施工现场钢丝绳的使用规范
为避免事故发生,从技术角度分析,要注意以下几点基本要求:①.钢丝绳直径的选择;②.钢丝绳的穿插和夹固;③.钢丝绳的保养和检查;④.吊具夹角;⑤.钢丝绳的报废。
针对上述要求,以最常用的6×37+1钢丝抗拉强度1700Mpa(170Kg/mm2)的麻芯钢丝绳为例,谈一谈本人的看法,供各位参考。
一、钢丝绳直径的选择
钢丝绳直径的选择考虑的问题很多,主要是工作环境、工作级别,以及与之配套的滑轮直径、轮槽尺寸和卷筒直径等,通常来说,其它条件一定时,工作级别是决定钢丝绳直径大小的重点,应按照工作级别选定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工作级别越高,其安全系数的取值相应增加。对于建筑工地,许多是定型产品,如塔吊、井架提升机等使用的钢丝绳,都是经过设计验算后采用的,此处不再叙述,但吊具、缆风用的钢丝绳则随意性较大,有时会发生吊物重量估计不准的问题,考虑到建筑工地起重专业技术人员较少和缺乏相应的工具书的情况,以单索绳为例,建议安全系数取6倍。这里有一个经验法:
单索钢丝绳承载允许值S:
S=F/6F——钢丝绳的破断拉力:N
F≈500d2d——钢丝绳直径:mm
用于缆风绳,绳径的选择并无明确规定,选用时应根据高度来综合考虑,建筑工地使用最多的是12.5mm、15mm两种,使用前要先保养,日后的保养要相对困难许多。
对于吊具用钢丝绳,经验丰富的起重工通常采用一种极为简便的方法选择钢丝绳,此文不妨介绍一下,供大家参考:
单索:S1=d2/10d——钢丝绳直径,英制英分
S1——钢丝绳承载允许值,吨
如直径为12.5mm即4分绳,即可认为单索可以起吊42/10=1.6T,在合理的夹角范围内,四个吊点情况下,总起重量不应大于6.4T为宜。
二、钢丝绳的穿插和夹固
实际使用中,钢丝绳搭接的情况十分少见,但穿插和夹固就较普遍,采用穿插时应由专业人员来完成,否则还是用夹固更为安全方便。相比之下,建筑工地使用较多的是用夹头夹固,如缆风绳、吊索等,但夹头不应少于3个,夹固时,夹头的开口方向应一致,夹头大小应根据钢丝绳直径来选定,不宜过大、过小。同时紧固力也有一定的要求,不要认为越紧越好,一般以扳手紧固,手感为准,不得使用加力杆。夹头的间距有一定的要求,绳径增加间距加大,但最小间距不得小于100mm。
三、钢丝绳的保养和检查
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绳径会减小,一方面是磨损产生,另一方面是受力后的缩径,如何正确处理这一问题,是许多单位的一个难题,本人认为,使用中的钢丝绳应定期检查,特别是工作段,尤其是发现断丝时更应特别引起高度重视,但平时的保养工作也特别重要。多数单位对钢丝绳从不保养,这将大大降低其使用寿命。为提高钢丝绳的使用寿命,日常保养十分重要,不应让钢丝绳的外表干涩,定期或不定期的涂抹润滑油。对于暂不使用的钢丝绳,在收藏前,加抹润滑油后入库。用作保养用的润滑油,采用普通黄油即可,没有必要特别高级,但废机油最好不要使用,因其中有金属粉末会加剧钢丝绳及其它零件的磨损。
四、吊具夹角
吊具在建筑工地上使用最多的是两吊点起吊,四吊点用得相对较少,目前大家通常采用的吊具夹角一般不大于60°(此值为吊钩下的吊索夹角)。
特别强调,这一说法是经验数,仅供参考。
五、钢丝绳的报废
考虑到建筑工地的实际情况,钢丝绳的报废也要因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出现下列情况下应立即报废:
①.绳芯断裂;
②.整股断丝;
③.磨损严重,当钢丝绳在受力情况下,其直径小于等于其公称直径的93%时,即使未发现断丝等其他情况也应报废;
④.钢丝绳在许多资料里都列有一捻距内的断丝数量来确定报废标准,发现断丝的情况钢丝绳是否报废,应请相关专业人员来鉴定。
钢丝绳的报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报废太早是浪费,迟了又是重大安全隐患,在施工单位无法确定是否真正达到报废时,宜早不宜迟,更换下来的钢丝绳征询相关专业人员的意见后可视具体情况另作安排,可以做到物尽其用,不会造成太大的浪费。
一、钢丝绳使用基本要求:
1、使用前必须检查绳索是否有损坏;
2、钢丝绳不得有急剧的曲折、环圈、跳丝或砸扁等缺陷;
3、钢丝绳末端结成绳套时,最少用三个卡子,若用编结法时,其编结部分长度不少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但最短不少于30cm;
4、钢丝绳严禁用打结的方法连接,卷扬用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5、使用中如发现出油现象(新绳例外)即表明钢丝绳变形很大、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检查处理;
6、钢丝绳应经常保持清洁,一般每年浸油一次,油料用钢丝绳油或汽缸油等(油温不得超过80℃);
7、吊运熔液金属(钢、铁水包)的钢丝绳,绳芯应为天然的材料(石棉或软金属制成)钢、铁水包上应安置隔热挡板,以免钢丝绳受热;
8、用钢丝绳捆绑时,遇有尖锐棱角物件时应垫好,保持吊物平衡,炽热金属不能捆。
绳卡英将鞍座放在受力绳一边,U行卡环放在返回的短绳一边,严禁正反排列。
不锈钢刺绳,刀片刺绳,刺网,材质种类丰富,按需定制,牢固稳定,防阻效果好,库存充足,生产设备齐全,发货速度快,设计美观,防锈防腐。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2003年1月14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北京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指定本标准。
第二条 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
第二章 基槽、坑、沟、大孔径桩、
扩底桩及模板工程防护
第一条 在基础施工前及开挖槽、坑、沟土方前,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企业提供详细的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施工企业采取措施保护地下各类管线。
第二条 基础施工前应具备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
第三条 土方开挖必须制定保证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措施并经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准施工。
第四条 雨季施工期间基坑周边必须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和设施。
第五条 危险处和通道处及行人过路处开挖的槽、坑、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第六条 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米,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爬梯两侧应用密目网封闭。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必须在外沿处设立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必须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方案,经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由安全部门监督实施。
第七条 槽、坑、沟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料具,停置机具。
第八条 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必须严格执行DBJ 01—502—99《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
第九条 人工挖大孔径桩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第十条 编制人工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
第十一条 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必须制定防坠人、落物、坍塌、人员窒息等安全措施。挖大孔径桩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的强度和养护时间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开挖。下孔作业前应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下孔作业。孔下作业连续作业不得超过2小时,并设专人监护,施工作业时,保证作业区域通风良好。
第十二条 基础施工时的降排水(井点)工程的井口,必须设牢固防护盖板或围栏和警示标志。完工后必须将井口填实。
第十三条 深井或地下管道施工及防水作业区,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并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特殊情况必须采取特殊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中毒事故。
第十四条 模板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包括模板及支撑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的施工工序以及运输、存放的要求),经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 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拆卸过程中,必须有临时固定措施,严防倾覆。大模板施工中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支撑等作业系统必须齐全有效。
第十六条 模板拆除应按区域逐块进行,并设警戒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第三章 脚手架作业防护
第一条 脚手架支搭及所用构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
第二条 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木脚手架应用小头有效直径不小于8厘米,无腐朽、折裂、枯节的杉篙,脚手杆件不得钢木混搭。
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
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米,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杉篙支搭承重脚手架。
第三条 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支搭要求,确保不沉陷,不积水。其架体必须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长脚手板上。
第四条 脚手架施工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厘米高的挡脚板。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净空距离超过3米时,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双排架里口与结构外墙间水平网无法防护时可铺设脚手板。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第五条 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拉接必须使用刚性材料。20米以上的架子应有卸荷措施。
第六条 脚手架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十子盖)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宽度不得超过七根立杆,斜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度。
第七条 特殊脚手架和高度在20米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并履行验收手续。
第八条 结构用的里、外承重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646牛顿/平方米(270千克/平方米)。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1960牛顿/平方米(200千克/平方米)。
第九条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之间,应按规范保持安全操作距离。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护措施。护线架的支搭应采用非导电材质,其基础立杆地埋深度为30~50厘米,整体护线架要有可靠支顶拉接措施,保证架体稳固。
第十条 人行马道宽度不小于1米,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3;运料马道宽度不小于1.5米,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6。拐弯处应设平台,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厘米。
第四章 工具式脚手架作业防护
第一条 使用工具式脚手架必须经过设计和编制方案,经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二条 从事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的企业必须取得“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第三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2000]230号)。附着升降脚手架(含挂架、吊蓝架)施工作业面必须用脚手板铺设坚实、严密,设一道18厘米的挡脚板,架体沿外排内侧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吊蓝架里侧应加设两道1.2米高护身栏杆,作业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紧贴底层脚手板下方应兜设安全网。
第四条 吊蓝外侧及两侧面应用密目安全封档严密。附着升降脚手架、挂架、吊蓝架等在使用过程中,其下方必须按高处作业标准设置首层水平安全网,吊蓝应与建筑物拉牢。
第五条 吊蓝升降时必须使用独立的保险绳,绳径不小于12.5毫米,操作人员佩带好安全带。
第六条 悬挑梁挑出的长度必须使吊蓝的钢丝绳垂直地面,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挑梁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钢丝绳有防止脱离挑梁的措施。吊蓝的后铆固预留钢筋环应有足够强度,后铆固点建筑物强度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第七条 吊蓝架长度不得大于6米。
第八条 外挂架悬挂点采用穿墙螺栓的,穿墙螺栓必须有足够的强度满足施工需要,穿墙螺栓加垫板并用双螺母紧固,同时悬挂点处的建筑物结构强度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第九条 钢丝绳与棱角物体的接触部位应采取措施防止对钢丝绳的剪切破坏。
第十条 电梯井承重平台、物料周转平台必须制定专项方案,并履行验收手续。
第十一条 物料周转平台的脚手板应铺严绑牢,平台周围须设置不低于1.5米高防护围栏,围栏里侧用密目安全网封严,下口设置18厘米挡脚板,护栏上严禁搭设物品,平台应在明显处设置标志牌,规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载。
第五章 物料提升机(井字架、龙门架)使用防护
第一条 井字架(龙门架)的使用应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的要求,制定施工方案,操作规程及检修制度,并履行验收手续。
第二条 拆除、安装物料提升机要进行安全交底,划定防护区域,专人监护。
第三条 物料提升机吊笼必须使用定型的停靠装置,设置超高限位装置,使吊笼动滑轮上升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不小于3米。天梁应使用型钢,经设计计算确定。
第四条 卷扬机安装在平整坚实的位置上,应设置防雨、防砸操作棚,操作人员要有良好的操作视线和联系方法。因条件限制影响视线,必须设置专门的信号指挥人员或安装通讯装置。
第五条 卷扬机安装必须牢固可靠,钢丝绳不得拖地使用,凡经通道处的钢丝绳应予以遮护。
第六条 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用压紧装置卡牢。钢丝绳端部固定绳卡与绳径匹配,数量不少于4个,其间距不小于绳径的6倍,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一侧。
第七条 物料提升机应设置附墙架,附墙架材质应与架体材质相符,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应采用钢性件连接,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附墙架设置要符合设计要求,但间隔不大于9米,且在建筑物顶层要设置附墙架。
第八条 当物料提升机受到条件限制无法设置附墙架时,可采用揽风绳稳固架体,揽风绳选用钢丝绳,绳径不小于9.3毫米。20米以下的设置一组揽风绳,每增加10米加设一组,每组4根,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在60度至45度之间,下端与地锚相连,地锚按规定设置。必须使用花篮螺栓调节拉紧钢丝绳。
第九条 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3至6米,宽于架体(梯笼)两侧各1米,高度不低于3米的防护棚,防护棚两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楼层卸料平台应平整、坚实,便于施工人员施工或行走,并设置可靠的工具式防护门,两侧应绑两道护身栏杆,并用密目网封闭。
第六章 “三宝”、“四口”和临边防护
第一条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规格必须符合GB2811-1989标准。
第二条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规格必须符合GB6095-1985标准。
第三条 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网必须符合GB5725-1997、GB16909-1997标准。
第四条 企业安全部门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严格管理。
第五条 1.5米×1.5米以下的孔洞,用坚实的盖板盖住,有防止挪动、位移的措施。1.5米×1.5米以上的孔洞,四周设两道防护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结构施工中伸缩缝和后浇带处加固定盖板防护。
第六条 电梯就井口必须设高度低于1.2米的金属防护门。
第七条 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
第八条 管道井和烟道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人员、物体追落。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必须设置固定式防护门或设置两道防护栏杆。
第九条 结构施工中电梯井和管道竖井不得做为垂直运输通道的垃圾通道。
第十条 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置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回转式楼梯间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没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第十一条 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的,必须在阳台临边处设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第十二条 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未砌筑、安装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立挂安全网。
第十三条 建筑物出入口必须搭设宽于出入通道两侧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厘米厚的手板。通道两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多层建筑防护棚长度不小于3米,高层不小于6米,防护棚高度不低于3米。
第十四条 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同口、临边防护的,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撤离前必须将原防护设施复位。
第七章 高处作业防护
第一条 高处作业要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第二条 使用落地式脚手架必须使用密目安全网沿架体内侧进行封闭,网之间连接牢固并与架体固定,安全网要整洁美观。
第三条 凡高度在4米以上的建筑物不使用落地式脚手架的,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米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支6米宽双宽的水平安全网),网底口处必须连接严密.支搭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第四条 在2米以上高度从事支模、绑钢筋等施工作业时必须有可靠防护的施工作业面,并设置安全稳固的爬梯。
第五条 物料必须堆放平稳,不得放置在临边和洞口附近,也不得妨碍作业、通行。
第六条 建筑施工对施工现场以外人或物可能造成危害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七条 施工交叉作业时,应当制定相当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
第八章 料具存放安全要求
第一条 设置模板存放区必须设1.2米高围挡,模板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模具必须对面码放整齐,保证70~80度的自稳角。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必须有拉杆连接牢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没有支撑的大模板应存放在专门设计的插放架内。
第二条 清理模板和刷隔离剂时必须将模板支撑牢固,防止倾覆,并应保证两模板间不小于60厘米。
第三条 砌块、小钢模应保证码放稳、规范,高度不得超过1.5米。
第四条 存放水泥等袋装材料或沙石料等散装材料严禁靠墙码垛、存放。
第五条 砌筑1.5米以上高度的基础挡土墙、现场围挡墙、沙石料围挡墙必须有专项措施,确保施工时围墙稳定。基础挡土墙一次性砌筑不得超过2米,并且要分步进行回填。
第六条 各类悬挂物以及各类架体必须采取牢固稳定措施。临时建筑物应按规定要求搭建,保证建筑物自身安全。
第九章 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第一条 施工现场临电必须按照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第二条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立临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管理文件的约定,总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落实对分包单位的有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第四条 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第五条 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第六条 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内绘有接线图。
第七条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第八条 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第九条 在采用接零或接地的保护方式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第十条 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第十一条 手执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II类、III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与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第十二条 一般玚所采用武之地220伏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电具和使用用电器具。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
第十四条 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伏,行灯灯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要求。
第十五条 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必须采用密闭式防土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执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第十六条 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接线长度应小于30米。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格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第十八条 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第十章 施工机械安全防护
第一条 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租凭设备)必须实行安装、使用全程管理。
第二条 施工现场要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需的条件,确保使用安全
第三条 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第四条 施工现玚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高压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第五条 现场构件应有专人负责,合理存放,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吊装方法,起重机械及信号人员应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的全部内容。多机抬吊时单机负载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
第六条 因场地环境影响塔式起重机易装难拆的现场,安装拆除方案必须同时制定。
第七条 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
第八条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第九条 群塔作业方案中,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配备固定的信号指挥和相对固定的挂钩人员。
第十条 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中的要求,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六级以上强风必须停止吊装作业。
第十一条 外用电梯的基础做法、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定,安装与拆除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装士艺要求。如遇特殊情况(附墙距离需做调整等)应有机务、技术部门制定方案。经总工师审批后实施。
第十二条 外用电梯的制装置、上下级限限位、门联锁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限速器应符合规定要求,并安装完成后进行吊笼的防坠落试验。
第十三条 外用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设备结构、原理、操作规程等,班前必须坚持例行保养。设备接通电源后,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监督运载物料时做到均衡分布,防止倾翻和外漏坠落。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作业人员持有持种作业操作业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的木工、钢筋、混凝土、卷扬机械、空气压缩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操作业棚
第十七条 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业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第十八条 认真执行机械设备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修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二十条 蛙式打夯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操作扶手要采取绝缘措施。
第二十一条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士。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遮盖防雨布,并将机座垫高停放。
第二十二条固定卷扬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第二十三条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吊笼降至地面。
第二十四条搅拌机使用前必须支撑牢固,不得用轮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搅拌机停止使用时,应将料升起,且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料斗的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及时更换,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
第二十五条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厘米,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第二十六条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不出户25毫米的砂轮
第二十七条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第二十八条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第二十九条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磨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条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用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第三十一条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制墙板等大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第三十二条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指挥。
第三十三条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第十一章一般要求
第一条 工程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二条 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第三条 进入现场员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四条 从事电气焊、剔凿、磨削等作业人员应使用面罩、防目镜。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二章资料管理
第一条 总包与分包的管理协议书。
第二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责任制。
第三条 基础、结构、装修阶段的各种安全措施及安全交底;模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高大、异型脚手架设计方案、审批及验收;各类脚手架的验收手续;施工单位保护地下管线的措施。
第四条 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记录;
第五条 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
第六条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变更资料及审批手续;电气安全技术交底。
第七条 临时用电验收记录;电气设备测试、调试记录;接地电阻摇测记录;电工值班、维修记录。
第八条 临时用电器材产品认证、出厂合格证.
第九条 机械设备平面图.
第十条 机械租赁合同(包括资质复印件)及安全管理协议书机械安(拆)装合同(包括资质复印件).
第十一条 总包单位与机械出租单位共同对塔机组人员和吊装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塔式起重机安装(包括路基轨道铺装)、顶升、锚固等交底和验收记录表;外用电梯安装、验收记录表(包括基础交底验收);电动吊篮、验收记录表。
第十二条 起重吊装工程的方案、合同;
第十三条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及岗位证书;机械操作人员、起重吊装有员名册及操作证书。
第十四条 各类安全检查记录(月检、日检),隐患通知、整改措施,以及违章登记、罚款记录。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条 本标准未包括的内容应执行其他相关法规、标准。
1、井字架出厂时应有产品合格证,并附有该型号规格的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副本及随机资料;
2、安装拆卸前应有经过审批的技术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应经过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3、所有安装拆卸及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并接受过进场安全教育;
4、安装拆卸人员应遵守高处作业规范,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穿软底鞋,并设立警戒区禁止人员和车辆进入;
5、安装拆卸作业中,应通过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稳定,架体自由高度不得超过2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作业时严禁抛掷物件;
6、井字架安装完毕,必须经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7、施工单位应根据井字架的类型制订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制度及检修制度,并对每台井字架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二)、地基
1、低架(安装高度在30米及其以下):地耐力不应小于80Kpa,浇注C20混凝土,厚度300mm,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0mm;
2、高架(安装高度30米及其以上):基础应有设计计算书,其埋深与做法应符合设计和井字架出厂使用规定;
3、基础应有排水措施。距基础边缘5m范围内,开挖沟槽或有较大震动施工时,必须有保证架体稳定的措施;
4、基础中应预埋安装井字架底座的地脚螺栓预埋件,螺栓直径与长度应根据产品说明书规定或设计计算。
(三)、架体
1、架体底座应安装在地脚螺栓上,并用双螺帽固定;
2、架体垂直偏差不应超过3‰,并不得超过200mm;
3、井架截面内,两对角线长度公差不得超过最大边长的名义尺寸的3‰;
4、架体搭设时,采用螺栓连接的构件,不得采用M10以下的螺栓,每一杆件的节点及接头的一边螺栓数量不少于2个,不得漏装或以铅丝代替;
5、架体外侧除上、卸料口外须使用小网眼安全网防护,不得使用阻碍视线或增加风荷载的材料;
6、架体上应设立楼层表示标牌,在架体外明显处应挂有标准样式的产品标牌;
7、架体上不得挂设增加风荷载的物件;
8、架体顶部自由端不得大于6米。
(四)、附墙架和缆风绳、地锚
1、井字架架体的稳固:低架可采用缆风绳稳固,高架必须采用附墙架稳固;
2、附墙架应按产品说明书规定设置,其间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一组;
3、附墙架材质应与架体材质相同,附着角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如超过距离和角度应有设计计算书;
4、附墙架与建筑物及架体之间均应采用刚性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但不得直接焊接在架体结构件上(如立杆);
5、缆风绳应选用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9.3mm。提升高度在20m及以下时,不少于1组;提升高度在21~30m时,不少于2组;
6、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面上对称设置,应采取措施防止钢材对缆风绳的剪切破坏;
7、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不应大于60,不得利用树木电杆或堆放构件等作地锚;
8、地锚应根据土质情况及受力大小设置,并应经过计算。
当地锚无设计计算规定时,可采用脚手钢管(Φ48)或角钢(L75×6),不小于2根并排设置,间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缆风绳防滑措施。地锚的位置应满足缆风绳的设置要求,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必须是匹配的钢丝绳,禁止使用钢筋。
(五)、进料口防护棚
进料口防护棚必须独立搭设,严禁利用架体做支撑搭设,顶部为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棚,宽度不小于架体宽度,长度低架大于3米、高架大于5米。进料口应挂设警示和限载重量标示。
(六)、进、卸料口防护门
进、卸料口防护门应定型化、工具化,防护门不得往架内开启,并能在吊篮运行时防止人体任何部位进入井字架内,防护门必须为常闭门,采用联锁装置控制(任一层防护门未关闭,吊篮不得运行),并应在控制台设防护门未关闭到位的警示信号。
(七)、卸料平台
1、卸料平台应单独设立,其设计和搭设承载能力应符合不小于300kg/m2要求,不得与井字架架体连接,与墙体拉接采用刚性连接;
2、卸料平台两侧应设立二道防护栏杆和踢脚板,脚手板满铺并固定,并严禁向井字架倾斜;
3、搭设高度超过30m,应采取可靠的卸荷措施,并有设计计算书;
4、各卸料平台口必须悬挂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探头、超载、乘人。
(八)、吊篮
1、吊篮上料口必须装有安全门,吊篮安全门与吊篮停靠装置应采用联锁(吊篮安全门打开时,停靠装置强制动作),吊篮两侧应用高度不少于1米的安全档板防护,顶部应进行封闭;
2、吊篮提升必须采用多根钢丝绳;
3、吊篮颜色应与架体颜色区别,并醒目;
4、架体内底部应设计缓冲装置。
(九)、安全限位
井字架低架应装有吊篮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超高限位装置,装置应定形化;高架提升机除具有低架提升机的安全装置外,应增设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和超载限制器。
(十)、平衡锤
平衡锤各组件安装应牢固可靠,锤的升降通道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5m的防护围栏,其运行区域与建筑物及其它设施间应保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十一)、钢丝绳
1、提升用钢丝绳安全系数K≥7;
2、提升钢丝绳不得用断股和断丝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
3、钢丝绳绳卡要与钢丝绳匹配,不得少于三个,绳卡要一顺排列,不得正反交错,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U型环部分应卡在绳头一侧,压板放在受力绳的一侧;
4、卷扬机卷筒缠绕钢丝绳最少时不得少于3圈;
5、钢丝绳应有过路保护并不得拖地,钢丝绳与其它保护装置间应有适当的操作距离。
(十二)、滑轮
1、滑轮的半径不得小于钢丝绳最小弯曲半径,(低架)滑轮直径Ф≥25d(d=钢丝绳直径),(高架)滑轮直径Ф≥30d;
2、滑轮上应装有钢丝绳防脱装置;
3、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滑轮;
4、滑轮边缘不得破损缺口等现象;
5、滑轮必须跟架体(或吊篮)刚性连接;
(十三)、卷扬机
1、卷扬机的安装应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安装在地脚螺栓上,并有金属制作的防护罩,周围要有围护措施;
2、卷扬机应装有钢丝绳防滑脱装置;
3、卷扬机操作距离应离卷扬机5米以上;
4、卷扬机机械性能应良好,制动器灵敏、可靠;
(十四)、电气
1、井字架必须有专用电源开关箱和控制台,开关箱内应有隔离开关、漏电空气开关,控制台内主回路上应装有短路、失压、过电流保护装置;
2、控制台上应设带锁控制电源开关,并应设在紧急情况下能切断总控制电源的紧急断电开关;
3、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必须符合提升机工作性能、工作环境等条件的要求,并有合格证;
4、禁止使用倒顺开关作为卷扬机控制开关;
5、井字架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有可靠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十五)、操作棚
1、当操作人员露天作业时,应搭设坚固的操作棚,不得搭设于脚手架上或有危险的地方,操作棚应有防雨措施;
2、操作棚的搭设应不影响操作员视线,当距离作业区较近时其顶部必须搭设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棚;
3、应保证棚内电器设备的安全及便于操作,且各井字架操作台之间信号互不干扰,操作员操作互不影响。
(十六)、防雷
井字架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保护范围以外,20米高度以上井字架应安装防雷装置。避雷针可采用长1~2mФ16镀锌圆钢;引下线除利用架体本身外,应再用Ф12及以上镀锌圆钢或10mm2及以上铜芯电缆将避雷针与架体接地装置相连。
(十七)、验收
1、施工单位必须遵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量化验收;
2、验收时应具备产品合格证或设计计算书;
3、验收时应具备经过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装拆卸、操作人员上岗证书,并应有单位技术部门井字架基础验收报告;
4、井字架安装完后应试运行,且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八)、使用管理
1、工地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巡查,并填写巡视记录;
2、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班前检查和保养,确认各类安全装置安全可靠方能投入工作;
3、操作人员操作时,信号不清不得开机,发现安全装置、通讯装置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
4、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坐吊篮上下;
5、装设摇臂把杆的井字架,其吊篮与摇臂把杆不得同时使用;
6、井字架在工作状态下,不得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否则应切断电源在醒目处挂“正在检修,禁止合闸”的标志,现场须有人监护;
7、作业结束后,应降下吊篮,切断电源,锁好控制电箱,防止其他人员擅自启动提升机
1、料斗上、下限位及各部限位开关动作应灵敏可靠
2、上料斗钢丝绳应符合本规程第6.1.8条的相关规定
3、各防护罩及安全防护设施应齐全、完好、可靠
4、搅拌站(楼)应设有防雷装置作防雷接地的设备所连接的PE 线应同时作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5、搅拌站(楼)应配置适用的灭火器材
6、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
混凝土搅拌站传动系统检查规定有哪些?
1、主电机与行星减速机构(或采用摆线针轮减速器、联轴器、过桥齿轮传递动力的)连接应可靠,运转应平稳,不应有异响
2、爬升式轨道上料机构安全挂钩和锁销应齐全上料斗滚轮、传动齿轮磨损不应超过该机说明书规定的要求
3、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传输应平稳,不得有异响、泄漏、水泥积块
4、拉铲式配料系统回转机构齿轮磨损应在该机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内,且钢丝绳应符合本规程的相关规定
5、料仓式配料系统皮带输送机运转应平稳,不应跑偏、打滑,不应有异响,胶带不应断层、开裂。
二、工程建设地点:井坪镇胜利路东
三、工程建设规模:12088.24 平米
四、 建设工程:2011 年 6 月 23 日~2012 年 6 月 22 日
五、参建单位:公司把本工程列为公司重点项目之一, 同时倍受公司领导和职能 部门的重视。根据公司的创优规划,本工程的目标是争创省安全标准 化工地。 为了确保该计划切实有效的得以实施, 项目部经过认真研究, 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草案),特制定本 、 》 方案。
六、组织机构的职责 1、文明施工及组织机构 文明施工领导小组: 组 长:刘成 副组长:马宇国 组 员:高平 杨修业 张瑞 王磊 文明施工工作小组: 组 长:杨修业 副组长:张瑞 组 员:张国华 董星星 梁意 -3- 各区域按相应标准要求围闭封堵,设相应宣传牌、图、刀旗及安 全文明施工警示标志。 职 责: 文明施工总负责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文明施工总负责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 根据公司要求,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制定本项目文明施工规 划。 2. 确定项目部组织结构和文明施工管理的岗位设置, 明确相关部 门的职责,健全落实文明施工责任人、责任制。 3. 确保文明施工所需要资源(人力、设施、设备、材料、资金等) 的落实 4. 加强对各级人员文明施工的思想意识、 知识、 标准的教育培训、 交底。 5. 严格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组织各项文明管 理措施的落实,加强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的控制,杜绝野蛮施工。 6. 定期召开文明施工专题会议, 对项目文明施工进行分析、 研究, 作好文明施工的检查、评比、考核。 7. 直接领导本项目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工作, 充分支持文明施工工 作小组人员履行职责。 区域负责人职责: 区域负责人职责: 1、 2、 负责本区域内安全文明施工的总体落实及检查工作。 负责对本区域施工任务布置,施工方案交底等工作中对文 明施工具体要求的交底。 -4- 3、 负责本区域管理,作业人员的日常、定期(每周)的文明 施工教育、传达、布置等工作。 4、 整改。 区域责任人职责: 区域责任人职责: 1 具体负责本区域内安全文明施工的总体监管、控制、落实 参与项目对本区域的文明施工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落实 及检查工作。 2 具体负责对本区域施工任务布置,施工方案交底等工作中 对文明施工具体要求的交底。 3 具体负责本区域管理,作业人员的日常、定期(每周)的 文明施工教育、传达、布置等工作。 4 5 整改。 七 、制度 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有关内容,本工程确定以下制度,以保证 文明施工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1 文明施工教育、交底制度。 1.1、 在对分包单位人员进场教育的同时,加强对现场文明施工 的教育。 (含对分包单位的总交底) 1.2、 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交底的同时强调对文明施工有关工作 的要求。 具体负责督促、协调本区域文明施工的落实。 参与项目对本区域的文明施工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落实 -5- 1.3、 分工种教育的同时,加强对该工种有关文明施工要求的教 育。 1.4、 班前交底的同时,对文明施工要求进行布置交底。 1.5、 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在日常检查、指导、布置工作时,加 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的检查、指导、布置。 2 会议制度 2.1、项目管理部定期(每周)对现场文明施工的进度、检查、 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沟通、分析、讨论、决策。 2.2、生产调度会上强调文明施工有关工作的布置、总结、落实。 2.3、每周安全活动时,加强对文明施工有关工作的学习、讨论。 2.4、每月对现场文明施工的进展、落实及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 析、讨论、总结。 3 程控制度 3.1、项目管理部所有管理人员都应树立文明施工的正确意识、 观念, 以个人做起, 共同为现场文明施工的正常, 有序全面进行努力。 3.2、文明施工工作小组组长组织各分包单位专兼职安全员或各 区域文明施工负责人、责任人组成的安全文明施工巡视检查队,每天 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 3.3、由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长带队,每周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进行检查,每季度对文明施工情况的评比、考核检查。 3.4、日常工作中由各区域负责人、责任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加强 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 -6- 3.5、所有检查均要留下书面文字、图片数据,整理、保存、在 有关的会议上进行通报、分析,以不断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水 平及场容场貌。 4 评比、考核制度 4.1、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织定期对现场文明施工的评比考核。 (责任人、相关工程施技人员及分包单位等) 4.2、评比、考核依据是日常检查、巡视和定期检查的图文资料。 4.3、评比考核采取共同打分、奖优罚劣的原则。 4.4、奖罚分为精神和物质两种。 4.5、评比、考核结果每季度由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公布。 4.6、评比、考核阶段性完成,根据结果由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 织由被罚对象作出下阶段改进的承诺。 4.7、具体考核、资金来源,考核办法另见具体规定(另附) 八、 进度要求 考虑现场实际情况(主要是设计图纸到位情况等) ,本工程文明 施工有关进度,落实情况按以下进度进行(区域维护、图牌布置、材 料堆放等) : 具体要求 1、 人员:本工程所有参建人员必须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的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所有参建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 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要求同一规定:红色为项目管理人员,白色为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统一为黄色并印有“安全监督”标记。 -7- 安全帽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使用损坏、残缺、过期的安 全帽。 公司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焊接作业等特种作业人 员必须按规定穿着专用防护工作服。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 子、短裤、背心进入施工现场。 1.1 所有参建人员(施工)进入施工现场、办公区域必须佩带 与本人身份相符的胸卡。 1.2 不按上述要求统一着装、佩带的施工作业管理人员不得进 入施工现场。 1.3 不按上述要求进入现场的施工作业管理人员经安全文明施 工管理人员发现立即驱逐出现场并处以一定金额罚款 (本人及其管理 单位、部门) 。 1.4 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安全带,特殊作业人员的相关证件随 身携带(上岗证书的复印件) 。 2 道路、排水 2.1 临结合道路应平整、不积水,晴天无扬灰,雨天无泥浆。 2.2 运输车辆砼、土方、周转材料等不得散落,做好防散落有关 工作。发生散落立即清理。 2.3 条规定的散落物由当事人及时清理,否则由道路区域责任人 安排处理,作好记录作为评比、考核的依据。 2.4 现场采取有组织排水的措施(埋管) ,确保雨季现场积水及 时排出。 -8- 2.5 道路二侧应平整(原土铺平、道渣铺平或种植草皮等) ,要 均匀设置公司道旗及有关牌图。 2.6 道路分段派专人每天清扫,保持路面清洁。 3 区域要求 3.1 项目部在施工现场设立现场办公区,门口设宣传牌及道旗、 厂旗、贯标旗。 3.2 现场除道路区域外其它七个区域采用铁丝网线和红白栏杆 围墙。现场围档的要求为: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档。围档高度 不低于 1.8m。围档应无缺损并做到整洁、美观。围档材料应用金属 瓦楞板、金属围栏。 3.3 区域围墙周边设道旗、安全、文明施工标语、警示标志。 3.4 各区域门口设该区域目标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 ,区 域平面布置牌(加工区、材料存放区、办公区等) ,区域责任牌(负 责人、责任人等)及宣传牌(上述牌图可合并设置) 。 3.5 区域门口醒目处设危险源告知牌,危险点分析牌、违章曝光 牌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的方法,对某一阶段的施工现场的安全 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提高作业人员的防范意识; 违章曝光牌内容为事件发生经过、违章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姓 名及处理结果等; 违章曝光牌的尺寸大小为:1100mm×900mm。 3.6 区域门口设该区域安全文明施工具体要求牌。 (内容另附) -9- 3.7 区域设临时办公房者,必须与整个厂区统一,按蓝色顶棚或 临时建筑统一设置。 3.8 各区域材料堆场、加工区域合理设置。材料、设备应按施工 总平面布置规定的地点堆放整齐并符合搬运及消防的要求; 堆放场地 应平坦、不积水,地基应坚实;现场拆除的范本、脚手管以及其它剩 余器材应及时清理回收,集中堆放。作业过程中使用的周转材料应随 用随取,多余的及时回收或暂时整齐摆放,废木料、废钢筋、废电焊 条头等及时清理或现场设临时存放设施(箱、笼等)每种材料设置相 应的标牌;标牌内容: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材质等;标牌尺寸: 300mm×200mm。 3.9 各区域消防设施一般规定为: 1.施工现场应当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 3.5m,保证临警时 消防车能够停靠施救。 2.建筑物高度超过 24m 时,应落实临时消防水源,设置具有足够 扬程的高压水泵。 3.临时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 5m;成组布置的临时建 筑物,每组不得超过 10 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 10m。 4.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灭火器具应设置在醒目和 便于取用的地方。消防器材架按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草案) 》统一 设置,并在架上标示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消防联系人及编号、公司 标识等。 5.在仓库、宿舍、办公场所、加工场地及重要机械设备旁应有相 - 10 - 应的灭火器材,一般每 100 ㎡建筑面积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 3A 的灭火器;临时油漆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每 100 ㎡建筑面积 应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 4B 的灭火器。 6.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保持消 防水畅通、灭火器有效;消防水带、砂桶等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 易取处,不得任意挪动或遮盖,严禁挪做他用。 7.在油库、木工间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场所严禁吸烟,并 设“严禁烟火”等明显标志;在建筑装饰施工阶段,建筑物内禁止吸 烟。 8.严禁在办公室、工具间、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 物品。 各区域的施工用电一般规定为: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使用五芯电缆,同时必须采用 TN-S 系 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同 时开关箱(末级)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一箱、一机、一闸、 一漏” 。 2.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 露带电部分应加防护。 3 现场直埋电缆埋深不得小于 0.6m, 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 不小于 50 ㎜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电缆埋设后应在 直线段每间隔 30m 处、电缆的两端处、拐弯处设有明显的标志;通 过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 2 倍,且不得小 - 11 - 于 100mm。 4.电缆不能埋地段的,应设置防护围栏,围栏应用红/白油漆分隔 使其醒目并挂上警示牌。 5.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 地面从 2m 高度至地下 0.2m 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埋地敷设电缆的 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箱(盒)内,接线箱(盒)应能防水、防尘、 防机械损伤,一根电缆的接头不宜超过二只。 6.电缆架空敷设时,可沿墙壁、电杆、围墙、围栅、脚手架、建 筑结构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电缆线悬 空部位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 2.5m(在不影响施工的条件下) 。 7.现场集中控制的开关柜或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应平整,不得被水 淹或土埋,并应防止碰撞和物体打击。开关柜或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 杂物。并在柜箱上明示与之相符的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人、编 号及公司标识等。柜箱下应设置混凝土或砖砌承台、进线套管保护。 8.开关柜或配电箱内的配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 固定在盘内。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压接应牢固。盘面操作部位不得有 带电体明露。 9、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大于 5m,距离大于 5m 时应设 移动式开关箱,开关箱的电源线长度一般不得超过 30m,特殊情况下 不得超过 50m。 隧道、人防工程、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 2.4m 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 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 - 12 - 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 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12V。 10、 一、氧、乙炔使用存放的要求为采用标准化气瓶托架的方 式对现场使用的氧气、乙炔气瓶进行上架管理;乙炔瓶与氧气瓶的存 放距离不得小于 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 5m;气瓶与明火的 距离不得小于 10m;气瓶应保持直立,并有防止倾倒的措施。小推车 用于氧气、乙炔气瓶的安全移动、装卸;小推车应加设腰箍,以固定 气瓶,气瓶托架应有醒目的公司标识。 九、小型施工机械及工具、小搅拌机作业一般规定: 1、 识。 2、 操作混凝土搅拌机时,必须严格按《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 进入现场所有小型施工机械及小搅拌机应有醒目的公司标 作规程》进行操作。 3、 4、 机宜设置操作房,并有效控制噪音及粉尘污染。 拌机操作房内应开设排水沟,并设二级沉淀池,污水应经 二级沉淀并经测试符合国家标准后方可排放。 5、 6、 泥、黄砂的储存和使用应有有效控制扬尘的措施。 拌机操作杆必须装有保险装置,进料斗应有挂钩及链,传 动部位防护齐全,进料斗钢丝绳应符合规定。 小型施工机械及工具一般规定 1. 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 各种机具都 应由专人进行维护,并应随机挂置安全操作规程牌。 - 13 - 2. 机具的转动部分应装设防护罩或遮栏,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 3. 机具的各类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制器、安全阀、闭锁机 构、联锁机构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4. 机具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鉴定。 5. 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机具。 6. 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 7. 电动工具及机具必须接地良好。 机具在运行中不得进行检修和调整,检修或调整时应切断电源。 不得站在移动式梯子上或其它不稳定的地方使用电动或风动机具。 十、周边、临边的要求为: : 1. 当高处作业中工作面的边沿没有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 于 800mm 时,在进行临边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围栏或安全网。 2. 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 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及其它构筑的周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3.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栏杆。 4. 井架、 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置防 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5. 防护栏杆应为两道,高度分别为 600mm 和 1200mm。并每隔 2m 设一根立杆。 6. 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 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 7. 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 - 14 - 它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8. 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 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 最多间隔 10m 设一道安全平网或竹笆。 9. 当临边的外侧面为人流行经的场所时, 除设置必要的防护栏杆 外,敞口立面必须满挂安全网。 十一、孔洞围护及孔洞盖板的要求为: 1. 施工现场所有沟道、孔洞等均应铺设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 脚板及警告标志。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2. 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 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 板。 3. 沟道盖板铺设应与地面平齐。 4. 现场设置的临时沟道盖板严禁挪做它用。 5. 孔洞防护要求:边长或直径在 400mm 以下的洞口,应用盖板 固定防护并用红、白油漆刷上明显的标色;400~1000mm 的洞口, 必须采用大于 6mm 厚度的花铁板四边及中间加角铁筋固定, 并用红、 白油漆涂刷上明显色标。1000mm 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高度分别为 0.6m、 1.2m 护栏二道和 180mm 高的挡脚板, 洞口下方设小眼安全网。 3.12 结构平面埋件用统一红色标识, 外露螺栓及短期内不浇混凝土的 柱体钢筋等应采取措施统一规范。 3.13 半成品、成品保护区域设红白栏杆围护,并悬挂相应的标识 牌。 - 15 - 4 其它 4.1 施工现场办公区域的要求为: 1. 项目部办公、生活区域必须与施工区域严格分离,并用围档封 闭。 2. 围档必须完整无缺,达到安全防范;门头大门必须设有企业标 志。 3. 项目部办公区域应设停车场, 大门附近醒目位置树立三面旗帜 (国旗、厂旗及劳动保护旗) 。 4. 项目部办公、生活区域道路和停车场应浇筑混凝土地坪,并应 有一定面积的绿化;保持环境整洁、优美。 5. 办公、 生活区域必须设置厕所, 厕所须有专人管理, 每天冲洗, 无积垢,无垃圾,无臭味。 6. 办公、生活区域必须设置宣传栏,以及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布置 图。 7. 项目部若设有食堂,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文明施 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有关要求执行。 办公、生活区域应保持排水畅通无积水,无垃圾,无施工材料和 机械。 4.2 施工现场布置足够的饮水点,饮水点的要求为:饮水箱颜色 为蓝色;应设置于施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地点,并派专人及时清理。同 时施工现场应布置足够的现场休息亭。 4.3 施工现场设垃圾分类堆放点,并采取防流失、扬吹、渗透等 - 16 - 措施。 4.4 施工现场设统一车辆存放处,场地应平整不积水,车辆存放 处用红白防护栏杆围护;宜搭设停放棚。 大同泰瑞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2012 年 3 月 15 日 - 17
a.摊铺时采用梯队作业的纵缝采用热接缝。施工时将已铺混合料部分留下10~20cm宽暂不碾压,作为后摊铺部分的高程基准面,再最后作跨缝碾压以消除缝迹。
b.半幅施工不能采用热接缝时,设档板或采用切刀切齐。铺另半幅前必须将缝边缘清扫干净,并涂洒少量粘层沥青。摊铺时应重叠在已铺层上5—10cm,摊铺后用人工将摊铺在前半幅上面的混合料铲走。碾压时先在已压实路面上行走,碾压新铺层10—15cm,然后压实新铺部分,再伸过已压实路⑴下封层施工
A、认真按验收规范对基层严格验收,如有不合要求地段要求进行处理,认真对基层进行清扫,并用森林灭火器吹干净。
B、在摊铺前对全体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使每个施工人员都对自己的工作心中有数。
C、采用汽车式洒布机进行下封层施工
⑵沥青混合料的拌和
沥青混合料由一台意大利马莲尼公司间隙式拌和机拌制,集料加热温度控制在175-190℃之间,后经热料提升斗运至振动筛,经33.5mm. 19mm. 13.2mm. 5mm四种不同规格筛网筛分后储存到五个热矿仓中去。沥青采用导热油加热至160-170℃,五种热料及矿粉和沥青用料经生产配合比设计确定,最后吹入矿粉进行拌和,直到沥青混合料均匀一致,所有矿料颗粒全部裹覆沥青,结合料无花料,无结团或块或严重粗料细料离析现象为止。沥青砼的拌和时间由试拌确定,出厂的沥青混合料温度严格控制在155-170℃之间。
⑶热拌沥青混合料运输
A、汽车从拌和楼向运料车上放料时,每卸一斗混合料挪动一下汽车的位置,以减少粗细集料的离析现象。
B、混合料运输车的运量较拌和或摊铺速度有所富余,施工过程中应在摊铺机前方30cm处停车,不能撞击摊铺机。卸料过程中应挂空档,靠摊铺机的推进前进。
C、沥青混合料的运输必须快捷、安全,使沥青混合料到达摊铺现场的温度在145℃-165℃之间,并对沥青混合料的拌和质量进行检查,当来料温度不符合要求或料仓结团,遭雨淋湿不得铺筑在道路上。
⑷沥青混合料的摊铺
①.本项目工程采用两台德国ABG摊铺机进行二幅摊铺,上下两层错缝0.5m,摊铺速度控制在2-4m/min。沥青下面层摊铺采用拉钢丝绳控制标高及平整度,上面层摊铺采用平衡梁装置,以保证摊铺厚度及平整度。摊铺速度按设置速度均衡行驶,并不得随意变换速度及停机,松铺系数根据试验段确定。正常摊铺温度应在140-160℃之间。另在上面层摊铺时纵横向接缝口订立4cm厚木条,保证接缝口顺直。
②.摊铺过程中对于道路上的窨井,在底层料进行摊铺前用钢板进行覆盖,以避免在摊铺过程中遇到窨井而抬升摊铺机,保证平整度。在摊铺细料前,把窨井抬至实际摊铺高程。窨井的抬法应根据底层料摊铺情况及细料摊铺厚度结合摊铺机摊铺时的路情况来调升,以保证窨井与路面的平整度,不致出现跳车情况。对于细料摊铺过后积聚在窨井上的粉料应用小铲子铲除,清扫干净。
③.对于路头的摊铺尽量避免人工作业,而采用LT6E小型摊铺机摊铺,以保证平整度及混合料的均匀程度。
④.摊铺时对于平石边应略离于平石3mm,至少保平,对于搭接在平石上的混合料用铲子铲除,推耙推齐,保持一条直线。
⑤.摊铺过程中注意事项:
a)汽车司机应与摊铺机手密切配合,避免车辆撞击摊铺机,使之偏位,或把料卸出机外,最好是卸料车的后轮距摊铺机30cm左右,当摊铺机行进接触时,汽车起升倒料。
b)连续供料。当待料时不应将机内混合料摊完,保证料斗中有足够的存料,防止送料板外露。因故障,斗内料已结块,重铺时应铲除。
c)操作手应正确控制摊铺边线和准确调整熨平板。
d)检测员要经常检查松铺厚度,每5米查一断面,每断面不少于3点,并作好记录,及时反馈信息给操作手;每50米检查横坡一次,经常检查平整度。
e)摊铺中路面工应密切注意摊铺动向,对横断面不符合要求、构造物接头部位缺料、摊铺带边缘局部缺料、表面明显不平整、局部混合料明显离析、摊铺后有明显的拖痕等,均应人工局部找补或更换混合料。且必须在技术人中指导下进行,人工修补时,工人不应站着热的沥青层面上操作。
f)每天结束收工时,禁止在已摊铺好在路面上用柴油清洗机械。
g)在施工中应加强前后台在联系,避免信息传递不及时造成生产损失。
h)为保证道路中央绿化带侧石在摊铺时不被沥青砼的施工所影响,将在侧石边缘留采用小型压路机碾压。
i)摊铺机在开始收料前应在料斗内涂刷少量防止粘料用的柴油,并在摊铺机下铺垫塑料布防止污染路面。
⑸沥青混合料的碾压
①.压实后的沥青混合料符合压实度及平整度的要求
②.选择合理的压路机组合方式及碾压步骤,以达到最佳结果。沥青混合料压实采用钢筒式静态压路机及轮胎压路机或振动压路机组合的方式。压路机的数量根据生产现场决定。
③.沥青混合料的压实按初压、复压、终压(包括成型)三个阶段进行。压路机以慢而均匀的速度碾压。
④.沥青混合料的初压符合下列要求
a.初压采用英格索莱DD-110压路机在混合料摊铺后较高温度下进行,并不得产生推移、发裂,压实温度根据沥青稠度、压路机类型、气温铺筑层厚度、混合料类型经试铺试压确定。
b.压路机从外侧向中心碾压。相邻碾压带应重叠1/3—1/2轮宽,最后碾压路中心部分,压完全幅为一遍。当边缘有挡板、路缘石、路肩等支档时,应紧靠支档碾压。当边缘无支档时,可用耙子将边缘的混合料稍稍耙高,然后将压路机的外侧轮伸出边缘10cm以上碾压。
c.碾压时将驱动轮面向摊铺机。碾压路线及碾压方向不能突然改变而导致混合料产生推移。压路机起动、停止必须减速缓慢进行。
⑤复压紧接在初压后进行,并符合下列要求:
复压采用轮胎式压路机。碾压遍数应经试压确定,不少于4-6遍,以达到要求的压实度,并无显著轮迹。
⑥终压紧接在复压后进行。终压选用双轮钢筒式压路机碾压,不宜少于两遍,并无轮迹。路面压实成型的终了温度符合J032-94表7.2.4的要求。
采用钢筒式压路机时,相邻碾压带应重叠后轮1/2宽度。
⑦压路机碾压注意事项:
a.压路机的碾压段长度以与摊铺速度平衡为原则选定,并保持大体稳定。压路机每次由两端折回的位置阶梯形的随摊铺机向前推进,使折回处不在同一横断面上。在摊铺机连续摊铺的过程中,压路机不随意停顿。
b.压路机碾压过程中有沥青混合料沾轮现象时,可向碾压轮洒少量水或加洗衣粉水,严禁洒柴油。
c.压路机不在未碾压成型并冷却的路段转向、调头或停车等候。振动压路机在已成型的路面行驶时关闭振动。
d.对压路机无法压实的桥梁、挡墙等构造物接头、拐弯死角、加宽部分及某些路边缘等局部地区,采用振动夯板压实。
e.在当天碾压成型的沥青混合料层面上,不停放任何机械备或车辆,严禁散落矿料、油料等杂物。
⑹接缝、修边
①纵向接缝部位的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面10—15cm,充分将接缝压实紧密。上下层的纵缝错开0.5m,表层的纵缝应顺直,且留在车道的画线位置上。
c.相邻两幅及上下层的横向接缝均错位5m以上。上下层的横向接缝可采用斜接缝,上面层应采用垂直的平接缝。铺筑接缝时,可在已压实部分上面铺设些热混合料使之预热软化,以加强新旧混合料的粘结。但在开始碾压前应将预热用的混合料铲除。
d.平接缝做到紧密粘结,充分压实,连接平顺。施工可采用下列方法:在施工结束时,摊铺机在接近端部前约1 m处将熨平板稍稍抬起驶离现场,用人工将端部混合料铲齐后再予碾压。然后用3 m直尺检查平整度,趁尚未冷透时垂直刨除端部平整度或层厚不符合要求的部分,使下次施工时成直角连接。
e.从接缝处继续摊铺混合料前应用3 m立尺检查端部平整度,当不符合要求时,予以清除。摊铺时应控制好预留高度,接缝处摊铺层施工结束后再用3 m直尺检查平整度,当有不符合要求者,应趁混合料尚未冷却时立即处理。
f.横向接缝的碾压应先用双轮钢筒式压路机进行横向碾压。碾压带的外侧放置供压路机行驶的垫木,碾压时压路机位于已压实的混合料层上,伸入新铺层的宽度为15cm,然后每压一遍向混合料移动15—20cm,直至全部在新铺层上为止,再改为纵向碾压。当相邻摊铺层已经成型,同时又有纵缝时,可先用钢筒式压路机纵缝碾压一遍,其碾压宽度为15—20cm,然后再沿横缝作横向碾压,最后进行正常的纵向碾压。
g.做完的摊铺层外露边缘应准确到要求的线位。修边切下的材料及任何其它的废弃沥青混合料从路上清除。
⑺试验路段
a.在沥青混凝土摊铺层开工之前,在严密的监督下,在工程师选定的现场上按照本规范要求,用每一种沥青混合料摊铺出长度不少于200米的一段试验路。为此,将提供,并使用在正常生产工作中采用的全部的设备。
b.这种试验的目的是证明混合料的稳定性,及消灭机械设备中的明显缺陷,而使工程师满意,并按照工程师根据试验路段结果可能提出的要求,免费对设备或操作进行合理的改进。
c.每做一次试验,均应从摊铺了12小时以后的压实材料中钻取试件,并进行试验。
d.采样、试件尺寸和试件鉴定均符合GB50092-96第十一章的规定。
e.试验路段如经认可即纳入整个工程,做竣工项目支付。如工程师不予验收,则把所有不合格路段清除,分析原因后重新摊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⑻气候条件
a.沥青混合料的摊铺应避免在雨季进行,当路面滞水或潮湿时,暂停施工。
b.施工气温低于10℃时,停止摊铺。
c.未经压实即贮藏遭雨淋的沥青混合料全部清除,更换新料。
⑼取样和试验
a.沥青混合料按《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052-93)的方法取样,以测定矿料级配、沥青含量。混合料的试样,每台拌和机在每天1—2次取样,并按《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052-93)标准方法对规定基础上进行检验。
b.压实的沥青路面应按《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J059-95)要求的方法钻孔取样,或用核子密度仪测定其压实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