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一偷渡船只倾覆,造成至少31人丧生,偷渡触犯了哪些法律?
一艘试图穿越英吉利海峡从法国到英国的船只在法国北部加来港附近坠毁并沉没,造成至少31名移民溺水身亡。法国总统呼吁立即加强欧盟边境管理局地中海搜救机构的救援能力,法国不会把英吉利海峡变成墓地。警方称逮捕了四名嫌疑人。
呼吁欧盟国家加强对欧盟外部边界的管理,对英吉利海峡的这些死亡事件感到震惊和悲痛,并将尽一切可能摧毁人口贩子和匪徒的商业链条。英国必须与其法国和欧洲伙伴合作打击这些团体。非法跨越国境罪的主观方面是行为人知道非法跨越国境的行为是非法行为,会破坏国家在国境的正常管理秩序,仍然会这种有害的结果会发生。
叛国罪和逃逸罪的直接意图是,犯罪人知道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应叛逃,但仍故意叛逃。非法越境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叛国罪、逃避罪的犯罪主体是一个特殊的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仅包括依法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也包括不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非法越境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管理法律法规,非法越境的行为;在客观方面,叛逃罪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擅离职守,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叛逃出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非法跨越国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国境的正常管理秩序;叛国罪和逃逸罪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非法跨越国境罪侵犯的类似客体和直接客体是国家对国境的正常管理秩序;军事叛逃罪的类似客体是中国的军事利益,直接客体是国家的国防安全和军事不叛国的义务。
深圳12月7日记者今天上午从在深圳召开的粤港边界打击偷渡行动第五次联合工作会议上获悉,粤港边界反偷渡行动已查获6.76万余违法人员。
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司令部副参谋长尹承军表示,自2016年2月份开始,经过21个月的严打严控严防,内地公安机关和香港警方打击粤港边界偷渡活动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重大战果。截至2017年11月份,广东、广西、云南三省区公安机关共查获东南亚、南亚籍非法入境、非法务工、非法居留人员67600余人。其中破获经内地企图偷渡香港案件290余起,抓获境内外组织运送者1060余人、外籍偷渡人员3470余人,打掉组织偷渡团伙50余个。香港警方查获外籍偷渡人员830余人,同比下降59%。
针对外籍人员非法入境务工和经内地偷渡香港的突出情况,2016年2月20日,公安部布署广东、广西、云南等省区公安边防、出入境管理等部门联合香港警方开展打击粤港边界偷渡活动专项行动。
三省区公安边防、出入境管理部门按照“打蛇头、挖组织、断通道、摧网络”总目标,加强源头堵截、口岸查控、社会面清查,强化情报搜集和专案打击,深化与香港警方执法合作,抓获了一批非法入境的外籍人员,破获了一批偷渡香港的案件,打掉多个跨境组织偷渡团伙,有力打击了外籍人员经内地偷渡香港的违法犯罪活动。
据介绍,当前,东南亚、南亚籍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务工、非法居留和经内地偷渡香港活动依然活跃,呈现组织化、职业化特点,组织偷渡团伙内部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分段负责,形成了“一条龙”组织偷渡产业链条。外籍人员非法入境内地或偷渡香港的主要目的是非法务工,同时也引发盗窃、抢劫、贩毒等违法犯罪问题,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稳定。
内地公安机关和香港警方商定,将打击粤港边界偷渡活动专项行动延续至2019年7月。双方将进一步加强情报交流,强化源头堵截、陆海管控、口岸查控、社会面清查,加大案件侦办的力度,全链条对“三非”和外籍人员经内地偷渡香港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打击,坚决维护粤港边界秩序和香港社会的安全稳定。
“一打接着一仗打,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尹承军说。
针对西南边境偷渡违法犯罪活动比较突出的情况,国家移民管理局边防检查管理司司长刘海涛12日在北京表示,广西、云南边检总站与有关部门,共同设立7416个联合封控点,进一步织密筑牢防控网。
当天,国家移民管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针对西南边境偷渡违法犯罪活动比较突出的情况,刘海涛在会上表示,集中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专项斗争期间,针对西南边境偷渡违法犯罪相对突出的问题,国家移民管理局全力构建立体化打防管控体系,深入开展严打整治。
一是持续重拳打击犯罪。组织指挥云南、广西公安机关和移民管理机构集中开展涉西南边境偷渡案件线索研判、串并,第一时间落地核查,深挖严打幕后组织、运送链条,侦破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475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109人、查获偷渡人员9444人,同比分别上升127.3%、137.4%、103.1%。
二是着力加强边境防控。部署指导西南边境地区移民管理机构不断完善边境管控力量布局,升级装备设施建设,增设沿边抵边警务室、执勤点,强化边境管理;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广西、云南边检总站与有关部门,共同设立7416个联合封控点,进一步织密筑牢防控网。
三是加大综合治理。依法严惩参与“引带”的边境不法人员1488人,依法吊销执照、取缔涉案宾馆、公司、机构33家,拆除提供偷渡通道的抵边厂房12处,推动广西、云南当地党委政府将打击偷渡等跨境违法犯罪纳入平安建设专项考核评价体系,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四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加强宣传警示,不断增强边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国界意识和法律意识,先后开展“以案释法”活动5367场次,充分发动群众举报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活动,对557名举报人兑现奖励140万余元,营造了全社会联防共治的良好氛围
1、偷渡罪立案标准是:
(1)组织他人偷越国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2)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境人数众多的;
(3)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4)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6)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7)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偷渡自首会不会留案底
偷渡自首会留案底。偷渡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首可从轻减轻处罚。但只要受到刑事处罚的,就会留下案底。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如果犯罪嫌疑人若被刑事拘留后,最终遭受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会保留相应的案底。
法律分析:偷渡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最后会被遣返。刑法中没有偷渡罪,相对应的罪名为偷越国(边)境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证件或冒用他人证件出境、入境的,除收缴证件外,处以警告或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伪造、涂改、转让、买卖出入境证件的,处以10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或以行贿等手段,获取出入境证件的,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或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申请人弄虚作假,异地异单位申请欺骗政府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除依法处理外,视情节在1—5年内不受理其出境申请。
5、有关申请单位弄虚作假,公安机关将暂停或取消申请权,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6、对异地办理出境证照的策划、组织者,将依法严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二条
【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证件或冒用他人证件出境、入境的,除收缴证件外,处以警告或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伪造、涂改、转让、买卖出入境证件的,处以10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或以行贿等手段,获取出入境证件的,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或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申请人弄虚作假,异地异单位申请欺骗政府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除依法处理外,视情节在1—5年内不受理其出境申请。
5、有关申请单位弄虚作假,公安机关将暂停或取消申请权,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6、对异地办理出境证照的策划、组织者,将依法严处。
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一、公民参与偷渡,现行被边防检查部门或其他公安机关查获的,依据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二、公民参与偷渡,出境后被境外国家遣返或在境外无合法居留证件被当局查获遣返的,则认定为偷渡行为的延续,依据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三、公民参与偷渡出境后,在境外向驻外使、领馆申请
护照或申请所在国家的合法居留证件,需在国内或委托国内亲友办理无罪公证时进行处理的,偷渡行为在《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两年追诉时效之内的,依法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偷渡行为不在追诉时效内,一般不予处罚。
四、公民参与偷渡出境后,持国内签发的无出境验讫章或有伪假验讫章护照入境回国时,一般由边防检查部门当场查扣予以处罚,出入境管理部门不再处罚。
五、对在日常公安工作中已发现的公民的偷渡行为,已记录在案的,不受《行政处罚法》的追诉时效规定,在当事人到案后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