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行车、电动葫芦安装还需要告知吗,如果要办告知,几顿以上需办
电动葫芦应该不需要吧,其实你有时间去下技术监督局,什么需告知,什么不需要,告知需要什么东西问下就一清二楚了!
1、告知书一式四份,2、安装单位安装资质(第一次提交原件),3、现场施工人员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施工方案,5、告知设备技术资料原件并复印产品监检证及合格证,6、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7、焊接工艺评定,8、买卖、安装合同,9、旧设备需提交移装证明、检验报告。这是办理告知书一般所需要的。
不用了,2014年10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最新颁发的特种设备目录中取消了轻小型起重设备,其中钢丝绳电动葫芦属于轻小型起重设备,这说明以后单独安装使用的钢丝绳电动葫芦就不属于特种设备了,不需要申报安装告知和检验了,由用户自行安装和管理。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属于特种设备的电动葫芦,在安装前需要办理告知手续。
被定义为特种设备的电动葫芦,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吨,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承重形式固定。
(五)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程序如下:
1 先去地方特种谁被检验所做开工告知。
开工告知所需资料(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安装许可证。人员资质。合同。开工告知填写好 。施工方案。)然后请地方特种设备检验所人员去安装现场查看现场。盖章签字完毕。
2 去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办理开工告知。所需资料如上但是全部需要原件。(注意是原件)
签字盖章
3施工
4验收
5拿证
总之这些程序跑齐需要好多天。
打这么多字请采纳!!!!
2吨电动葫芦属于特种设备。安装前到当地特种设备部门办理告知,经过审核后特检院安排检验人员到现场监督检验合格后即办理使用证,可以使用。资料齐全,联系好,10个工作日就可以办好的。具体可联系: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业 务 部]:(0791)8119297;办理程序及资料见图片。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第十六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维修单位,应当有与特种设备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维修活动。
第十七条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第二十一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第二十五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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