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选购电动葫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电动葫芦
的选购,要着重考察电动葫芦的基本参数和电动葫芦的质量。
一、电动葫芦的基本参数:
1、提升高度:电动葫芦作为一种提升工具,会对提升高度有着严格的要求。因此选购的时候,应该首先根据你厂房的高度选择起吊重物的高度,常规的提升高度有6、9、12、18、24、30m,特殊场合可根据用户要求进行
非标设计
。
2、
提升速度:一般电动葫芦的提升速度分为单速(8m/min)和双速(8/0.8m/min)两种,一般在没有特别要求的情况下常选用单速电动葫芦(即CD1型),如你的工况要求提升重物的过程中需精确定位的情况下,易选用双速电动葫芦(即MD1型),一般情况下,提升速度决定您的工作效率,越是高速的电动葫芦,越可以提高您的效率。
微型电动葫芦
也是一样。
3、电机功率:不同的电动葫芦采用的电机也不一定是完全相同的,同样10t的电动葫芦电机也有可能是13KW或者是7.5KW,客户可以根据自己不同的需要来选购。
4、电压:电动葫芦因为用在各行各业里面,所以电动葫芦采用的电压也不相同,有
380V
工业用电
也有220V民用电,甚至还有440V、60HZ,380V、60HZ等一系列非标电源。
5、安装方式:电动葫芦分为电动小车式(即电动葫芦既可上下起吊重物又可左右移动)和固定式(只可上下起吊重物)之分,固定式又可分为上固定(A1)和下固定(A2),用户可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你安装方式的电动葫芦好比
环链电动葫芦
。
工字钢
底面至电动葫芦
吊钩
中心的距离:电动葫芦选购应注意上下钩之间的间距,因为在某些特定厂房会对电动葫芦的钩间距有特定的要求,如果您对钩间距有严格的要求,的低
建筑高度
电动葫芦可以满足你的要求。
二、电动葫芦的质量:
电动葫芦作为
起重设备
,安全是我们应该考虑的
头等大事
,这就要求我们在选购电动葫芦时必须严格考虑电动葫芦的质量问题。
辨别电动葫芦的质量一般来说用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定,在还没有看到货之前也就是采购阶段,一般先要问清楚电动葫芦的产地,材质,电机的型号,以及电动葫芦的品牌跟价格。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为单主梁结构(可悬臂),由箱型和桁架2种形式,而桁架结构又分倒三角和正三角结构,主梁分段设计,用阴阳街头连接,主梁下弦都设置一工字钢(根据葫芦吨位选用),供电动葫芦行走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1到2个电动葫芦!电动葫芦直接采购,行走速度一般为20m/min,起升速度一般为7或8m/min。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支腿按整个门架来说:由双刚腿、一刚一柔两种形式;按腿自身结构来说:由桁架、钢管、箱型三种结构。箱型结构门式起重机比桁架结构的重,价格相对高,但是比较美观。在支腿上设置有操作室,也可以采用遥控按钮地面操作(不需要操作室),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主梁上不设置走台及护栏,故在支腿上至少设置一个爬梯及一个检修平台,供电动葫芦检修用。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跨度可以按照客户需求而定,起重量按照电动葫芦的起重量来定的,一般是0.5t、1t、5t、10t、16t、20t,单葫芦起重量不超过20t。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大车与普通门式起重机设计相同。
整机供电方式两种:电缆卷筒(最最常用的)和滑触线供电。
主要技术参数举例,如下图所示:
第一条 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 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 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 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 司机守则:
2.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 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六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 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 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 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 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 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检查项目附后)
第八条 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 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 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 起重机械得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单设备科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封停设备或限期整改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由设备科负责解释。
附:起重机械年检、月检、周检、日检项目如下:
一、 每年对在用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
起重机械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九级以上的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二、 每月至少检查下列项目:
1. 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 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3. 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
4. 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停用一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上列检查。
三、 每周应检查下列检查:
1. 接触器、控制器触头的接触情况
2. 制动器的调整和闸带的磨损情况
3. 连轴器上的键的联接及螺钉坚固情况
4. 钢丝绳的缠绕情况是否跳槽
5. 双制动的起升机构,每个制动器的制动力矩的大小是否一致。
四、 每天作业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1. 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及电梯厅门联锁开头,紧急报警装置,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2. 轨道的安全状况
3. 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要去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办理开工报告手续。这个手续是由安装公司去办理的,安装好后,需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来进行安装监督检验。检验合格,领取检验报告后,再到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办理设备的注册登记,领取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