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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供销一条龙”能让企业成“龙”吗

丰富的大船
从容的老鼠
2023-01-05 21:26:19

“产供销一条龙”能让企业成“龙”吗?

最佳答案
坦率的银耳汤
无奈的乐曲
2026-05-07 05:25:35

中国企业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九十年代,“产供销一条龙”可能是个很大的优势,因为那时的企业资源相对比较丰富,很多企业就凭借其完善的产供销系统建立起了竞争力,获得了一定的市场。前提是企业对产业链的整合占据了资源优势。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深入和各种信息的透明化操作,以及国内市场国际化、国际市场国内化的竞争新格局的形成,这种“产供销一条龙”模式就受到了巨大挑战。在一个差异化的竞争时代,企业再提什么“产供销一条龙”是核心优势,就显得非常落伍了,就离被市场淘汰不远了。服务外包、产业分工、主业回归,这个发展趋势已经证明了在企业经营中你攥紧的非核心能力东西越多,你背的包袱就越沉重,你的经营成本就越来越居高不下,到最后就会累死在“产供销一条绳”上。我们回头看看那些做得优秀的企业无疑都是“微笑曲线”上的骄子,如微软、戴尔、IBM、可口可乐等,他们攥紧的是核心能力中的研发、技术和渠道、销售,单纯花在制造链条上的精力已经越来越少,外包服务整合全球资源为我所用,向自己的主业回归再回归,目的就在于降低成本,分散风险,集中资源。既要搞生产制造,又要非集约式采购,既要自建渠道开拓市场,又要搞物流仓储,这样的企业是越做越累,处处是风险和成本,处处需要庞大的人力资源和现金流,而一个企业在竞争如此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又如何能游刃有余呢?“产供销一条龙”又何尝不是一条高成本运营与充满风险的套头绳索呢?中国鞋业未来的竞争也是如此,单纯依靠所谓的低劳动力成本、产品低价格优势越来越行不通了,我们的资源不支持这种越来越短视的战略。设计、研发、技术、品牌、渠道对于中国鞋业来说显得愈来愈重要,谁能及早脱离“产供销一条龙”羁绊,倾注于核心能力,谁就能占领市场、引导市场。我们要学会做企业增值链环节,善于甩掉减值包袱。“产供销一条龙”的心态万万要不得了,否则中国企业将失去越来越多的机会,牺牲越来越多的资源,到头来真是无路可走。这不是危言耸听。

最新回答
落寞的白羊
缓慢的咖啡豆
2026-05-07 05:25:35

三级联动构筑农村新型流通网络

网络体系是平台。按照市场经济和区域经济服务的要求,构建起县。乡。村一个纵横交错,星罗棋布的糸统。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是一项糸统工程,糸统工程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所建网络不是孤立封闭,不计代价,竭泽而渔的。按照鄂政发08。30号文件的要求,充分发挥供销社在要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糸中的作用,真正把供销社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一, 网络形式。一是县级以县供销社为载体,组建全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与县供销社两块牌子,为全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部门,有效地把合作经济组织融入大市场,参与大流通,组建县级农头企业,和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以龙头企 业带专业社;二是乡级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组建引导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社。村级与村委会联办。原则以三是村委办公场所或集中村头有条件的经营户,办成村级综合服务社,村主任兼任社长,县社包点人员和基层留守人员,专业社人员组成理事会,选取村民代表为监事,经营户任经理的组织体糸。夯实基础,建好网络。

二, 培植六大经营公益体糸。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发展是第一要务。流通网络必须要靠主营业务支撑,根据市场需求和人民日益增长生活需要,农业生产现代化的需要。进一步巩固和恢复传统业务,发展开拓新型业务。

1,

以优价优质为根本的农资配送糸列化服务。防止假冒伪劣的假农药,化肥,种子,

饲料,等

2,以小超市为窗口,方便群众购买,开展日用消费品代理制,和物流中心。

3,以加工增值为目的农产品销售服务体糸,实现最佳劳动价值,把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规范农产品的市场风险。建立绿色品牌,开展品品牌战略。

4,以机械化为方向的耕作全程服务,建立育秧工厂。从播种,防治,培育到收割,耕整,减轻劳动强度,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力水平。

5,以开发科技新项目为突破,现代科技服务,包括新品种引进开发,改气,改水,改厕,改路,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组织再生资源回收,和垃圾环保处理。

6,以寓教于乐为内容的文体娱乐服务,树立起良好的民俗村风,开展农民培训,开办庄稼医院,等。

通过配送,电子商务来实现,结算分两次,也可按农时。

三, 加强制度建设,创建和谐企业。按照新网络和人材竞争的要求,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明确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细化管理,量化责任,使责权利紧密相结合。实现市场化操作,企业化管理,牵住市场的牛鼻子,确保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长壮大,健康发展。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经营者经营服务水平和素质。

四, 争取党政支持和社会资源的支持。

以省08,44号和平共处五项原则30号文件为指导,请示县政府印发“新网工程”的实施意见,县领导挂帅任组长,各职能部门全力配合支持,乡镇列入重要义事日程,村级联办,形成农村基层在党支部领导下的党组织,村委会,经济合作组织,党政经“三位一体”的社会模式,展现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景观。采取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力创双效,稳健发展。供销社再次创业,再创辉煌的时日指日可待。

懦弱的项链
敏感的羽毛
2026-05-07 05:25:35

我国农村供销社的发展是怎么计划的?供销合作社几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龄,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经济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实践。1949年至1958年,供销合作社活跃于城乡贸易流通领域,主要供应农民的生产资料和基本生活必需品,大力收购农副产品,供应城市、工矿区。总的来说,此时的供销合作社致力于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改善民生,成为连接城乡、工农、政府和农民的桥梁和纽带。

1、中国农村管理体制发生了深刻变化,集体经济体制逐步被市场经济体制所取代,供销合作社的活动领域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职能逐步转移到市场经济组织,外部环境严重制约了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活动。特别是1982年供销合作社由“公办”改为“民营”后,为了维持供销合作社庞大的组织体系和众多繁杂的组织团队的运作,供销合作社内部业务结构开始向石油、房地产等盈利能力较高的非农产业转移,并逐渐偏离了为农业服务的初衷。

2、现实地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销合作社组织主旨的盈利能力和治理的诸多行政优势,使供销合作社的非农业务逐渐获得竞争优势,从而扭亏为盈,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出现了背离供销合作社初衷的“不发展不增长”现象。以2018年为例,全国供销合作制实现销售总额58925.9亿元,同比增长8.7%。其产品涉及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消费品和可再生资源。经营模式包括商品批发、连锁配送、农产品采购、农业生产服务、综合服务(居住生活服务、物流、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等。

3、近年来,供销合作社在深化改革、发展现代农村流通、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甚至重建基层供销合作社体系等方面不断调整定位,努力再次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主力军和综合平台。但不言而喻,市场经济改革以来,供销合作社的行政治理结构、非农经营、追求盈利等组织特征没有得到有效改变,尚未达到广大农民和各级政府的普遍认可和认同程度。

饱满的老师
现代的小白菜
2026-05-07 05:25:35
一、强化供销社的服务职能。供销合作社的经营范围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不受行业分工限制。农民需要什么就经营什么,需要什么服务就积极提供什么服务,把立足点真正转移到为农民群众服务,为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服务的轨道上来,不断扩大服务领域和经营范围。要正确处理社会服务效益与企业经济效益的关系,把提高服务效益放在第一位,帮助农民增收致富。要抓住当地骨干产品,开展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式的系列化服务;搞好信息、技术、资金、购销、加工、储藏、运输等多方面的综合性服务。积极组织、支持农民兴建各类专业合作社和其它专业化合作服务组织。继续发动农民群众扩股集资,联合兴办以农副产品加工为重点的多种企业和经营设施,兴办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各项服务事业,密切同农民的经济联系,使供销社与农民真正结成经济利益的共同体。同时,还要积极为乡镇企业服务,加强联合,紧密协作,共同发展。二、改革购销方式,搞活商品流通。要充分发挥供销社的主渠道作用,大力组织农副产品购销,除积极完成国家委托的棉花等产品的合同定购任务外,凡是农民要求推销的产品,都要积极组织收购。对大宗的农副产品,要普遍推行合同制,并实行保护价,加强指导,调节产销关系,帮助农民避免生产上的盲目性。对果品、蔬菜等鲜活商品,要推行代理制、农商联营等多种购销方式,让利于农民。对零散商品,要充分利用集体和个体商贩收购或代购。要大力组织好农副产品进城,搞好深购远销。供销社应当成为农民群众在城市的代表和农副产品城乡交流的主体。要在大中城市积极兴办农副产品交易中心、贸易货栈和批发市场,各有关部门要给以支持,提供方便。要改进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工业品的经营,开拓新的购销渠道,努力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要积极发展跨城乡、跨地区、跨部门的横向经济联系,逐步形成新型的企业集团和企业群体。三、改革管理制度,增强企业活力。供销合作社的各项管理制度都要按照集体企业的性质和特点进行改革。要改革工资分配制度,彻底打破“大锅饭”和“铁饭碗”,充分调动企业、职工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在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供销社内部工资、奖金分配的具体形式和办法,都由企业自主决定。领导干部和职工的工资待遇同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服务效益直接挂钩,积极推行效益工资和浮动工资(或大部分浮动),税前列支。对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其专业技术水平和贡献,自行确定劳动报酬,对供销社征收奖金税、可比照城镇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办法,给以适当优惠。供销社使用银行、信用社贷款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可用新增利润税前还贷。

改革供销社的人事劳动制度,扩大企业自主权。基层社的领导干部由社员民主选举,县联社管理;县以上各级供销社的主任、副主任,由同级党政机关管理;科长、处长、经理,由同级社理事会管理。供销社的用工制度,可参照国务院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有关规定,结合供销社系统的特点,由各地具体研究确定。除国家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军队转业干部和根据需要配备的人员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向供销社硬性分派不需要的人员。

各级供销社要普遍实行主任(经理、厂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各企业都要完善经营责任制。不同企业、工种采取哪种经营责任制形式,由企业自主决定。对小型、微利、亏损的零售门店,废旧物资收购站,饮食、服务、修理等劳务性摊点,实行租赁、承包经营。为了调动职工办好企业的积极性,鼓励职工入股,按企业效益分红。相当银行一年定期存款的利息,在税前列支;分红在税后列支。

切实加强民主管理。各级供销社的社员代表大会应当成为具有实权的民主管理机构,一切重大问题和重要决策都必须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在企业内部还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会)的职能作用。四、改革组织体制,加强基层建设。基层供销社要本着有利于搞好经营服务,提高经济效益,加强集镇建设的原则,由按行政区建社改为按经济区域建社,尽快改变目前一些基层社规模过小、实力薄弱、经营亏损的局面。要加强城镇和农村网点建设。较大村镇办好分社或分销店,农村代购代销店改办为综合服务站(或村社),扩大服务职能。

市、县联社要真正办成基层社的经济联合实体。认真贯彻上级社为下级社服务的原则。搞好服务、协调、指导、监督,不要不适当地干预基层供销社的具体业务和财务管理。市、县联社各公司机构,要适应专业化、系列化服务的需要,按当地商品生产和供应的需要调整或组建专业公司。各级联社和公司都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让利于基层,不要同下级社争业务、争利润。

安静的小刺猬
俊逸的自行车
2026-05-07 05:25:35
党的十七大报告系统的阐述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一体系的完整构建是十七大会议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方针指南,同时也为中国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2002年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建立和完善,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给予供销合作社加快发展的历史机遇。供销合作社逐步走出困境,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支不可或确的力量。探索中国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之路,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依据,寻找一条适合中国供销合作社特点的发展之路,中国供销合作事业才能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一、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探索中国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之路

供销合作社是新农村建设中新的组织体系的一支重要力量,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没有解放思想,就没有今天供销合作社的巨大成就,供销合作社就不能发挥市场与政府、老百姓与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成为目前为农服务的主要载体。要抓住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机遇,积极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去,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重点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必须先企业化,后合作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供销合作社必须要 遵循市场体制的规律,保护产权,鼓励竞争,价格调节,需求主导,才不会被市场所淘汰。要不断转变思想观念,适应新形势的需求,加快供销合作社企业化改造,不断增强自身实力,才能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合作社是经济弱者的组织,农民在任何时候都是弱者,需要这种组织。通过合作联合是农民保护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增效的重要举措。同时,合作社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自身才能发展壮大。但合作组织发展有个过程,计划经济时代,供销合作社是产品经济的配给组织,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销合作社要成为以流通为主导的为农服务综合组织,这个跨度比较大,没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为支撑,没有办法实现。因此,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必须先企业化,后合作化,先把自身力量做大做强,把基础打牢,再进行合作化改革。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这个理论是得到实践检验的。

(二)供销合作社在强化流通服务功能的基础上,成为为农服务的综合服务组织。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不仅是党委政府的要求,农民群众的期盼,更是供销合作社义不容辞的责任。高举为农服务的大旗,立足三农,服务三农是供销合作社的办社宗旨,也是供销合作社加快发展的永恒主题。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必须强化最基本的功能,加快流通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作,本质上也是流通的合作。通过流通领域的合作,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供销合作社要强化流通功能,必须要把“新网工程”融入供销合作社的“三社”建设,以 “新网工程”带动 “三社”发展,其本身也是对供销合作社流通功能的强化。目前,为农服务社的持续发展问题,专业合作社的产品销路问题,其本质都是流通问题。因此,要从拓展的角度理解流通的功能,重点抓好流通的增值服务。一是物流配送。当前,农产品和工业品配送成本高,其中农产品配送成本基本上占总成本的40%,工业品配送成本基本上占总成本的20%以上,如果能通过流通网络的建设,把产品配送价格降下来,让农民和有关经营单位分享,从而实现农民利益的最大化。二是品牌经营。目前,农产品有品牌的少,有较响品牌的更少,要实现农产品品牌从无到有,从小品牌到大品牌,从区域品牌到全国品牌,从全国品牌到世界品牌,供销合作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三是产品加工。供销合作社要抓住自身特色产品,优势产品,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培育供销合作社的主打产品,带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三)供销合作社在构建自身基本网络体系的前提下,实现开放办社。网络是继土地、资本、劳动力之后的第四种资源,供销合作社有自上而下的联合社,有传统的自身网络优势。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积淀了比较雄厚的物质基础,拥有较为完善的组织体系,遍布城乡的经营网络和多种形式的服务平台,完全有基础,有条件,有能力构建自身的基本网络体系,成为农村商品流通的主力军。通过构建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发挥网络的双向流通功能,一方面把货真价实的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下乡,让农民买的放心;另一方面把农副产品和再生资源收购上来,让农民卖的称心,实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同时,要充分发挥为农服务社,专业合作社和基层供销合作社等载体和平台作用,为广大农民提供多功能,综合性服务。

二、坚持制度创新,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落实科学发展观,关键在于创新。要围绕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目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新制度,创新举措,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实现供销合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对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扶持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介定各级联合社的行政职能,把供销合作社发展纳入党委政府的发展规划中,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供销合作社才能不断发展,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全国总社四届三次理事会议上提出,供销合作社要坚持为农服务,坚持市场取向,坚持改革创新,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明确地赋予了供销合作社的职责和任务,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带来重大的机遇。此外,供销合作社还应成为政府支农、惠农的有效载体,成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载体,这是世界合作社发展的大势所趋。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按照合作制原则,整合资源,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包括政策和资金,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

(二)供销合作社要提高综合服务能力。目前,有许多政府职能部门在农村建立一些为农服务组织,但因为没有完整的网络体系和载体,持续性不强,其结果注定要关门。供销合作社在农村有完整的组织网络,完全可以利用其遍布乡村的网络体系,在村一级搞一站式综合服务,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利用相关职能部门物资、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建为农服务社,形成共建共用机制,增强为农服务社的综合服务功能。政府的其它职能部门要按照支农、惠农的要求,给予资金或政策的支持,没有必要再到农村设立其它服务机构,可以委托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网络组织,达到支农、惠农目标的实现。同时也可以有效实现政府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

(三)供销合作社要不断增强自身的物质基础。实行开放办社,多元投入,既可以采取供销合作社独家投资建办的形式,也可以采取供销合作社与村委会、供销合作社与企业单位、供销合作社与农民或职工联合等多种建办形式,广泛吸聚社会资本和闲置资源参与为农服务。对其中的经营性服务项目采取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经营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这一改革方向是正确的,得到实践检验的,但供销合作社一定要从自身最有优势的项目做起,构建自身最基本的物质基础。在坚持为农服务过程中,重点把握三点:一是在产权关系上,要坚持社有资产的法人所有,至少到县级联合社。要不断探索社有资产的法人所有结构和运作机制,确保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主导地位。二是在网络经营上坚持自有网络与其它经营服务网络的对接。供销合作社不仅要实现与现代流通经营网络对接,还要与广大农村的农产品经营网络对接。各级联合社要大力建办农产品等批发市场,坚持服务主体在农村,商品流通的枢纽在城市,发展大网络,培育大市场、实现大流通。三是在构建供销合作社人才体系上坚持不拘一格使用人才。要用好现有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和引得进、留得住、用得上,人才脱颖而出的科学机制,实现供销合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愉快的牛排
和谐的咖啡
2026-05-07 05:25:35

一、供销合作社的性质

“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中央认为,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供销合作社自身改革的迫切需要出发,紧紧围绕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个目标,抓住理顺组织体制、强化服务功能、完善经营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和给予保护扶持等五个环节,以基层社为重点,采取切实有力的政策措施,使供销合作社真正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真正实现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宗旨,真正成为加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深化改革的根本目标,也是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要实现这个目标,最重要的是做到三个坚持:必须坚持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制性质。必须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办社宗旨。必须坚持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按照自愿的原则,争取更加广泛的农民群众入社,充分体现它的群众性。”“按照民主的原则,理顺供销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体制。”“领导成员实行民主选举,职工实行招聘合同制,重大决策实行民主协商,经营管理实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民主性。”“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农民在供销合作社活动中的应有权力。”“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又承担国家赋予的某些经济社会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要处理好与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

“中央5号文件提出把供销合作社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指明了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方向。对此,要坚定不移。但实现这一目标是个长期的过程,需要逐步推进。”

 (上述材料均选自中共中央国务院[1995]、[1999]5号文件)

 二、供销合作社的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2、“承担国家赋予的某些经济社会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国家委托的经营业务和社会服务任务”;

3、“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权的某些职能”;

4、“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5、“承担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国家储备任务”;

6、“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7、“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

8、“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9、“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

 (上述材料均选自中共中央国务院[1995]、[1999]5号文件)

三、供销合作社的工作任务

(一)“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

“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建设。各涉农部门和各类农村服务组织都应遵循鼓励竞争、反对垄断、提倡联合、强化服务的原则,互相支持,密切合作。”“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主要任务就是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工作。”“各级供销合作社都要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一切活动要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工作。”“必须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办社宗旨。”“供销合作社担负着为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提供系统化社会服务的重要任务”,“要进一步从单纯的购销组织向农村经济的综合服务组织转变,积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性、系列化的经济技术服务。”“拓宽服务领域,增强为农服务功能”。“国家鼓励供销合作社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事业。”

(二)“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

“深化供销社改革,发挥其带动农民进入市场的作用。”“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亿万农民走向市场迫切需要有力的组织和正确的引导”,“广大农民迫切要求提供各种经济、技术、信息服务和联合起来进入市场,国家也需要对农村经济加强指导和调控。供销合作社应该在这些方面发挥作用,担当起责任”,“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把一家一户办不了或不好办的事情办起来,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与大市场连接在一起”,“带动千家万户连片兴办农产品商品基地和为城市服务的副食品基地”,“带领千家万户农民走向市场”,“开拓市场,扩大经营,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国家鼓励供销合作社和其他从事农产品购销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市场信息,开拓农产品流通渠道,为农产品销售服务。”

(三)“不断满足农民生产生活中多方面的实际需要”,“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提高”

“供销合作社是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根据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急农民所急,想农民所想,办农民所需”,“不断满足农民生产生活中多方面的实际需要”, “使农业生产更符合市场需求,使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只要有利于满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需要”,“供销合作社都应当依法积极去作”,“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四)“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真正成为加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又承担国家赋予的某些经济社会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要处理好与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密切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的联系”,“真正成为加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机制必须建立在对社员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利益联结,联合兴农。”“国家引导和支持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的企业、科研单位和其他组织,通过与农民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订立合同或者建立各类企业等形式,形成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业发展。”

(五)“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在农村流通领域的优势”

“重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流通和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的作用。”“供销合作社要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联合、合作经营,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要充分发挥在农村流通领域的优势”,“凡农民需要的商品和服务,都要积极组织经营。”“在农产品购销活动中大力发展合同制、联营制、代理制和利润返还制,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广泛开展农产品的‘分购联销’和工业品的‘联购分销’,提高规模效益。”“大力发展以加工、销售企业为龙头的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经营”,“围绕农业生产的主导产业和骨干产品,把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联成一体”,“实现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业和其他二、三产业,发展专业合作社”,“积极兴办农资专业合作社”,“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办好村级综合服务站和庄稼医院,及时地、保质保量地做好生产资料供应工作,帮助农民发展专业化生产”,“发展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的龙头企业”。

(六)“联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供销合作社要发挥联结城乡市场的优势,利用现有的城镇网点设施,办好消费合作社。”“努力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保障市场供给”,“促进城乡经济发展”。“要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扩大经营范围,只要有利于满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需要,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的活动,供销合作社都应当依法积极去作,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支持。”“几十年来,供销合作社已经建立起一支庞大的职工队伍,总的讲,这支队伍是好的,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中做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

(七)“扩大对外开放”,“发展联合与合作”

“供销合作社要推进开放办社,发展联合与合作,提高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市场竞争意识”,“提高经济效益,不断增强自身为农服务实力”。“国家鼓励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企业事业单位等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要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对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不断增加出口创汇。政府有关部门对供销合作社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应给予积极支持,并依法管理。”“鼓励供销合作社向政府承包农业开发项目、扶贫项目。”

(上述材料均选自中共中央国务院[1995]、[1999]5号文件,[2004]~[2007]1号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四、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

“中央认为,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供销合作社自身改革的迫切需要出发,紧紧围绕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个目标,抓住理顺组织体制、强化服务功能、完善经营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和给予保护扶持等五个环节,以基层社为重点,采取切实有力的政策措施,使供销合作社真正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真正实现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宗旨,真正成为加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供销合作社体制不顺,缺乏经营活力,为农服务观念淡薄,服务工作削弱,基层社经营严重困难,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这种状况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的要求很不适应,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很不适应。如果不尽快改变,供销合作社就会脱离广大农民群众,性质就会改变,功能就会萎缩,组织就会消亡。”

(一)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

“供销合作社分基层社,县、市联合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全国总社。各级供销合作社之间是自下而上的经济联合关系,内部实行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各级联合社为基层社服务的原则。联合社对成员社负有指导、协调、监督和教育培训人员的责任。”“联合社的经营所得,要有一定的比例返还给基层社,以加强基层社的建设,增强其为农服务的功能。”

“各级供销合作社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照章纳税、由社员民主管理的群众性经济组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社会活动的自主权。”“各级联社在经济上独立承担责任,除国家委托的政策性经营任务外,上级联社不对下级联社下达经营任务。”

(二)供销合作社管理制度

“供销合作社实行代表会议制,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要有一定比例的社员代表参加。领导成员实行民主选举,职工实行招聘合同制,重大决策实行民主协商,经营管理实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民主性。各级供销合作社的日常工作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理事会的主要职能是,对成员社进行业务指导,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是本社集体财产(包括所属企事业财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拥有对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权,企业重大经营、投资活动的审批权,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检查权,享有财产受益权,但不干预企业的具体业务活动。”

“供销合作社应建立监事会,其成员由政府有关经济部门负责人、社员代表和专家组成,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监事会的主要职能是监督检查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国家委托的各项经济、社会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代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以保证供销合作社坚持正确的办社方向和集体财产的保值增值。”

(三)供销合作社与农民社员的关系

“必须坚持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按照自愿的原则,争取更加广泛的农民群众入社,充分体现它的群众性。要坚持农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绝不能搞强迫命令。”“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坚持自愿联合、互利互惠,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农民在供销合作社活动中的应有权力。”“要从法律上、体制上、政策上真正体现所有者的地位,保护所有者的权益。”

(四)供销合作社内部管理与经营机制

“供销合作社内部应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不断增强市场竞争意识,搞活企业经营,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无论实行哪一种经营责任制,都不得改变它的集体所有制性质,都必须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社员的经济权益。要进一步改革分配制度,打破‘铁饭碗’和平均主义。”

“供销合作社集体财产不能量化到人,不能分掉。”“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平调它的财产,不得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业的隶属关系。一些地方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隶属关系和将基层社下放给乡(镇)政府的做法,应予以纠正。”“一些地方存在的任意平调和处置供销合作社及所属企业的财产,把供销合作社的财产量化到职工个人,把供销合作社改成股份公司、搞股份合作制的做法,都是违背供销合作社性质的,必须坚决纠正”。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省、市(地)级联社应大力精简机构,减员消肿,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再向所办企业提取管理费。”“县联社的理事会人员和机构设置由社员代表大会确定,管理人员由理事会聘任,严格核定人员编制,经费来源仍维持现行渠道。”

(五)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管理

“各级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拥有经营、用工、分配等自主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社办企业要围绕扭亏增盈加快改革步伐,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多种形式,但必须保护出资人权益,不准无偿量化并分掉社有资产。要接受债权银行监督,防止逃废银行债务。要切实加强管理,建立层层负责的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实行与经济效益挂钩的收入分配办法。要大力精简富余人员,减少费用开支。社办企业中下岗分流的国家正式职工纳入当地再就业工程。要着力挖掘现有企业潜力,杜绝盲目铺新摊子。对现有扭亏无望的企业和项目,要下决心停办和退出,尽量减少损失。”“各级联社所办企业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基础上,相互协作,平等竞争。”

(六)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

“基层供销社是供销合作社的基础,是直接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性质和实现为农服务宗旨的基本环节。”“基层供销合作社要办成综合服务组织”,“适当调整基层社建社规模,提高规模经营效益。在有条件的地方,要以大集镇为中心建社,实行并社留店,适当扩大经营规模。”“基层社应直接体现为农服务宗旨和合作经济性质。要通过清产核资,重新认定社员的合法权益,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由社员民主选举产生,真正做到民有、民管、民享。”“要整顿强化基层社领导班子,选拔懂经营、会管理、有开拓精神、作风正派的人员充实基层社的领导,并注意吸收农民社员中的优秀分子参加管理。”“要按照社章规定,按期召开社员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 基层供销合作社各类门店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除少数‘边、小、微、亏’专销生活资料和从事饮食、服务业的门店、柜组外,一律不搞‘社有个营’或‘社有民营’。”“基层社要完善经营机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经营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对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基层社依法实施破产。破产基层社的国家正式职工纳入当地的再就业工程。”

(七)供销合作社职工队伍建设

“各级供销合作社都要把职工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保障职工权益,稳定职工队伍。要办好各类专业院校和培训中心,加强在职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要深化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管理人员实行招聘制,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对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技术职称。要广泛吸收各类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更好地肩负起供销合作社的历史重任。”

 (上述材料均选自中共中央国务院[1995]、[1999]5号文件)

 

五、供销合作社与政府的关系

“按照政社分开的原则,各级供销合作社退出政府行政机构序列。根据实际需要,可以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权的某些职能,列席政府的有关会议。政府依照法律和政策,对其进行指导、协调、扶持、监督。”

“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的指导、协调、扶持和监督,但不得干预供销合作社正常的经营活动。供销合作社结构调整、企业改革、再就业工程等需要政府组织协调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要切实保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不允许随意下达政策性经营任务和进行各种行政摊派。今后凡政府委托供销合作社从事政策性业务,都要事先签订委托合同,明确责任和义务,并确保兑现。银行也要加强资金监管,纠正多头开户问题,确保资金安全。”

“供销合作社担负着为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提供系统化社会服务的重要任务,各级政府要给予保护和扶持。要保护供销合作社的财产权益,保障其组织的完整性。”

“各级政府要重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作用,同时要兼顾它的经济利益。供销合作社应积极承担和保质保量完成国家委托的经营业务和社会服务任务。政府委托的任务应保障提供必要的资金,由此发生的政策性亏损应予补偿。供销合作社承担的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国家储备任务,所需资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国家和地方委托农资企业承担储备任务,要核定储备费用和利息补贴数额。对供销合作社过去的债务和承担政府委托任务所形成的政策性亏损,由国家计划、财政、审计、银行等部门和新成立的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共同组织清理,并采取适当措施逐步解决。”“为促进供销合作社转换经营机制,妥善解决供销合作社亏损挂帐,国务院决定成立供销合作社亏损挂帐清理核查小组,对供销合作社历史形成的亏损挂帐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并按照“分清性质,分清责任,逐级负担”的原则制定具体处理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各级政府要全力协助供销合作社亏损挂帐清理核查小组做好清理、核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快对供销合作社的立法工作,用法律、法规形式明确其性质和宗旨,规范其行为,保护其权益。”

(上述材料均选自中共中央国务院[1995]、[1999]5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