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什么是证据链?
法律术语,指一系列客观事实与物件所形成的证明链条。公安刑侦人员在破案过程中需要广泛收集证据,当所收集的证人证言和痕迹物证有秩序的衔接组合出犯罪嫌疑人作案的主要环节,能够完整地证明其犯罪过程,方可判定其有作案嫌疑并对其采取必要的刑事侦查措施。
证据链的构成至少包括以下三个要求:
1、一是有适格的证据;
2、二是证据能够证明案件的证明对象;
3、三是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对案件事实排除了合理怀疑。
扩展资料
证据链中的证据必须适格
所谓适格就是要求证据必须具有可采性。可采性要求证据必须满足:
1、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证据必须同案件事实存在某种联系,并因此对证明案情具有实际意义。
2、证据没有法律所禁止的情形,包括法律所禁止的证据形式和取证方式。
证明对象的实体要件事实包括:
1、被指控犯罪构成要件事实,一般认为包括犯罪客体、犯罪主体、犯罪的客观方面以及犯罪的主观方面。
2、与认定犯罪行为轻重相关的各种量刑情节事实。
3、排除行为违法性、可罚性和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事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据链
完整的证据链没有六要素,只有三个要素:一是有适格的证据;二是证据能够证明案件的证明对象;三是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对案件事实排除了合理怀疑。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证据确实、充分证明标准以外,同时明确了证据确实、充分的三项条件,其中第三项条件是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这也就意味着全案证据之间必须形成一个不相矛盾、能够相互印证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链。
证据链六个规则:
1、庭前证据交换规则。是指开庭审理前由法院组织当事人就相互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出示给对方,并由对方发表认可或不认可的意见。
2、最佳证据规则。
3、查证程序规则。具有关联性、合法性以及真实性。
4、排除规则。
5、传闻规则。
6、补强证据规则。是指某一证据存在证据资格或者证据形式上的瑕疵,不能单独认定为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依靠其他证据的佐证。
完整的证据链的六要素如下:
一、证据链的概念只能在多个证据存在的条件下适用。
二、适用在单独证据不能直接证明被证事实的情况下。
三、每个证据至少要与其他两个证据具有联系。
四、各个证据之间应当在大多数情况下呈现一种递进的或也可称之为纵向的连接建立关系。
五、组成证据链的各个证据不拘形式,即,可以是七类证据中的任何一种,即可以是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等。
六、证据链的集合证明力为各个证据的总和。
性质和应用
证据链中的证据必须适格
所谓适格就是要求证据必须具有可采性。可采性要求证据必须满足:
1、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证据必须同案件事实存在某种联系,并因此对证明案情具有实际意义。
2、证据没有法律所禁止的情形,包括法律所禁止的证据形式和取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