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关系的链条可以无限延伸吗
因果关系的链条可以无限延伸。
简单地讲,因果关系一果多因,一因多果,多因多果,皆有可能,其次,因果关系,无始无终,无穷无尽。所以不是直线。原因与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一般来说,因果联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有三种类型: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同果异因;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在哲学方面
因果链,又称为因果链条、因果关系链或因果关系链条,一些哲学家认为,因果关系是将不同的事实而不是事件联系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含义会有相应的调整。在有关探索因果关系的上下文当中,成语“顺藤摸瓜”之中所说的“藤”常常指的就是因果链,而“瓜”则指的是根本原因。
从现在开始,把具象的现象抽象成系统里的存量、流量,找到他们之间的关系,结构化,系统化,找到变量。找到变量后需要把这些孤立的变量连接起来,初步搭建系统建模。
怎么连接? 因果链,就是变量之间增强或者减弱的连接关系。 只看结果,不考察与之相关的变量,还是治标不治本,真正有洞察力的人,会用“因果链”顺藤摸瓜,找到与之相连的“原因变量”,解决问题。
菩萨畏因,众生畏果。
用因果链连接变量,是搭建模型的基本功。这个时候可以用U型思考,定义真问题,溯源求根,发现问题本质,深挖底层原因,找到本质解从而解决问题。重要的是要养成习惯,时刻都要用这种思维方式来工作生活,不要和日常脱离开。
但是我们常常归因错误,尤其喜欢在结果附近找原因。重点要关注几个误区,警惕自己。
误区一:遗漏中间项。
通过分析“因果链条”上的中间项,你可以发现那些藏得很深但至关重要的因素,找出它们,通常是你转变思考方法的开始。普通人“找因果”,而你找的是“因果链上的中间项”。也就是发现问题本质,多问为什么,真的是这样吗?有没有例外?
误区二:迷信相关性。
相关性这个概念印象最深刻的是听一个老师讲课说大数据发现周五晚上啤酒和尿片搭配在一起销量非常高,至于为什么不重要,按照大数据里的相关性去做就好了。当时这个观点深深的颠覆了我,人们的无意识的动作里肯定是有因果规律的,只不过应该是我们没有找到而已,没有找到以前,就先相关。但是真的是这样吗?
相关,是未知的因果。真正的洞察力,要可以始于相关性,但终于因果链。
误区三:颠倒因果链
因果链,是系统的5个结构模块里,第一个无法用眼睛观察、只能用头脑推理的模块。
再复杂的系统,变量之间,也只有两种连接关系:增强,和减弱。“带加号(+)箭头的线段”就是“增强的因果链”;“带减号(-)箭头的线段”就是“减弱的因果链”。
爱因斯坦说:白痴都可以让事情变得更复杂,只有智者才能让事情变得简单。任何复杂的系统,都构建于固有的简单性。
课后思考题:
1) 每次经济危机时,读书学习的人就会增加。你觉得,经济危机和读书学习之间,有直接的因果链吗?还是其中有“遗漏的中间项”?如果有,会是什么?
2) 有人说,喝红酒的人身体更健康。你觉得喝红酒和健康之间,有因果链,还是只有相关性?如果是相关性,那什么是它们隐藏的共同原因?
3) 你觉得,是经济增长导致了教育水平提升,还是教育水平提升导致了经济增长?谁是因,谁是果?
思考解答:
1)经济危机和读书学习有直接因果链吗?中间少了遗漏项,因为经济危机下收入会降低,不安全感会加强,读书学习是增强安全感的方式之一。也是因为我们有个默认的假设,认为学习是提升我们增加收入的途径之一。所以在考虑因果链的时候,一定要思考我们的前提假设是什么,这个假设真的适合吗?
2)红酒和健康有相关性,但不是因果链。为什么这么说呢?可能本身能消费红酒的人就是有健康意识的,收入比较高。这是把相关错当成因果。
3)经济增长和教育水平这个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要从时间角度来考虑,他们是一个互相促进正循环的。早期阶段,教育水平的提高会提升经济的发展,中后期,经济的发展不断来提升教育水平,互相促进。
中文名因果关系外文名causality;causation特点1客观性特点2特定性别 称因果关联
目录
1 解释
2 特点
3 西方哲学
4 其他领域
▪ 1.物理
▪ 2.工程学
▪ 3.法律
解释
编辑
一般来说,因果还可以指一系列因素(因)和一个现象(果)之间的关系。对某个结果产生影响的任何事件都是该结果的一个因素。直接因素是直接影响结果的因素,也即无需任何介入因素(介入因素有时又称中介因素)。从这个角度来讲,因果之间的关系也可以称为因果关联。
原因和结果通常和变化或事件有关,还包括客体、过程、性质、变量、事实、状况;概括因果关系争议很多。对因果关系的哲学研究历史悠久,佛教和西方哲学家如亚里士多德在2000多年前就已经提出了因果,该问题仍是现代哲学的重要课题。
特点
编辑
1.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因果关系作为客观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它是客观存在的,并不以人们主观为转移。
2.因果关系的特定性。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为了了解单个的现象,我们就必须把它们从普遍的联系中抽出来,孤立地考察它们,一个为原因,另一个为结果。刑法因果关系的特定性表现在它只能是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
3.因果关系的时间序列性。原因必定在先,结果只能在后,二者的时间顺序不能颠倒。在刑事案件中,只能从危害结果发生以前的危害行为中去查找原因。
4.因果关系的条件性和具体性刑法因果关系是具体的、有条件的。在刑事案件中,危害行为能引起什么样的危害结果,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模式。因此,查明因果关系时,一定要从实施危害行为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具体情况出发作具体分析。
5.因果关系的复杂性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客观事物之间联系的多样性决定了因果联系复杂性。
6.不作为犯罪中的因果关系不作为的原因,在于它应该阻止而没有阻止事物向危险方向发展,从而引起危害结果的发生。不作为犯罪因果关系的特殊性在于,它以行为人负有特定的义务为前提。除此以外,它的因果关系应与作为犯罪一样解决。
7.刑法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刑法因果关系为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提供了客观基础,不等于解决了其刑事责任问题。要使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行为人还必须具备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
西方哲学
编辑
亚里士多德提出四因说,对原因问题概括了四种答案或解释模式,即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目的因。
在中世纪,托马斯·阿奎那根据亚里士多德的宇宙论,把其四因按照等级排列为目的因>动力因>质料因>形式因。阿奎那把第一个动力因,或第一因,归为上帝。中世纪后期,很多学者承认第一因是上帝,但认为尘世的很多事件实在上帝的设计或计划之中,因此学者寻求有自由研究各种第二因。
然而,随着中世纪的结束,亚里士多德的方法,尤其是涉及形式因和目的因,遭到了的批评,例如马基亚维利在政治学领域,以及弗兰西斯·培根在科学领域。当代广为使用的关于因果关系的定义出自大卫·休谟,他认为,我们只不过发展了一个思考习惯,把总是前后相继的两类客体或事件联系起来,除此之外,我们无法感知到原因和结果。
在热力学中,19世纪发现的热力学第二定律帮助确定了时间之箭。这使得我们可以描述原因何以不同于结果:效果的总和绝不会比原因的总和熵更低。
决定论的世界观认为,宇宙只不过是根据因果律而发生的一连串事件,并不存在什么自由意志。而相容论则认为决定论对于自由意志是相容的,甚至是必要的。存在主义认为虽然本质意义是在决定论的宇宙中设计的,但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为我们自己提供意义 [1] 。
其他领域
编辑
1.物理
非正式的场合中,物理学家使用因果关系一词和普通人所说的该词没什么差别。例如,在物理理论中,一些物理学家会说力导致了运动(或加速)。然而,严格说来,这并非因果律的正式理论。因果关系并不内在隐含于运动公式中,而是假定作为一个额外的需要满足的限制条件,也即,原因总是先于效果。这一限制有数学上的意义,例如克拉莫-克若尼关系式。
物理中原因的概念在信息的语境中出现,信息将原因同其效果联系起来。正式地说,可以预计信息不能比光速更快,否则,就可能在某个参照系(使用狭义相对论的洛伦兹变换)中观察者可以看到结果先于原因(即违反因果律的假定)。
原因的概念也出现在物质-能量流动的相对语境中出现(物质-能量流动被通常认为和信息流动相联系)。例如,很常见的是,利用因果律来声称波(如电磁波)的群速度不能超过光速。
2.工程学
因果系统是指该系统的输出和内部状态取决于当前和以前的输入值。如果系统除依赖当前和过去的输出值以外,还会依赖于未来的输出值,则该系统为非因果系统(acausal system),而如
〖定义〗:所谓的逻辑,用数学语言来说,就是“关系 relation”,按自身循环分类的“一分为二”方法就是 R(·,·)="∈"∪"∉"∪"∅" 。
附图:二维几何模型表示的逻辑类型(变)
所谓的因果,是上面的 R(·,·)="∅" ,其本身是没有端点的,即类似直线。
【问】:
因果链条会一直继续像直线呢?还是会终止像线段呢?
【答】:讨论这个问题,首先要澄清条件,即是否只限制在因果类这个范围之内。
如果只有因果类,不允许有其它类型,那么会一直继续像直线。
如果允许有其它类型,那么会终止像线段。
第二,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原因与结果又是相互转化、互为因果的。原因与结果可以区分开来,但在无限发展的链条中,事物的发展往往是互为因果的,互为因果关系既表现了原因与结果的相互转化,又表现了它们的相互作用。
第三,原因与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一般来说,因果联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有三种类型: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同果异因;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一、范畴定义
原因是指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结果是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
例如,食用带毒毛蚶是因,患了急性肝炎是果。。
一般说来,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但不能说因果关系都具有时间上的顺序性,有些因果关系不是前后相继的,而是同时发生的。
例如,外力作用引起物体加速或减速。F=ma。
二、辩证关系
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
1、对立
原因是设定的一方,结果是被设定的一方。
在事物的因果联系中,原因和结果的区别是确定的。不能倒果为因,也不能倒因为果。父亲总是父亲,儿子总是儿子。
2、统一
第一,相互依存。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例如,养花。
第二,相互作用。原因引起结果,结果反作用于原因。例如,收音机的反馈电路就是典型的结果反作用于原因。
第三,相互转化。在因果链条中,同一现象在一种联系中是原因,在另一种联系中是结果。
第四,交错组合(因果关系的多样性)。
电影光的作用产生图像;光转化为电再产生声音;先进的电影院还可以根据剧情的发展产生各种气味。
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终级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