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整治“二传手”干部恶化基层政治生态?
近日资讯,决策推给上级,责任推给下级!“二传手”干部恶化基层政治生态
“二传手”是指排球运动中接对方来球后专门担任第二次传球组织进攻的队员,也是场上组织进攻、实施战术的组织者。
但是,在我国基层治理链条中,一些干部机械地做着“二传手”工作,他们看起来事事经手,似乎工作繁忙,却不思考、不研究,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执行政策照抄照搬,决策推给上级,责任推给下级……此类干部,被干部群众戏称为“二传手”干部。
四大绝招:布置一下、传达一下、上报一下、推脱一下
中部某省一位镇党委书记近期遇到一件“打落牙齿和血吞”的烦心事。
市里要求检查超重车辆过境,县公路局一位领导打来电话,要求乡镇设点拦车检查。镇党委书记试探着问了问:“乡镇干部并没有上路执法权,请问公路局能不能派人过来?我们全力配合。”不料,对方的回答简单粗暴:“这是上面布置的工作,我已经传达给你们了,我们忙不过来,你们自己搞定。”
结果,乡镇干部硬着头皮上路执法。有司机质疑他们没有执法权,不让拦车和检查,双方起了争执。司机拍了视频发到网上,舆情闹大了,乡镇干部受了处罚,本应承担牵头责任的公路局干部,反而无事。
“这种‘二传手’干部只知道推卸责任,不承担应有义务,严重损害了基层干事创业的氛围。”这名镇党委书记向半月谈记者抱怨道。
西北某省一名乡党委书记也被“二传手”干部弄得焦头烂额。他告诉半月谈记者,每周都要参加大量会议,上级通过会议把责任传导到基层没有错,但有的上级部门是通过会议把责任全部推卸给基层,这就有问题了。“比如招商引资,按说是由县招商局牵头,我们参与,但开一个会就全部交给我们了,乡镇毕竟缺乏专业招商人才,主导这项工作很难出成绩,最后做得不好,又要问责我们。”
多名基层干部反映,“二传手”干部的行为可以概述为:对上级安排的业务工作,不分析研究,而是机械地以“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来推给下级;对应由本部门或本人决策的事情,不承担责任,而是推给上级或集体,美其名曰“让领导拍板,让集体决策”;遇到实在要做的事情,从不发挥创造性,而是照抄照搬,应付了事。
一位乡党委书记直言这样的干部有四大绝招:有任务,布置一下;有会议,传达一下;有事情,上报一下;有问题,推脱一下。你要是敢质问他们,他们会美其名曰“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属地管理”,出工不出力、做事不担责。“只考虑把球快速传出去,从不在乎球能否传到位。”
基层治理六个方面:
一、以党建引领网格化管理,强化基层治理体系。
二、以“红色物业”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三、以信息化建设,推进基层治理高效化。
四、强化基础建设,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五、狠抓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美丽宜居古宋。
六、做实做好“三零”平安创建工作,打造平安古宋。
法律分析:
基层治理是对基层地区(如城市社区、农村等)的治理。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国家治理现代化离不开基层治理现代化。城市的社区治理、农村的村落治理,都属于基层治理范畴。基层治理涉及面宽、量大、事多,直接面对群众,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层治理是否有效,直接决定着经济社会是否能持续发展、繁荣和稳定。
网格化管理在各地的具体做法并不一样。除了前面提到的北京市东城区“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河南省郑州市的做法是把全市43个乡镇(街道)划分为2464个管理服务网格,整合党政、社会、条块资源,探索部门融入机制,以网格为单位建立服务团队,并根据团队成员的岗位职责、专业特长、年龄结构等因素进行科学配置和优化组合。郑州市金水区的做法则是对应街道、社区(村)、楼栋(自然村)分别设立一、二、三级网格。街道工委书记担任一级网格负责人,二级及以下网格责任人由街道班子领导、街道机关科室负责人、社区(村)党组织负责人等担任。二级及以下网格中配备舆情信息员、安全巡管员、综治维稳员、司法调解员、政策咨询员,实现“一格多员、一员多能、一岗多责”和“人到格中去、事在网中办”。另外,金水区还积极引导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等共同参与网格化管理。
小编从郑州市金水区的网格化管理实践中提炼出若干核心特征,以此来说明这一新型治理模式的科学内涵。
1、延长社会治理链条,下沉社会治理资源
在“街居制”模式下,我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主要由街道和社区两级组织来完成。其中,作为政府派出机构的街道主要扮演领导、规划和统筹的角色治理任务的具体实施基本由社区承担。网格化管理将这一链条延伸为由街道、社区、网格所构成的三级组织架构。目前金水区九个街道累计划分为107个二级网格和7679个三级网格。在新的组织架构下,完成社会治理的具体任务主要不是在以社区为主体的二级网格中,而是在由农村的自然村、城市的楼栋和驻区单位所构成的三级网格中。在延长社会治理链条的同时,网格化管理还将治理资源下沉一级。金水区规定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要下沉到网格。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挂钩一个片区(即一级网格),定人定岗定责街道其它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则全部下到二、三级网格,确保不存在管理盲点和服务遗漏。行政人员下沉导致了治理资源的下放。金水区一些街道还聘请兼职人员,如人大代表、退休人员和志愿者等参与网格治理,从而进一步拓宽了网格化管理的资源来源渠道。
2、打破部门壁垒与整合治理资源
在以社区为基本单位的治理模式中,卫生、社保、教育、公安等各职能部门彼此相对独立且分别向社区下达任务,使得社区疲于应付各部门的治理资源也难以共享,致使社区服务质量不高。而在网格化管理中,人员配备大多遵循这样两条原则:一是打破政府职能部门间的界限与壁垒,改变条块分割的做法二是有效整合公共资源,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等在社会服务与治理中的作用。如金水区要求街道打破传统科室职能界限,搭建街道网格一站式服务中心,使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和资源在网格中得到共用。金水区街道,还建立了网格联席会议制度,三级网格作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借助这一平台,驻区企业、高校等单位的资源被有效整合。如有企业为社区提供用房作为服务中心有高校组织志愿服务社团与社区结对,定期开展健康咨询、知识讲座、义诊等活动。社区服务质量与基层治理水平都得到了显著提高。
3、主动吸纳和积极满足社会利益诉求
当前我国基层社会各类矛盾纠纷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会个体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不畅通、机制不健全政府欠缺吸纳社会利益诉求的主动性。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基层政府希望能够更主动地倾听民情民意、满足民生需要。因此,各地的网格化管理都十分强调准确掌握基层群众利益诉求信息和及时解决可能导致矛盾冲突的各类事件。在金水区网格化管理中,这具体体现为三项机制。一是“信息采集机制”。要求建立网格社情民意信息网络,在楼栋(组)配备专兼职信息员、社区(村)建立信息点、街道建立信息站、区信访局建立信息中心,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走访,全面存储、及时更新网格服务对象信息。二是“定期巡查机制”。网格责任人每天要到责任区域内巡查至少一次,以确保下情上传和上情下达,畅通民意传输渠道,做到有问题早发现。三是“联动处置机制”。网格责任人对在网格内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要报上一级网格协调解决此外还要定期召开网格联席会议,依托各类社会力量化解矛盾。
4、构建服务与管理并重的治理体系
重“管治”而轻“服务”一直是我国基层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特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如何提供更为健全与优质的公共服务已经成为基层政府面临的巨大考验。网格化管理可视为是基层政府对此的回应。各地网格化管理大多既强调解决纠纷、群防群治和稳定秩序等“管理”职能,也强调民情畅通、服务健全和反馈及时等“服务”职能。金水区规定网格需承担“联系群众、政务管理、社会服务、综合治理”四类职能,重点围绕“城市管理、综治维稳、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社会服务、党建工作”六个方面开展日常工作。而在金水区考核网格化管理成效的内容中,除了无“上访”、无“群体性事件”等指标外还加入了体现服务质量的主、客观指标,如“入户走访次数”、“群体诉求处置率”、“网格化工作满意率”、“群体诉求处置满意率”等。在转变政府职能的背景下,好的管理即为好的服务,反之亦然。网格化管理强调服务与管理并重,是基层政府对这一潮流的主动顺应。
5、数字信息技术的运用与精细化治理
不少学者关注数字信息技术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对提升治理绩效的作用。其实,目前我国各地网格化管理中真正运用数字信息技术的并不多,主要是如北京、上海、深圳等一些大城市。因为动辄上千万的信息平台建设费用决定了这一技术暂时难以广泛推开。但数字信息技术所带来的治理效应,是各地网格化管理普遍追求的。这就是精细化治理,即合理划分治理单元、配备治理资源,建立无缝隙的治理组织体系,从而达到及时反馈、妥善处置和高效服务的目标。目前金水区网格化管理的数字化程度并不高,但仍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些措施以实现精细化治理。如在网格中逐人、逐地、逐事明确任务,做到网格内事、人、责没有遗漏和一一对应各网格都要张贴“社会管理网格化责任牌”,上面有各网格的范围、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社会治理的任何问题都可以直接联系所在网格的负责人一些街道还将工作量化到月、周、日,并根据各级网格职责编制台账,要求责任人每天工作都留有痕迹等。金鹏信息网格化管理解决方案
要构建农村合作式反贫困治理结构,包括四大核心要素:
1、明确贫困治理目标及战略任务,形成科学的治理路径和导向
2、构建贫困治理体系,包括政府机构的组织管理体系、社会主体的辅助参与体系、贫困农户的参与接受体系,形成科学的组织体系和运作系统
3、健全贫困治理机制,包括对象识别、资金投入、项目选择运营、监督评价机制等,形成科学的运作传导机制
4、完善贫困治理政策法规体系,形成科学的制度规范和激励引导。
上述四个要素彼此相互关联、相互推动。
二、农村合作式反贫困治理结构与政府扶贫机构主导下的反贫困治理结构相比,具有突出的特点和优势:
1、强调多元反贫困主体的分工合作、功能互补。
既强调发挥政府的主导功能,突出政府在计划决策、引导示范、组织协调、资源投入、培训农户、政策制定、监督评价等方面的功能优势又强调发挥贫困农户的主体功能,依托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和各类农民合作组织的培育,提高贫困农户的自组织能办增强其参与扶贫开发功能,特别是在贫困对象识别、扶贫项目选择运营、扶贫资源管理、扶贫效益评价等方面的参与功能而且,强调发挥非政府扶贫组织、骨干企业、社会团体等的辅助功能,突出其在扶贫资源投入、贫困农户培训、扶贫项目运作等方面的功能优势。
2、强调行政机制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
既要发挥政府的行政管理机制在扶贫开发中的组织、带动、协调、约束功能,更要立足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背景,发挥市场机制在扶贫开发中的调节功能,特别是在产业化扶贫工作中,积极发挥龙头企业、各类经济合作组织等市场主体的带动脱贫功能,使政府的政策优势、资源优势和市场主体的资本投入、技术服务、生产经营、市场开拓优势结合起来,以经济利益为纽带,在各类市场主体和贫困群体之间建立合作双赢的长效脱贫机制。
3、强调自上而下治理链条与自下而上治理链条的有机对接。
既强调依托各级扶贫系统进行自上而下的扶贫开发活动,又强调调动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和贫困农户的参与积极性,打造更加顺畅、充分的信息传递共享机制,更加高效、科学的计划决策机制,更加宽广的资源投入机制,更加规范的监督管理机制,充分调动不同层级、不同领域贫困治理主体的积极性,实现治理链条的无缝对接。
三、立足合作式反贫困治理结构,创新治理机制。
1、创新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减少扶贫资源的错配和漏出。
①结合扶贫标准上调,完善贫困人口的统计识别工作。
⑴完善扶贫机构的统计监测机制。通过逐户摸底,规范农村贫困家庭的收入核算机制,并对贫困人口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形成县、乡、村三级贫困人口档案数据库,搞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确保有生产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都能得到有效扶持。
⑵完善群众参与识别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村干部操控贫困人口认定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大力规范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审批、调查登记等关键环节,将扶贫对象选择纳入群众监督视野。
⑶强化动态管理机制,通过有效跟踪,做到“应进则进,应退则退”。
②适时调整贫困县、贫困村的认定资格,下放调整权。
为实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及时动态调整,建议将调整权下放给省级扶贫办,由它们定期对重点县进行重新评定或调整,这是因为各省扶贫办更了解区域各县的发展状况,更容易破解重点县资格认定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国务院扶贫办可以重点调控贫困县总量及其大区域分布,对各省调整情况进行备案、监督和审核。
而且,为真正识别出需要帮扶,又具有脱贫潜力的贫困村,应采取“自荐”和“联评”相结合的认定方法,适度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即首先由自认为困难的村报名参与筛选,然后由扶贫办和农办、财政厅、农行、信用联社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起来,进行考察、评比、选择。
2、创新扶贫资金投入机制,拓宽渠道、加强整合。
①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
切实落实“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都必须把扶贫开发投入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的有关规定,中央财政扶贫投入增幅不低于一般支农投入力度,省级财政扶贫投入要提高配套比例。而且,积极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机制,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总体上向连片特困地区进行倾斜。
②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取消贫困地区公益设施建设的配套资金要求。
为增强贫困地区的投入建设能力,应加大一般性财政转移和专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特别是由于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中,常常要求地方政府按照一定比例自筹配套资金,但贫困地区财力薄弱,很难满足配套要求。因此,建议国家逐步取消贫困县乃至连片特困地区的自筹资金要求,通过加大上级财政投入,协调银行政策性信贷、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等多元渠道,弥补资金缺口。
③加强专项扶贫与行业扶贫的资源整合。
实现扶贫办与行业部门的合理分工,将专项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扶贫产业培育及产业设施建设、贫困农户培训和转移就业、异地搬迁扶贫等领域,而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则更多依靠相关行业职能部门的资源投入。应强化地方领导一把手负责制,由一把手牵头制定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规划,协调各部门的项目规划、资金安排,以县为单元,加强资源整合,在贫困地区集中力量实施一批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加快区域性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解决贫困地区发展的瓶颈制约。
④完善信贷扶贫激励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
完善贷款贴息、税费减免、定向补贴、增量奖励等优惠政策,调动金融机构的扶贫积极性,研发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的更加灵活、适用的信贷产品和信贷管理方式,积极探索群众互保、公务员担保、企业担保、财政资金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降低贫困农户的信贷门槛。在贫困地区优先培育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扩大贫困村村级互助金试点规模,完善小额信贷扶贫到户形式。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并健全其与贫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农业,在贫困村建立产业基地,为贫困农民提供技术、市场、信息服务,优先吸纳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优先收购贫困农户的农副产品等方式,带动贫困农户实现稳定增收。
⑤拓宽社会主体的扶贫渠道。
引导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个体经营者、经济发达地区等多元主体参与扶贫开发,为他们进入贫困地区搭建平台,创造良好政策和社会环境。开展多形式的扶贫帮困活动,如大力支持各级团组织和妇联组织开展希望工程,温暖援助农村贫困单亲母亲等公益活动,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和志愿者到贫困地区开展服务,继续动员和组织高校毕业生开展“三支一扶”活动等。
3、创新扶贫项目选择、运营机制,提高项目瞄准率。
①在项目选择上。
应走出扶贫办掌握项目选择权的误区,充分发挥贫困农户、扶贫龙头企业、扶贫互助社等主体功能,政府的主导作用应体现在监督、保障扶贫效益惠及“真贫”上
②在项目运营上。
适当降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准入门槛改变非贫困户排挤贫困群体的状态,确保最困难的农户优先得到有效扶持,确保贫困农户享受的政策优于一般农户。而且,注重发挥贫困农户互助组织的运营主体功能,提高分散农户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参与式扶贫效益
③在项目监测评估上。
注重发挥贫困农户的评价功能,强调扶贫效益而非扶贫资金是否进村入户,通过资金委托经营、合作分红等形式,创新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式。
4、健全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机制,提高贫困农户受益率。
①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
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不断创新财政扶贫资金到户扶持机制,采取项目直补、项目覆盖、技能培训、移民搬迁、贷款贴息等方式,使扶贫对象直接得到有效扶持基础设施项目确保贫困农户优先受益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大户实施的产业化扶贫项目,要建立健全带动贫困农户脱贫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
②加强扶贫项目监管。
做好项目库建设和备案工作,全面推行重大扶贫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项目督查上,采取专项检查、重大项目特派督查等灵活多样的制度安排,强化监管
③加强审计、严防违规违纪。
由各级扶贫办和审计监察部门共同构成监督体系,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和完善扶贫资金报账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和交接制度。实行到村扶贫项目“直通车”制度,建立“人户项目资金登记卡”,严防挤占、挪用、截留、贪占等违规违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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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提出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但当前基层治理还存在不少难点和痛点,社区和村一级中的治理难题更为突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透明、村级小额工程建设失控失管等。这些问题很具体、很现实,关乎老百姓的生活,如不及时解决,就会影响基层稳定,影响群众的“幸福指数”。
基层治理中主要问题表现
基层治理千头万绪,很多问题处理起来确实棘手。但如果有动真格、破难题的心,解决起来也未必那么艰难。之所以很多“小问题”变成“老大难”,有的是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有的是权责边界不清晰,相关部门都觉得不是自己的事,相互踢皮球;有的是权力运行不规范、制度机制有漏洞……这就需要发挥监督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转中的保障作用,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要从关键处入手、找准发力点
群众的呼声在哪里,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有哪些,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有哪些,监督力量就要指向哪里。
对纪检监察机关而言,就要既不越位,也不缺位,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街头巷陌,紧盯责任落实,紧盯群众反映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督促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把该负的责任扛起来。比如,江苏开发建立农村集体资金监管系统,将村级所有资金监管“一网全覆盖”,既倒逼村一级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也督促村干部廉洁自律。
让群众从“旁观者”转变为“监督者”
缺乏群众参与,基层治理就是一句空话。群众是最强的监督力量,很多时候群众想监督,也有能力监督,但社区、村一级事务公开不够,群众面临着想看看不见、想管管不到的尴尬局面。从基层治理的关键点入手,各地将权力公开作为重要抓手,不断创新形式,开辟多种渠道方便群众参与监督。比如,河南渑池建立小微权力监管平台,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村里大小事怎么办、每一分钱花到哪,这些都要晒在阳光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让科技为基层治理添彩
群众希望通过什么样的方式监督,就要给群众提供什么样的方式监督。仅仅依靠传统的公示栏公示给群众已经不能全方位满足需求,通过手机、电脑、查询机、有线电视、智能大屏等形式,将科技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迫在眉睫。比如,江苏铜山建立基层治理阳光系统,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保证群众方便参与监督,实现监督随时随地进行,体现智慧政府、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基层治理是一个动态过程,老问题解决了,新情况新问题可能又出现了。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将纪检监察机关的专责监督与其他各方面监督结合起来,让群众知道有监督、参与监督。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消除痛点、解决难点、打通堵点,不断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当代中国基层治理的形成及其逻辑:
1、一是中央权威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这体现在各级政府体制的制度设施和行为方式;
2、一是国家与民众之间的关系,这体现在国家与社会群体的相互影响上。本书从学术上推进了当前国内的国家治理研究,并为社会科学研究者提供了一种可以参照 的研究路径和视角。
基层中国:国家治理的基石
基层中国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层治理与国家治理、地方治理构成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即治国理政,地方治理是省市层级治理,基层治理则包括县乡村三级治理。
基层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落实国家治理、地方治理的任务,同时又是具有独立意义和合理性的治理形态。
没有中央(省市)的积极性,基层治理可能盲目而丧失方向;没有基层的积极性,国家治理、地方治理就难以落地。
县(区)一级要有政策转化空间。中央(省市)政策、任务要落地,需要经过县一级的转化,将统一的政策、任务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变成可以具体操作的政策、任务。
乡镇(街道)一级要有机制创新空间。乡镇不是一级完整政权,部门设置不齐全,权力配备有缺陷,特别是没有独立财政,难以像县级政府那样设置自己的政策议程。
村(社区)一级要有村(居)民自治空间。在村(社区)内部,有许多事情、问题、需求既不能上升到县一级政策层面,也难以通过乡镇体制来解决,或者解决起来不经济。
以上内容参考 新华网客户端-《基层中国》:基层治理要有自主空间
基层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如下:
1、当前基层治理体系还不完善。基层党组织统领基层工作能力不强,一些领导班子成员思维方式、工作作风和服务能力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不适应,与群众的利益诉求不适应,与转型目标不适应。
2、群众参与基层治理还相对较少。目前相当一部分群众受传统观念和知识文化水平等因素制约,主体意识非常淡薄,参与基层治理的程度仍然不高、意识不强、能力不足。再加上农民到外地打工的多,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村民不愿去参与村务决策等公共事务,更缺乏主动意识。
3、社会矛盾纠纷压力大、人口管理压力。一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难度加大。近几年来,特别是随着棚户区改造,基础工程大力推进引起了不小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等等方面纠纷,因为该类纠纷涉及群众的切实经济利益,涉及部门多,问题具体,化解难度非常大。
4、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缺乏资金保障。从眉县目前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经费来源看,最重要的渠道是依靠政府拨付,这些资金对于范围广,种类复杂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如九牛一毛,只能勉强维持日常的正常开支。
5、提供服务能力相对不足。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权利意识的增强,需要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加多样化、优质化、科学化和人性化的社会服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骨干作用的同时,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
当前更加凸显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这也是我国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更加完备的表现。自治是基础,因此在自治环节我们更强调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更贴近群众,让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得到落实,而不是流于形式。法治是根本,基层治理同样需要法律规范。德治为先,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通过道德的感化培育家教家风,强化邻里团结,这样更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以党建引领新时代社区治理,要全力打造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社区党组织既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更是社区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服务者。社区治理创新就是要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要努力构建党建服务机制,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创新党组织及党员为群众服务的途径和方式,开展以志愿服务为特色的社区服务,整合多方社会资源优服务促发展,以此打造基层党建品牌,努力为社区群众打造一个舒适安心的人居环境。
以党建引领新时代社区治理,要充分发挥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社区治理创新成效如何,基层干部是决定性因素,要将社区干部队伍纳入全区干部队伍建设体系,培养选拔一批党性强、能力强、群众信得过、治理有办法并竭尽诚心服务群众的优秀人才,对其建立落实鼓励激励机制,在干部待遇、评价考核、职位晋升等方面改进工作思路,不断激发社区干部队伍内生活力。
在乡村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一是要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村委会及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下设委员会。二是要不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逐步建立责权明晰、衔接配套、运转有效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保障村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有条件的地区要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科学界定农村社区的区域范围,明确其定位,构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农村社区组织体系,探索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完善村民自治的新途径。首先,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明确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其次,明确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村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探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不同模式、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再次,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积极推进为民服务代理制度,改进服务方式,探索引导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劳动保障、法律服务等公共服务进农村社区的机制,使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村,探索缩小城乡差别的有效措施。最后,开展农村社区互助服务。从解决农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以社区服务中心或服务站为基础,以志愿服务活动为抓手,把社区服务逐步向农村延伸,探索推进农村社区服务的方式、方法和途径,组织动员村民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活动,探索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