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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钢丝绳结构表示式,12毫米直径光面钢丝绳,结构是6*19西鲁式,钢芯,1770MPa强度级,右同向捻,这种钢丝绳需要到钢丝绳生产厂家定做。
光面钢丝绳不耐磨,疲劳寿命比较短,锰系磷化耐磨涂层钢丝绳是各种光面钢丝绳的升级换代产品,钢丝表面有15-30克/平米锰系磷化膜,是一种耐磨保护涂层,防止磨损效果超过天天都给钢丝绳涂油润滑,锰系磷化耐磨涂层钢丝绳是各种光面钢丝绳的升级换代产品,光面钢丝绳属于淘汰产品。
光面钢丝绳属于正在被淘汰产品,常用钢丝绳有磷化涂层钢丝绳、镀锌钢丝绳、不锈钢丝绳或涂塑钢丝绳。起重机用户需要高质量的钢丝绳,应该就是使用寿命长且质量高度稳定可靠的钢丝绳。大气环境中使用的钢丝绳,造成钢丝绳失效的主要原因是微动磨损与疲劳及锈蚀,目前,世界钢丝绳领域第一次针对微动疲劳采取防治措施是专利技术生产的磷化涂层钢丝绳,制绳钢丝经过锰系磷化或锌锰系处理,钢丝表面耐磨性耐蚀性全面提升,不易磨损和不易腐蚀使磷化涂层钢丝绳疲劳寿命是同结构光面钢丝绳的3-4倍(试验室可比条件下),可通过疲劳试验进行验证,如果有疲劳试验机就请自己做疲劳寿命对比试验,这样的试验结果最可信,钢丝绳使用寿命与疲劳寿命成正比关系,疲劳寿命长则使用寿命同比例延长。
锰系磷化涂层钢丝绳虽然售价高于光面钢丝绳,但因为使用寿命长,单位使用成本仅是光面钢丝绳的30-45%,磷化涂层钢丝绳是专利技术生产的,已有数家企业合法生产,因为供不应求目前比较难买,需要多询问几个钢丝绳销售商,采购时请注意,在购货发票必须注明钢丝绳名称,如磷化涂层钢丝绳,防范不法企业以假冒伪劣产品侵害自身合法权益,另外,专利产品一般在钢丝绳外包装上有专利号喷涂标注,质保书应有主要技术指标,如磷化膜种类和膜重(磷化膜膜重大小、耐磨性、耐蚀性等对钢丝绳使用寿命有重要影响),仅供参考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10KV的高压线在正常情况下,水平安全距离为4米,垂直距离为5米。
案例
高压线下钓鱼小伙触电惨身亡
某日,李某去钓鱼,在一鱼塘“高压危险禁止钓鱼”安全警示标志附近,竖起6.3米长的钓鱼竿,钓鱼竿触碰到上方110KV线路,顿时浑身衣服着火,经医院抢救后无效死亡。
防范措施:钓鱼爱好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在电力线路附近钓鱼。
男子垂钓触电身亡
受害人今年38岁的梅州人何东(化名),是一名设计师,平时喜爱钓鱼。这几日因身体不适离职在家中休养。在看到企石镇新南村的一片水塘后,便选择在此垂钓。
谁想,何东在垂钓过程中,何锋发现浮漂下沉,以为鱼上钩了,迅速把钓杆提起来,不料鱼儿没钓上来,伴随而来的是“砰”、“砰”两声巨响,一团火花瞬间从何东身上炸起,何东的上衣和裤子燃成一团团黑絮,钓位踏板上也留下了烧焦的痕迹,何锋仰天倒地,不断地哀嚎抖动,口吐白沫,抽搐不已。
这个场景把路过的村民吓到了,好心人立刻打了120电话求救。直到上救护车前,何东没有任何知觉,随后被送到企石病院后,再转院至东莞市某病院,但最终还是抢救无效身亡。
4月7日晚7:40分左右,家住兴河东区的鞠女士与丈夫刚走到小区门口,忽然听到一声巨大的爆炸声响,当时夜色都被照亮了。鞠女士与丈夫立刻前往出事点,在小区一栋楼前看到一个小伙子被烧焦了。“嘴里往外出血,腿、胳膊都炸弯了,衣服被炸没了,身体的某些部位都在冒烟着火。”在一旁的摩托车还在“噼里啪啦”燃烧着。原来,小伙子是一名装修工人。事发时,上料的钢丝绳被从10楼往下扔,结果钢丝绳与楼前的110kv高压线撞上。携带高压电流的钢丝绳落下时将骑着摩托车的小伙子引爆。目前,记者从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获悉,受伤的小伙子全身80%面积烧伤,大部分为三级烧伤,病情危重。
因为铁皮剪刀对于钢丝绳来说,它的硬度比钢丝绳小,是剪不断钢丝绳的。可以用钢丝钳剪钢丝绳。钢丝钳可以用于掰弯及扭曲圆柱形金属零件及切断金属丝,其旁刃口也可用于切断细金属丝。表面发黑或镀铬和带塑料套两种。
一般的钢丝钳种类比较多,大致可以分为:专业日式钢丝钳、VDE耐高压钢丝钳VDE就是钳类的一级德国专业认证、镍铁合金欧式钢丝钳、精抛美式钢丝钳、镍铁合金德式钢丝钳等。使用钳子要量力而行,不可以超负荷的使用。切忌不可在切不断的情况下扭动钳子,容易崩牙与损坏。
以下为《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关于电梯井道的安装要求:
5 电梯井道
5.1 总则
5.1.1 本章各项要求适用于装有单台或多台电梯轿厢的井道。
5.1.2 电梯对重(或平衡重)应与轿厢在同一井道内(观光电梯可除外)。
5.2 井道的封闭
5.2.1 电梯应由下述部分与周围分开:
a)井道壁、底板和井道顶板;或
b)足够的空间。
5.2.1.1 全封闭的井道
建筑物中,要求井道有助于防止火焰蔓延,该井道应由无孔的墙、底板和顶板完全封闭起来。
只允许有下述开口:
a)层门开口;
b)通往井道的检修门、井道安全门以及检修活板门的开口;
c)火灾情况下,气体和烟雾的排气孔;
d)通风孔;
e)井道与机房或与滑轮间之间必要的功能性开口;
f)根据5.6,电梯之间隔板上的开孔。
5.2.1.2 部分封闭的井道
在不要求井道在火灾情况下用于防止火焰蔓延的场合,如与瞭望台、竖井、塔式建筑物联结的观光电梯等,井道不需要全封闭,但要提供:
a)在人员可正常接近电梯处,围壁的高度应足以防止人员:
——遭受电梯运动部件危害;
——直接或用手持物体触及井道中电梯设备而干扰电梯的安全运行。
若符合图1和图2要求,则围壁高度足够,即:
C-轿厢;
H-围壁高度;
D-与电梯运动部件的距离(见图2)
图1 部分封闭的井道示意图
1)在层门侧的高度不小于3.50m;
2)其余侧,当围壁与电梯运动部件的水平距离为最小允许值0.50m时,高度不应小于2.50m;若该水平距离大于0.50m时,高度可随着距离的增加而减少;当距离等于2.0m时,高度可减至最小值1.10m。
b)围壁应是无孔的;
c)围壁距地板、楼梯或平台边缘最大距离为0.15m(见图1);
d)应采取措施防止由于其他设备干扰电梯的运行[见5.8b]和16.3.1c]];
e)对露天电梯,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见0.3.3),例如,沿建筑物外墙安装的附壁梯。
注:只有在充分考虑环境或位置条件后,才允许电梯在部分封闭井道中安装.
5.2.2 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
5.2.2.1 通往井道的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除了因使用人员的安全或检修需要外,一般不应采用。
5.2.2.1.1 检修门的高度不得小于1.40m,宽度不得小于0.60m。
井道安全门的高度不得小于1.80m,宽度不得小于0.35m。
检修活板门的高度不得大于0.50m,宽度不得大于0.50m。
5.2.2.1.2 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1lm时,其间应设置井道安全门,以确保相邻地坎间的距离不大于11m。在相邻的轿厢都采取8.12.3所述的轿厢安全门措施时,则不需执行本条款。
5.2.2.2 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均不应向井道内开启。
5.2.2.2.1 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均应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上述门开启后,不用钥匙亦能将其关闭和锁住。
检修门与井道安全门即使在锁住情况下,也应能不用钥匙从井道内部将门打开。
图2 部分封闭的井道围壁高度与距电梯运动部件距离的关系图
5.2.2.2.2 只有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均处于关闭位置时,电梯才能运行。为此,应采用符合14.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证实上述门的关闭状态。
对通往底坑的通道门(见5.7.3.2),在不是通向危险区域情况下,可不必设置电气安全装置。这是指电梯正常运行中,轿厢、对重(或平衡重)的最低部分,包括导靴、护脚板等和底坑底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至少为2m的情况。
电梯的随行电缆、补偿绳或链及其附件、限速器张紧轮和类似装置,认为不构成危险。
5.2.2.3 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均应无孔,并应具有与层门一样的机械强度,且应符合相关建筑物防火规范的要求。
5.2.3 井道的通风
井道应适当通风,井道不能用于非电梯用房的通风。
注:在没有相关的规范或标准情况下,建议井道顶部的通风口面积至少为井道截面积的1%。
5.3 井道壁、底面和顶板
井道结构应符合国家建筑规范的要求,并应至少能承受下述载荷:主机施加的;轿厢偏载情况下安全钳动作瞬间经导轨施加的;缓冲器动作产生的;由防跳装置作用的,以及轿厢装卸载所产生的载荷等。
5.3.1 井道壁的强度
5.3.1.1 为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井道壁应具有下列的机械强度,即用一个300N的力,均匀分布在5cm2的圆形或方形面积上,垂直作用在井道壁的任一点上,应:
a)无永久变形;
b)弹性变形不大于15mm。
5.3.1.2 在人员可正常接近的玻璃门扇、玻璃面板或成形玻璃板,均应用夹层玻璃制成,其高度应符合5.2.1.2的要求。
5.3.2 底坑底面的强度
5.3.2.1 底坑的底面应能支撑每根导轨的作用力(悬空导轨除外):由导轨自重再加安全钳动作瞬间的反作用力(N),[见附录G(提示的附录)G2.3和G2.4]。
5.3.2.2 轿厢缓冲器支座下的底坑地面应能承受满载轿厢静载4倍的作用力。
4gn(P+Q)
式中:
P——空轿厢和由轿厢支承的零部件的质量,如部分随行电缆、补偿绳或链(若有)等的质量和,kg;
Q——额定载重量,kg;
gn——标准重力加速度,9.81 m/s2。
5.3.2.3 对重缓冲器支座下(或平衡重运行区域)的底坑的底面应能承受对重(或平衡重)静载4倍的作用力。
4gn(P+qQ) 对对重
4gnqP 对平衡重
式中:
q—平衡系数。
5.3.3 顶板强度
对无需承受6.3.1和(或)6.4.1规定载荷的顶板,在其悬挂导轨情况下,悬挂点应至少能承受G5.1规定的载荷和力。
5.4 面对轿厢入口的层门与电梯井道壁的结构
5.4.1 面对轿厢入口的层门与井道壁或部分井道壁的要求,适用于井道的整个高度。有关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电梯井道壁的间距要求,见11章。
5.4.2 由层门和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或部分井道壁组成的组合体,应在轿厢整个入口宽度上形成一个无孔表面,门的动作间隙除外。
5.4.3 每个层门地坎下的电梯井道壁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形成一个与层门地坎直接连接的垂直表面,它的高度不应小于1/2的开锁区域加上50mm,宽度不应小于门入口的净宽度两边各加25mm。
b)这个表面应是连续的,由光滑而坚硬的材料构成。如金属薄板,它能承受垂直作用于其上任何一点均匀分布在5cm2圆形或方形截面上的300N的力,应:
1)无永久变形;
2)弹性变形不大于10mm。
c)该井道壁任何凸出物均不应超过5mm。超过2mm的凸出物应倒角,倒角与水平的夹角至少为750。
d)此外,该井道壁应:
1)连接到下一个门的门楣;或
2)采用坚硬光滑的斜面向下延伸,斜面与水平面的夹角至少为600,斜面在水平面上的投影不应小于20mm。
5.5 位于轿厢与对重(或平衡重)下部空间的防护
如果轿厢与对重(或平衡重)之下确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井道底坑的底面至少应按5000N/m2载荷设计,且:
a)将对重缓冲器安装于(或平衡重运行区域下面是)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或
b)对重(或平衡重)上装设安全钳。
注:电梯井道最好不设置在人们能到达的空间上面。
5.6 井道内的防护
5.6.1 对重(或平衡重)的运行区域应采用刚性隔障防护,该隔障从电梯底坑地面上不大于0.30m处向上延伸到至少2.50m的高度。
其宽度应至少等于对重(或平衡重)宽度两边各加0.10m。
如果这种隔障是网孔型的,则应该遵循GB l2265.1—1997中4.5.1的规定。
特殊情况,为了满足底坑安装的电梯部件的位置要求,允许在该隔障上开尽量小的缺口。
5.6.2 在装有多台电梯的井道中,不同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应设置隔障。
如果这种隔障是网孔型的,则应该遵循GB l2265.1—1997中4.5.1的规定。
5.6.2.1 这种隔障应至少从轿厢、对重(或平衡重)行程的最低点延伸到最低层站楼面以上2.50m高度。
宽度应能防止人员从一个底坑通往另一个底坑。满足5.2.2.2.2情况除外。
5.6.2.2 如果轿厢顶部边缘和相邻电梯的运动部件[轿厢、对重(或平衡重)]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0.50m,这种隔障应该贯穿整个井道。
其宽度应至少等于该运动部件或运动部件的需要保护部分的宽度每边各加0.10m。
5.7 顶层空间和底坑
5.7.1 曳引驱动电梯的顶部间距
曳引驱动电梯的顶部间距应满足下列要求,见附录K(标准的附录)图解。
5.7.1.1 当对重完全压在它的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下面四个条件:
a)轿厢导轨长度应能提供不小于0.1+0.035υ2(m)的进一步的制导行程;
b)符合8.13.2尺寸要求的轿顶最高面积的水平面[不包括5.7.1.1c]所述的部件面积],与位于轿厢投影部分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包括梁和固定在井道顶下的零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0+0.035υ2 (m);
c)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
1)固定在轿厢顶上的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包括下面2]所述及的部件],不应小于0.3+0.035υ2 (m)。
2)导靴或滚轮、曳引绳附件和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的最高部分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1+0.035υ2 (m)。
d)轿厢上方应有足够的空间,该空间的大小以能容纳一个不小于0.50m×0.60m×0.80m的长方体为准,任一平面朝下放置即可。对于用曳引绳直接系住的电梯,只要每根曳引绳中心线距长方体的一个垂直面(至少一个)的距离均不大于0.15 m,则悬挂曳引绳和它的附件可以包括在这个空间内。
5.7.1.2 当轿厢完全压在它的缓冲器上时,对重导轨长度应能提供不小于0.1+0.035υ2 (m)的进一步的制导行程。
5.7.1.3 当电梯驱动主机的减速是按照12.8的规定被监控时,5.7.1.1和5.7.1.2中用于计算行程的0.035υ2
的值可按下述情况减少:
a)电梯额定速度小于或等于4m/s时,可减少到1/2,且不应小于0.25m;
b)电梯额定速度大于4m/s时,可减少到1/3,且不应小于0.28m。
5.7.1.4 对具有补偿绳并带补偿绳张紧轮及防跳装置(制动或锁闭装置)的电梯,计算间距时,0.035υ2这个值可用张紧轮可能的移动量(随使用的绕法而定)再加上轿厢行程的1/500来代替。考虑到钢丝绳的弹性,替代的最小值为0.20m。
5.7.2 强制驱动电梯的顶部间距
5.7.2.1 轿厢从顶层向上直到撞击上缓冲器时的行程不应小于0.50m,轿厢上行至缓冲器行程的极限位置时应一直处于有导向状态。
5.7.2.2 当轿厢完全压在上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下面三个条件:
a)符合8.13.2尺寸要求的轿顶最高面积的水平面[不包括5.7.2.2b)述及的部件面积],与位于轿厢投影部分的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包括梁和固定在井道顶下的零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m;
b)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
1)固定在轿厢顶上的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包括下面2]所述及的部件]不应小于0.30 m;
2)导靴或滚轮、曳引绳附件和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的最高部分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10m。
c)轿厢上方应有足够的空间,该空间的大小以能容纳一个不小于0.50m×0.60m×0.80m的长方体为准,任一平面朝下放置即可。对于用钢丝绳、链直接系住的电梯,只要每根钢丝绳或链的中心线距长方体的一个垂直面(至少一个)的距离均不大于0.15 m,则悬挂钢丝绳或链及其附件可以包括在这个空间内。
5.7.2.3 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平衡重(如果有的话)导轨的长度应能提供不小于0.30 m的进一步的制导行程。
5.7.3 底坑
5.7.3.1 井道下部应设置底坑,除缓冲器座、导轨座以及排水装置外,底坑的底部应光滑平整,底坑不得作为积水坑使用。
在导轨、缓冲器、栅栏等安装竣工后,底坑不得漏水或渗水。
5.7.3.2 除层门外,如果有通向底坑的门,该门应符合5.2.2的要求。
如果底坑深度大于2.50m且建筑物的布置允许,应设置进底坑的门。
如果没有其他通道,为了便于检修人员安全地进入底坑,应在底坑内设置一个从层门进入底坑的永久性装置,此装置不得凸入电梯运行的空间。
5.7.3.3 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下面三个条件:
a)底坑中应有足够的空间,该空间的大小以能容纳一个不小于0.50m×0.60m×l.0m的长方体为准,任一平面朝下放置即可。
b)底坑底和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0.50m,下述之间的水平距离在0.15m之内时,这个距离可最小减少到0.10m。
1)垂直滑动门的部件、护脚板和相邻的井道壁;
2)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
c)底坑中固定的最高部件,如补偿绳张紧装置位于最上位置时,其和轿厢的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30m,上述b)1)和b)2)除外。
5.7.3.4 底坑内应有:
a)停止装置,该装置应在打开门去底坑时和在底坑地面上容易接近,且应符合14.2.2和15.7的要求;
b)电源插座(见13.6.2);
c)井道灯的开关(见5.9),在开门去底坑时应易于接近。
5.8 电梯井道的专用
电梯井道应为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电缆等。井道内允许装设采暖设备,但不能用蒸气和高压水加热.采暖设备的控制与调节装置应装在井道外面。
电梯根据5.2.1.2设置的井道,在:
a)有围壁时,井道是指围壁内的区域;
b)无围壁时,井道是指距电梯运动部件1.50m水平距离内的区域(见5.2.1.2)。
5.9 井道照明
井道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气照明装置,即使在所有的门关闭时,在轿顶面以上和底坑地面以上1m处的照度均至少为50 lx。
照明应这样设置:距井道最高和最低点0.50m以内各装设一盏灯,再设中间灯。对于采用5.2.1.2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不设照明。
5.10 紧急解困
如果在井道中工作的人员存在被困危险,而又无法通过轿厢或井道逃脱,应在存在该危险处设置报警装置。
该报警装置应符合14.2.3.2和14.2.3.3的要求。
油田钻杆内壁要用专门的清洗设备清理。这种清理设备主要包括牵引装置、钢丝绳、钻杆、射流喷头、广角扇形喷嘴、耐压软管、高压射流泵、滚轮。射流喷头一端通过钢丝绳与牵引装置连接,射流喷头的另一端通过耐压软管和高压射流泵连接。牵引装置通过钢丝绳将射流喷头从钻杆的一端移动到另一端,同时高压射流泵泵入的清水进入射流喷头,再通过广角扇形喷嘴形成高压水射流对钻杆内壁进行冲洗,达到全面清洁钻杆内壁污垢的目的。
目前已经有生产这样清洗钻杆内壁设备的单位,具体可以去百度搜索!
钻杆内壁清理装置示意图
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安全事故应急措施,有时候在我们的生活中,或者有一些高危作业的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意外或者事故,这是很难避免的,那出现这些事故以后,我们应该怎么做,看看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安全事故应急措施1一、发生重伤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重伤事故,首先迅速组织抢救,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积极治疗(急救电话:120),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通知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处前往事故现场取证调查,询问目击证人,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做为事故处理的事实依据。
2、事故现场取证完毕后,立即采取加强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连续发生。
3、检查伤者的安全教育档案资料和项目部对班组、班组长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明确事故责任。同时确保施工现场的干部和工人受到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阅伤者病历,进行伤者伤残等级鉴定,书写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对该事故当事人争取妥善处理。不留后遗症。
二、发生死亡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死亡事故,首先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急救电话:120),封锁保护好事故现场,为抢救伤员而必须移动的现场实物应做好标记。
2、立即用电话通知项目经理、公司安全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劳动局、市公安局、市检查员、市建筑业管理局和市工会。死亡超过三人必须同时通知省级以上有关单
位。
3、采取加强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生和扩大。
4、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寻找目击证人,提供真实和详细的事故发生情况,准备好项目部安全档案资料,提供给事故调查组真实的文字资料,保护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做好死者家属的接待工作,稳定死者家属的`情绪,防止事态恶化。妥善做好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死者家属进行补偿。并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
6、处理安全事故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瞒报,谎报,提供不真实的依据,对事故责任者处理也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使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得到教育。
三、发生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火灾事故首先拨打火警电话(119),积极采取灭火措施,设施隔离区,防止不明情况的群众误入火灾危险区,积极抢救火区内的危险伤员和群众,紧急疏散危险区群众,抢救火区内和危险区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贵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减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2、组织业余消-防-队使用现场储备的各种灭火器材扑灭火灾,至少应遏止火灾蔓延的势头,等待消防警察的到来。
3、保护好事故现场,提供真实的事故现场情况,寻找目击证人提供火灾发生的过程,以便于消防警察对事故的调查。
4、加强防范措施,扑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5、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教育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
安全事故应急措施2重大设备、设施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龙门架事故:
通常为吊栏冒顶和坠落事故,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检查与架体与建筑物之间的连接是否失效,并采取加固措施,确认架体安全后,再处理吊栏冒顶和吊栏变形问题。
2、触电事故:
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将触电者抬到通风处,检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没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时打急救电话(120),不得少于四个小时,直到救活为止。
3、塔吊事故:
钢丝绳接触高压线事故:
司机原地不动等待救援,如离开塔吊,必须双脚并拢,跳跃离开危险区,在塔吊周围设立警戒线,防止不明情况者闯入,造成跨步电压伤害,直到高压线断电后,将大臂移开为止。
大臂翻坠和倒塔事故:
立即设置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防止不明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拨打110求救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检查塔吊剩余部分结构情况是否牢固,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取证。
4、脚手架倒塌事故:
立即设置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防止不明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拨打110求救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检查未倒部分与建筑物的`连接点是否有效并采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车吊车稳定危险部分,将倒塌部分拆除,与未倒部分分离,确认安全后方可取消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