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多少岁为题写作文
1. 以“多少岁的我”为话题的作文700至800字
我觉得吧。..我个人觉得啊!!纯属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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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写“-你的年龄”比较好
(举个例子:-17岁的我)
这里的“-”,表示多少多少岁以前,
你可以像《匆匆》那样,回顾你多少多少年以前的事情
自己干了很多浪费光阴的事情,虚度年华````````
最后结尾来一个“但那毕竟是负数,我的明天是正数。
往事如烟,把握明天。!·#¥%…&*”
也可以自己写哦,我写得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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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题目,
( )岁的我
很新颖,但是素材选得不好,很可能就乏味很多了。
很多人可能会写自己现在的年龄,讲讲现在的自己。
也有很多人写自己小的时候,多么多么快乐。
还可能有人写未来的自己,多么多么出色。。。
但作为一个想拿高分的作文,这些素材一旦写,就一定要写得漂亮,否则将会得到很低的分。这就是所谓的“千人一面”了。
我觉得哦给你的那个题目还可以,但一定要记住,实例可以写上一两个,但不要写成记叙文,否则就和写小时候的我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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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对你有没有帮助,以上只是我的意见。
十八岁使我想起初长彩羽、引吭试啼的小公鸡,使我想起翅膀甫健、开始翱翔于天空的幼鹰,整个世界填满不了十八岁孩子的雄心和梦。
十八岁使我想起我当年跟学校大队同学远足深山。春夏初交,群峰碧绿,我漫步于参天古木之中,发现一大丛新长的桉树,枝桠上翘,新芽竞长,欣欣向荣。我指着其中挺秀的一株对同学说,这就是我,十八岁的我。好自负的年龄啊!
请以“十八岁的我”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除诗歌外,文体不限。
十八岁的我
渭南市临渭区下吉中学 2008级14班 杜 婷
十八岁的我很个性。我就像一个多面体,一面随心所欲,本真自我;一面努力奋斗,执著追求;一面多愁善感,情意缠绵;一面感恩生活,学会奉献。
随心所欲,本真自我
十八岁的我,应该是一个淑女了,可我偏要在足球场上狂奔,与那些瞧不起我的“帅哥”一较高低,比比谁的脚下功夫更高。姐们有难,我也会两肋插刀, “该出手时就出手”,讲讲江湖义气。课堂上,我忍不住要搞出点名堂,冷不丁给谁一个恶作剧。回家了,我盼望妈妈包好香喷喷的饺子,倘若没包好,我会噘着嘴瞪着眼,跟妈妈闹别扭,离家出走,只听见身后妈妈长长的叹息:“唉——疯女子,有啥办法哟!”
努力奋斗,执著追求
十八岁的我,已经有了自己的奋斗目标和追求。我会经常盘桓在走廊上,捧着一本冰心的散文集,细细品味,品味那心的低语,爱的呼唤;我会经常趴在桌子上,翻开一本习题集,游弋在忙忙题海之中,寻找谜语一样的答案;我也会每隔一些时日反省一下自己,看看究竟有多大进步;我也会为了某个知识点,跟老师和同学争得面红耳赤,不为别的,只为心中那个“蓄谋已久”的梦……为了梦,我要努力奋斗,我要执著追求!
多愁善感,情意缠绵
十八岁的我,虽然还不曾远离少年的天真烂漫,虽然已经消蚀在书山和题海,但我仍不乏少女特有的情怀。我为《泰坦尼克号》里的罗斯和杰克而哭泣;我为含冤千年的窦娥而叫屈;我被李密的《陈情表》深深感动……爸爸妈妈关切的话语,给我无限的温暖,我感动得在梦中哭醒;爷爷奶奶的叮嘱和唠叨,给我多少温馨,让我感到无尽的甜蜜……花儿绽放我的喜悦,绿叶延展我的梦想,黄花灿烂我的 *** ,白雪升华我的圣洁……
感恩生活,学会奉献
十八岁的我,懂得了感恩,学会了奉献。我为灾区的同龄人捐出书本、衣物,我为长途奔波的陌生人捧上一杯热茶,我为跌倒的老人伸出一双温暖的手,我为身边的花草树木洒上一缕清流……我有太多的感恩,无法表达,我就把它记在心里,写在脸颊,用爱心和笑容,为生活的天空里增添一片绚烂的彩霞。
这就是我的十八岁,这就是十八岁的我。我相信我已长大,我相信我会灿烂我的年华!(
2. 写一篇关于我今年多少岁了的作文500字我今年14岁
十四岁,我回望我人生路上的足迹,深深浅浅,记录着我如何从幼稚变为成熟。望着还在读幼稚园的邻家小孩,那脸上快乐无邪的笑容,我总会露出一丝苦笑。记得小时候,看见比我大的哥哥姐姐总是不禁羡慕他们的自由。我也有童年,我也有快乐的回忆,记得小时候读的是全托幼儿园,所以只有到周五才能见到爸爸妈妈,但那时我从来不哭,其实我也不知道原因,也许我喜欢幼稚园,喜欢和同龄的小朋友一起玩。所以每到星期五我就舍不得回家,说不想爸爸妈妈肯定是假的,因为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有多么渴望和期盼礼拜五。小学了,我每天都在爸爸的督促下心不甘情不愿的练习写字,做数学题,但现在想想那时候是多么幸福。十岁了,我马上就要读五年级了,我也感受到了学业的重担开始逼近我了。初中,这个令我既向往又恐惧的校园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我在这度过了预备,初一,现在我初二了,我十四岁了,中考,这个词已经在我生活中无数次出现了,老师也开始经常和我们分析中考的情况等等。但是我只知道,中考是我人生中要靠自己,也只能靠自己踏出的第一步。
十四岁,我学会了坚持,坚强,我懂得我长大了,我要努力,努力学习。因为我知道,当我慢慢长大,父母也渐渐老去,我要成为爸爸的拐杖,妈妈的保护伞,让他们不再担心。
3. 以“在我们这个年龄”为题的作文十四年光阴荏苒,十四载岁月如歌。在我们这个年龄,风华正茂,意气风发,光荣与梦想是我们人生的目标;在我们这个年龄,青春焕发,奋发有为,努力和拼搏是我们生命的价值。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人生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在我们这个年龄,没有拼搏,就如同雄鹰折翅,骏马失蹄。正如一首歌所唱到的,“阳光总在风雨后”,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又如世乒冠军容国团所说的,人生能有几回搏?是啊,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要想到达成功的彼岸,实现人生最美好的理想,我们就必须“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否则十年寒窗我们就只能入宝山而空返。
在我们这个年龄,为了心中的光荣与梦想,我们像雄鹰一样,翱翔蓝天,搏击风雨;我们像江河一样,穿山越岭,奔流不息;我们像泰山一样,顶天立地,不畏浮云遮望眼。
也许我们有过失误后的辗转反侧,也许我们有过失败后的偷偷哭泣,也许我们也有过受挫后的徘徊不定。但这并不动摇我们追求美好未来的坚定信心,这并不能阻挡我们奔向光明前程的强大动力。
在我们这个年龄,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唯有拼搏,才会使我们的“中华复兴梦”不再是海市蜃楼;唯有拼搏,才会使我们的“中国崛起梦”不再是镜花水月。我们是跨世纪的一代,肩负着民族的希望。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我们新世纪中学生的诤诤誓言。
未来十年,让我们“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让我们“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在我们这个年龄,“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用努力和拼搏,去书写人生最美好的篇章。
4. 以"在我们这个年龄"为题写800字,作文在我们这个年龄,是人生的花季,如同美丽的春天,生机勃勃,散发着生命的气息,蓬勃向上的朝气仿佛把在冬天中都沉睡的生命都唤醒了,尽情地展示着生命的魅力。
在我们这个年龄,我们青春悸动,谈笑风生。
在我们这个年龄,我们接受朝阳,沁人心脾。
在我们这个年龄,我们奋力拼搏,挥洒汗水。
在我们这个年龄,我们感受到了成功带给我们无尽的喜悦与欢乐,看到了一张张洋溢着兴奋的笑脸,同时,我们也感受到了遭遇挫折时沮丧与悲伤,明白了人生的路依然漫长和坎坷。我们拥有昂扬向上的斗志与 *** ,我们不服输,不会轻易向困难低头,我们会向困难证明我们强大、坚定的信念。
在我们这个年龄,喜欢一个人去思考、去回忆。望着远去的鸟儿开始惆怅,心头有理不清的思绪,想不完的往事。看着一张张照片开始发呆,这个时候的我们心头是敏感的,一点点的伤痛就可以让我们流泪。开始学会一个人去处理事情,倘若处理不了事情就让事情来处理我们。明明需要依靠,却故意装着很坚强,昂头挺胸却底气不足。总是为自己那一些微妙的变化感到高兴而又忧愁。
我们开始习惯用自己的大脑去思考周围的一切,也许这种思考是肤浅的,但我们这一群骄傲而不盲从的孩子,渴望用理智与成熟告别曾经的年少懵懂。
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学会了发现,学会了珍惜,对于我们心中那些解不开的小小的结,我们学会了淡淡一笑,去欣赏它的缺憾美。我们知道,只要洒脱地转过身,就能寻找到新的美丽风景。
我们在校园内外疯傻着,与同学结伴而行,嘻嘻哈哈。在家中,父母的每一句都是多余的啰嗦,经常会挣脱然后拼命的逃跑,也不问身后那张忧愁而又担心的脸。在阳光下开怀大笑;在风雨里放声大哭。只是因为在我们这个年龄,青春悸动,起伏难定。
在我们这个年龄,经常忘却父母对我们的担忧;经常无视父母对我们的期盼;经常忽略父母那为我们操劳而长出的白发;经常把父母的话不放在心中,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经常与父母顶嘴、争吵,冲进房,用力地摔门,看不见父母那因我们的“无意之举”而隐隐作痛的心……
老子曾训言:“上若善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如果说有道德的人像水,那么,父母就是水,父母的心清澈如水,对我们的爱柔和如水,关怀沉默如水。
趁着正值我们这个年龄,珍惜父母那无微不至的关怀吧,那是我们应该得的,也是父母值得骄傲的啊。当我们不在为父母的唠叨而烦躁,不再对父母敷衍了事时,天下的家长们也该有了健康身体和愉快的心情吧!
5. 以《我13岁了》为题写一篇作文我13岁了
13,这个平凡而又不起眼的数字,我却异常喜欢他。13是由1和3组成的,在所有数字里,1是最直的,3是最弯曲的,他代表着能屈能伸,而13岁的我们也是如此。
不必为了同桌超一点线而吵架,不必为了作业而放弃自由,13岁的我们是自由的,快乐的,懂事的。为了自己的梦想,不放弃。为了他人的快乐,我们愿意多一点付出汗水,为别人送去温暖。 小荷作文网
我,13岁了。曾经顽皮的我,也逐渐懂事了。帮助小弟弟小妹妹们学习。在家里,帮助家长作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为了一道题可以不吃饭不睡觉。为了复习我可以看书到深夜,为了体谅父母,宁可自己不买衣服也要给父母买。这是懂事的13。为了自己的将来,自己可以拼尽全力去学习,这是坚定的13。
13岁了,我们即将告别我们小学学堂,满怀信心地步入初中的学堂。尚未退去少年的无知,13岁的我们就要向13一样能屈能伸,要学会太多我们还没学会的知识,我们就得有远大的理想,坚定的意念。我们13岁了,我们就要向世界呐喊,我们13啦!世界是我们的舞台,从现在起,为了我们,为了13,我们也要变得坚强,也要有远大的理想,为了我们共同的13,努力吧!
6. 我几岁了我多大了作文 简介: 地球一直不知道的年龄,它就去问太阳妈妈:“妈妈,我多大了?”太阳妈妈微笑着说:“答案就在你身上,你去找吧!” 地球就开始在身上找答案。
他看见蜉蝣在池塘上空快乐地飞翔。 地球问:“蜉蝣,蜉蝣,你知道我的年龄吗?” 蜉蝣说:&l… 地球一直不知道的年龄,它就去问太阳妈妈:“妈妈,我多大了?”太阳妈妈微笑着说:“答案就在你身上,你去找吧!”地球就开始在身上找答案。
他看见蜉蝣在池塘上空快乐地飞翔。地球问:“蜉蝣,蜉蝣,你知道我的年龄吗?”蜉蝣说:“我朝生暮死,才活一天,怎么能知道你的年龄呢!”地球看见大猩猩们在森林里追打嬉戏,就问:“聪明的大猩猩,你知道我的年龄吗?”大猩猩说:“听妈妈说,我姥姥的姥姥生下来以前,早就有你地球了。
我可说不清你有多大了!”这时候,放射性元素铀(yóu)顽皮的向太阳眨眼睛。地球说:“难道你知道我多大了?”放射性元素铀说:“一点不错,我知道。
铀四十五亿年,就有的伙伴变成铀铅。多四十五亿多岁了,你肯定是四十五亿岁了。”
地球终于知道了年龄。
7. 以 ,,,,,那年我XX岁 为题写一篇作文,700字左右 急啊啊啊啊高三,那年我二十岁
十二点整下课的 *** 划过,匆匆的。高三的时间总是那么稍纵即逝,消逝的不只是时间还有那青春的年华。六月的阳光丝丝印射,还有那拂过的风,轻而暖。我和育迎着风,不,是拥抱着。那条熟习的水泥路不曾留下一个印记,然而岁月的痕迹在我们心田所留下的是交织的记忆。
'育,吃什么?'轮到我了。‘鸡腿伺候,我们要时刻用有钱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育底气十足。“喳。”我底气可不足,饭卡上就十二块八了。这日子过的,快赶上伊拉克难民了。最后我还是没打鸡腿,我选择了鸡块,它比鸡腿大多了。育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两口,三口,四口……终于咬到肉了。“他娘的,也忒扣了,把一块钱的鸡腿裹上一大陀面粉就当‘肯德基’上 *** 块买了。”我拍案而起。“滴泡,算了算了,看我面儿上。”育拉我坐下。我从食堂一直骂他娘的骂到宿舍楼下。
骂到宿舍楼下,育忽然拉拉我:‘闻到了吗?龙家又来‘探监’了,好吃的还不少呢。我笑:‘没那么夸张吧,说的跟真的一样。’事实就是这么残酷:小龙家真的送饭了来。‘育啊,你太牛叉了,改明儿把你掉武警部队去。’我竖起大拇指。‘怎么,要让我做人民警察啊。’育笑。我回他:“不是,是警察手牵的那玩意儿。我看好你哟。”结果我被按在了床上。
我和育还有嘴饿虎扑食般扑上龙的菜。“龙哥啊,先让小的们给您老试试有没有毒,别伤着您啊。”龙很得意:“准奏。”一分四十八秒,战斗结束全歼敌军。凡儿打水刚回来连骨头都没了。谁叫他要洗头呢。瞧,这不撅着个大 *** 洗头呢。宾宾悄悄的并且轻轻的摸了凡儿一下,挑衅道:‘丝丝润滑,飘柔,就是这么自信,算非礼你吗?’“算你 *** 。”凡儿很大声。我们都笑了。
课间,女生们都在讨论一模考试成绩。什么?我考的怎么样?问的好。想到这里我就怒发冲冠。当天的情形是这样的。开考几分中我就觉的肚子不舒服,就去了厕所。还好不是拉稀。可是,可是。我居然在一边上厕所的时候一边擤鼻涕,结果呢,厕所上完了面纸也没了,直到考试结束龙才送纸给我。最后我语文呢,只做了一道选择题,最惨的是那题还做错了。所以,很明显我拿了零分。
这下大嘴可乐坏了,他也是零分,不过这次有我和他并列第一。课代表王妃抱着试卷来了,大嘴凑上去:“今儿可有人和我并列第一了,我终于摆脱了蝉联第一的噩梦,哈哈哈哈。。。”王妃阴阳怪气道:“看来有人要失望了,唉,这年头儿居然有人考负的分数,负一百分。还是校长亲批的。”
事情原来是这样:话说当时大嘴一觉醒来还有十分钟交试卷,没事干啊,于是他就拿了一张他自认为是草稿纸的答题纸画起乌龟来,还在乌龟上写了名字:“羌xx”就是这样。
大嘴错了吗,没有,只是笨了些。乌龟画的很好
8. 以“在我们这个年龄”为题的600字作文在我们这个年龄,十五六岁的花季雨季,十五六岁的欢歌笑语,成长自信的美丽,等待期盼的心绪,留在青春的梦里,还带着羞涩的甜蜜。
——题记 在我们这个年龄,十五六个春秋冬夏悠悠而过,我们带着曾努力拼搏的血和汗,带着与曾同窗几年的同学好友依依惜别的笑和泪,也带着最美好的心愿和对未来的憧憬,还有那颗卑微的却又时刻充满着青春的悸动的小小心灵,匆匆地踏上了花季的旅程。 我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孩,一直都生活在平凡当中——成绩,很平凡;相貌,很平凡;才艺,很平凡;体育,依旧很平凡;同样的,我也与同龄的女孩子们一样,拥有着一颗平凡而懵懵懂懂的心,对梦中的那一份美好而平凡的感情,充满了痴痴的幻想与期待。
将将涉足这如花一般的季节,正值那夏末秋初。它让初来乍到的我,感受到了最最炙热的盛夏的余温,还有那最最浓郁的,花的香味。
还深深地记得,在我无助地面对着沉重的作业本时,曾经有那么一个人,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帮你吧。”他说。
“嗯。”心中带着小小的喜悦与感动,我淡淡地笑着。
还深深地记得,那个雨天,没有带雨伞的我徘徊在湿漉漉的走廊,焦急地纠结着诸如“到底是冲呢,还是等雨停呢?”一类的问题的时候,曾经有那么一个人,出现在我的身边:“你没带伞吗?”温柔而好听的声音中透着关心。“嗯,不知道这雨什么时候才能停呢……”我低敛着双眼——深信着眼睛会说话的我,生怕眼睛会悄悄地泄露出我心中的紧张与一丝甜意,泄露出那处于花季中女孩子的小小心事。
正小心翼翼地想要让心脏恢复正常的韵律,面前突兀地出现了一把雨伞,“你拿去用吧!”“那你怎么办?”“嗯……我现在要去打球呢,用不着啦。”心中暗暗笑着,载着满满的喜悦与感动,但毕竟有些过意不去,纠结了一会儿,还是接过了那把雨伞。
等待着爱呀,等待着你,我们何时相遇,何时再相聚。 梦在继续,梦在继续,青春暗恋的思语。
青春相爱的思绪,一起成为生命中最精彩的回忆。 还依稀记得,那时已经到了萧瑟的秋季。
是谁的一句“傻瓜,晚安,我爱你”,又是谁在那秋日里的雨季,留下一句“对不起。”还依稀记得,曾因谁而独自一人在空旷的操场上,哼唱着忧伤的歌曲,孤单地落泪。
懵懂的爱呀,陌生的你,我们匆匆相遇,又匆匆分离。 泪干之后,天上的云翳早已悄然退去。
虽然雨季未过,但天空已晴,心中已经明朗——雨季,是让人从幼稚走向成熟的季节——即使,朋友,我还爱你。 尽管已发生了太多,心中的梦依旧,幻想依旧,因为我还走在这美好而忧伤的花季雨季。
短暂的永远都是美,失去才知道珍贵。从没想过要怪谁,只想着该感谢谁。
感谢谁曾经给我,那短暂却深刻的美。 走在花季,走在雨季,经历着风和雨,青春随时光流逝,就让时间一点点老去。
最让我们心动的年纪,最让我们期许的心里。 最让我们保守的秘密,最让我们渴望的言语。
那些红色和蓝色的铅笔,那些紫色和粉色的日记。 留在我们青春的故事里,留在我们的梦里。
就让这些美丽抑或忧伤的回忆,串联成属于我们的这个年龄,我们的花季,雨季。 在我们这个年龄 1、在 我 们 这 个 年 龄静谧的夜。
窗外游丝般的细雨勾起我的无限遐思。一丝幽微的清香在微微 湿润的空气中飘荡。
哦,是枙 子花开了。这枙 子花初开的季节,不正如我们这 个年龄吗?刹那间,我回忆起青春年华中的点点滴滴。
那一份关爱 正是夜深人静时,月亮已经躲进云朵里睡了,星星也瞌睡得眨着眼睛,只 有那窸 窸 的虫声还在伴随着台灯下奋笔疾书的我。这时,母亲不顾一天工作的 疲惫,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悄悄地放在我的书桌上。
“趁热喝了吧!” 温暖的感觉一直沁到心底。我喝了一口,那是关爱的味道,爱意浓浓。
在我们 这个年龄,我收获了无私的关爱。 那一份自信 “又没及格!”我独自坐在操场一角,伤心的泪水不争气地滑落。
体育测 试跳绳项目又没及格,我可是天天在练啊。我身上已被汗水浸透,心情却降到 了零下。
我该怎么办啊!我心里无助地呐喊着。 这时,体育老师远远地走过来,脸上挂着和蔼的微笑。
他坐在我身边,轻 轻地说:“又难过了?没关系。你以后每天早点来,老师陪你一起练。”
“真 的?”我抬起头,看着老师亲切的笑容,心中又充满了自信。在老师的精心调 教下,我在中考体育加试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在我们这个年龄,我收获了宝 贵的自信。 那一份感动 倒霉,车骑到半路链条突然掉了,眼看黑暗即将吞噬整个大地…… 正当我愁眉不展时,一位好心的哥哥雪中送炭,主动为我修理了自行车。
修完之后,他那雪白的运动服上已沾有点点污迹。我一谢再谢,他却只是笑笑 就离开了。
望着路灯下哥哥远去的背影,我忽然感动了,感动在这和善的友爱 中……在我们这个年龄,我收获了真挚的感动。 雨点透过窗户,洒在我的脸上。
一阵微风吹散了我的思绪。我想,在我们 这个年龄,无论风吹雨打,我都会带着那些关爱、自信与感动,用行动书写人 生的篇章,用成功诠释生命的意义! 【得分点】紧扣题目,捕捉成长中的几个生活镜头,作了细致的描写,并揭示 出它们与个人成长的关系,记叙、描写、抒情。
9. 以我今年13岁550字为题写一篇作文绵绵地春雨,唤醒万物;聒噪的鸣蝉,赶走酷热;淡雅的菊花,带来迷人的花香,皑皑的白雪,孕育着新的生命。就这样,我已度过了十几个春夏秋冬,抬起头,偶然间发现----
题记
时光飞快的流逝,转眼间我已经14岁了,14年,在我心中留下了一道道印迹,酸甜苦辣,我发现,我已经真正的跟童年挥手告别了,抬头看,天依旧那么蓝,那么净,可是我已不再是孩子。
思绪飘飞,仿佛又回到了从前,想小时是那么天真幼稚,竟然会为一块糖跟伙伴们争的面红耳赤,儿时,却又是那么自由轻松整天无忧无虑,叽叽喳喳,像一只快乐的小鸟。没有繁重的作业,也没必要为考试而伤透脑筋,每一天,都在做着一个童话般的梦,向往着公主与王子过上幸福的生活,可恶的女巫受到惩罚。
然而现在的我,却已没有了儿时的洒脱,不知不觉间,懂得了沉着、冷静,我不会再为一块糖一个玩具而大哭不止,更不会在商店门口拉住妈妈的衣角,哭喊着要东西,惹妈妈生气。
我已经学会洗衣服,做饭,不会再做那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更多的是学会怎样为人处事,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更懂得了如何做人。
现在的我,不会再像以前一样,为一点芝麻大小的事而掉下一大串的金豆豆,我懂得了坚强,面对困难,我更多的是选择面对 。我经常会对自己说,用自己的力量去战胜一切,相信自己,你一定行,要取得最后的胜利,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
现在的我,已学会“分担”二字,更懂得其所蕴含的深刻道理。在母亲生病 时,我照顾妈妈,并且主动地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家务,从而减轻妈妈的负担,我想这应该就叫“分担”吧
面对如今的生活,我已经渐渐熟悉了,并且能够从容面对,我的生活我作主,我真正成了自己的主人。
回过神来,想想现在,我确实改变了不少,天依旧那么蓝,我的心依然向往蓝天,不同的是,我已经学会了飞翔。
就这样偶然间,我发现:我长大了!
《蝴蝶梦》是一本由[英] 达芙妮·杜穆里埃著作,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8.00,页数:488,文章吧我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蝴蝶梦》读后感(一):可怕的红玫瑰
之前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没有读完的一本书,啊,不过这个坚决不能怪这本书,而是怪我读书不太好的习惯。但是的确有我翻不下去的书,比如2666。。。。。 描写庄园的都非常细腻,非常的美,书里的各种气氛读起来也非常的吸引人,很多时候都感觉到那种阴森森的感受。 书里的现实的女主真的有点难让人喜欢,虽然我想换做我,可能还不如她,自卑,怕交际,其实男主对女主的感情有点淡,不过老是偏重感情线也很俗套,有点像讨厌红玫瑰爱上白玫瑰的感觉。男主可以为了一个庄园,任瑞贝卡各种放肆,也活的够压抑了,那也不如说,比起人,男主大概更看重这个庄园吧。但是瑞贝卡真的也太迷人了吧,男人谁又驾驭得了这样的女性,不都是喜欢贤妻良母那一套。聪明,漂亮,迷人,游戏人间,多潇洒啊,这样的性格,在后面设计男主杀死她似乎也说得通。
最后的差点露馅虽然知道是套路,但是也看得我好紧张啊,比较倾向于悬疑小说吧。
还是最喜欢瑞贝卡,活得多潇洒,游戏人间的态度,道德是个屁,但是不管是被打死了,还是得了绝症,都有点主旋律,就是还是善良纯洁的小美女适合做老婆的感觉。也难怪有个那么衷心还那么崇拜她的管家了。
倒是有点希望最后男主功亏一篑,杀人还是被发现了,哈哈哈,男主有点像个憋屈的小媳妇,有个这样的妻子不好吗?真爱又能维持多少年,各玩各的呗,大概是瑞贝卡段位太高了,男性尊严实在是维持不了。我直女癌?现实世界里无非就是把瑞贝卡换成男的嘛,他老婆敢放个屁么?
偏题了偏题了,很好看的悬疑加女性小说吧,我去找电影版看下。
《蝴蝶梦》读后感(二):梦游曼德利
刚看完,大概心情还没有平复下来,对于一些经典向来都是只闻其名,一直有意补看些经典书目,比如这本《蝴蝶梦》(和《简爱》有异曲同工之妙)。
前面的近二分之一,我还一直傻傻的以为是单纯的爱情故事,大概是女主的心理自卑、敏感才会让人看着有点诡异不安,进度让我有点着急,还以为故事的主线就是女主对自己爱情的怀疑和心理斗争?
不过因为总体倒叙,开始的部分看起来是女主离开了曼德利,想知道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于是还是看了下去,发现前面的铺垫还是有必要,大概是爱情经典的印象太深刻我才没嗅到悬疑的气息,看到后面的反转很激动,比如丽贝卡形象的崩塌,表面完美无暇惹人爱,实际上却放荡可鄙,以至于迈克西姆说她是“一个恶魔”,“奸诈恶毒”…
实话讲,有些情节说起来让人不寒而栗,一个善于伪装讨好,天使面孔却行为放荡的前妻丽贝卡,一个能舍身救人却曾忍无可忍杀妻的男主人公迈克西姆,和一个腼腆、对爱怯懦,但最终也获得成长的“我”。最后的结局没有写清楚最后迈克西姆和“我”何去何从?大概是在别处生活在了一起,形影不离?我不怀疑他们之间的爱情,也很想祝福这段感情,可是我怀疑安排男主这样的一个凶手最终如此是否是合适的?我大概是陷入了误区,如果非要站在这样的立场上,就无法欣赏很多文学作品,当然这么想也可能是我对这本书太认真,的确是看完非常喜欢的一本书。
我认为作者给的结局是最佳的,故事回忆到曼德利被烧毁戛然而止。剩下的交给读者,这一点类似《飘》,结尾好评。整本书对一些细节和心理的刻画十分生动,充满浪漫氛围。总之一句话,真的很喜欢~有时间一定要看第二遍。
《蝴蝶梦》读后感(三):《蝴蝶梦》书评
从始至终,我都不知道“我”的名字,毕竟故事真正的女主人公并非是“我”,而是男主人公的亡妻----一个从头至尾都没有正式出场的人物----吕蓓卡。
身为富太太随伴的“我”与英国庄园主迈克西姆在一次旅行中一见钟情并喜结连理,从此入住曼陀丽庄园。然而“我”却整日处于美貌、能干、聪明、热情的吕蓓卡的阴影之下:对她赞口不觉的宾客总拿“我”与之比较;而视她为女神的管家丹弗斯太太对“我”充满不屑与鄙夷……随着一艘沉船的打捞,迈克西姆告诉了“我”真相。面对情与法的选择,“我”最终选择和迈克西姆走向了新生活。
作者通过刻画吕蓓卡那种放浪形骸的腐化生活,以及她与麦克西姆·德温特的畸形婚姻,对英国上层社会中的享乐至上、尔虞我诈、穷奢极侈、势利伪善等现象作了生动的揭露。作者还通过情景交融的手法比较成功地渲染了两种气氛:一方面是缠绵悱恻的怀乡忆旧,另一方面是-阴-森压抑的绝望恐怖。这双重气氛互相交叠渗透,加之全书悬念不断,使本书成为一部多年畅销不衰的浪漫主义小说。
《蝴蝶梦》读后感(四):爱《蝴蝶梦》,与同名电影有关
读这本书的兴趣是由同名电影引起的。上个暑假我窝在家里看一些外国老电影,《魂断蓝桥》《乱世佳人》《卡萨布兰卡》《出埃及记》《公民凯恩》……有一天找到大导演希区柯克的作品,就把《惊魂记》《后窗》《迷魂记》《美人计》等等电影都看了一遍,《蝴蝶梦》就是这样被我发现的。 剧里的迈克西姆和“我”分别由劳伦斯·奥利弗和琼·芳登饰演,我在这部电影里get到了琼·芳登的美,她不是那种第一眼就惊为天人的漂亮,却是越看越喜欢的好看,让一个美女去演一个相貌并不出众的小女人,演完之后还能让人不出戏,这就是演技了。而劳伦斯·奥利弗的徳温特先生在读完书后让我觉得他就是从故事里走出来的。 简言之,这部黑白老电影给我留下的印象很深,也让我很喜欢,就这样我翻开了这本书。 “昨夜我又一次梦游曼德利。我似乎站在那扇通达车道的铁门前,由于去路受阻,一时进身不得。铁门上挂着大锁和链条。身置梦境的我高声呼唤守门人,但无人应答,于是我趋前透过锈迹斑斑的门缝仔细一瞧,发现守门人小屋已是一片荒芜……” 故事就这样展开了,开头带着浓浓的哥特风,很容易勾起人的好奇心以及阅读兴趣,顺着往下看,单纯善良如同小白兔一样的“我”遇到了成熟英俊的鳏夫徳温特先生,对他一见倾心,二人很快坠入爱河然后结婚,“我”随徳温特先生回到曼德利庄园,成为第二任德温特太太。 如果故事到此结束,这会是一个浪漫的爱情童话。可是与之相反,故事到这里才算是真正开始,曼德利随处可见的“R.deW.”标记、阴森可怕的丹弗斯太太、迈克西姆刻意隐瞒的过去…… 作者是个设置悬念的高手,情节层层递进,曼德利前一任女主人丽贝卡(Rebecca)的故事随之浮出水面,强势而又放荡的她死后还在影响着周围的人和事,如此看来她才是真正的女主角。 读这个故事我全程很紧张,不停期待着进一步的发展,终于到了大结局,丹弗斯太太一把火烧了曼德利,迈克西姆和“我”眼见着曼德利在这场大火中变为灰烬,这或许也意味着“丽贝卡”影响的消失,是一种新生。 在我看来,曼德利不是属于徳温特先生的,而是属于丽贝卡的。
《蝴蝶梦》读后感(五):爱情与悬疑的最佳结合 ——读《蝴蝶梦》
《蝴蝶梦》终于在大陆“名副其实”的出版了,说是“名副其实”,是因为我们以前读到的版本的未获正式授权的。当然,抛开版权问题不说,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本书的“火热”程度。
这本书不仅多次改编成电影,被翻译成数十种文字,还获得各种奖项无数。我觉得最重要的是三个因素。一个就是这是一部爱情小说。“蝴蝶梦”也有“化蛹成蝶”的意味,本书讲述了“我”——一个曾经的侍女和一个时髦的鳏夫迈克西姆如何克服重重阻碍,经受考验,并且最终明白婚姻的真谛——平等、真诚和勇于献身的故事。
可以说,本书对于爱情的描写是经典而让人动容的。比如写初恋的感觉、写女性在爱情方面的心理活动、写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微妙关系等等,重要的是把女性那种漫想的状态表现的淋漓尽致,赢得了无数女性读者的热捧。
第二就是这还是一部悬疑小说。曾获得“20世纪最佳小说”——悬疑小说最高殊荣安东尼奖。在书中,作者成功地塑造了一个颇富神秘色彩的女性吕蓓卡的形象。主人公吕蓓卡于小说开始时即已死去,从未在书中出现,却时时处处音容宛在,并能通过其忠仆、情夫等继续控制曼陀丽庄园,直至最后将这个庄园烧毁。一方面是缠绵悱恻的怀乡忆旧,另一方面是阴森压抑的绝望恐怖,加之全书悬念不断,使得该书成为多年畅销不衰的浪漫主义名著。一开始,在“我”和“迈克西姆”的爱情中始终有一种“阴影”在笼罩,时时在威胁着他们的婚姻,但是以发现迈克西姆前妻的船为转折点,事情的真相被一步步揭示,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情绪也被不自觉的“入戏”。
第三就是这本书的语言。作者驾驭文字的能力着实让我们惊叹。甚至有不少人就是通过这本书的“语言”而深深感受到文字之美的。比如作者写他们庄园的景致,写在英国小镇的“邂逅”,写大海,写也虚也实的梦境,无疑都是全书的亮点。这本书教会我们的不仅是如何描写,如何讲故事,还有如何锤炼文字。
《蝴蝶梦》读后感(六):爱情小说?悬疑小说?
与其说是爱情小说,倒不如说是悬疑小说更佳。可能
由于我是抱着对唯美爱情故事的期待来看的,看完之后只感觉一种失
落和不满,堪称我看过的最不喜欢的书。是,我承认女主人公很伟大,
她为了爱,付出和忍受了很多很多。其实,一开始看到女主人公和男
主人公相遇相知相爱的情节的时候,我还是感觉看的很舒服的。可是,
后来回到男主的故乡 – 曼德利之后,一切都变了。变成了以女主为
留在曼德利,保住自己女主人地位,并和男主长相厮守的斗争。之后
一切的一切,都是笼罩在男主前妻 – 丽贝卡的阴影下进行的。对丽
贝卡的生活的剖析以及关于她死亡的解密,竟然成了主基调。这是我
最不能接受的地方。另外,故事节奏拖沓,也是本人所讨厌的槽点之
一。后期剧情的快速发展以及草草结尾,更让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更大
的
《蝴蝶梦》读后感(七):无
作者笔下的曼德利令人神往 遗憾被大火付之一炬 我 的一些想象也很有趣 没有经历化妆舞会的 我 我很喜欢 当成熟后 反而没有太大的感觉 迈克西斯感觉他其实没有描写得那么好 与外表的成熟相反 我觉得他是一个脆弱的人 丽贝卡真的是一个很厉害的女人 虽然她婚内出轨 滥交 是不被世俗所容的 但是换个角度 同样的事情 如果换成个男人 大概人们就只会觉得只不过是一个风流男子 甚至可能还会成为一桩美谈 世俗永远对女性过于苛刻 对男性过于宽松
对于一部悬疑小说 它很成功地让我被剧情牵着走 也期待着后续的发展 中间我一度认为迈克西斯压根不爱 我 以为那场婚姻只是一个阴谋-_-||
最后我觉得那场火应该是丹夫人放的吧
《蝴蝶梦》读后感(八):我错了,我曾以为付出自己就是爱你。
《蝴蝶梦》原名叫做《吕蓓卡》,故事以第一人称“我”的口吻,向人们描述了发生在曼德利庄园里的一段扑朔迷离的故事。值得一提的是吕蓓卡在开篇就已经去世了,第一人称“我”也并不是吕蓓卡。达夫妮?杜穆里埃选择“吕蓓卡”当作书名,因此有人笑称这是唯一一部女主角没有登场的小说。
吕蓓卡没有正面的出现在故事里,通过非常崇敬吕蓓卡的管家丹弗斯、杀害吕蓓卡的丈夫迈克西姆、与吕蓓卡私通的表哥费弗斯以及“我”的描写,一步步向读者还原了吕蓓卡的形象。“我”既是小说的叙述者,又是整个故事中一个重要人物,但是“我”的存在只是为了反衬丽蓓卡。
丹弗斯是很有意思的一个角色。她非常崇敬吕蓓卡,所以在“我”到来之后便一直没有好脸色,她认为我想要取代吕蓓卡的位置。她引诱我在舞会上穿吕蓓卡曾经穿过的服装,甚至还蛊惑我跳楼结束生命。有人说她是死去的丽蓓卡在曼陀丽的化身,书中有类似的一段文字:她又高又瘦,脸色惨白,双手冰冷,总是穿着黑色的衣服,高贵而安详,这分明就是一个死人的模样。
迈克西姆是反转最大的一个角色。从故事一开始到后半程部分,我们都以为他是深爱着吕蓓卡,所以才会在舞会上看到“我”的装束后大发雷霆。直到吕蓓卡的尸体被意外发现之后,迈克西姆才向我坦白是他杀害了吕蓓卡。
达夫妮?杜穆里埃的小说拥有曲折的情节和出人意料的结局,但是又不乏浪漫色彩和神秘情调。尤其是对人物的心理刻划,细腻动人。《蝴蝶梦》以一个女性的视角去展开整个故事,而它的姐妹篇《浮生梦》却是以一个男性的视角去展开整个故事。虽然两者的视角有所不同,但是都呈现出一种压抑的气氛,并且故事结尾都会出现反转。
故事花了大量的笔墨来描写环境,通过环境来制造当下氛围和表达角色心理。但是有些描写景色的段落有点拖沓,而且时常会有重复的地方。相比较电影,小说的结尾有点隐晦,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得知丹弗斯烧了曼德利庄园。故事真正的结尾应该是故事开头,“我”和迈克西姆离开了曼德利庄园,开始了新的生活。
《蝴蝶梦》读后感(九):如同《浮生梦》一样,给人压抑的氛围感觉
2016经典电子书,我是在掌阅上面试读了几章,太喜欢了。这是一部经典作品,不同的人看出来不同的味道,我不想写多余的言语,仅仅是从女人的角度来说几句话。
《浮生梦》偏重于男性疯狂爱慕女性,难怪金庸更喜欢它(相比于《蝴蝶梦》,我更偏爱《浮生梦》。 ——金庸),而《蝴蝶梦》写一个女子疯狂爱上一个男人,心灵貌似契合,却娓娓道出来一个女人的嫉妒,难怪女生更喜欢。
大陆唯一合法授权
全球公认,20世纪伟大的爱情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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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错了,我曾以为付出自己就是爱你。”
我们都曾为了爱情奋不顾身,关心另一个人的命运,胜过关心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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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我又一次梦游曼德利。”
这个故事始于蒙特卡洛。
女主人公对于时髦的鳏夫迈克西姆一见倾心,很快便答应了他突如其来的求婚。孤身一人的她长久以来都是别人的侍伴,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直到她来到迈克西姆宏伟的乡间庄园曼德利,才意识到,他们新生活的每个角落都仍然笼罩在迈克西姆故去妻子的阴影之中,仿佛这个来意不善的魂灵会爬出坟墓,威胁并摧毁他们的婚姻。
“《蝴蝶梦》是关于嫉妒的一项研究。”——达芙妮?杜穆里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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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及名人推荐:
◆《蝴蝶梦》既机敏又充满令人不安的浪漫氛围,在1938年出版时便立即成为了畅销书。杜穆里埃构建了一把衡量当代女性情感的比例尺。 ——斯蒂芬?金
◆英国小说家中,没有一个能够做到像杜穆里埃这样,打破通俗小说与纯文学的界限,让自己的作品同时满足这两种文学的共同要求。 ——E. M. 福斯特
◆作为20世纪影响力颇为广泛的小说之一,《蝴蝶梦》中关于谎言与梦的叫人不安的力量,已经成为了我们文化的一部分。这本书令人赞叹不已。 ——萨拉?沃特斯(《荆棘之城》《轻舔丝绒》作者)
从第一页开始,读者就被迅速带进了《蝴蝶梦》中曾呈现出来的阴森压抑的氛围中。——《纽约时报》
《蝴蝶梦》读后感(十):Rebecca&Carmen
中文版的题目确实有误导人之嫌,至少我中招了。以为这是一个跟一帘幽梦差不多的故事。
原版Rebecca这个名字起得真好,一个开篇就死去却一直活到最后的灵魂人物,唯有她才是本书的精华所在。
作者真是太偏爱Rebecca了,让她逃脱了世俗给与女性敏感柔软的特征,活得肆意放荡又优雅智慧,放到现在简直是一部女强爽文的标配。能在人前做个贴心美貌高贵优雅的贵族夫人,也能在人后当个骄傲魅惑纵情声色的暗黑女王,Rebecca简直活出了女人最想要成为的样子。所以男人们恨透了她也爱惨了她。
她的感情观其实跟歌剧里的Carmen很像,男人不过是件消遣的东西,爱情不过是场你情我愿的游戏,,活得自我也活得明白。
可以很负责任的说,这本书之所以被奉为经典,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Rebecca。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束缚他们的是对物质生活的苛求;“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束缚他们的是一颗自私而又冷漠的心……生活中人们不知尽的欲望,成为束缚他们的枷锁,正如莫泊桑的《项链》里,那位爱慕虚荣的贫穷女主人为了体面地参加一次宴会,向一个富有的朋友借了一条钻石项链,但是不慎丢了。她十分懊恼,心里很惭愧,决心努力工作还上丢失项链的这笔钱。等到十年后,她终于赚够了这笔钱,买了一条一样的项链还给朋友。结果,朋友哭笑不得,告诉她那条项链是假的,所以丢了也无所谓。原来辛苦十年,结果竟是如此荒唐。这时作品戛然而止,留给人们无限的思索。
爱慕虚荣使她受到了生活的重创,虚荣成了她生命里一串无形的锁链,使她在生活中磕磕碰碰,酿成一段可怜而又可悲的人生。女主人马蒂尔德为了能在人前“出风头”,她耗费了自己宝贵的青春。十年艰苦的还债生活,使她容颜衰败,青春不再。
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马蒂尔德的影子。有些甚至被称为“问题少年”的学生,他们之所以成为“问题”,其实也不乏是虚荣、狭隘的心胸在作怪。由于成绩不佳,他们觉得自己无足轻重,甚至被人忽略。于是在学习上不能“成优”,他们便在生活上“求异”。他们的种种错误也许只是为了吸引别人的眼球。面对已成定局的校规,他们一犯再犯。如果说是出自自身的调皮和一颗不愿被束缚的心,倒也罢了。然而仔细想想,如果他们只是为了吸引人们不敬的注意,那么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了。马蒂尔德十年艰苦的生活,夺取了她引以为傲的容颜和一去不返的青春。那么这些“问题少年”为满足虚荣所犯下的一切错误,不也将夺去他们生命中最宝贵的学习机会吗?当他们准备“大干一番”的时候,又有多少筹码可以供他们在生活的天平上衡量自己的价值呢?倘若一无所长,又有多少明天可以期待?
生活中种种欲望会成为一串串无形的锁链,锁住早已疲惫的心,让生活偏离原来的轨道。欲望的天平也许永远不会平衡。当一个不合理的欲望产生并形成巨大的枷锁时,生活中一切都会朝着欲望倾斜,最终,也让生命里美好的事物悄然而去。
所以,我们应该摒弃这些无形的枷锁,“带着镣铐跳舞”实在太辛苦了,让我们轻装上阵,摒弃虚荣,舞出生命的辉煌。
读《项链》有感2今天,我读了一篇叫做《戴着美玉项链的小乞丐》的文章。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个女孩戴着美玉项链乞讨的事情。
那是一位衣着素净得体,面庞红润,眼睛像一汪水的小乞丐。她不像其他乞丐那样跪着乞讨,而是端端正正地坐着。她不会堵前截后地纠缠你,说一些含混不清追讨的话。最特别的是——她的脖子上竟戴着一块用玉制作的精美的项链!它属于当地的独山玉,细腻纯净、光泽鲜艳、宛如翡翠,价值不菲!
这时有人问她为什么乞讨。原来,她的弟弟患了重病,需要昂贵的药费。只要需要,她就出来乞讨。有人问及她的美玉项链。小姑娘说:“这是祖传给弟弟的东西,也是家里最吉祥的护身符,不能卖。弟弟让我戴上,保佑我平安无事。每次戴上它,都感觉家人在陪着我,我们共度难关。想到这里,我就不那么悲伤、绝望了。”
看完这篇文章,使我想了很多:小姑娘本来可以把项链卖掉,可是她及她的家人没这么做,他们是在储存一份希望。是啊,人世间处处需要希望啊!一个人,一个家如果没有了希望,那将意味着毁灭啊。
读《项链》有感3生活在这社会16年的我,经历过各种各样的艰苦和难堪,所以面子对于我来说无所谓,当我无言以对是我只有默默承受所以我的心被炼的刀枪不入了。可我对它的见解却很多。,
自从人类有尊严之后起,面子他便开始在人们的心底扎根,可在如今社会,物质生活变得越来越好,同时也讲人情面子的问题摆在人们的面前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有些面子要不得,这样的事实数不胜数,最具有讽刺意味当推项链主人公玛蒂尔的本来过这小资产阶级安逸的生活,因为向往所谓的豪华的生活。他那借来的钻石项链去参加舞会。结果却将贵重的项链丢了,为了偿还项链,他想尽办法最终耗尽自己10年的青春,最后才发现他自己所戴的项链不是真的,为了这自己的面子,他在丢项链之后,没有向之人解释事情的经过和原委,他的面子结果是用500法朗而付出十年美好的时光,像这类面子是虚荣心的危害,如果是这样的面子,社会中就不应该存在。
有些面子是给不得的,有人称当今社会为人情社会,如认为不讲人情,那什么事也办不成,我们也的确可能听到给点面子,看在某某的面子上,帮个小忙之类的话,如果一旦给了这个面子,这肯定要以我们的原则作为交换,人情的关系一旦决定,那肯定是害人,害党,害国的洪水,便会滚滚而来,使不正之风盛行,不正当竞争泛滥,像这类面子是万万给不得的。
有些面子是丢不得的,这类面子指的是国格,人格,想远的不说,就收合肥的风景,常可以见到一些低声下气的向老外索要钱物等等。更有的人以此为生,这样不仅是尊严的问题,同时也损害我们中国名族的形象,对的事我们中国人的面子。当那些华夏之子为祖国赢得奖杯与荣耀,当建设者苦挣苦熬,撑起新中国的大厦,我们怎能不欢呼,像这类面子是丢不得的。
在这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正确处理好面子的问题已到了该影响社会的重视的时候,让我们抛弃个人的虚荣的面子,拒绝违反原则的面子,维护好祖国这个大家庭的面子吧!
读《项链》有感4《项链》叙述了一位在一个小职员家庭里德女子马蒂尔德,她的面庞好风韵好,但是没有钱打扮,因此每天都幻想自己享受各种高雅豪华的生活。偶然得到一个机会她和她的丈夫可以参加一个晚会,可以看见所有官方人士,由于没有漂亮的服饰,于是和她的丈夫要了四百法郎买新衣服,跟她的朋友弗雷斯蒂埃太太借了一串珍珠项链,在晚会当夜,她很成功地成为了晚会的焦点,比所有的女人都美丽,又漂亮又妩媚,但是在晚会后回家的路上,她和她的丈夫发现那串珍珠项链掉了,于是就写信给她的朋友说链子的搭扣弄断了,正在找人修理,然后在不断寻找和它一模一样的项链,终于找到了一家店,里面有一串一样的珍珠项链,为了还买项链的债,她的丈夫用尽了他父亲留给他的所有遗产,葬送了他下半辈子的生活。而她自己也英勇地拿定了主意,要偿还债务,辞退了女佣,搬家租了紧挨屋顶的顶楼,从笨重活到凉衣物再到穿的和一个平常老百姓的女人一样,手挎着篮子上水果店,上杂货店,上猪肉店,对价钱是百般争论。而十年后,他们终于还清了债务,她也变成了穷苦家庭里敢作敢当得妇人,又坚强,又粗暴,当她再次遇到他的好友时,才知道那串项链是假的。
从《项链》这篇短篇小说中,我看到了作者的强烈讽刺,女主人公她漂亮,但是爱慕虚荣,也正因为她的炫耀姿色使他在舞会上忘乎所以,为不使别人发现她的真实身份和丈夫的寒酸相,舞会结束时她仓皇逃离,才忽略了项链儿丢失。项链的丢失时意见小事,但是他却因为这件小事失去了她十年的青春,她为他的爱慕虚荣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如果他曾经不是因为想要打扮漂亮,追求那短暂的“辉煌”也许那十年的辛劳代替的会是舒服的生活,如果她没有为不使别人发现她真实身份和丈夫的寒酸相,也许经过十年的努力她会和他的朋友一样还是那么年轻,那么美丽,那么动人,带着自己的孩子在大街上散步,可惜,她没有,因此做人不应该虚荣,应该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自己的生活!
读《项链》有感5劳拉是个可爱的小女孩,有一个叫北风的人是劳拉的'教父,这个人把一条有着三颗雨滴的项链送给了劳拉,这三颗雨滴不会把劳拉弄湿,也不会掉下来;每当过生日时,就会送一颗,当有第四颗时,再大的雨淋不湿她;有第五颗时,什么样的雷电伤不了她;有第六颗时,最强的风吹不走她;有第七颗时,能在最深的河里游泳;有第八颗时,她能游过最宽阔的海;有第九颗时;一拍手雨就停住;有第十颗时,鼻子一喷气,天就下雨。可是,这项链带上去了就不能摘下来!一摘下来就会给她带来灾难。
劳拉上学时,梅格这个小女孩想要劳拉的项链,学校里不能戴项链,老师就帮劳拉保管,放学还给劳拉,梅格就去偷了项链,结果,一位公主把项链当成了她的生日礼物,劳拉说是她的,国王要她为这下一场雨就把项链还她,可要有十颗雨滴才行,公主看劳拉很可怜,就把项链还给了劳拉。梅格因此也受到了惩罚。
读后感:读了这篇课文我知道了,做人不要太贪婪,别人有什么自己就必须要有,这是不对的,知足常乐,知足了才能常乐,要想着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一个相亲相爱的家,一个贤惠的妈妈,一个高大的爸爸,或许还有一个小妹妹会小弟弟,还有很多漂亮的衣服,帅气的裤子,可爱的布娃娃和各种玩具……,别人有什么东西,那是别人的,我已经有了比他(她)还好的东西,有了这些东西,还能有多少怨言呢?
读《项链》有感6在我阅读的童话故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雨滴项链”这一篇英国童话故事。
一个小女孩劳拉幸运的得到了北风教父神奇的礼物——雨滴项链。它能使劳拉不受风雨雷电的伤害,而且能控制雨。劳拉善良、大方、有爱心,所以能得到雨滴项链的信任,成为它的主人。
朋友梅格偷走了项链,但是因为贪婪和自私得不到雨滴项链的认可,便卖了它。在小老鼠、鱼儿、小鸟的帮助下,劳拉知道了项链经过多次转手成了阿拉伯公主的礼物。当北风教父送最后一颗雨滴时,知道了项链被劳拉弄丢了,生气地把雨滴扔到干草上,雨滴不见了,劳拉哭了。小公主把项链套在劳拉的脖子上,这时劳拉的一颗眼泪恰好落在项链上形成了一颗水滴,啊!项链全啦!劳拉可以为干旱的阿拉伯半岛带来很多很多的雨,青草绿了,花儿红了,公主和劳拉成了好朋友。
劳拉善良、慷慨又愿意帮助别人,在她遇到困难时,别人就会帮她。她得到了朋友的友谊。我想,作者是想借助劳拉这个人物让我们知道应该怎样对待别人,我想,我知道应该怎样做了。
读《项链》有感7当我读完“失项链”部分,我不禁想:“为会么她会选择偿还这条路。其实她可以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或者向朋友说明“真相”。但她都没有这样做,可见其自尊一面。
“或者还可以在夜会街头用美貌吸引男人们的注意,很轻而易举还掉债务”。在当时法国确实有不少的女子愿意出卖人格,牺牲尊严而享受高物质消费。但她还是没有这样做。路瓦栽决然”说:“要还!”,他们没有一丝的犹豫,他们悄然坚决地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一起唇齿相依地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昨天,走过今天,走过明天。玛蒂尔德洗衣服,干杂活,争价钱,受嘲骂,一个铜子一个铜子节省,原先高贵美丽的她变成胡乱的挽着头发,歪着系着裙子,露着一双通红的双手的粗俗妇人。
她变了,十分贫困生活磨擦,不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现在出现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这时我不禁地为玛蒂尔德喝彩。
项链丢失后,青春美貌和人格尊严这两个法码摆在人生的天平上,逼她作出选择。她决定放弃青春,选择尊严。人生最重要的时刻说是懂得放弃,放弃也是一种美。那么对她来说那极细小的一件事是“败坏”她,还是成全她呢?
最初玛蒂尔德被强烈的可怕的虚荣心所俘虏,后来,她义无反顾地作出令人惊讶的决定。最后,当她再遇自己依然年轻美貌的朋友,当她得知假项链的事实后,她的脸上露出灿烂的天真的笑容。这笑是她自信和骄傲的表现。
小说发人深省之处是让我们目睹了污浊,虚假,拜金的社会中的一颗金子般的心,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
读《项链》有感8小说的开头描写路瓦栽夫人的心理活动:对自己的生活极为不满,梦想像上流社会的贵妇人那样过高贵、风雅的生活。这种理想显然并不高尚。她确实虚荣,但趋乐避苦是人的本性,谁不想过锦衣玉食的日子呢?谁又愿意忍受贫困与丑陋呢?
玛蒂尔德“漂亮”、“丰韵”、“娇媚”,正是因为“她也是一个漂亮动人的姑娘”,于是她心里就凭添了几许的不平与怨恨。年轻的她因为不能过上奢华的生活而整天郁郁寡欢。为了排遣自己的“不幸”与“痛苦”,她找到了一个出口——“梦想”。由于当时法国现实中,人们疯狂地崇拜金钱,拜金主义无情地冲击着人们的心灵,生活和婚姻。于是,玛蒂尔德不愿面对现实,而把理想寄托在梦境中,此时,可怜的玛蒂尔德已完全被虚荣心俘虏了。但是她却从来不想掩饰自己的渴望与痛苦,所以她并不虚伪。
这种虚荣的真实感情表达可能让我们感到不安闲,忍不住地批评几句。但是对于过不上自己满足生活的玛蒂尔德来说,她并没有用自己虚伪的一面得到奢华的生活,她只是想想而已。她恪受着做人的基本道理,维护着自己的尊严。生活中有很多的无奈,非凡是对于她这种没权没钱的小妇人来说,非凡是在丢失项链之后,欠下一大笔债款,在这种种和打击面前,她终于丢掉幻想,面对现实,用自己艰辛和老实的劳动生活下去。
当我读完“失项链”部分,我不禁想:“为会么她会选择偿还这条路。其实她可以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或者向朋友说明“真相”。但她都没有这样做,可见其自尊一面。“或者还可以在夜会街头用美貌吸引男人们的注重,很轻而易举还掉债务”。在当时法国确实有不少的女子愿意出卖人格,牺牲尊严而享受高物质消费。但她还是没有这样做。路瓦栽“决然”说:“要还!”,他们没有一丝的犹豫,他们悄然果断地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一起唇齿相依地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昨天,走过今天,走过明天。玛蒂尔德洗衣服,干杂活,争价钱,受嘲骂,一个铜子一个铜子节省,原先高贵漂亮的她变成胡乱的挽着头发,歪着系着裙子,露着一双通红的双手的粗俗妇人。
她变了,十分贫困生活磨擦,不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现在出现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这时我不禁地为玛蒂尔德喝彩。
项链丢失后,青春美貌和人格尊严这两个法码摆在人生的天平上,逼她作出选择。她决定放弃青春,选择尊严。人生最重要的时刻说是懂得放弃,放弃也是一种美。那么对她来说那极细小的一件事是“败坏”她,还是成全她呢?
最初玛蒂尔德被强烈的可怕的虚荣心所俘虏,后来,她义无反顾地作出令人惊奇的决定。最后,当她再遇自己依然年轻美貌的朋友,当她得知假项链的事实后,她的脸上露出灿烂的天真的笑脸。这笑是她自信和骄傲的表现。
小说发人深省之处是让我们目睹了污浊,虚假,拜金的社会中的一颗金子般的心,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
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不幸在于不能盼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而白白地增加烦恼,同时她是幸运的人,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是脚踏实地一步步走过。
读《项链》有感9“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束缚他们的,是对物质生活的苛求,“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束缚他们的,是一颗自私而又冷漠的心……生活中,人们不止尽的欲望,成为束缚他们的枷锁,正如莫泊桑的《项链》里,那位爱慕虚荣的女主人公玛蒂尔德,为了能在人前“出风头”,她耗费了自己宝贵的青春,然而十年还债的艰苦生活,并没有抹去她的虚荣,她害怕丢脸。于是为一挂假项链付出了无数的血汗,最终使自己容颜早衰,青春不再。
爱慕虚荣使她受到了生活的重创,虚荣却成了她生命里一串无形的锁链,使她在生活里磕磕碰碰,酿成一段可怜而又可悲的人生。
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玛蒂尔德的影子,有些被称为“问题少年”的学生,他们之所以成为“问题”,其实也乏是虚荣,狭隘的心胸在做怪。由于成绩不佳,他们觉得自己无足轻重,甚至被人忽略。于是,在学习上不能成优,他们便在生活上“求异”,他们的种种错误也许只是吸引别人眼球的手段。面对已成定局的校纪校规,他们一犯再犯。如果说是出自自身的调皮和一颗不愿被束缚的心,倒也罢了,然而,仔细想想,如果他们是为了引人注意,那么,付出的代价也似乎太大了,玛蒂尔德的十年艰苦生活,夺取了她引以为傲的容颜和一去不复返的青春;那么这些“问题少年”为满足虚荣所犯下的一切错误,不也将夺去他们生命中最宝贵的求学机会吗?当他们决定要“大干一番”的时候,又有多少筹码供他在生活的天平上衡量自己的价值?倘若无一技之长,又有多少明天可以期待?
生活中,种种欲望会成为一串串无形的锁链,锁住了早已疲惫的心,让生活偏离原来的轨道,欲望的天平也许永远不会平衡,当一个不合理的欲望产生并形成巨大的枷锁时,生活的一切就都朝欲望倾斜,最终,也让生命里最美好的事物悄然而去。
所以,我们应该摒弃这些无形的枷锁,“带着镣铐舞蹈”实在太辛苦,让我们轻装上阵,舞出生命的辉煌!
读《项链》有感10当我读完“失项链”章节,不禁想:为什么她会选择偿还这条路?其实她可以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或者向朋友说明真相。但她没有这样做,可见她为人诚信的一面。或者还可以用美貌吸引男士的注意,很轻而易举还掉债务,但她也没有这样做,可见她人格自尊的一面。在当时法国确实有不少的女子愿意出卖人格,牺牲尊严而享受高物质消费。但她还是没有这样做。她没有一丝的犹豫,悄然坚决地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
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昨天,走过今天,走过明天。玛蒂尔德洗衣服,干杂活,争价钱,受嘲骂,一个铜子一个铜子节省,原先高贵美丽的她变成胡乱的挽着头发,歪着系着裙子,露着一双通红的双手的粗俗妇人。她变了,十分贫困的生活,不仅改变了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而后出现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这时我不禁为玛蒂尔德喝彩。
项链丢失后,青春美貌和人格尊严这两个法码摆在人生的天平上,逼她作出选择。最初玛蒂尔德被强烈的可怕的虚荣心所俘虏,后来,她义无反顾地作出令人惊讶的决定。最后,当她再遇自己依然年轻美貌的朋友,当她得知假项链的事实后,她的脸上露出灿烂的天真的笑容,这笑是她自信和骄傲的表现。
玛蒂尔德让我们看到了污浊,虚假,拜金的社会中的一颗金子般的心,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
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的不幸在于追求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同时她又是幸运的,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是脚踏实地一步步走过。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看了第一句词相信很多人就可以哼出那熟悉的旋律,虽然未必知道这是奥德维的名曲。歌名叫《送别》,但我更愿意叫它《骊歌》。同是李叔同填的词,不知道为什么和我们小时候唱的《送别》不同,但《城南旧事》的开头就是抱笙加竖琴的《骊歌》……
音乐是有穿透力的,一段插曲把“淡淡的哀愁和沉沉的相思”点染开去,翻开一张发旧、珍贵而无法重拍的老照片。僻巷的驼铃、挑担剃头的情景,沿街的卖唱,井台的打水,小学生放学的画面,丝丝入扣,一路下来使人陷入无言的哀伤。影片寻着林海音的心里情绪,以舒缓的节奏,象征、含蓄、对比、重复等艺术手法创造出一种近乎中国水墨画般的宁静、淡泊、简约的意境,勾画出淡淡的的并不面目狰狞的悲剧场景。黑沉沉、雾蒙蒙的城门楼下,缓缓前行的驼队,单调而复沓的街口的井槽,幽静而蝉声如雨的小巷,在悲剧氛围中弥散着纤美的忧伤与诗意。
故事的终结,所有的人物都离小英子而去,包括父亲,英子也不再是小孩子。如同我们的成长一样,一再地失去东西,不管是朋友、玩伴、记忆、时间或亲人。原以为痛心不过如此!可是,当我漫步在林海音论坛上,看到88年她回国时大喊的那一声:“我的城墙呢!”不由得再次陪她心碎,陪她落泪。失去的痛仍然迷漫在我们这代人的心上……
永远不要因为一时的浅见做美的破坏者,那是不可原谅的。
《城南旧事》,一个小女孩用清澈的眼眸看世界,不得不让心沉浸在她心灵的童年里,也一直沉浸在自己心灵中的童年中……唤醒了那五光十色、朦胧而又耀眼的斑斓。
凌梦说:总以为自己是个不爱回忆的人,没有保留旧物的习惯,也没有知心的老友可以叙叙旧,况且,二十几岁的生命,纷纷扰扰,有知觉的岁月何其得少,回忆,要它来作什么?--直到《城南旧事》。
总以为混沌中的童年,没有外祖母的歌谣,没有门前的小溪,没有月夜篱下的蛙声,没有夏日老槐树的荫蔽,甚至没有呼朋引伴采蝶去,应该是忘却了吧。--直到《城南旧事》。
以为忘却的东西,以为忘却的那些事那些人,却原来一直潜藏在心的某个角落里,此刻竟像潮水一般慢慢涌来。以为了无印象的童年,以为早已消褪殆尽的那些童年玩伴的脸,此刻竟又鲜活起来,仿佛就在眼前。其实每个人记性都一样好,只是芸芸如我们,总是不经意间失落了那把钥匙,无从开启罢了。--庆幸有《城南旧事》。
是,直到《城南旧事》。
字幕甫歇,传来一个中年人不疾不徐的旁白:“这部电影是我童年的一些记忆,尤其是对父亲的印象。”我的记忆马上分辨出,那正是导演本人的声音。叙述从民国三十六年的广东梅县开始,背景中是一所木质房子的客厅,空寂无人,北回归线以南天空下初夏正午的褥热和宁静透过敞开的木门在屋子里穿行。侯孝贤已不满足于通过复述别人的经历来传达他的生命体验,他要直接向我们讲述他自己的童年往事。而片中的少年,就叫做阿孝咕。
从广东到台湾,从台北到台南,在那个叫做凤山的山地小城,十来岁的少年长成满脸青涩的青年。侯孝贤回忆的镜头对准了人生最为重要的这几年,最爱他的人相继弃世而去,姐姐也嫁为人妇,到最后,兄弟四人相依为命。我们仍然清晰地捕捉到他的电影里习见的那些情怀,永恒的乡愁,历史的感喟,传统与现代的冲撞,但这一次,它们都成了成长的背景,最让观者感慨唏嘘的却是他投向生命本身的深情凝望,已近中年的他,从更远处对时间、对生与死的默默问询。
死亡,与一个未长成的少年单薄的身形一次次交错而过,身体不可遏止地发育、生长,羸弱的心灵也要经历强加给他的陌生体验,懵懂,恐慌,无措,与蓬勃的青春交战,终于在一天灵肉相交,完成他必经的成年礼。
第一次面对的,是父亲的死。某种与这个陌生世界的亲密联系突然中断,脸上的泪水是不舍,也许更多是为自己。守灵的夜晚,母亲又扑到父亲的身体上嚎啕,少年转过脸,安静而茫然——镜头一切,已是满眼不在乎的青年,大嚼着甘蔗,呼朋唤友,厮混街头,寻找机会发泄青春躯体里过分膨胀的利必多。
母亲去世,这个辛苦一生的女人终得安宁,在庄严恬美的圣歌里投入主的怀抱,少年却哭得撕心裂肺,比任何一个人都痛。父亲和长姐缺席的家庭,经历了青春的骚动和叛逆,眼前猛然一道强烈的白光闪过,直达心灵最深处,轰然炸响,似乎自己的生命也悄然断裂,对自己、对家庭的责任突然让他进退失据,不能自已。
到阿婆离世时,一切却已变得那样平静,一切都已隐藏,包括痛苦,包括追悔,包括怀念,当成一个仪式,与过去告别,与软弱告别,在平静的叙述里早已学会隐忍和漠然,早已了解什么是不可避免,从冰冷的死亡,和面无表情地接受谴责,学习什么是秘密和成熟。
侯孝贤始终是中国的侯孝贤,即便面对自己的童年和亲人,他的镜头也是那么克制,隐忍不发,固定的机位,久久的凝眸,看过之后回想,虽是彩色片记起来的却如黑白色调的水默画,蕴藉安然,但其中仍有一股作为抒情诗人侯孝贤特有的忧伤悲悯的调子悄悄地浮上来,如清晨未散去的烟岚,笼罩每个画面,萦绕于我的心头。早已经过了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重又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二十余年后再回首,生命蓬勃却不轻浮,死亡黯然却不凄切,生死界限相泯,生与死在静默中相交会,在每分每秒寂然流逝的时间里滴答作响,生命的秘密尽收眼底。下学归家的少年,细细品味着刚出锅的锅贴,生命的所有美味只集中在当下这心满意足的短短一瞬;家中,父亲正伏在地上拼命喘息,也许他的命就悬在小小的某一口气上,书桌上咯出的鲜血洒满稿纸,那上面,记录着他几十年的生命甘苦。青春期的阿孝第一次梦遗,翻身坐起,有些微微发愣,然后悄悄起身去屋外洗内裤,转身回来,看见母亲坐在父亲当年常坐的椅子上,抿泪给姐姐写信,告诉她自己被诊断为喉癌,门框和蚊帐压缩得微弱灯光下的书桌只占据画面一角,青春与死亡在如此逼仄的空间里相望。
其实,死亡气息尚未降临,衰颓与年轻的消息早就以另外的形式暗中互递,没有大悲痛,却给人久久难平的伤感,不知不觉潜入生命最隐秘的那一层,伴随父辈抑郁难已的回望,和阿孝们由轻盈而沉重的一生,也给我们的记忆增添了一幅幅永不消退的画卷。
阿孝考取重点中学,欣喜地接受每个人的夸奖,姐姐脆在地板上擦草席,漫不经心地说着她当年去台北考取一女中的经历,好像是说给大家听,其实更是说给自己。末了,她轻轻地说:“好可惜呀,都不能念一女中。要是那时候念一女中就好了。”然后直起腰,停顿片刻,突然站起来跑出画面。在镜头的深处,父亲摘下眼镜,整个身子颓然地倚在藤椅上,母亲一直低头擦着另一块席子。
姐姐要出嫁了,和母亲坐在塌塌米上,翻拣母亲当年的嫁妆,母亲告诫女儿婚后一定要当心丈夫的身体,娓娓讲述着和父亲二十年的婚姻生活:“身体要紧,其他都是假的。和你父亲结婚时不知他有病。结婚二十年,服侍了他二十年……”这个感觉足足有六七分钟的长镜头里,只是母亲一个人平静地叙说,窗外的雨声则越来越大,敲击着女儿和每个观众的心灵。
然后一转身,又是静默的大榕树,高远的天空,风清云淡,晴空万里。没有哭泣哀怨,打打杀杀的喊叫也杳不可闻,只是回望着那一段时间,和时间中淡淡的成长。有人死,有人依旧按生命亘古不变的节律,发狠地成长。有人乡愁成疾,有人不可回头地认他乡为故乡,乡音渐改,当雨而歌。有人一生重负,有人正姿肆地享受生命中最自由放纵的飞翔,待转头跨过那道联结现在过去、生与死的门槛之后,又满眼苍凉,童年已逝,接续前缘,继续父辈伤怀沉重的旧梦。
狼图腾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也和大部分国人一样,对狼的感觉就是贪婪、狡猾、凶狠、残暴,让人厌恶、畏惧。古往今来,没有一个国人歌颂过狼。然而《狼图腾》能够颠覆每一个有良心的国人原有对狼的观念。
事情往往就是这样,当我们不了解一样事物的时候,会跟着前人的观点人云亦云,但一旦深入了解以后,才会发现事实与观念反差如此之大。
我相信这本书的真实,我也相信狼图腾。
这本书虽然给我带来阅读的快感,但它给我更多的是思考和忧虑,阅读的过程也是一个从新奇到惊叹,进而又是心碎的过程。作者运用一种强烈的对比手法,让自己和读者感受着巨大的震撼。
在蒙古草原人眼中,狼是一位伟大的老师,由于它的“训练”,草原马都有吃苦耐劳,耐饥耐渴,耐暑耐寒的特点;由于它的存在,控制了羊、牛、马等所有草原动物的数量,使得大草原不遭到破坏,能够得到可持续发展(草原的草皮很薄,经不起动物的连续践踏,如果动物超量,会引起草原沙化)。而人和狼又是草原上最高级两种生物,他们相互学习、斗智斗勇又相互敬畏,并控制着对方的数量。狼会使用几乎所有人类史书上记载或没有办法记载的战略战术(除了美人计外),它教会蒙古骑兵横扫欧亚大陆创造了世界历史上版图最大的蒙古帝国。他们既是敌人,又是朋友。
正是有这位老师,使得蒙古民族对狼的至尊崇拜,并以狼为图腾。
草丰水美的额仑草原,原本一派生机勃勃的美丽的地方。
茫茫大草原,是位博大而残酷的母亲,那里所有的动物:人、狼、马、狗、狐狸、旱獭、黄鼠、黄羊等等,都是她的儿女,缺一不可。他们在母亲的怀抱里,组成强大的食物链,相互控制着数量来回报草原母亲,因为任何一个物种超量,都会给带来草原母亲以致命威胁,这种回报是天然的。
草原的生存环境是残酷的,优胜劣汰是生存的唯一法则。所有的生物通过草原这个真实的大舞台斗智斗勇,十八般武艺,轮番使用,不是你死便是我活,每个能够存活终老的生命,都可以说是优秀的、顽强的、可敬的。每个草原牧民都明白这个道理,他们对所有的猎物都不会赶尽杀绝,任何一个物种的消灭,也可能给草原致命的打击。
但是大部分国人并不理解这一点,他们只知道狼凶狠、残暴,敢吃任何动物,是唯一能与人发起挑战的动物。所以要将之赶尽杀绝。
当天、人、狼矛盾而又和谐统一时候,狗悍、草丰、水美、马壮、羊肥,额仑草原美得让人心醉。
当人将狼赶尽杀绝的时候,首先被消灭的是一直为人作战第一线的狗,古有“兔死狗烹”的说法,这里是真实的狼死狗烹;其次,草原马因为失去了它的天敌-----狼,不再终日奔跑,彪悍,变成如今没有人要的又瘦又小的蒙古马;然后,羊因为失去控制它们数量的天敌----狼,大批地繁殖,数量剧增,拼命地啃吃草地,再加上人为的开垦耕种,很快遭殃就是草原母亲了,尔后,“……腾格里已经不是原来的腾格里了,天空干燥得没有一丝云。草原的腾格里几乎变成了沙地的腾格里。干热的天空之下,望不见茂密的青草,稀疏干黄的沙草地之间是大片大片的板结沙地,像铺满了一张张巨大的粗砂纸。干沙半盖的公路上,一辆辆拉着牛羊的铁笼卡车,卷着黄尘扑面而来,驶向关内。一路上见不到一个蒙古包、一群马、一群牛。偶尔见到一群羊,则乱毛脏黑、又瘦又小,连从前额仑草原的处理羊都不如……”。
事实上,由于我国大面积的草原沙地化,北京及北方地区每年春季都要遭受沙尘暴的袭击。
痛心的是,这么美丽的草原,它没有毁在封建王朝手里,没有毁在山河破碎,被外敌侵略时期。造成这么大的反差,我想每个国人都不愿想见的,这段可耻的历史就发生在现代,造成这种局面的就是我们伟大的共产党当时的错误愚蠢的政策,而这一切被一位可敬的老知青-----姜戎记录下来了。这对我这个从来都是循规蹈矩,从小听着爱国歌,受党教育good good study,day day up!的人来说,是一个多么令人心碎的事实!
“……当狼咬翻那只大羊的时候,立即引起周围几十只羊的惊慌,四处奔逃。但不一会儿,羊群就恢复平静,甚至有几只绵羊还傻乎乎战战兢兢地跺着蹄子,凑到狼跟前去看狼吃羊,像是抗议又像是看热闹。那几只羊一声不吭地看着热闹,接着又有十几只羊跺着蹄子去围观。最后上百只绵羊,竟然把狼和血羊围成一个三米直径的密集圈子,前挤后拥,伸长脖子看个过瘾。那副嘴脸仿佛是说“狼咬你,关我什么事!”或是说“你死了,我就死不了。”羊群恐惧而幸灾乐祸,没有一只绵羊敢去顶狼。……
……这场景使他突然想起鲁迅笔下,一些中国愚昧民众伸长脖子,围观日本浪人砍杀中国人的地面,真是一模一样。……”
说实在的,我想起以前人们喜欢围观一些惨景,报纸等媒体也谈到国人有此癖好,往往无人挺身而出,而且对周围有人倒霉了,还有一些人居然幸灾乐祸,还真有点迷惑不解。记得,读大学时的一天,正值中午,我们学校一座宿舍楼紧靠的那一面山着火了,学生们都出来瞪大眼睛观看这一难得一见的火景,当时我刚走出教学楼,看到许多同学很兴奋地往那里跑去看热闹,朝那儿一看,火烟冲天,心叫糟了,赶紧打119,接线员向我详细询问了当时的情况-----地点、风向、火势大小及扩散范围等,很快消防车和消防员来了,有老师和几个男生也跟着一起到山上将大火扑灭了。之后我才想起,我不能肯定地说我是唯一一个打电话报警的,但我是第一个报警的,大火已经燃烧了一段时间了,却没有一个人想到去报警,这在一个高等学府,正常吗?相信大家的周围也不乏这种实例吧。恰恰这本书,给了我答案,那是因为中国人的性格是属羊的!而侵略者属狼!想起我国近代史的屈辱,八国联军、小日本把中国搞得山河破败,民不聊生,虽然有千千万万的热血儿女奋起抵抗,但历史真相告诉我们,更多的中国人只是默默地接受宰杀,更不用提还有为数不少的汉奸在帮助外国侵略者了。听我们家乡里一些老人说过,当时日本人的数量其实是相当少的,基本上是一个日本人管一个县。
八年抗战为什么那么久,那是因为有一大批汉奸伪军帮忙,他们熟悉中国的地形地貌、国人的性格、思维方式及诸多信息情况,基本上这抗战八年,参加日本人侵略战斗的大部分人是汉奸伪军和被日本人抓过来的周边国家一些人,与抗日军队进行顽强对拼。真正日本人的数量只是少部分而已。我在这里说出一句国人难以接受但的确如此的话:中国人是群善于窝里斗的高手!!
对于近代史,我们应该更多的是反思和自省。
哈,这让我想到现在一些所谓的愤青,只知道叫嚣什么打倒小日本,烧什么日本国旗等等,像是要硬摁住日本人的脖子低头认错誓不罢休之势。包括许多国人也不明白,连德国人都知道道歉了,为什么日本人就是不道歉??其实道理很简单,反问一句,你每天吃饭,有没有向盘子里的猪肉道过歉了呢?!道歉永远只会发生在两个平等主体之间!
有一种庆幸,我并没有变成众多“丑陋中国人”中的一员,我的血还没有冷。
书中主人翁陈阵养小狼的经历,也是让人对狼产生更深一层敬畏。因为对狼的好奇、敬佩、着迷,使得这个知青冒险去掏狼崽养了一只狼,这只狼的名字就叫“小狼”,长大了,它也只认这个名字,这只倔强可爱的小狼从眼睛还未睁开就失去了自由艰难地成长,说到艰难并不是虐待它,相反陈阵对它比一个父亲对自己的儿子还要好,艰难是指它渴望的是自由而不是被驯养,它不放弃任何一次获得自由的机会和信念。随着小狼一天一天的成长,小狼和陈阵之间产生了一种胶着化不开的情感,但这种情感始终让人感觉都是平等的。它并没有“认贼作父”,它时刻等待机会,在极为有限的环境里,它都能本能得训练自己生存能力,狼的天性就是“不自由,宁毋死”。无论陈阵对它多么疼爱,也没有狼教育过它,无论怎样驯养,也改变不了它的血液里追求独立、自由、顽强、桀骜不驯的高贵品质。它从来没有感谢陈阵对它的圈养,由于与生俱来的野性,使得它一生都生活在铁链之下,群狗之中,就算陈阵的错误地将它的四颗尖利的牙钳断,也改变不了它狼之本色,最后,它的死也是死在追寻自由之上。这也成为陈阵心中永远的痛。
看到小狼之死,我的心碎了,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神圣的精神,它比任何生命都更加纯粹,更加让人敬佩。
这让我想到书讲到一次人狼大战,人马狗对狼群进行蓄谋已久地围攻,狼群伤亡惨重,但狼始终都是沉着应战,没有出现一只逃兵和俘虏,那些被战伤的狼主动地露出弱点,吸引人和狗对自己攻击,将战机和生的希望留给那些未受伤的狼。每只狼的死都是战死的!
唉!真是让人嗟叹,很多时候,在精神方面,人真的赶不上狼。难怪蒙古人将狼视为自己的图腾。
书看完了,泪也流尽了,心情久难平静……
希望我能在有生之年,能够看到草原水草丰美的样子,我一定会站在辽阔的草原上,向着变幻着美丽彩霞的天空,张开双臂,向腾格里,向草原狼致敬。
另:我对这本书最后的附篇《理性探掘----关于狼图腾的讲座与对话》没有看完,对作者的历史观感觉有所偏颇,无法认同,但并不妨碍我对这本书的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