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篮使用注意事项
1、审查吊篮安装单位的相关资料并要求按规定向当地安监站备案。
2、审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制的吊篮专项施工方案。
3、对吊篮设备进行进场验收,包括整机厂家资质、使用年限,提升机、安全锁编号、有效标定证明,钢丝绳质量证明、电控箱、吊篮配重和悬挂结构等方面,填好吊篮检查验收表。
4、吊篮在安装完成后进行三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前需进行空载实验,检查整体运行情况。吊篮移位后重新验收。
5、吊篮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系安全带、佩戴安全帽。
6、严禁吊篮超载和严禁作业人员跨越吊篮。
7、每台吊篮需设置安全绳,安全绳必须固定在足够强度的构件上。
8、遇到5级以上大风和雨雪天气须停止吊篮作业。
9、出现运行故障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切断电源并停止作业,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并远离现场。
10、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吊篮使用注意事项 [篇2]
一、吊篮所使用的`环境
1、吊篮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2、吊篮平台在工作中,风速应不大于6级风力方可进行。
3、吊篮在雷雨、雪、雾天气禁用。
二、吊篮基本要素
1、吊篮要有出厂产品合格证。
2、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有关证件。
3、安装图、原理图等。
4、吊篮要有清晰、醒目标牌,标牌应写明产品名称、主要技术性能、制造日期、出厂编号等。
5、吊篮执行JGJ5027—1992标准。
6、吊篮认真执行使用说明书及安全技术指标。
三、吊篮使用要求
1、吊篮悬挂结构架应绑缚在建筑物的结构件上或用重物压牢。
2、提升吊篮用的钢丝绳与吊篮要安装自锁装置,以防吊篮滑落时发生危险。
3、吊篮要根据现场情况进行保护加固,不可改动。
4、操作人员要有专用保险绳,且保险绳要独立吊篮外另寻支撑点。不带自锁装置的安全带要在每层作业点进行安
全绳打节。带自锁装置的安全带要在2米以上高度打节(且安全绳不得有弹力,安全绳锁紧,绷直情况下进行)。
5、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必须先把安全带与安全绳锁在一起,方可作业。严禁把安全带挂在吊篮或提升吊篮用的钢丝绳上,施工中要佩戴好防护用品。
6、施工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岗前教育且每次停工必须重新检查吊篮各支点、各部位的情况。
7、安全绳不能同时保护2人以上人员,对于多人作业必须有多条安全绳,且必须独立支撑点。
8、吊篮钢丝绳各种锁点要符合要求。
四、吊篮上施工注意的电动移动工具事项
1、所用电线、插座、插头等必须与吊篮进行绝缘保护,电动工器具本身不得有接头且有防坠落保护。
2、冬季施工禁止使用护套线,所有电器设施及电线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标准。
3、所有使用的带电设备必须加装适当漏电保护器(根据电器具配合防漏电)。
4、操作人员要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五、强制性规定
1、所有操作人员必须详读使用说明书,未理解掌握使用要求的,严禁上吊篮操作(包括参加培训人员)。
2、吊篮施工现场必须有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员严禁
离开操作现场。
3、施工现场楼顶配合人员必须加装安全带。
4、新吊篮严禁任何人员改变使用方式(全部配件、全部装置)。
5、如果施工中需要支撑牵引立管及其它物品,必须重新设支撑点位,必须牢固。
六、工作总结
1、操作过程中,要及时反馈信息,对有不明声响、危险隐患等应立即停工,检查修复后,确认安全方可再施工。
2、对有先进和科学合理的方法要及时提出,不断进行改进。
490国二柴油发动机油门线熄火线失灵,可能的问题有:
1、油门拉线较长,油门拉线走向的曲率半径太小(QC/T29101-1992《汽车用操纵拉索总成》标准规定,护套外径≥8mm时最小工作曲率半径为200mm),转弯太多,钢索拉动不畅,发卡。
2、油门拉线的钢丝绳润滑脂干涸,钢索拉动阻力大。
3、油门拉线防尘套密封性差,有灰尘、泥沙等带入护管内,阻碍钢索的正常拉动。油门拉线磨损失效的主要原因是油门拉线固定点设置不当、缺少固定点或固定点脱落,油门拉线与其他零部件发生摩擦造成。油门拉线的断裂失效主要与油门拉线的安装方式有关,一般表现为弯曲疲劳后断裂。是由于结构因素影响,油门踏板离发动机油门调速手柄较远时,油门拉线较长,应该在布置油门拉线时,尽量避免折弯过多或折弯半径过小。装配时需要在适当位置添加固定点。
一、监理依据:
1、有关电梯安装施工图纸
2、建筑电梯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电梯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目标:
电梯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目标为合格。
三、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电梯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2.建设工程所用电梯,必须是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有合格证的产品,国外进口的产品必须还有商检合格证明。
3.监理应认真核查下列产品的生产合格证:
(1)电梯曳引装置
(2)导轨
(3)轿厢、导靴、门窗
(4)电气装置(电缆及控制柜)
(5)电气保护装置(配件及设备)。
4.电梯安装企业资格审查:
(1)安装企业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安装许可证,外省市电梯安装企业还应有市建委核发的《外地安装企业临时安装许可证》和《外地企业承(分)包工程施工证》。
(2)安装单位还应有电梯安装营业执照,在规定的营业范围内承揽工程。
(3)安装企业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
5.电梯设备开箱检查:
外型、外观应与图纸相符,完好无变形、无损伤,另部件规格型号符合图纸要求,数量齐全。各传动、转动部分活动灵活,功能可靠。电梯制造企业必须提供如下的资料文件:
(1)产品合格证
(2)机房布置图
(3)使用维护说明书(含润滑油汇总图表和电梯功能表)
(4)电梯原理图及符号说明
(5)电气接线图
(6)部件安装图电梯安装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7)安装(调试)说明书
(8)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限速器与渐近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副本。
6.协调电梯专业与其它专业的配合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指出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8.审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任命书及资料证书和施工人员的岗位证书。
9.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方案和安全措施、开箱记录和产品合格证。
四、电梯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一)与土建交接检验的质量控制要点
1.按监理规范要求对隐蔽工程和分项施工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及签单。
2.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做好自检互检记录和资料整改归档工作。
3.电梯设备进场后监理人员与施工方、业主方开箱检查设备和文件。设备主要检查:电梯主机、桥箱及对重块、电梯导轨、随行电缆、安全部件----限速器、安全钳及其它开箱单上所列内容。文件主要检查送货单和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出厂合格证等质量控制资料是否齐全。
4.监理应参加土建和电梯安装双方对井道,机房土建施工部份的交接工作,确认土建施工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及电梯安装布置要求,如有差异,应进行整改,符合电梯布置的要求验收后应形成书面文件,由三方签字确认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5.机房内部、井道土建成结构及布置必须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的要求。
6.主电源开关应能够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
7.开关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地接近,安装高度宜为1300-1500mm。
8.电梯安装之前,所有层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2米的安全保护围护,并应有足够的强度。
9.机房内设有固定的电气照明,地板表面上的照度不应小于2001X。机房内应设置一个或多个电源插座。在机房内靠近入口的适当高度处应设有一个开关或类似装置控制机房照明电源。
10.机房内应通风,从建筑物其他部分抽出的'陈腐空气,不得排入机房内。
11.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开。机房内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12.机房内有良好的防渗、防漏水保护。
11.井道应为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电缆等。井道可装设备采暖设备,但不得采用蒸汽和水作为热源且采暖设备的控制与调节装置应装在井道外面。
13.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井道内照度应不得小于501X,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m以内应各装置一盏灯。再设中间灯,并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一控开关。
(二)机房设备安装的质量控制
1.当驱动主机承重梁需埋入承重墙时,埋入端长度应超过墙厚中心至少20mm,且支承长度不应小于75mm(应做隐蔽验收记录)。
2.驱动主机、驱动主机底座与承重梁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3.驱动主机减速箱(如果有)内油量应在油标限定的范围内。
4.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空洞边间隙应为20-40mm,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50mm的台缘。
5.制动器动作应灵活,制动间隙调整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的工作面上,松阐时应同步离开,其四角处间隙平均值两侧面各不大于0.7mm。检查方法:1、观察检查。6.将阐瓦松开用塞尺测量,每片闸瓦二侧各测四点。间隙应均匀,任何部位均在0.7mm之内。
7.限速器绳轮、选层器、钢带轮对铅垂线的偏差不大于0.5mm,曳引轮、导向轮对铅垂线的偏差在空载或满载工况下均大于2mm。
8.限速器运转应平稳,出厂时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应完好无拆动痕迹。限速器安装位置正确,底座牢固,当与安全钳联动早无颤动现像。
检查方法:1、观察检查。2、吊线、尺量检查。
9.紧急操作装置动作必须正常。可拆卸的装置必须于驱动主机附近易接近处,紧急求援操作说明必须贴于紧急操作时易见处。
10.在电动机或飞轮上应有与轿厢升降方向相对应的标志,曳引轮、飞轮、限速轮外侧面应漆成黄色,制动色手动松阐板手漆成红色,并挂在易接近的墙上。
(三)导轨安装的施工流程及质量控制
1、导轨安装施工流程:
确定导轨支架位置——安装导轨支架——安装导轨——调校导轨。
2、质量控制:
(1)轨安装位置必须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2)导轨支架水平度不大于15%,支架的地脚螺栓或支架直接埋入墙的埋入深度不应小于120mm,如用焊接支架期其焊缝应是连续并应双面焊,焊缝饱满。
(3)当电梯冲顶时,导轨不应越出导轨。
(4)两列导轨面间的距离偏差为:轿厢导轨0-+2mm对重轨0--+3mm。
(5)导轨支架在井道壁上的安装应固定可告。预埋件符合土建布置要求,锚栓(如膨螺栓等)固定应在井道壁的砼构件上使用,其连接强度与承受振动的能力应满足电梯产品设计要求,砼构件的压缩强度应符合土建布置图的要求。
(6)每列导轨工作面(包括侧面与顶面)与安装基准线每5m的偏差均不应大于下列数值: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为0.6mm,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为1.0mm。
(7)轿厢导导和设有安全错的对重(平衡重)导轨工作面的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导轨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05mm。如超过应修平,修平长度应不大于150mm。
(8)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接头处缝隙不应大于1.0mm,导轨工作面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15mm。如超过应校正。
(9)导轨应用压板固定在导轨架上,不应采用焊接或螺栓直接连接。
(10)轿厢导轨与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的下端应支承在地面坚固的导轨上。
(四)轿厢对重安装的施工流程及质量控制:
1.轿厢对重安装施工流程:
准备工作——安装底梁——安装立柱——安装上梁——安装桥箱底盘——安装导轨——道安装轿壁、轿顶——安装轿门装置及开门机构——安装轿厢其他装置——对重框架吊装就位——对重导轨安装调整——安装对重块并固定。
2.质量控制:
(1)轿厢组装牢固,轿壁结合处平整,开门侧壁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1000。轿厢洁净,无损伤,无撞击伤痕,门缝一致。
(2)曳引绳头组合应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子头锁紧螺母均应安装有锁紧锁。
(3)轿内操纵按钮动作灵活,信号显示清晰,轿厢超载装置或称量装置应动作可靠。
(4)极限开关碰铁安装要垂直,最大偏差不大于3mm。
(5)安全钳钳口与导轨顶面间隙不小于3mm,间隙差值不大于0.5mm。
(6)当轿顶外侧边缘至井道壁水平方向的自由距离大于0.3m时,轿顶应装设防护栏及警示性标识。
(7)轿厢与对重的最小距离为50mm,限速器,钢丝绳和选层器钢带张紧,在运行中不得与轿厢或对重器碰触。
(8)对重(平衡重)块应可靠固定。
(五)层门安装的施工流程及质量控制。
1、层门安装施工流程。
安装地坎——安装立柱、门头、门套——安装门扇 调整厅门——安装锁具。
2、质量控制
(1)层门地坎至轿厢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偏差为0---+3mm,且最大距离严禁超过35mm。
(2)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必须动作正常。
(3)在关门行程1/3之后,阻止关门的力严禁超为150N。
(4)层门锁钩必须动作灵活,在电气安装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mm。
(5)层门地坎水平度不得大于2/1000,地坎应高出装修面面1-5mm。
(6)层门指示灯盒、召唤盒和消防开关盒应安装正确,其面板与墙面贴实,横竖端正。
(7)门窗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的间隙,乘客电梯不应大于6mm,载货电梯不应大于8mm。
(六)安全部件的质量控制
1.各种安全保护开关的固定必须可靠,且不得焊接,动作正确、灵活。
2.限速器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必须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3.当安全钳可调节时,整定记应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4.限速器张紧装置与其限位开关相对位置安装应正确。
5.安全钳与导轨的间隙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6.轿厢在两端站平层位置时,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与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中心与缓冲器中心的偏差不大于20mm.
(七)悬挂装置,随行电缆、补偿装置的质量控制
1.绳头组合必须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头组合必须安装防螺母松动和脱落的装置。
2.钢丝绳严禁有死弯。
33.当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链条上,且其中一根钢丝绳或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为此装设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
4.随行电缆严禁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像。
5.每根钢丝绳张力与平均值偏差不应大于5%。
6.随行电缆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随行电缆端部应固定可靠。
(2)随行电缆在运行中应避免与井道内其他部件干涉。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随行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接触。
(3)补偿绳、链、缆等补偿装置的端部应固定可靠。
(4)对补偿绳的张紧轮,验证补偿绳张紧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张紧轮应安装防护装置。
(八)电气装置的质量控制
1.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的外露可靠导电部分均必须可靠接地(PE)
2.接地支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干线接线柱上,不得互相连接后再接地。
3.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1000Ω/V,且其值不得小于
(1)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Ω
(2)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Ω
4.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1)轿厢照明和通讯。
(2)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3)机房、轿顶和底坑的电源插座。
(4)井道照明
(5)报警装置。
5.电梯动力电源与电梯照明电源应分开设置。
6.供电电源的色标应正确,A相黄色B、相红色、N(零线)为谈兰色、PE保护线为黄绿色。
7.机房内有多台电梯时,应在开关装置上标有易于识别的标记。
8.控制柜、箱安装布置应合理,固定牢固,其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5/1000,金属外壳接地可靠。控制柜内有断相,错相保护装置。
9.接地线最小截面积不应小于铜芯线2.5mm².
10.机房和井道内应按产品要求配线。软线和无护套电缆应在导管、线槽或能确保起到等效防护作用的装置中使用。保护电缆和橡套软电缆可明敷于井道或机房内使用,但不得敷于地面。
11.导管、线槽的敷设应整齐牢固。线槽内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净面积开60%,导管内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导管内净面积40%软管固定间距不应大于1米,端头固定间距不应大于0.1m。
检查方法:1、观察检查2、用500V摇表测试导体之间,导体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值3、通电、断电试验。
(九)整机安装质量检查
1.电梯安装完毕由电梯安装单位按要求进行试运转,并对下列安全装置或功能进行检查:
(1)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当控制柜三相电源中任何一相断开或任何二相错接时,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应使电梯不发生危险故障。
(2)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动力电路、控制电路、安全电路必须有与负载匹配的短路保护装置动力电阻必须有过载保护装置。
(3)限速器
限速器上的轿厢(对重、平衡重)下行标志必须与轿厢(对重、平衡重)的实际下行方向相符,限速器铭牌上的额定速度、动作速度必须与被检电梯相符。限速器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4)安全钳
安全钳必须与其型式试验书相符。
(5)缓冲器
缓冲器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6)门锁装置
门锁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7)上、下极限开关
上、下极限开关必须是安全触点,在端点位置进行动作试验时必须动作正常,在轿厢或对重(如果有)接触缓冲器之前必须动作,且缓冲器完全压缩时,保持动作状态。
(8)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如果有)底坑停止装置位于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底坑的停止装置的动作必须正常。
2.以下安全开关,必须动作可靠:
(1)限速器绳张紧开关
(2)有补偿张紧轮时,补偿绳张紧开关
(3)轿厢安全窗(如果有)开关
(4)对可拆卸式紧急操作装置所需要的安全开关。
(5)悬挂钢丝绳(链条)为两根时,防松动安全开关。
3.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在联动试验中必须动作可靠,且应使驱动主机立即制动
(2)对瞬时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对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125%额定载重量。当短接限速器及安全钳电气开关,轿厢以检修速度下行,人为使限速器机械动作时,安全钳应可靠动作,轿厢必须可靠制动,且轿底倾斜度不应大于5%。
4.层门与轿门的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每层层门必须能够用三角钥匙正常开启
(2)当一个层门或轿门(在多扇门中任何一扇门)非正常打开时,电梯严禁启动或继续运行。
(3)曳引式电梯的曳引能力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4)轿厢在行程上部范围及行程下部范围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下行,分部停层3次以上,轿厢必须可靠地制停(空载上行工况应平层)。轿厢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电梯必须可靠制动。
5.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且驱动主机按轿厢上行方向连续运转时,空载轿厢严禁向上提升。
6.曳引式电梯的平衡系数应为0.4-0.5。
7.电梯安装后进行运行试验轿厢分别在空载、额定载荷工况下,按产品设计规定的每小时启动次数和负载持续率各运行1000次(每天不少于8H),电梯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8.噪声测试
(1)机房内噪声应不大于80dB。
(2)轿厢运行时噪声不大于55dB
(3)轿门与层门开并过程噪声不大于65dB
9.平层准确度的检验应符合
(1)额定速度大于等于0.63m/s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15mm的范围内
(2)额定速度大于0.63m/s且小于等于1.0m/s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30mm的范围内。
10.行速度
当电源为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轿厢载有50%额定载荷时,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减速段)时的速度,不应大于额定速度的105%,且不应小于额定速度的92%
11.观感检查
(1)轿门带动层门开、关运行,门窗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窗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应无刮碰现像。
(2)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之间各自的间隙在整个长度上应基本一致
(3)对机房(如果有)、导轨支架、底坑、轿顶、轿内、轿门、层门及门的地坎等部位应进行清理。
电梯验收的执行标准主要有:
GB/T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9-1997《电梯实验条件》,GB7588-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GB/T18775-2002《电梯维修规范》,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
电梯验收的主要内容有:
3.0.1安装单位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具有完善的验收标准、安装工艺及施工操作规程。
2具有健全的安装过程控制制度。
说明:
3.0.1本条规定了电梯安装单位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应包括的内容。
1安装工艺是指在施工现场指导安装人员完成作业的技术文件,安装工艺也可以称作安装手册或安装说明书。
2安装工程过程控制制度是指电梯安装单位为了实现过程控制,所制订的上、下工序之间验收的规程。
3.0.2电梯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梯安装前应按本规范进行土建交接检验,可按附录A表A记录。
2电梯安装前应按本规范进行电梯设备进场验收,可按附录B表B记录。
3电梯安装的各分项工程应按企业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个分项工程应有自检记录。
3.0.3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参加安装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
2承担有关安全性能检测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仪器设备应满足精度要求,并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电梯安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4分项工程质量应分别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检查验收。
5隐蔽工程应在电梯安装单位检查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有关单位检查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说明:
3.0.3本条规定了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
5有关单位是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4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4.1设备进场验收
设备进场验收是保证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全面、准确地进行进场验收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即将开始的电梯安装工程奠定良好的基础,也是体现过程控制的必要手段。
主控项目
4.1.1随机文件必须包括下列资料:
1土建布置图;
2产品出厂合格证;
3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的型式试验证书复印件。
说明:
4.1.1
3因为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是保证电梯安全的部件,因此在设备进场阶段必须提供由国家指定部门出具的型式试验合格证复印件。
一般项目
4.1.2随机文件还应包括下列资料:
1装箱单;
2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3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
说明:
4.1.2
3电气原理图是电气装置分项工程安装、接线、调试及交付使用后维修必备的文件。
4.1.1-4.1.2随机文件是电梯产品供应商移交给建筑单位及安装单位的文件,这些文件应针对所安装的电梯产品,应能指导电梯安装人员顺利、准确地进行安装作业,是保证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关键。
4.1.3设备零部件应与装箱单内容相符。
4.1.4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明显的损坏。
说明:
4.1.4本条规定电梯设备进场时应进行观感检查,损坏是指因人为或意外而造成明显的凹凸、断裂、永久变形、表面涂层脱落等缺陷。
4.2土建交接检验
主控项目
4.2.1机房(如果有)内部、井道土建(钢架)结构及布置必须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的要求。
4.2.2主电源开关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主电源开关应能够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
2对有机房电梯该开关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地接近;
3对无机房电梯该开关应设置在井道外工作人员方便接近的地方,且应具有必要的安全防护。
4.2.3井道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当底坑底面下有人员能到达的空间存在,且对重(或平衡重)上未设有安全钳装置时,对重缓冲器必须能安装在(或平衡重运行区域的下边必须)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上;
2电梯安装之前,所有层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2m的安全保护围衬,并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
3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11m时,其间必须设置井道安全门,井道安全门严禁向井道内开启,且必须装有安全门处于关闭的电梯才能运行的电气安全装置。当相邻轿厢间有相互求援用轿厢安全门时,可不执行本款。
一般项目
4.2.4机房(如果有)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房内应设有固定的电气照明,地板表面上的照度不应小于200lx。机房内应设置一个或多个电源插座。在机房内靠近入口的适当高度处应设有一个开关或类似装置控制机房照明电源。
2机房内应通风,从建筑物其他部分抽出的陈腐空气,不得排入机房内。
3应根据产品供应商的要求,提供设备进场所需要的通道和搬运空间。
4电梯工作人员应能方便地进入机房或滑轮间,而不需要临时借助于其他辅助设施。
5机房应采用经久耐用且不易产生灰尘的材料建造,机房内的地板应采用防滑材料。
注:此项可在电梯安装后验收。
6在一个机房内,当有两个以上不同平面的工作平台,且相邻平台高度差大于0.5m时,应设置楼梯或台阶,并应设置高度不小于0.9m的安全防护栏杆。当机房地面有深度大于0.5m的凹坑或槽坑时,均应盖住。供人活动空间和工作台面以上净高度不应小于1.8m。
7供人员进出的检修活板门应有不小于0.8m*0.8m的净通道,开门到位后应能自行保持在开启位置。检修活板门关闭后应能支撑两个人的重量(每个人按在门的任意0.2m*0.2m面积上作用100N的力计算),不得有永久性变形。
8门或检修活板门应装有带钥匙的锁,它应从机房内不用销量打开。只供运送器材的活板门,可只在机房内部锁住。
9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开。机房内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10机房应有良好的防渗、防漏水保护。
4.2.5井道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道尺寸是指垂直于电梯设计运行方向的井道截面沿电梯设计运行方向投影所测定的井道最小净空尺寸,该尺寸应和土建布置图所要求的一致,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电梯行程高度小于等于30m时为0- 25mm;
2)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30m且小于等于60m时为0- 35mm;
3)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60m且小于等于90m时为0- 50mm;
4)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90m时,允许偏差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2全封闭或部分封闭的井道,井道的隔离保护、井道壁、底坑底面和顶板应具有安装电梯部件所需要的足够强度,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建造,且应不遇产生灰尘。
3当底坑深度大于2.5m且建筑物布置允许时,应设置一人符合安全门要求的底坑进口;当没有进入底坑的其他通道时,应设置一个从层门进入底坑的永久性装置,且此装置不得凸入电梯运行空间。
4井道应为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电缆等。井道可装设采暖设备,但不得采用蒸汽和水作为热源,且采暖设备的控制与调节装置应装在井道外面。
5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井道内照度应不得小于50lx,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m以内应各装一盏灯,再设中间灯,并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一控制开关。
6装有多台电梯的井道内各电梯的底坑之间应设置最低点离底坑地面不大于0.3m,且至少延伸到最低层站楼面以上2.5m高度的隔障,在隔障宽度方向上隔障与井道壁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150mm。
当轿顶边缘和相邻电梯运动部件(轿厢、对重或平衡重)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0.5m时,隔障应延长贯穿整个井道的高度。隔障的宽度不得小于被保护的运动部件(或其部分)的宽度每边再各加0.1m。
7底坑内应有良好的防渗、防漏水保护,底坑内不得有积水。
8每层楼面应有水平面基准标识。
说明:
4.2.1-4.2.5是保证电梯安装工程顺利进行和确保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4.3驱动主机
主控项目
4.3.1紧急操作装置动作必须正常。可拆卸的装置必须置于驱动主机附近易接近处,紧急求援操作说明必须贴于紧急操作时易见处。
说明:
4.3.1为了紧急求援操作时,正确、安全、方便地进行求援工作。
一般项目
4.3.2当驱动主机承重梁需埋入承重墙时,埋入端长度应超过墙厚中心至少20mm,且支承长度不应小于75mm。
4.3.3制动器动作应灵活,制动间隙调整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4.3.4驱动主机、驱动主机底座与承重梁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4.3.5驱动主机减速箱(如果有)内油量应在油标所限定的范围内。
4.3.6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孔洞边间隙应为20-40mm,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50mm的台缘。
4.4导轨
主控项目
4.4.1导轨安装位置必须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一般项目
4.4.2两列导轨顶面间的距离偏差应为:轿厢导轨0- 2mm;对重导轨0- 3mm。
4.4.3导轨支架在井道壁上安装应固定可靠。预埋件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锚栓(如膨胀螺栓等)固定应在井道壁的混凝土构件上使用,其连接强度与承受振动的能力应满足电梯产品设计要求,混凝土构件的压缩强度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说明:
4.4.3根据技术的发展,增加了用锚栓(如膨胀螺栓等)固定导轨支架的安装方式。
4.4.4每列导轨工作面(包括侧面与顶面)与安装基准线每5m的偏差均不应大于下列数值:
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为0.6mm;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为1.0mm。
4.4.5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工作面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导轨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05mm。如超过应修平,修平长度应大于150mm。
4.4.6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接头处缝隙不应大于1.0mm,导轨工作面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15mm。
4.5门系统
主控项目
4.5.1层门地坎至轿厢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偏差为0- 3mm,且最大距离严禁超过35mm。
4.5.2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必须动作正常。
4.5.3动力操纵的水平滑动门在关门开始的1/3行程之后,阻止关门的力严禁超过150N。
4.5.4层门锁钩必须动作灵活,在证实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mm。
一般项目
4.5.5门刀与层门地坎、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间隙不应小于5mm。
说明:
4.5.5要求安装人员应将门刀与地坎,门锁滚轮与地坎间隙调整正确。避免在电梯运行时,以现磨擦,碰撞。
4.5.6层门地坎水平度不得大于2/1000,地坎应高出装修地面2-5mm。
4.5.7层门指示灯盒、召唤盒和消防开关盒应安装正确,其面板与墙面贴实,横竖端正。
4.5.8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的间隙,乘客电梯不应大于6mm,载货电梯不应大于8mm。
4.6轿厢
主控项目
4.6.1当距轿底面在1.1m以下使用玻璃轿壁时,必须在距轿底面0.9-1.1m高度安装扶手,且扶手必须独立地固定,不得与玻璃有关。
一般项目
4.6.2当轿厢有反绳轮时,反绳轮应设置防护装置和挡绳装置。
4.6.3当轿顶外侧边缘至井道壁水平方向的自由距离大于0.3m时,轿厢应装设防护栏及警示性标识。
说明:
4.6.3警示性标识可采用警示性颜色或警示性标语、标牌。
4.7对重(平衡重)
一般项目
4.7.1当对重(平衡重)架有反绳轮,反绳轮应设置防护装置和挡绳装置。
4.7.2对重(平衡重)块应可靠固定。
4.8安全部件
主控项目
4.8.1限速器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必须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说明:
4.8.1为防止其他人员调整限速器、改变动作速度,造成安全钳误动作或达到动作速度而不能动作。
4.8.2当安全钳可调节时,整定封记应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说明:
4.8.2为防止其他人员调整安全钳,造成其推失去应有的作用。
一般项目
4.8.3限速器张紧装置与其限位开关相对位置安装应正确。
4.8.4安全钳与导轨的间隙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4.8.5轿厢在两端站平层位置时,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与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中心与缓冲器中心的偏差不应大于20mm。
4.8.6液压缓冲器柱塞垂度不应大于0.5%,充液量应正确。
4.9悬挂装置、随行电缆、补偿装置
主控项目
4.9.1绳头组合必须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头组合必须安装防螺母松动和脱落的装置。
4.9.2钢丝绳严禁有死弯。
4.9.3当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链条上,且其中一根钢丝绳基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为此装设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
4.9.4随行电缆严禁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
一般项目
4.9.5每根钢丝绳张力与平均值偏差不应大于5%。
4.9.6随行电缆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随行电缆端部应固定可靠。
2随行电缆在运行中应避免与井道内其他部件干涉。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随行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接触。
4.9.7补偿绳、链、缆等补偿装置的端部应固定可靠。
4.9.8对补偿绳的张紧轮,验证补偿绳张紧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张紧轮应安装防护装置。
4.10电气装置
主控项目
4.10.1电气设备接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必须可靠接地(PE);
2接地支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干线接线柱上,不得互相连接后再接地。
4.10.2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1000Ω/V,且其值不得小于:
1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Ω;
2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Ω。
一般项目
4.10.3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1轿厢照明和通风;
2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3机房、轿顶和底坑的电源插座;
4井道照明;
5报警装置。
4.10.4机房和井道内应按产品要求配线。软线和无护套电缆应在导管、线槽或能确保起出等效防护作用的装置中使用。护套电缆和橡套软电缆可明敷于井道或机房内使用,但不得明敷于地面。
4.10.5导管、线槽的敷设应整齐牢固。线槽内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净面积60%;导管内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导管内净面积40%;软管固定间距不应大于1m,端头固定间距不应大于0.1m。
4.10.6接地支线应采用黄绿相间的绝缘导线。
4.10.7控制柜(屏)的安装位置应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中的要求。
4.11整机安装验收
主控项目
4.11.1安全保护验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检查以下安全装置或功能:
1)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当控制柜三相电源中任何一相断开或任何二相错接时,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应使电梯不发生危险故障。
注:当错相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可没有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2)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动力电路、控制电路、安全电路必须有与负载匹配的短路保护装置;动力电路必须有过载保护装置。
3)限速器
限速器上的轿厢(对重、平衡重)下行标志必须与轿厢(对重、平衡重)的实际下行方向相符。限速器铭牌上的额定速度、动作速度必须与被检电梯相符。
4)安全钳
安全钳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5)缓冲器
缓冲器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6)门锁装置
门锁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7)上、下极限开关
上、下极限开关必须是安全触点,在端站位置进行动作试验时必须动作正常。在轿厢或对重(如果有)接触缓冲器之前必须动作,且缓冲器完全压缩时,保持动作状态。
8)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如果有)、底坑停止装置
位于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如果有)、底坑停止装置的动作必须正常。
2下列安全开关,必须动作可靠:
1)限速器绳张紧开关;
2)液压缓冲器复位开关;
3)有补偿张紧轮时,补偿张紧开关;
4)当额定速度大于m/s时,补偿绳轮防跳开关;
5)轿厢安全窗(如果有)开关;
6)安全门、底坑门、检修活板门(如果有)的开关;
7)对可拆卸式紧急操作装置所需要的安全开关;
8)悬挂钢丝绳(链条为现两根时,防松动安全开关。)
4.11.2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在联动试验中必须动作可靠,且应使驱动主机立即制动;
2对瞬时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对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125%额定载重量。当短接限速器及安全钳电气开关,轿厢以检修速度下行,人为使限速器机械动作时,安全钳应可靠动作,轿厢必须可靠制动,且轿底倾斜度不应大于5%。
4.11.3层门与轿门的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每层层门必须能够用三角钥匙正常开启;
2当一个层门或轿门(在多扇门中任何一扇门)非正常打开时,电梯严禁启动或继续运行。
说明:
4.11.3层门与轿门联锁是防止发生坠落、剪切的安全保护。
4.11.4曳引式电梯的曳引能力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轿厢在行程上部范围空载上行及行程下部范围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下行,分别停层3次以上,轿厢必须可靠地制停(空载上行工况应平层)。轿厢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电梯必须可靠制动。
2当对重完全在缓冲器上,且驱动主机按轿厢上行方向连续运转时,空载轿厢严禁向上提升。
一般项目
4.11.5曳引式电梯的平衡系数应为0.4-0.5。
4.11.6电梯安装后应进行运行试验;轿厢分别在空载、额定载荷工况下,按产品设计规定的每小时启动次数和负载持续率各运行1000次(每天不少于8h),电梯应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4.11.7噪声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房噪声:对额定速度小于等于4m/s的电梯,不应大于80dB(A);对额定速度大于4m/s,不应大于85dB(A)。
2乘客电梯和病床电梯运行中轿内噪声:对额定速度小于等于4m/s的电梯,不应大于55dB(A);对额定速度大于4m/s的电梯,不应大于60dB(A)。
3乘客电梯和病床电梯的开关门过程噪声不应大于65dB(A)。
4.11.8平层准确度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额定速度小于等于0.63m/s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 15mm的范围内;
2额定速度大于0.632m/s且小于等于1.0m/s交流双速电梯,应在 30mm的范围内;
3其他调速方式的电梯,应在 15mm的范围内。
4.11.9运行速度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电源为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轿厢载有50%额定载荷时,向下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加减速段)时的速度,不应大于额定速度的105%,且不应小于额定速度的92%。
4.11.10观感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轿门带动层门开、关运行,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应无刮碰现象;
2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之间各自的间隙在整个长度上应基本一致;
3对机房(如果有)、导轨支架、底坑、轿顶、轿内、轿门、层门及门地次等部位应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