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为什么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作为流转税需要注意税收链条的完整性。
一般情况下,货物流转的终点是最终消费者,增值税也即是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购进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情况下,增值税流转链条没有中断,因此企业应当视同正常销售货物计算销项税额。
而企业购进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此时不可以将职工视为最终消费者 因为其没有承担最终的增值税),增值税链条断裂。此时企业无法再继续视同销售,应当将该批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也即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这个比较复杂了。所有的作业要有负责人或者负责组织,有记录可查,像快递的跨地区中转和交接全部都有检查义务,自己收到了损坏件还不拒收那就是找麻烦。当然还有很多需要监察机构进行判定,很多时候上下游都有责任承担。一方面是上系统,记录动作和操作人,另外是建立交接标准和责任判定标准,制度建立后,不管好坏,先按制度实施。都是又苦又累的事情,没有啥捷径。
一、企业新零售系统驱动的前提:线上线下的“全渠道”构建是基础,没有打通线上线下业务衔接流转链条的,无法实现新零售模式。
1、“线上线下”,是指Online And Offline;
2、“全渠道”,主要指通过打通“商品、服务、用户”三个层面的线上线下实现全渠道联动。
1)商品通:即线上线下库存打通,线上下单,可以在线下取货;线下下单,可以购买线上产品等。
2)服务通:送货服务、售前售后咨询服务互通等。
3)用户通:线上线下的会员资格、享受的权益通用。
——具体案列参考“盒马鲜生”“优衣库”等;
二、数据驱动;
新零售的全渠道运营过程中,数据是核心;
1、通过“数据”的采集、交互,处理、流转,更深入具象地跟踪获取、画像消费者的行为及心理,进行需求分析、调整产品功能及服务,改善营销决策、提升运营效率,实现精准营销。
2、新零售中,除了具体的通过CRM的销售数据采集,同时会通过摄像头、WiFi,RFID等技术设备来采集数据,这就使得数据类型更为丰富饱满,有利于精准用户画像及需求分析;
——具体案列参考“ZARA大数据驱动的快速响应系统”“Prada:利用RFID技术洞察消费者”等;
三、场景体验;
1、撇开其他,市场核心框架仍然是:人,场景,产品三要素组成;
场景,作为三要素之一,是驱动用户与产品深度交互不可或缺的载体,无论线上、线下,没有场景的连接,人与产品是无法发生任何关系的
2、场景营销,是以尊重用户网络体验核心,围绕用户的线上、线下的行为路径,具象构建“兴趣牵引 深度体验 感受型营销”为特点的营销模式。
——具体案列参考:“三只松鼠投食店”。“试衣间”女性“自拍”心理的洞察。
四、终端智能;
1、在场景体验上,智能技术的运用,深化了用户体验饱满度;
2、在交易支付上,智能技术的使用,为用户解决了快速、便捷问题;
比如:沃尔玛,天虹等商超,用户无需排队支付,扫码进行支付。
以上是新零售三个运营环节,重构会员管理系统的简单介绍和解析,感兴趣的朋友欢迎留言沟通交流。
抵扣链条不完善主要是指企业的一些支出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例如融资租赁行业的保理手续费支出,由于无法取得专用发票,且未纳入到差额征税的范畴,因此,使得该行业实际税负较高,主要就是由于增值税链条中断所引起的。
对于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的根源,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第三产业与第二产业实行两套税制,税制不接轨,税负不平衡;二是,进项税抵扣办法太复杂,抵扣范围较窄,不可避免地造成重复征税问题;三是,不同行业抵扣内容不同,政策简单化不好操作;四是,发票种类太多,管理太复杂,给利用假发票和真票假开骗税带来了机会。
在如何解决个别行业税负上升得难题上,以“营改增”为主要抓手,着眼于“扩围”与“降率”同时并举,要应对少数行业税负增加的问题,可借助于简易征税办法,如少数行业按征收率征税;对于少数纳税人税负提高,或在一定时间内税负可能提高的问题,既需要对税负提高与否进行合理判断,还要解决财政补贴的来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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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税金是向税局缴纳的,不包含在资产价格内,保险公司不赔也是合理的。
增值税去哪里了呢?增值税是货物或劳务发生增值的情况下缴纳的一种流转税,如果货物的流转本身中断了,那么依附在货物流转过程中的增值税的链条当然也就中断了,流向是税务局,这本身没有错,错在增值税的设计有问题,本来应该由卖家支付的税金,流转的方向却是从买家向卖家流转,所以一旦流转链条中断,本该由卖家负担的损失却莫名其妙落在了买家的身上。,
因此,企业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将其列为资产损失,在“营业外支出”里列支,然后年度终了向税务局申请资产损失的税前列支,不能抵扣增值税,但可以抵扣所得税也是一样的。
而链条断裂就是流转到某环节,其上一环节销项税到本环节不得抵扣。
(一)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企业采用高新技术,不利于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外购固定资产(含支付的运输费用)的进项税不予抵扣,从而使这部分税款资本化为固定资产的一部分,并分期转移到产品的价值中去,成为产品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当这种产品以含税价格销售到以后的生产经营环节时,不仅加重了企业的负担,而且这个负担也通过成本进入价格,最终转嫁给消费者。
1.新技术类企业普遍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投入比重大。由于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能抵扣,而能扣税的直接材料成本所占比重小且呈下降趋势,从而造成这类企业投入越多、税负越高的弊端。
2.由于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能抵扣,从事能源、交通、电站、码头等基础没施项目的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大,但能抵扣的进项税款较小,税收负担较重。而固定资产投入较小的加工、零售业由于购进原材料的进项税予以抵扣,税收负担较轻,不符合我国优先发展基础产业的政策,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3.由于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能抵扣,使得我国出口产品的生产成本增加,价格竞争力减弱,不利于产品出口和对外贸易的发展。
(二)消费税征收税目少,税率亦不尽合理
1.我国目前仅对烟、酒、化妆品等11个税目征收消费税,虽然在调节消费结构、引导消费方向、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消费税征收税目较少,对一些高档消费品及消费行为尚未征税。例如对歌舞厅、桑拿浴、保龄球馆、高尔夫球场等高档娱乐场所仅征收营业税,未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2.对一些消耗不可再生能源及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消费品例如一次性木筷、含磷洗衣粉、塑料制品等征税,以抑制消费行为。
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部分应税消费品已成为生活必需品,如部分化妆品、护肤护发用品,且化妆品消费税率高达30%,企业的税负最终还是转嫁给消费者。
4.对轮胎征税后还要对小汽车征税,有重复征税之嫌。
(三)对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破坏了增值税的“链条”功能
交通运输业提供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交通运输业使用普通发票,由地税部门管理、征税,运费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由国税部门抵扣,且运费发票不像增值税发票一样管理严格、监督到位、处罚有力,既影响税源管理,又破坏了增值税调节生产、流通环节的“链条”功能。
二、对完善流转税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向消费型
鉴于生产型增值税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是流转税改革的必然趋势。
1.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向消费型,外购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鼓励企业采用高新技术,更新设备,扩大投资,有利于原材料、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
2.避免增值税重复征税问题。增值税在商品的生产、流通环节道道征收,消费型增值税由于进项税予以全额抵扣,企业生产的产品以不含税价格销售到以后的生产经营环节时,通过交易链条保证税款抵扣链条的连续性,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
3.对于出口产品来讲,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外购固定资产进项税予以抵扣,真正实现出口产品的零税率,符合WT0规则。
但是增值税的转型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考虑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增值税转型带来的负面效应,按照“巩固税基,扩大税源”的原则,必须设计其他税种配合,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燃油税、遗产税、环境保护税、教育附加税等税种,确保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二)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增值税面向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及进口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在生产、流通领域发挥调节作用。而与生产、流通过程紧密联系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等却排除在增值税征收范围之外,征收营业税,人为地破坏了增值税的管理链条,且交通运输业使用普通发票,却能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给纳税人偷逃税款提供了可乘之机。建议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金融业和销售不动产等与增值税征收链条关系密切的行业征收增值税,并结合增值税转型组织实施。
(三)调整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和征税品目,实行差别税率
消费税是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定来源,在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向消费型后,应适当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和征收品目,确保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消费税征收范围的确立应依据国家、社会特定时期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其综合因素,既对特定的消费品征税,也对特定的消费行为征税。现行消费税开征的品目较少,而且征税的许多产品逐渐淘汰,新兴产品不断出现,需适时调整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和征税品目。
1.增加对税源宽、超前消费且课税后不会影响人民生活水平、价高利大的高档消费品征税,如易拉罐饮料、高级皮毛、皮革制品、高档古玩等。
2.对歌舞厅、游艺、夜总会、保龄球、高尔夫、桑拿浴、按摩房等高档服务性行业开征消费税,即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财政收入,又限制奢侈消费行为。
3.对大量浪费不可再生资源、又污染环境的产品如含磷洗衣粉、电池一次性木筷、塑料制品、贺卡等征收消费税。
4.合理税负结构,适当调高或降低一些产品的消费税率。烟酒属限制消费的产品,石油产品属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世界上多数国家都采用高税收限制消费。建议适当调高烟、酒、汽油、柴油的消费税额,真正做到“寓禁于征”。同时对含铅、无铅汽油实行差别税率,来鼓励无铅汽油的消费,减少大气污染,保护环境。
5.为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建议降低或取消小汽车的消费税率,以扩大消费征收汽车购置税弥补小汽车的消费税额。同时将香皂、护肤护发品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日常消费品不再列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现代产业体系的构成不是独立的,而是产业链条健全、专业协作机制完善、竞争力强劲的产业集群,既有主导产业和其他产业的多层次联合发展,又有三次产业的相互促进。加强产业集聚发展,一是实现县域内各产业的关联、组合发展。主导产业生产技术先进,增长率高,产业关联度强,对其它产业和整个区域经济发展有较强的带动作用。其他产业的发展要根据自身特色,结合主导产业的导向,积极做好专业分工和协作配套,延伸产业链条,形成相互依托、相互支持的产业集群。二是实现各产业园区协调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是集群发展的基本环节,产业集聚区、专业产业园区是集群发展的关键着力点,商务中心区是集群发展的战略重点,各产业园区的协调均衡发展能够加强三次产业的联系,形成互促、互动、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三是实现各产业园区低碳环保发展。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产业发展的首要位置,以“建设生态宜居郏县”奋斗目标为工作要求和标准,形成优化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形成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共识。
二、优化投资结构,提高质量效益
近年来,我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始终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投资增速连年保持在20%以上,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明显。由于多年的快速增长,投资总额已接近GDP总额,投资增幅的上行空间变窄,持续增长压力日显。因此,必须推进投资结构的调整,提高投资的经济社会效益。一是优化投资结构。加快构建战略性新兴、高新产业体系,把新兴高新产业加快培育成为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以工业产业集聚平台为载体,大力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以服务业产业集聚平台为载体,引导社会投资向第三产业倾斜,发展金融、现代物流、研究与开发、电子商务、法律、资询、会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医疗卫生、社区服务、文化休闲等消费性服务业。以农业产业集聚平台为载体,加快土地流转,延伸农产品生产和加工链条,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二是推进各集聚区内项目建设进度,紧抓建成项目的投产达产。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开工条件,争取尽早动工建设,对久拖不动的项目启动退出机制。坚持实行企业全程跟踪服务制度,解决问题,积极支持,促进项目尽早投产、达产,尽早将投资转化为生产力和经济社会效益。
三、注重科技发展,强化创新驱动
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深刻变化,创新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驱动力”和区域之间竞争发展的关键。产业层次和竞争力的提升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以科技创新破解经济发展的要素性、结构性矛盾和问题。一是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支持企业建设研究院、工程技术中心、等各类研发机构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培育扶持力度,落实财税、金融等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政府投入示范机制。积极申报由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项目。二是建设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结合集聚区内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依托龙头企业,重点对行业共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进行联合开发,探索建立科技租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进一步面向社会搞好技术服务。三是加强专业人才培育。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合理配置教育培训资源,研究和优化人才引进政策,建立健全培养、引进、激励高技能人才的工作体系和政策体系,努力建设一支与产业发展和创新需求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四、紧扣产城互动,发展惠及群众
产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水平。因此,产业集聚发展应与现代城镇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产兴城、依城促产。推动产城互动融合发展需要突出抓好两个方面,一是实现产业集聚发展平台与城市建设有机对接。按照产城一体发展思路,统筹各产业集聚发展平台和城市建设,强化功能集合构建。推进产业园区内金融、邮政、卫生医疗、生活服务区等功能设施项目的建设;推进城镇与产业集聚园区发展规划和设施建设的无缝衔接和功能共享,提升产业集聚园区的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二是以产业集聚发展带动人民增收。产业集聚的直接效应是人口集聚,产业的发展决定了劳动力的流向。要及时引导和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创造更多就业岗位,鼓励创业并且注重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
土地经营模式与土地流转方式区别 土地流转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延伸和发展.
其主要形式有代耕代种,这是指暂时无力或不愿经营承包地的农户,经自行协商临时把承包地交由别人(大多是亲友)代耕代种,原承包合同关系不变,时间、条件一般由双方口头约定。
转包、转让,以此种方式流转土地的主体一方是农户或农民集体组织.
出租、反租倒包.出租是指农户或集体组织将土地的使用权有偿让与他人的行为。反租倒包是指乡镇政府或村组组织先从农户或集体组织那里租赁土地,然后进行转租并从中谋利的行为。
互换:单个或者一部分承包户主动或在集体组织指导下与本集体中的其他承包户自愿调整地块,使承包地连片集中的行为. 农村土地经营模式自新中国成立至今经历了数个相应的历史阶段,并发展为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体制。“耕者有其田”这是第一个阶段。它是以政权的力量将土地的地主所有变为广大农民所有,从而结束了中国2000多年来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形成了个体所有个体经营的新的农村土地制度。
自耕农制度转变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这是第二个阶段。1979年农村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全面推行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第三个阶段。该制度使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农民在承包土地的同时上缴一定的物资和税收,农民在承包经营期内有较强的自主性,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所种植农作物进行一定的调整。 第一种模式:土地股份合作社
崇州市怡顺土地承包经营股份合作社
该合作社于2010年5月成立,位于崇州市桤泉镇生建村,是由生建村3组、8组、12组、14组、20组的22户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方式组建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124. 79亩。合作社主要从事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经营。
一、组织形式
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22户农户自愿将确权后的124.97亩承包土地,按0.01亩折成一股,共折股12497股,组建合作社。
合作社制定完善章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按照章程规定,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各3人,设理事长1人、监事长1人。
合作社由理事会负责统一组织生产经营,监事会负责对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运行机制
由理事会决定“种什么、如何种”,现种植模式是:大春种粮食(富硒水稻)、小春种经作(特色蔬菜、食用菌等)。
合作社与崇州国储公司签订合同,按照公司质量标准和订单要求组织标准化生产。
合作社通过入社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借贷4万元,作为生产经营的启动资金。
由理事会出面聘请崇州国储公司技术员杨复明为生产经理,并与生产经理签订了劳动报酬支付和收益预期协议。按协议约定:2010年大春种植富硒水稻亩产指标为800斤,每亩生产费用控制在510元以内,超产、短产部分分别按50%奖励、赔付。
实行种子、肥料、农药的“三统购”和机耕、机防、机收、田管的“四统一”。
三、利益联结方式
年终经营纯收入按9:1比例按股分红,即:收入的90%用于土地入股分红,收入的10%作为公积金、风险金和工作经费。 第二种模式:土地股份公司
邛崃市汤营农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于 2005年10月成立,位于邛崃市羊安镇汤营村。公司现有股本金构成为:邛崃市兴农投资公司注资190万元(占50%股份),村集体入股土地60亩与823户农户入股承包土地2010亩(共占50%股份)。公司法人代表胡桂全,系汤营村村支部书记。
一、组织形式
2005年,汤营村506户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方式成立了汤营农业有限公司,初期入股土地1060亩。
2007年,公司实行增资扩股,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村集体以土地整理新增的60亩耕地入股,入股农户扩展到823户,入股土地达到2070亩。
公司制定完善章程及财务收支制度,成立股东代表大会,由股东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由董事会负责统一组织生产经营,镇财政所监督公司财务,公司实行报帐制,定期公开财务,接受监事会监督。
二、运行机制
公司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进行经营,实施职业经理人管理运行机制,每个项目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
实行产销分离,在用工上全部采用计件制。
固定管理人员不足10人,主要吸纳入股农户、本村村民和周边农户参与公司生产经营。
统一组织生产。2070亩入股土地中,有130亩转租给4个业主发展水产养殖、有400亩转租给1家业主发展中药材生产。其余的土地由公司自行组织种养业生产,兴建有标准化规模猪场(20亩)、蔬菜大棚(60亩)、食用菌大棚(50亩)等。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项目有西瓜、时令蔬菜、水稻、生猪等,均实行项目负责制,由职业经理人负责项目管理,按项目核算。
统一产品品牌。公司产品已注册“汤营”牌商标。
统一市场营销。与大型批发市场、批发商、加工龙头企业直接对接,解决了产品营销问题。公司生产的“口口脆”小西瓜,对接成都市水果批发市场,设点进行销售;生产的各种时令蔬菜采取直接进羊安工业园区企业和固定批发商上门收购的方式进行销售;生产的食用菌采取鲜销和初加工结合方式进行销售;养殖的生猪采取同龙头企业建立“保底收购”制度,由生猪龙头企业进行收购。
三、利益连接方式
2008年以前,公司对入股土地实行“保底+分红”,每亩土地保底收入为800斤黄谷,除去保底费用后,公司经营净利润一半留作公司再生产资金,另一半采取按股分红方式分配给入股股东。
2009年起,公司对入股土地不再实行保底,每年经营利润一半留作公司再生产资金,另一半按股分红。
邛崃市兴农投资公司分红收入留存汤营村集体,待汤营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以后,原价回购邛崃市兴农公司的股权。 第三种模式:“土地银行”
彭州市磁峰镇皇城农业资源经营合作社
该合作社位于彭州市磁峰镇皇城村,系借用银行经营理念,于2008年12月22日挂牌成立的成都市首家“土地银行”,入社265户,存地(入股)面积965亩,贷地(转出)965亩。
一、组织形式
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入”的方式,组建“皇城农业资源经营合作社”。由于是按照银行的经营方式,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中进行“存贷”经营,形象称为“土地银行”。
二、运行机制
“土地银行”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按需求集中“预存”起来,统一贷给有实力的龙头企业或经营大户进行规模经营,发展特色产业。
三、利益联结方式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经存入“土地银行”即产生稳定的利息收入,“土地银行”所获利润的50%根据农民存入面积进行二次分红。 第四种模式:业主租赁经营
成都市龙泉惠民草莓合作社
该合作社位于龙泉驿区黄土镇三村村,成立于2007年4月25日。已有合作社社员168户,发展无公害草莓生产基地1000余亩。
一、组织形式
龙泉惠民草莓合作社最初由三村村党支部牵头,18户种植大户采取股份合作的模式集资28万元成立,合作社以1000元/亩的土地租金价格在当地租赁土地100亩发展草莓种植。
二、运行机制
合作社采用统一生产规程对草莓生产进行管理。
实行“六统一”管理运作模式,即统一引进新技术新品种;统一技术指导和服务;统一提供生产技术信息、市场信息和经济信息;统一采购和供应农户的生产资料;统一质量和包装;统一收购和销售。
基地农户每种植1亩草莓补助资金200元。
合作社注册了“芳好”牌草莓商标,商标入选龙泉驿区“十大”地方特色名牌产品。
基地顺利通过国家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产品认证,是成都家乐福有限公司的草莓直采基地。
三、利益联结方式
合作社组织社员开展劳动、技术、资金、营销等合作,按照入社股份进行分红。 第五种模式:“大园区+小业主”
新津柳江蔬菜产业示范园
该示范园是位于新津县普兴镇,是2008年开始建设的以蔬菜产业为主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之一。园区规划面积3.2万亩,涉及2个村、7648户农户。园区已建成面积2.3万亩。
一、组织形式
采取“园区+专合组织+家庭适度规模经营”模式进行建设。
由政府主导在基础设施、品牌建设、公共服务管理等方面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建设。
在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按照适度规模经营的原则,以专合组织为联系纽带,以农户为主体,实行适度规模经营。
二、运行机制
成立园区管委会。由新津县统筹委、农发局和普兴镇政府联合成立管委会。管委会负责协调推进园区的产业规划、基础设施、生产技术服务、市场营销、制度体系建设等。政府共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对园区内沟渠、道路进行整治和打造,提升了园区规划建设品质和园区形象。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2008年10月,由柳江村蔬菜种植大户、营销大户等9人发起,成立了柳江蔬菜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蔬菜的生产、收购及销售工作。已有合作社成员300余人。
实行六个统一。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生产物资供应,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品牌创建和商标注册,统一市场营销。
实行“菜—稻—菜”一年三熟的生产种植模式,大春抓粮保稳定,小春抓钱保增收。
三、利益联结方式
园区以合作社为纽带,采用统分结合方式,把各自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实现蔬菜生产的集中集约规模经营。以专业合作社为纽带、以统一的市场拓展作为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实现增收。 第六种模式:“生态高效设施农业示范项目”
新建河北景县生态高效设施农业示范基地
一、项目公司:衡水中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是中能国电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实施景县生态高效设施农业示范项目而在景县注册的专业农业科技开发公司。致力于将高效设施农业农业和新能源建设融为一体,致力于高效新设施农业的推广示范。是该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
二、项目建设地点:一期包含河北衡水景县广川镇大富村、陈木客村、西郑庄村、南木客村等。二期计划包含广川镇、龙华镇等50余个村庄。总面积16万亩;减去村庄占地约3万亩和其他农业经营户流转土地部分,可利用面积8-10万亩。
三、项目建设期:一期2年,二期在5年内完成。
四、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一期项目总占地约10000亩。
一期项目以肉羊养殖为核心,延伸上下产业链条,建设与之相配套的秸秆生物发酵饲料厂;为发酵饲料厂提供原料来源的玉米及饲草养殖;蘑菇栽培(用蘑菇采摘后的菌渣生产微生物发酵饲料);肉羊屠宰加工厂以及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羊粪尿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菌肥加工厂等。
同时在羊舍、蘑菇栽培大鹏的棚顶上安装太阳能电池板,引入“光伏发电”系统。将农业设施建设成“光伏大棚”,使现代农业和光伏发电有机结合,形成农业和光伏发电在空间利用、产品生产、生物技术和经济利益上的互补。
二期项目根据一期相关项目运营效果和流转土地规模,利用已经建立的营销渠道和成功经验,将以上项目复制、放大,扩大种植、养殖规模。使肉羊养殖项目逐步实现自繁自育,并逐步增加绿色有机蔬菜设施种植项目。
五、项目投资预算与资金来源:
本项目一期预计投资约13亿,其中银行贷款约占比40%,其余60%为项目单位自筹。目前该项目已处于引资阶段。
六、可行性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及省、市、县产业发展政策,土地及建设用地来源明确、符合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具有明显的创新型和先进的技术路线以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可靠成熟的人才团队,具有清晰可行的盈利模式、营销渠道和可观的利润空间,具有显著的推广价值和示范带动作用,能有效地促进当地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农业增收,所形成的循环经济模式不但兼顾了资源及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节约了大量饲料用粮,又能够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标准化生态养殖场的建立与推广。同时实现了现代农业和和新能源开发在空间利用、产品生产、生物技术和经济效益上的互补,开创了现代农业生产与新能源开发利用有机结合的全新模式。
本项目建设目标明确,各子项目之间互相关联,规模合理,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对当地城乡一体化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具有建设实施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