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绳在使用中要注意哪些事项??
新钢丝绳不要立即高速、重载下直接使用,而要在低速、中载条件下运行一段时间,使新绳适应使用状态后,再逐步提高钢丝绳运行速度和加大提升载荷,即新钢丝绳在进行高速、重负荷作业前必须经过初期磨合阶段。严禁钢丝绳跳槽钢丝绳和滑轮配合使用时,必须注意防止钢丝绳从轮槽中跳出。如果钢丝绳脱落了轮槽后还在继续使用,钢丝绳将会产生挤压变形、扭结、断丝、断股,严重缩短钢丝绳的使用寿命,如果发生断绳现象,往往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严禁钢丝绳挤压变形钢丝绳在使用时不能受到强烈挤压,以免钢丝绳变形,导致结构破坏而出现早期断丝(这时钢丝表层将出现马氏体这一脆性层组织)、断股甚至断绳,显著降低钢丝绳使用寿命并危及作业安全。严禁钢丝绳高速运行时和其它物体摩擦钢丝绳在高速运行时,应避免其与非匹配轮槽外的其它物体发生摩擦。因为在高速情况下,钢丝绳与这些物体相互运行时所产生的瞬间摩擦热,可导致钢丝表层出现马氏体组织,而这种组织上的变化虽然无法通过肉眼辨别,然而却是引起钢丝早期断裂的主要原因。严禁钢丝绳散乱缠绕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时,应尽可能排列整齐。如果散乱缠绕,则钢丝绳在工作时由于相互挤压也会出现导致钢丝绳结构破坏,产生早期断丝,直接影响钢丝绳使用寿命。严禁钢丝绳过载使用钢丝绳如果过载使用,则将急速加剧其被挤压变形的程度,内部钢丝之间及外部钢丝与匹配轮槽之间的磨损程度,对作业安全性带来严重危害,同时缩短滑轮使用寿命。严禁钢丝绳受到剧烈的冲击和震动钢丝绳使用过程中,如果运行速度频繁发生急剧变化,将造成冲击载荷。每次冲击虽然只是瞬间加载,但隐含着极大的危害性。冲击载荷超过钢丝绳允许使用的工作应力时就会产生断绳现象。即使冲击载荷不一定导致钢丝绳断裂,但多次冲击,将会严重缩短钢丝绳的使用寿命。对于已经使用了一段时间的钢丝绳,与新绳相比,由于伸缩性较小,耐冲击性会更低。运转速度
运转速度越低,钢丝绳的损伤越小。随着运转速度的加快,钢丝绳的损伤相应增加。为此,应避免在运行中速度急剧变化,避免突然地、剧烈地加载以及猛烈地刹车,这样可以减少钢丝绳的损伤。在中等运转速度最大负荷下工作与在高速运转中等负荷下工作相比,钢丝绳的寿命要长得多。防腐涂抹防护油,钢丝绳在使用中应做到不沾水,不再积水和潮湿的沙土中穿过,应尽可能的在干燥的环境下使用钢丝绳,在容易生锈的条件下推荐使用镀锌钢丝绳。
起重运输类
(一)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行车工
1、行车工须经专门安全技术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通过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要、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时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急停车。
4、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渐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
6、当接近卷扬限位时,大小车临近终端或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7、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超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9、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10、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同上层行车相遇,下层行车应主动避让。
11、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销离地试吊,确认吊钩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空中手柄。
13、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4、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5、浇铸前,应先看好钢(铁)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浇钢时,下降速度要缓稳。
16、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铁)水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7、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夹轨器应夹紧可靠或用地锚拉紧。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18、准备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9、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协助总指挥,传递信息。
20、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歪拉斜挂不吊;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
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21、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
(二)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熟悉起吊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见附录篇内的、常用起重钢丝绳、链条使用标准)熟悉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得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起吊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一人)指挥,其他人只能协助传递信息;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行车挂钩工统一手势;
手心向上表示吊钩向上;
手心向下表示吊钩向下;
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小指向上表示吊钩小起;
小指向下表示吊钩小落;
双手交叉表示停止;
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钢丝绳的使用标准:
钢丝绳严重磨损,纤维主芯凸出,应停止使用,更换新钢丝绳。
钢丝绳浸泡于化学处理过的水中所引起的严重腐蚀,钢丝绳会损坏,所以钢丝绳应注意放在防潮干燥处储藏。
钢丝绳弯曲疲劳引起的典型断丝,此类发生在点接触钢丝绳类型中居多,所以建议推荐使用线接触钢丝绳。
股芯突出,由于突加负载引起的扭曲不平衡造成的,钢丝绳应该换更大规格钢丝绳使用。
高应力作用下出现的(独立结构钢丝绳主芯)断开,注意外层股钢丝的交咬。
钢丝绳的破坏原因:
在使用过程中有一些太过猛烈的冲击,使钢丝绳运行超载、损坏或者磨损,从而造成断裂。
钢丝绳的某些位置发生了严重锈蚀造成断裂。
钢丝绳在疲劳、超速、打滑这三种情况下也有可能造成一股甚至几股的断裂。
吊篮安全绳使用规范:
1、安全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的要求,其直径应与安全锁扣的规格相一致。
2、安全绳不得有松散、断股、打结现象安全锁扣的部件应完好、齐全,规格和方向标识应清晰可辨。
、吊篮宜安装防护棚,防止高处坠物造成作业人员伤害。吊篮应安装上限位装置,宜安装下限位装置。
4、使用吊蓝作业时,应排除影响吊篮正常运行的障碍。
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a) 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b) 断丝超过本规范6.8.3.8的规定;
c) 直径减小量超过本规范6.8.3.9的规定;
d) 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
在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
附: 规范6.8.3.8 、规范6.8.3.9
6.8.3.8各种股捻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a) 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b) 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绳)为10%;
c) 罐道钢丝绳为15%;
d) 架空乘人装置、专为无极绳运输用的钢丝绳为25%。(煤矿安全规程第405条)
6.8.3.9 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煤矿安全规程第406条)
a) 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
b) 罐道钢丝绳为15%。
1、 不符合钢丝的断面积和钢丝总面积之比达到6%,不得用作升降人员,达到10%,不得用作升降物料。
2、 不合格的钢丝的断面积和钢绳的总面积之比达到25%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
3、 各种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钢丝断面积与钢丝总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1 、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
2、 罐道钢丝绳为15%
3 、使用密封钢丝绳外层钢丝绳厚度磨损达到5%时必须更换
5、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6、遭受猛烈拉力的一般长度伸长0.5%以上
7、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
8、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运行后的设备,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每三年进行一次测试
9、新绳到货,应由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必须保有出厂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完整的原始资料
10、保管超时一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在进行一次检验合格
11、直径为18㎜及其以下的专为提升物料用的钢丝绳有厂家合格证,外观检查无锈蚀和损伤,不进行验收
12、升降人员或物料的钢丝绳,自悬挂起时,每六个月检查一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个十二个月检验一次
13、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起时第十二个月检验一次,以后每隔每六个月检验一次
14、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应不超过两年,平衡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应不超过四年。
15、井筒中悬挂排水泵、抓岩机的钢丝绳使用期限一般为一年
16、在倾斜井巷中使用的钢丝绳,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干死生直径的1000倍
(1)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与使用方法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应做到按规定使用,禁止拖拉、
抛掷,使用中不准超负荷,不准使钢丝绳发生锐角折曲,不准急剧改变升降速度,避免冲击
载荷;
(2)钢丝绳有铁锈和灰垢时,用钢丝刷刷去并涂油;
(3)钢丝绳每使用4个月涂油一次,涂油时最好用热油(50℃左右)浸透绳芯,再擦去
多余的油脂;
(4)钢丝绳盘好后应放在清洁干燥的地方,不得重叠堆置,防止扭伤;
(5)钢丝绳端部用钢丝扎紧或用熔点低的合金焊牢,也可用铁箍箍紧,以免绳头松散;
(6)使用中,钢丝绳表面如有油滴挤出,表示钢丝绳已承受相当大的力量,这时应停止
增加负荷,并进行检查,必要时更换新钢丝绳。
1、钢丝绳的横截面积减少10%以上。
2、在一个捻距内,钢丝的断丝面积超过钢丝绳金属横截面积的10%以上;
3、钢丝绳的发生打结、钢丝绳结构严重损坏、变形;
4、钢丝绳受到强碱、强酸的腐蚀;
5、钢丝绳受到高温的退火。
2、钢丝绳应置于干燥通风处存放,切勿雨淋或与酸、碱接触。安装说明1、钢丝绳在安装及定尺切割时应将绳轴平放在支架上,按照轮圆侧面标识的滚动方向进行顺时针放绳,以避免钢丝绳上劲产生内应力。
2、安装施工应避免钢丝绳表面被硬物磨损、刮伤及沾上杂物,否则会对曳引轮及钢丝绳造成损伤。
3、在安装钢丝绳时,应尽量缩短自由悬垂时间,否则钢丝绳会由于自身重力作用产生自由旋转,甚至破坏钢丝绳的捻制参数,造成钢丝绳的局部松弛,钢丝绳在工作时绳芯代替钢丝股受力,使麻芯首先遭受破坏,进而严重降低钢丝绳的使用寿命。
4、钢丝绳安装时应充分消除钢丝绳的内应力后(即充分的“放性”),再固定钢丝绳两端。以避免钢丝绳在运行中局部受力集中产生旋转或变形,出现电梯运行不平稳现象,致使曳引轮和钢丝绳的使用寿命缩短。
5、安装钢丝绳后,必须仔细调整并使钢丝绳的张力一致。在使用中应随时检查钢丝绳张力并及时调整。
6、钢丝绳做为电梯中极重要的安全部件,各电梯公司设计、制造的电梯根据其规范配置了不同技术要求的钢丝绳,在更换时必须选用与原设计曳引轮相匹配的钢丝绳。在更换曳引轮时必须选用符合原设计要求的产品,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7、在旧梯改造更换钢丝绳时应同时更换曳引轮,或对曳引轮槽进行加工处理,不然会由于曳引轮原有轮槽与钢丝绳绳径的不吻合造成曳引轮与钢丝绳之间的相互磨损及打滑现象。更换钢丝绳时,必须每一部电梯所用钢丝绳同时更换。日常维保1、由于钢丝绳是由多根钢丝组成(例如:8*19S结构钢丝绳由152跟钢丝组成),在工作状态下,钢丝绳的弯曲所产生的钢丝相对滑移会产生很大的摩擦力,钢丝绳专用润滑脂能在保证钢丝绳与曳引轮摩擦力的前提下减少钢丝之间的摩擦力,有效延长钢丝绳的使用寿命。
2、所有布顿(天津)钢丝绳有限公司生产的钢丝绳均已经过特殊的喷涂工艺进行的初始润滑,所有钢丝表面都覆盖着润滑层,如在安装后对钢丝绳表面进行了清理,须及时对钢丝绳进行后润滑。
3、要定期对钢丝绳表面进行清理维护(如半年或运行10万次,视使用环境、频率而增减),在清理维护中不应用清洗剂一类的液体对钢丝绳进行清洗,否则会影响绳芯中的油脂含量及油脂成份,进而影响到钢丝绳的正常使用。
4、在清理维护钢丝绳时应使用毛刷、棉纱、压缩空气等对钢丝绳的表面进行清理,在钢丝绳清理干净后,要用钢丝绳专用润滑脂及时对钢丝绳表面进行适量涂油处理。
5、过量的润滑会使钢丝绳与曳引轮之间的摩擦力得不到保证,钢丝绳表面油脂应薄而均匀(根据各公司对油脂要求,涂量不一)。切记:电梯用钢丝绳不可在无油的状态下使用,不经润滑的钢丝绳会严重影响钢丝绳和曳引轮的寿命。
GB6067-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对钢丝绳的报废规定如下:
1.起重机械钢丝绳在一个捻节距内断丝数达钢丝绳总丝数的10%。如绳6×19=114丝,当断丝数达12丝时即应报废更新,如绳 6 × 37=222丝,当断丝数达22丝时即应报废更新。对于由粗细丝组成的钢丝绳,断丝数的计算是细丝一根算一根,粗丝一根算1.7根。
2.钢丝径向磨损或腐蚀量超过原直径的40%则应报废,当不到40%时,可按规定折减断丝数报废。
3.起重机械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的报废丝数,取一般起重机用钢丝绳报废标准的一半数
4.对于符合 ISO2408 (一般用途钢丝绳特性》标准所规定的结构钢丝绳,报废的断丝数应按GB5972—86中规定数执行。
5.整条绳股断裂应报废。
6.当钢丝绳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7%或更多时,即使未发现断丝,该钢丝绳也应报废。
7.麻芯外露应报废。
8.钢丝绳有明显的腐蚀应报废。
9.局部外层钢丝伸长呈笼型状态应报废
10.对照GB5972一86中钢丝绳可能出现的典型示例,与图中损坏相同者应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