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拉牵固定法用于哪种货物
法律分析:拉牵加固通常用于对大件货物的加固,可采用八字形、倒八字形、交叉、又字形或反又字形等方式。各种拉牵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使用。拉牵应尽可能对称。通常使用铁线和钢丝绳对货物进行拉牵加固,用以防止其产生移动或倾覆。应合理选择货物上的拉牵位置。用于防止货物水平移动时,拉牵位置应尽量低些;用于防止货物倾覆时,拉牵位置可适当高些。但是不允许超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九十二条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一、国家标准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2、根据上述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二、高处作业的级别
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三、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
(1)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2)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准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作业;如果是悬空高处作业要穿软底防滑鞋。不准攀爬脚手架或乘运料井字架吊篮上下,也不准从高处跳上跳下。
(4)要按规定要求支搭各种脚手架。如,架子高度达到3m以上时,每层要绑两道护身栏,设一道档脚板,脚手板要铺严,板头、排木要绑牢,不准留探头板。
操作司机做到操作时平稳,提升首先检查绳的完好状况及随时观察钢丝绳运动及排列情况,绞车牵引方向要确保不能使钢丝绳造成一边缠绕左右,要保证排绳应整齐顺畅,否则发现一处罚使用单位及操作司机100元。
【精华】安全协议书范文汇总7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我整理的安全协议书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协议书 篇1
乙方:
为使施工电梯正常运转,确保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及各类人身伤亡事故,依据建设部、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及中关村建设公司文件:《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京中建程字[20xx]第106号、《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试行)》(京中建程字[20xx]第99号)和工程总承包一公司《大型机械及中小型机械租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特制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必须在施工电梯安装前签定本协议。(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
一、甲方对现场施工电梯实行统一管理,乙方全面负责施工电梯的具体管理工作。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执行建设部、北京市及中关村建设有关机械设备安全的规定。
二、进入现场的施工电梯必须具有北京市建委的统一编号,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位置、类型、台数设置。
三、乙方须配备专职的机械管理员负责塔吊等机械设备的日常管理,机械管理员应持北京市建委核发的上岗证。
四、施工电梯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规定,持有北京市经委核发的上岗证。人员花名册及证件复印件须报甲方备案。
五、乙方需要租赁施工电梯时,租赁单位必须是具备北京市核发的资质证书并年检合格的单位。乙方须将①租赁合同,②租赁单位的资质证书,③施工电梯的合格证,④市建委编号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到甲方进行审核,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租赁。乙方自有施工电梯须向甲方提供除①、②项外的其余全部资料。
六、施工电梯拆装单位必须是具有北京市核发的有相应拆装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乙方须将拆装单位资质证书和拆装人员名单及乙方与拆装单位的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拆装工作,施工电梯安装后必须经甲方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施工电梯的安装、顶升须按北京市建委的统一表格验收、记录。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对施工电梯进行日常维修、保养、管理,且要有明确记录,并将情况报到甲方。
八、施工电梯司机上岗证复印件、施工电梯负责人、操作规程、安全标志须挂于施工电梯明显位置,统一安装中关村建设标识。其他任何标识不准挂于施工电梯上。施工电梯的油漆颜色及漆膜新旧程度必须无条件达到甲方要求。
九、施工电梯在重新安装以前(转移施工现场)必须认真检修和调试限速器。若使用期满1年,应重新检修、调试。施工电梯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十、施工电梯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空载运行,梯笼升离地面1米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敏性,然后继续上行楼层平台,检查安全防护门、上限位、前、后门限位,确认正常方可投入运行。
十一、施工电梯启动前必须先鸣笛示警,夜间操作应有足够照明;双笼电梯当一只梯笼在进行笼外保养或检修时,另一只梯笼不得运行。
十二、施工电梯停止运行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1.电梯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2.作业后,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和梯门。
3.班后按规定进行清扫、保养、并作好当班记录。
十三、凡遇有下列情况是施工电梯应停止运行:
1.天气恶劣:大雨、大风(六级以上)、大雾、导轨结冰等施工电梯安全协议书施工电梯安全协议书。
2.灯光不明、信号不清。
3.机械发生故障未排除。
4.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报废标准。
十四、乙方负责按照京中科工字[20xx]032号文件《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内业资料》中的规定内容进行施工电梯等机械设备资料的建立、整理、存档。
十五、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施工电梯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为确保安全生产,对存在的隐患经书面警告无效的,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十六、由于乙方不按规定操作造成施工电梯事故及人员伤亡,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
十七、根据现场情况的相应条款:
十八、本协议(共4页)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甲方司存档一份。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协议书 篇2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吊车安全施工,明确双方安全职责,根据双方共同协商, 特签订本安全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签订 时间1年,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出租用吊车申请,并提供所吊运物件安装的时间、地点、形状、尺寸、重量、调运安装距离及吊车站位等细节情况。
2. 甲方负责根据现场情况具出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
3. 晚间施工甲方负责提供足够的照明。
4.调运安装时,甲方应派出相关负责人到场。
5. 甲方负责调运、安装过程中施工协调工作。
乙方责任:
1. 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情况和吊装物件的各项技术参数,派出专业人员和专职吊车司机到现场勘查,使用符合规格的吊车。如果乙方使用的吊车起重性能因比上述吊车的起重性能低而引发意外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2.乙方对所提供吊车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各种保险、限位齐全有效。大型吊车由专职驾驶人员持证上岗操作,设专职人员指挥。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提供能吊装单根构件重量的合格吊索具、卸甲等,并提供吊索具和卸甲等设备的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因吊索具、卸甲等设施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对自方车辆在场外道路上安全驾驶负责。
5.乙方对自方车辆在施工现场行驶安全负责。如因碰撞、碾压现场人或物,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6.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租赁资质和营业执照、操作人员的操作证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7.进入现场人员必须必须带好合格的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合格安全带,听从甲方等现场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遇特殊意外情况,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处理。但不得盲目蛮干,必要时请专家进行方案论证,拿出合理的方案后再行施工。
本安全协议一式四份,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发各持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20xx年01月01日 20xx年03月01日
安全协议书 篇3用户(信息源和信息发送方责任单位)与xxxx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使用服务方提供的服务时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第1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2条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甲方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将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甲方需要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甲方需要开展电子邮件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第3条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用户保证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用户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将对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第4条 用户不得利用乙方服务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5条 客户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6条 客户在联网测试、试运行期间以及业务正式开通后,应保证其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对电信运营商的相关业务平台造成危害。
第7条 客户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8条 若违反上述规定,服务方、电信运营商或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和信息发送通道,情节严重者终止合作业务,追究客户的法律责任,并追索由此产生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9条 在使用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过程中,服从监督和管理若我司违反本承诺书的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10条 网站开通时请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将备案编号按要求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网站主办单位(公章): 接入服务单位:(盖章):
网站负责人签字: 核验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4甲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公司员工家属(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次活动员工家属成年人均采取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儿童免费)。
二、红螺寺一日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三、红螺寺一日游活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员工家属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员工家属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红螺寺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活动的员工家属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钓友必须签署《自助钓鱼、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八、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xx乙方(签字):xx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安全协议书 篇5甲方(发包方): 项目经理部
乙方(分包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与生命安全,保护国家和企业双方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遵守执行。
一、甲方的安全环保职责:
1、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对乙方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负责制定本项目安全操作规程并发布实施。
4、对本项目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并加强管理。
5、对施工现场和从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和指导意见。
6、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按规定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项目部级的入场安全教育,协助乙方做好岗前培训。
8、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二、乙方的安全环保职责:
1、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及要求。
2、在承担的工程范围内对安全环保工作负责。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和制度。
3、服从甲方的安全环保管理,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服从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安全教育培训,留有书面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认真执行甲方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具体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6、乙方应根据所承担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报告。
7、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不同的施工季节和不同的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8、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
9、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得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经甲方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0、乙方的“三类人员(乙方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应经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三、乙方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纪行为,对查到的隐患应及时组织整改,涉及到甲方的问题应书面告知。
四、甲乙双方进场的特种机械设备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并经有关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取得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
五、现场的施工临时用电双方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做好书面记录。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发现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对方提出,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
六、施工中产生的污水、废弃物、施工扬尘等,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达标排放。
七、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和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停止施工,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八、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甲乙双方应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事故处理上予以积极的配合。
九、乙方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按《交通基本建设工程安全防护设施量化标准》设置和实施。
十、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防护用品由甲方统一采购,经双方验收合格,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后方可使用。发生的费用按双方签订的公路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
十一、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甲方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6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家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家长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20xx××××夏令营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夏令营行程
本期夏令营出发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活动地点为××省××基地
第二条 夏令营开始与结束标志
1、甲方于规定时间和地点向乙方报到视为夏令营开始。
2、甲方家长自接甲方离开视为夏令营结束;如甲方家长未能按时到场,甲方将由乙方暂时看护或护送,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夏令营费用
本期夏令营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签订本协议之日,甲方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 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支付的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夏令营课程设计组织实施、教工劳务、装备损耗、往返车票费、景区票费、餐饮、住宿、活动保险,心理辅导及培训等各项费用累计。
2、夏令营迷彩服1套、T恤衫1件、营帽1顶、电子相册。 第五条 接待标准
1、交通:市内公交及正规资质旅游车。
2、住宿:4-6人间,学生高低床、榻榻米及户外帐篷。
3、用餐:一日三餐,营养搭配;正餐4菜一汤。
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
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退还费用。
第七条 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夏令营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全额退还甲方的费用。
第八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夏令营,并同意夏令营期间学习和生活的全部安排(包括学习、培训、住宿、餐饮、行程、保险等项目的全部安排)。
2、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3、甲方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夏令营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协议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如患有心脏病、哮喘病、癫痫病、晕车、晕机、精神状况以及其他病历等,甲方若不如实通报,出事故由甲方负责。
4、甲方必须绝对服从领队的安排,不得脱离团队单独行动,如违反营规乙方有权取消违纪甲方参加夏令营活动资格,不退还培训费。
5、甲方在夏令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营规。
6、甲方必须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夏令营的集训,如未参加集训视为自动退营。
7、甲方在夏令营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乙方完成本次夏令营,因甲方违反纪律而给乙方带来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或甲方监护人索赔。 第九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负责安排好学生的各项夏令营活动(食,宿、交通),对学生严格管理和监督。
2、在夏令营活动时,应向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并交代有关夏令营注意事项,发现学生有携带刀具、火柴、打火机、易燃物等危险物品的,必须予以没收并妥善保管,闭营时交还学生。
3、乙方在活动期间随时关注学生身体情况,对不良状况及时预防和治疗,对突发伤病及时采取急救措施,保证在第一时间将急救者送到医院。
4、乙方必须在学生睡觉和早起后清点人数、察看学生是否异常现象。安排保卫人员通宵值班,防止营员私自外出和意外情况的发生。
5、乙方必须选派责任心强的辅导员、教官来管理学生,应伴随学生左右,特别关心,爱护学生,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健康状况,对学生发生的问题及时解决。
6、乙方须备齐感冒、发烧、晕车、过敏、蚊叮、止泻、外伤等常用药,并在甲方身体不舒服时,指导其服药。
第十条 安全责任
甲、乙双方针对甲方在夏令营期间的安全问题约定如下:
1、乙方有义务在设计行程、组织活动、乘坐交通工具等方面做具体安排,保护甲方安全。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夏令营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3、乙方为甲方投保价值人民币10万元意外伤害和医疗险。
第十一条 协议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协议内容。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协议生效
经甲方、甲方家长、乙方签字盖章后,本协议生效,至本次夏令营结束为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甲方家长(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全协议书 篇7甲方:
乙方:学生家长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生伤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重视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甲方应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学生学习,使学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应利用广播等宣传工具,通过集会、班会和安全课等多种形式,教育培训学生安全常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甲乙双方都应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准学生吸烟、酗酒。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吸烟、酗酒,甲方应及时制止,学生在校外期间因吸烟、酗酒而发生伤残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4、甲方应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教育。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通知乙方。
5、学生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学校学习期间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6、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请假并经甲方批准方可离校,甲方应将学生离校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学生请假或擅自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7、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不得骑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和离校。如果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8、甲方应掌握学生健康资料,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甲方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后,甲方又采取了必要措施,仍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9、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甲方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已采取措施但仍发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10、学生在校期间自杀、自残事件在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救助措施后,仍发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四年级学生姓名
家长签名
20年月日
目录
一、安全生产责任与目标管理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三、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
四、安全检查制度
五、设备管理和维修制度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七、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八、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九、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十、对分包单位和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与目标管理
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明确责任,层层负责,层层把关,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
1.2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1.3定期参加董事会召开的股东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安全工作情况、形势,及对重大措施的决策。
1.4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决策,督促总经理实施安全管理目标。
1.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决定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
2.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行业主管癌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
2.2协助董事长领导和管理公司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
2.3批准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企业安全总目标,并督促实施。
2.4接受党委和工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定期向董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措施的执行情况,接受职工代表反映的情况。
2.5审批安全生产必需资金和劳动保护措施的专项资金,支持和审批职工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2.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履行职责。
2.7对重大伤亡事故,亲自参与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
3.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3.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
3.2协助总经理领导和管理公司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行使总经理授权的职责。
3.3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4组织领导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听取安全职能部门工作汇报,支持有关部门使用安全否决权。并督促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奖罚条例。
3.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认真分析研究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4.工程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严格执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不得下达无安全措施的生产计划。
4.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搞好业务知识竞赛,对专职安全员每月一次学习。
4.4组织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4.5参加高、大、难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4.7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4.8督促检查职工劳逸结合、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质量、执行发入情况。
4.9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组织检查、维修、保证各种机具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10采购、供应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及附件,必须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材料质保书、复验单,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4.11采购的劳保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物资,必须及时供应。
4.12对易燃、易爆及剧毒等物品严格按规定要求管理和安全使用。
5.质量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5.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
5.2按国家和企业现行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加强现场质量管理,按程序组织施工,协助、配合工程管理部做好具体安全技术措施。
5.3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季度安全大检查,做好现场安全生产材料质量的管理工作。
6.技术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6.1引用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时,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负责审核安全技术措施,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6.2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6.3组织有关专家对重大、特殊工程等危险因素较大的单项工程进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
7.财务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7.1会同有关部门平衡各单位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财务计划。
7.2指导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宣传教育等各项经费的使用。
7.3做好安全统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单独建立财务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8.后勤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8.1提供完善的后勤保障服务,保证职工饮食、住宿的安全卫生。
8.2关心职工,爱护职工,定期检查职工居住区,发现不利因素,及时排除。
8.3定期对炊事人员作健康检查,发现有传染病者,立即调离另行安排。做好工种健康检查。
9.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9.1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国家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制订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和措施计划并组织落实实施,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9.2组织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提供安全设施。
9.3领导并督促检查项目部生产、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组织制订所属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9.4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对上级下达的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施工。
9.5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9.6组织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9.7负责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调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关系,把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总包管理体系。
9.8发生各类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负责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同时积极主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分析,按要求提出事故处理报告,落实防范措施,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有关人员及时上报各类安全资料和报表。
10.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0.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做到持证挂牌上岗作业。
10.2严格执行标准、规范,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增强安全技术素质,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做到我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10.3工人之间发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初上岗工人要热情传授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虚心学习安全生产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10.4认真开展班组岗前教育,岗前交底,岗前检查和岗后检查。做好文明施工,各种机具设备及时维护保养。
10.5正确使用人上防护用品和工具,维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爱护安全标志。坚守岗位职责,不违章作业,不冒险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10.6工人有权越级报告一切违章违纪行为,不权拒绝违章指挥施工。
10.7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实向上级报告。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安全生产奖罚考核制度
根据上级和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工程的生产安全,做到管理上有章可循,奖罚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1、工程施工人员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公司信誉有特殊贡献者,除给予荣誉上的奖励外,经济上视贡献大小将进行奖励。
2、井字架无限位装置,无防坠落装置,无上下防护门,无防雷措施,钢丝绳不按规定布设,每一项不符合的罚50元。卷扬机绳筒无防护罩的罚50元。
3、施工机械、主要通道口、井架四周均应设防棚,每缺少一处罚100元。
4、未正确使用保险丝、铁丝、铜丝、铝丝替代的,包括临时设在内的临时用电线接头处赤膊无绝缘胶布的,每查到一处罚20元。
5、施工机械应一机一箱一闸一保险,每一缺少一只有效保安器的罚50元。
6、非专职操作员玩弄、开动施工机械的,每次罚50元。
7、塔吊、井架、脚手架按要求搭设完毕后,未经验收而使用的每项罚200元。
8、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者罚5元,戴安全帽但未系好者罚2元。
9、严禁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一经查到除停止作业外,还对责任者罚款1000元。
10、新工人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而上岗作业者罚20元。
11、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及井字架、塔吊、脚手架搭设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每缺少一次罚50元。
12、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七牌一图,每缺一项罚100元。
13、对已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在再次检查中还未整改的则应加倍罚款。
14、高空抛物者及酒后高空作业者罚20元,吊篮乘人罚100元。
15、木工棚吸烟者及外架上乘凉、嘻闹者罚10元。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
为积极响应并贯彻执行第395号国务院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要求和客观实际,通过积极介入并专项治理,全面加大安全管理力度,真正促进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上档次,上台阶,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辖范围内所有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及园林古建筑工程。
第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措施,保障生产安全,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作业安全。
第三条 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及有效使用,依据客观现实,设置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账户,专户存储,独立使用,立项审批支付;
第四条 “安全费用”涉及的范围,从广义角度上讲,包括安全劳防用品资金和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资金。联系实际情况,并与“文明施工增加费用”相区别,本规定中“安全费用”主要批以下七个方面:
1、“三宝”: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必须配备到位;
2、“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进出料)口,要求防护设施到位,并定型化、工具化;
3、临边防护及坑边防护的设施费用;
4、外架子围护及脚手片:外架子搭设为工程建设生产的必备条件,暂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但其安全围护用的安全网和脚手片应根据安全要求实际铺设,在“安全费用”中开支;
5、三级配电三级保护,按三相五线制规范要求设置临时用电的总配箱、分配箱和开关箱;
6塔吊、人货两用电梯、井架、机械设备等的防护设施费用;
7、其他有安全要求的特殊项目可协议商量确定。
第五条 安全费用的提取额以本项目的工程总造价为基数分段累进计算:300万元以下工程协议商定安全费用(至少工程造价的1%):300-600万元之间部分至少按0.7%的费率加提安全费用;600-1000万元之间部分至少按0.6%的费率加提安全费用;1000万元以上部分至少按0.5%的费率加提安全费用。合并累计;
第六条 安全费用采取协议预提的办法进行提取,或自有资金或向企业申请贷款(额度参照本规定第五条的计算办法,贷款利率与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同)建立安全费用专门帐户;后经项目负责人书面申请,可在日后的工程款到帐时作逐步适当抵扣;
第七条 以工程结项时为安全费用所需检测点,结合现场安全检查结果,评估安全费用大致所需。若尚有缺口存在,企业:应要求项目部追加安全费用并强制执行;尚有余额的,现场可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自行安排,直至工程顺利结束;
第八条 安全费用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清;
第九条 保证安全生产,强化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培训体系;
第十条 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及奖罚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使安全生产检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以往安全检查的做法和现有实际情况,更大的发挥各级安全组织和安全员作用,特作以下规定:
一、总体要求:
在组织上分级负责,实行安全生产检查网络化,形式上经常性与定期性检查相结合,季节性与活动性检查相结合,重点部位与单独验收相结合,检查方法实行定性定量评分法。
二、具体检查:
1、做好经常性安全巡查。各操作工种的班组长要做好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检查,工地安全员负责日常的跟班安全监督;分公司(工区)安全员每周到施工现场不少于二次,公司安全科每周到各工地不少于一次。
2、做好定期检查。在正常情况下,公司安委会每三个月要组织一次检查。在“百日安全活动”期间,必须组织有关安委会成员对各工地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公司安全科对在建工地,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分公司(工区)安全小组每半个月对本单位施工点进行检查一次,工地安全员每周检查一次。
经常性检查,要做好安全台帐的记录,定期检查要做好评分登记。
3、做好专项部位验收
井架、脚手架、施工用电,均属专项检查范围。搭设完毕,正式使用前,必须通知分公司(工区)安全员和公司安全科,双方到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挂牌作业,并将验收情况记录在案。
井架实行一次性验收,脚手架实行分段验收,验收不合格,要进行整改,重新验收。
使用期间发现有变动或拆除情况,要进行再次复验。
三、检查评分方法:
1、公司和分公司(工区)对各施工工地的各项检查,采取定性定量评分方法来评估该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际情况。
2、统一印制评分表格,由公司安全科和分公司安全员(工区)实施操作。
3、井架、脚手架、施工用电,验收一次,评分一次,累计计分。其它各项评分每月进行一次。
4、评分标准按照JGJ59-88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设备管理和维修保养制度
1、机械设备必须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定期保养制度,其作业内容主要是: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作业范围即深度和周期。因设备、类型、运行条件、材料品质的差异而不同,作业项目按周期长短分级执行。
2、各级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根据设备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条件,参照原厂说明书要求制定。
3、为了能切实贯彻定期保养制度,必须采取下列技术组织措施:
(1)必须建立机械管理责任制和机械操作责任制。
(2)必须制定不同机型的保养规程。
(3)必须具备一定的物资技术条件,配齐随机工具和保养专用工具,按时供应润滑油及必要的备品、备件。
(4)必须正确及时提供机械统计资料。认真填写机械运转日报、履历书和各级保养执行情况。
(5)必须设置相应的保养机构,配备一定保养力量,并对操作保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以提高保养作业的技术能力。
(6)必须处理好保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在安排生产时,要考虑机械设备保养所需的时间,在作保养作业时,要尽量利用非生产时间或少占生产时间,以减少对施工生产的影响。
4、定期保养的分级和内容
(1)定期保养包括每班保养和按规定的周期分级进行。结构复杂的大型内燃机械可实行多级保养制,结构简单或电动的中小型机械实行一、二级保养制。
(2)每班保养又称例行保养,是操作人员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时间进行的保养工作,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每班保养在工作前、工作后进行。
(3)一级保养以润滑、紧固为中心,通过检查、坚固外部条件,并按润滑周期图表,加重润滑油、清洗滤清器,再换过滤芯等。
(4)二级保养以坚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通过检查、调整发动机、电气设备、操作、传动、转向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械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内外螺栓。
(5)三级保养以消除隐患为目的,作业内容除执行一、二级保养作业项目外,可对部分总成进行解体检查,对调整后不能符合性能的零部件,可酌情更换;并对机身进行必要的除锈外,进行补漆整容作业,但作业范围不宜扩大,以免形成变相的修理。
(6)各级保养均有系统和完整性,必须按照保养规程规定的周期和作业、项目、作业深度按期执行,不应有偏差,更不能强调高级保养而忽视低级保养。
(7)根据施工机械不易集中保养的特点,因此保养作业尽可能在机械所在地进行。大型机械一级以上的保养和中、小型机械的各级保养都应由机械操作人员或设备使用人员负责执行。如操作人员不能胜任的保养工作,可由保养专业人员协助。
5、总公司机具站应负责公司内所有塔吊的安装、拆卸和定期维修,更换机件等工作,平时日常的检查和养护由各施工现场解决进行。
6、除塔吊外的其它机具均由分公司、机修班自行检修和养护,禁止不懂机械的人员随意上岗。
7、各级下属单位必须建立机械维修台帐和机械设备去向表。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依照有关消防规定,根据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知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公司安全防火制度。
一、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与公司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有责任班子、责任人及完整的管理制度,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为消防第一责任人。
二、公司建立安全防火监督机构,在公司经理直接领导下,质安科具体组织实施,各分公司、项目部建立安全防火组,由分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负责,确定一名专管人员,成立义务消防队,每班至少一名兼职消防员,负责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施工现场由班长负责,建立消防小组。
三、公司在检查质量、安全的同时,要对各分公司项目部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列入主要内容。公司消防专管人员要及时收集各分公司、项目部消防情况,每季检查和部署防火工作一次,各分公司、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
四、各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针对实地情况组织职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建立义务消防小组,制订出防火措施,购置消防器材,按规定设置仓库、工棚、食堂、电线及堆场。
五、木工车间、油漆仓库、油库、电石桶、材料库、食堂等防火区域要配备灭火机,消防沙和消防水源,制订具体防火措施,确定专人消防管理。
六、班长、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仓库等防火区域,每天上、下班都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如发生火警除积极组织救护外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警。各分公司、项目部要加强对电焊、油漆、电工等特殊轼种的防火知识教育,严禁非专职人员操作。
七、要及时检查总结,对在消防工作中作出优良成绩的干部、职工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防火规定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查责任,给予批评、警告、扣罚奖金直至型事处分。
八、各分公司、项目部对汽油、柴油、氧气、电石、油漆、材料等易燃品必须分开专门仓库,不能同其他易燃品混放,更不能接近正在使用的电器。木料和油毡的堆放要离开易燃区域并设立醒目的禁火标志。
九、冬季施工要严格按照冬季施工防火规定执行,严禁现场明火取暖和室内电炉烘烤。熬制沥青要远离仓库和建筑物,并做好防护准备。
十、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防火组织直接属于当地公安局和驻地派出所领导。
十一、公司规定防火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中的消防安全要求一并结合考虑。
2、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具体规定如下:
(1)用火作业区距建筑物及其他区域不少于25米。距生活区不少于15米。
(2)易燃材料堆放和仓库距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少于20米。
(3)易燃废品堆放距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少于20米。
(4)施工现场道路夜用要有照明,不准在高压线下设临时建筑和堆放可燃材料。
(5)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必须保证畅通无阻,其宽度不少于3.5米。
(6)工地要不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或蓄水池。
(7)临时工棚、仓库、木工间、食堂等地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机。
(8)临时工棚(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米外,距离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少于6米,宿舍距伙房、仓库、汽车库不少于12米,距少量易燃贮藏室不少于30米。
(9)临时宿舍、食堂高度不低于2.5米,每幢宿舍住人不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直接出入的门口。接近火炉、烟囱的部位必须用砖砌或采取其他防火措施。
3、一切电线均须用瓷瓶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内通过,不许乱拉,动力、照明线要分开,不许混用,严禁使用电炉。
4、木工车间严禁吸烟,木屑锯末要每天清理,防止大量堆积。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
为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其合法权益,履行对作业人员具有提供、告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义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防护用具,是指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能够对作业人员的人身起保护作用于、作业人员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的用品。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特种作业使用的防护镜、焊接面罩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服装主要包括:工作服、防滑鞋、绝缘鞋、绝缘手套、口罩等。
2、项目副产品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上述防护用具和用品的免费提供至作业人员手中并做到有发放记录和借用记录。
3、购置上述保护用具、用品时,现场项目部经理应亲自组织、落实有关采购人员必须到国家指定的劳保用品商场进行购置,所有保护用具和用品必须具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项目部资料员或仓库保管员负责及时收集建档备查。
4、为使安全防护用具、用品真正发挥作用,在发放防护用具和用品时,项目部安全员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操作人员其防护用具、用品应如何正确佩戴和使用,并在平时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教育,以保证安全生产。
5、项目部的安全防护用具由仓库保管员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对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不符合国家标准,国家明令淘汰,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以及磨损严重达不到安全使用的安全用具,应坚决予以报废淘汰。
6、上述保护用具、用品的购置,项目部应有设置专项经费概算,专门用于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不得挪作他用或以次充好。
一、目的1、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2、定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总结教训、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二、责任1.企业负责人、车间负人负责执行本制度;2.企业安全科、车间安全员协助履行本制度。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分公司)、车间。四、例会内容:1、总结上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通报表扬好人好事,推广先进经验。2、分析管理上存在问题和教训,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批评及处理意见,研究存在的隐患和整改措施。3、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要求。五、具体要求:1、公司安全生产例会每季度一次,每季度第三个月下旬召开,由公司分管安全付职主持,各职能部门及分公司、车间负责人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主要工作报告。会议准备工作由安全科协助。2、车间级安全生产例会每月一次,每月上旬召开, 由车间主任主持,各班组长汇报工作,车间全体职工参加,车间主要负责人作工作报告。会议准备工作由车间安全员协助。3、安全生产例会内容必须有书面记录归档备查。第二节 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一、目的1.规范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2.提高本公司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二、责任1.人事科、安全科负责执行本制度;2.各部门履行本制度。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人员。四、厂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1、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付职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接受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单位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每年参加再培训。2、厂级干部、中层干部及科室管理人员、班组长、工程技术管理干部、安全技术干部每年必须按规定进行一次安全培训、考核,邀请有关安全专家上课。教育内容和考核情况记录安全教育档案。具体由公司负责实施。五、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1、新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新从业人员在试用期内,经二次安全培考查不合格,即予辞退。2、厂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3、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由车间主任或车间安全员负责,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车间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班组长负责,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6、从业人员在本公司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培训分别由调入的车间、班组负责实施,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7、企业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具体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实施,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8、对老职工(在本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具体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实施,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六、特种作业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1、从事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2、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有培训资质的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3、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按国家规定每两年复审一次。无证或证书过迟者不得上岗作业。4、特种作业的人员具体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监督、登记,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统一参加培训或复训。七、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公司、车间、班组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利用黑板报、电视、广播等宣传工具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造就“人人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安全氛围。具体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实施。第三节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制度一、目的1、安全生产检查是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 2、保证企业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二、责任1、公司安全科是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的主管部门。2、公司及各职能部门下车间、班组检查工作时,必须将安全生产列入重点检查范围。三、检查重点1、易造成重大损失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剧毒品、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冶炼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高处作业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2、造成职业中毒或职业病的尘毒点及其作业人员;3、直接管理重要危险点和有害点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四、检查方法必须严格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实行公司、车间、班组相结合三级安全检查制度。五、检查内容(一)查软件系统:查思想、查管理。1、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规程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现象;2、查有职工是否未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有否无证上岗作业;3、查职工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二)查硬件系统: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1、查设备、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健全;2、查电器设施是否符合定,电线有否乱拉乱接;3、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健全有效;4、查作业场所通道是不畅通无阻;5、查”三违”作业,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查处整改.具体按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检查细则表》执行。六、厂级例行安全检查具体由厂部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安委会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1、每年安排二次(6月\12月)全厂性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2、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起重设备及吊具、压力容器、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3、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除车间组织自查外,厂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车间的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场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产。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在各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厂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5、厂部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车间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七、车间检查1、各车间除配合厂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车间领导每月(20日左右)要安排一次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本车间的设备设施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安全科,并作好检查记录。2、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用的吊具、主要设备、仪器仪表及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产。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检查。需入库的成品、半成品、贵重工具及工装等是否放好,门窗是否完好,用电设备是否断电,是否有漏汽、漏水等问题。4、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搬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八、班组检查1、班组每周(周一)由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吊具有无磨损、锈蚀、断裂、变形。钢丝绳卡子是否松动,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车间领导,并作好检查记录。2、组长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班长或车间领导。九、隐患整改1、三级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做好书面记录,并对违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给予处罚。对当场能整改的隐患必须责令立即整改,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2、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厂部主管领导或安全科,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3、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
“四不推”是: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厂;厂里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4、车间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车间领导要及时安排人员解决。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发现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单位,厂安全部科将根据有关规定发出隐患通知单限期落实解决。在期限内仍未解决,由此发生事故或影响生产,厂部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5、安全检查情况和表彰、奖惩结果分别用“通报"、“简报”、“板报”方式定期公布。第四节 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制度一、目的1、规范设施、设备安全管理;2、保障设备安全运行,防止设备事故,保证安全生产;3、实现设备的本质安全。二、 责任1、企业安委会、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2、特种设备、普通设备都有要存档,实行分类管理;电气、动力管线的维修、运行状态和日常管理。具体由设备科负责履行本制度;3、厂房设施由厂办(或基建科)负责履行本制度;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的特种设备、普通设备、电气、动力管线和厂房设施的安全管理。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本企业锅炉、压力容器(氧气、乙炔瓶等)、起重机械、客货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等均应列入特种设备管理。2、特种作业设备购置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合证;安装、维修、检测要有相应资格证;并按规定登记、报废。3、特种作业设备的使用、保养、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4、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5、定期检查。每月对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每年对所有设备检查、鉴定一次,并做好记录。6、定期维修。由设备操作者对设备进行使用前和使用后保养;每季度以操作者为主,对设备按保养规定内容例行保养;每年按年度维修计划对设备进行维修。维修保养情况应做好记录。7、特种作业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五、普通设备安全管理1、机械设备购置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合证;2、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要由技术、安全、使用部门负责人联合验收签署后,方可使用;3、属冲、剪、压等设备,必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教育培训后方可使用。4、所有设备必须依公司有关规定,制订定期的预防性保养计划,定期维修保养;5、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具体落实到个人,并有记录;6、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7、设备出现事故时,要及时通知安全科及维修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8、建立设备事故档案,保存相关资料。六、电气设施安全管理(一)配电房安全
1、动力配电房周围严禁易燃易爆和容易产生沉积粉尘和纤维的环境的作业。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配电房各间隔的门应向外开启;门的两面都有配电装置时,应两边开启。门应为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材料制作的实体门。长度超过7 m的高压配电室和长度超过10 m的低压配电室至少应有两个门。
3、配电房内各通道应符合要求,不得堆放杂物。高压配电装置长度大于6m时,通道应设两个出口;低压配电装置两个出口间的距离超过15m时, 应增加出口。
4、配电房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门窗及孔洞应设置网孔小于10×10mm的金属网,防止小动物钻入。通向站外的孔洞、沟道应予封堵。
5、配电房的重要部位应设有“止步,高压危险!”等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应装有应急照明灯。
6、配电房应备有绝缘杆、绝缘夹钳、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垫、绝缘站台、各种标示牌、临时接地线、验电器、脚扣、安全带、梯子等各种安全用具。应配备可用于带电灭火的灭火器材。
7、配电房内应备有高压系统图、低压系统图、电缆布线图、二次回路接线图、设备使用说明书、试验记录、测量记录、检修记录、运行记录等技术资料。
8、配电房内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值班制度、巡视制度、检查制度、检修制度及防火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二)配电柜(箱)安全
1、配电柜(箱)应用不可燃材料(铁壳)制作。
2、触电危险性小的生产场所和办公室,可安装开启式的配电板。
3、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较差的加工车间、铸造、锻造、热处理、锅炉房、木工房等场所,应安装封闭式箱柜。
4、有导电性粉尘或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作业场所,必须安装密闭式或防爆型的电气设施。
5、配电柜(箱)各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应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柜(箱)应内无积尘、积水和杂物。6、落地安装的柜(箱)底面应高出地面50~100 mm;操作手柄中心高度一般为1.2~1.5m;柜(箱)前方0.8~1.2m的范围内无障碍物。
7、保护线连接可靠。
8柜(箱)以外不得有裸带电体外露;必须装设在柜(箱)外表面或配电板上的电气元件,必须有可靠的屏护。
9、配电柜(箱)内各电气元件及线路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不得有严重发热、烧损现象。配电柜(箱)的门应完好;门锁应有专人保管。(三)电气线路安全1、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标准。严禁在各种支架、管道、树木和脚手架上挂设临时线;严禁在高压线、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蚀、碾压等危险场地架设临时线路。采取悬架或沿墙架设时,应用瓷瓶固定。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2.5M;室外应≥3.5M;与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时应≥6M。2、电缆线路应尽量采用电缆沟或电缆隧道敷设、直接埋入地下敷设、必要时挢架敷设、支架敷设等方式,但敷设质量、高度必须符合要求。电力电缆的终端头和中间接头,应保证密封良好,防止受潮漏电。3、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得敷设和使用临时电气线路。凡因生产、辅助生产或维修急需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应填写“临时电气线路敷设审批表”由班组负责人填写,车间负责人签字,安全部门审查核同意,由专职电工架设。4、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辅助生产、维修的需要,临时引接的、使用电压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非正式的电气线路。5、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敷设,如确属需要,严禁使用普通多用插头拖板和普通电线,应用移动配电箱和合格电缆线。经机动车辆通道应安装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损和破裂。6、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7、临时电气线路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使用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8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9、严禁无《电工作业操作证》人员拆装、修理电气设施、设备。(四)动力管线的维修管理1、所有动力管线是指储气罐、有汽(气)压泵、有压力的管道(水、气、暖)等。必须经设备部门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确保各指示仪表无压力后,方可进行拆卸或修理。2、正在运行状态中的管路、管线不得进行修理。应报告有设备动力部门和经过批准停运后,方可进行。3、对故障原因未查清时、备品备件可能不符合时,不得轻易拆卸进行修理,以免耽误动力的正常供应。4、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得进行修理。5、对各动力管线要定期巡检。“月检”(含日常检查)由各岗位人员进行;“季检”由维修技术人员协同进行;“年检”(含半年检)由安全部门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确保各动力管线正常的运行状态。杜绝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6、操作使用部门及人员对各动力管路、管线发生异常现象或隐患,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以便进行修理和排除。严禁非技术人员擅自拆卸或修理。7、电力线路和水、暖、气管路的安装和敷设要符合各有关规定和标准。8、各类动力管线维修人员,要熟悉管线的规格型号和分布走向,做到修理及时,停送正确,确保动力的正常供给和运行。七、厂房设施安全管理1、厂区内发现危房或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必须及时修复,一时难以修复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企业人身和财产安全。2、厂区、车间和宿舍的通道(路、门等)必保持畅通无阻。消防设施健全有效。3、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与员工宿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4、厂区内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清晰,车辆停放区域规划合理整齐。第五节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一、目的对本公司紧急特殊需要的生产任务,不适用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危险作业。必须采取特殊审批和保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二、责任1、企业安委会、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2、有危险作业部门或个人必须履行本制度;三、危险作业范围:1、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2、在易燃易爆部位的动火作业;3、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4、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5、带电作业;6、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7、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质的作业;8、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9、其它危险作业。四、危险作业审批1、凡属于上述8种范围,在生产中不常见,又急需解决的危险作业。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报企业安全科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始作业。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方可施工。主管副总经理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但事后必须补办审批手续。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安全科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五、危险作业的实施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6、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8、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附表:危险作业申请单危险作业申请单申请部门 作业地点 作业名称 作业人 作业时间 现场负责人 作业的危险性:作业前采取何种安全措施: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下达任务部门意见:安全部门意见:公司主管领导意见:填表人: 填写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