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构件吊装运输存放的安全要点有哪几点
预制构件吊装运输存放的安全要点:
1、吊装现场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回填土、松软土层要进行处理。如土质松软,应单独铺设道路。起重机不得停置在斜坡上工作,也不允许起重机两个边一高一低。
2、严禁超载吊装,禁止斜吊。
3、斜吊会造成超负荷及钢丝绳出槽,甚至造成拉断绳索和翻车事故。斜吊还会使重物在脱离地面后发生快速摆动,可能碰伤人或其他物体。
4、绑扎构件的吊索须经过计算,所有起重工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对损坏者作出鉴定,以防吊装中吊索破断或从构件上滑脱,使起重机失重而倾翻。
5、不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设备,禁止在六级风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起重量4吨,假定安全系数取6,钢丝绳的破断拉力需要24吨以上。20毫米直径,6*19W结构,1770MPa强度级,钢芯,最低破断拉力252千牛,符合要求,仅供参考。
常用钢丝绳品种有磷化涂层钢丝绳、镀锌钢丝绳、不锈钢丝绳或涂塑钢丝绳,大气环境中使用,专利技术生产的锰系磷化涂层钢丝绳使用寿命最长,磷化涂层钢丝绳疲劳寿命是光面钢丝绳的3-4倍,重腐蚀环境优选防腐蚀能力突出的热镀锌—磷化双涂层钢丝绳,是光面钢丝绳的升级换代产品,仅供参考。
依据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第10.9.8条 预制构件的吊环应采用HPB235级钢筋制作,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吊环埋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应小于30d,并应焊接或绑扎在钢筋骨架上。在构件的自重标准值作用下,每个吊环按2个截面计算的吊环应力不应大于50N/mm2当在一个构件上设有4个吊环时,设计时应仅取3个吊环进行计算。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条文说明)
10.9.8 确定吊环钢筋所需面积时,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应乘以折减系数。在折减系数中考虑的因素有:构件自重荷载分项系数取为1.2,吸附作用引起的超载系数取为1.2,钢筋弯折后的应力集中对强度的折减系数取为1.4,动力系数取为1.5,钢丝绳角度对吊环承载力的影响系数取为1.4,于是,当取HPB235级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为fy=210N/mm2时,吊环钢筋实际取用的允许拉应力值为:210/(1.2×1.2×1.4×1.5×1.4)=210/4.23≈50N/mm2。
(1)起重吊装工作的专业性强、危险性大,因此构件起重吊装作业前,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来划定危险作业区域,设置 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除设置标志外,还应视现 场作业环境的情况,专门设置监护人员,避免高处作业或交叉作 业时造成的落物伤人事故。
1)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 行临时的固定、电焊、高强度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 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 实。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要 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钢结构构件应尽量在地面上安装,并装设进行高空作业的安 全设施,这样尽量避免或减少在悬空状态下的作业。
2)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 中型预制构件时,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 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应禁止站人和行走。
(2)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 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因为安装中的管道,特别是横向 管道,并不具备承受操作人员重量的能力,所以操作时应严禁在 其上面站立和行走。
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设计与施工要求
四、设计的特殊要求
1、水洗面
为了保证新旧混凝土的连接能够成为整体,预制构件与新浇筑混凝土的接触面必须做成水洗面,具体要求是:水洗面混凝土的粗骨料干净的外露1/3~1/2粒径,使新浇筑混凝土的胶凝材料可以包裹外露骨料,以此来保证新旧混凝土连接成整体。
2、特殊构造措施
(1)、附加锚固措施。当预制构件受力钢筋在现浇节点内锚固长度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应增设附加锚固措施,如:在受力钢筋端部焊接横向锚固钢筋等。
(2)、后装拉结筋。当构件预留钢筋影响现场装配施工时,允许在构件表面预埋螺栓孔,将专用锚固栓钉或钢筋端部套丝后拧入螺栓孔,取代预留拉结钢筋。
(3)、预留拉结钢筋。当采用钢筋混凝土墙板镶嵌在框架梁柱之间取代填充砌体墙时,为了抵抗温度应力和防止墙体倒塌,应预留墙板与框架柱的连接钢筋,钢筋直径间距根据抗震设防烈度不同按现行设计规范填充墙体对拉接钢筋的要求设置,为了防止在罕遇地震作用时墙体刚度过大对框架柱的抗震不利,拉接结钢筋的锚固长度按照规范要求减少一半,以保证填充墙先于框架柱破坏,消耗地震能量,形成多道抗震防线。
(4)、座浆。预制构件安装时,为了保证构件安装缝隙的密封,必须先座软浆,再安装构件,软浆应采用粘结砂浆、水泥砂浆、自流平砂浆等粘接材料,座浆材料的抗压强度不低于预制构件的设计强度,并保证座浆严实无空洞。
五、 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房屋预制构件生产工艺和技术要求
1、预制构件生产工艺流程
建筑施工图设计——构件拆解设计(构件模板配筋土、预埋件设计图)——模具设计——模具制造——钢筋加工绑扎——水电、预埋件、门窗预埋——浇筑混凝土——养护——脱模——表面处理——质检——构件成品——运输安装
(1)、建筑施工图设计。应遵循本文件的要求,结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进行设计,达到施工图深度,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应参与施工图纸会审,并提出相关意见。
(2)、构件拆解设计。是生产前重要的准备工作之一,由于工作量大、图纸多,牵涉专业多,一般由建筑设计单位或专业的第三方单位进行预制构件拆解设计,按照建筑结构特点和预制构件生产工艺的要求,将建筑物拆分为独立的构件单元,设计过程中重点考虑构件连接构造、水电管线预埋、门窗及其他埋件的预埋、吊装及施工必须的预埋件、预留孔洞等,同时要考虑方便模具加工和构件生产效率,现场施工吊运能力限制等因素。一般每个构件均有独立的构件平立剖面图、配筋图、预留预埋件图、装饰设计图,个别情况需要制作三维视图。
(3)、模具设计图。由机械设计工程师根据拆解的构件单元设计图进行模具设计,模具多数为组合式台式钢模具,模具应具有必要的刚度和精度,既要方便组合以保证生产效率,又要便于构件成型后的拆模和构件翻身,图纸一般包括平台制作图、边模制作图、零配件图、模具组合图,复杂模具还包括总体或局部的三维图纸。
(4)、模具制造。“模具是制造业之母”,模具的好坏直接决定了构件产品质量的好坏和生产安装的质量和效率,预制构件模具的制造关键是“精度”,包括尺寸的误差精度、焊接工艺水平、模具边楞的打磨光滑程度等,模具组合后应严格按照要求涂刷脱模剂或水洗剂。预制构件的质量和精度是保证建筑质量的基础,也是预制装配整体式建筑施工的关键工序之一,为了保证构件质量和精度,必须采用专用的模具进行构件生产,预制构件生产前应对模具进行检查验收,严禁采用地胎模等“土办法”上马。
(5)、钢筋加工绑扎。钢筋加工和绑扎工序类似于传统工艺,但应严格保证加工尺寸和绑扎精度,有条件时可采用数控钢筋加工设备,构件钢筋在模具内的保护层厚度应进行严格控制,采用塑料钢筋马凳控制干净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6)、水电、预埋件、门窗预埋。根据构件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水电、预埋件、门窗的预留预埋,并采取防止污损措施,为了保证构件埋件定位准确,必要时应采用临时支架对埋件进行固定。
(7)、浇筑混凝土。应按照混凝土设计配合比经过试配确定最终配合比,生产时严格控制水灰比和塌落度,浇筑和振捣应按照操作规程,防止漏振和过振,生产时应按照规定制作试块与构件同条件养护。
(8)、养护。预制构件初凝后开始进行养护,养护过程禁止扰动混凝土,养护分为常温养护和加热养护方式,当气温过低或为了提高模具的周转率需要采取加热养护时,可以采用低温蒸汽养护、电加热养护、红外线加热养护、微波加热养护等形式,加热温度宜控制在60~80摄氏度,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构件表面水分蒸发过快造成干缩,根据工艺要求,可以一次加热养护达到设计强度要求,也可以达到70%强度后转入自然养护。
(9)、构件脱模。当构件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30%并不低于C15时,可以拆除边模,构件翻身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的70%,且不低于C20,经过复核满足翻身和吊装要求时,允许将构件翻身和起吊,当构件强度大于C15,低于70%时,应和模具平台一起翻身,不得直接起吊构件翻身
(10)、构件表面处理。预制构件脱模后,应及时进行表面检查,对缺陷部位进行修补,表面观感质量的要求根据设计和合同要求,同时对水洗面进行冲洗。
(11)、构件质量检查。构件达到设计强度时,应对预制构件进行最后的质量检查,应根据构件设计图纸逐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构件外观与设计是否相符、预埋件情况、混凝土试块强度、表面瑕疵和现场处理情况等,逐项列表登记,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出厂,质检表格不少于一式三份,随构件发货两份,存档一份。
(12)、构件成品包装。经过质检合格的构件方可作为成品,可以入库或运输发货,必要时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如包装、护角、贴膜等措施。
(13)、构件运输。构件运输应根据构件特点和运输工具确定合适的方案,包括装车、装运、卸货的方式方法、注意事项等,每一个项目均应该单独制定运输方案,报监理审批。
2、技术要求
(1)、模具精度要求。模具平台的的平整度要求控制在千分之二以内,组合后的模内边距误差不大于-5mm~+2mm,对角线误差不大于-5mm~+2mm,厚度误差不大于2mm。
(2)、外加剂。使用的外加剂品种和用量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并不得对钢筋有腐蚀作用,脱模剂、水洗剂应涂刷均匀、厚度适宜,表面喷洒的水洗剂应在混凝土初凝前完成。
(3)、洗水面、毛面、平面要求。洗水面必须保证除了石子外露,表面没有水泥灰污染,毛面必须保证不露筋,装饰毛面应均匀,深浅以1~2mm为宜,新旧混凝土连接毛面深度4~6mm为宜,外露的清水混凝土平面要求平整光滑无气孔,并把污渍打磨干净,要装饰的平面要去除脱模剂,保证涂料油漆的附着力,水洗面、毛面、平面的部位要严格按照图纸施工,误差不得大于10mm。
(4)、钢筋制作。钢筋制作必须严格保证尺寸,尽量在绑扎好后整体吊入模具,要有防止钢筋被脱模剂(隔离剂)、水洗剂污染的措施。
(5)、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要点:
混凝土振捣要保证密实
混凝土在初凝过程中严禁扰动
构件强度不足时若需进行场地转移,必须连同模具平台一起吊运
吊装预埋件、支撑预埋件的位置误差不得大于5mm,并有保护措施,其余预埋件位置误差不得大于10mm
六、安装施工
预制构件的装配施工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场地布置和施工前准备计划(含专用工具)、人员组织计划、进度计划、构件吊装技术方案、构件安装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安全保证措施方案等,施工组织设计应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后,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1)场地布置和施工前准备
现场施工场地应基本平整,方便大型拖车运输构件出入和通行,最好是构件拖车直达建筑周边,吊车从车辆上吊取构件直接安装,减少构件的二次搬运,在运输高峰期要准备足够的构件摆放场地。一般满足如下原则:
a、在吊车的工作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并应有堆放适当数量配套构件的场地
b、场内运输宜设置循环道路
c、道路、场地应平整坚实并有可靠的排水措施。
吊车的布置应考虑吊装能力与构件重量相匹配,当一台吊车不足以覆盖吊装区域时,应合理增加台数,并满足安装进度要求。
吊装开始前应制备足够数量的安装专用工具和临时脚手架、活动梯架,安装现场具备水电条件,以免影响安装进度。
(2)人员组织计划
安装前应对安装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和试安装操作,使人员熟练掌握专用工具的使用和安装方法、技巧,熟悉图纸和现场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切忌盲目上马而出现质量安全事故。
人员组织应配套,起重工(含指挥)和各工种配合应预先演练,一般每台班吊车应配备一个吊车司机和两名指挥员,一名观察员,其余工种根据安装任务数量和特点确定人数。
(3)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应考虑现场湿作业的配合情况,合理安排工期,一般砖混结构和框架结构工期以3~5天一层为宜,框剪结构和剪力墙结构以5~7天一层为宜,尽量做到现浇施工和装配施工不出现作业面冲突,合理安排流水作业顺序,减少人员交叉,提高效率,减少事故风险。
(4)构件吊装技术方案
构件吊装方案应明确构件定位测量、临时固定、构件位置调整、节点连接的方法、临时支撑等内容。
构件定位测量。构件定位前应放线,并在地面弹线,准确画出构件位置,并在需要座浆的区域摊铺软浆,应采用先进的测量工具以保证精度和提高效率。
临时固定。构件基本就位后,应采用专用工具临时支撑加固,将构件固定并形成静定结构或超静定结构后,方可摘除吊钩。
构件调整。由于构件尺寸偏差和安装误差累积,当构件位置出现误差时,需要对构件的垂直度和水平误差进行调整,调整原则为:外墙大角方正垂直,内墙中线居中。
节点连接。根据设计要求进行节点位置的钢筋绑扎,并借助墙板固定柱模板,所有转角应保持方正,利用现浇节点消除构件尺寸偏差所带来的安装误差,后浇混凝土应浇捣密实。
临时支撑拆除。在垂直构件(如柱、墙)安装就位后,为了保证构件的临时稳定,必须对预制构件进行临时加固和支撑,保证构件位置的准确以及临时安全,在现浇节点连接以前,所有的预制构件必须成为静定结构或超静定结构,在现浇连接节点混凝土达到50%以上的强度时方可拆除临时支撑杆件(一般夏天为浇筑后3天,其余季节不低于1周时间)。水平受力构件(如梁、柱、楼梯)安装就位后,应在底部安装临时顶撑,待现浇节点混凝土达到70%以上设计强度后方可拆除,悬臂构件必须达到100%设计强度后方可拆除。
(5)质量保证措施
应根据每个项目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质量保证措施,重点内容应包括:预制构件成品保护,构件垂直度和尺寸控制,构件安装座浆环节,现浇柱模板或振捣环节,楼板与梁、墙节点施工环节,叠合层施工等环节,容易出现尺寸偏差、涨模、密实度和平整度不足的问题,防止成为质量通病总体来说,预制装配整体式房屋由于大量采用专用工具和专用模板,工人的劳动强度大大降低,出现质量问题的机会少于传统建筑施工工艺。
(6)安全保证措施
由于预制构件的体积和重量较大,普遍采用机械化施工,施工的安全显得尤为重要,重点防范吊装环节和水平构件铺设过程出现安全问题,其余安全措施与传统施工方法相同。在构件吊装环节,除防止吊车超负荷工作外,还应对吊装设备和工具经常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钢丝绳和吊钩配件等,以防止构件坠落伤人,施工人员多数为高空作业,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加强“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管理。水平构件的安装过程,必须在构件下提前架设临时顶撑,构件吊装到位后,应及时调整顶撑高度直至接触构件底面方可进行脱钩操作,防止构件意外塌落酿成事故。
我国目前的建筑工人多以农民工为主,普遍存在技术水平低、质量和安全意思不足,在预制装配方面的施工经验较少的特点,因此必须加强教育和管理,对于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向所有施工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并具体落实,指定专人负责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忌盲目冒进。
钢丝绳的夹角,其一,垂直起吊是最理想状态,钢丝绳有夹角,会增大钢丝绳承受的拉应力,其二,有夹角时,钢丝绳在卷筒上会排列不整齐,如果发生一根钢丝绳非预期地缠绕在钢丝绳上面,会造成钢丝绳发生一定的塑性变形,降低钢丝绳使用寿命
http://www.jxsafety.gov.cn/05news/aqxw/20041026161803.htm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条 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 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2.0.1条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 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 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0.7条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第2.0.8条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第2.0.9条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第2.0.10条 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第三章 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 临边作业
第3.1.1条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 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二、 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三、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四、 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五、 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第3.1.2条 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0m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mm,并须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不应少于3圈,并无泻滑。
二、 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mm,下杆稍径不应小于60mm,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mm。并须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
三、 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钢管横杆及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孔固定。
四、 钢管栏杆及栏杆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五、 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第3.1.3条 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层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二、 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2. 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
3. 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三、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相干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四、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五、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第3.1.4条 临边防护栏杆的力学计算及构造型式见附录二。
第二节 洞口作业
第3.2.1条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一、 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二、 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三、 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四、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第3.2.2条 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防止挪动移位。
二、 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三、 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四、 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五、 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六、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七、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八、 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九、 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第3.2.3条 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第3.1.2条、第3.1.3条的规定。防护栏杆的力学计算见附录二之(一),防护设施的构造型式见附录三。
第四章 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 攀登作业
第4.1.1条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第4.1.2条 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第4.1.3条 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第4.1.4条 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第4.1.5条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第4.1.6条 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第4.1.7条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第4.1.8条 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第4.1.9条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第4.1.10条 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挂梯构造见附录四附录图4.1。
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操作台横杆高度。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m,有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8m,见附录四附图4.2。
第4.1.11条 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构造形式参见附录四附图4.3。
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l/20,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见附录四附图4.4。l为绳的长度。
第4.1.12条 钢层架的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在层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时,对于三角形屋架应在屋脊处,梯形层架应在两端,设置攀登时上下的梯架。材料可选用毛竹或原木,踏步间距不应大于40cm,毛竹梢径不应小于70mm。
二、 屋架吊装以前,应在上弦设置防护栏杆。
三、 屋架吊装以前,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第二节 悬空作业
第4.2.1条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第4.2.2条 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第4.2.3条 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层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二、 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三、 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第4.2.4条 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二、 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三、 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本规范有关章节进行防护。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第4.2.5条 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二、 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三、 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第4.2.6条 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二、 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三、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第4.2.7条 进行预应力张拉的悬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进行预应力张拉时,应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设置张拉设备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雨天张拉时,还应架设防雨棚。
二、 预应力张拉区域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张拉钢筋的两端必须设置档板。档板应距所张拉钢筋的端部1.5~2m,且应高出最上一组张拉钢筋0.5m其宽度应距张拉钢筋两外侧各不小于1m。
三、 孔道灌浆应按预应力张拉安全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4.2.8条 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二、 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三、 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第五章 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 操作平台
第5.1.1条 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 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二、 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用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
三、 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
四、 操作平台可用φ(48~51)×3.5mm钢管以扣件连接,亦可采用门架式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件,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平台的次梁,间距不应在于40cm;台面应满铺3cm厚的木板或竹笆。
五、 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第5.1.2条 悬挑式钢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 悬挑式钢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二、 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三、 斜拉杆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
四、 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
五、 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
六、 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
七、 钢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操作。
八、 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第5.1.3条 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第5.1.4条 操作平台的力学计算与构造型式见附录五之(一)、(二)。
第二节 交叉作业
第5.2.1条 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第5.2.2条 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第5.2.3条 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第5.2.4条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第5.2.5条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廓。
第5.2.6条 交叉作业通道防护的构造型式见附录六。
第六章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第6.0.1条 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第6.0.2条 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第6.0.3条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一、 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二、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三、 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第6.0.4条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二、 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三、 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四、 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五、 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第6.0.5条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目录
第一章、概述………………………………………………………………………...1
第二章、准备工作……………………………………………………………………1
第一节、构件运输……………………………………………………………….1
第二节、构件的堆放…………………………………….……………………...2
第三节、定位轴线、水准点的复测…………………………………………….2
第四节、构件的标注……………………………………………………………2
第五节、起重机械………………………………………………………………3
第六节、吊装前对构件的保护…………………………………………………3
第三章、吊装方法……………………………………………………………………4
第一节、钢柱吊装………………………………………………………………4
第二节、钢梁吊装………………………………………………………………6
第四章、测量校正……………………………………………………………………7
第五章、检查和验收…………………………………………………………………9
第六章、安全技术要点…………………………………………………………….10
第一章、概述
近年来钢结构建筑在我国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体现了钢结构在建筑方面的综合效益,从一般钢结构发展到高层和超高层结构,大跨度空间钢结构—网壳、网架、桁架、悬索等,张力膜结构,我公司从轻钢结构开始,现已向高层及大跨度空间体系发展。
钢结构工程质量的好坏,除材料合格,制作精度高外,还要依靠合理的安装工艺,目前钢结构安装方法主要有:机械安装、土法安装、土机结合安装、顶升安装、提升安装、滑移安装三大类,钢结构从材料采购、制作、安装到成品,对不同的结构都有不同的要求,就安装方法而言,根据工程质量优良、安全生产、保证工期、成本低廉、文明施工方面因素结合各个工程的不同特点制定最佳安装工艺及吊装方法。
对本工程钢结构安装的主要构件有钢柱、屋面梁、吊车梁及支撑杆件、柱间支撑、水平支撑、檩条、墙梁等。
第二章、准备工作
第一节、构件的运输
(1)、在装卸、运输过程应尽量保护构件,避免构件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
(2)、对一些次要构件如檩条、支撑、角隅撑等由于刚度较小、数量较多,在运输过程中应进行打包,严禁散装,造成发运的混乱。
(3)、运输的构件必须按照吊装要求程序进行发运,尽量考虑配套供应,确保现场顺利吊装。
⑷、构件应对称放置在运输车辆上,装卸车时应对称操作,确保车身和车上构件的固定。
(5)、次要构件和主要构件一起装车运输,不应在次要构件上堆放重型构件,造成构件的受压变形。
(6)、构件运输过程中应放置垫木,在用钢丝绳固定时应做好构件四角保护工作,防止构件变形和刻断钢丝绳,对不稳定构件应采用支架稳定。
第二节、构件的堆放
(1)、构件堆放场地应平整,场基坚实,无杂草,无积水。
(2)、构件堆放应使用垫木,垫木必须上下对齐,每堆构件堆放高度应视构件的情况分别掌握,一般和次要构件(支撑、檩条、墙梁等)不宜超过1m,重型和大型主要构件采用单层堆放,对平面刚度差的构件如桁架,一般采用竖立堆放,每堆一般为5榀组合,每榀之间应放垫木。
(3)、每堆构件与构件之间,应留出一定的距离(一般为2m)。
(4)、如现场场地允许,构件可按吊装顺序及安装位置,在保证起重机械及运输车辆行走通畅的情况下,按各种型号分别堆放于吊装位置附近。
(5)、构件编号宜放置在两端醒目处,以便于吊装时构件的查找。
第三节、定位轴线及水准点的复测
(1)、对基础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定位轴线,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土建单位、基础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一起对定位轴线进行交接验线,做好记录,对定位轴线进行标记,并做好保护。
(2)、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点(二级以上),用水准仪进行闭合测量,并将水准点测设到附近建筑物不宜损坏的地方,也可测设到建筑物内部,但要保持视线畅通,同时应加以保护。
第四节、构件标注
吊装前对钢构件做好中心线,标高线的标注,对不对称的构件还应标注安装方向,对大型构件应标注出重心和吊点,标注可采用不同于构件涂装涂料颜色的油漆作标记,做到清楚、准确、醒目。如下图:
第五节、起重机械
本工程采用汽车式起重机
汽车式起重机的起重机构和回转台安装在载重汽车底盘或专用的汽车底盘上,底盘两侧设有四个支腿,以增加起重机的稳定性,箱形结构做成可伸缩的起重臂,能迅速方便地调节臂架长度,具有机动性能好,运行速度高的特点,但不能负荷行驶,对场地要求较高,主要用于构件的装卸及单层钢结构的吊装。
简易吊装机构
钢结构吊装中在现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一般采用起重机械吊装,但如受到场地条件及起重量等因素的制约,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通过计算选择桅杆起重装置、千斤顶、卷扬机、手提葫芦等简易吊装工具进行吊装。
第六节、吊装时对构件的保护
吊装时如不采用焊接吊耳,在构件本身用钢丝绳绑扎时对构件及钢丝绳进行保护:
(1)、在构件四角做包角(用半圆钢管内夹角钢)以防止钢丝绳刻断。
(2)、在绑扎点处为防止工字型或H形钢柱局部挤压破坏,可加一加强胫板,吊装格构柱,绑扎点处支撑杆。
第三章、吊装方法
第一节、钢柱的吊装
(1)、吊点的选择
吊点位置及吊点的数量,根据钢柱的形状、断面、长度、重量、吊机的起重性能等具体情况确定。
一般钢柱弹性较好,吊点采用一点起吊,吊耳放置在柱顶处,柱身垂直、易于对线校正,对线校正。由于通过柱的重心位置,受到起重臂的长度限制,吊点也可设置在柱的1/3处,吊点斜吊,由于钢柱倾斜,但对线校正比较困难。
对于长细钢柱,为防止钢柱变形,可采用二点或三点起吊。
(2)、起吊方法:
根据起重设备和现场条件确定,可用单机、二机、三机吊装等。
A、旋转法
钢柱运输到现场,起重机边起钩边回转边使柱子绕柱脚旋转而将钢柱吊起。(注:起吊时应在柱脚下面放置垫木,以防止与地面发生摩擦,
同时保证吊点、柱脚基础同在起重机吊杆回旋的圆弧上)
B、滑行法
单机或双机抬吊钢柱起重机只起钩,使钢柱柱脚滑行而将钢柱吊起方法,在钢柱与地面之间铺设滑行道。
C、递送法
双机或三机抬吊,为减少钢柱脚与地面的摩阻力,其中一台为副机,吊点选择在钢柱下面,起吊柱时配合主机起钩,随着主机的起吊,副机要行走或回转,在递送过程中,副机承担了一部分荷重,将钢柱脚递送到钢柱基础上面,副机摘钩,卸掉荷载,此刻主机满载,将钢柱就位。
第二节、钢梁的吊装
(1)、吊点的选择
钢梁在吊装前应前仔细计算钢梁的重心,并在构件上作出明确的标注,吊装时吊点的选择应保证吊钩与构件的中心线在同一铅垂线上。对于跨度大的梁,由于侧向刚度小,腹板宽厚比大的构件,防止构件扭曲和损坏,如果采用双机抬吊,必要时考虑在两机大钩中间拉一跟钢丝绳,在起钩时两机距离固定,防止互相拉动。
(2)、屋面梁的吊装
屋面梁的特点是跨度大(即构件长)侧向刚度很小,为了确保质量、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减少劳动强度,根据现场条件和起重设备能力,最大限度地扩大地面拼装工作量,将地面组装好的屋面量吊起就位,并与柱连接。可选用单机两点或三点起吊或用铁扁担以减小索具所产生的对梁的压力。具体如下图:
(3)、钢吊车梁的吊装
钢吊车梁吊装可才用专用吊耳或用钢丝绳绑扎吊装。
第四章、测量校正
1、柱基标高调整
根据钢柱的实际长度、柱底的平整度、钢牛腿顶部及柱顶距柱底部的距离,有吊车的工程重点是保证牛腿顶部标高值,来决定基础标高的调整数值。
具体做法如下:在钢柱安装前,在柱底板下的地脚螺栓上加一个调整螺栓,用水准仪将螺母上表面的标高调整到柱底板标高齐平,安装上钢柱后,根据钢柱牛腿面的标高或柱顶部与设计标高的差值,利用柱底板下的螺母来调整钢柱的标高,柱子地板下面的空隙用无收缩沙浆浆法二次灌浆填实,如下图:
2、纵横十字线的对准
在钢柱安装前,用经纬仪在基础上面将纵横十字线划出,同时在钢柱柱身的四个面标出钢柱的中心线。
在钢柱安装时,起重机不脱钩的情况下,慢慢下落钢柱,使钢柱三个面的中心线与基础上划出的纵横十字线对准,尽量做到线线相交,由于柱底板螺孔与预埋螺栓有一定的偏差,一般设计时考虑柱底板螺孔稍大(1mm左右),如果在设计考虑的范围内仍然调整不到位,可对柱底板进行绞刀扩孔,同时上面压盖板用电焊固定。
3、柱身垂直度的校正
在钢柱的纵横十字线的延长线上架设两台经纬仪,进行垂直度测量,通过调整钢柱底板下面的调整螺母来校正钢柱的垂直度,校正完毕后,松开缆风绳不受力,再进行复校调整,调整后将螺母拧紧。(注:调整螺母时,要保证其中一颗螺母不动)
4、钢吊车梁的校正
钢吊车梁的校正主要包括标高调整,纵横轴线(直线度、轨锯)和垂直度调整。
(1)、标高调整
当一跨即两排吊车梁全部吊装完毕后,用一台水准仪(精度在±3mm/Km)架在梁上或专门搭设的平台上,进行每梁两端高程的引测,将测量的数据加权平均,算出一个标准值(此标准值的标高符合允许偏差),根据这一标准值计算出各点所需要加的垫板厚度,在吊车梁端部设置千斤顶顶空,在梁的两端垫好垫板。
(2)、纵横十字线的校正
柱子安装完后,及时将柱间支撑安装好形成排架,首先要用经纬仪在柱子纵向侧端部从柱基控制轴线引到牛腿顶部,定出轴线距离吊车梁中心线的距离,在吊车顶面中心线拉一通长钢丝,逐根吊车梁端部调整到位,可用千斤顶或手拉葫芦进行轴线位移。
(3)、吊车梁垂直度校正
从吊车梁上翼缘挂锤球下来,测量线绳至梁腹板上下两处的水平距离,如下图,如a=a’说明垂直,如a≠a’,则可用铁楔进行调整。
第五章、检查和验收
钢结构主要构件安装质量的检查和验收应严格按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21—2001)进行。
1、凡在施工中用到的原材料都必须严格的按照规范进行全数检查,检查的方法是检查质量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几检验报告等。
2、对钢构件的加工质量应检查项目为几何尺寸,连接板零件的位置,角度、螺栓孔的直径及位置,焊接质量外观,焊缝的坡口,磨擦面的质量,焊缝探伤报告及所有钢结构制作时的预检、自检文件等相关资料。
3、在钢结构吊装完成后,应对钢柱的轴线位移、垂直度,钢梁、钢桁架、吊车梁的水平度、跨中垂直度,侧向弯曲、轨距等进行仔细的检查验收,并做好详细的检查验收记录。
4、钢结构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自检合格后,应有项目经理或技术总负责人提出,经监理单位,建设单同意,邀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监单位及有关部门领导进行主体结构中间验收。
5、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单层钢结构中柱子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柱脚底座中心线对定位轴线的偏移 5.0 用吊线和钢尺检查
柱基准点标高 有吊车梁 +3.0—-5.0 用水准仪检查
无吊车梁 +5.0—-8.0
柱子弯曲矢高 H/1200,且≤15.0 用经纬仪或拉线和钢尺检查
柱轴线垂直度 单层柱 H≤10m H/1000 用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H>10m H/1000,且≤25.0
多节柱 单节柱 H/1000,且≤10.0
多节柱 35.0
(2)、钢吊车梁安装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梁跨中垂直度 h/500 用吊线或
钢尺检查
侧向弯曲矢高 L/1500,且≤10.0 用拉线和
钢尺检查
垂直上供矢高 10.0
两端支座中心位移 安装在钢柱上时对牛腿中心的偏移 5.0
安装在混凝土柱子上是对定位轴线的偏移 5.0
同跨间横截面吊车梁顶面高差 支座处 10.0 用经纬仪、水准仪和钢尺检查
其他处 15.0
同跨间同意横截面下挂式吊车梁底面高差 10.0
同列相邻两柱间吊车梁高差 L/1500,且≤10.0 用经纬仪、和钢尺检查
相邻两吊车梁接头部位 中心错位 3.0 用钢尺检查
上承式顶面高 1.0
下承差式底面高差 1.0
同跨间任一截面的吊车梁中心跨距 ±10.0 用经纬仪和光电测距仪检查,距离小时可用钢尺检查
轨道中心对吊车梁腹板轴线的偏移 t/2 用吊线和钢尺检查
第六章、安全技术要点
1、凡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都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十个不准”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
2、吊装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上岗证,有熟练的钢结构安装经验,起重人员持有特种人员上岗证,起重司机应熟悉起重机的性能、使用范围,操作步骤,同时应了解钢结构安装程序、安装方法,起重范围之内的信号指挥和挂钩工人应经过严格的挑选和培训,必须熟知本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司机与指挥人员吊装前应相互熟悉指挥信号,包括手势、旗语、哨声等。
3、起重机械行走的路基几轨道应坚实平整、无积水。
4、起重机械要有可靠有效的超高限位器和力矩限位器,吊钩必须有保险装置。
5、应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各种部件是否完好,有变形、裂纹、腐蚀情况,焊缝、螺栓等是否固定可靠。吊装前应对起重机械进行试吊,并进行静荷载及动荷载试验,试吊合格后才能进行吊装作业,起重机械不得带病作业,不准超负荷吊装,不准在吊装中维修,遵守起重机械“十不吊”。
6、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钢丝绳的各种情况:
1)、磨损及断丝情况,锈蚀与润滑情况,根据钢丝绳程度及报废标准进行检查;
2)、钢丝绳不得扭劲几结扣,绳股不应凸出,各种使用情况安全系数不得小于标准;
3)、钢丝绳在滑轮与卷筒的位置正确,在卷筒上应固定可靠;
7、吊钩在使用前应检查:
1)、表面有无裂纹及刻痕;
2)、吊钩吊环自然磨损不得超过原断面直径的10%
3)、钩胫是否有变形;
4)、是否存在各种变形和钢材疲劳裂纹;
8、检查绳卡、卡环、花篮螺丝、铁扁担等是否有变形、裂纹、磨损等异常情况;
9、检查周围环境及起重范围内有无障碍,起重臂、物体必须与架空电线的
距离符合以下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20KV 35—110KV 154KV 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5 2 4 5 6
10、在吊装作业时,吊物不允许在民房街巷和高压电线上空及施工现场办公设施上空旋转,如施工条件所限必须在上述范围吊物旋转,需对吊物经过的范围采取严密而妥善的防护措施。
11、吊起吊物离地面20—30cm时,应指挥停钩检查设备和吊物有无异常情况,有问题应及时解决后在起吊。
12、吊物起吊悬空后应注意以下几点:
(1)、出现不安全异常情况时,指挥人员应指挥危险部位人员撤离,而后指挥吊车下落吊物,排除险情后再起吊。
(2)、吊装过程中突然停电或发生机械故障,应指挥吊车将重物慢慢的落在地面或楼面是但的位置,不准长时间悬在空中。
13、使用手拉葫芦提升重物时,应以一人拉动为止,决不允许两人或多人一起拉动。
14、在使用多台千斤顶时,应尽量选择同种型号的千斤顶,各台千斤顶顶升的速度尽量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