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生产厂家
1、珠海晟矿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单梁起重机。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西埔商业街D08铺。
2、郑州科尼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起重机械设备,成套电气智能控制系统、重型机械装备及配件、电机及电动葫芦、遥控器、液压机械胡研发。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11号大学科技园1号。
成立时间:2016-05-06。
3、北京怀鸽起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手板葫芦价格|VL手板葫芦价格|吊快电动葫芦价格不锈钢手拉葫芦价格|不锈钢葫芦厂家|吊快电动葫芦厂家。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
成立时间:2009-01-15。
4、山东亨展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生产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行车的各种配件;各种型号冷却器;油冷器各种换热器制造修理清。
地址:新泰市羊流工业园区。
成立时间:2008-12-24。
5、山东冠华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生产制造桥、门式起重机;单双梁起重机;铸造起重机、电动葫芦、抓斗起重机。起重机配件、技术改造。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西城区工业园。
成立时间:2009-04-02。
玉田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始建于九十年初期,是一家专业集起重机械设备及配套产品的开发、研究、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企业。公司位于京、津、石三地交汇处的东吕工业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公司致力于各种起重索具、起重滑车、起重设备的生产和研发,是国内同行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之一。主导产品有:锻造索具、起重滑车、吊装钳、起重葫芦、冶金夹具、吊装带等系列起重索具
一、轻小型起重设备,如:千斤顶、气动葫芦、电动葫芦、平衡葫芦(又名平衡吊)、卷扬机等。
国际 上主要的著名厂家有:芬兰—科尼、德国—德马格,速卫、日本—KITO鬼头,东洋等
芬兰-科尼起重机集团是一家行业领先的起重设备制造商,德国—德马格作为起重机行业的先驱,在该领域也都有很强的实力。速卫是一家专业的电动葫芦制造厂家,其SWF系列钢丝绳电动葫芦拥有很强的技术优势。台湾(DK)黑熊、日本(KITO)鬼头、日本(TOYO)东洋在环链电动葫芦领域都是佼佼者。
国内 在领域整体较为落后,但也不乏一些不错的厂家,如江阴凯澄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在钢丝绳电动葫芦领域,拥有良好的口碑。
河南新乡长垣县的起重机行业,在钢丝绳电动葫芦领域,拥有非常高的市场占有率。较为著名的有,卫华集团、河南矿山、新乡矿山等一系列厂家。
二、臂架类型起重机如:固定式回转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等。
国际 上主要的著名厂家有:德国—德马格,利勃海尔、芬兰—科尼、美国—马尼托瓦克和日本—多田野、住友等
芬兰—科尼起重机集团作为一家行业领先的起重设备制造商,向全球多个行业提供一整套先进的起重解决方案。在该领域同样表现出一定的实力。德国—德马格,利勃海尔、美国—马尼托瓦克、日本—多田野、住友在领域都是行业的领导者。特别是在大吨位起重机领域,这些厂家都拥有很强的设计制造实力。
国内 在这方面,近年来也异军突起,在某些领域并展现出很强的实力,比较著名的厂家有:徐工机械、中联重科、浦沅、三一重工等厂家。
三、桥式类型起重机械如:普通单梁起重机、双梁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
国际 上主要的著名厂家有:芬兰—科尼、德国—德马格、法兰泰克等。
芬兰—科尼,作为一家行业领先的起重设备制造商,科尼集团的主要优势主要表现在该领域。在钢铁行业、汽车制造业、废物再生能源工业、一般制造业、采矿业、核电行业、石化行业、制浆及造纸行业、港口、电力行业。。。国民生活的各行各业,科尼集团的桥、门式起重机都拥有良好的口碑、很大的技术优势。德马格(DEMAG)起重机是世界起重机业的先驱,200年前诞生于德国,上世纪50年代进入中国,90年代在中国建立工厂,在该领域同样拥有很强的实力。法兰泰克起重机械是全球领先的起重机及物料搬运产品的专业制造和服务供应商,产品涵盖了环链电动葫芦、钢丝绳电动葫芦、电动开放式卷扬机、单双梁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通用桥式起重机、柔性梁轻型起重机、旋臂吊、防爆葫芦、防爆起重机和手动产品等产品系列,在该领域也表现出很强的实力。
国内 在该领域整体较为落后,标准基本依旧沿用上个世纪的大连起重机厂标准进行设计制造,与欧洲的设计制造水平都有较大的差距。
大连起重机厂和太原重工集团在大吨位 桥、门式起重机 的设计制造方面拥有权威。在港机领域,不得不提上海振华港机不论在技术,还是在市场领域都有上佳的表现。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成为世界知名起重机和大型钢结构制造商,主要生产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散货装、卸船机、斗轮堆取料机、门座起重机、浮吊和工程船舶以及大型钢桥构件等。
同样,在该领域不得不提的是, 河南新乡长垣 的起重机制造行业,在国内起重机市场拥有超过50%的占有率。其中不乏,技术和制造都拥有一定实力的大厂,如卫华集团、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河南省新乡市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中原圣起有限公司、以及防爆领域的佼佼者——河南省黄河防爆起重机有限公司等一系列有实力的起重机制造厂家。
风门较好的厂家有枣庄和顺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卡迪亚特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安达凯电子有限公司、济宁远晟博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华启机械加工厂。
1、枣庄和顺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枣庄和顺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是阻车器,自复式斜井防爆门的优良生产制造厂家,提供全新的矿用远程遥控自动平衡无压风门,内蒙手动气控风门矿用气动风门可选竹制材料与高分子材料,全自动无压风门自动液压风门技术区别与联系等系列产品。
2、山东卡迪亚特实业有限公司
山东卡迪亚特实业有限公司是重汽发动机,德国曼发动机,潍柴发动机的优良生产制造厂家,提供全新的陕汽德龙F3000驾驶室、车门壳、车门内饰板,解放龙威高配驾驶室,德龙F3000液化天然气水泥搅拌车驾驶室德龙平顶驾驶室篓总成、风门等系列产品。
3、深圳市安达凯电子有限公司
安达凯电子是一家专业从事智慧医院、小区社区的智能系统开发和工程应用,主要包括云对讲、医护对讲、医用门、手术室门、风门等智能产品开发、生产、销售的高科技企业,为客户提供智能化医院、小区、社区等方面的全面应用解决方案。
4、济宁远晟博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济宁远晟博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是矿用门,液压支架配件立柱千斤顶,防爆气动葫芦的优良生产制造厂家,提供全新优良的综采液压支架立柱千斤顶,防爆气动葫芦,气动葫芦电动葫芦手拉葫芦性能对比、风门等系列产品。
5、济宁市任城区华启机械加工厂
济宁市任城区华启机械加工厂是环氧地坪打磨机,西门子铣刨机,路面抛光机的优良生产制造厂家,竭诚为您提供全新优良的地面翻新沥青洒布车、沥青路面洒布车,双喇叭口电机接线盒、70*70防爆电机接线盒,皮带运输机跑偏装置、两极跑偏限位开关、风门等系列产品。
生产资质也是必不可少的。
其次,各个地方要求不同,一般有原始记录、监检证、合格证合同复印件等,其他就是自己认为需要存档的东西。
5吨的电动葫芦是属于特种设备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扩展资料: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四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制造、改造单位;
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前款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二)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三)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动葫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丝绳电动葫芦(以下简称电动葫芦)的主要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和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电动葫芦,其机构工作级别应符合GB/T 3811 的规定。特殊用途的电动
葫芦,以及电压不符合3.1.1 规定、额定频率为60Hz 的电动葫芦亦可参照采用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
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19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99—1988 优质碳素结构钢 技术条件
GB/T 700—1988 碳素结构钢
GB/T 1239.2—1989 冷卷圆柱螺旋压缩弹簧 技术条件
GB/T 1348—1988 球墨铸铁件
GB/T 3077—1988 合金结构钢 技术条件
GB/T 3811—1983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 4942.1—1985 电机 外壳防护分级
GB/T 4942.2—19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T 8918—1996 钢丝绳
GB/T 9439—1988 灰铸铁件
GB 10051.2—1988 起重吊钩 直柄吊钩技术条件
GB/T 10095—1988 渐开线圆柱齿轮 精度
GB/T 13306—1991 标牌
GB/T 13384—19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 9008.1—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型式和基本参数
JB/T 9008.3—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用锥形转子电动机
JB/T 9008.4—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试验方法
JB/T 9008.5—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主电路限位器
JB/T 9008.6—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电气控制设备验收技术条件
国家机械工业局 1999-06-28 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钢 丝 绳 电 动 葫 芦
技 术 条 件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 wire rope hoists
JB/T 9008.2-1999
代替ZB J80 013.2—89
2000-01-01 实施
JB/T 9008.2-1999
2
3 技术要求
3. 1 基本要求
3. 1. 1 电动葫芦主电路的额定电压为三相交流380V,额定频率为50Hz,工作环境温度为(–25~+40)℃。
3 . 1. 2 电动葫芦的电动机(风扇罩除外)、电器装置和按钮开关等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T 4942.1
和GB/T 4942.2中IP54 的规定。
3. 1. 3 对于用来吊运熔化金属、易碎、危险及贵重物品的电动葫芦,起升机构工作级别应适当提高,
并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 1. 4 采用单层缠绕钢丝绳的电动葫芦须设置导绳器,其性能要求应是:当吊钩下降、钢丝绳上没有
其他外作用力时,钢丝绳仍能自由地从导绳器的出绳口中排出来;当起升、下降额定载荷,钢丝绳对
卷筒轴线垂直面的偏角为±3°时,能正常工作。
3. 1. 5 电动葫芦常温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5MΩ。
3. 1. 6 接地连接电阻值不大于0.1Ω。
3. 2 使用性能
3. 2. 1 电动葫芦型式和基本参数应符合JB/T 9008.1的规定。
3. 2. 2 起升和运行电动机的性能参数和技术要求应符合JB/T 9008.3的规定。
3 . 2. 3 控制箱、按钮装置(手电门)和限位器的使用性能和技术要求应符合JB/T 9008.6 的规定,主
电路限位器应符合JB/T 9008.5的规定。
3. 2. 4 起升速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5%(慢速不考核)。
3. 2. 5 运行速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15%。
3. 2. 6 起升高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5%。
3 . 2. 7 起升机构做静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后进行目测检查,各受力
件应无裂纹、永久变形和油漆剥落,各连接处应无松动现象。
3. 2. 8 起升机构做动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2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过程中应工作正常,制
动可靠。试验后进行目测检查,其要求同3.2.7的规定。
3. 2. 9 运行小车做静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后其检查要求同3.2.7;在
额定载荷下做1/200的爬坡试验时,要求运行过程中无异常现象。
3. 2. 10 在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 为负载下1min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3. 2. 11 在额定载荷和电动机端电压为85%额定电压的条件下,电动机和制动器的工作应无异常现象;
且电动机必须具有剩余磁拉力。
3. 3 安全和卫生
3. 3. 1 限位器除工作可靠外,还必须具有错相保护的功能。
3. 2. 2 噪声:
a) 起升机构在额定载荷下工作时,噪声不得超过85dB(A);
b) 运行机构在空载下运转时,噪声不得超过80dB(A)。
3. 3. 3 温度监控:热控元件的动作温度为160℃±10℃或170℃±10℃。
3. 3. 4 当带有第二制动器时,其功能应满足如下要求:正常情况时不起作用;当第一制动器失灵时,
它能可靠地支持住载荷。
JB/T 9008.2-1999
3
3. 3. 5 当带有超载限制器时,其功能应满足如下要求。
3. 3. 5. 1 机械式超载限制器:
a) 综合误差不大于8%;
b) 动作载荷不大于1.15倍的额定载荷;
c) 当达到动作载荷时能自动地切断起升电力回路。
3. 3. 5. 2 电子式超载限制器:
a) 综合误差不大于5%;
b) 带延时的动作载荷不大于1.1倍的额定载荷;不带延时的动作载荷为1.25 倍额定载荷;
c) 当达到动作载荷时能自动地切断起升电力回路。
3. 4 寿命
3. 4. 1 寿命
a) 起升机构(固定式电动葫芦)在按机构工作级别为M4 的额定载荷作用下,做循环升降运转。
起升速度若为单速时,试验运转时间应不少于800h;起升速度若为双速时(双绕组、双电动机组),
其快速运转时间不少于800h,其慢速运转时间不少于400h。试验后,所有磨损件仍能继续使用(钢丝
绳除外)。
b) 起升机构中的电动机和减速器在组合的条件下,应能承受100 万次的空载冲击试验。运行电动
机采用惯性轮的方法,应能承受20 万次的冲击试验。冲击试验时,应利用电动葫芦自配的电器装置,
试验过程中可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维护,但不得更换任何零、部件。运行电动机制动片经20 万次
试验后的磨损量应不大于1.5mm。
3. 4. 2 电动机定子绕组的温升应符合JB/T 9008.3中的规定。
3. 5 其他(零部件)要求
3. 5. 1 起重吊钩应符合GB/T 10051.2的规定。
3. 5. 2 应优先采用线接触式钢丝绳,其结构型式应符合GB/T 8918中的绳18×7 和绳6×37;其钢丝
绳的公称抗拉强度不低于1570Mpa。
3 . 5. 3 起升机构的减速器(慢速驱动装置的减速器除外)中杂物在试验后检查其重量Q(mg),不得
超过式(1)计算的重量:
Q=G×2.5 ……………………………………………(1)
式中:G——减速器重量,kg;
2.5——系数,mg/kg。
3. 5. 4 减速器不得有渗油现象。
3. 6 材料
3 . 6. 1 制造卷筒、卷筒外壳、小车墙板以及其他重要受力件的钢板和型材,当工作环境温度为(–20
~+40)℃时,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700 中的Q235A 或Q235B,当工作环境温度为(–21~–25)℃时,
性能不低于Q235B,且低温冲击功(AK)不得小于27J;用热轧或冷拔钢管作为卷筒毛坯时,其材料
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的10 钢。
3 . 6. 2 起升机构的齿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3077 中的20CrMnTi 或40MnB;运行机构的齿
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的45钢。
JB/T 9008.2-1999
4
3. 6. 3 减速器箱体、箱盖和滑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9439中的HT200。
3. 6. 4 导绳螺母、铸造车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1438中的QT500–7。
3. 6. 5 锻造车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45 钢。
3. 6. 6 起升机构减速器的齿轮精度应不低于GB/T 10095中的8–8–7 级;开式齿轮应不低于9 级。
3. 6. 7 制动器的压缩弹簧应符合GB/T 1239.2的规定,其精度等级为2 级。
3. 7 涂装和外观
电动葫芦在出厂前必须先涂底漆,后涂面漆(至少2 遍)。干燥后每层漆膜厚度不小于25μm,
漆膜层总厚度不小于75μm。涂漆应均匀、光亮,色泽一致,不得有漏漆。不涂漆(或镀)的外露加
工面应采取防锈措施。涂层的漆膜附着力采用划格法(刀口间距为2mm)检查,切口交叉处涂层允许
有少许薄片剥落,其剥落面积应不大于5%。
4 检验规则
电动葫芦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寿命检验。其试验方法应符合JB/T 9008.4的规定,并以
机构工作级别为M4作为试验标准条件。各检验项目分别规定如下:
4. 1 出厂检验
每台电动葫芦必须做到各项检查试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厂产品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
4. 1. 1 一般性检查
每台电动葫芦在试验前应根据订货合同或生产计划的要求检查下列内容:
a) 结构形式;
b) 规格型号;
c) 电源;
d) 温度监控(仅检查导通情况);
e) 绝缘;
f) 接地;
g) 钢丝绳绳端的固定和缠绕正确性;
h) 减速器油位,以及是否渗油;
i) 吊钩是否转动灵活;
j) 外观的涂装质量和各种标志等。
4. 1. 2 空载试验:
a) 记录每相电压、电流;
b) 限位器的作用和错相保护功能;
c) 导绳器的装配质量;
d) 目测电动机轴的轴向移动量;
e) 电动运行小车的空载噪声。
4. 1. 3 额定载荷试验:
a) 降压试验(剩余磁拉力在型式试验中测定);
b) 测定制动下滑量;
JB/T 9008.2-1999
5
注:当有第二制动器时还应检查其功能。
c) 测定起升速度;
d) 测定起升机构噪声;
e) 记录电流、电压和功率(在型式检验中做)。
4. 1. 4 动载试验
按3.2.8 的要求进行试验。
4. 1. 5 当带有超载限制器时,应按3.3.5的要求检查其功能。
4. 2 型式检验
凡属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必须对每一基型至少抽一台电动葫芦和该基型用的两台电动机进行一次型式
检验;
注:经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的型式检验,有结论证明,在一年内可以免检。
d) 产品长期停产(指一年以上)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和使用单位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型式检验除应包括全部出厂检验项目(动载试验另有要求)外,还应做下列各项检验(必要时可
根据用户要求增加项目)。
注:对带有电动小车的电动葫芦,在上述a)、b)项情况下进行动载试验时,还应对小车进行不少于10min 的往返
运行试验。
4. 2. 1 一般性检查:
a) 测量外形尺寸;
b) 各部分装配的正确性;
c) 起升高度。
4. 2. 2 运行速度的测定和爬坡试验。
4. 2. 3 起升和运行电动机试验。
4. 2. 4 在降压条件下测电动机的剩余磁拉力。
4. 2. 5 测量电动机温升,并检查其温度监控的动作温度。
注:在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应测量起升电动机在各种不同机构工作级别条件下以及运行电动机在各种不同负
载持续率时的温升。
4. 2. 6 测量起升电动机的起动和制动时间。
4. 2. 7 控制箱、按钮装置和限位器的检查。
4. 2. 8 防护等级的检查。
4. 2. 9 涂装和外观、漆膜厚度及其附着力的检查。
4. 2. 10 主要零件:
a) 钢丝绳检查;
JB/T 9008.2-1999
6
注:有制造厂合格证时可免验。
b) 起重吊钩检查;
c) 起升减速器齿轮副制造精度检查。
4. 2. 11 起升减速器内杂物检查。
4. 2. 12 静载试验按3.2.7 的要求进行。
4. 2. 13 动载试验按3.2.8 规定的试验载荷和M4级的工作循环方式,试验至少应进行1h。
4. 3 寿命试验
凡属型式检验中a)、b)、d)项之一者必须进行寿命试验。正常批量生产时,每种基型至少每三年
抽出一台电动葫芦做寿命试验;再抽一台起升电动机与减速器的组合,以及一台运行电动机分别做冲
击试验。在寿命试验中应对超载限制器的功能和质量进行检验。
5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5. 1 每台电动葫芦应在明显的位置上装设标牌,其要求应符合GB/T 13306 的规定。标牌上一般应标
明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厂名;
b) 产品名称;
c) 商标;
d) 产品型号;
e) 出厂日期;
f) 出厂编号;
g) 起重量;
h) 起升高度;
i) 起升速度;
j) 机构工作级别;
k) 运行速度;
l) 其他。
5. 2 在吊钩装置上应有下列标志:
a) 起重量;
b) 机构工作级别;
c) 制造厂名或商标;
d) 其他。
5. 3 包装发货的每台电动葫芦应具备下列文件:
a) 产品使用说明书;
b) 产品合格证书;
c) 备件目录(可编制在使用说明书中);
d) 装箱单;
e) 其他。
JB/T 9008.2-1999
7
5. 4 电动葫芦的包装应符合GB/T 13384的规定。
5. 5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 191的规定。
6 保证期
制造厂应保证所供应的电动葫芦在用户妥善保管和合理安装、正确使用条件下,自使用日算起12
个月内,但不超过自发货日算起18 个月内能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