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火车可以带扳手,锤子吗?
坐火车不可以带扳手、锤子。扳手、锤子是会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钝器,因此不能携带。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中规定:
请勿携带以下器具:
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刀等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钝器;警棍、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电击枪、射钉枪、防卫器、弓、弩等其他器具。
1、扳子能带上火车。
2、扳手和管钳是建筑工程使用的工具,工人们干活时要随身携带,只要扳手和管钳不是大型的是可以携带上火车的,因为扳手和管钳不是铁路管理部门不规定的旅客乘车不能携带的危险品和管制性物品,进站安检时,安检员会放行的,并可以带上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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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列行李物品不得带入车内: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规格或重量超过本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物品。
下列行李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5.规格或重量超过本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物品。
为方便旅客的旅行生活,限量携带下列物品:
1.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
旅客违章携带行李物品按下列规定处理:
1.在发站禁止进站上车。
2.在车内或下车站,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应补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动物,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
3.发现危险品或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补收乘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物品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4.如旅客超重、超大的物品价值低于运费时,可按物品价值的50%核收运费。
5.补收运费时,不得超过本次列车的始发和终点站。
车站开展携带品搬运、暂存服务业务时,可核收搬运、暂存费。
但是只能够办理托运。
下列行李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5.规格或重量超过本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物品。
为方便旅客的旅行生活,限量携带下列物品:
1.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
旅客违章携带行李物品按下列规定处理:
1.在发站禁止进站上车。
2.在车内或下车站,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应补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动物,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
3.发现危险品或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补收乘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物品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4.如旅客超重、超大的物品价值低于运费时,可按物品价值的50%核收运费。
5.补收运费时,不得超过本次列车的始发和终点站。
车站开展携带品搬运、暂存服务业务时,可核收搬运、暂存费。
可以携带。
螺丝刀,斜口钳,扳手类工具都属于一般的金属物品和工具,不属于易燃易爆品和管制危险物品,不属于毒品和限制携带物品,放在箱子里,可随身携带通过安检。
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铁路局、公安部联合发布铁路《禁止携带物品目录》公告,进一步明确并规范了禁止携带物品的种类、范围及名称,以切实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铁路总局关于禁止携带物品规定如下: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5)规格或重量超过规定的物品。
(6)除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钝器射钉枪、防卫器、弓、弩等其他器具,都禁止携带进站上车。
扩展资料:
常见限量携带的物品标准
1、旅客可携带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20毫升
2、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不得超过120毫升
3、安全火柴限带2小盒
4、普通打火机只能带2个。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禁止携带物品目录
一、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如雷管、炸药、鞭炮、汽油、煤油、电石、液化气体等易爆、易燃、自燃物品和杀伤性剧毒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以及损坏或污染车辆、妨碍公共卫生(如:鸡、鸭、鹅、狗、猪、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规格或重量超过旅客免费携带品规定的物品。
二、为方便旅客的旅行生活,在保证安全和卫生的条件下限量携带下列物品:
1、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