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测量吸水性物质的体积?
测量吸水性物体的体积
比如要测吸水性海绵的体积
1 准备2个有刻度的量杯,和一块适当大小的海绵,足够的水
2 将海绵放入量杯中,用一个量杯加水至将海绵完全浸泡
3 记下有海绵的量杯中的体积;记下所加入水的体积
4 用3中的前者体积减去后者体积就是海绵的体积
当然海绵只是吸水性物体的代表,也可以换做别的类似物体。
基本原理是 :密度=质量/体积
1 测质量。这个就不用多说了,用天平
2 测体积。由于是易溶于水的物体,那么有多种方法去测它的体积:
(1)排沙法。类似于排水法,只不过是用沙来代替水。先把适量的沙倒入量筒,摇平,记录体积V1;然后把物体埋入沙中摇平,记录体积V2,则被测物体的体积V=V2-V1.
(2)排面粉法。方法同上。
(3)涂油法。由于油难溶于水,故在物体表面涂上油(比如黄油),再用排水法测其体积。
第二步,把不规则的物体放入装有水的量杯中,等待不规则物体完全浸没在水中时再次记录量杯水的体积。
第三步,把前后两次测量记录的水的体积相减得到的差值即为不规则物体的体积。
1.
量筒
中倒入适量的细沙,将细沙摇实,表面平整时读出细沙的体积V1
2.将
软木塞
放入量筒细沙中,用细沙将木塞完全掩埋,将细沙摇实,表面平整时读出细沙和木塞的总体积V2
则木塞的体积V=V2-V1
这和先倒水再放固体的方法不同,因为这个固体是吸水的,自己想一想为什么不同
2、记录测量后量筒中水和吸水物体的总体积V2
3、记录取出吸水物体后量筒中水的体积V3
4、计算吸水物体体积为(v2-v3)+(v1-v3)
V3-V1则为吸水体积。
【2】将吸水体积设为V4,吸水质量设为M4,则M4=M2-M1=9g,由水的密度得V4=9ml,则木塞实际体积=V2-V1+V4(因为V4的水被吸了,所以V2少测了木塞V4的体积)=39ml,木塞密度=6g/39ml≈0.15g/cm^(3)
【3】用细沙代替水(貌似没有木头能吸沙的……)
1、在两桶内放入适量水(可以没过石块),记下量筒内水的体积V1。
2、将是砖块放入烧杯中湿润后在放入量筒内,记下此时量筒内水的体积V2。
3、V2-V1得出石块体积
二、测石蜡应该用铁丝扎住石蜡,再插入水中,测排水体积
三、测糖块的体积:(由于糖块溶于水,所以要将糖块放入一定浓度的糖水中测量可以减小误差),所以量筒内应放入适量的砂糖以后再用上述步骤测量。 形状不规则的固体体积的测量可分以下几种情况来测量:
(1)排水法:形状不规则而且密度大于水不溶于水的固体的体积测量常用此法。
① 在量筒中注入一定体积(V1)的水(多少以能使固体浸没水中为标准),以免固体放入后不能全部浸没或放入后液体超出量程而溢出筒外;② 用不易吸水的细线系住固体并使其全部浸没在水中,读出此时水面所对刻度为V2;③ 该固体体积为。
(2)压入法和沉坠法:形状不规则,不溶于水而在水中又不能下沉的固体适用。压入法是指物体漂在水面上时,可使用一细长钢针(或其他细长物体)将它压入到全部浸没,即可测出物体体积;沉坠法是指不能在水中下沉的物体,可在其下面悬垂一密度大的物体(例如铁块),如下图所示,分别读出铁块浸没时水面所指刻度值V1和物体与铁块一起浸没到水中的刻度V2,则物体体积为。
(3)饱和法:可用于测能溶于水的固体体积(如食盐),可先在烧杯内放入一定体积的水,然后添加食盐,直到食盐不再溶解,把配制好的饱和食盐水溶液倒入量筒中,记下所指刻度V1,再把需测食盐放入量筒中,(此时食盐已不能继续溶解),记下此时液面所指刻度V2,则该食盐的体积为
(4)溢杯法:形状不规则的物体,其体积过大或无法浸入现有的量筒中时,可将物体浸入到盛满水的较大容器中,同时用其他容器承接溢出的水,然后用量筒量溢出水的体积,就是该物体的体积,若用量筒一次不能盛取溢出的水量,可分多次量取,然后求和即可;也可慢慢将物体浸入,而多次用量筒承接和读取数据,再求和也可得到该物体的体积。
注意:具体测量中,要结合实际情况,既要考虑到方法简单,又要考虑到减小误差。
测糖块的体积:由于糖块溶于水,所以要将糖块放入一定浓度的糖水中测量可以减小误差,所以量筒内应放入适量的砂糖以后再用上述步骤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