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子被天降物块砸中身亡一事中,坠落物系装饰瓷砖,这是怎么回事?
走在路上最怕的就是飞来横祸,江西有一女子就被天上掉下来的物体砸中,不幸身亡了,实在让人惋惜。
事发当时,这位女子和同伴正在人行道上行走,突然间天上掉下来了不明物体,女子刚好被砸中,最后便倒地不起,市民看到这个情况,吓了一跳,立刻报了警,等到警方和120赶到现场,立刻把女子送到医院进行抢救,非常不幸的是女子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当时大家还以为是水泥块脱落砸中了杆,女子最后经过警方的一系列调查之后,发现并不是水泥,是属于旧楼墙表外面的一种装饰瓷板,就是的,这栋楼是属于老楼,掉下来的这个东西仅仅只是用来装饰作用的,谁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从高处掉落,造成了女子的伤亡。
女子走到路上,恰巧就被这个掉下来的东西砸中了头部,头部本就是特别重要的,何况是这么高的东西砸了下来,当场身亡。网上流露出来的视频可以看到,在这条路上有很多行人都在这里经过,恰巧天上掉下来的这个装饰瓷板就砸在了女子头上,就那么一瞬间女子便倒在了地上,再也没有起来。
路上行人这么多,而掉下来的东西危害又如此大,实在是太可怕了,女子被这个瓷板块砸到之后,砖块直接一分为二,可想而知当时的冲击力是有多大。
到底是因为房屋的质量问题,还是人为或者又是其他原因,都应该调查清楚,毕竟在人行道经过的行人非常多,这样一个定时炸弹,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降临到某一位行人身上。 这些事情也给一些老楼,旧楼,或者是有危害性的楼一些警示,一定要定期检查维修,防患于未然。
简单来说 ,主要责任在陈某,物业是次要责任,两者都要赔偿。下面几个案例相信对楼主有所启发。
高空抛物行为往往是一人所为,但谁是肇事者,却是此类案件最普遍、最棘手,也是最易引发争端的问题。抛物者难以找到,受害一方无奈中对楼内众多居民包括物业公司提起诉讼,在我国已不是一两单了。在我国,由于高空抛物多人被起诉这样的案件已有判罚的先例,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有三例。
烟灰缸案
2000年5月10日夜,市民郝某路过学田湾正街65和67号楼下时,一只从天而降的烟灰缸将其当场砸昏。
判决结果:一审法院判决24户居民中的22户共同分担16万余元的赔偿责任。
点评:有嫌疑,一起担责
瓷片案
2007年1月,一名女士抱着女婴经过广州市荔湾区芳村一幢楼下时,一块由高空抛落的瓷片打中毛太太怀中的女婴。事后,受害方以共同危险行为为由,将该幢楼18户人家告上法院,索赔5万多元。
判决结果:法院认为,扔瓷片行为不是18户人共同的,因此不算实施共同侵害,应属于普通侵权,应找到具体侵权者由其赔偿。但由于证据不足、找不到扔瓷片的人,故法院不支持原告方的诉讼请求。
点评:法院不支持索赔
玻璃案
2006年5月31日晚,深圳向南小学学生小宇经过一幢名叫“好来居”的高层居民楼时,被楼上掉下的一块方形玻璃砸死。小宇的父母遂将好来居二层以上73家住户及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70多万元。
判决结果:一审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证明73家居民有过错行为,但物业公司有管理疏忽行为,因此判决物业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73家居民不承担赔偿责任。
点评:谁没管好,谁担责
江西女子被空降水泥砸中,也因为这样一个突发情况,失去了宝贵生命。通过女子遭遇,再次让我们看到了,高空抛物可怕性。这种情况之所以屡禁不止,一方面原因在于,建筑物质量和气候原因影响,另一方面也在于人为故意和非故意行为。
高空抛物非常可怕,即便是一颗螺丝钉,从十多层高楼掉下,也会对路人带来严重伤害。曾经也有很多人,因为高空抛物受伤、入刑。为了应对高空抛物,还专门出台相关法律,用于惩戒高空抛物行为。
尽管我们知晓高空抛物危害,也明白高空抛物可怕,但在现实生活中,依然难以杜绝高空抛物,只因为下面两个原因存在。
一、自然原因,引发高空抛物高空抛物可能是建筑物,也可能是放置于屋檐上物品。众多物品放置于高空,受到强风作用,就可能从高处坠落,从而砸到路过行人、车辆。建筑物外墙、保温层,时间久了以后,或者施工质量存在问题,就可能引发高空坠物情况发生。
自然原因产生高空抛物行为,生活中难以避免,即便如此物品所有人员,也会因为高空坠物砸人,而承担相应责任。
二、人为原因,出现高空抛物除了自然原因坠落物品外,还有一种情况,也会出现高空抛物,这便是人为原因。人为原因较为复杂,有人道德败坏,缺乏安全意识,故意向楼下抛扔物品。也有小孩缺乏监护,趁着家长不备,将家中物品从高处抛下。还有一种情况,便是楼上住户施工,于施工过程中,掉落下了物品。
高空坠物防不胜防,我们走路时候,应该留心高处,看到有摇摇欲坠物品时候,应该尽可能远离。居家环境还应该随时观察,发现高空坠物隐患,需要及时排查处理。
如果因为自己高空抛物导致他人致死,那么需要追究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的。7月15日的上午,赣州的一个女子一次被高空坠落的东西砸中,最后导致不治身亡。而现场堆放了许多建筑垃圾,那团血迹其实特别的醒目。根据当时的居民介绍被砸的人其实是一个来送货的女子,而且小区的居民也反映这个女子正在送货的过程中卸货,但是不幸被高空抛下来的东西所砸中。在流了一地血的同时,这个女子最后抢救无效然后不幸身亡。
社会影响而警方现在也已经立案调查,要知道高空抛物的时候,杀伤力真的非常的大。就好比4厘米的铁钉,如果从18楼抛下来,那么会插入颅骨。一个空易拉罐,如果从25楼抛下来就会造成人员死亡。而一个巴掌大的西瓜在从25楼飞下来的时候击中了头部也会要人命,所以也可以看到这不仅仅只是一个道德性问题,更多的是会给这个社会带来更大的影响。
规范行为因此无论是哪一种法律都已经将高空抛物列成了一种形式以及民事责任,这种案件在层出不穷的同时,大家也非常的注重这些案件。毕竟头顶的大事关乎到每一个人的生命,有些人仅仅只是在外行走,但是如果要出现这样的事情,其实也是很难解决的。为了自己以及他人的安全,其实每一个人都要对高空抛物这项行为说不,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
警醒自己那么每一个人都能够做最好的自己,共同保护的事件也会逐渐减少,这也可以去共同的维护大家头顶上面的安全。也相信大家已经不再将高空抛物这个问题当做是一个所谓的行为规划以及绿色环保的问题,相反在对这个事件加强力度的同时,也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够警醒自己。
一则“女子被30楼扔下的麻辣烫砸晕,抛物者拒不承认,民警:通过外卖筷子上的DNA锁定了他”的消息在网上广为流传,引发了广大网友的强烈关注。众人对肇事者高空抛物的危险行为表示了谴责,同时也对被砸女子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所幸没有造成生命危险,让我们简单的回顾一下事情发生的全过程吧。
江苏苏州,王女士在小区里散步时,被一碗从天而降的麻辣烫当场砸晕,几分钟后才醒来。王女士说:有点懵,(麻辣烫)砸到了头上,还溅到了裤子上。醒来后,王女士发现自己的头发和衣服上都是麻辣味汤汁,身旁的地上还有摔裂的塑料盒,里面还有没吃完的食物和汤。外包装来看,是一家连锁门店的麻辣烫。
民警根据外卖包装袋上的信息,找到30楼住户孙某,孙某表示,当天晚上自己并没有做出高空抛物的行为,而是将麻辣烫等垃圾放在了门口。然而,孙某在回答问题时神情紧张,对麻辣烫汤底的回答也是支支吾吾,这加深了民警对他的怀疑。
后来,民警通过提取麻辣烫筷子上的DNA,确定了就是孙某扔的。在证据面前,孙某终于承认他把外卖垃圾从30楼扔了下去的事实。科技感满满,民警“神”破案,真是太厉害啦!
经法医鉴定,报警人王女士因为被高空坠物砸中,伤情已构成轻微伤。目前,孙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小编提醒,无视他人安全,随意高空抛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祸从天降”的悲剧不该再发生!
王女士的伤情在经过法医的鉴定之后确定为轻微伤,而民警也表示像孙某所扔的一个包含着汤汤水水的外卖垃圾,如果从30楼上面扔下来,所造成的上海和一位80公斤左右的壮汉全力打击头部力量差不多,伤害还是十分严重的。
苏州王女士在小区里散步时,被一碗从天而降的麻辣烫当场砸晕,几分钟后才醒过来。民警通过调取商铺订单信息,排查到30楼住户孙某,但孙某拒不承认是自己扔的。通过提取筷子上的DNA,确定就是孙某扔的。孙某只好承认,自己图方便,随手把外卖盒子从窗口扔了出去。
由于孙女士已构成轻微伤,孙某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高空抛物新闻颇为常见,但这条新闻所包含的要点有所不同:通过DNA锁定高空抛物人员,惩治到位,可谓“快准狠”。
事发当天,在苏州市姑苏区的一个小区内,一名女子正在小区内行走,突然头部遭受重击,女子瞬间晕倒,过了好几分钟才清醒过来。女子缓过神来才发现,自己是被一碗从天而降的麻辣烫给砸晕的。
因为自己是在小区内部道路行走的,既然是被麻辣烫砸中头部,想必是楼上的住户有高空抛物的行为。于是女子便立即进行报警,希望警方进行调查,将相关的肇事者给找出来,毕竟这种行为非常的危险。
由于涉事地点附近没有监控,民警上门走访,发现30楼住户孙某家门口堆了很多没有处理的垃圾。面对民警的询问,孙某矢口否认自己有高空抛物的行为,“真的假的啊?我没有扔,真的没有扔,垃圾是从楼梯带下去的。”
随后民警提取了外卖筷子与孙某口腔的DNA,经过比对完全一致。在证据面前,孙某终于承认。他表示自己在吃完外卖后,为图方便就直接把外卖垃圾从30楼扔了下去,但没想到会砸到路过的王女士。
精准取证、锁定肇事者,是展开一切惩戒的前提。显然,苏州此事件的处置,给了我们诸多启示。在面对德行有亏又“嘴硬”的肇事者时,可以从技术性手段上加以突破。
当然,凡事攻心为上,通过教育引导,劝谕那些有“随手扔”习惯的人收敛、克制,可以有。但某些人的人性是不可捉摸的,有时好话说尽也无济于事,对这类人来说,他们的自觉靠不住,唯有祭出“杀手锏”,令其无法否认、隐身,直至付出沉重代价,才能让其长长记性。
当地警方在接到报警电话之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民警针对现场残留的麻辣烫进行了分析,发现部分食物还有一定的温度,想必是这些是肇事者刚吃完没多少时间,于是围绕着剩余的麻辣烫展开了调查。
因为涉事地点没有监控摄像头,民警便采取上门走访的方式进行调查,在30层所在的位置,民警发现其中一户住户孙某家门口堆放着大量的生活垃圾。面对孙某的狡辩,警方决定通过DNA比对的方式进行确认。在提取了孙某的口腔DNA与现场遗留的外卖筷子上面的DNA比对之后,发现结果完全一致,证据表明孙某就是扔麻辣烫的肇事者。
一个3个月大的小孩子,右脑功能丧失,不是天灾造成的,引起这场事故的原因竟是人祸。姥姥趁着天气好把孩子带出门,刚走到小区一栋高楼的楼下,就被高空落下的苹果打到,家长说当时苹果直接碎掉了,可见力度有多大。
一个刚出生的孩子,她还没有感受到这个世界上的美好,她以后的人生就已经被素质低下的社会渣滓破坏得面目全非了。现在事故的元凶被找出来,说是家里的孩子,事情变得更棘手了,是孩子犯的错误,一个小孩子,根本就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实在是不理解为什么有的人喜欢往窗外扔东西,家里是没有垃圾桶吗?为什么不把垃圾扔在家里的地板上,非要扔到外面呢,难道只是因为垃圾扔在窗外可以省去了自己打扫的时间?我们经常在各大新闻上看到住在高楼的小孩子往窗外丢东西,从用过的纸巾到吃过的食品袋,甚至是啤酒瓶,每当看到这样的新闻,对这些熊孩子的恨意就加深了一层。
养不教父之过,孩子是家长的影子,孩子的一切行为都是收到家长平时的耳濡目染。高空抛物的危害人尽皆知,高空抛物抛的全是垃圾,这是素质多么低下的人才能做得出来的。垃圾扔到窗外,小区垃圾满天飞,居住环境被污染了,小区打扫的叔叔阿姨佝偻着背在草坪里翻来翻去,或者是物业服务做不到完全处理这些垃圾,对小区其他业主的生活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更严重的就是这种高空抛物伤到别人的,实在是让人恨得牙根痒痒。
2、原则肯定是:谁扔的由谁承担责任的。如果是未成年人,则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承担赔偿责任。
3、主要法律是:侵权责任法。
4、可以先报警,得到警察的调查,并固定相关证据,以便日后找说法及要求得到赔偿。不然,过久 了,证据没了,到时你可说不清。
5、无法确认哪层的人扔的,则整栋楼层的人,均需要配合调查,无法自认清白的,则一起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