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陶瓷有哪些要求?
出口陶瓷的要求如下:
第一条 为了提高出口陶瓷质量,创名牌产品,促进生产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出口陶瓷包括:日用陶瓷、艺术陈设陶瓷、建筑卫生陶瓷及其它用瓷。 一切出口陶瓷都必须经过检验,符合贸易合同和出口标准规定的方准出口。
第三条 出口生产厂必须严格按照贸易合同和出口标准进行生产和检验,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陶瓷不准出厂。 对每批产品必须设有专职人员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包装要符合标准,产地、品名、等级、商标、生产期、批号等标记和批次要清楚,并按季将检验合格单、质量分析按隶属关系(下同)报送生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下同)商检局。
第四条 出口经营部门要将出口陶瓷的收购或代理出口计划(包括生产厂名、品名、数量、规格等),送生产主管部门和商检局。 收购或代理出口时必须严格按贸易合同和出口标准,凭检验合格单验收进货、付款,不合格的不准收购和出口。 出口批次要清楚。发生质量问题和国外提出索赔时,要及时、准确地向生产主管部门和商检局通报情况,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共同研究改进措施。
第五条 生产、经营部门要保证出口陶瓷包装、运输、仓储的质量,各环节要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以保证出口陶瓷质量符合要求。
第六条 商检局对出口生产厂进行登记,实施检验和监督管理。 轻工业部、国家建材局的各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经过商检局认可,对出口陶瓷进行检验。
第七条 生产主管部门和商检局共同对出口陶瓷生产的工厂进行考核,并请出口经营部门参加。 考核的主要内容:生产工艺设备、产品质量、质量管理制度及检验仪器、检验人员素质等。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经考核具备生产出口陶瓷条件,产品质量符合出口要求的工厂,由国家商检局和轻工部或国家建材局发给出口陶瓷质量许可证,方准生产出口陶瓷,经营部门方准收购出口。 对发证的工厂一般二年复查一次或不定期抽查,达不到要求时吊销质量许可证。
第八条 商检局对列入实施法定检验商品种类表内的陶瓷实行分类检验管理,并根据质量等变化情况随时调整管理类别。 对认可的工厂和检验员,商检局会同生产主管部门考核,并发给证件。 甲类:工厂质量保证体系比较完善,产品质量稳定,国外反映较好的产品,商检局在半年内或连续检验五十批产品,批次合格率100%,采取认证的办法,凭商检局认可的工厂检验员手签合格单和检验原始记录审核换证放行。 商检局不定期抽验,抽验批数不少于10%。 乙类:工厂有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一般稳定,国外无不良反映的产品,商检局在半年内或连续检验五十批产品,批次合格率95%,采取抽验办法,商检局抽验批数不少于50%,其余凭商检局认可的工厂检验员手签合格单和检验原始记录审核换证放行。 丙类:工厂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产品质量不够稳定,国外有反映,质量易出问题的产品,商检局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七天)逐批检验合格后签证放行。
第九条 凡出口经营部门跨省收购的出口陶瓷,必须由当地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发给检验合格检定单,口岸商检局凭此检验合格检定单查验放行。
第十条 商检局对未列入实施法定检验商品种类表的陶瓷要按季度或半年一次对出口生产厂的产品质量、质量管理及检验和经营部门的进货验收、出口装船等,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会同生产、经营主管部门联合检查。 监督检查要做详细记录和情况通报。
第十一条 未列入实施法定检验商品种类表内的出口陶瓷生产厂,由商检局认可的工厂检验员将手签合格单和出口质量分析每季度按时报送商检局。 出口经营部门凭商检局认可的工厂检验员手签合格单进货验收、付款。
第十二条 对饮食用陶瓷器铅、镉等有害物质溶出量,经商检局检验符合贸易合同和标准规定的实施"安全标志"。
第十三条 对一贯重视出口陶瓷质量,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对外经济贸易部、 轻工业部、 国家建材局、国家商检局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阿里国际站出口陶瓷需要商家备货和报验 报验要经中国进出口检验机构检验获得证书,落实信用证或者确保对方能够付款,出口前要出口申报,审核单证,查验货物,办理征税,清关放行。
请严格按照货物清单总金额申报,严禁私自更改申报金额,使用国际站商家同法人个体户的市场采购号作为供货商号进行组货清单的申报。
陶瓷是陶器与瓷器的统称,同时也是我国的一种工艺美术品,远在新石器时代,我国已有风格粗犷、朴实的彩陶和黑陶。陶与瓷的质地不同,性质各异。陶,是以粘性较高、可塑性较强的粘土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不透明、有细微气孔和微弱的吸水性,击之声浊。
瓷是以粘土、长石和石英制成,半透明,不吸水、抗腐蚀,胎质坚硬紧密,叩之声脆。我国传统的陶瓷工艺美术品,质高形美,具有高度的艺术价值,闻名于世界。
定义
陶瓷英文Ceramics;陶瓷拼音Táocí;陶瓷是陶器与瓷器的统称。传统陶瓷又称普通陶瓷,是以粘土等天然硅酸盐为主要原料烧成的制品,现代陶瓷又称新型陶瓷、精细陶瓷或特种陶瓷。常用非硅酸盐类化工原料或人工合成原料。
如氧化物(氧化铝、氧化锆、氧化钛等)和非氧化物(氮化硅、碳化硼等)制造。陶瓷具有优异的绝缘、耐腐蚀、耐高温、硬度高、密度低、耐辐射等诸多优点,已在国民经济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传统陶瓷制品包括日用陶瓷、建筑卫生陶瓷、工业美术陶瓷、化工陶瓷、电气陶瓷等。
种类繁多,性能各异。随着高新技术工业的兴起,各种新型特种陶瓷也获得较大发展,陶瓷已日趋成为卓越的结构材料和功能材料。它们具有比传统陶瓷更高的耐温性能,力学性能,特殊的电性能和优异的耐化学性能。
近年来,饶平县按照“专业协作,品牌效应,企业联合,龙头带动,出口导向”的思路,坚持远近结合、园区主导、点面互动、梯度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陶瓷生产规模日益壮大。全县日用陶瓷产品已从传统的碗、盘、杯、碟、汤匙五大类发展到通花艺术瓷、西洋美术瓷等十大类2000多个花色品种。目前,全县有陶瓷生产企业286家,其中规模以上陶瓷企业52家,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亿元,从业人员6万多人,日用陶瓷产量、产值、销售均居全省第一,是广东省乃至中国南方最大的日用陶瓷生产出口基地和世界最大的杯、碟供应中心。全县逾八成的陶瓷产品销往中东、欧美、日本、东南亚和非洲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占据了中东地区七成以上的日用陶瓷产品市场。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授予“中国日用陶瓷出口之乡”荣誉称号。
-----------------转自中国陶瓷餐具网
几年来,景德镇借助荣膺“世界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的契机,加入全球创意城市网络,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已成为联合国海陆丝绸之路城市联盟首批创始成员,与法国利摩日、英国斯托克等国外20多个产瓷城市建立了友好关系。尤其是近两年来,景德镇先后在荷兰、澳大利亚举办了“‘故宫瓷器——皇帝御用’暨景德镇御窑陶瓷特展”、江西景德镇陶瓷文化艺术展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了陶瓷文化“走出去”的重要作用,凸显了瓷都的品牌价值。
同时,景德镇市还以陶瓷工业园为主平台,不断推动陶瓷产业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带动不少陶瓷企业在国外设立了分公司或专卖店,夯实了向海外市场拓展的力量。
此外,景德镇还十分注重借助电商模式改造陶瓷产业,以打造“网上瓷都”为目标,依据线下瓷都资源优势,推出了扶持电商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及配套金融扶持政策,让更多的景德镇陶瓷通过互联网便捷地走向世界
商品编码6914100000
商品名称其他瓷制品
税率信息
计量单位千克
进口优惠税率24.5%
出口税率0.0%
增值税率17.0%
暂定税率/
进口普通税率100.0%
出口退税税率9.0%
消费税率0.0%
申报要素
0材质(瓷制、陶制)
1用途
监管条件
检验检疫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