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收藏古瓷片违法吗?
古瓷片的收藏应该不违法。各地古玩市场都有交流古瓷片的,自己也可以捡拾古瓷片。但不能买卖或盗挖己被保护古遗址的瓷片。瓷片是学习古瓷器最好的标本,对瓷器的制作烧造工艺,胎和釉更加直观的了解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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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用地面积约47.7亩,地下1层、地上3层,设中央大厅、展陈、临展、公共服务、教育等功能分区博物馆的整体建筑构思提取隋唐建筑的剖面轮廓特征,远看就如同一座唐代宫殿群的天际线,彰显了洛阳特色的盛唐风韵和文化象征;室内通过结构空间一体化的混凝土拱券形成了丰富的层次,暗示了“运河桥”的母题;在建筑材料和建造技术方面,通过唐三彩碎瓷片饰面,彰显了洛阳特色的盛唐风韵和文化象征;屋面与墙体融合在一起,辅以青砖、清水混凝土等元素,使博物馆更具艺术氛围和洛阳特色。博物馆以《国运泱泱——隋唐大运河文化展》作为基本陈列,以贯穿大运河历史的时间脉络为线索,将总体内容划分为四大部分:即“形胜天下,运河中心”、“千年运河,万物通济”、“东都盛世,国运繁华”、“古今辉映,源远流长”,来讲述因隋唐大运河带来的都市繁荣和文化交流,展示居于隋唐运河中心的洛阳的城市地位,以及运河开凿的背景和天才的技术成就,向广大公众展现大运河这一人类的杰出创造及其所蕴含的独特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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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遗产,当属古代瓷窑中的“四大窑”,它们是:代表隋唐
北方白瓷的邢窑,列入北宋五大名窑之首的定窑,以白地黑
花艺术影响了南北一大批窑场的宋金磁州窑和世纪之交在国
内考古界引起强烈反响的井陉窑。它们在中国灿烂的陶瓷文
化史上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
邢窑:中国最早的白瓷窑址
邢窑是中国最早的白瓷窑址,白瓷的发明在我国制瓷史
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不仅结束了自商朝以来青瓷独尊的
局面,更重要的是为我国后世的花瓷生产尤其是彩瓷生产创
造了条件。邢窑的白瓷产品精美、产量巨大,不论对我国还
是对外国的物质生活都产生过深远的影响。因此,从20世纪
起,中外学者开始注意了对邢窑的研究。明清时代,我国出
现了一些博古著作和陶瓷著作。如明曹昭著有《格古要论》、
谷应泰著有《博物要览》,在这些著作中都提到唐代邢窑白
瓷。我国学者对邢窑的真正研究,是从20世纪20年代之后开
始的,作为我国第一代古陶瓷专家的吴仁敬、陈万里、傅振
伦等都对邢窑关注有加,但所知的仍是一些“内丘白瓷瓯”、
“邢瓯”一类的词汇,至于它的真正产地、范围、产品以及
发展进程等很少被人提及。
从50年代初开始,国内的几代工作者便为解开邢窑之谜
做着不懈的努力。陶瓷考古界的权威陈万里曾几次到内丘实
地考察,未能发现邢窑,史学界专家杨文山等人50至70年代
屡次到内丘、沙河、邢台等地考察,同样失望而归……
1980年初,临城县陶瓷厂成立了“恢复邢瓷技术小组”,一
年时间,小组在临城境内共查出包括祁村、岗头、山下等在
内的古瓷窑址17处,神秘的邢窑揭开了一角面纱。1981年春,
欣喜不已的考古工作者,在临城县召开了由中央、省、地、
县和新闻部门参加的“邢窑与邢瓷艺术鉴赏会”,为邢窑之
谜付出了几十年心血的老专家们在会上激动地表示,这标志
着邢窑与邢瓷的研究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
取得的成就大大提高了考古工作者寻找邢窑的信心,调
查工作进入冲刺阶段。1982年至1984年底,内丘县文化馆贾
中敏等人在内丘县境内共查出邢窑遗址20余处,1987年,以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为主组成的邢窑考古队开始进入内丘、临
城工作,共对内丘城关、临城祁村、山下等处进行了发掘。
发掘面积约400平方米,出土52座灰坑,4座晚唐五代时期的
窑炉,尤其引人注目的是隋代薄胎透影细白瓷的面世,为此
后邢窑的精略分期断代及对邢窑不同时期遗迹遗物的认识、
了解提供了可能。专家们不约而同地提出邢窑是隋唐北方白
瓷的代表,对于中国陶瓷史的发展具有非凡的意义,他们提
出:邢窑的发展特别是白瓷对邻近诸窑诸如定窑、平定窑等
有很大影响;邢窑的薄胎细瓷已基本上达到了欧洲“硬质瓷”
的标准,把薄胎细瓷的起源提前了近10个世纪。
定窑:北宋五大名窑之首
在北宋时代,“定汝官哥钧”五大瓷窑名满天下,而第
一者为定窑。定窑以白瓷驰名,其造型、装饰、烧造方法为
各地瓷窑所仿效,名扬天下的景德镇深受其影响,北京龙泉
务窑、山西平定等形成了定窑系;埃及、欧洲、东南亚的文
物遗址中都有定瓷的遗物,全世界的著名博物馆都以拥有定
器为荣……林林总总奠定了定窑名扬海内外的地位,于是中
国陶瓷界将五大名窑之首的桂冠戴在了定窑的头上。然而人
们却不知道,在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中国几代考古工作者
为发掘定窑付出了多少汗水和心血,写就了多少鲜为人知的
故事。
20世纪30年代,中国陶瓷界的泰斗人物叶麟趾先生到曲
阳进行考察,无意中发现了曲阳的定窑遗址,年过半百的老
先生兴奋不已,马上向国内外考古界发布了定窑在曲阳的最
新考古学说。此后,小小的曲阳便开始迎接来自全世界关注
的目光和中外古陶瓷学者们的实地考察。50年代故宫博物院
三次派人到曲阳县调查,证实曲阳县灵山镇的涧磁村及东西
燕川村为北宋定窑遗址。1960年至1962年,河北省文物工作
队决定对涧磁村定窑遗址进行试掘,辗转数天,队员们才到
达这里,远远地一片白花花的“小山”便引起了队员们的注
意,那是什么?走近后所有的人都惊呆了,那些“小山”原
来是堆积起来的磁片堆,“我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壮观的景
象”,平时见多识广的考古队员们不由自主地发出这样的感
叹。虽然仅是一次试掘,但成果也颇为惊人。地层中包含晚
唐、五代、北宋时期的文化堆积,晚唐灰坑5座,五代窑炉
1座,北宋残墙两堵和瓷泥槽2处,上自晚唐、下迄金元遗物
251件。
1985年,河北省考古工作者开始了对定窑最大规模的一
次发掘。与第一次试掘不同,此次发掘面积近2000平方米,
燕川村、涧磁村等7个地点的发掘工作同时进行,仅施工人员
就达几百人。收获是惊人的,窑炉、料场、水井、沟、灶、
灰坑等遗迹和大量瓷器、窑具及钱币、铜、铁、石、骨器具
相继出土,仅瓷片就有30万片,这在几大窑址的发掘中是极
为罕见的,而其中款识“龙”、“花”、“李小翁”等瓷片
属于首次发现。重要遗物如白釉卧女枕、尚药局瓷盒更是引
起了专家们的关注,尚药局是宫廷专司医药的部门,在全世
界只有一件尚药局文物标本流失在瑞典,1985年的发掘却出
土了数片标本,弥补了国内没有尚药局文物的空白,而且为
国内外的专家研究古代宫廷医药制度提供了更大的可能,定
窑再一次轰动了世界。1986年定窑就被确认为国保单位。
正是由于定窑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价值,近日有消息说定
窑将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对此最高兴的莫过于参加过定窑
发掘的几代考古工作者,正如刘世枢所说:“我们对文物进
行发掘或者保护的时候,根本不会去想这个遗址将来会怎么
样,因为对于考古工作者来说那是分内的事,而现在回头去
看,更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那些实实在在的工作为子孙留
下了一笔历史的财富。”
这个瓷窑遗址的发现不仅延长了山西的烧窑历史,同时其选址的特殊性也对研究古陶瓷具有独特价值。山西晋阳古城建立于春秋时期,后于979年被夷为平地。也就是说,该遗址所属年代是春秋到五代这段时期。晋阳古城遗址最初被发现于1955年,后于1960年展开考古工作。晋阳古城遗址因为埋葬厚的缘故,整体保存得比较好。再加上晋阳古城的地理特殊性,该遗址拥有非常高的考古价值。
随着考古工作的展开,考古人员在晋阳古城遗址内曾陆陆续续发现过些许瓷片和窑具。不过直至数日之前,考古人员才真正在此处遗址内发现瓷窑遗址。随着考古工作的持续展开,晋阳古城遗址被划分为了1号、2号以及3号建筑基址,其中新发现的瓷窑遗址位于2号与3号之间。根据目前的考古分析结果,新发现的瓷窑遗址所在位置属于宫城区,共包含3处瓷窑炉遗迹。
就地理选址来说,这处瓷窑遗址与其余大多数瓷窑存在较大差异,而这也意味着此处瓷窑存有独特的研究意义。此外有关此次瓷窑遗址的所属时间,考古人员根据瓷窑中所发现的遗迹以及瓷片等遗物分析得出该瓷窑应是隋唐时期的。如此一来,这处瓷窑遗址便成为了目前山西省内历史最为久远的瓷窑遗址,山西的烧窑历史也因此得到延长。
话说,考古人员在新发现的这处瓷窑遗址中共出土了近万件瓷片,其类型主要是青瓷与白瓷,器形则包含碗、盆、瓶、罐、杯等多种样式。再有就是,此次瓷窑的使用时间并不是很长,但是烧制技术却是比较高的。随着后续研究的展开,这座隋唐时期的瓷窑遗址应该会带来更多的信息,而这对于古陶瓷研究来说是具有非常大的意义的。
详细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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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连载:闲话唐代士族——作者:弓月
作者:弓月
转自沉醉唐风文化论坛
九品中正制在隋代为科举制度所取代,以九品中正制为依托的门阀制度也早已不复存在。到了唐代,魏晋南北朝以来的士族们代代相传的政治特权已经所剩无几;而经济上,经过了隋末唐初的战乱,很多士族 “名虽著于闾里”,但也“身未免于贫贱”。因此有人断言唐代的士庶已经合流,或是提出不能用士、庶的标准来划分唐的“地主阶级”。然而,翻开两唐书,读者还是可以找到为数众多的崔姓、裴姓、韦姓、李姓等士族出身的官员。深入进去,可以发现唐代依然保存着令人惊异的根深蒂固的门第观念。这些可以说和唐以前的时代一脉相承,却和唐以后的时代迥异。所以更多的人认为,尽管士族在唐代已经走向衰落,但它仍然存在。著名的史学家王仲荤先生更是认为:“(在唐代)魏晋南北朝以来的世家大族,在政治、经济上的势力,还是不能低估的。”我比较倾向于后一种观点,并且承认士族存在于唐朝,也是展开这篇闲话的前提。
一、四姓或五姓
按照唐代氏族专家柳芳的说法,“中国士人差第阀阅”被称为郡姓。根据三世历官的情况又有膏粱、华腴、甲姓、乙姓、丙姓、丁姓之分。凡是能够进入其中的,称为四姓。这说明“四姓”并不以四这个数字为限。而柳芳所处的时代“流俗独以崔、卢、李、郑为四姓”,加上太原王氏,合称五姓,因此柳芳认为这是“不经”的做法。然而这种说法在唐代几乎没有什么变动,从贞观时期修《氏族志》前夕唐太宗对山东士族的批评中可以看出四姓指崔、卢、李、郑;在中晚唐时期李肇的《唐国史补》中看到的情形也还是这样的。不过李肇的记载让人看到五姓之中的太原王氏并不能和四姓平起平坐:“四姓惟郑氏不离荥阳,有冈头卢、泽底李、土门崔,家为鼎甲。太原王氏,四姓得之为美,故呼为‘鈒镂王家’,喻银质而金饰也”。这里的 “银质而金饰”大意应和今天的“镀金”差不多。
崔、卢、李、郑四姓地位的确立可以上溯至北魏孝文帝时期。孝文帝于太和十六年(492年)和太和二十年(496年)两次下诏定姓族,当时确立的四姓和唐代还有些区别。《资治通鉴》详细记载了太和二十年“定诸州士族”的情况:“魏主雅重门族,以范阳卢敏、清河崔宗伯、荥阳郑羲、太原王琼四姓,衣冠所推,咸纳其女以充后宫。陇西李冲以才识见任,当朝贵重,所结姻姻,莫非清望;帝亦以其女为夫人。”胡三省在此条记载后注云:“四姓,卢、崔、郑、王”。由此可见,这里的四姓有太原王氏而没有赵郡李氏。当时也有五姓的说法,紧随着前面引用的纳四姓及陇西李氏女充后宫的记载之后,《资治通鉴》又说:“时赵郡诸李,人物尤多,各盛家风,故世之言高华者,以五姓为首。”胡三省注云:“卢、崔、郑、王并赵李为五姓”。以上的两条记载表明,四姓和五姓在北魏和唐代内容的差异来自于太原王氏和赵郡李氏位置的互换。
五姓到了唐代已经不再单纯指山东士族,通常说的“五姓七望”将陇西李氏也纳入到五姓的体系中。“五姓七望”指的是崔、卢、李、郑、王五姓以及清河、博陵二崔,范阳卢,赵郡、陇西二李,荥阳郑和太原王七望。唐高宗显庆四年(659年)颁布的《禁婚诏》中提及的禁婚家即是这七望中的一些房支。
说到陇西李氏,还有一个“驼李”的典故。孝文帝下诏定四姓,陇西李氏唯恐被落下,派人星夜骑鸣驼赶赴洛阳。不料还是迟了一步,陇西李氏的人到达时,四姓已经定好。陇西李氏因此被人称为“驼李”。这个典故有讥讽的味道,但到了唐代,由于皇室自称出自陇西的关系,陇西李氏俨然成为第一高门,这在后文会详细的谈到。
二、关陇集团
陈寅恪先生将宇文泰能割据关陇一隅,成天下鼎足之势的原因归结为所谓的“关中本位政策”,而“关陇集团”则是“关中本位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关中区域内的六镇鲜卑(或鲜卑化的汉族)军事贵族和关陇地区的汉族豪右。前者以西魏年间的八柱国十二大将军为代表,他们大多出身于六镇军阀或与六镇鲜卑有着深厚的渊源;后者为带领乡兵应募成为府兵将领的“关陇豪右”,例如京兆韦缜、河东柳泽、太原郭彦、武功苏椿、河内司马裔、敦煌令狐整等等。我觉得这里应当注意的是,从地理上讲,柳泽、郭彦、司马裔的地望并不属于关陇区域。因此有学者按地理范畴区分人物是否属于关陇集团的做法,在我看来是不太合适的。
从周、隋到初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作为统治阶级最上层的关陇集团在政治中所起到的主导作用。从政治地位、婚姻关系来看,我们似乎可以将关陇集团视为一类新的门阀士族。在关陇集团自己的眼中,他们似乎也是这么看的。唐高祖曾对裴寂说,前代帝王大多出身微贱,萧何曹参也是起自刀笔之吏,不能和出身世胄名家的你我相比。唐太宗也以士族的姿态追问出身流外的大臣张玄素的历官,结果问得张狼狈不堪。但如果我们拿关陇集团和山东士族来做对比,就会感觉到二者的“风格”根本不一样。关陇集团的“风格”是“尚武”、“尚冠冕”,而山东士族则是“尚礼法”、“尚婚娅”。汪篯先生曾指出:“在门阀制度下,社会地位是以婚媾为标准的。那时看重的是‘清’,是‘文化的传统’,关陇集团的贵门,包括李唐皇室在内,都不具备这个条件。他们的祖先都是没有文化的胡人或胡化的汉人,从唐到周,短短百年间,他们的文化还没有达到很高,以此,他们仍是文化显族所重视。”因此,关陇集团获得了至高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却不及山东士族。唐宪宗年间,西魏八柱国之一于谨的后人、山南东道节度使于頔为儿子于季友请求尚主,遭到了出身四姓之一赵郡李氏的翰林学士李绛的强烈反对,李绛的理由是“頔,虏族,季友,庶孽,不足以辱帝女,宜更择高门美才。”这个评价让我们看到了此时山东士族眼中的关陇贵族依旧是不够资格和他们相提并论的。而反过来,真正的士族(包括山东士族和一些关中士族)对尚主并不感冒此可谓深得要髓。
应该说,唐代的山东士族是最接近魏晋南北朝旧士族的士族群体。若将山东士族身份、门风标准作为这个时期士族的标准,那么关陇集团和山东士族的区别则决定了关陇集团不能称之为“士族”,而称作“军事贵族”要更加合适。关陇贵族们虽然自命为“士族”,但绝不是不明白这一点,所以他们要利用政治手段通过官修谱牒的形式来极力提高自己的地位,强行将自己定为士族,这在后文会详细谈到。
三、李唐氏族
成书于唐宪宗时期的《元和郡县图志》在赵州昭庆县条下记载了李渊玄祖李熙、曾祖李天赐的陵墓的位置以及规模。现在的河北省隆平县还保存有一块刻于唐玄宗开元十三年的光业寺碑。碑文提到了李唐先祖上尊号的情况,并且有“维王桑梓,永际城池”之词。昭庆县原属巨鹿郡,与赵郡李氏所居的常山郡毗邻,既然这里是李唐先祖的“桑梓”,又是归葬之地,那么李唐皇室和赵郡李氏有什么联系呢?陈寅恪先生最先发现这个问题,并通过论证得出“李唐先世若非赵郡李氏之‘破落户’,即是赵郡李氏之‘假冒牌’”的结论。
正史中所见李唐一贯自称出自陇西李氏,且以西凉李暠的嫡裔自居,陈先生此说可谓发千古之覆。但此说提出后,也遭到了较大的质疑。质疑之一为,如果李唐出自赵郡,为何赵郡李氏对此无动于衷,例如《元和郡县图志》的作者赵郡李吉甫都未提出过类似于陈先生的疑问?而反过来,为何唐太宗也称“我与山东崔、卢、李、郑旧既无嫌”?质疑之二为,陈先生的证据之一是宇文泰曾下令功臣以关内诸州为其本望,重撰谱录,故李唐虽出自赵郡但改为陇西(李虎就曾由赵郡公改为陇西郡公),但为何入唐以后许多氏族都改回原望,而李唐不改?
对于质疑一,我无力回答,只能就质疑二说说我个人的体会。质疑二实际上是岑仲勉先生提出的。岑先生的原话是:“况随宇文泰入关之北族,虽暂改河南郡望为京兆,但至唐时已大都恢复其河南郡望,唐室如真出自赵郡,又何爱于陇西而坚持不改?陈氏之说,殊未可信。”从这段话可以看出岑先生似乎并没有读懂陈先生的论证。陈先生证明了改入关的迁洛胡人河南郡望为京兆和改有功汉将为关内郡望并不是一回事,它们之间有时间上的差别。岑先生却没有注意这一点。李唐不改回赵郡,我认为根源还是在于“关中本位政策”。李唐是关陇集团的核心家族之一,属于政治上的既得利益者,关陇集团作为政治的主导势力,李唐没有理由也不可能脱离它而回归疏远已久的山东士族。如果它这样做,无异于它自动放弃权力。
四、卖婚、禁卖婚与禁婚
经过隋末的大乱,以往煊赫无比的山东士族大多未能免于贫贱,但它们毕竟都是有数百年历史、声望的大族,所以此时他们的“名”还是“著于州闾”的。前面说到“尚婚娅”是山东士族的“风格”之一,在它们的政治特权丧失之后,这一风格似乎更加凸显。因为对于很多士族来说,士族之间的婚媾是炫耀其高贵血统的唯一途径。同时,士族们又自矜门第,在婚媾过程中大索聘礼财货,因而山东士族间竟成“卖婚”这一风俗。
“卖婚”中的开支从北齐封述的例子中似乎可以窥见一斑。封述出身的渤海封氏是北朝后期的地位仅次于四姓的大族之一。封述的一个儿子娶陇西李士元女,大输财聘。快完婚时,封述忽然反悔不给。他的另一个儿子娶范阳卢氏女,卢氏的索取更在陇西李氏之上,封述竟跑到官府诉苦,说送给卢氏骡子,卢氏嫌其脚跛;送田,卢氏嫌田薄;送铜器呢卢氏又说太古废。这个故事固然是讥讽封述的吝啬,但从侧面可以反映士族高门对聘礼的挑剔。家族数代显官,并且“厚积财产”的封述都如此不堪,那些“世代衰微,全无冠盖”的士族就更不用说了。
在门阀观念浓重的初唐,山东士族的门第对于新进的贵族们来说依旧有着十分巨大的吸引力,他们想方设法与山东士族联姻,进一步抬高了山东士族的身价。唐太宗对此十分不满,贞观八年(634年),他下令修《氏族志》。成书后,山东士族被“例降一等”。贞观十六年(642年),他下《禁卖婚诏》,直斥这种“多纳货贿,有如贩鬻”的婚姻为“有乖德义之风”的“齐韩旧俗”,明令禁止之。
唐太宗采取的强制措施作用似乎并不大,魏征、房玄龄、李绩这些勋臣们依旧热衷于山东婚姻,一些山东旧门因而得以“旧望不减”。到了唐高宗显庆四年(659年),山东士族遭到了来自官方的第二次打击。在出身寒门的宰相、武则天的羽翼李义府的策划主持下,唐高宗下令重修氏族志,命名为《姓氏录》,并且下禁婚诏,“诏后魏陇西李宝、太原王琼、荥阳郑温、范阳卢子迁、卢浑、卢辅、清河崔宗伯、崔元孙、前燕博陵崔懿、晋赵郡李楷等子孙,不得自为昏姻。仍定天下嫁女受财之数,毋得受陪门财。”表面上看,对禁婚诏提到的“七姓十家”的婚姻限制进一步加强。然而,实际情况和前次一样,结果是事与愿违。山东士族数百年建立起来的社会地位不是一次两次政治上的压制就可动摇的。这些被禁婚的家族往往以“禁婚家”自称,这个“皇封”的筹码无疑更加加重了它们的份量。
五、《氏族志》与《姓氏录》
站在关陇集团的立场上,一贯表现宽容的唐太宗也不能容忍山东士族的自大。贞观六年(632年),他对宰相房玄龄说:“比有山东崔、卢、李、郑四姓,虽累叶陵迟,犹恃其旧地,好自矜大,称为士大夫。每嫁女他族,必广索聘财,以多为贵,论数定约,同于市贾,甚损风俗,有紊礼经。既轻重失宜,理须改革。”唐太宗的这个讲话,首先可能引发了一场刊定姓氏的运动。有学者认为在这个运动以失败告终后,唐太宗才下定决心修《氏族志》。参与修订《氏族志》的官员主要有吏部尚书高士廉、御史大夫韦挺、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令狐德棻四人。这样安排人选可能是经过考虑的。高士廉出身山东士族,且和关陇集团联姻;韦挺出自关中郡姓;岑文本是江左士人;而令狐德棻出自敦煌令狐氏,是河西的冠族,每个人似乎代表了他所在的地域。他们的门阀观念浓重而且传统,但传统的门阀观念正是唐太宗所希望改变的,所以《氏族志》的初稿令唐太宗很不满。在这个初稿中,出身四姓之一的黄门侍郎崔民干被定为第一等,而关陇集团的地位并未被突出。唐太宗对初稿和山东士族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在唐太宗的“崇重今朝冠冕”思想的指导下,高士廉等重修《氏族志》,贞观十二年(638年)修成。这个最终定稿以皇室为第一等,外戚为第二等,初稿中的第一等崔民干被降至第三等,其余山东士族也“例降一等”。
《氏族志》最大的特色就是“崇重今朝冠冕”,抑制山东士族。它可视为是关陇集团用政治手段提升自身社会地位的步骤之一,但从后来的情况来看,它的作用不太明显。所以贞观十六年(642年)唐太宗又不得不下《禁卖婚诏》进一步限制山东士族间的婚媾。
从《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中可以知道,黄门侍郎崔民干出自博陵崔氏第二房崔挺一支。崔挺在北魏担任过中书侍郎,他的子孙的在北魏末年徙入关中,在西魏、北周、隋、初唐代有显官,如崔孝芬、崔猷、崔仲方、崔敦礼等等。毛汉光先生认为《氏族志》初稿将崔民干列为第一等,实际上是由于崔民干兼具山东士族、关陇集团的双重身份。而邓文宽先生也认为崔民干作为黄门侍郎,自属“今朝冠冕”,故定稿后仍列为第三等。
然而,时过境迁,唐高宗永徽六年(655年),武氏成为了皇后,关陇集团的勋贵们在“废后立武”政治斗争后凋零殆尽,而支持武氏的官员们因而成了政坛的主导。这个时候,贞观《氏族志》显然不再符合满足新贵们的要求。武氏的羽翼、出身江左二流士族的宰相许敬宗以《氏族志》不叙武氏本望,提出重修。武氏的另一个心腹、寒门出身的李义府在骤贵后曾与赵郡李氏合谱,但当他被出为普州刺史的同时,竟被赵郡李氏踢出来。李义府深以此事为羞辱,故而也附和许敬宗之议。显庆四年(659年)六月,唐高宗下诏改《氏族志》为《姓氏录》,李义府收天下《氏族志》尽焚之。《姓氏录》本是针对武氏和寒素新贵而定的,所以它比《氏族志》更加“崇重今朝冠冕”。《姓氏录》的指导原则是“皇朝得五品官者,皆升士流。”这样一来,连以军功至位五品以上的军卒们都成了士族。
李义府曾求山东婚姻而不得,于是紧接着《姓氏录》的修成,劝高宗对五姓七望十家四十四子实行禁婚。这时候高宗苦于头风,政事大多由武氏裁决,故李义府的提议当然被采纳。禁婚在上一节已经提到。唐高宗颁布的《禁婚诏》本意在限制山东士族及陇西李氏,但代宗时人李华撰写的《唐赠太子少师崔公神道碑》中竟将禁婚诏称为“斯可谓美宗族人物而表冠冕矣!”如此评语,可谓讽刺!
六、陇西李氏——唐官方确立的第一门第
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三年(442年),据有敦煌的西凉后裔陇西李宝内附于魏。这个事件对西北局势影响甚大,北魏得以深入西域,陇西李氏也因此成为北魏最显赫的家族之一。太和二十年魏孝文帝定四姓,陇西李氏虽未能入选,且有“驼李”之讥,但是它和四姓一样,都成了皇室的姻亲。并且孝文帝时期 ,陇西李冲是有名的“当朝贵重”,权势非四姓可比。《新唐书.高俭传》称“后魏太和中,定四海望族,以宝等为冠”和《禁婚诏》以陇西李宝为禁婚家之首可能说明了太和前后陇西李氏的特殊地位。但李冲之后至齐周,陇西李氏基本上再没有李冲这样的人物。毛汉光先生认为这个时期陇西李氏的社会地位是不及崔、卢的。
李唐皇室自称出于陇西,贞观《氏族志》将皇族列为第一等,陇西李氏的地位无疑一下被提升起来。著作郎贾至于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撰成的《百家类例》则更是明确的以陇西李氏为第一。就官方地位而言,北朝时候的四姓要高于陇西李氏,但在唐朝,特别是中唐以后,陇西李氏则要高于四姓。
这个官方地位应有一定的影响,陇西李氏门第第一的说法,在一些记载中可以得到印证。武周时人袁谊为苏州刺史,宰相张文瓘的儿子张沛任州司马,张沛向袁谊介绍新上任的州长史李亶时说:“此州得一长史,是陇西李亶,天下甲门。”结果遭到袁谊的反驳(见《旧唐书.文苑传上》)。唐肃宗时的宰相李揆出自陇西李氏姑臧大房,人很有风度,并且善于奏对,唐肃宗称赞他“卿门第、人物、文学皆当世第一,信朝廷羽乎!”(见《新唐书.李揆传》)。还有李肇的《唐国史补》称酒泉公李义琰(也是出自陇西李氏姑臧大房)的侄孙李稹“门户第一,而有清名,常以爵位不如族望,官至司封郎中怀州刺史,与人书札,唯称陇西李稹而不衔。”
然而,以上的例子并不能说明陇西李氏在士族阶层中的实际地位。前面提到的袁谊是这样反驳张沛关于“陇西李亶,天下甲门”的说法的:“门户须历代人贤,名节风教,为衣冠顾瞩,始可称举,老夫是也!夫山东人尚于婚媾,求于禄利;作时柱石,见危授命,则旷代无人。何可说之,以为门户!”袁谊出自南朝侨姓大族,数代历官显赫,其祖袁朗尝“自以中外人物,为海内冠族”,连侨姓第一高门琅琊王氏亦遭其鄙视。袁谊这番批评所体现的门第观念和袁朗是一脉相承的——尚人物尚家风。这似乎可以视为南朝旧士族对陇西李氏这一官方地位的不认同。如果论人物,有唐一代,陇西李氏姑臧大房未必比得过博陵崔氏第二房。这在后文会提到。
七、博崔赵李
东魏北齐时人清河崔甗曾对范阳卢元明说:“天下盛门唯我与尔,博崔、赵李何事者哉!”以致权臣博陵崔暹闻而衔之。这句话固然有自夸的成分,但从北朝的实际情况来看,博陵崔氏和赵郡李氏可能均不在四姓之内(也有人认为四姓指姓非指望)。博陵崔氏在当时被称为“东崔”,高阳王元雍曾欲纳博陵崔显女为妃,宣武帝以博陵崔氏“地望寒劣”而不许。赵郡李氏的情况稍好,因太和以前“人物犹多”而进入五姓,但在太和至东魏这段时期中也明显不如太武帝至孝文帝这段时期显赫,再也没有出过类似于李孝伯一类的重臣。东魏时赵郡李浑曾举行宴会,席间颇酣畅喧哗,但是清河崔甗一到,竟无人敢再说话。可见崔甗在当时士族的心理上占有很大的优势。反观清河崔氏,太武帝时期的重臣崔浩,权倾一时。国史狱后,崔浩一支虽然遭到打击,但另一支兴起于青齐,并一跃成为太和时期的四姓之一。另外,清河崔氏的家学一直是为人称道的,孝文帝至孝明帝时期的名臣清河崔亮之从弟崔光韶临终前对子孙们说:“吾平生素业,足以遗汝,官阀亦何足言!”而崔甗本人也是“胸中贮千卷书”。由此可以知道博崔赵李为崔甗所不齿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王仲荤先生提出的北朝“崔氏博陵不如清河,李氏赵郡不如陇西”的命题从这个意义上讲也应是正确的。
这个情况到了唐代则完全反过来了。博陵崔挺在魏末西入关中的崔孝芬一支的后人崔民干在唐初一度被认为是门第第一(见《氏族志》与《姓氏录》一节),即使在山东士族普遍遭到压制的情况下,这一支依然紧随着皇室和外戚,被列为第三等,居于其余士族之首。据毛汉光先生统计唐代的博陵崔氏有宰相16位,仅次于河东裴氏和赵郡李氏的17位,与京兆韦氏并列。河东裴氏和京兆韦氏都是关中郡姓,在唐初的属于关陇集团;科举考试兴盛以后,他们由于靠近京畿亦占有便利条件。在周齐时期尚被人讥讽的博崔赵李能与之并列,确实算是大的翻身。其中博陵崔氏又以第二房人物最盛,共有宰相5人,这一房的崔楷一支,至晚唐“历台阁藩镇者数十人”,被“天下推为士族之冠”。(见《新唐书.崔珙传》)。赵郡李氏中西祖、东祖、南祖三房均有人物,西祖以李栖筠李吉甫李德裕一支最为有名;东祖有李峤、李绛、李珏三相;南祖虽有一部分是后来合谱的,但人物为冠于三祖,宰相有李敬玄、李日知、李藩、李固言、李绅五人。尤其是唐宪宗元和时期赵郡李氏三祖各出宰相一人,有名于同时,当时以为盛事。以上的这些数字,都是唐代的清河崔氏甚至于陇西李氏比不上的(清河崔氏陇西李氏宰相均为12人,其中陇西李氏姑臧大房为6人)。
一、夏商周的历史地位
约在公元前21世纪时建立和巩固起来的夏王朝,是我国历史上最初形成的国家,是中国奴隶主阶级建立和运用国家机器,确立和进行阶级统治的开端。此后,历经商、西周,直至公元前771年周幽王被自己的外亲申侯勾结犬戎和吕、鄫等方国攻杀于骊山下,历时1300多年,在历史上称为“三代”,是我国奴隶制国家的形成和发展时期。
夏商周时期的政治演变,对于我国民族的形成和发展以及后代的政治都有重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疆土方面,夏商周凭借自己正统的地位和强大的武装,采取分封、册命和武力征服的手段,不断地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初步奠定了中华民族的活动疆域,密切了同周边各少数民族的关系,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打下了基础。
第二,在经济上,生产工具从骨器、蚌器、石器发展到铸造完美的青铜器;农业生产得到较大的发展,从仅有少量的剩余到“千斯仓”、“千斯箱”①的储备;商品经济也有了较大的发展,形成以都邑为中心的商品生产和交换市场及比较统一的货币,使社会生活有了较大的发展。
第三,在政治上,确立了以君主为核心的王权专制,在父系大家族的基础上,以宗法制度为主体,按照亲疏远近,从王国到诸侯国,按地区建立起层层的政权机构,并划分明确的等级,由大大小小的奴隶主世代相袭地把持各级政权。这种宗法和等级制度长期影响着中国古代社会。
第四,在思想领域,形成宗教神学思想体系,将天说成是自然与社会的主宰,以证明王权神授,论证自己的统治是合理的和神圣不可侵犯的,并且利用宗教观念来配合暴力统治;同时,根据宗教祭祀仪式演化出“礼”,作为制度、思想、行为的规范,逐步发展成为一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为核心的礼制,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
第五,在行政管理上,国家行政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以王为首、分封诸侯的贵族政体;建立了一套以中央为内服官(在王国直接统治区内为王室服务的官)、以地方为外服官(在王国直接统治区外分封的诸侯和为诸侯服务的官)的内外服官体系;建立了适合奴隶制国家特点的,有关培养、选拔、任免、爵命等级和退休养老等方面的官员管理制度。凡此种种,对后世行政制度的发展变化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隋朝在中央设三公、三师、五省,其中五省为内史、门下、尚书、秘书、内侍。五省中秘书省悠闲,而内侍省全是宦官,五省实为三省。三省中内史掌决策、草拟,长官为内史令;门下省掌审议与封驳,长官为纳言;尚书省掌政务的执行,长官为尚书令。尚书省下辖六部:吏部掌官吏的考核与任免;礼部掌国家礼仪制度,如封禅、册封太子、后妃等;兵部掌握军事;工部掌工程建设等;度支掌国家赋税与财政;都官掌刑狱词讼。
唐朝沿袭之,并进一步完善。其中内史省改为中书省,长官为中书令(2人)下设中书舍人辅助起草政令;门下省长官为侍中(2人);尚书省长官为左右仆射[2人],三省长官都是宰相。三省长官议事于政事堂,三省长官地位显赫,一般不轻易授人,为弥补宰相的缺额或扩大宰相的人数,皇帝往往指派一些年轻和品级较低的官员参加政事堂会议。这些品级较低的官员往往要加上“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名号,也为宰相。这样以来,宰相的权力被一分为三,人数增加,权限缩小,削弱了相劝权,加强了皇权 。
在政务执行程序上。中书省由皇帝处领旨或将宰相决议之事交给中书舍人起草诏令。中书省起草好诏令后转交门下省,门下省发现中书所拟诏令有违失,可以驳正封还中书省重拟,即“封驳”。中书省所拟诏令经门下省审议合格并获皇帝认可(“画敕”)后,转交尚书省执行,由尚书省交给六部中相关部门具体执行。三省六部间职责分明,分工明确,程序既定,既分工合作有互相监督牵制,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因此,隋唐的三省六部制标志着中国政治制度走向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