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吃到异物,究竟该找谁维权?
我们都会到外面餐厅商店订餐买食物,或者网购食品;如果我们发现食品中吃出异物该怎么解决呢?2020年12月9日 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简称《解释》作出回应。
当我们吃上一碗热辣辣的螺蛳粉的时候,粉的Q弹美味,汤汁的爽口,配料的点缀,吃得不亦乐乎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个东西在蠕动的时候,挑起来一看是个小虫子,这是?不等想这是增加蛋白质还是维生素的时候,胃里已经在翻箱倒柜了。这就是卫生问题没有过关,影响食欲,影响健康,这次是虫子下次有可能是老鼠呢。
类似上面说的这种不合格食品没吃出毛病要承担惩罚性赔偿吗?《解释》明确,惩罚性赔偿不以造成人身损害为前提,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可根据食品安全法主张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以未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提醒食品生产商,一旦出现问题,损失的可不止是收入,更是信誉。
新闻了有报道过一家超市食品过期了,还在销售给顾客;在超市购物,买到的却是过期食品,真拿消费者生命安全开玩笑? 食品已过标明的保质期,但经营者仍然销售,消费者主张食品经营者构成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经营者“明知”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作为消费者,购物时一定要看清楚商品的保质期,千万别给自己添堵。假如商家出售已过保质期的食品,构成经营者“明知”,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可向经营者要求惩罚性赔偿。
当销售者没有检查食品标准把达不到安全标准的食品销售出去,符合《解释》第6条第四项之情形: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 食品安全无小事,可得擦亮眼睛!经营者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构成经营者“明知”。如果经营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退款以及相应惩罚性赔偿。
当消费者遇到食品问题时候要采取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2020年8月21号晚上,一位女子和朋友一起去一家饭店吃饭,吃煲仔饭吃到一半突然觉得自己咬到异物,之后舌头就开始血流不止,吐出来发现竟然是咬到饭里面的一块锋利的瓷片。
事件发生当晚,黄**和几位朋友一起到广州天河北路的一间饭店吃饭,正当黄**与朋友有说有笑,吃得正开心的时候,黄**突然觉得自己咬到一块锋利的异物,舌头开始血流不止,整个碗都染成了血红色。与黄**同行的朋友说,当时看见黄**受伤后,大家都不约而同地马上放下了碗筷,就开始检查自己的食物,生怕自己也会吃到异物。最后经查看,黄**咬到的异物是一块锋利的瓷片。
黄**的朋友们看见她的嘴巴不停地出血,就在饭店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第一时间把她送去了白云区人民医院,初步诊断为左舌头裂伤,急诊医生马上对黄**进行了紧急处理,打了破伤风针。
那么好端端的煲仔饭里怎么会出现瓷片呢?餐馆的工作人员,他们对黄女士的遭遇表示非常抱歉,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煲仔饭中会出现碎瓷片。店长表示出现瓷片的原因正在调查中,一定会找出原因的。食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 ,民以食为天,安全是食品消费的最低要求,没有安全,即使色香味都俱全、再有营养,都无从谈起;安全也是食品消费的最高要求,关乎着健康和生命。
其实餐馆的立足之本,一是味道,二是食品卫生问题。卫生问题更是重中之重,如果餐馆存在卫生问题,那么食物再美味,也没有人愿意拿自己的生命去开玩笑。餐厅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势必会对生意造成影响,所有重视安全问题才是立足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