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定金可以退吗
订金和定金,这两种不管从字面上还是概念上,都是完全不同的。它们的法律规定也不一样的,因此我们在生活中的一些发票中,一定要注意弄清楚什么是定金,什么是订金。否则就会存在很多争议了。那么买房子交了定金可以退吗,如何避免定金陷阱呢
一、交了定金可以退吗
交了定金,发票上也写了 “定”字,正常是不可以退款的,除非收取方单方面的违约,那么就可以要求违约方双倍赔偿,还有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也可以退。如果发票上写的是言字旁的 “订”,就简单了,想退款就都可以退。
二、如何避免定金陷阱
1、不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也轻易的就交定金
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最好是签订下认购书,因为交定金并不是买房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是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的。
2、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等
还有一点就是,在签约的时候尽量少用“定金”这个词语,可以用“订金”、“诚意金”等代替,这样的发票是可以将款项退回的。如果是 “订金”等费用,那么就是预付款性质,司法实践一般认为交易是成功的。
3、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
在购房时,要仔细看清合同,比如遇到什么条件下是可以退定金的,或者是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因为合同通常是卖房拟定,购房一定要查看清楚,如果有补充的就需要将条件写清楚,以免后期没有明确的凭证证明违约情况。
编辑总结:以上就是关于交了定金可以退吗的介绍了,一般都是不可以退的,除非卖方违约,否则这笔钱就很难追回了。因此,建议在购买的房屋的时候,更是需要慎重,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那么定金就真的只能打水漂了。
"交了定金一般不能退款。但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给付定金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付了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退还的。
一般原则是订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但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比如,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还;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还双倍。
我国法律规定的定金
1、立约定金:《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成约定金:《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3、解约定金:第117条规定: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
4、违约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种定金的作用类似于违约金,但与违约金不同的是,它对违约方具有一定的惩罚性。
定金是不能退的。
定金的交付在合同签订之前,所有又称为是保证金,提前支付一定金额是为了保证交易顺利进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定金可以作为债权的担保,一旦债权人履行了债务之后,定金应该被收回或者抵作价款。但是如果债权人违约,没有履行自己的债务,定金是无权要求返还的。
交了定金后悔了是不能能退的,对于此种由于采取支付定金的方式购买房屋的情形,若是买房的人单方面后悔,而开发商并没有过错的情形,不仅不能获得对方退还的定金,一般还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定金的概念:
一、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在合同订立时或履行前,给付对方当事人一定数量的货币。
二、定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定金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于定金合同
定金合同对于所担保的主合同而言,既具有从属性,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前者是指定金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存在,后者是指定金合同本身是合同。没有定金合同的成立,当事人之间不产生关于定金的权利义务关系。
2、定金是由法律规定的债权担保形式
定金担保属于物保,形式是给付金钱。定金的给付,不是一般的给付,而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而不是作为合同的对价。其担保的作用,在于定金的丧失或双倍返还。
3、定金担保是双方当事人的相互担保
首先,定金与保证、抵押、质押不同,这三种担保应由或可以由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为之担保,而定金只由合同当事人自己来担保。
其次,定金担保虽然由一方当事人给付对方当事人定金,但是对方一旦收受定金,也负有债权担保的义务,双方当事人均负有担保义务,享有担保的权利,互负担保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