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镇陶瓷学院怎么样阿 属于几本院校
江西景德镇陶瓷学院是很不错的,是江西景德镇市唯一一所大学本科学院,也是中国唯一的一所陶瓷高等学校。
1、学校前身是1910年创办的中国陶业学堂,1958年正式组建为本科院校。在百年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弘扬中国陶瓷文化,振兴中国陶瓷工业”的崇高使命,秉持“崇德尚学,陶冶成器”的校训,已建设成为一所以陶瓷工程和艺术设计为特色,工学、文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等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2、2008年以来,学校先后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各类研究项目40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3000余篇,出版专著50余部,获国家发明专利160余项,有近30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2016年3月,更名为景德镇陶瓷大学。
登陆学院官网,右下角有新版教务办公系统,点进去,输入学号和密码,就可以进入查了。
(1)打开网址>
(2)按要求输入
姓名:学生姓名
学号:总学号(可参考学生证上的八位数字)
密码:身份证号18位
(3)单击“成绩查询”即可查询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
例:
注意:查询时,请务必使用电脑登陆平台,手机不能查询
扩展:
1、申请成绩复查的情况
无形考成绩、无综合成绩、对成绩有疑问、其他不能确定成绩的情况可以申请成绩复查,对已经合格的成绩不建议进行成绩复查。
2、申请方法
登陆 >
3、成绩复查申请时间
春季学期:系统开通权限大约在2月15日到3月1日截止。
秋季学期:系统开通权限大约在8月15日到9月1日截止。
每个学期成绩复查的具体开放和截止时间以广东开放大学通知为准,过期恕不受理。特别是准备办理毕业证的学生,申请复查一定要在期限内。
特别注意
1、学生必须及时去查询成绩和申请成绩复查,逾期恕不受理。
2、成绩复查结果一般会在截止复查后的60日左右公布,届时可上成绩查询平台查询,如无更新即代表原来成绩无误。
景德镇陶瓷大学线上考试要求如下:
考试设备及网络要求
1所有考生须提前准备好两部智能手机,每部手机须保证至少20G的剩余可用存储空间,以保证在考试过程中不会发生因为手机存储空间不足导致录制中断、录制内容丢失的情况。
(为了确保考生网络考试的顺利进行,建议考生使用最近3年上市的主流品牌,如华为、小米、Vivo、Oppo、iPhone手机,20G的可用存储空间)
2两部手机均须安装“艺术升”APP,考生可凭账号、密码登录艺术升APP。
3保持手机电量充足,必须准备好电源和充电宝,确保在考试过程中不会出现因为手机电量过低自动关机、录制内容丢失的情况。
4使用手机固定器(手机支架),确保拍摄画面稳定。
5考试期间确保考试全程网络环境正常、稳定,避免出现断网情况影响正常考试。
考试软件要求
网络远程考试采用“艺术升”APP主机+“艺术升”APP辅机,实现双机位网络监考。
“艺术升”APP主机(须登录账户)用于下发考题、查看考题、录制视频并上传、拍摄和提交答卷照片。
“艺术升”APP辅机(无须登录账户)用于扫描主机二维码后,在与主机不同的角度直播监控考试过程。
考试前务必移除主、辅机的SIM卡,考试期间接入较强、稳定信号的WIFI网络。
考试软件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景德镇陶瓷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操作指南》,请考生务必学习掌握。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九条 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第十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件精神和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报教育部审批后,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各省高考上线生源不平衡调节及解决同分考生等情况的录取。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调档分数线。
第十二条 普通文史、理工考生学校调档后,按照高考总分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分专业级差;部分专业录取时,考生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可以作为参照的依据。
对于江苏籍普通类考生,我校录取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
对于内蒙古籍普通类考生,我校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对于浙江省和上海市的普通类考生,考生的志愿填报、排序规则、投档规则、录取方式等按照相应省(市)的文件规定执行,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按我校《2018年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本科录取办法》执行(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四条 体育类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考生应根据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除日语专业外其它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