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到景德镇陶瓷大学大学多少公里
驾车路线:全程约15343公里
起点:成都市
1成都市内驾车方案
1) 从起点向正西方向出发,沿蜀都大道行驶6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蜀都大道
2) 沿蜀都大道行驶390米,调头进入蜀都大道
3) 沿蜀都大道行驶52公里,过双桥子立交桥,朝成渝高速方向,直行进入双桂路
4) 沿双桂路行驶12公里,过五桂桥约70米后,直行进入迎晖路
5) 沿迎晖路行驶27公里,稍向右转进入厦蓉高速公路
6) 沿厦蓉高速公路行驶200米,过成渝立交,直行进入厦蓉高速公路
7) 沿厦蓉高速公路行驶10米,过成渝立交,朝十陵立交方向,稍向右转进入成渝立交
8) 沿成渝立交行驶210米,过成渝立交,右前方转弯进入三环路
9) 沿三环路行驶38公里,过十陵立交,朝成南高速/遂宁方向,稍向右转进入成南立交
2沿成南立交行驶760米,直行进入沪蓉高速公路
3沿沪蓉高速公路行驶3597公里,朝忠县/利川/武汉/上海方向,稍向右转进入沪渝高速公路
4沿沪渝高速公路行驶10公里,过太平互通,直行进入沪渝高速公路
5沿沪渝高速公路行驶4717公里,朝宜昌/武汉西/G50方向,稍向右转进入沪渝高速公路
6沿沪渝高速公路行驶14公里,直行进入沪渝高速公路
7沿沪渝高速公路行驶2644公里,朝黄石/上海/长沙方向,稍向右转进入沪渝高速公路
8沿沪渝高速公路行驶910米,直行进入武汉绕城高速公路
9沿武汉绕城高速公路行驶611公里,朝武东/黄石/上海方向,稍向右转进入沪渝高速公路
10沿沪渝高速公路行驶10公里,直行进入沪渝高速公路
11沿沪渝高速公路行驶1477公里,朝小池/九江/龙感湖/G70方向,稍向右转进入福银高速公路
12沿福银高速公路行驶860米,直行进入福银高速公路
13沿福银高速公路行驶474公里,过七里湖大桥,朝九江/景德镇/G56方向,稍向右转进入福银高速公路
14沿福银高速公路行驶14公里,过七里湖枢纽,左前方转弯进入福银高速公路
15沿福银高速公路行驶143公里,朝婺源/景德镇/黄山/G56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16沿匝道行驶400米,直行进入杭瑞高速公路
17沿杭瑞高速公路行驶1284公里,在景德镇出口,稍向右转上匝道
18沿匝道行驶440米,过景德镇西互通约11公里后,直行
19景德镇市内驾车方案
1) 行驶56公里,过右侧的石岭村约170米后,右转进入紫晶路
2) 沿紫晶路行驶19公里,左转进入昌南大道
3) 沿昌南大道行驶20公里,过右侧的城市名都综合写字楼,直行进入珠山西路
4) 沿珠山西路行驶19公里,过右侧的瓷贸大厦,右转进入莲社南路
5) 沿莲社南路行驶20米,过右侧的瓷贸大厦约70米后,左转
6) 行驶160米,左转进入广场南路
7) 沿广场南路行驶150米,朝珠山东路/马鞍山路方向,直行进入珠山东路
8) 沿珠山东路行驶110米,过右侧的鑫晶美的旗舰店NO旗舰1639,直行进入珠山东路
9) 沿珠山东路行驶30米,在第1个出口,朝珠山东路方向,右转进入珠山东路
10) 沿珠山东路行驶620米,过新桥约150米后,直行进入朝阳路
11) 沿朝阳路行驶23公里,右转进入陶阳中路
12) 沿陶阳中路行驶370米,过右侧的创兴家电约170米后,直行进入陶阳南路
13) 沿陶阳南路行驶420米,左转进入高岭路
14) 沿高岭路行驶,过左侧的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西门约170米后,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
终点:景德镇陶瓷大学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九条 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第十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件精神和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报教育部审批后,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各省高考上线生源不平衡调节及解决同分考生等情况的录取。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调档分数线。
第十二条 普通文史、理工考生学校调档后,按照高考总分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分专业级差;部分专业录取时,考生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可以作为参照的依据。
对于江苏籍普通类考生,我校录取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
对于内蒙古籍普通类考生,我校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对于浙江省和上海市的普通类考生,考生的志愿填报、排序规则、投档规则、录取方式等按照相应省(市)的文件规定执行,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按我校《2018年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本科录取办法》执行(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四条 体育类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考生应根据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除日语专业外其它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