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江西福昌瓷器
据1987年版《尤溪县志》记载:“宋代时,常平乡和顺里的上仙和华口村开始生产陶器。明代中期,五十都的新桥(今新阳镇)开始生产瓷器。清代,五十都的林下、林尾,二十四都的清溪也开始生产陶瓷。民国时期,陶瓷业略有发展。新中国建立后,陶瓷业发展较快。”明嘉靖《尤溪县志》记载:尤溪陶瓷“粗而不精”。这些结论,均因历史上没有明确的文字记载,古窑址调查缺失之故,难免失之偏颇。1993年,县博物馆文物干部林洪湘同志,在梅仙镇半山村进行文物普查时,发现了大范围的瓷器残片分布,后县博物馆又派陈长根、张文仁同志再次到该处复查,找到了窑址,证明我县于宋、元时期就具有较高水平的制瓷工艺。此项工作填补了全省古窑址普查尤溪县的空白。此后,我县文物工作者又在新阳镇瓷厂村、坂面乡的街面村等处发现了多处的古窑址,引起了省、市文物专家的广泛兴趣。现分述如下:
(一)梅仙镇半山瓷窑址
半山瓷窑址位于梅仙镇半山村西约1公里的前渡坂,该处为丘陵地带,距尤溪河边约50米。现存有三处窑床遗迹,均为龙窑。窑床长约45至50米,宽约1.5米。整个遗址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且有大面积窑瓷废品堆积。
1、窑址形制与年代:半山窑地表有明显的窑床遗址留存,并可发现窑室券顶砖。窑旁有一条长条形的废品堆,可以说明该窑应为券顶式龙窑。通过对瓷器标本的造型、釉色、装饰手法和窑址断面层分析,该窑制瓷时间跨度较长,持续生产时间大约从北宋中期到元代末为止。首先,采集器物标本酱釉罐,其釉色、器形、纹饰等,与尤溪城关北宋壁画墓出土的馆藏“酱釉编织纹盖罐”相一致,应为北宋时期的器物。因此,其上限应早于该墓葬。其次,从多件器物圈足分析,足壁厚,足径小,足端平削,足底有鸡心点圈足,部分器物底部施釉,足端无釉等,极富元代瓷器的特征,因而下限应为元代。
2、釉色特点:该窑虽以烧制青白釉、青黄釉为主,又兼烧酱、褐、黑、紫釉等,既突出本窑的特点,又多种工艺兼容。特别是珠光青瓷、茶叶沫釉、黑釉和仿哥釉产品等,做工考究,产量很大。其中该窑烧制的的黑釉盏,胎质深灰,含铁量较高,其主要目的是以胎来托釉,故釉色光亮如漆,玻璃质感强。
3、装烧工艺:半山窑的装烧方法多样。从窑具中分析,该窑的装烧工艺支、垫、套、叠、隔并用。常用的方法有:垫饼垫烧法、束腰支座支烧法、匣钵装烧法、砂圈覆烧叠置法、涩圈叠烧法等,可以说,这期间各地主要窑口的烧制方法,基本上都可在此窑找到。
4、装饰工艺:宋代我国各地陶瓷业发展很快,在装饰工艺上是以胎装饰和釉装饰并重,半山窑亦是如此。该窑胎装饰主要以压印纹饰为主,特别品种有压印编织纹,远远看去似珍珠地纹,煞是好看。还有压印菱形格纹,排列整齐,纹饰清晰。除外,亦见刻划花纹,纹饰较简单、抽象。特殊品种有青白釉碗和青黄釉碗。前者碗心刻划月华锦,后者器内则用篦状工具刻划精细图案。刀锋犀利,刚劲有力。其它技法尚未发现。釉装饰即以釉本身的变化来装饰器物,釉色大体有青白、青黄釉和酱、褐、黑、紫釉等,品种较丰富。其中除紫釉工艺较为粗糙、釉面无光泽外,余者釉色还算成熟。另外,还有仿哥窑“金丝铁线”(开大片)和“鱼子纹”(开小片)等开片釉。其中青黄釉开片中有大量细小气泡,晶莹剔透,恰似繁星,富有特色。
5、器物类型:该窑烧制的器物类型多为生活日用器具,主要以碗为主,罐、壶也多见,兼烧盘、盏、钵、盖罐等。
6、半山窑产品内外兼销,以内销为主。其根据:⑴本身窑场规模较大,其窑弃物分布范围广,产品数量多,当地销售不了。⑵当时青白釉、珠光青瓷的日常生活用具主要用于外销。据记载:当时日本及东南亚一带大量需要这种釉色器具。本省同安、厦门等地曾有该产品外销,半山窑有可能随大流而生产此类产品。(参见《福建历史文化与博物馆学研究》1993年)⑶该窑位于闽江支流之一的尤溪河畔仅50米左右,交通便捷,产品可通过水运直达福州、马尾等地外销。
(二)新桥瓷厂
新桥瓷厂又名新桥碗厂,始建于明代成化二十一年(1485)。新中国成立后,依行政区划改称南芹碗厂。1951年,改称公私合营南芹碗厂。1958年转新桥公社社办企业,更名新桥瓷厂。1972年起,该厂逐步更新设备,引进了新技术,改进了原料配制工艺,提高了产品质量。产品获“声如磬,白如玉,明如镜”的美称,成为福建省外贸部门和厦门轻工业进出口公司定点厂。主要烧制产品有:金瓜杯、大中杯、汉汤碗、汤戈、盖碗、新芳花瓶、萱花瓶、圆口花盆、甲碗、啤酒杯、咖啡杯等,产品销往13个国家和地区,小部分销往国内各省市。原有窑址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被新窑所代替,无法考证。
(三)杨厝瓷窑遗址
杨厝窑遗址在尤溪一都(今新阳镇)。明代中期,五十都龙益等地的瓷匠来到南芹建窑制瓷。清代时,德化县三班、浔中和雷锋村的村民逃荒到尤溪一都杨厝自然村安家,利用当地高岭土资源建窑办厂,生产日用瓯、碗、杯、盘、匙、碟、灯马、香炉等。清代末期,杨厝相继又建有五房山、新窑仔、弯仔头瓷窑。民国38年(1949)杨厝又增设了垄仔头和溪仔边瓷窑。以上窑址尚未考察清楚,窑址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各地基本建设的需要,相当一部分已被毁坏。
此外,尤溪县境内清代末至民国初时期,还建有台溪乡的清溪瓷窑、东山村的北岭瓷窑、溪尾乡大宁村的文坑瓷窑等。由于工艺较粗,均未形成规模。
(四)坂面乡街面村窑址:
2003年夏天,因街面电站库区建设需要,三明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文博副研究员李建军先生一行,在县博物馆陈长根副研究员、张文仁馆员、叶礼明助理馆员的陪同下,对库区进行了多次的文物普查和复查,发现了宋、元至清代时期的古窑址多处,其中有发掘价值的有2处。因位于尤溪县、德化交界处,对于研究其与著名的德化窑的关系有着重要意义。
1、街面村窑址:窑址位于坂面乡街面村部后山,依山坡而建,建筑形制为龙窑。窑址遭受一定的破坏,但地上瓷片、窑具残块随处可见,尤其是瓷器废片比比皆是。从瓷器标本可以看出此窑专烧罐、钵等日常生活用具。窑址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分布范围广,生产规模大,延续时间长,从所采集的瓷器标本推断年代为南宋—清代时期。最可贵的是,在此窑址上发现了擂茶钵残片标本,它对研究本市擂茶发展,有重大的参考价值。
2、乌暗坑窑址:窑址位于乌暗坑山坡的大片桔子园内,依缓坡而建。但在约2500平方米 的范围内,瓷器残片、烧瓷匣钵、窑具及窑炉红烧土等随处可见,周围有大面积的窑弃物分布,并还保留着龙窑窑床和作坊墙基。瓷器品种主要有碗、杯、罐、钵等日用器具,釉色有青白瓷、酱油和黑釉等。年代初步推断为宋元时期。
这个东西不是瓷片,有一种东西,叫做瓦当,就是你这玩意
这种东西俗称瓦头,是古代建筑中筒瓦末端下垂部分,不知道你听没听说过红墙绿瓦这个说法,你这就是绿瓦,封建时代只有皇家宫殿能用红墙绿瓦,说是绿,其实不准确,应该是碧色琉璃瓦,很明显,你这东西不是皇家宫殿用的,民国时期,很多大户人家也开始按照皇家宫殿的风格盖自己的房子和祠堂,这就是你这东西的来历,泥底薄色,这样的东西完好还能有点价值,大约百十来块,有专门收藏瓦当的,可惜,你这东西破损严重,甚至无法断代,一文不值了
明清时期的椅凳形式很多,名称也很多,椅类有宝椅、交椅、圈椅、官帽椅,靠背椅、玫瑰椅等;凳类则有大方凳、小方凳、长条凳、长方凳、圆凳以及五方、六方、梅花、海棠等式凳,还有各种形式的绣墩。
宝椅
宝椅是一种体形较大的椅子。宫廷中称之为“宝座”。多陈设在各宫殿的正殿明间,为皇帝和后妃们所专用。有时也放在配殿或客厅陈设,一般仍放在室内中心或显著位置。这类大椅很少成对,都是单独陈设。宝椅的造型、结构和罗汉床相比,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形体较罗汉床小些。有人说它是由床演变而来的,也确实有一定的道理。宝座大多以紫檀制作,取材厚重,造型庄重,雕饰精巧,为使用者增添威严之感。清式宝座的特点是尺寸大,结构复杂,用料规范,做工精细,装饰瑰丽。宝座上下内外,或浮雕,或透雕各种吉祥纹饰,显现出皇家的尊贵和豪华气派。
红木嵌瘿木席面宝座
民国
高110厘米
估 价:RMB 30000
这件宝座通身线条流畅,背板及扶手采用屏风式,中间做成圆形,镶嵌瘿木心,束腰以下花板中间下凹,浮雕夔纹,底枨四面平齐,四足外翻夔纹马蹄,二节腿的做法显得更加沉实稳重。席面的运用更是增添了几分清闲悠雅之气。
玫瑰椅
玫瑰椅在宋代名画中曾有所见,明代更为常见,是一种造型别致的椅子。它的椅背通常低于其他各式椅子,和扶手的高度相差无几。背靠窗台平设数椅,不致高出窗台;配合桌案陈设时,不高出桌沿,正是由于这种与众不同的特点,使并不十分实用的玫瑰椅颇为流行。玫瑰椅多用花梨木或鸡翅木制作,一般不用紫檀木。利用花梨木独具的色彩、纹理和椅子本身别致的造型巧妙结合,更令人赏心悦目。“玫瑰”二字,一般指很美的玉石。单就“瑰”字讲,一曰“美石”,另一曰“奇伟”,即珍贵的意思,《后汉书·班固传·西都赋》载:“因瑰材而究奇,抗应龙之虹梁”,以“瑰”谓奇异之物。从风格、特点和造型来看,玫瑰椅的确独具匠心。这种椅子的四腿及靠背扶手全部采用圆形直材,确实较其他椅式新颖、别致,达到了珍奇、美丽的效果。用“玫瑰”二字称呼椅子,当是对这种家具的高度赞美。
黄花梨透雕靠背玫瑰椅
清
100.7×60.3×45.9厘米
估 价:RMB 248100~413500
成交价:RMB 296480
此玫瑰椅造型独特,样式新颖别致,雕刻精湛。
交椅和圈椅
交椅,亦称胡床,原为中国古代马上民族的用具,通常被认为是从席地而坐向椅坐的转变。交椅的结构是前后两腿交叉,交结点做轴,上横梁穿绳代座,可以折合,上面安一栲栳圈儿。椅圈一般由三至五节榫接而成,下由八根木棒交结而成,交结关节处,多以金属件固定。整个造型,从侧面看似多个三角形组成,线条纤巧活泼,但不失其稳重。因其两腿交叉的特点,遂称交椅。明清两代通常把带靠背椅圈的称交椅,不带椅圈的称“交杌”,也称“马扎儿”。交椅可以折叠,携带和存放十分方便,它们不仅在室内使用,外出时还可携带。宋、元、明乃至清代,皇室贵族或官绅大户外出巡游、狩猎,都带着这种椅子,以便于主人可随时随地坐下来休息,这也是交椅同时又被称为“行椅”和“猎椅”的由来。
圈椅是由交椅发展而来的。交椅的椅圈后背与扶手一顺而下,就坐时,肘部、臂膀一并得到支撑,很舒适,颇受人们喜爱。后来逐渐发展为专门在室内使用的圈椅。它和交椅所不同的是不用交叉腿,而采用四足,以木板作面,和平常椅子的底盘无大区别。只是椅面以上部分还保留着交椅的形态。这种椅子大多成对陈设,单独摆放的不多。圈椅的椅圈因是弧形,所以用圆材较为协调。圈椅大多采用光素手法,只在背板正中浮雕一组简单的纹饰,但都很浅。背板都做成“S”形曲线,是根据人体脊椎骨的曲线制成的,为明式家具科学性的一个典型例证。
明代中后期,有的椅圈在尽头扶手处的云头外透雕一组花纹,既美化了家具,又起到格外加固的作用。明代人们对这种椅式极为推崇,因此当时多把它称为“太师椅”。更有一种圈椅的靠背板高出椅圈,并稍向后卷,可以搭脑。也有的圈椅椅圈从背板向两侧延伸通过边柱后,但不延伸下来。这样就成了没有扶手的半圈椅了,这种椅子造型奇特,可谓新鲜别致。
清 黄花梨镶铜交椅
106.6×73.7×62厘米
估 价:RMB 1600000~2000000
成交价:RMB 2053440
交椅是帝王贵族们的用具,是身份的象征,所以我国也有“第一把交椅”的说法,暗指某人是最为重要的角色。此交椅仅以几根必要的线形构成,并无一多余部件,造型简练;黄花梨木质地,上包镶铜片,新颖别致;扶手出头与脚踏角卷花纹的雕饰、靠背板的镶边装饰和透雕图案的运用,则为造型粗犷豪爽的交椅平添几许风情。
黄花梨圈椅(一对)
明
60×47×99厘米
估 价:RMB 100000~120000
圈椅是明式家具典型的式样,椅圈自搭脑处顺延而下成扶手,背板呈“S”形,饰以小浮雕,椅面之下设壶门券口,底枨采用“步步高”枨法,这些都是典型的明式特征,是实用性与科学性的统一。
官帽椅和靠背椅
官帽椅分为南官帽椅和四出头式官帽椅两种。南官帽椅从造型上看,不如四出头式大方,但南官帽椅在装饰手法上比较容易发挥,可以采用多种形式装饰椅背及扶手;用材可方可圆,可曲可直。它的特点是在椅背立柱和搭脑相接处做出软圆角,由立柱作榫头,横梁作榫窝,横梁压在立柱上。“S”形椅背多采用边框镶板做法,中分数格,或镂雕一透孔如意云头,或浮雕一组简单图案,美观而大方。通常成堂或成对陈设使用,很少单支。
四出头式官帽椅,即椅背搭脑和扶手的前拐角处不是做成软圆角,而是搭脑和扶手的横梁通过立柱后,又微向后方和两侧弯曲,形成一条自然而流畅的曲线。尽头磨成圆头,给人以柔润、圆滑的感觉。这种四出头式椅,大多用黄花梨木制成。背板多为“S”形,且多用一块整板制成。朴素大方的造型和清晰美丽的纹理色彩,形成俊逸高洁的风格和特点。明清两代均有官帽椅,但制作上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搭脑、靠背及扶手的区别。清代官帽椅的搭脑多用罗锅枨形或花形,靠背、扶手大多有花饰,与明代简洁朴素的风格截然不同。
靠背椅的造型特点是有靠背无扶手,并且靠背搭脑不出头。靠背有不同形式,也有称其为“一统碑式”椅子的。这种椅子体形较官帽椅略小,椅背上横梁两头与官帽椅的形式相似。也分两种形式:一种做成软圆角;一种是横梁长出两柱,又微向上翘,犹如挑灯的灯竿,因而又有“灯挂椅”之称。在用材和装饰上,硬木、杂木、彩漆描金、填漆描金、各色素漆和攒竹等做法皆有之,特点是轻巧灵活、使用方便。
屏背椅
其靠背犹如一座座屏,故名。靠背上往往镶嵌大理石,或镂空雕成瓶、叶、碗等图案,再嵌以瓷片,颇具特色,为清式家具中特有品种。
黄花梨四出头官帽椅(一对)
明
60×45.5×117厘米
估 价:RMB 70000~80000
四出头官帽椅在明式家具中较为常见,背板在制成曲线的同时采用攒框镶板的做法,边上设雕花牙子,下设光脚,与整体的简洁通透协调一致。底部前枨加宽形成脚踏,给人以自然舒适的感觉。
红木高靠背椅(四件)
民国
52×43×105厘米
估 价:RMB 50000~70000
这组类似“一统碑式”的靠背椅,雕刻精细,背板玲珑清秀,束腰下的花板雕刻更为细致,椅腿制成舒展的三弯腿,足部狮爪,应是清式风格受西方风格影响的作品。此为其中两件。
杌凳
杌凳是不带靠背的坐具。仅就杌凳而言,大体可分为方、圆两种形式,而以方凳种类最多。在各种形式的凳子中,又分为有束腰和无束腰两类。有束腰的都用方料,一般不用圆料;无束腰的则方料、圆料都有。有束腰的可以做出曲腿,如鼓腿膨牙、三弯腿等;而无束腰的都用直腿。有束腰的足端都做出内翻或外翻马蹄,而无束腰的腿足不论是方还是圆,足端都不做任何装饰。
凳面的板心,也有许多花样。有影木心者,有各色硬木者,有木框漆心的,还有藤心、席心、大理石心等,用材和制作都很讲究。凳子又有长方式和长条式的。长方式常见,多以一板为面,四腿侧脚明显,俗称四劈八叉,只供一人使用。亦有板面较长,可坐二至三人的,则称“长条凳”或“板凳”;长条凳还有“春凳”,形如炕几,可容二人并坐,因坐面较宽,不坐时也可用以放器物。
明清时期的圆凳,又称为圆杌,三足、四足、五足、六足均有。做法与方凳相同,直腿、曲腿都有。明代圆凳一般束腰,凳面为圆形、梅花形或海棠形,下带圆环形托泥,托泥下有四足,也有六足、八足,使其更坚实牢固。做工细致,形制优美。清代时无束腰的都采用腿的顶端作榫,直接承托坐面的做法;有束腰则主要靠牙板和束腰承托坐面。它和方凳还有一点不同,方凳都用四足,而圆凳不受角的限制,最少可用三足,多者可用六足。
早期的凳
“凳”字,最早并不是指我们今天所说的坐具凳子,而是专指蹬具。把无靠背坐具称为凳子,是后来的事了。《释名·释床帐》说:“榻凳施于大床之前,小榻之上,所以蹬床也。”显然是一种上床的用具,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见的脚踏。脚踏,也称脚凳。关于脚凳,明代史书有很多记载。《鲁班经》一书中就介绍有各种脚凳。尤其《长物志》与《遵生八笺》二书中还介绍一种奇特的脚凳,与养生、健身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成为当时备受推崇的健身家具。《长物志》说:“脚凳,以木制滚凳,长二尺,阔六寸,高如常式,中分一档,内口空,中车圆木二根,两头留轴转动,以脚踹轴,滚动往来。盖涌泉穴精气所生,以运动为妙。竹踏凳方面大者,亦可用。”
古代家具价值确定
清代前期制作的家具,与明代家具在造型风格、结构、做工及用材等各方面相当一致,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国内的一些家具研究权威,把明代与清代前期制作的家具统称为“明式家具”,在价值的确定上,两者基本上被一视同仁。清代前期的家具之所以可以与明代家具相媲美,主要是它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这也说明了古代家具的历史并不是鉴定其价值的惟一标准。家具造型艺术的优劣,是决定家具价值的重要因素。王世襄先生对家具的造型艺术标准做了高度概括,从而把对家具造型的形容规范化、具体化,使得相互间的联系一目了然。他提出的家具十六品是简练,淳朴、厚拙、凝重、雄伟、圆浑、沉穆、缛华,文绮、妍秀、劲挺、柔婉、空灵,玲珑,典雅、清新;八病是繁琐、赘复、臃肿、滞郁,纤巧,悖谬、失位,俚俗。制作工艺的水平是衡量古代家具价值的又一把尺子,主要可从结构的合理性、榫卯的精密程度、雕刻的功夫等方面去考察。古代家具的入眼处,往往是引人注目的雕刻部分。雕工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家具价值的高低。古代家具上的雕刻,一般分为透雕、平面实雕和立体雕3种。雕工的优劣,首先看形态是否逼真,立体感是否强烈,层次是否分明;再看雕孔是否光滑,有无锉痕,根脚是否干净,底子是否平整。总的来说,在评价家具的雕饰时,除考虑工艺的难易和操作的精确度外,关键是要看整体是否具有动人的质感和传神的韵味。
黄花梨方凳(一对)
明
64×64×55厘米
估 价:RMB 500000~700000
此对方凳采用了较多的装饰手法。牙条、腿足边缘起阴线,足端做出云纹马蹄,牙条下的附加花牙不同常见角牙,虽雕饰较繁,而年代则较早。
鸡翅木拐子方凳(四件)
清
46×46×47.5厘米
估 价:RMB 12000~15000
此组方凳庄重典雅,四腿与凳面平齐,牙板和底枨采用两劈料做法,足部雕刻回纹,空灵的牙板格内加装拐子纹装饰,不但不繁,反而增添了几许华丽,加上难得的鸡翅木纹理,不失为古典家具中的上品。
红木理石面鼓凳(一对)
清初
45×33厘米
估 价:RMB 50000~60000
成交价:RMB 200000
鼓凳是明清家具中较常见的造型,这对鼓凳光素的上下牙板做成对称的披肩式造型,四腿的壮实与双线海棠形装饰棂格形成对比,使人觉得既稳重又清秀。
红木嵌瓷板方凳(一对)
清
高48厘米
估 价:RMB 36000
此对精致的方凳面部制成可活动式侧沿打洼,腿部内侧起线,二节腿的做法显得很壮实,足部外翻叶形马蹄,镶嵌斗彩瓷板,体现了设计制作者的综合审美情趣。
这是骨灰坛,或者是存放死者遗物的。
右边的瓷片上刻的是:民故叔考刘公友元府君灵 孝侄大行芋
左边的瓷片上刻的是:生于道光丙申正月二十四卯时 终于民国丁卯年十一月十二日丑时
看来死者没有儿子,他侄子给他服的丧
东晋朝代以前,床的叫法都是榻;东晋以后至初唐,床榻不分家,两者都有叫的;后也叫床榻,也有卧榻之侧岂能安睡之说。汉代刘熙在《释名·床篇》中解释道:"人所坐卧曰床。"又说:"长狭而卑者曰榻。"《说文》也说:"床,身之安也。"而榻则是专供休息与待客所用的坐具。
扩展资料:
榻是专供休息与待客所用的坐具。榻的本意是指狭长而较矮的床形坐具,亦泛指床。该文字在《芋老人传》和《谭嗣同传》等文献均有记载。古代的床榻,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珍贵硬质木材所制。如黄花梨、紫檀;另一类为白木材质,此类床榻或髹漆、或贴金、或镶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床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