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陶瓷洁具新标准是?
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卫生陶瓷》(GB6952-2015)国家标准,新国标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卫生陶瓷标准进入新的阶段,说明各种品牌品质将更有保障,要想购买到优质的卫生陶瓷洁具,要注意以下几点:
◆配套意识。选购卫生陶瓷洁具应有配套意识,先确定预期想要达到的标准,套件里的每个部件或配件都应处在同一档次水平,造型颜色只有一致或接近,这样整体效果看起来更协调、美观。
◆尺寸要合适。购买卫生洁具时一定要根据自家卫生间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对应尺寸的卫生洁具,不要只图美观,买回去安装不下,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最后,建议选择产品时,尽量选择知名品牌,值得信赖的产品。
干压陶瓷砖 第1部分:瓷质砖(吸水率E<0.5%) GB/T4100.1-199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干压瓷质砖的定义、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产品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和订货。
本标准适用于吸水率平均值E≤0.5%的干压瓷质砖。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810.1--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部分:抽样和接收条件(idt ISO 10545-1:1995)
GB/T 3810.2--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2部分:尺寸和表面质量的检验(idt ISO 10545-2:1995)
GB/T 3810.3--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3部分:吸水率、显气孔率、表观相对密度和容量的测定(idt ISO 10545-3:1995)
GB/T 3810.4--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4部分:断裂模楼和破坏强度的测定(idt ISO 10545-4:1994)
GB/T 3810.5--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5部分:用恢复系数确定砖的抗冲击性(idt ISO 10545-5:1995)
GB/T 3810.6--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6部分:无釉砖耐磨深度的测定(idt ISO 10545-6:1995)
GB/T 3810.7--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7部分:有釉砖表面耐磨性的测定(idt ISO 10545-7:1996)
GB/T 3810.8--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8部分:线性热膨胀的测定(idt ISO 10545-8:1994)
GB/T 3810.9--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9部分:抗热震性的测定(idt ISO 10545-9:1994)
GB/T 3810.10--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0部分:湿膨胀的测定(idt ISO 10545-10:1995)
GB/T 3810.11--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1部分:有釉砖抗釉裂性的测定(idt ISO 10545-11:1994)
GB/T 3810.12--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2部分:抗冻性的测定(idt ISO 10545-12:1995)
GB/T 3810.13--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3部分:耐化学腐蚀性的测定(idt ISO 10545-13:1995)
GB/T 3810.14--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4部分:耐污染性的测定(idt ISO 10545-14:1995)
GB/T 3810.15--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5部分:有釉砖铅和镉溶出量的测定(idt ISO 10545-15:1995)
GB/T 3810.16--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6部分:小色差的测定(idt ISO 10545-16:1995)
GB/T 9195--1999 陶瓷和卫生陶瓷分类及术语
GB/T 13891--1992 建筑饰面材料镜向光泽度测定方法
3 定义
本标准的术语定义按GB/T 9195解释。
4 技术要求
4.1 尺寸偏差
4.1.1 长度、宽度和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4.1.2 每块抛光砖(2或4条边)的平均尺寸相对于工作尺寸的允许偏差为±1.0mm。
4.1.3 模数砖名义尺寸连接宽度为(2~5)mm1),非模数砖工作尺寸与名义尺寸之产间的偏差不大于±2%(最大±5mm)。
注:特殊要求的尺寸偏差可由供需双方协商。
4.1.4 边直度、直角度和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4.1.5 抛光砖的边直度、直角度和表面理事度允许偏差为±0.2%,且最大偏差不超过2.0mm。
4.2 表面质量2)
优等品:至少有95%的砖距0.8m远处垂直观察表面无缺陷;
合格品:至少有95%的砖距1m远处垂直观察表无缺陷。
4.3 物理性能
4.3.1 吸水率3)
陶瓷砖的吸水率平均值不大于0.5%,单个值不大于0.6%。
4.3.2 破坏强度和断裂模数
4.3.2.1 破坏强度
a)厚度≥7.5mm,破坏强度平均值不小于1300N;
b)厚度<7.5mm,破坏强度平均值不小于700N。
4.3.2.2 断裂模数(不适用于破坏强度≥1300N的砖)
陶瓷砖断裂模数平均值不小于35MPa,单个值不小于32MPa。
4.3.3 抗热震性
经10次抗热震试验不出现炸裂或裂纹。
4.3.4 抗釉裂性4)
有釉陶瓷砖经抗釉裂性试验后,釉面应无裂纹或剥东。
4.3.5 抗冻性
陶瓷砖经抗冻性试验后应无裂纹或剥落。
4.3.6 抛光砖光泽度
抛光砖的光泽度不代于55。
4.3.7 耐磨性
a)无釉砖耐深度磨损体积不大于175mm3。
b)用于铺地的有釉砖表面耐磨性报告磨损等级和转数5)。
4.3.8 抗冲击性6)
经抗冲击性试验后报告陶瓷砖的平均恢复系数。
4.3.9 线性热膨胀系数6)(从室温到100℃)
经检验后报告陶瓷砖线性热膨胀系数。
4.3.10 湿膨胀6) (用mm/m表示)
经试验后报告陶瓷砖的湿膨胀平均值。
4.3.11 小色差6)
经检验后报告陶瓷砖的色差值。
4.3.12 地砖的摩擦系数
经检验后报告陶瓷地砖的摩擦系数和所用的试验方法。
4.4 化学性能
4.4.1 耐化学腐蚀性
4.4.1.1 耐低浓度酸和碱
经试验后陶瓷砖7)耐化学腐蚀性等级与生产企业确定的等级比较并判定。
4.4.1.2 耐高浓度酸和碱6)
经试验后报告陶瓷砖耐化学腐蚀性等级。
4.4.1.3耐家庭化学试剂和游泳池盐类。
经试验后有釉陶瓷砖不低GB级,无釉陶瓷砖7)无釉陶瓷砖7)不低于UB级。
4.4.2 耐污染性
a)有釉砖 经耐污染试验后不低于3级。
b)无釉砖6) 经耐污染试验后报告耐污染级别。
4.4.3 铅和镉的溶出量6)
经试验后报告有釉陶瓷砖釉面铅和镉的溶出量。
(1)常年稳定生产的产品,每年寄(送)样一次,已具备建筑卫生陶瓷生产企业检验室基本条件的,可以每两年寄(送)样一次。各省(直辖市、计划审列市)建材质检站每年寄(送)样一次,样品数量根据产品标准规定的检测内容,确定其送样数量。样品应按有关规定随机抽取。
(2)在国家或局级抽查后,企业可免送当年的对比监督检验样,以减少企业的负担。第八条 对样品的要求是:
(1)厂自检样与封存样、送检样必须同时抽取。除检卫生陶瓷的吸水率和抗裂性试片、规格过大的砖可以切割外,一般项目 试样均应采用整砖(整件或整套)。
(2)样品的数量和送样单一律按国家建陶质检中心要求的数量封样寄送和统一格式填写。
(3)对比监督检验样,企业(省、市质检站)必须及时寄(送)出,并向国家建陶质检中心报告企业(省、市质检站)自检项目的检验结果。第九条 日常对比监督检验要求
(1)企业样品必须随机抽样,陶瓷砖按GB3810标准进行,卫生陶瓷及其配件按随机方法抽取,样品必须是近一个月内经出厂检验的合格产品。
(2)寄(送)样同时寄(送)出送样单及物性自检(同批样品)的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
(3)国家建陶质检中心收到样品及自检报告后及时安排检验,并发出对比结果报告。对比结果报告同时报送企业主管部门及国家建材局生产协调司。当国家建陶质检中心检验结果与企业(或质检站)检验结果误差较大时,中心可邀请企业(或质检站)人员到国家建陶质检中心共同研究分析,进一步统一检验操作。
(4)对比检验结果连续三次符合要求的企业(或质检站),由国家建陶质检中心颁发表扬证书,并建议企业(质检站)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对比检验结果连续三次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或质检站),由国家建陶质检中心建议其主管部门对企业(质检站)作出进行整改处理。第十条 建筑卫生陶瓷及其配件生产企业每月应及时向国家建陶质检中心寄(送)质量季报表(格式见附件)。国家建陶质检中心每半年将企业质检数据汇总一次报国家建材局生产协调司。第十一条 国家建陶质检中心对企业进行对比监督检验时,其检验费用由送检企业承担,收费数额按国家检验收费标准执行。
GB 6952-2005 卫生陶瓷
地址:
http://hi.baidu.com/sadsadasddsa/blog/item/be4d3b32f279e897a9018e87.html
质量管理机构和检验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的技术职称,熟悉建筑卫生陶瓷或配件生产工艺,有较丰富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检测技术,质量意识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坚持原则,熟悉与本厂产品有关的各项标准和质量法规。
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思想好,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建筑卫生陶瓷或配件生产理论知识和检验技术,熟悉有关标准和规章制度,坚持原则,认真负责。
检验员具有高中(或相当高中)以上文化水平,思想好,熟悉本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经专门训练、考核,取得上一级质检机构颁发的操作合格证。
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要相对稳定,其负责人的任免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建筑卫生陶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建陶质检中心)备案。业务骨干的调动要征得质量管理机构或检验机构负责人的同意。第九条 质量管理机构负责质量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包括根据产品的内控质量标准,对生产工艺过程的各项工序进行管理和监督。应用数理统计等科学方法分析研究和掌握产品质量变化规律,不断提高预见性和防范能力,使生产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制订质量责任制及考核办法,评价各车间工序的产品质量。第十条 质量检验机构负责原材料,各工序质量和产品出厂的检验,制止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原材料进厂和工序不良品的使用,杜绝不合格品出厂。负责提供质量数据。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有权越级汇报质量情况。第十一条 企业领导对检验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的工作要给予支持。对有贡献人员和集体要给予表彰和奖励。不得无理干预检验室的职权,更不能借故打击报复,违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第三章 质量管理制度第十二条 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制订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质量责任制、生产流程控制图表、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技术标准。建立质量事故分析报告制度,质量奖惩制度、质量档案、资料、报表管理制度及质量检验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抽查对比制度,检测仪器设备维护使用,校验制度,样品保管制度等)。第十三条 产品对比监督检验和抽查对比制度。
(一)建筑卫生陶瓷重点生产企业要按照《建筑卫生陶瓷产品质量对比监督检验管理办法》的要求,定期向国家建陶质检中心寄送样品,进行对比试验,同时接受国家建陶质检中心的监督。以便不断提高企业检验水平和产品质量。
(二)企业为了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复演性,对各检验岗位要组织定期的密码抽查和操作考核并做好考核记录。
抽查次数
生产控制岗位:每人每季一次
化学分析岗位:每人每季一次
物理检验岗位:每人每季一次
外观、尺寸检验岗位:每人每季一次
同岗位的对比检验每月应进行一次。
(三)各生产企业对原材料及生产过程中半成品的各种试验、检验,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
(四)检验允许误差
检验项目
产品名称
同一检验室
(±%)不大于不同检察室
(±%)不大于 误差类别
吸水率
陶瓷砖4.56.0
相
对
误
差
卫生瓷6.08.0弯曲强度陶瓷砖10.016.0(不同试样)进水流量高、低水箱配件8.010.0进水压力高、低水箱配件8.010.0排水流量高、低水箱配件8.010.0
规格尺寸
陶瓷砖(厚)2.0(5.0)3.0(6.0)卫生瓷(孔)5.0(7.0)7.0(9.0)高、低水箱配件2.03.0 变形 陶瓷砖0.02mm0.03mm
绝对误差釉面白度釉面内墙砖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