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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经历的勃利陶瓷厂的故事

矮小的香烟
开朗的苗条
2022-12-24 09:12:34

我所经历的勃利陶瓷厂的故事

最佳答案
殷勤的毛巾
傲娇的金毛
2026-04-25 09:48:33

作者  许长贵

      关于陶瓷的故事我知道的并不多,我一生喜欢喝酒,究竟是先有酒,还是后有陶,这个道理很简单,因为没有陶器就装不了酒,可见陶瓷的源远流长。

      勃利陶瓷文化产业园的前身就是1959年由王福海、王衍堂等几名山东人所建的瓦盆窑,后来变成县陶瓷厂。我是1976年由县劳动科分配进厂当工人。当时工人共150名,厂长赵昌林是个退伍军官,山东人。当时正是文化大革命后期,我们上班每天听红歌,学小靳庄,搞理论宣讲,开会,看各车间的文艺节目表演。下班后还要进行两小时的义务劳动,因为我年令较小,累地直发蒙。当时厂隧道窑刚刚建成,为了树立典型人物,弘扬劳动模范,当时任厂副书记的铁姑娘吴桂荣等人来到烧成车间拍照扛大缸,只见俩工人把大缸架到矮小瘦弱的铁姑娘身上,只见她的腿已经发抖,没等拍照完大缸掉下来了,把我笑的肚子疼。但这样的劳模铁姑娘还是登上省市县的报纸。正所谓:陶瓷之花铁姑娘,弱身为厂扛大缸。一双玉臂擎天日,革命理想放光芒。

      当时抓革命促生产的口号响彻整个厂区。主要产品有民用缸,瓷管,小坛花盆等。产品质量都很好,我记得有一次大缸烧成欠火,发白又出现陶裂,厂长赵昌林,外号赵山东子发火了,把粉粹、制缸、烧成等等车间主任都骂了。会后又让大家排队到操场跑步,几圈不停。烧成车间主任张东来,岁数大个子较高,光头、白脸特长,只见他累得四肢无力,双眸无光,身不由己瘫座在地上。为了产品质量,厂长把部队作风都用上了,看在眼里,至今笑而难忘。

      当时陶瓷厂人才济济,藏龙卧虎,各有千秋。隧道的余热利用就是由当年的工人刘喜春(现任勃利县社保局局长)和技术员颜俊石研发设计利用的。现在有很多当年的工人流落在外地,都成为当地的栋梁之材,比如天津的马尚,北京画家张成,海南的韩淑珍,常务县长廖太等等都是我们勃利陶瓷厂的人。

      1994年经过几代勃陶人辛勤劳作和努力老厂转为股份制了。后《勃陶文化产业园》董事长由70年代勃陶能人时任厂长安树友重掌帅印,带领新班子和技术人员向黑陶艺术研发传承进军。

      龙江瑰宝,端庄秀美,瓷腻润泽,陶出荟萃。近些年来勃利黑陶为国家的非遗技艺传承活动做出了卓越贡献,也得到国家、省、市、县、及文联文化旅游教育部门的大力支持奖励和帮助。这正是:匠心存陶韵,妙手续瓷风。中华添国粹,代代应传承。日用品乾坤,百炼色出众。奢华尽显美,勃陶艺永恒!

        我虽然在老陶瓷厂只干了一年零一个月就转走了,但勃陶人和当年的事我记忆犹新没齿难忘。今天我应产业园安总的邀请,来到园区参观,一入眼帘,各各展区目不暇接,浓厚的文化基因教育体验区,孩子们的作品让我看得眼花缭乱,震憾不已。黑陶展区雕刻精致,光彩夺目,绚丽多姿,是淬炼的陶艺明珠。九个不同展区各有特色,也章显了新一代黑陶文化产业园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黑陶是勃利的名片,黑陶是我县的骄傲,黑陶是“土与火”艺术结晶。黑陶是艺术发挥,匠心独创。黑陶艺术多彩多姿,构思多样。黑陶喜传承,产业普华章。研制提水平,工艺美名杨。产业园因陶而立,缘瓷而兴。思进取而得天时,占地利拼搏图强。汇英才而求发展,随改革再铸辉煌!今赋拙文故事,愿《勃陶文化产业园》如大船挂云帆破巨浪直济沧海也!

                        2021.10.13

最新回答
曾经的路人
落寞的嚓茶
2026-04-25 09:48:33

一、抚养费起诉书范文

原告:梁××,女,汉族,1982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40361319820809××××,户籍住址:海南省××县××镇县陶瓷厂,联系电话:1591420××××

被告:孙××,男,汉族,1971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44010419710713××××,户籍住址:广州市××区××街××里××号×××房,现住址:越秀区东风西×号×房,联系电话:1354348××××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判决原、被告间的非婚生女儿(2009年8月23日生)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抚养费¥3,000元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二、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梁××于2008年5月通过网络与被告孙××认识交往,当时被告自称未婚且想找一个女朋友结婚,全盘隐瞒着已婚的真实情况与原告交往。在二人交往的过程中,原告曾经多次提出和被告结婚的要求,但被告均以自己父母和亲弟弟都在加拿大,如果要与原告在广州结婚就没有主婚人为理由推托。原告对此深信不疑,不再过问此事。直到2009年1月原告发现自己怀孕一个月,被告知道后表现得很高兴,于是原告再一次催促被告与之登记注册结婚。被告则说要和父母商量,直至被告怀孕5个月的时候,被告在原告的一再追问下,才不得不说出自己其实早已有家室。这一突如其来的事实让原告感到睛天霹雳,遂多番与被告吵闹要求其出钱让其去医院把孩子拿掉,但被告执意要原告生下小孩。直至2009年8月23日原告在被告的陪同下到广州市中山三院生下一女,原告入院生产一切费用均是被告支付的。原告出院当天,由于原告所生女儿黄疸偏高需要住院观察,被告借口方便其照顾女儿要转院到其单位附近医院住院,将其与原告的女儿抱走。之后原告再也无法见上女儿一面。2010年5月4日原告到被告所在公司即广州××实业总公司(位于:黄埔大道西××号××大厦×楼)寻找被告要求看望,被告趁原告不注意的时候把原告推开跑掉了,原告仍然无法见到其女。由于原告思女心切,无奈之下前往被告住处找寻被告及其女儿,在被告所住小区楼下保安处了解到被告的妻子是不能生育的。后来原告去被告的父母住处要个说法,被告及其妻子在电话里威胁原告说:要让原告生不如死,无论花多少钱都要找人把原告找出来搞死!

综上所述,被告欺瞒原告已婚事实与其生下一女并抱走原告女儿的恶劣行径,不仅狠狠的伤害原告的感情,严重影响原告将来的婚姻生活,更使原告倍尝骨肉分离之锥心刺痛!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二、向法院起诉应该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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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09:48:33

非婚生子抚养费起诉状怎么写

非婚生子抚养费起诉状怎么写,现实生活中,因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向法院起诉的现象越来越多。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所以,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是能够获得父母的抚养费权利的。那么非婚生子抚养费起诉状怎么写?

非婚生子抚养费起诉状怎么写1

原告: 冯某某,女,2007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xxxxxxx路**弄3号202室。

法定代理人:冯某某,女,1975年2月10日,汉族,住xxxxxxx路**弄3号102室,系原告冯某某之母,身份证号码:37028419*****00823。

被告: 陈某某,男,1967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xxxxxxx路**弄14号202室,系原告冯晨苇之父,联系电话:1380166****。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人民币2000元,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并补付原告出生至今的抚养费;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非婚生父女关系,是被告陈某某(父亲)与冯某某(非婚生母亲)之女。被告与冯某某发生了亲密关系,2007年11月22日原告在xxxxxxx出生,出生之后一直由(母亲)冯某某抚养,被告只给了几个月的抚养费,经(母亲)冯某某多次催付,被告还是拒绝继续支付。

原告认为,自己尚在幼儿期,正在处于身体迅速成长和发育的时期,在此期间需要大量的生活费用,现在冯某某(母亲)为了照顾原告,无法正常去上班,所以原告的生活费用很难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原告、被告双方因在非婚生子女抚养费上无法达成一致,从而无法协商解决此事,故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如所请,以维护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市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1年 月 日

非婚生子抚养费起诉状怎么写2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起诉状

原告: 梁××,女,汉族,1973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46002519731106××××,住:海南省××县××镇县陶瓷厂,联系电话:1591420××××;

被告: 孙××,男,汉族,1971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44010419710713××××,户籍住址:广州市××区××街××里××号×××房,现住址:越秀区东风西×号×房,联系电话:1354348××××;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判决原、被告间的非婚生女儿(2009年8月23日生)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抚养费3,000元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二、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梁××于2008年5月通过网络与被告孙××认识交往,当时被告自称未婚且想找一个女朋友结婚,全盘隐瞒着已婚的真实情况与原告交往。

在二人交往的过程中,原告曾经多次提出和被告结婚的要求,但被告均以自己父母和亲弟弟都在加拿大,如果要与原告在广州结婚就没有主婚人为理由推托。原告对此深信不疑,不再过问此事。

直到2009年1月原告发现自己怀孕一个月,被告知道后表现得很高兴,于是原告再一次催促被告与之登记注册结婚。被告则说要和父母商量,直至被告怀孕5个月的时候,被告在原告的一再追问下,才不得不说出自己其实早已有家室。

这一突如其来的事实让原告感到睛天霹雳,遂多番与被告吵闹要求其出钱让其去医院把孩子拿掉,但被告执意要原告生下小孩。直至2009年8月23日原告在被告的陪同下到广州市中山三院生下一女,原告入院生产一切费用均是被告支付的。

原告出院当天,由于原告所生女儿黄疸偏高需要住院观察,被告借口方便其照顾女儿要转院到其单位附近医院住院,将其与原告的女儿抱走。之后原告再也无法见上女儿一面。

2010年5月4日原告到被告所在公司即广州××实业总公司(位于:黄埔大道西××号××大厦×楼)寻找被告要求看望,被告趁原告不注意的时候把原告推开跑掉了,原告仍然无法见到其女。

由于原告思女心切,无奈之下前往被告住处找寻被告及其女儿,在被告所住小区楼下保安处了解到被告的妻子是不能生育的。

后来原告去被告的父母住处要个说法,被告及其妻子在电话里威胁原告说:要让原告生不如死,无论花多少钱都要找人把原告找出来搞死!

综上所述,被告欺瞒原告已婚事实与其生下一女并抱走原告女儿的恶劣行径,不仅狠狠的伤害原告的感情,严重影响原告将来的婚姻生活,更使原告倍尝骨肉分离之锥心刺痛!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非婚生子抚养费起诉状怎么写3

非婚生子抚养费起诉状与婚生子抚养费起诉状的书写方式基本一致,唯一的不同是,在非婚生子抚养费起诉状中,需要写明与子女系非婚生关系。除外,起诉状的书写还需要注意以下内容:

1、基本信息,非婚生子抚养费起诉,应以非婚生子作为原告,抚养权人作为原告代理人列明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2、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抚养费的支付时间,标准以及诉讼费用的承担等。

3、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对非婚子女抚养费主张的依据进行简要阐述。

4、结束语。在孩子抚养权变更起诉状末尾需要把起诉的目的和希望说出来。

其中,难度最大的是在事实和理由部分,如果理由不充分,人民法院将不会支持诉讼请求。

非婚生子要抚养费证据

法律分析:

1、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

3、是否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证据,如收养、送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登记等

4、自己生活状况的证据

5、被告收入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等

6、父母是否已经死亡或父母是否无力抚养的证据,如死亡证明、残疾证明及收入证明等

7、收入是否显著减少及是否影响正常生活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及现在生活状况的证明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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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09:48:33
抚养费起诉状1

原告:______,性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性别: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_族,系原告______之___。

住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性别: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_族,系原告______之___。

住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人民币___元,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并补付原告出生至今的抚养费___元;

2、请求判令被告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___;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非婚生___关系,是原告______与被告______之___。原告______与被告______于_____年相识,在工作中配合默契,发生了亲密关系,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在_____人民医院出生,出生之后一直由原告______抚养,被告只给了原告______的抚养费,经_________多次催告,被告仍拒绝继续支付。

原告认为,自己尚在幼儿期,正在处于身体迅速成长和发育的时期,在此期间需要补充营养,现______为了照顾原告,无法正常去上班,因此原告的生活费用难以得到保障。并且今后还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原告,因此仅靠_________一个人抚养,其无法承受如此压力。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被告有义务抚养原告直到能独立生活为止。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有权请求被告负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的权利。

综上所述,因被告不愿意支付非婚生子女_________抚养费上,从而造成原告及原告_________生活困难,故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如所请,以维护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抚养费起诉状2

原告: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

法定代理人:_______(原告__________之母),女,汉族,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职业: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原告__________之父),女,汉族,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职业: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父母于_______年___月离婚,原告跟随母亲生活,被告每月支付_______元。现在原告上学前班,学习、生活的费用也增多了。由于金融危机,母亲收入减少,不能满足原告的实际需要。去年到今年的物价飞涨,城镇居民的消费支出也增涨了不少。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更多的抚养费,与情与理与法都是应该的,完全合情合理。根据婚姻法及其解释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另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______的比例给付。因此,请求法院判决令被告支付每月抚养费______元。

此致

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抚养费起诉状3

原告:________,男,汉族,生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系原告之母),女,生于______年___月___日,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系原告之父),男,生于______年___月___日,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跟随原告的母亲________生活,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________元,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

三: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婚生父子关系,原告父母于______年___法民初字第_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母亲与被告离婚。原告跟随原告母亲生活。同时,因原告母亲系下岗失业人员,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和收入。现原告跟随其母亲生活,原告母亲目前连其自身难以生活,加上原告母亲在家照顾原告。原告现正值上学,仅靠原告母亲一个人抚养其生活无法满足原告上学、医疗及日常生活费用开支,加之物价上涨,原告的生活困难可想而知。

综上所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保证原告的正常学习、生活及医疗开支,根据《婚姻法》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告特向贵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跟随母亲________生活,被告每月向原告支付抚养费___元、并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望贵院秉公裁判,以维护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抚养费起诉状4

原告: xxx (及个人基本信息)

法定代理人: xxx (及个人基本信息)

被告: xxx (及个人基本信息)

案由:抚养费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拖欠的抚养费x元,并一次性支剩余 年的抚养费,共计x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告xxx和xxx于x年x月x日结婚,原告在x年x月x日出生,被告和xxx因感情不和于x年x月x日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原告由xxx扶养,被告每个月向xxx支付原告的抚养费360元,在遇到重大花费时由被告和xxx各承担一半,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在离婚后被告多次拖欠因该支付的抚养费,现自x年x月起已累计拖欠x元,为了原告的健康成长,让被告履行一个做父亲的法律责任,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抚养费 元,同时鉴于被告在此之前的拖欠行为,为了保障原告日后的生活,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将原告在18周岁之前每月的固定抚养费(不包括重大花费部分)x元一次性支付,同时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附:本起诉状副本1份

原告身份证1份

被告和xxx的离婚证复印件1份

被告和xxx的离婚协议1份

抚养费起诉状5

民事起诉状

原告:张某,男,汉族,20xx年12月6日出生。

法定代理人:王某(张xx之母),女,汉族,1975年12月31日出生,住洛阳市xx,电话:xx。

被告:张xx(张xx之父),男,汉族,1959年1月出生,住洛阳市xx。电话:xx。

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

事实与理由:

父母于20xx年9月离婚,原告跟随母亲生活,被告每月支付100元。现在原告上学前班,学习、生活的费用也增多了。由于金融危机,母亲收入减少,不能满足原告的实际需要。去年到今年的物价飞涨,城镇居民的消费支出也增涨了不少。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更多的抚养费,与情与理与法都是应该的,完全合情合理。根据婚姻法及其解释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另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因此,请求法院判决令被告支付每月抚养费400元。

此致

xx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张xx

法定代理人:

二0xx年十二月日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灭,同时这里的子女既包括了婚生子女,也包括了非婚生子女。通常情况下,不拥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每月支付子女一定的抚养费,以此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然而,这个抚养费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数额。

抚养费起诉状6

原告:张小某,男, 20xx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

法定代理人:李某某,女, 19xx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

原告:张某某,男, 19xx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

诉讼请求:

1、被告每月支付双方婚生子女 抚养费增加到 元人民币

2、本案相关诉讼费用由双方依法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法定代理人和被告原系夫妻关系,被告于20xx 年生育儿子张小某。双方因感情不合于20xx 年 月 号在 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双方的离婚协议规定,儿子张小某归被告抚养,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 元人民币。

但随着近年物价的逐年增高,原告因上学及生活开支的需要,每月 元的抚养费早已不够。而原告生母的收入有限,一直未再婚,独自承担原告的抚养费用非常困难。被告虽有较高的经济收入,但基于与生母的关系恶化,拒不增加抚养费用。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上海市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代理人:

20xx 年 月 日

抚养费起诉状7

原告: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____族,

______________(学校)学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姓名:_________,系原告之_________(关系),职务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被告:姓名:_________,系原告之_________(关系),职务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给原告增加抚养费,由原来的每月___元增加到每月___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______系原告亲生____(父亲/母亲)。___年___月,被告与原告法定代理人经________法院判决离婚。离婚时,法院判决原告由法定代理人_____抚养,被告每月承担抚养费___元。现在由于物价上涨,原告上学、生活花费较大,被告每月支付的___元抚养费已不够原告花用。现在原告法定代理人收入较少,不能完全承担原告的生活费用。被告系原告亲生____(父亲/母亲),抚养原告是其法定责任。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使原告的生活有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特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每月给原告增加抚养费由原来的___元增加到___元。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

代理人: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抚养费起诉状8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起诉状

原告:梁××,女,汉族,1973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46002519731106××××,住:海南省××县××镇县陶瓷厂,联系电话:1591420××××

被告:孙××,男,汉族,1971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44010419710713××××,户籍住址:广州市××区××街××里××号×××房,现住址:越秀区东风西×号×房,联系电话:1354348××××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判决原、被告间的非婚生女儿(20xx年8月23日生)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抚养费¥3,000元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二、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梁××于20xx年5月通过网络与被告孙××认识交往,当时被告自称未婚且想找一个女朋友结婚,全盘隐瞒着已婚的真实情况与原告交往。在二人交往的过程中,原告曾经多次提出和被告结婚的要求,但被告均以自己父母和亲弟弟都在加拿大,如果要与原告在广州结婚就没有主婚人为理由推托。原告对此深信不疑,不再过问此事。直到20xx年1月原告发现自己怀孕一个月,被告知道后表现得很高兴,于是原告再一次催促被告与之登记注册结婚。被告则说要和父母商量,直至被告怀孕5个月的时候,被告在原告的一再追问下,才不得不说出自己其实早已有家室。这一突如其来的事实让原告感到睛天霹雳,遂多番与被告吵闹要求其出钱让其去医院把孩子拿掉,但被告执意要原告生下小孩。直至20xx年8月23日原告在被告的陪同下到广州市中山三院生下一女,原告入院生产一切费用均是被告支付的。原告出院当天,由于原告所生女儿黄疸偏高需要住院观察,被告借口方便其照顾女儿要转院到其单位附近医院住院,将其与原告的女儿抱走。之后原告再也无法见上女儿一面。20xx年5月4日原告到被告所在公司即广州××实业总公司(位于:黄埔大道西××号××大厦×楼)寻找被告要求看望,被告趁原告不注意的时候把原告推开跑掉了,原告仍然无法见到其女。由于原告思女心切,无奈之下前往被告住处找寻被告及其女儿,在被告所住小区楼下保安处了解到被告的妻子是不能生育的。后来原告去被告的父母住处要个说法,被告及其妻子在电话里威胁原告说:要让原告生不如死,无论花多少钱都要找人把原告找出来搞死!

综上所述,被告欺瞒原告已婚事实与其生下一女并抱走原告女儿的恶劣行径,不仅狠狠的伤害原告的感情,严重影响原告将来的婚姻生活,更使原告倍尝骨肉分离之锥心刺痛!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抚养费起诉状9

原告:_______,男,_____年___月___日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系原告父亲):_______,男,_____年___月___日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被告(系原告生母):_______,女,_____年___月___日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自起诉之日起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______元。

2、责令被告给付拖欠抚养费(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被告婚生子,_____年___月___日,被告与原告之父因夫妻感情不和在____________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原告由父亲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_元,该抚养费在当时仅够维持一般的生活。

但随着近年物价的逐渐增高,原告因上学、看病及生活开支的需要,每月______元的抚养费已经不够,而原告之父的收入有限,一直未再婚,独立承担原告的抚养费非常困难。被告虽是原告的母亲但从未关心过原告,被告给付了___个月合计______元后拒不给付抚养费用。现维护原告之合法权益,特诉之人民法院,请求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抚养费起诉状10

原告:张帆,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5001051986071XXXXX,住重庆市江北区明瑜恒康佳苑X号,联系电话:15922923XXX

法定代理人:谢贤菊,女,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5001051986071XXXXX,住重庆市江北区明瑜恒康佳苑XX,联系电话:15922923XXX

被告:张庆维,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5001051986071XXXXX,住重庆市江北区明瑜恒康佳苑X号,联系电话:15922923XXX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从原告起诉之日起按照每月1001元标准支付原告抚育费。 2、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原告系被告婚生儿子,1993年3月25日,被告与原告之母因夫妻感情不和经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原告由母亲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育费50元。但被告从未支付任何抚育费用。原告患有智力精神疾病,现为二级残疾,虽已成年,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独立生活,因此被告有义务承担抚育费。同时,随着近年物价的逐渐增高,原告因治疗需要,每月50元的抚育费远远不够,而原告之母的收入有限,独立承担原告的抚育费非常困难。被告拒不承担、更不增加抚育费用。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的规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同时《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现为维护原告之合法权益,特诉之人民法院,请求被告按20xx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0042元(3337元/月)的标准,每月向原告支付3337元的30%,即1001元。望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重庆市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

年 月 日

抚养费起诉状11

原告:姓名:______性别:__年龄:__民族:__

职务: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

被告:姓名:______性别:__年龄:__民族:__

职务: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变更抚养关系,孩子__随原告生活并抚养,由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__元至孩子独立生活时止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原系夫妻关系。____年__月经__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__由被告抚养,原告按月支付抚养费。然而,被告再婚后,长期不尽为人父亲的职责,放弃对婚生子的教育。原告与婚生子__商议,已征得其同意。为了婚生子__有教育成长的良好环境,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__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

xx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抚养费起诉状12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____族,____________人,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小区______单元______号。

法定代理人(系原告生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______族,______市人,住址同上。

被告(系原告生父):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______族______市___________公司职工,住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单元________号。

诉讼请求:

责令被告从起诉之日起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被告亲生女儿。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告与原告之母因夫妻感情不和经________市________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原告由母亲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_元。该抚养费在当时也仅够维持。

但随着近年物价的逐年增高,原告因上学及生活开支的需要,每月______元的抚养费早已不够。而原告生母的收入有限,一直未再婚,独自承担原告的抚养费用非常困难。被告虽有较高的经济收入,但基于与生母的关系恶化,拒不增加抚养费用。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