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艺的意义与传承
陶瓷源远流长,在中国陶瓷历史上曾经书写过辉煌的篇章,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和国际影响。/strong>
陶瓷在中国当代陶瓷发展中,同样也取得了杰出的成就,无论在工艺技术和艺术创作设计方面,都有新的提高和拓展,不仅生产了大量优质的日用陶瓷产品,同时创作了许多优秀的艺术陶瓷作品。
浅述陶艺的传承与发展论文“现代陶艺”名思义是。
现代陶瓷艺术”的略语,是相对“传统陶瓷艺术”而言。艺术界和评论界广泛使用的“现代陶艺”这一概念,已经基本摆脱界别时空的时间名词的范围,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门类也是不争的事实“现代陶艺”与“传统陶瓷艺术”相比,比装饰注重造型、比技法注重创意。
它注重社会化的象征意义和作家的自我意识,成了作家发挥想象的载体,成了实现作家个性的媒介,成了现代人的精神寓所之一。
在中职专业课程中开设陶艺相关课程。
提出在景德镇陶瓷艺术职业教育中继承中国传统文化、传统陶瓷艺术的举措:夯实基础,加强对传统陶瓷艺术的学习,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融入时代元素。
随着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陶瓷文化也在不断的进步。陶瓷实际上是浓缩了当时社会经济文化的结晶,体现了当时的社会发展状况,人们的文化追求。陶瓷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宝藏,表现了中国古代人民的劳动结晶,也体现了中华人民的创造精神。中国的陶瓷文化,需要去不断的传承与发扬,让古往今来的人们认识中国陶瓷文化的多姿多彩。
艺术审美的传承性。中国陶瓷美学对
加入雪白的颜色。这里使用的雪白,是含氧于宋代青瓷与明清彩瓷有着截然不同的评
价:宋代青瓷淡雅脱俗,有着“出水芙蓉”的韵致;明清彩瓷奢华精致,堪称“错采镂金”的雍容华贵。从中国人的审美心理来看,淡雅与雍容在传统文化概念的区分中就极其容易产生审美境界的高低:深受儒家文化思想影响的传统文化本位下,“芙蓉出水”比“错采镂金”往往更受推崇的本质原因是植根于民族文化的情感认知,淡雅也好,雍容也罢,这两种美感的关系并非对立,而是并行不悖且互为周济与参融――错采镂金也同样可以借助陶瓷的神韵透出高雅的境界。明清彩瓷是我国陶瓷发展史上值得大书特书的一笔,它的审美价值一样是维系着民族情感与传统文化的进步与升华的。
装饰风格的传承性。明清两代,时间跨度长达五百四十余年,在陶瓷装饰风格上表现出较好的传承性:五彩瓷历经明嘉靖、万历、天启到康熙五彩,运用黄、红、绿、紫、孔雀绿、黑彩等色,有的还加饰青花、金彩等。在嘉靖青花五彩中,图案的蓝色部分先以釉下青花描绘,上釉烧成后再用釉上彩料彩绘其它部分,最后入炉烘烧而成。青花只作为一种颜色,而不以其勾画轮廓,这种做法一直延续到清代康熙时期,并在清代康熙朝以前,瓷器上的蓝色大多用青花来表现,所用的回青料具有发色浓艳,所烧制出的青花五彩具有红浓、蓝郁、绿翠的热烈表现效果。
明清彩瓷的发展演变不仅记录了历代陶瓷艺术家的艰辛开拓,创新变革,更是反映了我国陶瓷文化艺术的一脉相承、薪火相传的传承性。这就要求在陶瓷研究中不仅要断代细致地把脉不同历史时期的风格特征与时代差异,更要串联性、系统性地研究发展脉络,从而对明清彩瓷有更为全面、系统的认识。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陶瓷产业发展等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陶瓷文化传承创新的相关工作。
陶瓷行业协会、文化遗产组织等社会团体应当引导成员单位和个人传承创新陶瓷文化。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陶瓷产业发展等部门组织编制陶瓷文化保护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陶瓷文化保护专项规划应当与生态环境保护、国土空间、陶瓷产业等规划相衔接。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陶瓷文化传承创新专家委员会,为陶瓷文化传承创新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按照规定参加评审、论证活动。
专家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规程由市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陶瓷文化传承创新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陶瓷文化传承创新工作纳入考核评价内容。第十条 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参与陶瓷文化传承创新活动。
对在陶瓷文化传承创新活动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第二章 名录保护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对陶瓷文化资源实行名录保护。第十二条 下列陶瓷文化资源应当列入名录:
(一)已经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与陶瓷文化相关的老窑址、老作坊、老矿址、老里弄、老会馆、古驿道、古码头、石刻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
(二)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但是已经登记并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与陶瓷文化相关的老窑址、老作坊、老矿址、老里弄、老会馆、古驿道、古码头、石刻和代表性建筑等;
(三)与陶瓷文化相关的重要实物、手稿、文献资料等可移动文物;
(四)与陶瓷文化相关的已经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代表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
(五)已经公布的与陶瓷文化相关的历史建筑;
(六)已经公布的与陶瓷文化相关的国家工业遗产、省级工业遗产。第十三条 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范围以外的下列陶瓷文化资源,可以经申请列入名录:
(一)能够反映陶瓷传统制作技艺,连续生产三十年以上且保存完好的窑址、作坊和矿址;
(二)体现景德镇特色的制瓷工艺和流程;
(三)具有陶瓷文化价值的陶瓷传统制作技艺项目,及熟练掌握、运用和传承相关技艺的专业人员或者团体(以下简称“技艺代表人”);
(四)具有陶瓷文化价值的重要实物、手稿、文献资料等;
(五)具有陶瓷文化价值的民间文学、艺术和民俗等;
(六)其他需要保护的陶瓷文化资源。第十四条 申请列入陶瓷文化资源名录应当按照下列程序:
(一)陶瓷文化资源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向陶瓷文化资源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县级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初步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审查;
(三)市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拟列入名录的陶瓷文化资源进行评审;
(四)通过专家委员会评审的陶瓷文化资源,由市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公示二十日,符合条件的,报市人民政府核准,列入名录并公布。
无申请主体的陶瓷文化资源,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向市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前款规定列入名录。无申请主体的陶瓷文化资源跨两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由有关县级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协商后申报,按照前款规定列入名录。
唐代(公元618年至公元970年)被认为是中国艺术史上的一个伟大时期。陶瓷工艺技术改进巨大,许多精细瓷器品种大量出现,即用当今的鉴测标准来衡量,它们也算得上是真正的优质瓷器。唐末大乱,英雄竟起,接踵而来的是一个朝代争夺局面,即五代,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公元960年。连年战乱中却出现了一个陶瓷新品种──柴窑瓷(萧窑),质地之优被广为传颂,但传世者极为罕见。
陶瓷业至宋代(公元960──1279年)得到了蓬勃发展,并开始对欧洲及南洋诸国大量输出。以钧、汝、官、哥(官窑)、定(民窑)为代表的众多有各自特色的名窑在全国各地兴起,产品在色品种日趋丰富。
公元1280年,元朝建立,枢府窑出现,景德镇开始成为中国陶瓷产业中心,其名声远扬世界各地。景德镇生产的白瓷与釉下蓝色纹饰形成鲜明对比,青花瓷自此起兴文化在以后的各个历史时期也一直深受人们的喜爱。
明朝统治从1368年开始,直到1644年。这一时期,景德镇的陶瓷制造业在世界上是最好的,在工艺技术和艺术水平上独占突出地位,尤其是青花瓷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此外,福建的德化窑、浙江的龙泉窑、河北的磁州窑也都以各自风格迥异的优质陶瓷蜚声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