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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月~2005年12月中国颁布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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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8 14:10:30

2000年1月~2005年12月中国颁布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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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06:16:20

1、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决定》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决定》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决定》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决定》修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修正);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修正 根据2001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决定》修正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

16、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6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决定》修正);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6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决定》修正);

2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修正);

28、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修正);

3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决定》修正);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3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3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

3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

3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37、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3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3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40、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4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4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4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45、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4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47、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48、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4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5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5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

5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

53、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决定》修正);

5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修正);

56、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57、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58、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2004年6月2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59、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60、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6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6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修正);

64、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决定》修正);

65、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决定》修正);

6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决定》修正);

67、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68、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修正) ;

6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7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 根据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7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 根据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7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4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

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

74、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

7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4月27日通过);

76、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7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78、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修正);

7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80、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8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8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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靓丽的胡萝卜
无私的小伙
2026-05-07 06:16:20

一、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

(一)将第六条、第七条中的“经贸”、“建设”分别修改为“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

(二)将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中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设区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第二款中的“设区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必须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应当附具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除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流域机构审批的外,由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三、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

(一)将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煤矿建设项目的立项,由建设单位向省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报省发展改革部门审查,并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核准。”

(二)将第十条修改为:“煤矿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按照核准的立项报告,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方案。”

(三)将第十五条修改为:“煤矿投入生产前,煤矿企业应当依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

(四)删去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

(五)将第二十七条修改为:“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不得上岗。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六)删去第四十条中的“可以依法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或者取消煤炭经营资格”。

(七)将第四十三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煤炭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一)将第十七条修改为:“禁止猎捕、杀害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交换、赠送等特殊情况,需要猎捕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县(市、区)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狩猎证。”

(二)将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猎捕国家和省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县(市、区)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狩猎证。”

(三)将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县(市、区)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驯养繁殖许可证。”

(四)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经营利用国家和省非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在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后,向县(市、区)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营许可。”

(五)将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运输、邮寄、携带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或者省境的,由县(市、区)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准运证。”

(六)将第二十四条和第三十二条中的“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县(市、区)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五、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

将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六、山东省消防条例

删去第六十一条中的“工商行政管理”。七、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

删去第十七条第二款。八、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一)将第三十五条修改为:“从事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的,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

(二)将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从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应当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检测场地、设施和经依法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设备;

“(二)有必要的管理人员和经培训考试合格的检测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三)将第五十一条修改为:“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使用自有车辆从事租赁经营,并与承租人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和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加强租赁车辆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日常维护,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四)将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或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故意的发卡
秀丽的星月
2026-05-07 06:16:20

依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等规定,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评价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甲级资质延期换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6〕120号):

四、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安全评价和安全检测检验业务范围,本次换证对煤炭洗选业等26个安全评价业务范围不再审批,即:煤炭洗选业、尾矿库、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管道运输业、仓储业、水利、水电工程业、火力发电业、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再生能源发电业、核工业设施、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燃气生产与供应业、炼焦业、民用爆破器材制造业、铁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及辅助设施、公路、港口码头、机械设备与电器制造业、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等。涉及上述范围的安全评价业务,各企业可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工作需要,与有关安全评价机构自愿协商确定。

激昂的小猫咪
帅气的汉堡
2026-05-07 06:16:20
要看你们属於哪个地方,在其地区政府、省际网站中均能查找到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的就去国家环境保护网站、中国政府网、中国法律信息网等网站上搜索,你可以看看以下的法律法规对你有没有什麼用处

法律法规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4 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5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6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7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9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次修正)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5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7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21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2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3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7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 16153-1996)

29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30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31 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剂卫生标准

32 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

33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5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36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37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38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9 北京市消防条例

40 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

41 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2 北京市室内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3 机关团体企业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4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45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6 北京市机动车和机动车停车场停车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47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48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49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

50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51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52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53 北京市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

5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55 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

5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00

57 北京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

58 北京市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法

59 北京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办法

60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垃圾渣土管理的规定》的决定

61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

62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63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64 关于发布《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65 关于加强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环境管理的公告

66 关于排放废水中油脂管理的规定

67 锅炉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6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69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7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71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

72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7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7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7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7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敏感的大树
俊秀的未来
2026-05-07 06:16:20
修改一下,你不要我也可以备忘

〔按时间顺序倒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修订)

4.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2006)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正)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06修正)

7.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决定(2006)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修订)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修正)

1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2006)

19.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修订)

23.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05)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5修正)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修正)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9.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2005)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1. 反分裂国家法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修订)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04修正)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04修正)

37.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

定(2004)

38.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

定(2004)

3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修订)

40.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决定(2004)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

42.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决定(2004)

43.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2004)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45.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修正)

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

47.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2004)

48.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2004)

49.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2004)

5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4修正)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04修正)

52.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决定(2004)

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修正)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修正)

55.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2004)

56.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2004)

57.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04修正)

58.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决定(2004)

59.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04修订)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

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修正)

6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03修正)

6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

65. 全国人大常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2003)

66.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决定(2003)

6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68.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6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70.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7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7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

7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

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02修订)

7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77.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2修订)

78.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修订)

7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80.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2002)

8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年修正)

8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8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修订)

8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02修订)

8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86.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8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88.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8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90.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02修正)

9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决定

9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01修正)

9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

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

9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9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2001)

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修正)

9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2001)

10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

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修正)

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修正)

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

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10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决定(2001)

10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决定(2001)

1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01修正)

1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01修正)

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修订)

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

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11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

11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2001)

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修正)

11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2001)

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2001修正)

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修订)

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12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的决定(2000)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2000修正)

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0修正)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修正)

125.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决定

126.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决定

12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

12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决定

1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2000修正)

1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131.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2000)

13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0修正)

13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

13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修正)

13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决定

1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00修正)

1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修订)

138.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13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修订)

1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14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

1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14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14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修订)

145.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公路法的决定

14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147.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4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1999)

1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1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15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5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

1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55.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使用暂行办法

156.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1998)

157.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15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98修正)

159.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

160.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98)

1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8修正)

162.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16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164.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1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66.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修正)

16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

168.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169.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70.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72.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73.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7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7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17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