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监管的内容有哪些
1、为了加强电力监管,规范电力监管行为,完善电力监管制度,制定本条例。
2、电力监管的任务是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依法保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电力事业健康发展。
3、电力监管应当依法进行,并遵循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
4、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履行电力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的监管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
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和国家有关电力监管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电力监管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举报,电力监管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6、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派出机构。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的派出机构在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的授权范围内,履行电力监管职责。
7、电力监管机构从事监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与电力监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
8、电力监管机构从事监管工作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在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兼任职务。
电力监管机构的监管措施
1、电力监管机构根据履行监管职责的需要,可以要求供电企业报送与监管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责令供电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如实公开有关信息;
2、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对供电企业报送信息和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3、电力监管机构可以在用户中依法开展供电满意度调查等供电情况调查,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4、供电企业违反国家有关供电监管规定的,电力监管机构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记录。造成重大影响的,电力监管机构可以对供电企业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5、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违反国家有关供电监管规定、损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及处理情况,可以向社会公布。
以上内容参考 国家能源局-电力监管条例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制定、调整负荷分配方案;
(2)检查用户三电工作;
(3)对新增电气设备进行设计资料审核和接电前的检查;
(4)参加用户重大事故调查,检查监督用户贯彻实施防止事故的对策;
(5)监督并处理违章用电和窃电;
(6)检查计量装置,确保准确可靠;
(7)培训社会电工,推广用电新技术和新设备。
下列工种归入本职业:
用电监察员
“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委托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管理。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目的在于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的原因,首先,由于社会分工和专业化,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客观上存在信息不对称,为了消除信息不对称和节约交易费用,监理单位作为职业化的社会中介咨询服务机构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履行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进行专业化监督管理。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监理单位接受委托之后,建设单位就把一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权力授予监理单位,这也是一种授权与被授权关系。权力一经授予,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解除和剥夺。
其次,工程建设施工不确定性永存,风险无可回避,合同契约不可能十分完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出于各自的利益和立场,双方经常会或至少可能会对施工承发包合同条文的含义的理解和解释顺序、工程建设的实际建设状态的定性和定量以及质量、进度和价款的支付等等事务产生争议或争端,如果协商不成事事都诉诸仲裁或司法手段,双方都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而且官司胜负、鹿死谁手难以预料,风险太大,此时,双方事先赋予监理准仲裁员的职能和权力,在甲乙方之间发生争端的时候,监理代表公正、独立、自主的第三方进行调解和协调,不失为一种降低双方的风险和节约交易费用的有效途径。
根据以上规定,监理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施工监理是在施工过程中,受业主方委托代表业主方对施工方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工程安全进行控制,对合同执行、文件处理进行管理,对各施工方的交叉等进行协调,俗称“四控两管一协调”;
2、把好质量关应从“人、材、机、法、环”五个方面入手,具体内容太多;
3、在监理过程中形成的一切技术文件,住来文件、指定及验收签定等都要形成监理文件,像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各项施工验收记录、整改单及反馈、监理备忘录等等。
“电监会”全称为“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在国务院授权下,行使行政执法职能,起到对全国电力监管的职责作用。
至于你说的“它为什么不属于能源局”,其实在今年年的3月,国家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电监会”、“能源局”这两个进行了整合,重组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改委进行管理,已经不存在所谓“电监会”了。
1、专业监理工程师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带领监理人员进行监理工作;
2、熟悉掌握工程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正确解释本项目的设计图纸和合同文件、施工规范等资料;
3、管理好电气项目的技术、质量、计量、检测工作,指导监理人员做好技术方面管理和检测工作;
4、审查施工组织计划,提出各项工作流程及质量控制程序;
5、审查承包商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施工设备;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实施中间交工验收;系统记录和分析各部位质量成果;
6、及时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工程进度情况,特别是施工进度有可能导致合同工期延误时,应与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研究处理措施,并整理报告供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做出相应的决定;
7、按分项工程的要求,检查、验收并签认结果,并将签认资料或报表提交计量监理工程师审核;
8、调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以及事后处理方案,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报告;
9、坚持经常性的现场检查、监督和旁站,对重要的工序严把质量关,及时对承包商在工地的人力、设备、材料等情况提出要求和建议;
10、检查和督促监理人员严格执行分管项目的监理程序,保证文件、表格、证明齐全,数据清楚、准确;
11、组织分项工程验收,审核有关验收资料,审查中间和最终计量支付申请并签署意见,提交计量监理工程师审核汇总;
12、定期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工程进度、质量等方面的情况,每月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分管项目工程进度、质量报告;
13、随时检查承包商工地安全措施和旁站监理员的人身安全保障。
扩展资料:
电气安全因素:
1、安全性
工业企业生产需要大量的电气设备,它是带来电气危险的根源,且人们与之接触的机会很多。电气设备的固有安全性能直接影响了工业企业的电气安全状况。因此,在评价工业企业电气安全现状时,应把电气设备的固有安全性放在重要的地位,在权重的分配中需给予重点考虑。
2、电气环境
这里所说的电气环境是指对电气安全有影响的自然及非自然因素。自然因素主要指雷电、静电等;非自然因毒主要指电气系统工作的场所的环境因素,如电磁辐射;易燃易爆、高温、潮湿、腐蚀、金属占有系数大等特殊场所。
电气环境对电气系统的安全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评价工业企业电气安全现状时,应把电气环境放在较重要的地位,在权重的分配中需给予较重考虑。
3、安全管理
工业企业的电气安全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既有工程技术的一面,也有组织管理的一面。工程技术与组织管理相辅相成,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没有严格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得不到可靠的保证;没有完善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则只是一纸空文。由此可见,必须重视电气安全综合措施,做好电气安全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气监理工程师
作好电气监理,要学好规范,认真学习电气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这两点是最重要的)经常下工地,少说多看,监理一个项目后积累经验,慢慢地提高水平. 也要多看图,多上工地实践千万不要纸上谈兵,要拿真的技术,还要和施工队队长多沟通.干一段时间就有经验了,干这一行经验也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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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意义上讲,电力技术监督于电力安全生产已须臾不可分离。拿山西电科院来说,仅去年一年参与处理生产运行中发生的事故、故障和应急事件45次。对电力生产中一些影响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的难点、疑点问题,通过技术服务形式帮助解决,全年共完成287项,为设备的运行、检修、维护和改造发挥了“超前控制”的作用。
在当前形势下,强调加强电力技术监督有着更深层次的意义。首先,由于目前电力供应十分紧张,全国各大发电厂和输电网都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安全隐患的风险正在加大。因为按照技术规程的要求,一个电网内必须留有25%的容量,作为事故和检修时备用。但目前全国许多电网都达不到要求,甚至出现了零备用。发电厂、变电站和输电线路几乎都在极限运行,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的概率不断加大。在此种情况下,加强技术监督,为设备做好“保健医生”,才能促进电力生产安全经济运行,最大限度地安全度过缺电的日子。
其次,随着全国联网和西电东送进程的加快,电网电压等级的提高,大容量、远距离输电对设备和技术手段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更多先进技术逐渐被运用的同时,电力技术监督工作必将担负起找寻新增设备运行规律,以及为技术的进步、设备质量的提高反馈有用信息的作用。
再次,电力企业重组后,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分别担负着各自的安全责任,增加了协调的难度,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难度加大。做好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安全工作的衔接,保证设备良好的健康状况,确保电网安全稳定和电厂满发、稳发,更需要加强电力技术监督。
在“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今天,所有执行指令性生产任务的电力技术工作方式都已过时。从事电力技术监督工作的电科院与各发供电企业的关系,也从“兄弟之间一家人”转变到“甲方、乙方”。此外,技术监督工作的延伸和深化、电网的迅速发展及电厂新机组大批投产等新问题,也为电力技术监督工作带来极大挑战。
身份不同了,责任加重了,电力技术监督必须根据通行的市场规则、技术规范和用户的要求,来界定技术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标准,注重技术监督工作的实用性和先进性,不断增强技术监督工作的整体实力。必须正视当前电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职责,进一步提升技术监督工作的质量,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监督方法,发挥电力技术监督对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作用,确保电厂和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在一个市场主体多元、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中,市场呼唤先进、成熟、优质的电力技术产品。电力技术监督工作必将以其先进性、可控性、增益性,使生产、输送、消费电力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更加安全、经济、可靠。
电监会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原属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现已被整合到新组建的国家能源局。2013年3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不再保留 。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行使行政执法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履行全国电力监管职责。
供电局与供电公司有相同的意义。供电公司是指将电能通过输配电装置安全、可靠、连续、合格的销售给广大电力客户,满足广大客户经济建设和生活用电的需要。由供电局或电业局改制为供电公司,要将行政管理职能移交经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