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是不是真的,不是骗子吧
陕西有色金属交易中心及132会员单位诈骗15万元
2015-12-30 10:19:56 责任编辑: 来源: 点击数: 464
现在此揭露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陕金所)及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和团伙成员披着合法公司外衣,以现货为名,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违法经营期货,诈骗众多客户钱财的犯罪行为。
一 、本人被骗经过陈述
我 在2015年11月收到自称是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业务员叫张君的QQ信息(QQ号 )说:“他们公司是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简称陕金所)132号综合会员单位,目前公司以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现货原油品种的投资为主,原油可以买涨也可以买跌,22小时交易,与国际接轨,是一个稳赚钱的好产品,资金是银行第三方托管,尽可以放心”。还鼓动我在网上了解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实力,其公司在官网上大肆宣传他们目标是让客户的投资品种更丰富,财富稳步升值。宣传他们有能力、有信心、有恒心,为投资者创造价值。
我就在2015年11月16日网上发了身份证及银行卡照片给那位叫张君的经理(QQ号 )帮开户(给交易帐户号132132012000056),在没有亲笔签署合同的情况下,张君经理让我在电脑上安装了交易系统和行情分析软件,并教我怎么操作建仓平仓后,多次电话崔促我入金,我于2015年11月17日开始入金,当天开户专员电话核实本人身份后,就开通了电子交易盘。从此我步入了诈骗集团设下的骗局和陷井 ,在两周交易期间故意安排范老师老师(QQ 356413183说是百万级别的老师)、分批次QQ指导下单,2015年11月17日至12月5日,我先后入进去的190000元就亏损150000万元。通过学习有关文件,以及网络电视的报道揭露,我才醒悟到:我的投资亏损不是正常亏损,而是被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陕金所)及132会员(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以非法隐弊手段骗取的。他们所作所为己构成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和聚众赌博罪。
二、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以现货为名经营期货,涉嫌非法经营,谋取他人钱财。
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陕金所,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2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21层 电话:029-68295370 400-109-3399)宣称:他们公司是陕西金控集团子公司经陕西省政府同意,由陕西省金融办批复成立,公司合法成立,毋须质凝,从事白银及其它有色金属、原油现货的交易及收兑业务,并为其提供现货电子交易平台服务;白银、长安油销售。但是我从有关方面了解公司业务范围并没有明确可从事白银、原油期货经营项目。又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任何机构或市场,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采用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同时采用以下交易机制或者具备以下交易机制特征之一的,为变相期货交易:
1、为参与集中交易的所有买方和卖方提供履约担保的;
2、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保证金制度,同时保证金收取比例低于合约(或者合同)标的额20%的。”而公司却采用低于货款总价20%的保证金来诱惑客户交易,纯属期货性质。
1、违反《原油市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文件规定;
2、违反《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第六条规定;
3、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第一至第六条规定;
4、违反(证监发【2013】74号)《中国证监会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
5、违反商品现货交易市场特别规定(试行)》(商务部令2013年第3号)第八、第十条规定;
6、违反《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
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25条的规定。
(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涉嫌诈骗,非法占有客户钱财。
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陕金所)及132会员(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披着合法公司的外衣干着非法的事,以欺骗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置骗局,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骗取数额较大的私有钱财。
1、借现货之名掩盖期货的特征。该公司及会员打着现货投资招牌,设置电子化网络交易系统,以白银、长安油为商品名,采用T 0、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交易方式,采用放大杠杆倍数,减小履约准备金(现货款总价值的5%、3%)来诱骗众多客户到他们设立的交易平台参与虚拟的白银、原油标准化合约交易。
2、制定不公平的制度。公司却采用期货模式设立电子交易平台,并制定对公司及会员有利、缺失公平公证的交易规则,在全国招揽客户参与原油(长安油)、金融衍生产品白银(白银)交易活动,从而达到座庄收取高额的手续费,点差,仓储延时费等目的,甚至以隐蔽、欺诈的手段让客户亏损(行话为“头寸”)直接诈取客户的钱财!非法获得盈利。
3、虚假宣传。宣称资金由银行第三方托管,实际是客户与银行在网上签订的“E商贸通”给客户一个所谓的席位,投资者入金通过银行转帐直接划入了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帐户,当客户参与不公平交易造成资金亏损后,交易平台公司、会员、业务员共同分成,他们是天然的利益共同体,都必须靠榨取客户钱财才能生存和挣钱。
4、由于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简称陕金所)有限公司及132会员(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不具备现货仓储交割的条件,蓄意制定高成本的实物交割制度,让客户自动放弃实物交割,让投资者买空卖空,允许交易者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交易,欺骗投资者。
5、公司吹虚市场与国际接轨。而我国有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众多客户聚拢的资金是无法流向外盘参与竟价的。为迷惑投资者,他们就参照外盘数据换算成交价格,价格涨跌也是该公司参照外盘数据设定的。在广东省贵金属平台所有交易者无论买涨买跌都影响不了市场行情转势(价格涨跌不是参与交易者竟价的真实反应)。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简称陕金所)有限公司及132会员(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行为纯属金融和合同诈骗性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66条的规定
(三)、涉嫌聚众赌博,座庄收取高额费用渔利。
1、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陕金所)及132会员(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平台为赌博平台的模式,招揽众多客户参与所谓的粤贵银、粤贵油交易,表面上客户成交平顺,却互为对手,实质剥夺客户资金,参与交易标的价格论证,互为对赌,客户亏而会员盈,客户盈而会员亏,这不是投资,纯粹是赌博,实行做市商的模式就是聚众赌博,该公司及132会员却座庄抽头渔利(收取高额的手续费,点差,仓储延时费,头寸等)。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陕金所)及132会员(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是作弊的赌场,吃人的老虎机,该诈骗中心及其会员单位为了一己私利,惨无人道、丧尽天良、坑害了多少脆弱的百姓。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303条的规定 。目前,公司发展会员30多家,代理商若干个。可见,这样的赌场多么大啊!试想,该平台如果是现货白银、原油交易,会有这么多“现货白银、原油”供投资者交易交割吗?
综上所述,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陕金所)及132会员(陕西九鼎德胜有色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所作所为己构成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和聚众赌博罪。所以,客户与交易中心(会员)的合同无效,一切交易都是无效的, 无论哪个会员单位(代理商)招揽客户进行交易,会员单位均是获得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简称陕金所)的授权和许可之下进行的交易。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简称陕金所)为双方交易提供了设施便利和制度安排,在整个非法交易中起核心、领导作用,应当对非法收取客户的全部本金承担返还、赔偿损失责任。
四、我的诉求:
请求陕西省各级政府责令公安部门依法侦查这个诈骗团伙的违法违规行为,帮助我这样的受害人追回被他们诈骗的全部投资21万元及相关损失。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斩断骗子公司财路,避免更多的人受骗,挽救更多的家庭免受倾家荡产的灭顶之灾!
他们自称是经陕西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合法公司,但该公司披着合法外衣干着不合法的勾当,自成立以来,不知招揽了多少客户,诈骗了多少钱财,现在维权民众风生云起,已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再次请求陕西省政府查处取缔类似诈骗公司,拯救千千万万个受害者吧。
寻找机会,合法投资赚钱,本是每个人迫切的理想和愿望, 陕西省有色金属交易中心(简称陕金所)却苗准了人们投资欲望和需求,违法违规开设贵金属、原油电子交易黑平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众多投资者-步-步地走进了他们事先挖好的陷井。他们采取伪劣违法的手段骗取投资者巨额资金, 使众多投资者蒙受其害。现在, 他们还未收手, 还在继续坑骗, 日进斗金, 逍遥法外, 仍在诱骗千千万万个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前仆后继步入他们的骗局,致使受骗者倾家档产, 妻离子散, 造成大面积严重的负面影响,其行为后果已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应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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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亚兑付危机持续发酵。众多投资者来到北京维权 。
2015年7月15日,泛亚有色交易所发布公告,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委托受托交易商近日出现了资金赎回困难,在委托受托业务合同期限内,部分受托资金出现了集中赎回情况。此后,涉及全国20余万投资者,据称总金额达400亿元的泛亚交易所流动性危机浮出水面,投资者已在位于昆明的泛亚总部等地展开多次维权活动。
根据其官网介绍,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2011年于云南成立,是全球最大的稀有金属交易所,中国客户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现货交易所。以保本保息、资金随进随出为特点的活期理财产品“日金宝”为代表,泛亚在过去四年时间里迅速膨胀。
新京报记者采访多位投资者了解到,他们投资的正是这款产品。简单来说,日金宝的委托方为日金宝投资者,借款者则是有色金属货物的购买方。投资者购买日金宝理财产品,也就是为借款者垫付货款,借款者则按日给投资者支付一定利息,并在约定时间购买货物偿还本金。
多位投资者表示,最早在4月份,泛亚资金链就已出现问题。河北的陈女士表示,3月17日开始买,一共存了3300万,但从4月13日开始,资金就转不出来了。“泛亚反复说市场在打新股,所以流动性不足,让我等等,但一直没有进展。”
8月31日,泛亚所停止委托受托业务。新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泛亚内部文件显示,泛亚目前正在准备向投资者推出三种解决方案,其中一种是委托方将代持货物在交易所新系统现货盘面挂牌卖出,所得收益归资金受托方。
多位投资者表示,目前已对泛亚失去信任,希望政府成立工作小组,并邀请机构代表、客户代表及相关专业人士参与到处理小组中,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 立案侦查
2015年12月2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通报(八)》。
通报称,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出现兑付危机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昆明市和省有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昆明市政府迅速组成专项工作组,全力开展各项工作。经前期大量调查,判明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
调查处理
2016年2月5日,昆明市人民政府通报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有关情况。昆明等地公安机关自2015年12月1日起,对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泛亚有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立案侦查,并对该公司密切关联公司和授权服务机构依法开展调查。
经初步调查:昆明泛亚有色于2012年4月擅自改变交易规则,推出“委托受托”业务,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与云南天浩稀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关联公司,采取自买自卖手段,操控平台价格,制造交易火爆假象,同时昆明泛亚有色统一印制大量宣传材料,通过全国各地授权服务机构及公司网电部将“委托受托”业务包装成“日金宝”、“日金计划”等产品,承诺10%至13%固定年化收益率且收益与货物涨跌无关,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形成由其实际控制的“资金池”,套取大量现金。
犯罪嫌疑人
昆明泛亚有色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单九良等1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与此案相关的一批犯罪嫌疑人被各地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依法查封、冻结、扣押了一批涉案资产,并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开展调查取证、甄别涉案资产等工作,全力以赴追赃挽损。
巴菲特有句名言:“投资的第一原则是永远不要亏钱,第二条原则是永远不要忘记第一条规则。”
投资者的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钱,防范风险永远比博取收益更重要。如果做不好风险管理,积累再多的财富都可能化为乌有,从1万到1亿可能需要 一辈子 ,但从1亿到1万有时却只需要 一瞬间 。
常见类型:e租宝,善林金融、中融民信、钱宝网、唐小僧
一句话:打着高年化回报,在网络吸引你投钱,投向产品完全不明朗
如何避坑:不贪心高回报,做好低风险投资
P2P互联网借贷平台,就是通过网络,把钱借给平台方,平台方再借给需要资金的一方,实现点(poin)对点的资金融通,所以称为P2P,通过网络实现资金的融通,资金需求方获得资金,资金供给方获得利息,这不是两全其美吗?但实际中间存在很多不透明的环节,也就是人性作恶的环节。
P2P自出现诞生以来,由于一直没有被纳入到现有的监管体系中来,行业中的乱象纷呈。主要是很多骗子平台以高收益为诱饵,虚构项目信息,设立资金池,借新还旧。从激进经营爆雷到直接诈骗跑路的事件比比皆是,e租宝、鑫利源、校园贷、月光宝盒等曾经炒得火热的机构生存一两年就纷纷跑路停业。
第一种投资陷阱是平台自融自保。 自融是平台发标为自身融资,自保是平台为投资人提供本息保障。比如快鹿系就曾用自己的影视公司,走自己的通道公司,靠自己的担保公司,用自家的P2P平台,最终投向了自家的《叶问3》。
第二种投资陷阱是借新还旧。 这种骗局是典型的庞氏骗局,主要是通过借新还旧,偿还高额利息,一旦新增资金放缓或者停止进入时,整个体系就会崩盘。大部分P2P问题平台都有庞氏骗局的影子如善林金融、中融民信、钱宝网、唐小僧等。
第三种投资陷阱是打折回收债权,收割投资者。 P2P平台不只是投资之前全是雷,甚至平台出了问题也都是雷。很多P2P平台在爆雷后都会在兑付计划中为投资者提供即时退出的选项,只不过如果选择这一选项,就要接受投资者持有的债权进行打折。一般来说,厚道靠谱一些的打折在七折左右,窟窿太大只能通过收割投资者完成兑付的打折比例一般在1-3折。
常见类型:炒股群,内幕消息,炒股大师
一句话:警惕网上炒股大师,特别是拉群,给你推荐股票那种
如何避坑:遇到推荐股票,内幕消息的,果断拉黑,举报
我们国家大部分的股民,都是中老年人,而这部分人群,很多都是缺乏金融知识的,但是手上却有闲钱的,而这些内部炒股群的骗子,就是瞄准这类钱多,头脑简单的,想赚钱的大爷大妈。
不知道你有没有遇到过,某天有人加你微信,或者打你电话,说某某炒股大师有内幕信息,邀请你进群听分享,然后开始几天的分享,最后推荐几只股票,让你高位买进,最后他们却高位出货,完成一波完美的收割。
这类陷阱的实际就是配合庄家操纵股价收割。
股价操纵的手法多种多样,但总体来说,主要有四种操作方式。
第一种是单纯通过多账户操作拉高股价吸引散户高位接盘然后再出货。
第二种是勾结上市公司实控人通过“高送转”等利好消息或者热点题材拉升股价然后出货获利。 前面两种股民应该深有体会,之前被罚了超百亿的某徐姓大佬,擅长的就是此类操作。
第三种是利用自身的市场影响力,散布虚假消息给散户荐股,拉升股价然后再高位出货的方式。 这种一般都是通过各种包装出来的专家荐股、冒用名人、专家相似账号的方式来欺骗投资者。
第四种是操纵境外股票尤其是港股。 近些年来,很多庄家也走出国门,不只局限于A股市场的操纵股价,港股等海股票市场股票操纵的案例也越来越多。
我们说的推荐股票,内幕消息交流群,主要就是第三类操纵股价的手法。
常见类型:XX原始股快要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了,赶紧买
一句话:用投资原始股上市的造富梦割韭菜
如何避坑:普通投资者请在正规二级市场交易
人无股权不富”是一句老生常谈了。股权投资作为高收益、高风险的一种投资品,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暴富神话,但同样地,各种股权投资陷阱也开始逐渐出现。总的来说,股权投资陷阱主要是两种:
第一种投资陷阱是单纯的诈骗。 通过邀请投资者成为公司合伙人或向投资者虚称企业已经或即将上市、发售原始股的方式,向投资者鼓吹一夜暴富的美梦,实则利用投资资金非法集资。
最开始的股权投资陷阱是所谓的原始股骗局,现在随着大家对股权的认知越来越深,这类陷阱正在逐渐减少,但依然有很多这样的骗局活跃在中国的三四线城市。公司登陆主板及创业板之前的股票都可以被称为是原始股。比起其他投资方式来说,相比于其他投资品,原始股一直都是一种骗局高发的投资方式。
这种骗局一般直接或间接出售空壳公司股权。 比如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上海优索环保以定向发行“原始股”作为手段欺诈投资者,还一度发售股权理财,向投资者承诺48%的年收益。非法融资超过2亿元,涉及上千名投资者。
或是借由新三板协议转让,提前买入某只公司股票然后高价转让给投资者。
第二种投资陷阱是接盘高价股权。 一般这种陷阱里出现的公司是好公司,股权也是好股权,唯一的问题就是股权价格非常贵,远远超出合理的价格,只是前一持有人套现的一种手段。这种陷阱往往见于知名独角兽公司上市前的一段时间,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轮番炒作,将独角兽股权炒作的非常高,在上市后又会面临破发的风险,因此在上市前突击将这部分股权转让给投资者就是最好的选择。
常见类型:微交易,微盘交易,原油期货黄金交易盘,买涨跌
一句话:通过控制操作平台价格,前期拉盘让你疯狂,然后再进行收割
如何避坑:远离警惕操纵价格的期货,外汇交易平台
交易所投资陷阱通常有一定的实物和商品,但是会 通过控制操作平台价格 ,将某些业务包装成理财产品向 社会 公众出售来非法吸纳资金,并承诺较高的固定年化收益率。
事实上,在中国境内,只有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大连期货交易所、郑州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 这八家交易所是国务院和证监会批准成立的正规交易所,其他则均为地方政府或者商务部此前批准的交易所。而现在,一些野鸡交易所却像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纷纷涌现,宣称能短期获得超高回报,实则吞噬着投资人的财富。
在交易所非法集资案件中,涉案规模和影响最大的是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昆明泛亚通过金属现货投资和贸易平台,自买自卖,操控平台价格,维持泛亚的价格比现货市场价高25%—30%,每年上涨约20%,制造交易火爆的假象,然后借此包装所谓“日金宝”等诱人的高收益产品。但实际上每年涨价20%只是为了让泛亚的价格永远高于现货市场价格,因此也永远不会有真正的买方,并没有带来实际增量资金;而交货商也因此不需补交保证金,投资者年化13.5%的日金宝理财收益,都是自己的本金或者新增投资者的本金。当新增资金放缓或者停止进入时,整个体系就会崩盘,投资者基本血本无归。泛亚模式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委托日金费和短期回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2015年12月,昆明泛亚兑付危机爆发,涉及28个省份的22万人,非法集资金额总计超过430亿元,上千名泛亚投资者聚集在证监会门口集会抗议。
常见类型:五行币,各类传销币,to the moon
一句话:以数字货币为噱头的传销资金盘
如何避坑:远离山寨空气数字货币,远离宣传一夜暴富的传销币
比特币十年暴涨上万倍之后,尤其是2017年末和2018年初比特币接近2万美元之时,人们对数字货币充满幻想,但实际上,真正有应用价值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只是极少数,大多数字货币是毫无实际应用价值的庞氏骗局。
第一种投资陷阱是空气币。 空气币就是没有实际落地项目支撑,以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发行的数字货币,并不具有任何实际价值。它唯一落地的只有两项,一项是白皮书,一项是交易所上市交易。白皮书是为了画饼,上交易所是为了把饼卖出去。
一般空气币都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白皮书注重讲故事胜过讲应用,项目、技术路线图根本无法落地。二是营销能力出色,远超自身的技术能力,甚至团队根本没有技术人员。三是代码并不开源,让人无从判断项目到底进展到了哪一地步。
第二种投资陷阱是传销币。 数字货币投资陷阱层出不穷。除了我们上面说到的空气币之外,还有一种披着数字货币外衣的传销骗局。这种骗局本质上还是传销,跟数字货币没有半点关系,骗子们只是把原先传销骗局中的商品替换成了时下最热门的数字货币,有些甚至只是名为“数字货币”,其实根本没有使用区块链技术。 一般在境内的传销大多是打着数字货币的名义,行传销之实。
我个人是信因果规律的 ,种什么因,就会结什么果,种善因,得善果,种恶因,得恶果。
各类金融投资陷阱,骗局的组织者,发行人,种的恶因,所以即使是前期多么风光,大部分人还是进去了,还没有进去的那些人,估计拿着钱,也只能终日惶恐。
如果你在投资路上已经被骗了,可以评论或者私信我,教你如何维权追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