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和顺县煤矿滑坡真相是什么?
截止到2017年8月15日官方通报的消息,8月11日下午,山西煤销集团吕鑫煤业一处采区边坡发生滑坡,导致4人死亡,5人失踪。
而此前两天,当地曾两次发布通报称,经调查核实,事发地点无人员和机具作业,没有人员损伤。
2017年8月15日中午,县办主任回复到事件,系因“企业负责人瞒报情况”所致,事故发生后,煤矿转移了伤亡人员,破坏了现场,“直到煤矿负责人投案自首后,才搞清楚事实。”目前,有关部门正全力调查此事。
一、事故经过
2017年8月13日,县官方发布《关于吕鑫煤业四采区(A6区)滑坡调查情况说明》称,8月12日11点左右,煤炭局分管局长带队,“五人小组”和“露天煤矿工作组”一起到吕鑫煤业就四采区A6区滑坡情况进行调查。现场情况为:滑坡地段位于吕鑫煤业四采区(A6区),滑坡东面为一个水坑,西面是未采区,滑坡高度约40米左右,宽度约50米左右,整体移动约10米左右。现场正从滑坡地段顶部安排5台挖掘机,8台运输车辆剥离平台,进行边坡治理作业。
工作组现场询问值班矿长阴永亮及附近作业的工作人员,情况为滑坡发生在8月11日大约17点左右,到13日早上7点左右位移基本稳定。
2017年8月12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马海军在县政府办、农委、水利、农业、民政等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李阳镇下石勒村实地查看灾情。
二、事故原因
A6区滑坡段因7月26日以来持续降雨,导致采坑积水,该区域全部停工。8月7日安全检查时发现有少量裂缝,所以设置了警戒线和挡土墙,撤离了该区域的作业人员进行了封闭,待位移稳定后再进行治理。
三、谣言相关
2017年8月12日上午9时,百度和顺贴吧出现《有谁知道吕鑫矿A6区发生什么大事件了?》的主题帖,多个网民跟帖回复:“发生山体滑坡,听说约有20个人被埋了,不知道真假。”随后,和顺县部分微信群网民纷纷转发吕鑫煤业发生滑坡事故的消息,称被埋6台挖机、4台后八轮和一台加油车,具体被掩埋人数大概二十几个。为此,县委、县政府立即要求县煤炭局、安监局迅速派人到吕鑫煤业进行调查核实。
随后,县煤炭局负责人带领煤矿五人小组成员和露天煤矿巡查组到吕鑫煤业就四采区(A6区)滑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滑坡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机具损失。
通报介绍,针对百度和顺贴吧、部分群众微信群传播、转发的不实信息,县公安机关已对其中一名在贴吧、微信圈散布谣言、发布虚假消息的违法人员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予以行政拘留。
截止到2017年8月15日,因发布伤亡消息被行拘的人员,在核实清楚情况后已释放。目前正全力调查此事,后期进展相关官方会进行公开通报。
2022年7月10日至15日,省委各巡视组分别向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省林业和草原局、省统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省投资促进局、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省电力配售有限责任公司等20个党组织反馈了巡视情况。
2、主要负责掌握制浆车间整个制浆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日常设备维护;
3、根据制浆原料、水煤浆产品质量要求、生产情况调节设备运行参数。要求操作员工有丰富的现场经验。
1.对学校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章和其他党纪党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
2.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的意见》、《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市属高校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对学校基层单位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党的组织涣散、党的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方面问题进行检查。
3.按照规定将巡察中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4.协助做好督促巡察整改有关工作。
5.按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就某些专项任务开展“机动式”、“回头看”巡察。
巡察组一般到单位查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执行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第十五条 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扩展资料:
中央巡视组前往某一个省后,一般停留2-3个月,其间会与当地100-200名干部谈话。整个过程中,巡视组只带耳朵、眼睛、照相机、录音机。他们的职责是发现问题,但不办案,只负责向中纪委、中组部报告,两部委再将报告转呈中央。
由于巡视组的特殊职能,一开始,有的群众这样评价巡视:“巡”就是转一转,“视”就是看一看,合起来就是走一走,看一看。其实,巡视并非这样肤浅。特别是随着中央巡视组到地方巡视向地方群众公开,中央和地方媒体也时有报道,中央巡视组如何办案,究竟能起到什么效果,已变得越来越公开。
巡视组到达地方后,原则上避讳大张旗鼓,但也不可能像搞地下工作一样。一般是先开一个见面会,见面会的范围主要是副省级以上的干部,还有组织部、纪委的一些领导。见面会后,要发一个消息,公布巡视组的电话和信箱等联系方式,让大家知道巡视组来了。而且,以后的活动一律不做报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央巡视组
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中央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一)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地、州、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扩展资料
巡视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一)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三)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召开座谈会;
(八)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
(九)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十)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
(十一)开展专项检查;
(十二)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十三)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