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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壮观的冥王星
矮小的心情
2022-12-28 09:36:46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最佳答案
能干的康乃馨
不安的夕阳
2026-05-09 06:56:40

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对工程建设领域38项全文强制性规范征求意见,其中包含13项项目规范,25项通用规范,《建筑环境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作为通用规范在列。现《建筑环境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9年1月28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2019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9]8号),《建筑环境通用规范》正式列入今年编制计划。《建筑环境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联合十余家科研院所、设计院、高校和企业,针对建筑声、光、热环境、暖通空调等多专业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过程中技术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历时两年对国内外相关标准进行了系统研究和梳理,形成了一部多专业集成,覆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综合性的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基本规定、建筑声环境、建筑光环境、建筑热工、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民用建筑室内空气质量、特殊洁净环境共8个章节和2个附录,内容涵盖了建筑声环境、建筑光环境、建筑热工、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室内空气质量和洁净受控环境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应达到的性能指标、基本要求及通用技术措施。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基本规定、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诊断、设计与评估;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设计;施工、调试及验收及运行维护应达到的性能指标、基本要求及通用技术措施。

最新回答
愤怒的板栗
务实的奇异果
2026-05-09 06:56:40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热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的审批、设计、施工、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和物业管理:

(一)《建筑气候区域标准》划定的严寒和寒冷地区设置集中采暖的新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及其附属设施;

(二)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旅游旅馆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筑节能的日常工作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建筑节能机构负责。

第四条 国家鼓励建筑节能技术进步,鼓励引进国外先进的建筑节能技术,禁止引进国外落后的建筑用能技术、材料和设备。

国家鼓励发展下列建筑节能技术(产品):

(一)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

(二)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

(三)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

(四)供热采暖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

(五)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及设备;

(六)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

(七)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

(八)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

第五条 新建居住建筑的集中采暖系统应当使用双管系统,推行温度调节和户用热量计量装置,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第六条 新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应当包括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依法审批的机关要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组织节能论证和评估。对不符合节能标准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节能要求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委托工程项目的设计。

建设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

第八条 设计单位应当依据建设单位的委托以及节能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以下简称节能设计),保证建筑节能设计质量。

(一)严寒和寒冷地区设置集中采暖的新建、扩建的居住建筑设计,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二)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旅游旅馆的热工与空气调节设计,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设计标准》。

第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计审查单位,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时,应当审查节能设计的内容,并签署意见。

从事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工作的设计人员,应当接受节能标准与节能技术知识的培训。

第十条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建筑通用设计或者标准图集。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项目,在质量监督文件中应当予以注明。

第十三条 供热单位、房屋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做好建筑物供热系统的节能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节能考核制度。认真记录和上报能源消耗资料,接受对锅炉运行的检测。对超过能源消耗指标或者达不到供暖温度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达标。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建筑节能产品认证和淘汰制度。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其他专项资金中安排的节能资金的监督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未按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委托设计或者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 设计单位未按照节能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的,应当修改设计。未进行修改的,给予警告,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两年内,累计三项工程未按节能标准和规范设计的,责令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对注册执业人员,可以责令停止执业一年。

第十八条 对未按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责令改正;整改所发生的工程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可以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两年内,累计三项工程未按照符合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设计进行施工的,责令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达不到节能标准的,责令建设单位改正,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十条 本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第二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严寒和寒冷地区未设置集中采暖的新建、扩建的居住建筑也应当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

曾经的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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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 06:56:40
一、项目规范

1.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

2.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

3.城乡燃气工程项目规范

4.供热工程项目规范

5.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

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规范

7.园林工程项目规范

8.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

9.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

10.住宅项目规范

11.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

12.特殊设施项目规范

13.历史文化保护地保护利用项目规范

二、通用规范

14.人民防空设施通用规范

15.民用建筑空间与部位通用规范

16.工程勘察通用规范

17.工程测量通用规范

18.工程结构通用规范

19.无障碍通用规范

20.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

21.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

22.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23.钢结构通用规范

24.木结构通用规范

25.组合结构通用规范

26.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27.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28.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29.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30.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31.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

32.市政管道通用规范

33.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

34.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

35.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

36.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

37.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

38.建筑安全防范通用规范

39.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40.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以上全部为建筑行业的强条规范

无私的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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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 06:56:40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热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本规定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民用建筑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通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建筑物用能设备的运行管理,合理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和通道系统的运行效率,以及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节能规划,制定国家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节能规划,制定本地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第五条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和节约,对城镇布局、功能区设置、建筑特征,基础设施配置的影响进行研究论证。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节能发展状况和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组织制定建筑节能相关标准,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有关规定,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地方标准或者实施细则。第七条 鼓励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应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用能设备和附属设施及相应的施工工艺、应用技术和管理技术,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第八条 鼓励发展下列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

(一)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

(二)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

(三)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

(四)供热采暖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

(五)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及设备;

(六)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

(七)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

(八)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

鼓励推广应用和淘汰的建筑节能部品及技术的目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结合该目录,制定适合本区域的鼓励推广应用和淘汰的建筑节能部品及技术的目录。第九条 国家鼓励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投资人可以按照协议分享节能改造的收益;鼓励研究制定本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筹措办法和相关激励政策。第十条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含墙体、屋面、门窗、玻璃幕墙等)、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照明和通风等电器设备是否符合节能要求的监督检查。第十一条 新建民用建筑应当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要求,民用建筑工程扩建和改建时,应当对原建筑进行节能改造。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考虑建筑物的寿命周期,对改造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投入收益比进行科学论证。节能改造要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确保结构安全,优化建筑物使用功能。

寒冷地区和严寒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与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同步进行。第十二条 采用集中采暖制冷方式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安设建筑物室内温度控制和用能计量设施,逐步实行基本冷热价和计量冷热价共同构成的两部制用能价格制度。第十三条 供热单位、公共建筑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节能建筑运行管理制度,明确节能建筑运行状态各项性能指标、节能工作诸环节的岗位目标责任等事项。第十四条 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用能档案,在供热或者制冷间歇期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对用能设备和系统的性能进行综合检测评价,定期进行维护、维修、保养及更新置换,保证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第十五条 供热单位、房屋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等有关单位,应当记录并按有关规定上报能源消耗资料。

鼓励新建民用建筑和既有建筑实施建筑能效测评。

等待的萝莉
重要的小天鹅
2026-05-09 06:56:4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节约能源管理,降低建筑能耗,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节约能源(以下简称建筑节能)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负责建筑节能日常管理工作。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和区发展改革、市容、规划、国土房管、财政、统计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第四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将建筑节能纳入全市节能目标考核,培育建筑节能市场,健全建筑节能服务体系,加强建筑节能的宣传教育,推动建筑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发展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的绿色建筑,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第五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并纳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支持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发展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节能项目的推广等。第六条 本市鼓励建筑节能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鼓励农村村民个人建房采用建筑节能措施。

本市建筑工程应用可再生能源的,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补贴。第七条 本市对在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八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市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市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组织编制本辖区内的建筑节能年度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应当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节能,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的节能管理,发展绿色建筑等内容。第九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市节能目标评价责任考核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市建筑节能目标评价考核的具体办法。第十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可以组织制定新建、改建、扩建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等地方标准。第十一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市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建设工程不得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在本市初次销售建筑节能材料、设备或者技术提供方在本市初次提供建筑节能技术的,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统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民用建筑使用能耗统计制度,制定民用建筑使用能耗统计指标体系。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用建筑使用能耗的统计工作。

市和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使用能耗的统计工作,同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供热、电力、燃气等能源供应单位和公共建筑所有权人或者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应当做好建筑用能统计工作,定期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第十三条 下列民用建筑应当进行能源利用效率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在明显位置进行标识:

(一)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实施节能改造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二)申请国家和本市工程质量奖项的建筑;

(三)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

(四)申请国家和本市示范工程的建筑。第三章 新建建筑节能第十四条 编制详细规划或者设计方案,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的要求,合理确定建筑物的布局、朝向、形状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对民用建筑进行规划审查时,应当就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征求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具体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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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 06:56:40
1GB50176-9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2JGJ26-2010《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3JGJ75-2003《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4JGJ132-2001

《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玉扳手 网为建筑行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5(国务院令第530号)《民用建筑节能条例》6JGJ134-2010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7GB50189-2005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8GB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9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10DB11-891-2012《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11DB11/938-2012《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12DB11/T942-2012《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施工质量验收规程》13GB50207-200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4JGJ/T119-2008《建筑照明术语标准》

15JGJ/T129-2012《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16JGJ/T177-2009《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17JGJ/T132-2009《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18JGJ176-2009《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19JGJ/T229-2010《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20JGJ/T154-2007

《民用建筑能耗数据采集标准》

21DG/TJ08-801-2004 《住宅建筑节能检测评估标准》22DGJ08-113-2005 《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23JGJ26-95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24GB50335-2002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25

DB11/T555-2008

《民用建筑节能现场检验标准》

26DB11T881-2012《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规范》27JGJ129-2000 《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规范》28JGJ142-2004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29

GB50019-200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30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1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2GB50364-2005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33GB/T18713-2002 《太阳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工程验收技术规范》34GB50366-2005 《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35GB50336-2002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

36DGJ08-74-2004

《燃气直燃型吸收式热水机组工程技术规程》

37DG/TJ08-802-2005 《通风与空调系统性能检测规程》38DGJ08-115-2005《分布式功能系统工程技术规程》(试行)39GB/T50640-2010《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40GB/T50668-2011《节能建筑评价标准》

41GB/T50801-201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42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43GB50033-201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44GB/T50114-2010《暖通空调制图标准》

45GB50736-2012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46GB50738-2011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47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48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9GB50041-2008《锅炉房设计规范》

50GB50273-2009《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1GB50495-2009《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

52GB50274-2010《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3GB50275-2010《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4GB50231-2009《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55GB50185-2010《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6GB50787-2012《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57GB50613-2010《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58GB50293-1999《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59GB50303-200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0GB50303-201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1GB50617-2010

《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62GB/T50824-2013《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63GB/T8175-2008《设备及管道保温设计导则》

64GB/T10294-1988《绝热材料稳态阻及有关特征的测定-防护热板法和热流计法》65

GB/T10303-2001

《金属面聚苯乙烯夹芯板》

66GB/T10801.1-2002《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67GB/T10801.2-2002《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68GB/T11968-1997《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69GB/T13475-1992《建筑构件稳态热传递性质的测定标定和防护热箱法》70GB13544-2000《烧结多孔砖》

71GB13545-2003《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72GB15229-2002《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73GB/T16400-2003《绝热用硅酸铝棉及其制品》74JGJ/T288-2012

《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

75JGJ253-2011

《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规程》76JGJ203-2010《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77JGJ/T260-201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检测技术规程》78JGJ141-2004《通风管道技术规程》

83DG/TJ08-206-2002 《住宅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应用技术规程》84JGJ144-2004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范》85JG149-2002 《EPS板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86JG158-2004 《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87JG149-2003 《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88GB10295-88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89GB/T15225-94《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

90GB/T15226-94 《建筑幕墙空气渗透性能检测方法》91GB/T7107-2002 《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92GB/T8484-2002 《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93GB/T1976-2002 《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94GB/T7106-2012《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95GB/T8484-2012《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96GB/T8485-2012《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97GB/T11944-2002《中空玻璃》

98GB/T15227-2007《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99GB/T17748-2008《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100

GB/T18091-2000

《玻璃幕墙光学性能》

79JGJ174-2010《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80JGJ158-2008《蓄冷空调工程技术规程》81JGJ142-2012《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82

JGJ173-2009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

清秀的高跟鞋
幽默的宝马
2026-05-09 06:56:4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物使用能耗,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的新建(改建、扩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建筑用能系统运行管理等活动及实施对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采用节能型的建筑技术、材料和产品,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节能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实施本市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经济、规划、国土资源、房产、市政公用、环境保护、财政、物价、质监、工商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供与建筑节能相关的技术、信息、培训等服务。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七条 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八条 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应当在建筑物的布局、形状和朝向等方面综合考虑建筑节能和建筑能源利用的要求。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建筑是否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查验。

新建(改建、扩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予备案。第十条 实行建筑节能项目能效评定制度。

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委托建筑节能测评机构,对建筑能效进行测评和标识,并将建筑能效标识在建筑物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居住建筑的建筑能效进行测评和标识。第十一条 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应用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或者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采用可再生能源。

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第三章 新建建筑节能第十二条 新建建筑工程项目,应当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尚未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在改建、扩建时涉及建筑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的,应当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要求采取建筑节能措施。

建筑工程项目应当按规定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

建筑物照明工程应当合理选择照度标准、照明方式、控制方式并充分利用自然光,选用节能型产品,降低照明电耗,提高照明质量。建筑物的公共走廊、楼梯内等部位,应当安装使用节能灯具。

民用建筑应当配套设计节水设施,居住建筑用水设计采用分户计量。

大型公共建筑和规划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应当配套设计雨水回收利用、中水回用设施。第十三条 新建建筑工程项目,立项报告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无建筑节能专题论证内容的,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立项。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在下达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时应当有建筑节能方面的明确要求。第十四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审查,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论应为不合格。第十五条 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招标备案手续,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予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第十六条 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设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使用。第十七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和项目热工计算书;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当落实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技术措施。

俏皮的小鸭子
失眠的寒风
2026-05-09 06:56:40

政策方面,一个是住建部2021年9月8号颁布的建筑节能通用规范,是国家强制标准,2022年4月份全文强制执行,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都需要节能设计,而且可研报告和设计方案需要包括碳排放分析报告,施工文件需要有相关技术要求。这是包含了所有的建筑都需要节能设计,未来没有可再生能源的设计,那么在报批、审图环节都会受到限制。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包含四种技术,其中有太阳能热利用和太阳能光伏发电,还有空气源热泵和地源热泵。如果这四项技术一个都没用,基本上房子没办法盖了。还有一个主要文件是2022年3月1号住建部发布是十四五绿色建筑节能规划,对全国节能建筑做了一个目标规划,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5亿平米以上等,全国新増太阳能光伏装机量0.5亿千万以上,等于5亿平米,相当于每年1亿平米。

BIPV目前市场有两大阵营,第一是晶硅产品,金属屋面一体化结合的方式,是隆基和天合在推进,是光伏企业和金属屋面企业合作。第二是薄膜产品,是龙岩等企业,是和幕墙企业合作,做建材发电玻璃一体化BIPV

Q:晶硅产品主要就是隆基森特,天合和中信博,他们直接有什么差别?

他们是把光伏板直接粘贴到基础屋面板上,目前看市场份额不会很大,因为和传统的分布式电站去竞争市场,金属屋面大规模安装时候还需要第三方投资,第三方对收益的要求和分布式做法会有比较。所以主流应该还是分布式电站的安装方式。而且他们的安装方式还需要进一步优化,降成本,才能和传统分布式电站竞争市场。隆基森特能够实施的BIPV一体化项目订单也不是很多,目前可能只拿到不到200兆瓦的订单规模,是比较小的。天合的天能瓦也没听说拿到很大订单。

Q:薄膜产品

做成发电玻璃的BIPV形式,是和幕墙玻璃结合到一起,碲化镉是龙岩、中建材,广东瑞和。中科太阳的技术前景是最好的,可以做到和建筑玻璃同步毫米。但他们在市场总量的份额还是比较低的观在发电玻璃占BIPV安装的份额不到5%,但未来会有很大发展。真正做晶硅金属屋面的可能发展会逐步降低。

Q:去年BIPV装机容量就几百兆瓦,今年怎么看?

今年BIPV市场会増加,但幅度不会很大,政策出来会有滞后性。BIPV项目周期需要1-2年,比普通屋顶加装光伏要长。4.1之前报建的项目很多都没有BIPV,但4.1以后的项目都是明年或者后年开工的,所以明年可能是市场快速増长。从我们得到是设计项目看,今年的设计任务量每个月都是翻倍増长。

Q:住建部要求2025年装机容量50GW,这里面是否包含BAPV ?

从国家强制规范看,未来所有安装形式都是BIPV 了。以前建筑和光伏没有要求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但未来所有都是同步规划同步设计施工,所有都是BIPV 了。包括隆基和天合的方式,从安装形式是分布式安装的,只不过把夹具改成了粘贴。但如果和建筑同步施工就必须符合建筑的要求,就是BIPV 了。所有未来不存在BAPV的情况。

Q:BIPV产品需要在哪些方面改进,才有可能降低改造成本,提升收益率?存量业主还是看改造后的收益率。

未来BIPV做建筑节能改造或者新建建筑加装,必须满足IRR收益要求,所以未来做金属屋面的厂家都有降本压力。隆基和天合的,定制的彩钢板版型和市面上的不一样,施工和材料成本会提高,而且组件也是非标准组件,定制化的组件也比传统的常规组件成本高。还有也面临薄膜企业的价格竞争。现在薄膜企业规模太小,生产量太低,还没有竞争建材市场,但实际上成本要低很多,现在碲化镉每瓦比晶硅要便宜2-3毛。未来BIPV新増50GW里面,肯定90%还是晶硅企业市场,但薄膜企业会发展越来越快。

Q:目前BIPV两个方向,第一是工商业屋顶,去年几百兆瓦里面主要就是厂房屋顶,第二是公共建筑屋顶(政府办公楼,医药,学校等),新建和存量改造。现在很明显是公共建筑的渗透率没起来,原因是什么?

过去做BIPV,大家都在找大面积的屋顶,这样单体项目金额高,金融机构比较容易接受。公共建筑屋顶面积偏小,单体比较零散,所以对于业主做光伏发电的收益也不明显,所以可能是地标性的建筑会小范围做一些。今年有强制规范以后,所有建筑都是需要建BIPV,这部分大家考虑的是建筑的美学效果,要求加上去到产品不能是黑色的晶硅板那样,所以很多要求是透光好的,彩色的,甚至带图案的,所以大家首选的都是薄膜的技术路线。所以商业建筑和住宅等都会用薄膜,少部分会有晶硅产品。所以薄膜发电玻璃产品市场会快速发展。

Q:公共建筑未来渗透率的提升是要看薄膜产品的成熟度?

现在产品都是成热的,只是现在体量偏小,主流几家都是供不应求,杭州龙岩为代表的,去年下半年到现在都是24h连续生产了,主要是商业写字楼、公共建筑、商业中心等应用。他们的项目是光伏幕墙,也有一部分屋顶,比如玻璃采光顶,或者高铁站的屋顶,比如嘉兴的高铁站都是铺的薄膜玻璃屋顶。晶硅也可以用在幕墙玻璃,也可以用在立面的BIPV,只不过透光的时候是类似九宫格的透光方式,很多建筑也可以接受。江河幕墙也刚刚中标了一个企业办公楼,是用薄膜的。

Q:工商业用户改用BIPV,是因为他们可以自用,但公共建筑发的电是什么形式消纳?

公共建筑很多自己耗电也很大,一般的公共建筑也是自己全消纳的,比如博物馆,展览馆,机场,高铁站。不耗电的是 体育 场类的,但他们加装的光伏量也少,日常维护用电也比较消化掉了。

Q:目前BIPV还是自我消纳为主,未来是不是还是要考虑储能和上网的需求

上网和储能的需求不大,因为每个建筑规划的时候都是会考虑光伏发电全消纳。包括我们现在给万科做的居住建筑,都是按物业用电规划的,电梯和照明用电,不会超装的。

Q:晶硅产品中,主流是隆基,天合,中信博,单位要4-5元,成本下降空间多大?

隆基产品产量太小了,还没有大规模实施项目,所以摊销折旧都下不来。但新规后上量,成本肯定会下降的。但系统还是要做研发,不然投资收益还是比不过传统分布式安装方式。未来分布式安装也会是市场主流方案,它的系统设计会按建筑电器的设计方案去做,要达到建筑验收方式,系统成本会提高一点,但安装方式不会有大的变化,依然会比逻辑的方式成本低。所以这50GW里面可能绝大部分还是会选择传统分布式的方式。

Q:为什么隆基需要找森特合作?

过去隆基曾经有一个事业部做隆基新能源,做BIPV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但运行了五年下来结论是光伏企业开发建筑屋面系统跨度太大了在建筑行业渠道深耕也不麻烦所以调整了战略选择和金属屋面公司森特合作,想利用森特的渠道资源和项目资源,还有金属屋面成熟的研发能力。天合和隆基不一样,他是和建筑企业合作,一起开发产品,而且和森特以外的金属屋面比如东南网架等合作。

Q:薄膜幕墙的IRR

有的人说7-8%,是把幕墙玻璃和金属结构都放进去,核算基准不对。实际上如果玻璃幕墙不做发电,那么铝型材让然是要有的。増量只是发电芯片和电缆、逆变器等,相当于没有支架系统、铝边框和保护玻璃的系统。如果只按増量来算,而且都是7-8毛钱的商业电价,比较高,IRR是要到15% 的。

Q:光伏幕墙系统的成本

薄膜组件一般转换效率是14%,是量产效率。同等装机量情况下,薄膜组件占地面积更大,但很多屋面都是装不满的,是按用电量规划的。所以只要单瓦造价不高都是有竞争力的。发电玻璃里,薄膜产品増量是每平米要贵500元,核算到瓦上,单瓦在3-4元。

Q:薄膜组件是否需要铝边框?

不需要,薄膜组件都是无边框组件。金属屋面的分布式是用夹胶玻璃,没有边框,也带来了发电量的増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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