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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到2025年建成充电桩超24万个 新建小区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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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8 09:20:10

重庆:到2025年建成充电桩超24万个 新建小区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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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 10:13:06

易车讯  日前,从官方渠道获悉,重庆市发布《重庆市推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行动计划(2022—2025年)》,提及到2025年全市要建成充电桩超过24万个,新建小区将全部覆盖。

重庆表示到2025年底,全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网络服务效率、技术能力、覆盖率在西部地区达到领先水平。建成充电桩超过24万个,新建小区充电桩覆盖率达到100%,中心城区具备条件的公共车位实现充电桩全覆盖,超快充网络、换电网络寻站半径原则上不超过5公里,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充电桩全覆盖,

此外未来还将加快充换电网络规划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补齐区县、乡镇(街道)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实现充换电站“区县全覆盖”、充电桩“高速公路服务区、乡镇(街道)全覆盖”,具体如下:

一、发展趋势和现状

近年来,我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加快发展,充电站、换电站、加氢站数量快速增长,行业技术不断提升,超级快充技术向480kW以上大功率、800V以上高压方向发展,开展基于分时电价和云管理充放电功能的车网互动(V2G),有序用户充电策略,实现电网负荷“削峰填谷”;标准体系逐步完备,动力电池回收更加规范、储运更加安全、再利用更加高效,蜂窝车联网(C—V2X)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实现多场景规模化示范布设;产业生态稳步形成,车电分离模式从技术研究向商业化应用转化,商业金融模式不断探索创新,综合能源站成为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方向,充储泊服务呈现一体化发展趋势,高精度地图在无人驾驶领域深度应用,持续迭代完善。

重庆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基础较好,全市现有充电设施建设企业270家,已累计建成充电站2407座、换电站80座、充电桩8.8万个,具备良好的充换电网络服务能力。成功创建国家电动汽车换电模式示范城市,规模化推广公共领域换电车辆运营。建成石渝高速公路双向128公里车路协同示范道路和近百公里城市示范道路,累计布设路侧单元526套。高速公路快充网络覆盖率达90%,开通成渝“氢走廊、电走廊、智行走廊”示范线路。建成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新型数字交通物联网大数据服务平台。下一步,要根据全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求,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持续优化网络布局、建立完善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做好支撑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网络服务效率、技术能力、覆盖率在西部地区达到领先水平。建成充电桩超过24万个,新建小区充电桩覆盖率达到100%,中心城区具备条件的公共车位实现充电桩全覆盖,超快充网络、换电网络寻站半径原则上不超过5公里,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充电桩全覆盖,其中,超级充电桩覆盖率超过20%,加氢站满足车辆运行需求,充换储综合能源站广泛推广;培育1家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头部企业,建成国家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科研及产业化平台;率先建成能源网、交通网、信息网“三网”融合应用平台;建设车路协同道路超过1000公里,新增智能网联路测设施超过1200个,累计启动超过500公里智慧高速公路建设。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充换电网络规划布局。根据重庆市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结合电网、路网规划,制定充电站、换电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布点规划。加快开展中心城区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中型卡车、重型卡车等运营类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用地规划,对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予以保障。补齐区县、乡镇(街道)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实现充换电站“区县全覆盖”、充电桩“高速公路服务区、乡镇(街道)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局、重庆高速集团、国网市电力公司,有关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

2.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建成覆盖公交站、火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等交通重点区域的充换电储能基础设施网络,充分利用已有场地资源进行充换储一体化能源站建设。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充电运营企业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实施智能有序充电。(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国网市电力公司,有关区县政府)

3.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完善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推进车辆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在线监测、故障预警,有效提升安全监管智能化水平。加强平台数据应用与商业化运营,打造具备聚合充电、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停车引导等公共服务功能的移动端应用。强化数据治理措施,健全数据安全体系,确保平台数据安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国资委、国网市电力公司)

4.加速推进新技术应用。加快液冷大功率充电技术规模化应用,推进新建大功率高压充电设施,结合功率智能柔性分配技术,开展存量充电设施升级改造。率先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充电场站、加油加气站建成一批480kW及以上大功率充电桩,适度超前布局大功率高压超快充服务网络。加强车桩两侧协同创新,推动超充技术由中高端车型向低端车型应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国网市电力公司)

5.加快氢能网络建设。充分利用长寿区、潼南区等地工业副产氢资源丰富的优势,稳步推进制氢、储氢、运氢、加氢等设施设备建设。支持两江新区、九龙坡区等重点区县,在园区、港口等示范区域布局建设加氢站。持续推进成渝氢走廊建设,在渝蓉高速公路等沿线率先布局加氢站,支持氢能源行业企业联合相关物流企业,不断提升成渝城际氢燃料电池物流车示范运营规模。(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重庆高速集团,有关区县政府)

6.推进“三网”融合互通。推动能源与交通领域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和高效运营,在数字交通物联网大数据服务平台、中心城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的交通数据资源基础上,融合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相关数据,实现能源网、交通网、信息网融合发展,形成广泛互联、开放共享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体系。(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国网市电力公司)

(二)加快车路云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道路信息化改造。积极开展智能路网改造,加快C—V2X路侧单元等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道路通信设施、视频监控设备、交通信号灯等智能互联,满足复杂条件下车路协同运行需要。持续拓展车路协同基础设施覆盖范围,分步建设园区级、城市级规模化车联网基础设施网络,支撑智慧交通体系和智慧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有关区县政府)

2.提升智慧高速公路建设水平。深化川渝协同协作,共同推进成渝高速公路扩能、遂渝高速公路扩能等智慧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持续提升成渝智慧高速公路建设水平,加快建成一批类型丰富、实用性高的高速公路应用场景,实现隧道无线定位、急坡弯道路侧感知预警等特色应用,提升高速公路通行安全及运行效率。(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重庆高速集团)

3.建设高精度地图基础数据平台。基于重庆山地城市地形地貌特征,鼓励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建设动态高精度地图基础数据平台,整合地图服务商、整车企业、零部件供应商、基础设施供应商、科研院所以及交通管理部门数据资源,推动北斗高精度定位、多源辅助定位及相关新型定位定姿技术的深度融合。强化地图基础数据平台安全监管,保障数据平台安全可控。(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大数据发展局)

4.加强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庆人工智能创新中心、西部(重庆)科学城先进数据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集算法开发、服务支持、运营保障、资源配置于一体的高性能算力资源集聚高地,加快建设国家级算力枢纽,构建高水平算力调度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人工智能算力支撑,为汽车软件与人工智能企业提供低成本的大规模算力服务。(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有关区县政府)

(三)发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

1.推动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支持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加强电池无损检测、自动化拆解技术研发,提升电池循环利用拆解重组效率。积极拓展废旧动力电池应用场景,创新梯次利用商业模式。推进新一代电池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示范,在本地就近实现废旧动力电池规范回收、安全储运、绿色高值利用,力争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电池回收、储运、利用一体化产业高地。(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委)

2.加强电池回收评价与质量监管。整合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各方资源,探索建立动力电池评价监管体系,推动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平台,对动力电池生产、销售、使用、回收、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等环节的产品信息、物质流向、责任主体等进行全流程管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

(四)优化服务保障体系。

1.推进“充储泊”一体化发展。统筹推进充储泊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充储泊、车网互动试点示范应用。运用移动充电桩、充电机器人等新型设备,通过大数据技术整合智慧停车系统数据,推动智能化停车与充电服务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健全充储电价支撑政策,探索开展V2G商业化示范应用,充分发挥电动汽车规模化、分散式储能优势,建立电动汽车储能池,平衡电力系统峰谷负荷。依托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充换电站建设用户侧储能项目,提升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能力。(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能源局、国网市电力公司)

2.研究编制技术标准。鼓励充换电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和高等院校等研判发展趋势,积极研究编制充换储技术标准。推进大功率高压充电标准制定,修订充电接口相关标准,组织行业进行样品开发和测试验证。探索建立统一的换电标准,提升换电模式的安全性、可靠性与经济性;充分利用储能设施在能源领域应用经验,建立涵盖储能系统与充换电设备及其应用的储能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

3.提升检测服务能力。围绕车检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目标,持续推进车检制度改革。加快检验机构布局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支持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提升电动汽车充换储设备及设施检测认证能力,为充换储网络稳定运行、电网有序调峰提供技术支持,进一步提高充换储设备及设施的安全性和能效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有关区县政府)

4.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落实汽车、电池和充换电基础设施生产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环节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充换储设施安全验收、年度安全检查及退出机制,制定场站安全审核地方标准。采用政府监督、企业负责的方式,完善数据安全与信息隐私安全保护。(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国网市电力公司,有关区县政府)

5.打造后市场服务体系。鼓励运用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对电池租赁业务进行有效管理。引导汽车企业围绕汽车金融保险、电池保险、汽车维保、汽车后装、汽车电池全生命周期服务等领域,打造便捷高效、体验舒适的后市场服务体系。支持企业由提供产品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促进汽车后市场价值链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金融监管局、重庆银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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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的钢笔
精明的流沙
2026-05-09 10:13:06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以及综合协调有关事项;负责对外协调和接待工作;负责农业办公自动化系统、机关电子政务建设与管理;负责文秘、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政务信息、目标管理及综合服务工作

(二)研究室(挂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政策研究;开展农村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新农村建设、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性建议;承担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及重要会议等文字材料的起草;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组织干部处

负责市级农村工作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委设立的相关工作;参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统战、群团工作。

(四)宣传处

宣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参与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协调市级农村工作系统的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农业新闻宣传等工作。

(五)法规处

起草农业、农村工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承担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六)发展计划处

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专项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农业农村各产业间的结构调整和综合平衡工作;组织拟订农牧渔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支持粮食生产贴息贷款和名特优农牧渔业生产基地补助等项目的计划、规划;

指导农业资源区划、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负责“千村推进百村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承担相关对口支援工作。

(七)财务处

负责编报和执行部门财政预算;负责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衔接协调和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农牧渔业良种场(站)经营管理;指导本系统经济实体工作及经济体制改革等工作。

(八)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

研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经济动态;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改革与建设;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经济统计、财务会计、资产管理的指导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应急管理办公室、重庆市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

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的工作;承担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相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农业生产资料安全监测、监督抽查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指导农业质量体系论证管理,组织化肥、农药、种子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市场与经济信息处(挂市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牌子)

提出大宗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指导农业部门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农业统计和农产品市场预测、预警,定期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引导农业和农民进入市场;指导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负责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工作;组织农业各产业的质量认证和重庆名牌农产品认证工作,实施农业名牌战略;指导协调农产品贸易工作。

(十一)农业生态与农村能源处(重庆市人民政府农村能源办公室)

拟订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草山草坡、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协调监督工作;负责外来入侵生物防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试点和推广;组织开展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环境质量监测和农业污染事故调查;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和节能工作。

(十二)粮油作物发展处

提出促进粮油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拟订粮食、油料生产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粮油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粮油结构和布局调整,提出粮油阶段性生产管理的建议;负责粮油生产区域开发和商品粮油基地建设;负责农情信息和农业灾情信息编报,负责组织救灾备荒农用生产资料的储备与调拨;组织粮油种子及其资源的品种审核;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管理农业植物对内检疫工作;负责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粮油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蔬菜发展处

拟订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蔬菜生产的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区域开发、基地建设、蔬菜加工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蔬菜生产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推广;负责蔬菜市场产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指导蔬菜生产、营销体系建设;承担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特色经济发展处

拟订特色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特色经济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特色经济结构、布局的调整;负责提出特色经济生产资料需求计划;指导协调柑桔等特色产业的相关工作。

(十五)畜牧业发展处(重庆市饲料工业办公室)

研究制定畜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畜牧业、饲料工业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研究提出畜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组织拟定饲料及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主管畜禽良种生产、品种资源管理;组织实施畜产资源、草地资源的保护工作;负责畜牧业结构与布局的调整及饲料饲草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和饲料药物添加剂生产、经营审批的有关工作,负责饲料工业的行业监督、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生产经营审批的有关工作;指导饲料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

(十六)兽医医政药政处

拟订兽医兽药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兽医药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组织拟订兽医卫生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兽医医政与兽药药政和相关行政审批工作,以及动物和兽药残留监控工作;负责渔用药物、渔用饲料的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及其他兽医从业人员的培训、资格认定、行为规范、医德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负责基层兽医服务体系建设。

(十七)动物防疫检疫处(重庆市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动物防疫、卫生监督、产品检疫工作;拟订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卫生监督等有关工作规划、计划、制度、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疫应急物资管理;拟订动物重大疫病防治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控制和扑灭动物疫情;负责动物疫情管理工作,组织动物疫情监测、诊断、报告、调查、分析、评估及发布工作,提出预警措施和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标识、可追溯管理、检验检疫出证等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渔业发展处

拟订渔业生产、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渔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负责渔业疫病防治;指导渔业结构调整和生产布局,主管渔业良种生产、品种资源管理;负责管理渔业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拟订地方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质量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渔业机械、渔用网具的生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对外合作处

拟订开放型农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指导协调农业对外开放工作;调研国际农业发展动态,管理农业外事、外经业务,承办农业援外任务;组织协调农业招商引资,负责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农业国际合作项目的论证、初审并组织实施;承担国际农业项目包括市川东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等工作。

(二十)科技教育处

拟订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农业科研、农业教育和科教兴农工作,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指导协调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民技术职称评定,牵头开展农村实用人才相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科研项目的攻关、技术开发与示范推广;负责转基因农业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等工作。

(二十一)审计处

承担对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工作;

受组织部门委托对离任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二十二)人事劳动处

承担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农业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农业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鉴定工作;承担农业劳模的评选、表彰工作;负责人才规划、教育培养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十三)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下设3个职能处:

1.农机综合处。

拟订农机产业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文秘、会务、档案和农机系统政务督办工作;负责组织收集、预测、发布农机行业的经济技术信息;负责农机化目标管理、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

2.农机装备处。

拟订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技术攻关、示范推广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农机装备的重大技术措施建议,负责指导农机产品结构调整;组织农机化重点科研、技术攻关、关键机具设备开发、技术推广项目的立项审查;组织实施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农机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承担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推荐工作,拟订市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负责拖拉机培训学校的资格审批,拟订农机使用管理、驾驶操作人员、农机化技术的培训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农机监管处。

负责重大农业机械化生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农机化项目的实施;负责提高农业机械化的普及和应用水平;拟订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业机械应用管理和基层农机服务组织建设;拟订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机安全、抗灾救灾和农机维修网络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农机化统计工作,提出农机用油供应和价格政策的建议。

受伤的大炮
害羞的火龙果
2026-05-09 10:13:06
简介:重庆恒通再生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09月03日,主要经营范围为(无)废塑料、废橡胶裂解制造再生能源及技术咨询服务,再生能源设备销售等。

法定代表人:杨健

成立时间:1997-09-03

注册资本:3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500108184009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新农三栋3-2号

高高的小兔子
机灵的仙人掌
2026-05-09 10:13:06
首批获得通过的城市仅有北京、上海、天津、钦州、唐山、南京、武汉、洛阳、重庆、宁波、合肥、德州、威海、鹤壁、襄樊、铜陵、太原、株洲、珠海、深圳,西宁、建德铜陵(增补),福州,新余,等25个城市。

2010二批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银川市、扬州市、涟水市、承德市、南宁市、柳州市、青岛市、烟台市、黄山、芜湖 、萍乡市,贵阳,丽江等18个城市。

大气的爆米花
冷静的星月
2026-05-09 10:13:06
国家政策

十二五新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提高到4.5%,年增长率要达到20%,节能环保与新能源的产值要达到4.5

万亿元。国务院、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住建部、农业部等多部位均出台了支持政策。

北京市政策

12 层以下必须安装太阳能,否则楼盘不予验收。

天津市政策

民用建筑领域推广太阳能系统,节能改造费用由政府、建筑所有权人共同负担。

河北省政策

高层建筑或将规模化推广, 政府扶持大量化安装太阳能。

山西省政策

组建建筑节能管理中心,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市政拨款1.5 亿为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节能的专项经费。

内蒙古政策

推动五位一体计划,将被动式太阳能暖房、日光温室、沼气池、太阳能暖圈、与厕所进行整体建设。

辽宁省

对太阳能光伏发电实行财政补贴,包括电价补贴标准和省市负担比例。

吉林省

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包括能源增值税,能源补贴税,能源设备进口关税和能源企业所得税。

黑龙江

2010 年至2020 年,哈尔滨市将新建59 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新型能源项目,计划总投资452.7 亿。

上海市

根据2012 年补贴标准,对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建筑物光电一体化与建筑一般结合的利用形式适用补贴。

江苏省

推行农村开展“百乡千村万台太阳能热水工程”,选取新建大型楼盘,高标准应用太阳能。

浙江省

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提出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

福建省

采取减免增值税、投资补助、鼓励联网、互通余缺、多余收购。

江西省

在城区推广普及太阳能一体化建筑、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并建设太阳能空调制冷示范工程。

山东省

对城市规划区内新建12 层以下居住建筑要做到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和施工。

河南省

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省级推广。

湖北省

新建12 层及以下热水需求建筑,以及政府机关和投资的建筑、新农村建设中的居住用房等建筑工程。

湖南省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及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优先安排绿色生态城区、绿色重点城镇项目。

广东省

新建12 层以下住宅建筑,必须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

地源热泵系统,太阳能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通过专家评审列入示范项目后即可得到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的补贴。

海南省

对列入省新能源重大应用示范工程项目给予补助,原则上单个项目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3000 万元。

重庆市

重庆市财政局、市建委决定今年和明年共拿出5000 万元,用于补助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

四川省

对新建、改建民用建筑建设中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特别是高耗能建筑的建设和节能改造时强制使用。

正直的服饰
幽默的钢笔
2026-05-09 10:13:06
蒲恒荣,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男,汉族,1953年1月生,中国国籍;四川、南充蓬安人,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8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获全国煤炭工业劳动模范、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改革开放30周年突出贡献企业家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