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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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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8 08:04:15

有色金属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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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 20:38:15

11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有色金属产业结构、用能结构明显优化,低碳工艺研发应用取得重要进展,重点品种单位产品能耗、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十五五”期间,有色金属行业用能结构大幅改善,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30%以上,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确保2030年前有色金属行业实现碳达峰。

从文件部署的重点任务来看,有色金属行业需要在优化冶炼产能规模、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技术节能降碳、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建设绿色制造体系等五大方面加大投入力度。

坚持电解铝产能总量约束

《实施方案》提出,以重点突破为原则,强化全流程、全过程碳减排理念,紧盯能耗量大碳排放量大的大宗品种、冶炼等关键环节、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脆弱重点区域,精准施策突破碳达峰瓶颈问题。其中,冶炼是碳排放核心环节,约占全行业碳排放总量的90%。而铝是碳排放重点品种,碳排放占全行业75%以上。

根据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统计,2020年我国有色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为6.6亿吨,约占全国总排放量比重的5%,峰值预计达到7.5亿吨。铜、铝、铅、锌产量占有色金属行业总产量的97%,排放的二氧化碳占有色金属行业的95%以上。其中,电解铝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为5.5亿吨,占有色行业总排放的83.3%。

据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关部门近年来联合开展清理整顿电解铝违法违规项目专项行动,关停、叫停大批违规建成、在建产能,坚持产能总量约束,严格落实产能置换,严控新增产能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要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化解电解铝过剩产能成果。

《实施方案》也将“巩固化解电解铝过剩产能成果”放在了重点任务中的首要位置。要求坚持电解铝产能总量约束,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办法,研究差异化电解铝产能减量置换政策。压实地方政府、相关企业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严控电解铝新增产能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内容。

同时,由于电解铝行业的用能结构偏化石能源,60%以上产能采用燃煤自备电,产品碳排放强度远高于国外使用清洁能源的同类型产品,用电导致的间接排放占电解铝碳排放量的85%,占有色金属行业排放总量的50%以上。《实施方案》提出,要推动有色金属行业以气代煤、以电代煤,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鼓励电解铝等企业向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有序转移,推动燃煤自备电向网电转化,从源头上降低单位产品碳排放。

中原证券研报分析,截至2021年底,我国电解铝行业火电占比为82%,水电占比提升至16%。未来随着电解铝行业产能置换的进程加快,用电结构中火电的占比会进一步下降,水电等绿色产能的占比将会进一步提高。

目前,我国电解铝企业主要分布在山东、新疆等地。根据上海有色网数据,2021年我国电解铝产量排名前三的省份分别为山东、新疆和内蒙古,电解铝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例分别为20.7%、15.8%和15.2%。早在《实施方案》印发之前,山东、河南、内蒙古等多地就已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严控新增电解铝产能,新建电解铝项目须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相较之下,云南具有丰富的水电资源,前期受益于当地政府的电价补贴政策,高耗能的电解铝产线正逐步向云南等西南地区转移。截至2021年底,云南拥有电解铝合规产能约839.8万吨。由于转移的产能仍在逐步建设中,云南产能利用率较低,仅为61.4%,产量占比居第四位。

除了电解铝之外,《实施方案》还指出,铜、铅、锌、氧化铝等品种也存在冶炼产能盲目扩张风险,工业硅、镁等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亟待提升。对于消费需求增量有限的铜、铅、锌、氧化铝等重点品种,强调防范冶炼产能无序扩张;对于消费潜力较大的工业硅、镁等行业,强化政策引导,促进形成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发挥能耗、碳排放、环保等约束作用,通过提高新建和改扩建冶炼项目准入门槛,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由“以量谋大”向“以质图强”转变。

重点支持再生有色金属产业

光大银行宏观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新基建正逐渐成为我国扩投资、稳经济的重要抓手,其中城际高铁和轨道交通、特高压、5G基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是有色金属消费的重要领域。在践行“双碳”目标的过程中,有色金属行业减排压力较大,而再生有色金属的循环使用就可以减少原材料在开采与初次冶炼时的碳排放,未来前景可期。

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分析,“十四五”期间,再生有色金属产业规模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其中,国内消费将推动汽车、家电、电子产品等更新升级,促进旧产品循环利用,废金属蓄积量快速增长。同时,这也是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向绿色转型的关键时期,再生有色金属产业有望继续保持较稳定的增长幅度。2021年我国再生有色金属产量首次突破1500万吨。与原生金属生产相比,2021年我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相当于节能3317万吨标煤。

《实施方案》也在建设有色金属行业绿色制造体系的重点任务中,首先提出要发展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充分挖掘“城市矿山”资源价值,利用再生有色金属能耗低、碳排放少的特点,在满足终端消费的前提下,通过替代原生冶炼产品降低碳排放。到2025年再生铜、再生铝产量分别达到400万吨、1150万吨,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24%以上。

以铝行业为例,再生铝单位产品能耗、碳排放分别为电解铝的5%、2%,且随着我国废铝快速回收期临近及废铝进口标准逐步完善,再生铝产量及消费占比将稳步增长,按照2025年再生铝产量1150万吨测算,将有效减少碳排放1亿吨以上。

目前,已有部分地区和企业率先形成了再生金属的优势产能。据再生金属分会统计,江西占全国再生铜产能的30%以上;河南、广东、江苏、重庆、山东五省市占全国再生铝产能的60%以上;安徽、河南、江苏、江西、内蒙古五省区废铅蓄电池处理能力占全国处理总量的60%。

目前,中铝集团、中信集团等中央企业已经把发展再生有色金属上升到集团战略统筹规划的地位,中国五矿集团的国际再生铜铝原料贸易业务已经成熟;豫光金铅、万洋、金利等铅冶炼企业以及天能、骆驼、理士、超威等电池生产企业从事再生铅生产,上下游企业已形成紧密的协作关系。

同时,为进一步保障有色金属行业如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将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有色金属行业低碳发展相关的股权投资基金,推动绿色低碳项目落地。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健全企业碳排放报告与信息披露制度,鼓励重点企业编制低碳发展报告,完善碳排放信用监管机制。

最新回答
朴素的荔枝
老实的豆芽
2026-05-09 20:38:15

具体如下:

1、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

对标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炼油、焦化、电解铝等行业新建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对不符合所在地区能耗强度和总量控制相关要求、不符合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或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予以停批、停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2、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

健全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推行机制。引导企业改进和优化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方案,减少产品和包装物在整个生命周期对环境的影响。

在生态环境影响大、产品涉及面广、行业关联度高的行业,创建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探索行业绿色设计路径。健全绿色设计评价标准体系。鼓励行业协会发布产品绿色设计指南,推广绿色设计案例。

3、加快燃料原材料清洁替代。

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提高工业领域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对以煤炭、石油焦、重油、渣油、兰炭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自备燃煤电厂及燃煤锅炉,积极推进清洁低碳能源、工业余热等替代。因地制宜推行热电联产“一区一热源”等园区集中供能模式,替代小散工业燃煤锅炉,减少煤炭用量,实现大气污染和二氧化碳排放源头削减。

推进原辅材料无害化替代,围绕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及最终产品,减少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所列化学物质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促进生产过程中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降低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大力推广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油墨、涂料、胶粘剂、清洗剂等使用。

4、大力推进重点行业清洁低碳改造。

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推动能源、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印染、造纸、化学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一行一策”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存量企业及园区实施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

在国家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支持有条件的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率先达峰。在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行业选择100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工程建设,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达到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5、推动农业生产投入品减量。

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科学、高效地使用农药、化肥、农用薄膜和饲料添加剂,消除有害物质的流失和残留,减少农业生产资料的投入。组织农业生产大县大市开展果菜茶病虫全程绿色防控试点,不断提高主要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

温暖的白羊
着急的巨人
2026-05-09 20:38:15

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后,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强调,要“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与去年“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的表述相比,要求更高、方向更明。

当前,我国制造业面临的环境正发生深刻变化: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受到挑战,提高产业链韧性、加强产业链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双碳”目标下亟须绿色转型;供给侧与需求侧适配性不高,传统的管理模式、生产方式无法满足快速的市场变化。此外,还面临要素成本上升、落后产能过剩、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乏力等一系列问题,制造业发展亟待破困境、谋突围。

数字化转型能推动资源要素快捷流动、市场主体加速融合,促进制造业生产、组织和服务方式系统性变革,不仅能帮助制造业有效应对挑战,也有利于推动传统制造业“百年老树开新花”,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助力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是我国制造业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

“山东制造”加快数字化转型既有深厚基础、又有巨大潜力

近年来,我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呈现出强大发展活力、巨大发展潜力,创新活动融合发展新模式蓬勃兴起,智能制造已从理念普及、试点示范进入深化应用、全面推广阶段,形成了试点示范引领、供需两端发力、线面复制推广、多方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锚定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重大方向,我国制造业大省大市纷纷制定政策加快推动数字赋能普及深化。近年来,我省借助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新型基础设施和全新工业生态,制造业数字化赋能成效逐步显现、实力更加彰显。目前,山东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水平全国第二,多个项目成为全国标杆。数字化成为制造业升级改造、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作为全国工业门类最为齐全、基础最为雄厚、结构最为完善、配套最为完备的省份之一,在这场全球制造体系的剧烈变革中,“山东制造”完全有能力、有实力“领跑”全国。一方面,作为工业互联网落地的重点行业,我省高端装备制造业有雄厚的产业基础。全省已累计培育省级“雁阵形”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11个,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家电2个产业集群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2021年,全省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企业9688家,实现营业收入2.4万亿元,居全国第四位,其中高端装备制造业营业收入达到1万亿元,增加值占装备工业比重达到46.4%。这个“万亿行业”,随着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连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一大批新平台载体落户,高端装备产业数字化赋能成效逐步显现,奠定了我省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高的基石。另一方面,作为数字化转型的主力军,我省中小企业创新呈现蓬勃发展态势。目前,我省已累计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424家、瞪羚企业1140家、独角兽企业20家;累计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557家,这些以“专精特新”为代表的高 科技 、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包袱小、理念新、更具灵活性和应变力,也更愿意拥抱数字化转型,它们的崛起成为我省紧抓新机遇、培育新业态、发展新经济的重要有生力量。

“不会转、不敢转、不能转”成为我省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难点、痛点

当前,我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已由示范应用进入普及深化时期,但总体还处于 探索 阶段。同时,很多企业在理解认知、具体实践等方面,还存在方向不明晰、信心不充足、资金不充裕等问题,“不会转、不敢转、不能转”,成为我省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难点、痛点。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对工业互联网存在认知偏差。工业互联网作为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新工业革命的关键基础设施,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新基建七大领域之一。但我省部分基层部门和企业发展理念相对滞后,对工业互联网的认识理解、实施路径、发展方向等存在认知偏差。从政府层面看,不少基层干部对工业互联网的理解简单化、碎片化,没有深刻认识到工业互联网对生产、组织形式和商业范式进行革新的巨大机遇。从企业层面看,不少企业对工业互联网的认识,仍停留在买自动化设备、上ERP(企业资源管理系统)和MES(企业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软件层面,在打通和利用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等全流程数据方面还有较大差距。

网络基础与平台建设仍需加强。一是标识解析节点建设需加快进度。标识解析节点是工业互联网的“数据基石”,属于国家战略资源。目前,国家顶级节点已完成布局,分别在北京、上海、重庆、广州、武汉建5个顶级节点;二级节点建设正在推进,广东、江苏等省均已出台财政奖补政策,已分别建成30个、20个二级节点,而我省仅建成5个、在建6个。我省必须牢牢抓住二级节点建设的窗口期,否则相关行业企业可能在行业数据标准、数据应用等方面受制于人。二是网络基础方面,“5G+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不足。5G时代最大的“蓝海”在工业互联网,未来5G应用将有80%用于物联网特别是工业互联网。但我省现有5G应用超60%在生活消费领域,亟须向生产制造领域渗透。三是平台建设及服务能力亟待提高。行业平台对掌控行业标准制定权、话语权具有重要作用。我省主要工业互联网平台先发优势已不明显。2020年,广东、浙江“双跨”平台数量由2018年的1家,分别增加到4家和2家,而我省只有海尔卡奥斯和浪潮云洲2家,且我省行业平台覆盖面不广、带动力不强,具有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特色型、专业型平台还比较缺乏。据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发布的《工业互联网发展应用指数白皮书(2020年)》,我省在全国工业互联网发展基础指标排名中仅排第16位。同时,工业龙头企业建平台积极性不高、“不愿建”问题较突出。因目前多数平台尚未 探索 出市场化盈利模式,导致龙头企业建平台的意愿和动力不强。

企业数字化改造存在障碍。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普遍存在“三不”顾虑:“不会转”,即转型基础薄弱、人才欠缺;“不敢转”,即企业信心不足,投资意愿下降;“不能转”,即企业转型成本高,难以持续投入。我省企业数字化改造方面还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产业结构偏“重”,主导产业改造难度较大。我省与广东、江苏同为制造业大省,但产业结构差别较大,我省是冶金、化工等产业大省,此类企业块头大、工艺复杂、设备繁多,数字化改造难度更大。二是改造凸显“个性化”,加大数字化改造难度。万腾电子是山东省内从事数字化改造、智能工厂建设等领域的主要服务商之一,企业反映在承接数字化改造过程中,不仅不同行业有不同的改造路径,甚至同行业不同企业的改造方案也无法完全复制,更需要“个性化定制”。我省工业行业门类齐全、细分领域众多的“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成了数字化改造的“劣势”。三是安全方面顾虑多,影响改造积极性。大多数企业担心接入其他企业搭建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后,企业的生产数据、客户关系等商业秘密被泄露,这方面顾虑成为当前企业“不敢转”的主要障碍。

此外,还存在数字化关键核心技术不能自主、复合型人才短缺、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难度较大等问题,客观上对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形成一定掣肘。

打造山东制造业领跑新优势

着力转理念、强基础、建平台,构建数字化转型的强有力支撑。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政府干部和企业对数字化转型迫切性、重要性的认识。发挥工业互联网平台和龙头骨干企业连接广泛、示范性强优势,建设广覆盖、高效率、安全稳定运行的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中国算谷”,提升对数字产业的基础支撑能力。支持龙头企业采用“平台+节点”模式加快布局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力争优势行业全覆盖。加快形成以“双跨”平台为核心的紧密型平台体系。出台“双跨”平台专门扶持政策,支持卡奥斯和浪潮云洲与行业龙头企业合作建设行业平台、专业平台,鼓励现有平台接入“双跨”平台。支持发展较好行业平台升级为“双跨”平台,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省打造5家“双跨”平台。 探索 建设省工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和省级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组织各类平台有序接入。推动“5G 垂直行业”“互联网 垂直行业”等领域突破与融合,引导以5G、IPv6、工业无线等技术和新型工业设备,改造升级企业内网,实现“车间互通、设备互联”。加速企业数字化变革,逐步建立数字化管理模式,加速生产、消费、服务等全链条、全要素的智能化升级。

聚焦整行业、整链条、整园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现代化水平。分行业、分步骤开展数字化制造普及、网络化制造示范和智能化制造 探索 。整行业推进,着力点在推动典型场景在行业普及应用。“一业一库”建立典型应用场景、优秀应用产品库,形成标准化推广应用指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对企业免费诊断,普及应用典型方案。实施国有企业数字赋能专项行动,在化工制药、信息技术、能源交通等国有资本优势突出行业,培育10个以上专业平台。依托全省重点产业集群,进行细分领域试点,帮助企业解决智能化改造成本过高的难题。细分领域的产业集群,其产品及工艺流程很相似,一旦实现标准化,智能装备和方案价格会大幅降低,特别在智能软件方面,边际成本几乎为零。整链条推进,着力点在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协同高效集体增效。链长制工作专班将推进智能改造作为重要方向,围绕42条重点产业链,“一链一策”推动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加快数字赋能,支持“链主”企业联合第三方服务机构,应用信息技术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加快服务型制造等商业模式创新,开展协同创新、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配送等应用,提高产业链协作效率和供应链一体化水平。对“链主”企业主导建设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研发机构、质量基础设施等,省市两级财政根据服务企业情况给予事后奖补。整园区推进,着力点在带动区域产业整体数字化转型。国家级园区、省级重点园区先行示范,“一园一策”制订个性化实施方案。组织平台企业、电信运营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等成立联合体,对园区内企业实施内外网升级和数字化改造,打通数据链、创新链、产业链,打造信息基础设施完备、管理服务数字化、企业协同合作的区域经济新增长极。

注重强技术、强服务、强设施,打造数字化转型的良好生态链。发挥我省制造业数字赋能市场广阔优势,培育引进新产业新主体,为数字赋能提供技术、服务、设施支撑,营造良好数字生态环境。增强技术支撑,各级政府部门定期梳理企业在数字赋能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时推送给专业科研机构,建立稳定的技术供需对接渠道。在省级重大 科技 创新工程项目中,加大对传统制造业数字赋能的支持,围绕重点行业平台应用、工业机理模型、行业应用公共服务和设备数字化改造等,组织省内外企业和研发机构“揭榜挂帅”进行技术攻关。鼓励企业开展数字化工艺创新,推动隐形生产经验数据化、软件化,实现工艺由黑箱式向透明式转变。增强服务支撑,充分发挥省高端装备产业专班作用,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组建数字赋能咨询顾问团队,实施“万名数字专员”服务行动,为中小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完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遴选和评价体系,每年认定若干服务商予以重点推介。增强设施支撑。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保障平台建设。支持重点企业建设安全态势感知和综合防护系统,打造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数字化服务平台,贯通标准质量、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品牌培育等数据,为数字赋能提供全过程质量基础服务。

坚持新伙伴、新合作、新发展,携手开创全方位合作共赢的新局面。坚持开放合作,加强政策、规则、标准融通,携手打造开放、公平、非歧视的数字发展环境。深化与日本、韩国电子信息制造、智能制造、车联网等重点领域合作,推动建立跨国技术转移中心。积极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在产业链对接、双招双引、论坛展会活动等方面加强与黄河流域、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合作。以“工业互联网 双碳”为方向,聚焦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 探索 形成智能制造助力绿色转型升级新路径。实施“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计划”,分批次建立《山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目录》,定期开展项目、人才、融资需求对接与示范项目推广。开展“智能制造伙伴计划”,汇聚政府伙伴、需求伙伴、服务伙伴、协同伙伴四大合作伙伴提供场景开放、供需对接、评估诊断等服务,助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作者系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省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 科技 副职专委会主任委员)

奋斗的蜡烛
羞涩的石头
2026-05-09 20:38:15

碳中和转型为我国高质量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投资机遇,各类机构测算在百亿规模以上,能源的绿色化转型将明显提速,有色行业细分领域将面临新的机遇。在碳中和以及十四五规划下,哪种能源品种会显著受益?哪些金属品种能获得较大增长?对应的产业链发展情况如何?

4月1日下午,平安证券有色行业分析师 陈建文 及环保&煤炭行业分析师 樊金璐 通过万得3C会议在线分享了有关碳中和的投资机遇。

以下为会议内容实录整理(部分),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核心观点

01

碳中和衍生有色行业的增量投资机会

总体上我们认为碳综合的有色的投资机会可分为加法和减法,那么其中减法主要是针对电解铝方面,加法是新能源 汽车 领域带来的一些金属的投资机会。

有色行业的碳排放包括两个维度放,一个是直接的碳排放,一个是间接的碳排放。

从直接的碳排放来看的话,有色的碳排放的总量不大,17年行业的碳排放总量是6380万吨,在全国碳排放的占比约为0.7%,并且从08年开始,有色直接的碳排放已经达峰了,之后是缓慢的下行当中。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有色位列4大高耗能行业之中,生产过程要消耗大量的电力,而我国的电力又是以煤电为主,因此有色的间接碳排放远高于直接的碳排放。

基于这一点,来看有色的用电量情况。20年有色行业的耗电量在6797亿千瓦时,占全 社会 用电总量的比重是9%。分具体品种来看的话,电解铝的生产耗电量比较大,冶炼一吨电解铝需要消耗的电力是一点三五万度电,是一个高耗能的行业,而且在有色的品种当中,电解铝的产量位居工业金属之首。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铝的冶炼实际上是中国有色行业电力消耗的主体,20年用电量达到了5052亿千瓦时,在有色的冶炼及压延的行业占比是74%,在有色行业的耗电量占比也达到了78%。20年中国电解铝的间接碳排放大概在4.4亿吨,占我国碳排放总的盘子当中的份额是4%。

因此我们认为, 碳减排主要是讲电解铝的碳减排 。

除了电解铝这一块以外,我们认为对行业的影响除了减量之外还有一个增量的机会,主要来自于交通运输领域里面,新能源 汽车 发展带来的相关有色金属品种的投资机会。

交通运输领域是我国的第4大碳排放行业,在全国碳排放的占比约为8%,因此发展新能源 汽车 ,也受到各国政府或者是各大车企的重视。

从技术上电源的产生来看,主要有两个路线,主导的是技术比较成熟的锂电池,动力电池对应的是新能源 汽车 。从更长远的角度来看,则是在氢燃料电池的未来发展前景上,这点还是值得探讨的。

在锂电新能源方面,主要的品类锂、钴和镍。在锂电这块有一些技术路线的并存,主要有磷酸铁锂和三元材料两个路线,其中磷酸铁锂这一块,随着去年以来比亚迪推出刀片电池,使得磷酸铁锂在未来的新能源 汽车 的某些领域里确立了它的地位,但从更长的趋势来看,由于三元材料的能量密度比较高,因此我们认为 三元材料未来的占比可能还是延续上升的态势。

综合来看的话,无论技术路线怎么变化,其实对锂的影响比较小,因此它属于新能源 汽车 的发展。受益于三元正极材料建设的发展,钴的单位用电量可能会减少,但是放在新能源 汽车 发展的态势下还在增长。镍的增长,也主要是随着三元正极高速发展的趋势,使单位电能用电增加,而新能源 汽车 的出现也推动了其发展。

由此可见,三种能源金属未来在新能源 汽车 发展的大背景之下,增长确定性较强,空间也比较大。

新能源 汽车 除了刚才说的三种能源金属之外,其实还有一种工业金属受益程度比较大。由于新能源 汽车 里电池、电机、电线的单车服务的用量比较大,从相关数据看的话,纯电动的新能源 汽车 单车的铜的用量是83公斤,是传统燃油车的4倍。

根据我们的测算,在不考虑充电桩的情况之下,中国新能源 汽车 领域里面铜的用电,会从2020年的11万吨提高到25年的49万吨和30年的103万吨。全球新能源 汽车 领域铜的用量会从20年的25万吨提高到25年的101万吨和30年的232万吨。

更偏中长期的氢燃料电池里,客观地说成本还比较高,但是它的性能包括碳排放的优势比较突出,所以市场比较看好的中长期的氢能源 汽车 。

燃料电池和有色金属比较相关的还有一种,就是箔金属,它在燃料电池里起到催化剂的作用,能降低催化反应所需的能耗,使得燃料电池的商业化成为了可能。燃料电池现在来看,在它的成本当中,箔的占比是最高的,未来技术路线可能还是要减少,但单车的箔的使用量,我们判断随着燃料电池 汽车 的发展,全球箔的需求将从19年的260吨,提高到30年的306吨,年复合增速大概是1.5%。

02

氢能是碳中和时代的零碳能源

之前我们对欧盟的碳中和、碳交易进行过研究,在欧盟进行碳交易的十几年来的历程中,我们发现经过碳交易和碳中和的洗礼,欧盟的碳排放下降了。

分行业看,电力行业下降比较大,主要是因为新能源的转型,使得电力行业碳排放大幅下降,但交通运输行业的碳排放基本上没有下降。主要是因为欧盟的新能源 汽车 中氢能发展比较缓慢,对交通运输业的低碳发展,没有很好的支持,所以我们觉得 氢能未来在交通运输领域具有非常大的发展潜力。

当前国家的氢能主要应用在石油化工为主的工业领域,具备了很好的基础。

从投资来看,近几年国家的氢能投资体量还可以。2019年氢能产业的相关投资和回报资金达到了1800亿元。尽管去年受到了疫情的影响,但是20年的氢能产业投资仍然达到了1600亿,也体现了市场对氢能产业非常有信心。

中国的氢气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这跟我们国家能源化工产业的分布密切相关。根据2019年的数据,产量超过400万吨的省主要是内蒙和山东,氢气产量超过300万吨的省主要有新疆、陕西和山西,200万吨以上的省份,主要是宁夏、河南、河北,基本上都在西北和华北地区。

从氢气的来源看,根据一些学者的分类,可以分为灰氢、蓝氢和绿氢三类。灰氢主要是利用化石能源,包括石油、天然气制取氢气,成本相对比较低,但是碳排放比较大。蓝氢是指在化石能源制氢的同时配合碳捕捉和封存技术,使得碳排放的强度相对比较低。但是目前根据相关报道,CCUS也就是差不多的技术,成本比较高。

绿氢主要是利用风电、光伏,包括水电、核电这样的可再生的清洁低碳能源来电解制氢,制氢的过程接近于0排放,但是成本也比较高。 目前国家的氢气大部分还是来自于灰氢,也就是来自于化石能源。

根据统计,从消费来看,氢气主要用于工业领域,合成氨占比在37%,甲醇用氢占19%,炼油大概占10%,氢气用于燃烧占15%,其他占19%,从比例可以看出使用相对比较分散,用于化工合成领域燃烧的比例比较低。

从能源效率来看,天然气、甲醇、焦炉煤气的效率在60~80%,煤制氢在50~60%的能源效率,电解水制氢的效率最低,目前是在50%以下的情况。从污染物排放来看,电解水制氢最低,因为它在制氢的过程中只有氧气排出来,在碳排放方面,从全生命周期来看,如果用水电或者风电、太阳能发电的话,对应产生的电来制氢,碳排放基本是0,也就是电解水制氢最低。

氢能在工业上和产业上未来的应用前景方面,氢能冶金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应用领域。 前段时间因为碳中和对钢铁行业的影响,很多钢铁股票涨得非常好。

钢铁行业占全国碳排放总量大概有15%,应该说是制造业中最大的碳排放来源。主要是由于他们采用焦炭来冶金,焦炭主要有三个作用,第一个是作为燃料,第二个是作为还原剂,第三个是作为股价支撑,来实现铁矿石还原成铁的过程,氢气作为还原剂和燃料,能够替代焦炭实现这样的功能和作用。

目前欧盟包括瑞典等几个国家正在开展氢能替代焦炭的实验,综合信息来看,我们国家的宝钢、酒钢等企业,也在进行对应的研究或者是中小示范的项目,但没有进行工业化的运行。

从现有的数据来看,氢能替代焦炭冶金的前景非常广阔。 根据我们的统计,2020年钢铁行业的用煤大概7.3亿吨,如果被氢气去完全替代的话,这个需求会非常旺盛。

以瑞典的项目进行数据测算的话,大概450万吨的钢铁,需要150亿度电进行制氢。我们按照2020年10.5亿吨粗钢计算,大概需要3.5亿度电的体量,相当于2020年电力生产的47%。

也就是说,即便有10%的钢铁产量被氢气替代的话,我们国家至少也要有5%的电用于制氢去供给钢铁行业,所以这个市场是非常大的。

氢能的电池产业链主要包括制氢、加气站、燃料电池系统,还有燃料电池的一些应用。现在国家也出台了很多的政策,包括新能源的产业发展规划,包括2020年9月份的时候,下发了关于开展燃料电池 汽车 示范应用的通知,给予了行业比较大力度的补贴政策。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包括四川、山东大概31个省市级的区域性的政策和规划,也陆续出台,去支持地方的制氢产业的发展。

现在来看,跟钢铁行业的氢能冶金不同,氢能燃料电池产业基本上已经进入了商业化时期,应该很快就会实现大规模的应用,同时很多的大型央企也在布局氢气产业。

目前中石油、中石化包括国家能源集团,还有中船重工、东方电气、东方集团等大型的央企都在参与氢气产业。 根据中国的氢能联盟预测,2050年氢能在中国的能源体系的占比要达到10%,氢气的需求量将达到6000万吨,其中用于交通运输领域大概在2500万吨,基本上是在现在氢能产量的基础上翻一番的水平。

当然燃料电池的推广还有一些问题,最重要的是成本比较高,经济性还面临一定的挑战。目前氢燃料电池发动机比较贵,导致价格大概是燃油车的三倍,是电车的两倍左右,而且配套的加氢站费用也比较贵,一个加氢站大概建设费用是1500万左右,而且现在看的话,氢气的价格也比较高,每公斤的氢气大概在60~80元。

根据跟电动车和汽油车的对比,只有氢气降到40元以下,才有竞争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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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的咖啡
落后的手套
2026-05-09 20:38:15

王强/文

近年来,邮储银行北京分行在绿色发展之路上不断 探索 前行,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方方面面,积极优化信贷结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重点围绕“污染防治”“节能环保”“生态农业”等领域,大力支持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9月末,邮储银行北京分行绿色贷款(人民银行口径)余额349.1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4.81亿元,增长42.89%。

强化绿色金融政策导向

为发展绿色金融,助力污染防治,确保绿色金融理念落地生根,邮储银行北京分行近年来做了多方面努力。

在组织领导方面,该行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在2018年10月,第一时间成立了绿色银行建设领导小组,前中后台多部门分工协作,协同联动,深化落实。在制度体系方面,该行通过完善绿色银行建设相关制度,将绿色信贷发展理念融入到业务流程中,制定下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发展绿色金融的指导意见》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加强绿色银行建设三年规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内容,将绿色银行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到部门、支行、人员。

先要实现自身“绿色经营”

秉承绿色发展的理念,邮储银行北京分行逐步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有效推动自身的绿色经营。

电子银行凭借无纸化、低消耗、高效率的优势,已经逐渐成为践行低碳生活的绿色银行。近年来,通过推动电子银行的发展,邮储银行北京分行实现了对传统业务的绿色优化,同时让环保理念深入银行的经营管理,让绿色银行的概念深入更多员工与客户的潜意识中。据了解,邮储银行北京分行目前已开办个人网银、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多个线上渠道,大部分传统柜台的银行业务已经实现线上转移。

为了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邮储银行北京分行持续加快电子银行发展速度,积极鼓励倡导客户使用电子银行。“一方面,大力创新,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快捷、更安全、更优惠的移动金融服务和产品;另一方面,邮储银行北京分行还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电子银行营销活动,促进客户使用电子银行。”邮储银行北京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绿色银行产品创新和持续营销活动,让越来越多的人能够更积极的为保护环境奉献各自的一份力量。

据了解,截至2020年9月末,该行结存电子银行客户已达486万户,占整体个人客户的57%。而这些数据的背后其实也是邮储银行北京分行大力推动绿色银行的直接体现。

绿色信贷助力绿色企业腾飞

融资不畅是制约绿色经济发展的一大因素。邮储银行北京分行发挥普惠金融优势,持续加大对中小企业绿色信贷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了清洁能源、节能减排、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节能服务等民生类项目融资。

北京首创大气环境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公共环境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服务为主营业务的环保企业,为地区政府、相关部门、大型企业提供一站式的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服务。2017年,该企业扩大生产经营,产生资金缺口,但由于缺少担保物,融资遇到一定困难。邮储银行北京分行了解情况后,根据企业自身经营特点及实际困难,通过引入担保公司担保的方式,成功为企业发放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针对“绿色企业”,邮储银行北京分行的态度是明确的,不仅要加大扶持力度,还要长期“保驾护航”,让绿色企业能持续腾飞,进而反哺城市的生态建设。

产品创新扶持首都绿色产业

邮储银行北京分行将水电、核电、节能环保、文化 旅游 等行业列为鼓励进入类,将火电、钢铁、煤炭、有色金属等行业列为审慎进入类,明晰绿色金融重点支持方向与领域,持续优化信贷结构。

文化 旅游 产业由于其资源消耗低、可持续性强且经济效益明显,成为了实现绿色转型的一大突破口,是发展绿色金融的主要途径之一,同样也成为了邮储银行北京分行重点扶持的一大领域。

在持续加大绿色产业支持力度的同时,邮储银行北京分行将限制性行业列为“审慎进入类”,按照“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实施差异化授信政策,严控“两高一剩”行业贷款。同时,邮储银行密切关注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行业标准以及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对产业转型升级和产能过剩行业的影响,确保资产高质量。

落后的星月
追寻的店员
2026-05-09 20:38:15

7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宣传贯彻暨新闻发布会,宣布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查批准,《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是我市拥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四部实体法,也是我市首部综合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明确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建立完善了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细化了重点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大了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发挥了设区市立法的补充、细化、创新的作用,体现了地方特色,提升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房地产行业要求

违者追责

第十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停产或者限产措施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水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执行机动车管控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房屋建筑、拆迁改造、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城市规划区内水利工程施工和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及园林绿化施工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施工现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建设项目开工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围挡并进行维护;暂未开工的建设用地,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未开工的,应当采取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

(二)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网格监督员、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举报电话、举报微信公众号等信息;

(三)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施工车辆不得带泥上路行驶,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

(四)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加工区等采取硬化处理措施,确因生态和耕种等原因不能硬化的,应当采取其他有效抑尘措施;

(五)施工场地堆放水泥、灰土、砂石、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建筑土方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采取遮盖、密闭或者其他抑尘措施;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不得无许可证清运和随意倾倒;

(六)禁止在施工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七)施工现场铺贴各类瓷砖、石板材等装饰块件的,禁止采用干式方法切割;

(八)规模以上施工工地应当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联网;

(九)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应当停止土石方作业、拆除工程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十)其他应当采取的防尘措施。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除本条例规定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大气污染防治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单位施治、全民参与、源头预防、防治结合、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监测监控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创新排查治理机制、跟踪监督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统筹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及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本辖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教育引导村(居)民自觉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在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气象等部门(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防止和减少大气污染,如实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履行大气环境保护的义务,有权投诉和举报造成大气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和控告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七条 实行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权分明、全面覆盖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监管机制,明确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标准和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

市人民政府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指挥工作机制,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指挥调度。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监控体系。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的统一监督监测,建立和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大气环境监测站点。

第九条 实行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对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考核目标的地区,由市人民政府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并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对在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条 实行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补偿资金应当专项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根据执行情况适时评估、修订。

第十一条 实行绿色环保调度制度。

在发生或者预测可能发生污染天气、冬季采暖、静稳天气和高温天气期间,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依据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的能耗水平、污染物排放水平和清洁生产水平等,可以对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程度较大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进行区别管控。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通过更换清洁能源、实现超低排放、开展清洁生产等方式,降低污染物排放并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工业企业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允许其优先生产。

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气象机构应当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会商机制,对大气环境质量和重污染天气进行预测预报。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信息,确定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等级,统一发布预警信息,并组织实施相应响应措施。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环境质量预测结果,在重污染天气结束或者减轻时,及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或者降低预警响应等级。

第十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上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更新情况,及时修订并备案、公布。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

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要求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规定执行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

第十四条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结束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开展应急预案实施情况的评估,适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并备案、公布。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十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促进清洁能源发展、优化能源结构的相关政策,控制电力用煤消费增量,削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实现煤炭消费减量。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等部门根据上一级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和削减目标,制定本级的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省、市规定,淘汰辖区内燃烧煤炭、重油、渣油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确需保留的燃煤锅炉,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民用散煤使用管理,制定奖励或者补贴政策,建设清洁能源项目,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

第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要求推动工业园区建设,通过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

第十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冶炼、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化工、建筑陶瓷、耐火材料、砖瓦、矿山开采等行业的高排放、高污染项目,促进传统煤化工、水泥行业绿色转型、智能升级。

城市建成区内人口密集区、环境脆弱敏感区周边的钢铁冶炼、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化工、建筑陶瓷、耐火材料、砖瓦、矿山开采等行业中的高排放、高污染项目,应当限期搬迁、升级改造或者转型、退出。

第二十条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等,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和行业特点,制定相关行业的治理规范,引导现有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汽车维修、服装干洗等行业逐步采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产品。

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进行集中收集和有效处理,减少废气排放。

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第二十一条 加油加气站、储油储气库和使用油罐车、气罐车等相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定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由具备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油气排放验收检测报告。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禁止向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渣油、重油和不符合规定的燃用油。

第二十二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周边交通路网建设,为车辆绕行城区创造条件;在城市进出口处规划建设停车场和公交换乘站,完善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改善城市道路的自行车和行人通行条件,引导公众绿色、低碳出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科学规划交通组织,优化信号调配,完善交通设施,提高城市路网通行效率,减少机动车因怠速或者低速行驶造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第二十三条 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污染物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在用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应当强制报废。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状况,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遥感监测等手段进行监督抽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信息联网实现数据共享,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核查机制。

第二十四条 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

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应当对本部门拥有的和本行业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种类、数量和使用场所情况建立台账,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明确禁用区范围和禁用机械种类。

第二十五条 房屋建筑、拆迁改造、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城市规划区内水利工程施工和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及园林绿化施工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施工现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建设项目开工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围挡并进行维护;暂未开工的建设用地,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未开工的,应当采取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

(二)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网格监督员、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举报电话、举报微信公众号等信息;

(三)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施工车辆不得带泥上路行驶,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

(四)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加工区等采取硬化处理措施,确因生态和耕种等原因不能硬化的,应当采取其他有效抑尘措施;

(五)施工场地堆放水泥、灰土、砂石、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建筑土方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采取遮盖、密闭或者其他抑尘措施;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不得无许可证清运和随意倾倒;

(六)禁止在施工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七)施工现场铺贴各类瓷砖、石板材等装饰块件的,禁止采用干式方法切割;

(八)规模以上施工工地应当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联网;

(九)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应当停止土石方作业、拆除工程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十)其他应当采取的防尘措施。

第二十六条 在下列区域范围内,禁止新建露天矿山项目:

(一)南太行旅游度假区规划区范围内;

(二)新乡市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城规划区范围内;

(三)按规定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内;

(四)特定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上述区域范围内已设露天矿山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退出;其它区域已设露天矿山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综合整治。

矿山开采产生的矿石物料、废石、废渣、泥土的专门存放地,应当采取围挡、设置防尘网或者防尘布等防尘措施。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吸尘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止扬尘污染。矿山关闭后应当及时进行生态修复。

第二十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规划建设车辆冲洗场所,对穿越城区国道、省道的运输车辆进行免费清洗。

城区道路、国道、省道、县乡公路应当保持清洁,路面破损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补。道路沿线两侧的支路、门店前的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出现破损时应当及时进行修复,防止车辆带泥上路。

装卸和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并按照规定路线、时段行驶。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车辆密闭装置的维护。

第二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绿化部门应当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治措施,减少城市绿化树木产生的飞絮。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交通运输、林业部门新建绿化工程时应当选用不易产生飞絮的绿化树木,并逐步更换现有易产生飞絮的绿化树木。

第二十九条 农业生产经营者在耕种、收获、加工过程中应当采用清洁的生产方式和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粉尘污染。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处置秸秆、落叶等物质,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和有关企业采用先进或者适用技术,对秸秆、落叶等物质进行综合利用,开发利用沼气等生物质能源。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树枝、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第三十条 禁止非法焚烧电子废弃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沥青、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或者强烈异味气体的物质。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在划定的特定区域内设置的露天烧烤饮食摊点,应当推广使用环保餐饮灶具,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并对产生的油烟进行治理,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第三十二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按照要求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并与主管部门监控信息平台联网;位于环境敏感区的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限期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相应许可手续时应当采取行政指导等方式予以提示,并与城市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相关情况。

第三十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以除尘清洁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清洁活动,解决庭院小区道路、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学校园区、办公场地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绿化带等积尘问题。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停产或者限产措施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水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执行机动车管控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在公路上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由交通运输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农业农村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在城市建成区内露天焚烧落叶、树枝、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在城市建成区外露天焚烧落叶、树枝、枯草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建成区内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在城市建成区外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属经营性活动的,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属非经营性活动的,没收烧烤工具,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在城市建成区内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在城市建成区外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二)对举报不及时查处或者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的;

(三)未依法查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

(四)未依法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依照本条例做好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听话的白云
灵巧的大炮
2026-05-09 20:38:15
     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表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那碳达峰是哪一年?具体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我国碳达峰目标是哪一年

      碳达峰是国家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聚焦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碳达峰关键期,提出了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等方面主要目标。

      1.到2025年

      (1)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

      (2)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

      (3)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

      (4)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

      (5)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80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2.到2030年

      (1)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大幅下降。

      (3)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

      (4)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

      (5)森林覆盖率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

      碳达峰具体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碳达峰具体是在2020年9月22日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的,当时国家主席发表了重要讲话,表示要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地球。

      我国碳达峰将从十大行动进行:

      1.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能源,因地制宜开发水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合理调控油气消费,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

      2.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

      3.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实现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碳达峰,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4.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

      5.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6.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7.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8.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

      9.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领导干部培训。

      10.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科学合理确定有序达峰目标,因地制宜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上下联动制定地方达峰方案,组织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

      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表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那碳达峰是哪一年?具体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我国碳达峰目标是哪一年

      碳达峰是国家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聚焦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碳达峰关键期,提出了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等方面主要目标。

      1.到2025年

      (1)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

      (2)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

      (3)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

      (4)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

      (5)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80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2.到2030年

      (1)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大幅下降。

      (3)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

      (4)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

      (5)森林覆盖率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

      碳达峰具体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碳达峰具体是在2020年9月22日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的,当时国家主席发表了重要讲话,表示要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地球。

      我国碳达峰将从十大行动进行:

      1.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能源,因地制宜开发水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合理调控油气消费,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

      2.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

      3.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实现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碳达峰,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4.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

      5.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6.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7.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8.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

      9.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领导干部培训。

      10.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科学合理确定有序达峰目标,因地制宜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上下联动制定地方达峰方案,组织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

调皮的彩虹
活力的羊
2026-05-09 20:38:15
机遇和挑战见下面:

主要机遇包括:经济全面绿色转型升级,构建形成高质量的以创新驱动和绿色低碳为导向的绿色产业经济体系,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终端能源利用电气化技术快速发展。挑战是我国能源禀赋多煤、贫油、少气,电力供给结构短中期仍将以煤炭为主导,转型难度大,交通、工业、建筑等部门脱碳关键核心技术仍待突破。

单纯的世界
整齐的白羊
2026-05-09 20:38:15

 2021中国汽车供应链大会定于10月15日-16日在重庆举办。随着开幕时间的临近,关于本次盛会的信息越来越丰富,亮点频出,看点十足。

本届供应链大会将围绕主题“补短铸长、融合创新——构建中国汽车供应链新生态”,设置“1场大会论坛、7场主题论坛、3场重磅发布、1场成果展示、1场参观考察”等多场论坛会议和同期活动,既保留了往届大会的优势内容,又创新了往届大会没有的首发内容,真正做到了传统与创新的高度融合。

2021中国汽车供应链大会日程安排

 

那么,本届供应链大会都有哪些亮点和看点呢?话不多说,小编,上干货!

亮点一:首次发布“2021中国汽车供应链创新成果”

今年的中国汽车供应链大会与往届不同的是,将首次发布“中国汽车供应链创新成果”。据大会组委会负责人介绍,目前已申报的创新成果项目达数十个,而且均来自业内主流企业,经业内专家严格评审,最后入选的将只占其中一部分。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将为“整零”合作落地创造新机会。

据了解,截至9月中旬,已有华为、地平线、均胜电子、蜂巢能源、小马智行、德赛西威、特来电等45家企业通过海选,入围2021中国汽车供应链创新成果推介初选名单,而最终结果将于10月15日重庆大会现场公布。群雄逐鹿,谁将问鼎?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罗军民透露,为了确保推介结果的公平公正,主办方重点邀请了整车厂研发中心或研发院的院长,以及技术中心的主任等参与推选,因为他们是技术的直接应用者,他们选出来的东西一定是好用的,而不是由零部件企业自己说好用就好用,这个评价应该由整车企业来给出;而反过来看,主办方把一大批创新成果直接推送到了整车企业负责技术应用的主管领导那里,这对于零部件企业来说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展示机会。

事实上,目前主办方已经采取了切实行动,正在陆续举办2021中国汽车供应链创新成果交流系列活动。在刚刚过去的9月28日,交流活动第一站在广汽研究院召开,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主办,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协办,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等五家研发机构和整车企业,以及19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参加了活动,并取得了积极交流成果。

在交流活动中,广汽集团总经理冯兴亚明确表态,广汽集团将始终秉持开放合作的态度,与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加强交流合作,既兼顾传统与新兴,又统筹软件与硬件,携手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一道打造敏捷灵活、主动应变、安全稳定的价值链、供应链、创新链,全力构建共生共荣的产业发展新生态。

2021中国汽车供应链创新成果交流活动(广州站)

接下来,借助即将于10月份在重庆举办的中国汽车供应链大会,主办方还将安排一场“成果展示”,组织长安汽车等重庆地区的整车和零部件企业进行创新成果交流。而排在下一站的,则是东风汽车的大本营武汉。这些交流活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推动创新成果的真正落地。

为推动中国汽车供应链高质量发展,大会的主办方——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坚持以创新为核心,通过开展中国汽车供应链创新成果推介、创新成果展示、创新成果交流、投资衔接等活动,助力供应链创新成果转化为发展新优势。

亮点二:发布“2021中国汽车零部件蓝皮书”

在本届供应链大会上,主办方还将发布《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报告(2020-2021)》(简称“零部件蓝皮书”)。该书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编制,经过5年来的不断完善,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新一版的零部件蓝皮书在延续之前内容的基础上将达到新的高度。

去年爆发的“新冠”疫情对零部件产业的发展造成了冲击,同时全球产业链重构也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融合创新成为构建安全可控产业链必不可少的路径。在此背景下,本版零部件蓝皮书以“融合、创新”为主线,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为“后疫情时代”我国零部件产业的发展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据了解,在零部件蓝皮书的编制过程中,针对总报告以及子行业篇电驱动系统、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车载核心芯片、车载信息娱乐系统等重点研究内容,来自罗兰贝格、广汽研究院、上海汽车电驱动有限公司、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百度、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万邦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小马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专家展开激烈的探讨,以期对当前产业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趋势做出更加科学的判断。

除此之外,整车及零部件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行业专家等都参与了本次蓝皮书的编撰。该书的发布,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关注度,构建行业新生态,促进汽车零部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在这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特殊时间节点,融合创新发展成为共识。汽车零部件蓝皮书作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品牌产品,行业影响力日益扩大,是一本站位高、有深度、有特点的精品行业书籍,致力于为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亮点三:顶级嘉宾齐聚特色主题论坛,探讨汽车材料新动态

近年来,以复合材料车身覆盖件和车身骨架为代表的汽车材料正经历一场深刻的变革,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粉末金属和复合材料在汽车中的应用比例迅速上升,并已出现新型材料由简单零件向复杂结构件过渡,并逐步替代传统材料的趋势,使用新材料不仅有助于改善汽车上的技术性能,还使许多新设计、新技术在工业化生产中的实现成为可能。

基于此,本届中国汽车供应链大会专门设置了“汽车材料新动态”主题论坛,围绕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邀请业内专家学者及企业高层一起探讨汽车材料新动态及技术发展趋势,旨在促进汽车材料产业融合、创新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汽车材料新动态”主题论坛邀请到了多位院士,而院士是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他们聚焦于某个研究领域,了解最新研究方向和研究成果,再加上多个大学教授,嘉宾阵容可谓空前强大。

据悉,“汽车材料新动态”主题论坛将由东华大学材料学院教授余木火担任主持人,届时,来自中国工程院的丁文江和蹇锡高两位院士,将分别围绕“汽车用轻合金”和“汽车用工程塑料”两大新材料的发展现状与趋势发表主题演讲。

除了上述两位院士,该主题论坛还拟邀多位院士参与圆桌对话,组成以院士、教授为代表的专家学者和来自整车及零部件的企业代表阵容,面对中国汽车高质量发展中新材料的机遇和挑战,围绕碳纤维复合材料、轻合金、高强度钢、工程塑料、电池材料、氢能源材料等新型材料的应用和前景,展开头脑风暴,进行思想碰撞。

传统材料的技术创新,新型材料的技术突破,都将在本次主题论坛上进行研讨。北京化工大学副校长张立群将针对“汽车用橡胶材料”的发展现状与趋势发表主题演讲,同时担任主持人的东华大学材料学院教授余木火也将针对“汽车用碳纤维复合材料”的发展现状与趋势发表主题演讲,而东风汽车技术中心新材料部主任熊芬将从整车企业的角度出发,对汽车新材料的应用提出新的需求和期待。

如此顶级嘉宾阵容,齐聚特色主题论坛,共同探讨汽车材料这一领域的新动态,真的是干货满满,不负众望。

亮点四:紧跟行业热点,探讨“双碳”“芯片”新进展

“双碳”、“缺芯”,已成为汽车行业近一年来的热点话题。2021中国汽车供应链大会将继续紧跟行业热点,呼应行业企业关切,直击“卡点”、“痛点”、“热点”,探索可持续的绿色供应链发展之路。

如何打造“双碳”目标下绿色汽车供应链新生态,将是本届供应链大会的重要议题之一。近日,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北汽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和谊提出,“双碳”目标正在成为影响汽车产业链变革重构的又一重要因素,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环节的脱碳至关重要。

当前随着新能源汽车加快普及,汽车生命周期的碳排放来源从传统的燃油车使用阶段为主,向纯电动汽车的生产阶段为主进行过渡。对于传统的燃油车,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主要来源于使用阶段,其中使用阶段的碳排放占其生命周期的总量大约在80%左右,而纯电动汽车碳排放主要来源于生产阶段。根据麦肯锡发布的数据,预计到2025年电动汽车材料生产阶段排放将占到汽车全生命周期总排放量的45%,到2040年材料生产环节的碳排放占比将达到85%左右。由此可见,加快产业链、供应链的低碳转型已经成为新能源汽车时代碳中和的关键,尤其是汽车的材料生产和动力电池的生产过程。只有通过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推动汽车全产业链条和产品的全生命周期降碳、脱碳,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绿色转型。

供应链实现碳中和是必然趋势,也是提高企业自身竞争力的重要路径。对于企业而言,减少碳排放的关键在于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供应链中从汽车零部件的开发设计到研究试制,从批量生产到原材料选用,几乎各个环节都可以深入挖掘潜力,减少碳排放。国内企业应加快低碳化步伐,强化技术驱动,以节能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及碳捕集前沿技术来降低碳排放,构建核心竞争力,从而带动产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另一个行业热点话题——汽车“芯荒”的话题,曾在6月份举办的“2021中国汽车论坛”上进行过探讨,而本届供应链大会将带来后续,继续追踪汽车“芯片自由”新进展,并探讨解决之道,以期破解“芯”难题,弱化芯片进口高度依赖症。

的确,从去年年底开始,汽车芯片短缺似乎一天都没有停歇。根据咨询公司Alix Partners的最新数据,受芯片短缺影响,预计全球车企今年将减产770万辆汽车,损失达到2100亿美元(约合1.36万亿元人民币)。因为芯片短缺,Tier 1 无法生产零部件,最终导致整车无法下线。近日,理想、蔚来等头部新势力车企纷纷下调第三季度交付预期。

面对上游供应商芯片持续短缺,车企、Tier 1 一方面在积极应对,另一方面,中国品牌车企也正在使用更多国产替代产品,调整电子电气架构,保证供应逐渐趋稳。从去年到今年,自主汽车芯片的使用率正不断提高。理想ONE用上了地平线征程3芯片,极狐阿尔法S即将搭载华为MDC自动驾驶平台上市,还有大量车型搭载了地平线征程2芯片实现智能座舱功能。

“芯荒”,是危机,也是机遇。从去年延续至今的芯片短缺潮,是对整个汽车供应链的巨大考验,如何化解这场危机?让我们拭目以待。

2020中国汽车供应链大会回顾

目前,2021中国汽车供应链大会已经进入倒计时,各项筹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中。大会报名通道已经全面开启,可通过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官网(www.caam.org.cn)、中国汽车供应链大会官网(www. chinaautoscc.cn)、“中国汽车供应链大会”微信公众号,以及汽车纵横官网(www.autoreview.com.cn)及其公众号报名参会。

本届大会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作为指导单位,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联合主办的,协办单位为重庆市招商投资促进局、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另外大会还得到了合作伙伴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地平线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