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购售电合同》的有效期是多久?
分布式光伏发电《购售电合同》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如果期满前双方无按期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则合同期限得以顺延。关于《购售电合同》的有效期及续期条款,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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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的有效期分为合同的生效和合同的终止。
2、合同生效时间
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
在分布式光伏发电节能服务协议签订过程中,投资方及企业对企业可能出现的不能履行合同的风险及责任承担均非常重视,主要有5种情况:企业破产清算,不可抗力,尤其是政府征收征用等政府行为,意外事故,企业合并或分立,公司解散。从投资方角度,电站属于长期投资,主要依靠企业用电实现投资效益。如企业出现上述情况,投资收益将会受到严重影响,不仅要耗费巨大的拆卸及安装费用,还要承担投资不能收回的风险。根据电站建设工程投资情况分析,其成本主要为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设备费用、EPC费用、税收等其他费用。其中设备费用约占总投资56%-63%,EPC约占27%-31%,其他费用占据6%-17%。其他费用比例的浮动空间很大,为基本投入之外的各项支出及风险成本,在此先忽略不计。光伏组件的折旧年限为25年,在25年内光伏组件可持续使用,投资方可搬迁电站继续运营。但是,在此期间,投资方需找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安装平台才能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如管理人选择解除合同,则判定为企业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破产法》第53条:“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和《合同法》第97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即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
低压非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电网的项目我公司与项目业主须签订《购售电合同》;
中高压分布式光伏项目发电接入电网的项目我公司与项目业主须签订《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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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C,全称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即合同能源管理。是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不仅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通过节能技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总称为模式。也就是说EMC的核心就两个字“节能”。
在中国,据西安太阳能发公司了解光伏行业,EMC都是跟分布式光伏紧紧捆绑在一起的。分布式光伏在中国发展的几年来,因为融资难、专业知识缺乏、没有中立的第三方鉴证、电站所有权归属……并网配套不完善等等各种原因,导致业主和电站、自发电和电网均不能自由流转,分布式光伏一路行来一路磕绊。在相当长的时间内EMC的存在有着天然的优势和必要性。
而随着各地分布式光伏补贴政策的额出台,尤其是近日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下发,0.3元/千瓦时*5年的加码重奖,分布式光伏爆发性的增长即将到来,EMC却越来越陷入尴尬的境地。
EMC:就是个苦逼的中间商
据业内某资深人士透露,EMC在中国,其实完全算不上新生事物,早的2007年就有公司开始从事EMC业务,是进入门槛不那么高、但是践行下来会发现风险系数极高的门类,尤其是具体到光伏业务更是如此。对于EMC,业内通常的评价都是“叫得响,做来难”,似乎人人都能做,但是真正能在光伏中把EMC业务做通的也就那么几家,所谓的“五大四小”,外加个爱康。从这几家豪门的名头,大家几乎也能想象的出为什么只有这几家能做的原因。
但是EMC的确有自身优势。在市场教育不是那么完善的前提下,秉持着专业团队、专业知识、融资手段等优势,EMC可以有效平衡屋顶业主和光伏电站之间的信息不对等,给业主在节能减排上提供了更多依据和参考,同时更加关键的解决了电站融资难的痼疾,在分布式光伏的发展中的确起到了正面的推动作用。
一句话,EMC在分布式光伏产业链中,更多的像一个中介,他向屋顶业主租赁屋顶,然后融资开发光伏电站,然后再以优惠的价格把电卖给业主,供业主使用,多余的电,再并入国家电网,回收电费,商业模式看起来极简单,属于那种闭着眼睛都摸得到闭环,然而,睁开眼睛却会发现原来这个闭环的每一个结点都脆弱不堪--一个诚信就能把一个行业拖入深渊。
业主:EMC是好帮手,但未必是唯一
业主手里有屋顶(关键是产权),但是大家都知道,光伏电站相对来说还是个专业性比较强的门类,普通的屋顶业主很难完全掌握和了解电站的运作。同时,资金也是开发电站的拦路虎,部分业主不愿意或者不能够自己出钱筹建电站。电站完工后的并网,在很多地方也并不容易。
所以当业主遇到一个可以代替自己出面协调所有的关系的组织时,会选择支持EMC就很容易理解了。有人可以帮手,又不用出钱,用电比之前更省也更环保,有什么理由反对呢。
EPC:如果EMC能够解决三角债……
作为产业链的下游,EPC其实承担了电站的整个施工和建设。他们上面关联着EMC或者少部分的业主,下面连接着组件供应商,对整个工程的建设质量负责,就像房地产开发中的建筑工程队。
但是这个工程队的施工质量如何,诚信度如何,上游资金是否能够顺利如期到达,工期会不会按时完工……太多的诚信陷阱,让EPC和EMC及相互依存,又相互戒备。
组件厂商:我最好,但不一定是真的
这是限制EMC行业发展的又一大难题。
中国光伏行业发展到今天,组件市场品牌极多良莠不齐,看起来都一样的组件,质量确实天差地别。尤其是近年来光伏行业降低电站成本的呼声渐高,部分电站片面压低组件厂商的利润,导致部分中小企业生存空间恶化,组件质量很难保证。
而组件的质量直接影响到电站的效率和寿命,最终会决定电站的收益,从这个意义上,高效、稳定、质优、价平……才是好而且适合的组件,地球人都知道,可是关键是谁能给组件出这样的评判和鉴定。
国家电网:看你跳,看你笑,看你大厦倾倒
作为产业链的最后一环,国家电网似乎对EMC的生存不负有什么威胁。但真的是这样子吗?
我们知道EMC最基本的收入来源便是电费,通常来说,电站发出来的电,首先会按照优惠价格卖给业主,也就是说按照合约,业主需要在每年节省下来的一部分电费需要支付给EMC,然后多余的电才能卖给国家电网。但是如果国家电网跟EMC没有绑定关系,对业主便没有约束力,因为业主其实有两种用电选择,可以用自己屋顶电站出产的光电,也可以购买国家电网的电,电网的性质决定了业主不可能逃避购买自电网的电费,但是只要有条件完全可能赖掉EMC的电费。
这是因为电网不仅是EMC的客户,同时也是EMC手中光电的竞争对手。
结论
EMC在中国光伏行业中的尴尬地位由来已久,在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里,大家既欢欣于他带来的便利和利润,又往往一方或者几方联手试图绕过他的利润。要说诚信是EMC生存的死穴,不如说整个行业对这个以“节能”为标签的模式的集体不信任。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我整理的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合同 ,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合同 1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YYY“10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项目”合作事宜协商,签订本协议。
20xx年,乙方租赁甲方屋顶12.61万平方米建设“10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使项目尽快完工和顺利通过验收,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一、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乙方自筹解决。
二、由乙方负责项目融资、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收益、处置,项目产权归乙方所有。
三、屋顶租赁:经协商,乙方租用甲方屋顶建设项目,采用分块发电,电站所产生的电能以用户侧并网,供甲方优先使用,甲方按照市场工业用电价格月结算费用、余电上网模式。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租赁满20年后,光伏电站归甲方所有,其节能效益全部由甲方受益,具体操作如下:
1、 甲方固定租赁费用:自光伏电站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20年内,按照1元/平方/月×实际租赁面积,每月一结算。
2、 乙方发电收益计算公式为:电价×光伏电站发电甲方用量-固定租赁费+光伏余电上网电价×余电上网电量,甲方用电电价按照当地电网工业用电峰段价格确定。
四、各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积极配合乙方完成项目验收所需工作
(2)、保证优先使用项目运行后所发电力,按月支付电费给乙方
(3)、在项目建设和电站运营过程中,为加快项目进度,提高效率,全力配合乙方工作,提供便利
(4)、在项目运行期内,确保电站不被人为破坏、受损或盗窃。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将承担维修职责或费用
(5)、全面配合乙方申请国家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
2、乙方责任:
(1)、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筹集
(2)、负责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3)、每月根据甲方所支付的电费,开具普通发票给甲方
(4)、屋面电站维护以及因屋面电站原因导致的建筑物屋面防水维护:在产权转移前(1-20年)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产权转移后(20年后)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电站产权转移
乙方有权将电站转移给第三方,甲方有优先购买权。电站转移给第三方后,本合同下乙方权力和义务由第三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光伏电站月电费,逾期每天应支付所欠款项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注:甲方支付电费时间为乙方发票到达甲方2日内付清)
2、若电站运行未满20年需要拆除,如属乙方原因,乙方应承担屋面电站拆除和屋面恢复的全部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如属甲方原因,甲方应按未满20年部分的电费收入赔偿乙方损失,损失额的计算公式为:电站拆除上一年度乙方发电收益分成×(20-已运行年数)
3、任意单方面违背上述协议条款,按有关法律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协商或诉讼。诉讼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合同 2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山东泰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凤城高新技术产业区3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合作事宜协商,签订本协议。 甲方同意将位于莱芜市莱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凤城高新技术产业区莱芜市清华高科企业孵化有限公司所属厂房屋顶及其附属场地提供给乙方用于电站建设及建成电站的运营,乙方有偿使用甲方厂房屋顶及其附属场地(以最终建设为准),年限为自本项目正式建成投运之日起共计 年,乙方使用甲方厂房屋顶所属厂房屋顶及其附属场地总面积约为30000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
一、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乙方自筹解决。
二、由乙方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收益、处臵,项目产权归乙方所有。
三、屋顶租赁:
1、经协商,乙方租用甲方屋顶及其附属场地建设项目,采用分块发电,电站所产生的电能并入公共侧电网,乙方以
租赁方式取得甲方屋顶及附属场地的合法使用权,租赁费用标准为 元/平方米/年。
2、支付方式:自屋顶租赁协议签订当日,开始使用该
屋顶之日起计算,总装机容量3000千瓦,前 年支付租金 人民币,第3年开始每年支付年租金 元,每年年底一次性结算,甲方于每年年底 前向乙方开具正规租金发票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以上年度租金计算按照实际建设使用面积支付)。
3、如果莱芜是国家电网介入、发改委备案登记、发改委核定电价(不小于1元每KWH)不能完成,合同作废,乙方放弃该项目,乙方需承担自本协议起至正式放弃该项目期间的房顶租赁费用。
4、租期满后有选择权,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续期5年。如乙方决定续期,许在租期满前一年书面通知甲方。
四、各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配合乙方完成项目验收所需工作
(2)在项目建设和电站运营过程中,为加快项目进度,提高效率,需配合乙方工作,提供便利
(3)在项目运行期内,因由于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电站破坏、损坏、盗窃、停运等原因,如果上述情况发烧,将承担维修职责或费用并赔偿因此而造成损失
(4)协助乙方协调莱芜市点亮部门关于该项目的上网接入方案审批,莱芜发改委审批备案。
(5)在乙方成立项目公司后,甲方免费提供租赁期内注册及后期维护使用的办公场地不小于20平方的房屋两间
(6)在租赁期内,如甲方厂房需要抵押、转让,本协议所涉建筑或屋顶的有关产权或其他权利,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确保受让方接受本协议有关条款的约束,否则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7)提供不小于1000平方的场地提供项目建设使用,允许搭建工棚、堆放材料。
(8)在合同有效期内,该电站实际建设场地不得再次出租,否则承担乙方电站的全部损失。
(9)配合乙方申请过国家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
(10)甲方声明对该房屋具有不低于25年的承租权。
2、乙方责任:
(1)乙方需在莱芜市莱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高新技术产业区内成立单独法人公司,莱芜市内所有通过该公司运营的光伏项目税收需缴纳至凤城街道办事处高新技术产业区所在的税务部门。
(2)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筹集
(3)负责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4)屋面电站维护以及屋面电站原因导致的建筑物屋面防水维护在产权转移前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产权转移后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电站产权转移:
1、乙方有权将电站转移给第三方,甲方有优先购买权。电站转移给第三方后,本合同下所属乙方权利和义务由第三方承担。
2、乙方作为业主,享受国家、省、市政府相关部门关于电站的电价各项 补贴。乙方同意甲方依托电站申请除电站电价补贴外的国家、省、市县有关节能减排或者其他高科技项目资金等补贴,收益归甲方所有。
3、租赁期满后,电站资产及所有权可有条件转让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1、若电站运行未满20年需要拆除,如属乙方原因,乙方应承担屋面电站拆除和屋面恢复的全部费用,若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直接损失,双方协商解决如属甲方原因,甲方应按未满20年部分的电费收入赔偿乙方损失,损失额的计算公式为:电站拆除上一年度乙方发电收益×(20-已运行年数)。
2、任意单方面违背上述协议条款,按有关法律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协商或诉讼。诉讼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合同 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厂房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电站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厂房屋顶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拥有位于____的厂房屋顶租赁给乙方用于安装太阳能电站,厂房屋总面积____平方米(厂房屋顶实际面积以丈量为准)。
二、厂房屋顶租期限
1、厂房屋顶租赁期限自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租赁期30年。
2、租赁期间,屋顶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所有屋顶,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需要继续承租,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相关费用支付方式
1、乙方以电费优惠作为使用甲方屋顶租金。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租赁甲方厂房屋顶安装光伏电站,电站并网发电后,乙方承诺,对甲方实施电价优惠,甲方购买乙方太阳能电站电力每千瓦时电费比电力公司当时的电价优惠15%。具体电费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另行协议约定。
2、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厂房屋顶发生的所有水、电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厂房使用要求及维护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厂房屋顶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由乙方负责维修。
2、租赁期间,乙方需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厂房屋顶转租给第三方,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擅自中途转租、转让,甲方有权利终止本租赁协议。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屋顶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甲方应一次性赔偿乙方20万元。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乙方应一次性赔偿甲方20万元。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的相关材料及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能因机构变更、人事变动或其他原因而无故终止合同。如因不可抗拒力致使难以履行合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删除。
3、本合同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由此需要,甲方应当优先与乙方续签合同。
九、发生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合同 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YYY“10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项目”合作事宜协商,签订本协议。
___年,乙方租赁甲方屋顶12.61万平方米建设“10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使项目尽快完工和顺利通过验收,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一、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乙方自筹解决。
二、由乙方负责项目融资、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收益、处置,项目产权归乙方所有。
三、屋顶租赁:经协商,乙方租用甲方屋顶建设项目,采用分块发电,电站所产生的电能以用户侧并网,供甲方优先使用,甲方按照市场工业用电价格月结算费用、余电上网模式。租赁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租赁满___年后,光伏电站归甲方所有,其节能效益全部由甲方受益,具体操作如下:
1、甲方固定租赁费用:自光伏电站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20xx年内,按照1元/平方/月×实际租赁面积,每月一结算。
2、乙方发电收益计算公式为:电价×光伏电站发电甲方用量-固定租赁费+光伏余电上网电价×余电上网电量,甲方用电电价按照当地电网工业用电峰段价格确定。
四、各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积极配合乙方完成项目验收所需工作
(2)、保证优先使用项目运行后所发电力,按月支付电费给乙方
(3)、在项目建设和电站运营过程中,为加快项目进度,提高效率,全力配合乙方工作,提供便利
(4)、在项目运行期内,确保电站不被人为破坏、受损或盗窃。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将承担维修职责或费用
(5)、全面配合乙方申请国家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
2、乙方责任:
(1)、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筹集
(2)、负责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3)、每月根据甲方所支付的电费,开具普通发票给甲方
(4)、屋面电站维护以及因屋面电站原因导致的建筑物屋面防水维护:在产权转移前(1-20xx年)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产权转移后(20xx年后)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电站产权转移
乙方有权将电站转移给第三方,甲方有优先购买权。电站转移给第三方后,本合同下乙方权力和义务由第三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光伏电站月电费,逾期每天应支付所欠款项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注:甲方支付电费时间为乙方发票到达甲方2日内付清)
2、若电站运行未满20xx年需要拆除,如属乙方原因,乙方应承担屋面电站拆除和屋面恢复的全部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如属甲方原因,甲方应按未满20xx年部分的电费收入赔偿乙方损失,损失额的计算公式为:电站拆除上一年度乙方发电收益分成×(20-已运行年数)
3、任意单方面违背上述协议条款,按有关法律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协商或诉讼。诉讼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