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煤炭领域涉嫌价格违法行为案例,有哪些特点需要注意?
首先注意突出重点问题,对前期发现的涉嫌哄抬价格、串通价格的线索开展重点排查。重点环节,牢牢把握煤炭生产企业“坑价”的关键。三是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调研三大动力煤主产区煤炭企业。通过调查,初步认定18家煤炭企业涉嫌抬高煤炭价格,3家交易中心涉嫌不实行政府定价。
其次是按照能源供应和稳定价格的要求,继续加强煤炭价格监管,重点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威慑力,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煤炭价格专项调查,更好发挥监管执法的社会效果,全力做好夏峰能源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更好服务大局。宏观经济形势。定价不执行的主要形式是个别煤炭交易中心自建项目,自定收费标准,增加煤炭交易成本。
再者是继续督促和引导相关经营者按照经营成本向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按规定明码标价,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按照能源供应和稳定价格的要求,继续加强煤炭价格监管,重点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威慑力,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煤炭价格专项调查,更好发挥监管执法的社会效果,全力做好夏峰能源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更好服务大局。
要知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某企业焦煤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经查,双方在焦煤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提高焦煤销售价格,推高了焦煤涨价预期。焦煤销售均价676元/吨上涨至2167元/吨,涨幅221%;在炼焦煤成本同比下降的情况下,炼焦煤平均销售价格为2230元/吨,同比增长230%。当事人涉嫌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依法立案侦查。
内蒙古倒查20年涉煤腐败已处分942人,挽回损失628亿元,此事简直大快人心,而且涉及到煤炭方面就已经查出了这些人,那么其他方面肯定也会有一些腐败分子,所以如果能够借着这个机会扩大搜查范围,不但能够拔掉蛀虫,还能保障那些曾经遭到这些人压迫的普通百姓利益,这是利国利民的事。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在这里还有一个典型,腐败人员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书记云光中的儿子云磊和原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云公民的儿子云凯晨,他们二人合伙做煤炭生意,利用职权让私企以低价将煤炭批发给他们,再由他们高价卖出去,毫不费力坐地收钱,这种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而且还涉及到他们的父亲。如果不是这次彻查,普通人根本不敢上报,这也说明他们背后的能量之强大。
倒查二十年,就已经能够查出这些人如果再追加十年甚至二十年,查出的腐败分子和巨额财产指挥更多,因为他们有了原始的资本积累,生活过得非常富裕,日子也非常滋润,但他们确实榨取了民脂民膏,同样非常可恶,只要是贪污的人,都是国家败类,哪怕他们已经年老,也不能让他们得以善终,最好的方法是让他们遭受到人民的审判,在牢狱中度过余生。
说到这里还有一件事非常值得注意,这些人原本就非常善于钻法律的漏洞,例如在监狱的时候取保候审,通过医生检查确认身体的确患有疾病,所以有的人即便被判刑也过得非常舒坦,这对民众而言是非常不公平的,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最好将他们的家产没收,让他们好好的在监狱中接受改造。
各位网友们大家好,内蒙古倒查20年涉煤腐败,挽回了60亿的损失,这个数字让人触目惊心,内蒙古煤炭地质勘察有限责任公司上下贪墨成风,连续4任领导都有贪污腐败的迹象,21人相继被查。
其实不得不说内蒙古的贪污腐败十分严重,不论是在哪个行业,其实都有贪污腐败的现状。主要是因为内蒙古属于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导致很多人任意滥用职权,官场风横行。而如今才被查出来,其实作用也没有很大,无非起一个杀鸡儆猴的作用。查出来的一些官员大都是六十岁以上,该享受的东西也都享受过了,所以我建议我们应该加快检查力度。
对于贪官,我们普通民众表示很无奈,明明知道他们想干什么,但是却无从下手。就拿当地的教育来说,就存在很多的问题。我的初中,有部分老师校外补课,上课不好好讲课只有补课的时候才会说重点,导致很多人被迫补课,而告到当地教育局却也不了了之,原因是人家的丈夫就是教育局的官员。所以很多我们当地的学生都被迫补课,但是内蒙古教育这个问题也一直没有得到改善,尤其是一些偏远地区的教育条件,贪污腐败实在严重。
所以一个地区想要发展起来,靠的应该是教育,而我们内蒙古只有一所211大学,并且也不是一所好的211大学,这让很多的大学生都很无奈。我相信大部分这些偏远地区的学生都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走出这个地区,所以就需要教育条件的支持,这也是为什么鄂尔多斯不惜重金都要聘请清华北大的老师,为的就是让当地的孩子们可以走出这个圈子。
对于腐败的问题,我们国家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说出现腐败的话,那么就一定要严查到底,并且把贪腐的那个官员给拉下马。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知道,一个国家如果存在严重的贪腐情况的话,整个国家的经济其实都会跟着倒退的。因为每一个人都不思进取,想要通过贪污受贿的方式来谋取资金,那谁还真正的为民办事呢?在内蒙古就调查起了一件涉煤的腐败案件,这件案子涉及到了942人,并且目前已经挽回了628亿元的损失。并且为了追查这个案子,更是将整个案件到退到20年之前去调查,那么到底查到了什么呢?
查到了非常严重的贪腐现象。
根据中国纪检监察的信息称,两年多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按照党中央的要求,针对白向群、邢云、云光中等人的案件,暴露出的内蒙古煤炭资源领域深层次的问题,总之就是发现了他们非常严重的违法违规问题,挽回了很多的损失,也处理了非常多的人,我没有想到涉案人员居然高达了942人,实在是太过于夸张。倒查20年能够追查出这么多的人自然是可以理解的,但为什么20年前就开始有腐败问题了,现在才开始被注意到呢,其实这也是一个问题。
贪污到底会被怎么样处罚呢?
我们国家早就有明文的法律规定,贪污受贿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说只是轻微的贪污,涉案金额极小的话,倒是可以网开一面,拘留将钱还回去就能够了事。如果涉案金额特大,那么很有可能被判无期徒刑甚至死刑,所以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之下,我也奉劝各位广大的网友们,千万不要去做贪污的这个行为,一旦被举报的话,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法律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其发现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的违规违法行为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煤矿矿区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举报。
奖金的具体数额由负责核查处理举报事项的部门或者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评定,并报省级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60日内凭举报人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对举报人无法通知的,受理举报的部门或者机构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逾期未领者,视为放弃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三十七条 煤矿企业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有权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煤矿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企业行政方面拒不处理的,工会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去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要对2000年以来全区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全方位透视会诊”。煤炭倒查20年,好多官员都被查处,最近,最大年龄贪官被查处,已经离退休15年照样绳之以法。
内蒙古的这场整治行动,对很多煤炭企业都造成不小的影响,特别是煤炭贸易企业。很多煤炭贸易公司的煤炭来源都不正规,基本上都是盗采的,说白了就是这次煤炭倒查20年重点整治的对象。现在很多小煤矿要么关闭,要么整合。由于受到严查的影响内蒙古煤炭交易量变少,市场上去年冬天的煤价也相应变高。
煤炭贸易企业存在不能增票,业务受到影响,而且税负压力也非常重,虽然我们都知道煤炭行业很赚钱,但是自身的税负压力也非常大,很多支出也是无成本支出,实际利润可能要少得多。煤炭企业的痛点可以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来解决,有的地方为了招商引资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奖励和核定征收,即增值税税收奖励,所得税核定征收,增值税税收奖励是奖励地方留存部分的30%~80%,地方留存占50%,最高可以奖励我们所缴纳增值税的40%。所得税核定征收,核定行业利润率8%,再按照25%的应税率进行纳税,核定后税率2%。按照40%的奖励来计算我们最后需要纳税
增值税:13%
附加税:1.56%
所得税:2%
可以得到的奖励:13%*50%*80%=5.2%
最后我们需要纳税:13%+1.56%+2%-5.2%=11.36%
增值税奖励了5.2%,所得税核定征收也大大降低了我们的税负,如果企业成本够,也可以选择查账征收,所得税也有税收奖励,同样是奖励所得税的地方留存部分的30%~80%,所得税地方留存占40%。具体选择的征收方式还是要看我们企业的自身情况,入驻园区提供一站式服务,除开户外全程不需法人到场,不改变现有的经营模式也可以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降低税负压力。
国家矿山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山西局对晋能集团进行了集中专项监督执法。执法结果显示,金能集团存在违法无序增加生产和供应、取消年度和月度维修计划等问题。在增加生产和供应期间,金能集团要求30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增加15万吨/年,300万至500万吨/年的煤矿增加30万吨/年。无论安全条件如何,它都违反了一刀切的规定发布了增长指数。
金能集团还要求所有生产系统不得进行大修。减少了日常维护时间。要求原实行夜班非生产的矿山恢复夜班生产。煤炭产区不得超能力下达供应保障指标,必须结合安全生产实际评估供应保障任务,导致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人员组织生产。金能集团目前仍有45座煤矿超月度最大允许产能,其中8座单月超100%,10座超50%~100%。
我国许多煤矿存在实际产量超过批准产能的问题。生产过剩是这个行业的常态。在业内被称为表外产能。危险作业罪被查处,煤矿生产过剩是其重点打击对象,也是今年煤炭供应紧张的外部因素之一。从通报情况看,超产现象依然存在。增强政治意识,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法治意识,依法治矿,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加强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完成保障供应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杜绝非法经营,科学组织生产,优化煤质结构,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进一步完善全员、全覆盖的安全保证责任制,提高全员识别和控制安全风险的能力。要加强矿井动态巡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确保矿井安全高效运行。
1月13日,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大型煤炭基地煤炭生产能力占全国总生产能力的95%左右;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到2020年,厚及特厚煤层、中厚煤层、薄煤层采区回采率分别达到70%、85%和90%以上;鼓励对“三下一上(建筑物、铁路、水体下,承压水体上)”煤炭资源、煤柱和边角残煤实施充填开采。到2020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5%;在水资源短缺矿区、一般水资源矿区、水资源丰富矿区,矿井水或露天矿矿坑水利用率分别不低于95%、80%、75%;煤矿稳定塌陷土地治理率达到80%以上,排矸场和露天矿排土场复垦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新增煤层气探明储量1万亿立方米。煤层气(煤矿瓦斯)产量400亿立方米。其中:地面开发200亿立方米,基本全部利用;井下抽采200亿立方米,利用率60%以上。到2020年,原煤入选率达到80%以上,实现应选尽选;重点建设环渤海、山东半岛、长三角、海西、珠三角、北部湾、中原、长株潭、泛武汉、环鄱阳湖、成渝等11个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及一批物流园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燃煤发电技术和单位供电煤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60%以上;燃煤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在2013年基础上提高7个百分点,煤炭转化能源效率在2013年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低阶煤炭资源的开发和综合利用研究取得积极进展,新型煤化工产业实现高效、环保、低耗发展;实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和可持续的发展目标。
1月29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表示,政府将不再批准东部地区煤矿项目。
2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规定,大秦、京秦、京原、丰沙大铁路本线运输煤炭(指发、到站均在本线的煤炭)运价率每吨公里同步提高1分钱,即由现行9.01分钱提高到10.01分钱。取消马玉等3条铁路本线及跨线货物运输、长荆等10条铁路跨线货物运输特殊运价,改为执行调整后的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
3月2日,由工信部、财政部共同推出《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初步设定的目标是到2020年力争节约煤炭消耗1.6亿吨以上。
3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煤炭深加工示范工程标定管理办法》为有序推进煤炭深加工产业化示范,进一步规范示范工程标定评价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提升科技创新、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
3月25日,国家能源局公布《关于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煤炭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对优化煤炭开发布局、调整煤炭产业结构、加强煤炭规划管理等工作,提出十条具体意见。
4月14日,发改委等六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提出将在全国开展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情况核查工作。将切实维护煤炭生产建设秩序,促进供需总量平衡。
4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公告,对可享受税收优惠的衰竭期煤矿和充填开采置换煤炭的定义、减税方式、备案资料等进行明确。
5月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15-2020年)》提出,全国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到2020年,原煤入选率达到80%以上;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标准煤/千瓦时,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60%以上。
5月7日,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印发《关于严格治理煤矿超能力生产的通知》和《做好2015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旨在遏制煤炭产量无序增长,调整产业供需结构。
6月3日,发改委、能源局和煤矿安监局共同下发的《关于落实违法违规煤矿煤炭相关治理措施的通知》称,需落实多项违法违规煤矿煤炭的相关治理措施,其中包括建立电煤合同执行与发电量奖惩挂钩制度。
7月9日,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促进煤炭资源税管理的规范化,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此外,自2014年7月14日,发改委联合煤炭行业相关单位、企业、政府等召开脱困工作联席会议,到目前已经连续召开了31次,会议中都将依法依规限制产量,改善供求关系作为重点工作来布置和研究。旨在改善国内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煤价大幅下跌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