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宏观调控对有色金属期货价格的影响
宏观调空
比如降低利息
降低利息的目的就是促进消费和投资,这时候有色金属的价格会上涨。
相反加息会在通货膨胀的时候出现,这时候价格会有调整的可能。
还有关于税收,比如关税。
还有四万亿投资,这会增加有色金属的需求量,需求增加,供应不增加的话,价格会涨。
还有对房地产的政策,如果对房地产政策宽松,政府对房地产支持比较多,比如降低房贷利率,房地产也是需用有色金属的,一般是铜,电线是铜做的。
四万亿的内需投资,也是对有色金属的利好。
还有就是美国那边的情况,如果美国房地产比较景气,那有色金属也回上涨。
世界经济因素影响有色金属价格深幅回落
受美国次贷危机以及全球范围内的信贷紧缩影响,经历了长周期历史高位的有色金属价格近期全面深幅回落,最近的价格反弹也许是昙花一现,价格下跌趋势短期内势将难以改变,并对企业利润造成影响。不过,尽管短期内有色金属价格上涨空间有限,但出于对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经济稳定增长的信心,研究机构仍普遍看好明年价格走势,有色金属中长期牛市仍将持续。有色金属价格近期全面深幅回落
近几年来,受国内外需求拉动,有色金属价格居高不下。但三季度以来,形势急转直下,国际市场各有色金属品种价格集体跳水,特别是10月中旬以来,LME铜价持续下跌,跌幅超过20%,锌价跌幅更是超过40%。国内各有色金属品种价格也应声而落,对9月份国内现货平均价格统计显示:铜价66281元/吨,同比下降7.6%铝价19356元/吨,同比下降11.6%锌价27745元/吨,同比下降9.4%镍价265000元/吨,同比下降10%。
有色金属价格的下跌行情,短期内使企业利润遭受重大损失。从10月开始的一个月时间里,国内锌现货价格就下跌了7600元,令生产企业措手不及,损失惨重。
造成有色金属价格逆转的原因,一方面,受美国次贷危机影响,欧美房地产市场低迷,而对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的预期,也导致有色金属市场需求增幅下降,多数金属供应出现过剩另一方面,国内宏观调控措施实施,使固定投资增幅趋缓,同时,中央从紧的货币政策也对市场人气产生一定影响,而国内有色金属产能的上升,造成供应宽松,也对价格走低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出于对欧美经济放缓及需求前景的担忧,交易商预期,市场将难以摆脱下行压力,基本金属在年底前将进一步下滑。而铜价的后期走势尚存变数。市场人士预测,铜价真正走强,要等到明年春季亚洲消费旺季的到来。受国际市场影响,国内有色金属价格近期走势也不乐观。中国需求可能仍将引领有色金属价格走高
最新预测显示,全球经济2008年增长将从2007年的5.2%下调至4.8%。各研究机构对经济衰退的风险正在上升、金属消费增幅趋缓基本形成共识,尽管全球经济的增速下降给金属价格上扬带来较大压力,但市场依旧对明年有色金属价格走势保持乐观,而来自中国的需求成为一大亮点。
巴克莱银行在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商品牛市仍处于“初期”,2008年大宗商品价格将继续上涨。报告甚至预测,明年国际铜价将再度创出新高。这一连串的乐观估计除了出于对全球通胀风险、原材料成本增加、能源和劳动力成本上涨等因素将支撑金属价格考虑外,中国需求增加是主要依据。
据国际铜研究组织预测,今明两年中国对金属有强劲需求,并作出了2007年中国铜消费预计增长23%,明年预增6%的预测。
巴克莱银行在报告中称,估计中国加息或进一步加息措施将不会对亚洲国家和地区的铜需求造成很大的影响,另外一方面,中国加息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避免经济增长由过快转为过热。同时,处于现代化过程中的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的铜需求和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均存在铜需求,这将在长期内支撑中国铜需求。
国内专家对此也持同样的观点。他们认为,明年宏观调控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但从紧的货币政策,是为了防止经济过热,绝非使中国经济骤冷,也并不说明我国经济已经恶化,预计明年货币紧缩力度不会超过今年,加之稳健的财政政策不变,明年国内总体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态势不变,有色金属产需两旺的局面也将持续。就此市场人士判断,明年有色金属价格将维持高位振荡格局,且中长期牛市格局不会改变。
1、目前有色金属板块的估值合理,尚处于底部
从全国有色行业运行状况来看,2019 年和 2020 年前三季度,有色金属采选业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分别为-4.6%、-3.1%,利润总额同比增速分别为-28.8%,5.9%;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分别为 7.2%、1.5%,利润总额同比增速分别为 1.2%、2.1%。虽然有色板块受到疫情影响,一二季度出现了负增长。但随着疫情逐步好转,疫情对经济的压制即将过去。目前国内经济已经提前步入复苏阶段,投资、消费和出口都成呈现明显改善的态势。
2、在货币和财政双宽松的情况下,会加快行业复苏的步伐
有色板块作为强周期性板块,与宏观政策相关。目前来看,为应对疫情对经济的冲击,各国还是在采取积极的货币和财政政策,中泰研究也认为2021年宽松的力度可能持续,这将加快全球经济复苏的步伐。
3、低库存,高需求的背景下,有色金属价格可能还会有一波新的上涨
在经济复苏的大背景下,矿业资本开支减少和库存水平较低或能为触发新一轮周期奠定了基础。资本开支的走低意味着未来 2-3 年新增产能趋势性放缓。目前,工业金属库存处于历史较低水平,特别是铜、铝库存,处于最近若干年最低的水平。
4、在需求方面,经济上行,需求增加,新能源汽车成为增量的新亮点
随着对节能减排要求的提高,以及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汽车轻量化的步伐加快,汽车用铝量将进一步提升,成为铝消费的新增长点。同时,国内新基建的加快也对铝的需求有所提升。对于锂、镍、钴、铂此类有色金属,收益新能源汽车东风,需求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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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因素助推纸价飙涨:
1、政策比需求影响更大;
2、企业调价周期缩短。
近日,除了新能源和有色金属,造纸板块近日的市场表现也颇为抢眼,上周五造纸板块涨幅达到2.32%,9月11日,该板块再度上涨2.7%。以5月24日造纸板块1194.9的阶段低点为基准,目前板块涨幅已经达到30.45%。
在这背后,上市造纸企业的2017半年度业绩纷纷告捷,大部分企业净利润实现翻番。例如,太阳纸业同比增长148.15%,山鹰纸业同比增长450.95%,岳阳林纸同比增长496.61%,博汇纸业同比增长516.88%。
受益于业绩的强势上涨,个股股价表现不凡,太阳纸业在5月24日触及阶段低点6.24元/股,目前涨幅已经达到55%;同样以5月24日为基准,包括晨鸣纸业、山鹰纸业等多只个股涨幅也均在50%以上。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课税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课税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9号)2、联合企业矿山暂减按规定税额的75%征收,独立矿山暂减按规定税额的50%征收,在下次铁矿石调价时恢复按规定税额征收。
其他采、选单位,在开采过程中伴采的铁矿石原矿,暂时比照公布的附近铁矿山实际征收税额标准,减按50%征收,待下次铁矿石价格调整时,恢复按照规定税额标准,减按50%征收;伴选的铁精矿,先按1:2.62的选矿比折算成原矿,再比照附近铁矿山实际征收税额标准,减按50%征收,待下次铁矿石价格调整时,恢复按照规定税额标准,减按50%征收。(摘自《财政部关于征收铁矿石资源税的通知》财税字【1991】022号)3、企业1994年期初库存原油已纳的资源税数额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可以从其1994年1月1日以后所销售或自用的原油应纳的资源税中予以抵扣。(摘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抵减1994年年初库存原油已纳的资源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80号)4、自1995年1月1日起,暂时调整宣化钢铁公司、梅山冶金矿山公司、北台钢铁总厂、水城钢铁公司、洒泉钢铁公司、邢台钢铁厂六家企业的铁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按规定税额标准的60%征收。 (摘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六家企业铁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知》财税字【1995】010号)5、自1996年7月1日起,对冶金独立矿山应缴纳的铁矿石资源税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独立矿山铁矿石资源税减按规定税额60%征收的通知>[(94)财税字041号]规定减征40%的基础上,再减征20%,即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从1996年7月1日起,对有色金属矿的资源税减征30%,即按规定税额标准的70%征收。.本通知到达之日前企业多缴纳的资源税,可在文件到达以后应缴纳的资源税中抵扣。(摘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冶金独立矿山铁矿石和有色金属矿资源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082号)6、对内昆铁路建设工程单位自来自用的石料免征资源税。对其他单位和个人开采销售给建设工程的石料,照章征收资源税。 (摘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内昆铁路征免耕地占用税和资源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47号)7、自2002年4月1日起,对冶金联合企业矿山(含1993年12月31日后从联合企业矿山中独立出来的铁矿山企业)铁矿石资源税,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对于由此造成地方财政减少的收入,中央财政将予以适当补助。(摘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冶金联合企业矿山铁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知》财税【2002】17号)8、自2004年7月1日起,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国税发〔1998〕49号)第二条中“扣缴义务人应当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有关手续。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批准后,发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及报告表”的规定予以废止。资源税的代扣代缴事宜,一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资源税扣缴义务人资格审批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817号)9、中外合作油(气)田按合同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应按实物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摘自《关于中外合作开采陆上原油资源矿区使用费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5号)10、对青藏铁路建设工程单位为建设青藏铁路自采自用的砂、石等材料免征资源税;对青藏铁路建设工程单位自采外销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开采销售给青藏铁路建设工程的砂、石等材料应照章征收资源税。(摘自《关于青藏铁路建设期间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28号)11.贵州省内铁路、公路建设中,对红外线以内因工程建设需要,开挖的弃喳用于铺路的部分,免征砂石资源税。公路、铁路附属设施建设所用的砂石,不属于免征范围,应按税源规定按时足额缴纳资源税。铜仁大兴机场红线内取高补低平整土地所用的砂石应依法缴纳资源税。洪家渡水电站红线内取石筑坝所用砂石免交资源税。外购及地上建筑所用砂石应依法缴纳资源税。(摘自《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砂石资源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地税发【1999】第188号)
据了解,全国销售电价水平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2分,旨在解决电网投资还本付息、电厂煤炭涨价、新投产发电机组定价等因素对电价的影响。为了规范电价管理,积极引导电力投资,鼓励电力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各省(区、市)新投产机
组统一的上网电价、燃煤电厂统一的政府定价电量,以及发电企业统一的超发电价。
为发挥价格杠杆调节电力供求、引导用户合理用电的作用,缓解季节性、时段性缺电矛盾,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在去年修订并发布了12个省份峰谷分时电价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上海、江苏、北京、天津、河北、江西、湖南、河南、重庆等省(市)的分时电价办法,扩大销售侧分时电价执行范围,拉大峰谷价差。
为了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本次电价调整时,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试行差别电价。对上述行业中国家产业政策允许和鼓励类企业,电价随各地工业电价统一调整;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电价在以上基础上每千瓦时再分别提高2分钱和5分钱。
为减轻农民负担,这次调价时,农业、中小化肥用电价格不做调整,其中农业生产中电价较高的部分种植业和养殖业用电电价还有所降低;商业电价按照与工业用电合理比价的原则进行了有升有降的调整;大部分地区居民生活电价未做调整,部分地区需要调整居民生活电价的,要依照法定程序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还将按照以上原则对东北、西北地区电价进行调整。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疏导电价矛盾、调节电力供求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了南方、华东、华中、华北4个区域电网的电价。据悉,东北、西北地区电价调整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也正在研究之中,不日即将出台。就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这次调整电价的原因是什么?
答:这次调整电价,是经国务院批准,为缓解当前电力供应紧张状况,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当前,全国大部分地区电力供应紧张,今年以来,已有24个省区市出现拉闸限电,其中,浙江、江苏、山西、贵州、四川等地缺电尤为严重。据测算,二季度高峰时段电力供需缺口超过2000万千瓦,三季度可能会达到3000万千瓦,电力供需形势相当严峻。为此,需要进一步运用价格杠杆,缓解供电紧张局面。通过调整电价,一方面可以激励电力投资,提高电力供给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引导用户合理用电,抑制不合理的电力需求,促进电力供需平衡。
调整电价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解决电力企业成本增支问题,调动电力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目前,电网企业面临的最大经营问题是还本付息费用增长较快。1998年以来国家共安排电网投资约7000亿元,占电网全部资产的60%左右。电网投资增加,一方面为扩大内需、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实现城乡用电同价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使电网企业资产负债率上升,还本付息压力增大,需要通过调整电价适当缓解。发电企业面临的主要经营问题是煤炭价格大幅上涨,今年以来,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尤其是华东、华中、广东地区发电用煤价格大幅度上涨,对发电企业影响较大,需要在发电企业消化一部分成本增支因素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发电价格。同时,部分地区新建发电企业投产、定价,也会推动电价总水平上升。
问:请介绍一下这次电价调整的主要内容。
答:这次电价调整,全国电价总水平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2分,主要解决电网投资还本付息、电厂煤炭涨价、新投产发电机组定价等问题。其中,电力供应紧张,煤炭价格涨幅较大、电价矛盾积累较多的地区,提价幅度相对较高;其他地区提价幅度相对较低。
在销售电价的安排中,对各类用户实行了区别对待:为了扶持农业生产,对农业、中小化肥用电价格未作调整,并且适当降低了农业生产中种植业和养殖业用电价格;商业电价按照与工业用电合理比价的原则作了有升有降的调整;需要调整居民生活电价的地区,将依法定程序召开听证会后再作出决定。
问:国家发改委在加强需求侧电价管理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去年,为了缓解部分地区出现的季节性、时段性缺电矛盾,我们在全国已普遍推行了分时电价制度的基础上,对12个省份的峰谷分时电价办法进行了修订,扩大了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范围,拉大了峰谷价差,取得了明显效果。江苏、河南、四川、湖南分别转移高峰负荷90万千瓦、50万千瓦、70万千瓦和80万千瓦,用户电费负担有所降低。今年针对各地区的电力短缺情况和用电负荷特点,结合这次电价调整,我们又进一步完善了上海、江苏、北京等9个省(市)的分时电价办法,其中,对上海、北京、天津、河北、江西、重庆等地区在夏季或冬季用电尖峰时段实行了尖峰电价;在上海试行了避峰用电补偿办法;在江苏、湖南、河南等地区实行了发电侧与销售侧峰谷分时电价联动;并在湖南等水电丰富的地区试行了丰枯季节性电价。上述措施,将对缓解这些地区的缺电状况起到积极作用。
问:据了解,将对部分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能否请您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答:当前电力供应紧张的主要原因,是快速增长的电力供给无法满足更快增长的电力需求。电力需求增长中,有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消费合理增长因素,更主要的是投资需求增长过快,特别是高耗能产业发展过猛,超过了资源承载能力。今年前4个月,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固定资产投资在去年增长90%以上的基础上,又分别增长99.1%、79%和82.9%;新增用电量占工业新增用电量的比重达35.8%。电石、铁合金的投资和用电增长也十分迅猛。
为了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决定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试行差别电价。对上述行业中国家产业政策允许和鼓励类企业,电价随各地工业电价统一调整;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电价在以上基础上每千瓦时再分别提高2分钱和5分钱。对原来执行国家优惠电价政策的14家重点电解铝企业,由于今年初已恢复征收农网还贷基金或电价,这次电价调整比其他工业企业适当少调。以上政策暂执行1年。
问:请问,国家发改委在规范电价管理方面出台了哪些新举措?
答:电力企业厂网分开后,需要规范电厂、电网间的经济行为,同时,需为电厂间公平竞争创造条件。为此,在这次电价调整时,我们对发电价格实行了“三统一”。一是统一制定并颁布各省新投产机组上网电价,以引导电力投资。新投产机组上网电价水平根据社会平均先进成本和各地煤炭价格、电力供求情况确定。二是统一规定火力发电企业执行政府定价的电量标准。各地的发电利用小时根据其电力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在同一区域内利用小时接近的省份尽可能统一。三是统一超发电量的电价。超发电价按照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并兼顾电厂、电网利益的原则确定,逐步过渡到按照电网平均购电价格水平执行。为有利于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这次下达的调价方案中,要求各地对统一制定的电价、电量以适当方式公布,便于社会监督。
问:这次电价调整与电价改革是什么关系?
答:这次电价调整,贯彻了国务院颁发的《电价改革方案》精神,是电价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采取的改革措施,一是在销售电价安排方面,按照电价改革要求按用电特性公平负担成本的原则,适当扩大了两部制电价中基本电价的比重,拉大了电度电价电压等级间的差价,这将有利于减轻用电负荷率高、用电量大的大型工业企业电费负担;二是在上网电价方面,改变了以个别机组成本为基础定价的模式,按照社会平均先进水平确定新建机组上网电价,有利于促进电力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此外,为改变已定价电厂“一厂一价”的格局,为今后竞价上网创造条件,对部分电厂上网电价进行了归并,降低了个别电价偏高电厂的上网电价,适当提高了部分电价偏低、经营困难电厂的上网电价。这些都是深化电价改革过程中的重要措施。
我们相信,通过这次疏导电价矛盾,将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当前煤电供应紧张状况,同时也会对深化我国的电力体制改革发挥积极作用。
参考资料:发改委定电价调整方案 平均每度提价2.2分
95加满这个梗你get到了吗?说实话,我get到了,都说“95加满,倾家荡产 ”,随着国际局势的日益紧张,石油价格也是蹭蹭蹭往上涨,很多人都直呼‘要不起’。俗话说,危机与机遇并存,那么石油价格的涨幅会带动哪些商机?
1、油价持续上涨,预示着通胀压力可能会抬升,而对于有车一族的朋友,他们的生活成本也会有所抬升,甚至会因油价上涨而导致一轮通胀压力,而达到一定的通胀水平,则会影响到货币政策的转向,进而影响到我们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实际上,对于国内油价的表现,还是需要看国际油价以及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但多年来的调价机制仍显些许滞后性。燃油价格持续上涨,与燃油相关的产业成本势必增加,造成诸多产品、商品价格上涨,导致搭车跟风出现新一轮涨价潮。汽车相关产业发展,收入增长会受到直接影响。汽车销售旺季变淡,运输业成本上升,利润下降,汽车修理业,旅游业、餐饮服务业会受到一定冲击。当然,由于燃油汽车运行成本加大,普通阶层人群私家车出行减少,城市交通拥堵现象有所缓解。而且还能带动新能源领域的快速发展。比如微生物能源,生物能源等,有力刺激了国内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和利用,会给这些相关企业都会带来大量的商机。
2、有色金属板块和稀缺资源概念将会是热点。化工板块随着国家出台政策法规,在全国逐渐推行使用降解塑料化工产品降解塑料,化工板块会是长期关注的话题。在全国逐渐取代污染环境的不可降解塑料的化工产品催生出来了造纸行业兴盛,特别是用于食品包装的食品级高端用纸产品价格普涨,将在食品包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也是在轻工业板块中长期投资的目标。
(一)对价格管理内容的新要求研究和重新认识我国价格管理的对象、管理内容,是加入WTO以后必须重视的问题。在以往的价格工作中,我们在放开价格,创造市场机制正常发挥作用的条件方面,作了大量工作,政府价格管理 “越位”的问题基本解决。但是,加入WTO以后,却进一步显露出我们在价格管理中存在着许多“缺位”、“不到位”问题,政府价格管理必须增加新的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加强对全社会多种经济成份的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的价格管理。过去我国所有制形式单一,价格管理主要是面向国有企业开展工作。随着经济成份的多元化,特别是入世以后,外资企业会全面地进入我国的经济生活,他们对价格调整经济利益的功能认识更为深刻,对价格管理的要求更高,更加关注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而我们却缺乏面向他们开展工作的经验,如何适应新的管理对象的要求,应当成为价格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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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要更加关注国际市场价格。我国经济对外依存度比较低的时候,我国价格波动主要受国内供求变动影响。制定价格政策,基本立足国内,价格调控主要局限于国内市场,对国际市场价格波动给国内市场价格的影响重视不够。但加入WTO以后,我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会进一步提高,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必然对国内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政府进行价格调控不仅要掌握国内市场行情,还要及时了解国际市场行情,综合分析预测国内外市场价格变化趋势,这也是我们以前很少做过的。
第三,政府定价要严格对成本的审查。《价格法》规定政府定价要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供求状况和社会平均成本。但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全民所有制,定价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定价考虑比较多的是社会承受力和供求关系,成本并不是我们严格审查的最主要问题。对于许多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我们并没有真正掌握成本状况,定价常常是使用企业提供的数据,并通过与企业的谈判来制定的。而入世以后,面对着WTO的规则要求,政府定价中再不严格成本审查,定价的科学性将难以保证,无法面对国内外的经营者。严格成本审查不仅应当成为我们工作的新内容,而且在定价成本审查的法律依据、成本审查标准、成本审查队伍等方面都有许多新的工作要做。
第四,继续强化“定规则、当裁判”工作。这个问题我在不同场合讲过多次,但从入世以后的工作要求来看,这个问题更具有现实性和紧迫性。规则不健全,裁判不到位,都给我们应对入世挑战带来困难。所以如何继续把工作的重点从“定调价”为主转变到“定规则、当裁判”为主上来,仍然是我们应当努力探索的工作内容,也是迎接入世挑战的新要求。
第五,加强对服务和要素价格的管理。过去,在物质产品匮乏的历史背景下,经济工作是围绕着解决物质产品供给进行的,价格管理也主要集中在商品价格上。但到了90年代后期,物质产品出现了结构性的过剩,与市场经济相适应,政府管理的价格愈来愈少。现在紧缺主要集中服务和要素的供给上,如教育、旅游、医疗卫生、保健,以及资金、技术、人才等。由于这些领域大都带有一定的垄断性,因此也在不同的程度上保留着政府定价或政府制定收费标准的方式。但是由于价格管理工作长期把重点放在商品价格的管理上,我们对服务领域的价格和收费缺乏深入研究。例如,高等教育成本究竟是多少?对知识分子劳动的价值怎么评估?这都是技术性非常强的问题。而入世以后进入我国服务领域的外资将愈来愈多,我们必须从从管理物质产品价格为主转为更加重视管理服务价格上来。
(二)对价格管理方式的新要求
内容决定形式,不同的价格形成机制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方式。特别是加入WTO以后,增加了许多新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也应该有所变化、有所改革。从目前看,这种管理方式的转变主要应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由行政审批式管理,转变为科学的制度化管理。主要依靠行政审批管理经济生活是计划经济的特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它的弊端日益显现。一是管得过多过滥。二是随意性大。三是容易滋生腐败。所以在价格管理方式上,主要依靠行政审批式的管理必须改变。首先,要建立科学的管理程序。从法律上讲,程序的科学才能保证实体的科学。譬如过去的审批价格是按行政层级进行,现在是要依据法定的程序审批。通过听证、专家评审、集体审价等,以此来保证定价结果的公平。其次,要有科学的制度保证。程序科学以后还要制度化。程序虽然科学,但是没有制度保证,随意性大,不能持续地做下去,仍然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所以这几年我们加强了对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再次,要严格执行制度。要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格的问题。真正这样做了,价格管理工作才能适应入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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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由封闭式管理转向开放式管理。长期以来,在价格管理的形式上,主要是通过“红头文件”进行内部运作。在价格几乎是政府全面管制的时期,封闭式的管理方式是可行的。但现在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是价格由政府严格管制,转向绝大部分价格放开由市场形成。二是随着群众民主参与意识提高,实行政府定价的价格也已经由政府部门的内部操作,转向全社会成员以不同方式参与。三是加入WTO也要求所有价格制定的过程和结果都必须公开、透明。所有这些都决定了价格管理必须由封闭转向开放。近年来,我们在价格管理的公开性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比如,建立听证制度,重要商品调价要听取消费者意见;新闻发布会制度,重要的调价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案件,也要向社会公布;价格决策专家咨询制度,面向社会听取专家意见;价格公告制度;建立各种各样的社会监督网络,聘请义务监督员等等。这些都是由封闭走向公开的重要尝试,在这方面我们还处于起步阶段,还要进一步完善这些制度,并进一步法制化。
第三,从单纯依靠行政系统管理价格,转更加重视动员全社会力量管理价格。入世以后,价格管理的内容大量增加,而且管理难度也大大提高,但机构改革却使行政管理力量大量减少。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转变管理方式,要从传统的依靠系统内的管理力量进行管理的思路中解放出来,像许多企业一样,在全社会配置工作资源。如借用协会、中介机构、专业部门、媒体和专家、相关技术人员的力量等。这也是入世以后对价格管理方式的新要求。
(三)对价格管理依据的新要求
WTO强调各成员国要制定公开、公平和无扭曲的竞争规则,用法律而不是用我们习惯的“红头文件”来约束政府的行政行为。具体到价格部门来说,就是要依法行政,依法管价。但长期以来在价格管理上,主要的管理方式是在行政上进行上级对下级的人对人的管理,是行政部门依靠指令性计划和文件,对管理对象进行的单向管理,依靠人管人,依靠文件管事。在一定的意义上,上级管理部门对下级和企业具有几乎没有约束的自由裁量权。这种管理肯定是不符合WTO规则要求的,因为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是一切经济活动运作的基本原则。政府价格管理也必须遵循法治的原则。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价格工作与计划经济条件下最大的区别。譬如我们现在仍然做着许多定价的工作,但同过去定价的区别就在于,同样是定价,过去主要是靠人定,而现在主要是靠规则定。过去和现在都搞价格检查,但区别就是过去的检查,人有更多的自由裁量权;而现在的检查,受各种各样的规定和制度约束,使检查行为比较严格地控制在法律的规定之中。检查中更多的是靠法律的威慑,靠法定的程序,而不是主要靠人的作用。
依靠法律和法规来管理价格和价格行为,“人”必须依“法”行事。这无论从思想观念还是从实际工作上,都给我们的价格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四、转变职能,迎接加入WTO的新挑战
面对着加入WTO后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新要求,如何及时转变职能,做好工作,迎接挑战,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重要问题。
(一)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面对加入WTO的挑战,我们围绕着《价格法》,在建立规则方面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依法行政,适应入世需要奠定了基础:一是制定了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规则。二是规范政府定价行为的法规体系基本建立。明确了政府定价的范围,规范了政府定价程序,改革了政府定价办法并且制度化。三是约束价格监督检查行为的规则基本配套,“当裁判”基本有法可依。四是根据WTO一般原则,对1980年以来关于价格管理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保留其中的166件,进行修改的51件,予以废止的124件。与WTO规则不一致的法规和有关条款基本上已经废除。
但是我们应当清醒的看到,我国的价格管理法制化的工作与加入WTO的要求还有着相当大的距离。今后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和完善以下几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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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继续制定、修改法律法规,完善法律体系,提升现有法规和规章的层次,用法律保证价格行为与WTO的规则相一致。面对入世后的新情况、新矛盾,许多新的规则还没有相应建立。例如,制定列入中央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需要审核企业成本,但是审核企业成本有哪些程序规定,哪些项目构成定价成本,哪些项目不能进入定价成本,判定成本合理性的标准是什么等等;还譬如如何区别价格自律和价格同盟,都需要新的立法来规范。另外,近年来国家计委发了一些委令,但从实际工作需要来看,仅有部门规章是不够的,还要提升现有法规和规章的层次,增强约束力。还要研究完善《价格法》,制定《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管理条例》等。
二是严格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特别是涉及WTO规则要求的价格管理行为尤其要注意这一点。首先,在制定定价目录时要注意WTO《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的“7.定价策略的要求”,严格遵守程序,防止随意扩大管理范围和内容。其次,对符合《价格法》规定的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制定定价原则和定价办法,严格按规则定价。第三,要依法规范定价行为,实行价格听证,专家论证和集体审议制度,加强成本管理和审核,提高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第四,价格监督检查要依法进行,依法检查,依法处罚。
三是加大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依法行政的严肃性。这是加强内部监督的措施,也是提高依法行政自觉性的重要途径。现在一些地方在入世以后,仍然不能自觉和遵循WTO规则的要求,譬如继续实行歧视性价格政策等,搞地方保护;价格政策不透明、随意增加政府定价项目,擅自提高定价项目的标准等。我们要通过对这些违规行政行为的查处,来提高整个价格部门的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提高价格调控水平
1.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控价格总水平。
加入WTO后,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关联度将大大增强,政府在进行价格宏观调控时,不仅要面对国内因素,更要面对国际因素,而国际因素往往是难以控制甚至是不可控制的,从而加大了价格宏观调控难度。如何建立有效的价格调控手段是急需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采取的是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模式,WTO的基本原则和运行机制对我国政府职能在体制转型中影响重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的宏观调控体制是价格宏观调控目标、调控手段、调控方式、调控组织制度的总和。调控的目标就是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调控的手段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以行政手段为辅;调控的方式以间接调控为主,间接调控与直接调控相结合,宏观调控与微观调控相协调;调控的依据就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调控的组织是政府宏观调控部门以及相关经济部门。加入WTO,要求我国政府在经济管理规则、组织和协调市场经济有效运行方面与世贸组织规则接轨,认真落实入世的价格承诺,按照符合世贸组织规则要求的方向完善我国价格调控体系建设。
1989年以来,我国先后战胜了严重通货膨胀,克服了通货紧缩的趋势,调控价格的水平不断提高。如果说80年代末,在解决通货膨胀的时候,我们还比较多的使用了行政手段,那么在 1997年以来,我们在克服通货紧缩趋势的时候,则主要是靠经济手段:如运用金融政策——连续下调存贷款利率,增加了货币供给;财政政策——发行国债,扩大投资;提高公务员工资,提高消费水平;税收政策——加强出口退税,实行“免抵退”,刺激出口;降低证券交易税,刺激股市,以扩大直接融资;减免农业税,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消费能力;征收利息所得税,鼓励居民消费;价格政策——全面提高服务领域的收费水平,既调整价格矛盾,又刺激了短缺的服务业供给;这些措施,使我们不仅战胜了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冲击,使价格总水平保持了相对稳定,而且保持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虽然这在一定的程度上说明我国价格调控机制日渐成熟。但我们还不能就此证明我国的价格调控已经完全适应WTO规则的要求。从狭义的价格调控角度来看,还需要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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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对国内、国际市场价格波动、主要商品价格监测及预警工作。在经济开放度不大的情况下,价格调控中不需要过多的关注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对国内市场物价的影响。加入WTO后,国内、外市场商品价格逐步形成紧密联系,进行价格调控,不仅要掌握国内市场行情,还要及时了解国际市场行情,科学地分析预测国内外价格变动趋势,在制定政策时,要统筹协调进出口与国内市场的价格关系。这就需要实行对国际市场的价格监测,定期为制定价格政策和价格决策提供价格信息。要建立价格安全预警系统,对价格运行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测,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危机提前发出警报。
二是要增强价格调控能力,提高抵御风险水平。加入WTO以后,由于国际国内市场的联系更为紧密,价格风险更大。为此,要完善重要进出口商品的物资储备和价格调节基金制度,以减轻国际市场突变对国内物价的影响。当市场价格出现暴涨暴跌时,有足够的价格调节基金、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等经济手段调节供求和价格,减缓市场波动,矫正和弥补市场机制缺陷,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是要提高对调整价格和出台价格政策科学性的把握,服从和服务于宏观调控的需要。这几年我们利用价格指数较低的时机,加快调整了一些服务业领域的价格,实际效果是好的。但这些价格的调整,更多的是地方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站在部门的角度上,主要是为解决价格矛盾而进行的。缺乏从宏观的角度,考虑刺激服务供给的需要去进行价格调整。虽然同样是调整价格,指导思想不同,操作的过程、力度和做法会有很大的不同,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影响上也是不一样的。因此,适应加入WTO的要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从国民经济全局的高度做好价格调控工作。
2.注意把握和调整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政策。
面对着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可能面临的冲击,对于一些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我们更要注意把握和调整其价格政策。特别是对于一些关系国计民生或产品关联度比较大的商品,更要十分注意,如:
一是农产品价格。制定农产品价格政策要从保护农民利益出发。加入WTO后,我国承诺对农产品的价格支持控制在农产品生产总值的8.5%以内,要充分利用这一支持空间,完善粮食价格政策。配合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改进补贴方式。要加大农产品优质优价的政策力度,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国际竞争力。要加强农产品价格信息工作,引导农民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安排生产。同时为应对突发性国际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国内市场的冲击,要健全和完善储备制度以及调剂吞吐的能力,做到有效平抑短期价格波动。
二是医药价格。2001年,全国医药工业总产值2188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2.3%;重要医药商品进口额33.3亿美元;2000年全国医疗机构总收入2097亿元。医药工业已经是工业的重要行业,医药消费支出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也越来越大。由于药品消费的特殊性,医疗服务的公益性,决定了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不可能完全依靠市场进行调节。入世后,各地在制定药品价格政策时要消除地方保护,开放国内市场;要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提高国内企业的竞争力,并能够在竞争中求得发展。要改进进口药品的定价办法,国内能够生产的进口药品,要依据国内市场价格,比质比价,国内不能生产的专利药,要依据经济水平相同程度国家市场价格和同类药品价格制定。政府定价中引入竞争机制,按社会先进成本定价,促进企业调整产品结构。
三是铁路运价。目前我国铁路运输实行政企合一的经营管理体制,运输企业承担了大量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公益性运输、政策性运输,这些运输任务享受优惠的运价政策,所产生的亏损通过运输其他货物的盈利交叉补贴。加入WTO后,这种交叉补贴很容易引起外国企业的异议。所以我们要配合铁路体制改革,抓紧研究将铁路建设基金并入基本运价的思路,逐步取消各种公益性运输、政策性运输的优惠运价政策,按WTO规则的要求理顺运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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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服务收费。要加快国内服务价格改革,充分利用《服务贸易总协定》给予的过渡时间,制定和调整入世后国内服务贸易的价格政策。放开大部分竞争性的经营服务收费,增强服务行业的竞争力,健全服务价格的规则,规范服务价格行为,打击价格欺诈和暴利,取消价格歧视行为等等。以电信为例,目前我国电信行业部分价格偏高。加入WTO后,电信行业竞争加剧,外商的压价竞争使电信资费会有所下降。因此,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价格管理的角度,要尽快放开已经形成竞争的增值业务资费。同时要尽快建立电信普遍服务基金,对电信企业占用电信网络码号资源征收资源占用费,保证普遍服务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
3.研究和利用规则,保护我国弱势产业发展。依据WTO的有关反倾销条款,我们应当抓紧建立价格保护体系,保护民族工业和幼稚产业的发展。当某一缔约国的价格倾销行为对国内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产生了冲击,进而对国内产业造成重大损害时,就要积极运用WTO有关反倾销协议来规制其他缔约国对我国的价格倾销行为,以保护国内产业发展。今后价格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作。要研究国外大型跨国公司的经营和价格策略对国内市场的影响,要抓紧研究完善制止低价倾销、价格垄断和价格欺诈方面的具体法规,防止国外经营者利用不正当手段独占国内市场。对已经放开价格的行业,要引导行业组织加强价格自律,特别是对具有出口优势的产品如服装、鞋帽、玩具、普通钢材、彩电、建材、有色金属等的价格协调,改变国内企业多头出口,在国际市场上自相压价,损害国家利益,并遭致国外反倾销调查的情况,维护国家利益。
积极运用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议完善保护价格政策。一方面充分利用WTO的补贴措施协议,提高我国商品的价格竞争力。另一方面,要积极采取反补贴措施,如征收反补贴税等,间接提高国内产品价格的竞争力。在遵守世贸组织农业规则的前提下,以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为中心,从补贴农产品流通领域向补贴农业生产领域转移,从保障农业生产型补贴逐步向增加农民收入型补贴转移。有选择地引入“绿箱”补贴政策。我们要结合国情,建立必要的价格支持体系。对于对国家利益有重要影响的大宗进口战略性产品,如食糖、石油、天然橡胶等,为了防止不必要的进口冲击,也应当采取必要的宏观调控措施,保持价格的基本稳定。
(三)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提高价格管理水平
一要树立市场观念。WTO要求成员方政府力促产品在公正、公开、平等环境中自由竞争。为此,在市场竞争不充分、信息不对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在促进竞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改进价格管理等方面狠下功夫。对逐步趋向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要坚决放开;对仍不同程度存在垄断现象的商品与服务价格,政府要设法促进竞争,加快市场形成价格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二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入WTO后,要把价格工作放到经济工作的全局甚至更广的范围中去考虑。比如,在“国民待遇”问题上,政府价格部门不能只看到外国产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有非国民待遇的一面,也要看到其有超国民待遇现象的一面。在进行价格宏观调控时,不仅要考虑国内因素,而且还要更多的考虑国际因素。在制定价格政策、实施价格控制时,既要考虑局部利益,又要考虑整体利益。在进行价格监管时,既要照顾眼前利益,又要照顾长远利益。
三要树立服务观念。随着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化,价格部门直接调、定价格等方面的职能在不断弱化,但为政府、企业和消费者服务的职能则在不断加强。价格信息、监测、咨询、评估、鉴证等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成为价格部门工作的重要领域。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
要转变作风探索适应新形势的工作方法。价格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入WTO后,用什么方式和工作作风落实工作思路、工作任务,实现工作目标,成为进一步改进价格工作的重要问题。价格部门应当积极转变作风,发扬勇于探索、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公仆精神,依法行政、扎实工作的敬业精神,努力适应加入WTO对政府行政管理工作提出的挑战,以良好的作风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价格工作新路子,开创价格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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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多大金额的再生有色金属回收开始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根据财40号文内容,纳税人在境内收购的再生资源,应按规定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发票;适用免税政策的,应按规定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方为依法依规无法申领发票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自然人,应取得销售方开具的收款凭证及收购方内部凭证,或者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本款所称小额零星经营业务是指自然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按次起征点的业务。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除特殊规定外,则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
废旧有色金属回收需要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
2、填写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
3、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况。
5、申请单位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