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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无心的枫叶
要减肥的麦片
2022-12-28 06:52:08

有色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最佳答案
矮小的日记本
机灵的发卡
2026-05-10 08:56:07

根据文件精神,机二队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机二队根据活动目标制定了可行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全面部署、认真落实、注重实效,传达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增强全队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各班组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活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强化了职工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了安全管理机制,提高了安全生产的质量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有效的控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取得了显著成效,保证了安全生产。现将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机二队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队长***任组长,各队干部为成员,负责督导活动的开展。使职工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迫性,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教育职工去除麻痹侥幸心理,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

二、采取多形式、多样化、全方位宣传教育。

活动期间,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全队的职工进行培训教育,利用黑板报、横幅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使每一名职工都能积极投入到安全活动中去,在全队形成“人人讲安全”的.良好的氛围。

三、开展“反三违”,创建无隐患岗位活动。

活动期间,队上开展反违章活动;人人参与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大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彻底消除了安全死角和盲区,坚决杜绝了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

尽管队上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轰轰烈烈,卓有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全员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积极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是井下变电所卫生及时清理,保证设备和环境的干净卫生。

五、努力的方向

我们将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教训,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努力搞好来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

二是在整改安全隐患上,再努力;

总之,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在全队上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心,安全意识已经成为大家的普遍共识,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最新回答
奋斗的唇彩
敏感的海燕
2026-05-10 08:56:07

(一)提高产业准入门槛

在有色金属行业大力发展的同时,我们也要高度关注过程产能高度扩张的问题,应严格按照产业相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控制过剩产能的盲目扩张,对能耗高、污染度高、废弃物排放量高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技术要加快淘汰步伐。对于一些违背政策意愿不予执行的企业,采取必要措施责令其停产整顿或直接关闭,对整改后企业要严格环保准入和审批流程,确保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增加,对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项目审批要及时予以否决,对无法达到国家环保要求的项目采用不予验收或试生产的方式,并根据行业区域的实际情况,实行限批政策,有效控制有色金属企业数量。

(二)加快技术创新

要想从根本上治理有色金属行业环境污染问题,还是需要将主要力量集中在技术层面的投入,重点研究有色金属产业链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并加快对传统工艺的更新,大力向企业推进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积极构建科技服务体系,持续科技创新体系保障体系的完善。此外在节能减排方面,也需要利用科技创新和先进管理推行技术性节能、能源循环利用转换、能源梯级利用方式等,切实提高企业集约化程度,以采选高效节能技术工艺为重点发展对象,以设备更新为辅助手段,进一步优化原料构成,提高精料配比,最终达到节能能源的目的。最后在环保层面,我们需要就当前清洁型设备为中心展开技术集成创新。

(三)强调循环式经济模式

大力发展循环式经济模式,也就是强调资源的可循环使用,以企业来说,需要不断推行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尽最大的力量消除有色金属行业“三废”污染源。要想健康持续地发展有色金属工业循环经济,必须要围绕采选、冶炼及加工的每一个流程,有效改进有色金属的采矿和选矿方法、冶炼技术和工艺技巧,进一步提高资源的开发利用率。我们还应该针对机械生产能力进行效率提高措施,提高矿山开采回采率,有效降低开采损失和矿山贫化。对有色金属企业排放污染物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理,如对采矿产生的废石、选矿产生的尾石、冶炼废渣、有害烟气和废金属的回收利用,实现有色金属行业整体循环经济发展态势趋向可观的一面。

(四)加强节能减排管理

当前我国有色金属行业面临的节能减排问题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一来经济增长速度持续加快,但却没有改变产业结构重型化的格局,虽然已经通过加大技术改进和强化管理大幅度提高了能源利用率,但仍需在结构重型化层面着重力量去改变现状。而且就目前管理体制来看,存在着认识不到位、结构调整缓慢、建设工作滞后、相关政策不健全、监管工作不到位、基础环节不流畅等各种问题。

(五)实施专项治理工程

针对一些以往被忽视的问题,尤其在重金属排放领域,建议实施一些专项治理工程,比如针对SO2排放,目前业界采用高效湿法脱硫技术、金属氧化物脱硫技术、活性焦脱硫技术等SO2排放削减技术。汞削减技术,主要采用波利顿脱汞技术、气象分离高温收集净化技术、活性炭脱汞技术等。镉、砷削减技术,主要是以控砷、脱砷、固砷、无砷为核心思路,采用高压富氧脱砷技术、臭葱石沉淀固砷技术等,构建含砷固废无害化处理的体系,达到砷削减的目的。然后再运用富镉液提镉新技术,锌冶炼废渣回收等,实施镉削减工程。

优雅的缘分
个性的薯片
2026-05-10 08:56:07
根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

有色行业

重大事故隐患

1、吊运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

2.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吊运影响范围内。

3.盛装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定期进行检测。

4.铜水等高温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精炼、铸造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非生产性积水;熔体容易喷溅到的区域,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

5.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铸造、浇铸流程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6.高温工作的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炉窑、铸造机、加热炉及水冷元件未设置应急冷却水源等冷却应急处置措施。

7.冶炼炉窑的水冷元件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差检测及报警装置;未设置防止冷却水大量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如:快速切断阀等)。

8.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

9.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烧嘴等燃烧装置,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快速切断阀,以切断煤气(天然气)。

10.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爱听歌的保温杯
傲娇的微笑
2026-05-10 08:56:07

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资金、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时限、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预案。

内容介绍:

一是抓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要求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明确了排查人、排查频率、整改人、复查人,避免了事故隐患“视而不见”、“查而不治”、“久病难医”。真正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二是抓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要求企业制定合理的隐患治理方案,科学、有序的安排生产和隐患治理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既尽早把隐患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又把对生产秩序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是抓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资金。

要求企业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列入企业安全费用计划,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列支安全生产费用,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充足。

四是抓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时限。

要求企业不但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人,更要落实治理时限,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五是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预案。

要求企业制定隐患排查治理预案,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真正在隐患排查工作中做到隐患查得出、治得了。

扩展资料

隐患排查治理介绍:

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对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的排查治理。按照国务院的通知,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等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

参考资料:隐患排查治理—百度百科

        县安监局“五落实”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唐山市人民政府

激情的石头
谦让的小馒头
2026-05-10 08:56:07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炼焦、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铁合金以及与之配套的耐火材料、碳素材料、煤气、氧气及相关气体、机修、发电、建筑施工等生产作业活动的企业(以下统称冶金企业)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有色金属(电解铝、电解铜、黄金等)的冶炼和压力加工,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冶金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对冶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 冶金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集团公司对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第二章 安全生产制度保障第五条 冶金企业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第六条 冶金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各工种、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及时修订、更新。第七条 冶金企业应当按国家规定每年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列入独立财务科目。第八条 从业人员一百人以上的冶金企业,应当设置直属于企业最高管理机构的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得与其他管理机构合并设置,金属冶炼企业按从业人员百分之二比例配备(不少于三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有关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车间、班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不得低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的待遇,并应当享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津贴标准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冶金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炼钢、炼铁、涉及煤气等主要生产环节的负责人,应当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第十条 冶金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十一条 冶金企业应当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危险源进行辨识,对于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估,并登记建档,落实监控责任。登记建档情况应当按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冶金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机制,确保整改到位。第十三条 冶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与器材,定期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冶金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组织事故救援。第十四条 冶金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冶金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第十五条 冶金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查。

冶金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第十六条 冶金企业在工程施工前,应当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工程承包协议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安全措施费用应当纳入工程承包费用。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有多个承包单位的,冶金企业应当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工程承包单位应当服从发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不得违法转包、分包。

感性的萝莉
搞怪的大侠
2026-05-10 08:56:07

总结是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的书面材料,它能使我们及时找出错误并改正,让我们好好写一份总结吧。但是却发现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环保局环境风险排查整改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落实环保部及自治区环保厅要求,强化我市化工石化、有色冶炼等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企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及时转发并督促两县一市、三区环保(分)局尽快组织开展排查。完成排查重点审批、验收项目8个,现将排查项目的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问题,完善档案

1、根据上次排查情况,以来全市审批的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均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分级审批规定。此次共排查化工项目3家,废油综合加工项目4家,铅蓄电池生产项目1家。其中,已验收4家,已建成正在做验收监测报告2家,停建停产2家。其中5家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均有环境风险评价专章,无环境影响风险评价专章企业3家。

目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风险评价和事故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不完整的项目,均已整改完成,补充编制了环境风险专章;对环境应急预案、档案资料不完善的项目,也已积极进行整改,完善了相关档案资料。目前,尚有2个涉及环境风险的项目正在做验收监测报告,我局将跟踪监督进展情况和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

2、要求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及涉及重金属及危险废物的企业进一步完善环境突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巩固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排查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同时,做好固体废物储存处置等档案建立工作。

二、巩固成果,建立机制

涉及重金属及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管理是一项制度性、长期性的工作,为巩固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成果,我局将建立健全各项环境污染应急制度等长效机制,部署三区、两县一市环保(分)局加大监察力度,每月定期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企业监察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或责令停产整顿。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预防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以确保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取得实效。

勤恳的老鼠
饱满的蜜蜂
2026-05-10 08:56:07

如果在一个工程出现问题的时候,一定要重新制定好一份可以改正问题的方案,那么关于问题整改方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整改方案 范文 5篇_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和整改 措施 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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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问题方案怎么写

★ 反馈问题整改报告范文5篇

★ 党员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方案

★ 公司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

★ 教师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方案

问题整改方案范文1

一、概况

20__ 年2月22日,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劳务四方单位对我单位施工的17#、18#楼工程外墙砖粘贴、内墙抹灰进行了质量检查,提出了一些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针对所提出的问题,我单位确定了整改方案,主要整改措施如下: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方案:

存在问题1:外墙砖阴阳角线缝不顺直碰角不协调外墙滴水线未按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施工。

存在问题2:室内阳台墙面砖粘贴垂直度平整度达8,阳台两边宽尺寸±2阳台窗边线条不顺直,窗边墙平整度超规范。

存在问题3:窗边墙面砖粘贴平整度超规范窗边不方正楼梯间窗边上下接错不平整:楼梯间窗台无压顶。存在问题4:花架墙面不平整,阴阳角碰角不协调。处理办法:返工处理。具体 方法 为:先将不合要求的外墙砖踢打干净,提前1d用水充分湿润墙面,修补时,先在底面及四周刷水灰比为0.4~0.5的素水泥浆一遍,用1:3水泥砂浆扫毛。再用水平仪测出外墙各阴阳角处的水平控制点,弹上水平线使外墙水平线四周交圈,再根据面砖的皮数尺寸,弹出各施工段水平控制线。根据排列状况,用线锤挂出直阴阳角做上灰饼并作为阴阳角的垂直标志,外墙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贴滴水线。滴水线应顺直,流水坡度方向正确,坡度应贴合设计要求。

存在问题5:内抹灰局部墙面垂直度、平整度超规范。存在问题6:沉降缝处飘窗板平整度超规范,板与板之间线条不统一、不顺直。

存在问题7:局部有裂纹、空鼓现象、阴阳角不顺直。处理办法:返工处理。具体方法为:先将墙面凿毛,提前1d用水充分湿润墙面,修补时,先在底面及四周刷水灰比为0.4~0.5的素水泥浆一遍,施工时先湿润墙面,做标志块。检查墙体表面垂直度平整度,根据检查的实际状况并兼顾抹灰总的平均厚度规定,决定墙面抹灰厚度,再抹上砂浆找平,用刮尺垂直水平刮找一遍,用木抹子搓毛。然后进行全面检查,墙面垂直度、平整度、阴阳角方正,各面交接度光滑平整均匀贴合标准规定。

对于局部有裂纹、空鼓现象,应先将空鼓部分凿去,四周凿成方块形或圆形,并凿进结合良好处30~50mm,边缘凿成斜坡形,处理时,水泥采用硅酸盐水泥,严禁混用不一样品种、不一样强度等级的水泥,砂采用中、粗砂,过8mm孔径筛子,含泥量不大于3%。底层表面适当凿毛,凿好后,将修补处周围100mm范围内清理干净。修补前1d,用水冲洗,使其充分湿润。修补时,先在底面及四周刷水灰比为0.4~0.5的素水泥浆一遍,然后分两次用和原面层相同材料的1:2水泥砂浆填补并槎平。

存在问题8:外墙面砖未送检,水泥未送检合格。

处理办法:严把建筑材料进场报验关和见证取样送检关,遵循“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严格审核进场材料的出厂合格证书、出厂检验 报告 等资料。在以上资料齐全和产品外观质量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以上问题,我公司十分重视,决定认真整改,保证到达相关要求。为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带领各栋号施工员督促劳务公司,负责整改工作的安排和具体组织整改施工,和内部质量验收。经综合思考天气、物资条件、劳动力状况等因素,整改计划从2月22日开始3月4日基本完工。在施工过程中专人负责跟班检查,认真抓好每一个施工环节,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请建设、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问题整改方案范文2

一、概况

20__ 年2月22日,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劳务四方单位对我单位施工的17#、18#楼工程外墙砖粘贴、内墙抹灰进行了质量检查,提出了一些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针对所提出的问题,我单位确定了整改方案,主要整改措施如下: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方案:

存在问题1:外墙砖阴阳角线缝不顺直碰角不协调外墙滴水线未按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施工。

处理办法:返工处理。具体方法为:先将不合要求的外墙砖踢打干净,提前1d用水充分湿润墙面,修补时,先在底面及四周刷水灰比为0.4~0.5的素水泥浆一遍,大墙面和四角、门窗口边弹线找规矩,务必由顶层到底一次进行,弹出垂直线。横线则以楼层为水平基线交圈控制,竖向线则以四周大角和柱子为基线控制。使其底层灰做到横平竖直,到达线条大小一致,并且贴面砖合模数。同时要注意找好突出檐口、腰线、窗台、雨篷等饰面的流水坡度。

存在问题2:室内阳台墙面砖粘贴垂直度平整度达8,阳台两边宽尺寸±2阳台窗边线条不顺直,窗边墙平整度超规范。

处理办法:返工处理。具体方法为:先将不合要求的外墙砖踢打干净,提前1d用水充分湿润墙面,修补时,先在底面及四

周刷水灰比为0.4~0.5的素水泥浆一遍,然后门窗口边弹线找规矩,横线则以楼层为水平基线交圈控制,竖向线则以四周大角和通天垛、柱子为基线控制。每层打底时则以此灰饼做为基准点进行,使其底层灰做到横平竖直。

存在问题3:内抹灰局部墙面垂直度、平整度超规范。处理办法:返工处理。具体方法为:先将墙面凿毛,提前1d用水充分湿润墙面,修补时,先在底面及四周刷水灰比为0.4~0.5的素水泥浆一遍,然后分两次用和原面层相同材料的1:2水泥砂浆填补并槎平。

存在问题4:局部有裂纹、空鼓现象、阴阳角不顺直。处理办法:返工处理。具体方法为:先将空鼓部分凿去,四周凿成方块形或圆形,并凿进结合良好处30~50mm,边缘凿成斜坡形,处理时,水泥采用硅酸盐水泥,严禁混用不一样品种、不一样强度等级的水泥,砂采用中、粗砂,过8mm孔径筛子,含泥量不大于3%。底层表面适当凿毛,凿好后,将修补处周围100mm范围内清理干净。修补前1d,用水冲洗,使其充分湿润。修补时,先在底面及四周刷水灰比为0.4~0.5的素水泥浆一遍,然后分两次用和原面层相同材料的1:2水泥砂浆填补并槎平。

存在问题5:窗边墙面砖粘贴平整度超规范窗边不方正楼梯间窗边上下接错不平整:楼梯间窗台无压顶。

处理办法:返工处理。具体方法为:先将不合要求的外墙砖踢打干净,提前1d用水充分湿润墙面,修补时,先在底面及四

周刷水灰比为0.4~0.5的素水泥浆一遍,然后门窗口边弹线找规矩,务必由顶层到底一次进行,弹出垂直线,并决定面砖出墙尺寸分层设点、做灰饼。

存在问题6:花架墙面不平整,阴阳角碰角不协调。

处理办法:返工处理。具体方法为:先将不合要求的外墙砖踢打干净,提前1d用水充分湿润墙面,修补时,先在底面及四周刷水灰比为0.4~0.5的素水泥浆一遍,按图纸要求进行分段分格弹线,同时进行面层贴标准点的工作,以控制面层出墙尺寸及墙面垂直、平整。

存在问题8:沉降缝处飘窗板平整度超规范,板与板之间线条不统一、不顺直。

处理办法:返工处理。具体方法为:先将不合要求的外墙砖踢打干净,提前1d用水充分湿润墙面,修补时,先在底面及四周刷水灰比为0.4~0.5的素水泥浆一遍,按图纸要求进行分段分格弹线,到达线条大小一致,并且贴面砖合模数

存在问题8:外墙面砖未送检,水泥未送检合格。

处理办法:严把建筑材料进场报验关和见证取样送检关,遵循“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严格审核进场材料的出厂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等资料。在以上资料齐全和产品外观质量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以上问题,我公司十分重视,决定认真整改,保证到达相关要求。为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带领各栋号施工员督促劳务公司,负责整改工作的安排和具体组织整改施工,和内部质量验收。经综合思考天气、物资条件、劳动力状况等因素,整改计划从2月22日开始3月4日基本完工。在施工过程中专人负责跟班检查,认真抓好每一个施工环节,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请建设、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问题整改方案范文3

一、编制目的

20__ 年4月9日质监部门对清流西苑南北地块工程质量存在的一些问题,我项目十分重视,立即召开了针对这次检查的专项会议,对这次查出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并编制了有针对性的有效整改方案。

二、编制依据

《清流西苑施工组织设计》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GJT50164-20__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__

《滁州市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__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__

施工图集11G101-1及相关设计文件

三、存在的问题:

1、未严格执行《滁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方案无针对性。

2、15#楼五层顶无同条件试块及拆模试块报告,但模板已拆除电渣压力焊接头豁边,成型差,未做处理。

3、15#楼七层楼面干缩裂缝严重,操作面现浇板养护不足两天就进行钢筋安装,存在隐患。

4、后浇带拆除过早,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5、个别型号钢筋进场时验收不到位,如批号1212028300直径12mm的HRB400的钢筋未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单位未对工程进行沉降观测。

7、工程未办理施工许证手续。

四、整改措施:

1、未严格执行《滁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方案无针对性。

1.1补救措施

关于现场15#楼未严格按照《滁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重新把《滁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学习了一遍,并加强了内部管理,严格按照通病防治导则去执行,并对现场存在的一些问题,有针对性的重新编制了通病防治施工方案。

2、15#楼五层顶无同条件试块及拆模试块报告,但模板已拆除电渣压力焊接头豁边,成型差,未做处理。

2.1补救措施

五层顶同条件试块等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到达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且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后委托有资质的检测中心到现场用回弹仪对楼面混凝土进行回弹,把得出的结果并入同条件试块评定关于无拆模试块就把楼面模板拆除一事项目部很重视已委托有资质的检测中心到现场用回弹仪对楼面混凝土进行回弹,后根据结果推算出拆模时的强度贴合规范要求强度到达75%,并且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已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电渣压力焊接头有豁边、夹渣、焊苞不均匀、成型较差等超出规范要求的全部用氧气割除,用磨光机把割下来的钢筋头打磨平,再重新焊接

3、15#楼七层楼面干缩裂缝严重,操作面现浇板养护不足两天就进行钢筋安装,存在隐患。

3.1补救及预防措施

3.1.1、将裂缝处用水冲洗干净,用水和防水剂放入桶内,再放水泥进行搅拌混合均匀(水灰比控制在0.7∽1:1之间),后用配制好水泥浆抹刮,将缝隙填满再抹平。针对操作面现浇板养护不足两天就进行钢筋安装,时刻密切关注楼层表面变化,如有裂缝采取干缩裂缝处理方法处理,且项目部加强内部管理,在以后的施工中混凝土强度未到达1.2Nmm2坚决不上荷载。

4、后浇带拆除过早,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4.1补救及预防措施

已拆除的后浇带模板重新支设,等楼层全部施工完毕后及后浇带应在两侧混凝土龄期到达60d后,再把后浇带清理干净,用高一个级别的膨胀混凝土浇筑好。

5、个别型号钢筋进场时验收不到位,如批号121202800直径12mm的HRB400的钢筋未见质量合格证明文

5.1补救措施

对个别钢筋铭牌炉批号与复试报告不相符的这块钢筋,在现场监理的见证下重新取样送至检测中心复试。

6、施工单位未对工程进行沉降观测

6.1补救措施

建设单位已安排有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进场每半个月对各楼栋的沉降观察,并附有沉降观察报告。项目部在专业检测单位的基础上对每栋楼每上一层也做了观察,并附有观察记录。

7、工程未办理施工许证手续。

由于南地块没有土地指标导致建设相关手续未能办理,北地块的施工许可证正在建委窗口办理中。

针对这些现场出现的问题,项目部制定了相关职责措施,加大工程的控制力,对易出现质量的问题部位施工时再次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每位实际施工人员熟悉操作工艺。

问题整改方案范文4

主要问题

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工作落后扬尘综合整治工作乏力油气回收等VOC治理工作滞后排污许可证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

(一)开展落后产能淘汰专项整治

1.严格源头控制。严禁产能过剩行业建设新增产能项目,禁止新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职责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家底。20_年5月20日前,对全县水泥、砖瓦、小化工、石材加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数。20_年6月30日前,关停淘汰我县主城区内不贴合产业政策的小砖窑、小石材加工厂。(职责单位:县经信局、国土局、环保局)

3.推行清洁生产。20_年6月30日前,组织全县重点行业的企业制定清洁化改造工作方案,列出改造项目清单和实施计划。20_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任务50%以上。(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发改局、经信局)

(二)开展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专项整治

1.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规定,在禁燃区内禁止新建高污染燃料锅炉,禁燃区外不准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职责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质监局)

2.限期淘汰停用禁燃区内燃煤锅炉。20_年6月30日前,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改造完毕。(职责单位: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质监局)

3.加强煤炭市场监管。20_年6月30日前,组织开展煤炭经营资格和煤质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销售高硫高灰分劣质煤的违法行为。(职责单位:县工商局、质监局)

4.实现清洁能源替代。20_年6月30日前,城区禁燃区内的经营性饮食服务单位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全部淘汰或改造清洁能源。(职责单位:县食药局、环保局)

5、开展生物质燃料锅炉整治。20_年6月30日前,对全县无环保设施或排放不达标的生物质燃料锅炉进行全面整治,整治后仍然不达标的依法关停。(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开发区管委会、质监局、经信局)

(三)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1.严格控制施工工地扬尘污染。20_年6月30日前,按照《县扬尘污染管控方案》规定的管控要求,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情景开展逐一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一律停工整改,直至验收合格。(职责单位:县住建局)

2.严格控制预拌混凝土污染。20_年6月30日前,完成预拌混凝土规范化管理整治,对全县所有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开展逐一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一律停工整改,直至验收合格。(职责单位:县住建局)

3.严格控制道路扬尘污染。20_年6月30日前,组织开展全县土路、破损路面维修整治。加强市政道路清洁保洁,按照“五位一体”作业模式,提高清扫和洒水频次。(职责单位:县城管局、开发区管委会、物流园管委会)

4.强化渣土运输监督管理。20_年6月30日前,在渣土运输车集中通行路段设置检查点开展联合执法,从严从重查处渣土运输车无资质、无核准证、超载、带泥上路等突出问题。(职责单位:县城管局、公安局、交运局)

5.严格控制工业堆场扬尘污染。20_年5月30日前,完成水泥等行业堆场登记建档和整治方案设计,20_年10月31日前完善工业企业燃料、原料、产品和废弃物等堆场扬尘控制措施。(职责单位:县环保局)

(四)开展voc综合治理整治

1.加快油气回收治理。20_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和验收,确保已建成油气回收设施稳定运行。(职责单位:县经信局、环保局、安监局、质监局)

2.加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综合整治。20_年5月20日前,完成化工、医药、塑料制品、表面涂装、家具(乐器)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单位清查和相关台帐。20_年10月31日前,全县工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管控率到达100%,达标排放率到达90%以上,新(改、扩)建项目的工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集中收集处理率到达90%以上。(职责单位:县环保局)

(五)规范排污许可证管理

20_年6月30日前,对全县所有企业排污许可证进行全面清查,对未设置总量指标或不贴合总量控制要求的企业进行整改。(职责单位:县环保局)

问题整改方案范文5

为认真贯彻落实运管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 安全生产 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立即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一次地毯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行动,针对我公司实际状况,制定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方案主要分四个部分:

(一)广泛宣传和动员

在20__ 年2月27号接到县运管所检查之后,我公司立即组织各部门经理、各部门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具体从事安全工作的同事,进行宣传动员,针对本公司实际状况布置,要求大家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决不放过任何安全隐患,从小从细抓起,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区域都有职责,完善制度,在工作的动态中找隐患,在组织制度上保证安全生产,在经费投入上保证落实,使安全工作牢牢扎根在每个员工的思想深处,人人讲安全、人人注意安全、人人保证安全。

(二)组织自查和组织检查

2月28日为各部门自查阶段。自查工作有各经理组织,各部门安全职责人具体落实,对自我部门的每个辖区的厂容厂貌、库存量、安全用电、消防器材,设备的机械防护,值班状况,消防水源,个性对一些人不常到的死角等重点环节和部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隐患逐项登记,落实整改职责人,根据隐患的部位和状况确定隐患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整改结束后由安全主任验收,合格后报安全管理室存档。2月29日,防火安全办公室组织专项检查,检查组由电气、设备、消防等各方面技术人员组成,对所属区域逐区逐点逐位清查,对部门自查的问题复查,保证不留死角,对容易整改的隐患,现场下达隐患整改 通知书 ,并落实职责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结束,对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由各部门落实整改方案,并在整改结束后书面报安全主任,对存在的重大隐患,由安全主任负责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整改,整改结束后,书面报告公司常务副总。同时防火安全办公室派督察小组不定期对各部门、生活区各宿舍进行安全督察,遇到问题随时解决,不留后遗症,对工作中不负职责、玩忽职守者或者在生活区违反安全生活者进行严肃处理,发现一例处理一例,起到警示作用。

(三)建全组织、制度、明确职责

各部门都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且组织正常的活动,每月召开例会一次,各岗位各工种都制定工作制度,并把职责落实到人、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在组织制度上起到充分保障作用,其次在经费投入上务必保证落实,强调安全才是最大的节俭,各个部门每月对本部门所属的辖区安全隐患两次报安全主任,没有隐患的实行零报告制,务必及时上报,对大的隐患由安全管理室挂牌督办,保证安全。

(四)加强督察,及时 总结

安全工作是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必须要树立长期观念,整改结束后的日常工作中,安全管理室将组成督察组不定期地对生产部门进行督察,以加强员工的安全观念,检查制度的落实,查找隐患,消除隐患,同时及时总结本部门好的做法和方法,在公司内推广,大家互 相学 习,互相监督,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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眯眯眼的鱼
朴素的鸭子
2026-05-10 08:56:0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点行业和领域危险品生产危险品调查和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隐患治理措施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二是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三是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资金。

四是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时限。

五是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预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隐患调查管理专项行动,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督,监督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有必要根据地区,行业和实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界定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要认真落实政府行政主管责任制和企业法定代表制。各地区应采取措施,制定本通知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指导意见和区域安排,并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行业的其他有关单位,不得走死路。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调查和管理隐患的特别行动应突出重点行业和高风险行业等领域的重点企业。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

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政策,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预防能力。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动员广大员工参与隐患的调查和管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知情权,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全面组织员工,认真查找各种隐患,积极参与隐患管理。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地区应以此隐患调查和管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危害调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不仅要有效消除重大威胁的隐患。要安全生产,还要落实根本原因。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宣传这一隐患的调查和管理专项行动,加强对舆论的监督和群众的监督,揭露经过调查和管理的单位。

扩展资料:

隐患排查的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

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隐患排查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

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等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的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隐患排查治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通知》

懵懂的小鸽子
雪白的钢笔
2026-05-10 08:56:07
本判定标准适用于判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统称工贸行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特种设备等有关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适用于相关工贸行业,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仅适用于对应的行业。

一、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

(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共10条)。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其内部设有员工宿舍、会议室、休息室等场所。

2.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连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取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采用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泄灰装置,或未及时清卸灰仓内的积灰。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立筒仓、收尘仓、除尘器内部等20区未采用符合要求的防爆型电气设备。

8.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9.未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未及时规范清理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

10.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通风、氢气浓度监测等防火防爆措施。

(二)使用液氨制冷的行业领域(共2条)。

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

2.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

(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行业领域(共4条)。

1.未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2.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

4.未根据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检测报警仪器、呼吸防护用品、全身式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

(四)采用深井铸造工艺的铝加工行业领域(共7条)。

1.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未设置机械或自动锁紧装置。固定式、倾动式熔炼炉的铝水出口与流槽、流槽与铸造模盘两处接口位置,未配置液位监测和联锁报警装置。

2.配置的液位传感器未与铝水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联锁。倾动式熔炼炉在紧急状态下不能自动复位。

3.放置入炉原材料的地面潮湿,熔炼炉、保温炉及铸造等作业场所存在非生产性积水或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4.深井铸造结晶器的冷却水系统未配置进出水温度、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报警装置;监测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联锁,未与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联锁。冷却水系统未设置应急水源;应急水源管道未并联安装2个控制阀,或缺少常闭电磁阀(自动控制阀)。

5.铝水铸造流程未规范设置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

6.钢丝卷扬系统未设置不间断应急电源;引锭盘托架钢丝绳未定期检查和更换。

7.铸造车间现场未严格控制人数,未控制非生产人员进入。

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

(一)冶金行业(共16条)。

1.会议室、操作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交接班室和钢(铁)水罐冷热修工位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和液渣吊运影响范围内。

2.炼钢厂在吊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炼铁厂铸铁车间吊运铁水、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相关要求。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龙门钩横梁焊缝和销轴未按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吊钩、板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3.盛装铁水、钢水和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按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耳轴磨损严重仍在使用。

4.冶炼、熔炼、精炼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或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连铸、模铸流程未设置事故钢水罐、溢流槽、漏钢回转溜槽、中间罐漏钢坑等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或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未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5.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煤气泄漏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或采用外部喷淋冷却方式维持使用。

6.高炉炉顶工作压力超设计最大值,正常生产期间炉顶放散阀未处于自动联锁状态;未设置炉缸水系统热负荷检测系统和炉缸侵蚀模型,炉底炉缸连续测温点的有效性无法确保侵蚀模型准确、正常运行。

7.炼钢炉氧枪等设备的水冷元件未规范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

8.煤气柜建设在居民稠密区,未远离大型建筑、仓库、通信和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煤气爆炸危险环境1区未采用符合要求的防爆型电气设备。

9.煤气区域有人值守的控制室、操作室和休息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场所,以及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浓度监测报警装置。

10.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未设置吹扫、放散和可靠隔断装置;煤气设施的吹扫介质管道,在使用后未断开或未堵盲板。

11.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未设置可靠隔断装置;进入车间前的煤气管道,未设置隔断装置。

12.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燃烧装置,未设置防止回火的紧急自动切断装置;煤气(天然气)点火作业程序不符合标准要求。

13.煤气U/V型水封和湿式冷凝水排水器水封的有效高度不符合标准要求;煤气排水器违规共用。

14.生产、储存、使用煤气的企业,未建立煤气防护站(组),未配备必要的煤气防护人员及防护设备。

15.空分装置在液氧中碳氢化合物总含量超标的情况下运行;空分装置冷箱内严重泄漏。

16.烧结矿运输皮带输送矿料温度超过120℃。

(二)有色行业(共12条)。

1.吊运熔融有色金属及液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相关要求;横梁焊缝和销轴未按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吊钩、板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2.会议室、操作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交接班室等场所设置在熔融有色金属及液渣吊运影响范围内。

3.盛装熔融有色金属及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按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

4.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精炼、铸造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或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熔融有色金属铸造、浇铸流程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或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未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6.采用水冷方式冷却的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炉窑、铸造机、加热炉及水冷元件,未设置应急水源。

7.冶炼炉窑的闭路循环水冷元件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开路水冷元件未设置进水流量、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未实施出水温度定期人工检测。存在冷却水进入炉内风险的闭路循环元件,未设置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未设置防止冷却水大量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如快速切断阀等)。

8.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

9.可能出现一氧化碳泄漏、聚集的场所,未设置固定式监测报警装置;可能存在砷化氢气体的场所,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最高容许浓度精度要求的检测监测设备,或采取同等效果的检测措施。

10.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燃烧装置,未设置防止回火的紧急自动切断装置;煤气(天然气)点火作业程序不符合标准要求。

11.煤气U/V型水封和湿式冷凝水排水器水封的有效高度不符合标准要求;煤气排水器违规共用。

12.生产、储存、使用煤气的企业,未配备专职的煤气防护人员及防护设备。

(三)建材行业(共7条)。

1.水泥工厂煤磨袋式收尘器(或煤粉仓)未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未设置气体灭火装置。

2.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作业外包给不具备专业资质的承包方,作业前未根据风险分析制定适宜的清库方案,未严格按照清库方案实施。

3.水泥工厂电石渣原料库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未设置与报警装置联锁的事故通风装置,报警、通风装置未有效运行。

4.进入筒型储库、预热器旋风筒、分解炉、磨机、破碎机、篦冷机、各种焙烧窑等有限空间作业前,未对可能意外启动的设备以及涌入的物料、高温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等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5.燃气窑炉在燃气管道上未设置低压、超压报警和紧急自动切断阀,制氢站、制氧站、保护气体配气间等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场所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及防爆泄压设备。

6.纤维制品三相电弧炉、电熔制品电炉、玻璃窑炉、玻璃锡槽等设备的水冷、风冷保护系统漏水、漏气,或玻璃窑炉、玻璃锡槽未设置冷却保护系统监测报警装置。

7.空分装置在液氧中碳氢化合物总含量超标的情况下运行;空分装置冷箱内严重泄漏。

(四)机械行业(共10条)。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铸造用熔炼(精炼)炉、熔融金属吊运和浇注作业影响范围内。

2.吊运铁水等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相关要求。吊运浇注包的横梁焊缝和销轴未按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吊钩等零件未定期进行检查,或出现裂纹、严重磨损、严重形变等缺陷。

3.熔融金属铸造、浇铸流程未规范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4.铸造用熔炼(精炼)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作业坑存在积水,或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设置工业管道等设施。

5.铸造用熔炼(精炼)炉冷却水系统未规范设置温度、流量监测报警装置,或未采取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措施。

6.天然气(煤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未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燃烧系统未采取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措施。

7.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如天拿水)清洗设备设施、工位器具和地面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集聚在地沟、地坑等空间内的可燃气体,或在影响范围内存在明火。

8.涂装调漆间和喷漆室未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电气设备设施不符合防爆要求,通风设施失效。

9.混有切削液或水的镁合金废屑未设立单独房间(库房)存放,或未采取防水防潮、通风、氢气浓度监测等防火防爆措施。

10.锂离子电池存储仓库未规范设置火灾探测报警装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灭火器材,或未规范设置故障电池隔离装置和通风排烟设施。

(五)轻工行业(共7条)。

1.食品制造企业涉及烘制、油炸等高温的设施设备和岗位,未采取防过热自动切断报警装置和隔热防护措施。

2.食品制造企业燃气油炸锅未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

3.白酒储存、勾兑、灌装场所未规范设置乙醇蒸气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监测报警装置未与机械通风设施或事故排风设施联动。

4.纸浆制造、造纸企业使用蒸气或明火直接加热钢瓶汽化液氯。

5.日用玻璃、陶瓷制造企业燃气窑炉在燃气管道上未设置低压、超压报警和紧急自动切断阀,或退火炉、热收缩包装机等可能发生燃气泄漏、聚集的区域未设置燃气浓度监测报警装置。

6.日用玻璃制造企业炉、窑类设备本体出现裂缝或窑炉附属设施故障间接伤害窑炉本体导致玻璃液泄漏。

7.喷涂车间、调漆间未规范设置通风装置和防爆型电气设备。

(六)纺织行业(共2条)。

1.纱、线、织物加工的烧毛、开幅、烘干等热定型工艺设备的汽化室、燃气贮罐、储油罐、热媒炉等未与生产加工、人员密集场所明确分开或单独设置。

2.保险粉、双氧水、亚氯酸钠、雕白粉(吊白块)等危险品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保险粉露天堆放,或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等措施。

(七)烟草行业(共2条)。

1.熏蒸杀虫作业前未确认无关人员全部撤离仓库,作业场所未配置防毒面具。

2.使用液态二氧化碳制造膨胀烟丝的生产线和场所,未设置二氧化碳浓度、燃气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紧急联动排风装置。

一、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六)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七)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八)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九)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十)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十一)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十三)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十四)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十五)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十六)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七)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十八)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十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二十)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安全出口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要求。

2.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3.相邻矿山的井巷相互贯通。

4.没有及时填绘图,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

5.露天转地下开采,地表与井下形成贯通,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6.地表水系穿过矿区,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防治水措施。

7.排水系统与设计要求不符,导致排水能力降低。

8.井口标高在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下,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9.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矿井没有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或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

10.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矿山关键巷道防水门设置与设计要求不符。

11.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山,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采取防火措施。

12.在突水威胁区域或可疑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进行探放水。

13.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不实施停产撤人。

14.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15.开采错动线以内存在居民村庄,或存在重要设备设施时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16.擅自开采各种保安矿柱或其形式及参数劣于设计值。

17.未按照设计要求对生产形成的采空区进行处理。

18.具有严重地压条件,未采取预防地压灾害措施。

19.巷道或者采场顶板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

20.矿井未按照设计要求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或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21.未配齐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

22.提升系统的防坠器、阻车器等安全保护装置或信号闭锁措施失效;未定期试验或检测检验。

23.一级负荷没有采用双回路或双电源供电,或单一电源不能满足全部一级负荷需要。

24.地面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或井下使用的普通变压器采用中性接地。

(二)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地下转露天开采,未探明采空区或未对采空区实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3.未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

4.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或台阶(分层)高度超过设计高度。

5.擅自开采或破坏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和挂帮矿体。

6.未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排土场稳定性进行评估。

7.高度200米及以上的边坡或排土场未进行在线监测。

8.边坡存在滑移现象。

9.上山道路坡度大于设计坡度10%以上。

10.封闭圈深度30米及以上的凹陷露天矿山,未按照设计要求建设防洪、排洪设施。

11.雷雨天气实施爆破作业。

12.危险级排土场。

(三)尾矿库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库区和尾矿坝上存在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开采、挖掘、爆破等活动。

2.坝体出现贯穿性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范围管涌、流土变形,坝体出现深层滑动迹象。

3.坝外坡坡比陡于设计坡比。

4.坝体超过设计坝高,或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

5.尾矿堆积坝上升速率大于设计堆积上升速率。

6.未按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坝体稳定性进行评估。

7.浸润线埋深小于控制浸润线埋深。

8.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小于设计规定。

9.排洪系统构筑物严重堵塞或坍塌,导致排水能力急剧下降。

10.设计以外的尾矿、废料或者废水进库。

11.多种矿石性质不同的尾砂混合排放时,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排放。

12.冬季未按照设计要求采用冰下放矿作业。

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带药检维修设备设施。

(三)职工自行携带工器具、机器设备进厂进行涉药作业。

(四)工(库)房实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核定人数。

(五)工(库)房实际滞留、存储药量超过核定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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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库)房内、外部安全距离不足,防护屏障缺失或者不符合要求。

(七)防静电、防火、防雷设备设施缺失或者失效。

(八)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或者违规私搭乱建。

(九)工厂围墙缺失或者分区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

(十)将氧化剂、还原剂同库储存、违规预混或者在同一工房内粉碎、称量。

(十一)在用涉药机械设备未经安全性论证或者擅自更改、改变用途。

(十二)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的存储能力与设计产能不匹配。

(十三)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四)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伪造许可证。

(十五)生产经营的产品种类、危险等级超许可范围或者生产使用违禁药物。

(十六)分包转包生产线、工房、库房组织生产经营。

(十七)一证多厂或者多股东各自独立组织生产经营。

(十八)许可证过期、整顿改造、恶劣天气等停产停业期间组织生产经营。

(十九)烟花爆竹仓库存放其它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或者生产经营违禁超标产品。

(二十)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在零售场所使用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