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与万家香合作 在台湾采用Green-e认证再生能源
Green-e认证方案能协助企业评估对于环境或在地影响,透过提供公开资讯与后续追踪,借此确认再生能源来源是否合乎要求,同时也能促进在地再生能源发电与再生能源电力市场的发展。
资源解决方案中心 (Center for Resource Solutions,CRS)在与苹果合作之下,率先将运用太阳能等再生能源的Green-e认证方案试行计画带到新加坡与台湾。
在新加坡与台湾地区推动的Green-e认证方案试行计画,均让苹果获得再生能源应用认证,其中在新加坡推行的太阳能应用计画,透过800个屋顶架设太阳能设备产生32兆瓦电力,而在台湾与万家香酱油合作,并且在屏东地区架设的太阳能电池板阵列,同样也让苹果获得Green-e再生能源应用认证。
借由苹果在新加坡与台湾两个试行计画案例,CRS执行董事Jennifer Martin预期将能推动更多再生能源应用与发展,并且在亚洲地区增加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目前在美国地区由企业自愿性采用的再生能源中,超过一半以上透过资源解决方案中心认证。目前此项认证也适用于亚洲地区的大型再生能源购买者与销售者,并且能协助企业评估对于环境或在地影响,透过提供公开资讯与后续追踪,借此确认再生能源来源是否合乎要求,同时也能促进在地再生能源发电与再生能源电力市场的发展。
在此之前,苹果已经宣布将在未来几年内达成导入100%绿能目标,同时也要求再生能源供应来源也必须符合环保。就先前苹果评估,最快在2020年将与供应链厂商在全球生产超过4吉瓦的绿能,约为苹果目前产生用电量的三分之一,同时其后将会持续往使用更多绿能目标前进。
这是一项对于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鼓励政策,由于大多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比如光伏发电、风能、地热能、潮汐能等,受到技术、资源等限制,投入会比较大;与传统的火电或者已经发展相对成熟的核电、水电相比,成本偏高,因此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由此国家采用额外费用分摊的方法,向电网中的所有用户征收一定的额外费用,所收能源用于补贴可再生能源发电。国家发改委在06年开始发布实施《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这个规定一致在不断的修改调整,你可以查看一下。
由文件的第七条“多措并举扩大补贴资金来源”以及第八条“加强政策保障”中可以看出,光伏补贴在维持原有的国家补贴基础上,将鼓励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引进投资,增加或维持地方政府对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补贴款项,多省或迎来新一轮的高额补贴。
2、分布式光伏前景可观
从附件中可以看出,虽然未来三年的建站规模明确而规模大,但是它始终是有限的,而且要求优先建设光伏扶贫电站,伴随着标杆电价的调整,企业或许又将引来一波波抢装潮,这并不利于光伏行业的健康发展。
而分布式光伏规模却是不被限制的,目前而言,分布式光伏的普及量仍然较低,市场相对空白,只在一些光伏大省如山东、河北有较高的普及率。同时国家以及地方政府对于分布式光伏的补贴是要大于集中式电站的,所以在未来几年,分布式电站或将迎来爆发期,成为新的市场红利。
3、光伏行业向标准化运营靠拢
就目前的光伏市场情况来看,各地的发展水平不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以及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这些因素都表明了起步早、产量第一的中国光伏市场仍处于一个百家争鸣的初级市场。
而初级市场是要迎来过度的,慢慢的会转向规模化、标准化运营。从文件的第四条“创新发展方式促进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可以看出,未来新的技术革新会给行业带来新的契机,同时也会淘汰缺少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市场开始慢慢进入良性循环。
「新能源」或「新及可再生能源」(New and renewable energy) 指传统化石燃料﹝石油、煤、天然气﹞及核能以外的能源资源或能源载体,包括可再生及不可再生的类型,如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能、小水电、氢能、天然气水合物等。 「新能源」这名词亦可包括各种新的能源技术,例如燃料电池技术等。?﹝燃料电池利用氢气及氧气的化学作用产生电力,过程不牵涉燃烧或机械动作。﹞ 可再生能源泛指多种取之不竭的能源,严谨来说,是人类有生之年都不会耗尽的能源。可再生能源不包含现时有限的能源,如化石燃料和核能。 大部分的可再生能源其实都是太阳能的储存。可再生的意思并非提供十年的能源,而是百年甚至千年的。随着能源危机的出现,人们开始发现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 传统化石燃料除了有耗尽的问题外,在使用中会排放大量温室气体(例如二氧化碳),使到地球暖化情况加剧。 在中国香港,如能源消耗量继续以目前的趋势增加,2010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预期会比2000年的水平增加39%。有效使用再生能源将有助减少本港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同时亦可减低使用化石燃料时所产生的温室气体。 请到机电工程署网站阅览「齐来认识可再生能源」小册子,它详细阐释何谓可再生能源和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好处。
参考: Consolidation from various web sites
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的定义,「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系指理论上能取之不尽的天然资源,过程中不会产生污染物,例如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水力能、潮汐能、生质能等,都是转化自然界的能量成为能源,并在短时间内(几年之内,相对于亿年以上才能形成的石化燃料)就可以再生。 但哪些能源可归类于「再生能源」,目前仍有争议。例如有研究者指出,大型水力发电厂对河川生态造成破坏,因此仅将小型水力发电列入再生能源。而生质能乃是回收各类废弃物(包括农业、工业、都市废弃物)转化制成燃料,但在利用这类燃料时,仍因其复杂而不易控制的化学成份,难以避免污染产生,因此有研究者质疑将此列于再生能源之中是否适当。而近来颇受重视的燃料电池,由于做为燃料之氢气或甲醇目前仍需倚赖石化工业来生产,因此未被列入再生能源之中。 百科教室 即使在定义上尚未获得共识,但为了降低对石化燃料的倚赖程度,同时兼顾温室气体减量与资源永续利用等目标,提高再生能源的供应量与使用量已成为全球趋势。 目前台湾之再生能源,局限于小规模与家庭用能源。1998年5月之全国能源会议中曾建议,我国之再生能源推广量应于2020年时达到全国能源总供应量之3%(不含大于20 MW之大型水力设施)。若不考虑水力,目前全世界再生能源约占总能源供应量之5.5%,占总发电量约2%;而此一比例在台湾更低,分别为1.1%与0.6%,距离前述3%之目标仍有相当大的差距。 推动再生能源,不能只依赖技术上的进步。相较于传统石化燃料,大多数再生能源均无商业竞争力,必须透过减税或设备补助等方式予以奖励;也可以透过设立基金的方式,扶植相关产业与扩大市场规模。
参考: e-info/column/eccpda/2004/ec04031601
电力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然而, 地球的化石资源始终有限,因此我们不时会听到有人谈到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其实是自然产生、循环不息的能源,除了直接或间接来自太阳,亦可由地底深处的热能产生。此外,由水力、地热、风力、太阳能和潮汐、波浪和海洋等产生的能源,也属于可再生能源。 地球上有多少种类的可再生能源? 水力:透过水力发电厂,我们可以将水由高点往下流的动力转化成为电力。 地热能:来自地壳内的热能,通常会以热水或蒸气等形式出现,除了可直接为地区供暖及为农业提供所需的热能外,也可转化为电力。 风力:运用风的动能来推动风力涡轮机的机件,从而产生电力,或直接利用风力推动机械操作。 太阳能:吸收太阳辐射能,以制造热能, 或透过太阳能发电厂或光伏电板来产生电力。 潮汐/波浪/海洋能源:利用潮汐涨退、波浪起伏或海流所产生的动能来产生电力。 我们为甚么需要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是重要的能源,具备多项优点,例如: 环保效益:利用可再生能源科技不但可减低污染,亦可减轻影响全球气候的温室效应。可再生能源科技能产生热力和电力,但对全球气候的影响却是很低至中等。除了生物质能在燃烧时会产生轻微污染外,其他可再生能源对本地或地区的空气质素几乎说得上是全无影响。 保存资源:藏于地底的化石燃料是电力工业现时采用的主要燃料,供应有限。因此,使用可再生能源可以帮助减少化石燃料的消耗,延长其作为人类能源资源的时间。 为地方经济创造就业:可再生能源科技可为安装、运作、服务及市场推广等行业创造本地就业机会。假如能开发成功的用途,更能在国际市场创造商机。 如欲了解更多中电在提倡可再生能源方面的项目及活动,请浏览中电的社会及环境网页。
参考: wedside
有税收专家表示,税收在我国今后加强对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将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的税收政策和完善措施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减有免
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对于改善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意义重大,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能源消耗的加快,我国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税收扶持政策逐年增多。
增值税主要有5项: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属于生物质能源的垃圾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自2001年1月1日起,对风力发电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自2005年起,对国家批准的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对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部分大型水电企业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
消费税方面,自2005年起,对国家批准的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免征消费税政策。部分税收优惠政策虽然仅适用于个别企业,但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二、有奖有罚
税收促进能源节约经济发展离不开能源的支撑,能源的承载能力制约着经济的发展,而能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因此,建设节约型社会已成当务之急,更是一场关系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革命”。
相关专家表示,我国能源利用效率目前仍然很低,比以发达国家为主要成员国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落后20年,相差10个百分点。但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在税收方面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节能减排行动。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外商投资企业在节约能源和防治环境污染方面提供的专有技术所收取的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独立核算的煤层气抽采企业购进的煤层气抽采泵、钻机、煤层气监测装置、煤层气发电机组、钻井、录井、测井等专用设备,统一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抵免新增所得税,技术开发费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在增值税方面,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作为节能建筑原材料的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对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抽采销售煤层气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
在消费税上,《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汽油、柴油分别按0.2元/升、0.1元/升征收消费税,对小汽车按排气量大小实行差别税率。2006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调整的消费税政策规定,将石脑油、润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燃料油等成品油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同时,调整小汽车消费税税目税率。按照新的国家汽车分类标准,将小汽车税目分为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两个子目;对乘用车按排气量大小分别适用3%、5%、9%、12%、15%和20%六档税率,对中轻型商用客车统一适用5%税率,进一步体现“大排气量多负税、小排气量少负税”的征税原则,促进节能汽车的生产和消费。
在资源税方面,现行《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矿产征收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的计征方式。自2004年以来,陆续提高了23个省(区、市)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提高了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税额标准。其中,部分油田的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已达到条例规定的最高标准,即30元/吨和15元/千立方米;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地方政府可根据有关油田、矿山的实际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对低丰度油田和衰竭期矿山在不超过30%的幅度内降低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该政策有利于鼓励对低油田和衰竭期矿山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体现了节约能源的方针。
在出口退税方面,自2004年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以来,为限制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取消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主要包括各种矿产品的精矿、原油等。对上述产品中应征消费税的产品,相应取消出口退(免)消费税。对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降为5%,主要包括铜、镍、铁合金、炼焦煤、焦炭等。
三、优惠多多
税收鼓励资源综合利用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也是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的税收政策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鼓励、支持企业积极进行资源的综合利用。
其中,增值税就包含了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的建材产品,包括以其他废渣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2001年将其中的综合利用水泥产品改为增值税即征即退;二是对企业以林区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三是自2001年1月1日起,对油母页岩炼油、废旧沥青混凝土回收利用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煤矸石、煤泥、煤系伴生油母页岩等综合利用发电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四是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五是逐步取消对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对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新办的企业,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
四、可抵可免
保护环境有“绿色税收”支持当前我国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形势十分严峻,污染总体水平相当于发达国家上世纪60年代水平,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约为4000亿元。因此,保护环境,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从2001年起,我国开始陆续出台了一些环境保护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有税收专家因此将这些环保性的税收定义为“绿色税收”。从已经出台的税收政策看,目前的“绿色税收”主要集中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上。
增值税方面,自2001年7月1日起,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对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生产的二水硫酸钙等副产品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
企业所得税方面,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内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目前企业环保设备投资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上述政策执行。
调整与完善:节能减排税收政策将更加系统全面我国已出台的4大类30余项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对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从这些年的执行情况看,现行税收政策还存在一些不足。这些不足主要包括:一是在支持的范围和力度上与《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和《清洁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推广缺乏必要的税收支持政策;二是虽然出台了一些支持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因为缺乏对这项工作发展的整体把握,一些政策没有及时进行调整,一些新的政策尚未实施,税收支持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作用还有待加强。
与国外相对完善的生态税收和循环经济税收制度相比,我国缺少针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门税种。同时,现行税制中为贯彻循环经济思想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比较单一,主要是减税和免税,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税收抵免、延期纳税等国际上通用的方式在我国基本没有。
据了解,有关部门正针对现行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结合税制改革和税种特点,按照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要求,研究完善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能源节约、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产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税收政策,争取尽快建立健全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体系。
有关专家认为,企业在进行节能、环保等项目的立项、建设时,眼光不能仅盯着现有节能减排方面的税收政策,而是要综合考虑,用好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投资加速折旧等一切可以利用优惠政策,并兼顾国家将要出台的优惠政策,统筹进行筹划,才能使投资收益实现最大化。
以提供电力及燃气等能源,能源原料均依靠进口,包括石油、煤及天然气。而境外核能占中国香港供电20%。据统计,中国香港年花约 146 亿度电。C) 中国香港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香港机电工程署在2000年展开了一项在中国香港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可行性报告。研究本港各种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潜力,及探究与本港广泛使用可再生能源有关法律、机制、推广等各种问题。我们相信中国香港是适合发展可再生能源。我们会从两方面讨论:1)从外国例子看中国香港地理环境上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潜力;2)从访问中了解中国香港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难处。我们先看第一个值得参考的外国例子:A)日本东京东京和中国香港都是国际大都会,地少人多,耗电量大,拥有丰富的经济条件。现时,东京积极推行太阳能发电,太阳光发电设备的引进量约有三十二万千瓦且为世界第一,证明东京在推行太阳能发电是非常成功的。不但如此,日本亦广泛地使用一种新的焚化炉,可以把废物的体积减少达 90%,因此可以延长堆填区的使用寿命,适合像中国香港这个狭小的地方。日本之所以能够成功是由于 *** 十分一致地支持这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并提供补贴和配套法规政策,令焚化技术在日本能够广泛使用。B)台 *** 湾,地少人多,工业生产与经济活动密集,能源消耗量庞大。为了改善能源问题,台湾进行了太阳能发电。中国香港同样是个地少人多,缺乏天然能源,经济活动密集的地方,能源消耗量亦十分庞大。 中国香港这个面积只有大约1000平方公里的地方,人均耗电量在亚洲高踞第4位。台湾和中国香港是位于热带的地方,较近赤度,阳光充沛,与台湾有多方面的处境十分相似。因此,太阳能发电是十分适合中国香港。C)访问为了作深入探究,我们访问了一位资深的通识老师。该通识老师认为中国香港适合发展可再生能源, *** 不发展是受着政治因素的限制,不是有技术上与资金上的限制。在技术上,中国香港有足够的人才发展。中国香港有230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所以并没有资金上的问题。中国香港还是不能全面使用太阳能发电是因为没有大量市民表达对建设可再生能源的诉求。而且,中国香港可以向内地购入煤发电,所以 *** 认为中国香港没有必要发展可再生能源。他认为垃圾焚化不是不能发展,但是发展了以后有可能会鼓吹制造更多垃圾的风气。即使焚化后的排放物可以用作制造砖头与马路, *** 也不愿创新,因为要负上另外的责任。中国香港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步伐停滞不前是因为受到政治上的因素影响, 而不是中国香港没有技术与资金。讨论与分析根据中国香港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香港的潮汐、水力和地热都不足以发展,不是理想的可再生能源的来源。虽然风力发电在报告撰写当年,发电效能高,但是,相对今天2010年中国香港的发电量,不是十分可取。从我们讨论过的两个国外城市例子,可以看见中国香港有潜力发展太阳能和垃圾焚化发电。先说太阳能,台湾及东京人和楼宇都非常密集,城市空间不大。但日本人善用楼宇的面积,包括天台和外墙等,将太阳能技术融入楼宇设计,小小的面积便能提供约大量电力。香中国香港 无论是日照时间和日光强度(低纬度)都比台湾和东京大,若大规模发展城市太阳能,再加上引入一些较高效能的技术(纳米太阳能和太阳能窗等),必能为中国香港市民带来一定的能源。每 1 平方米的光伏板每年可产生 121 千瓦时。如果中国香港所有土地都装上横向光伏板,总发电量便为每年 1
330 亿千瓦。(中国香港每年平均使用146亿度电)至于垃圾焚化发电方面,中国香港有绝对的优势。美国其中一个垃圾发电站的发电能力高达100兆瓦,每天处理垃圾60万吨。。对于中国香港,每天制造2
660公吨废物的地区来说,垃圾焚化发电一方面可以提供充足电力,另一方面可以解决堆填区的问题。所以,中国香港无论在地理、环境和天然资源方面都适合发展可再生能源。另外,中国香港 *** 有230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所以,资金上也没有难处。至于人才和技术方面, *** 一方面可以从外地引入人才,购入技术培养专才,甚至作带领的角色,推动商界研发技术和培养人才。但是,正如上述访问提到,中国香港唯一发展的障碍就是不良的政治和社会文化风气。中国香港市民对可再生能源的认识和意识不高。中国香港 *** 亦倾斜于商家和发展商,对于这些长远、高风险、较低回报的再生能源发展项目,反应并不积极。总括来说,中国香港地理和技术上都有潜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唯一的障碍就是在政治和社会文化上的反对声音。
参考: alecwsp 上
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是相对于会穷尽的不可再生能源的一种能源,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小,而且资源分布广泛,适宜就地开发利用。
对可再生能源利用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
2、坚持市场开发与产业发展互相促进。
3、坚持近期开发利用与长期技术储备相结合。
4、坚持政策激励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扩展资料:
根据国际能源署可再生能源工作小组,可再生能源是指“从持续不断地补充的自然过程中得到的能量来源”。可再生能源泛指多种取之不竭的能源,严谨来说,是人类有生之年都不会耗尽的能源。可再生能源不包含现时有限的能源,如化石燃料和核能。
大部分的可再生能源其实都是太阳能的储存。可再生的意思并非提供十年的能源,而是百年甚至千年的。
除了核能、潮汐能、地热能之外,人类活动的基本能源主要来自太阳光。像生物能和煤炭石油天然气,主要透过植物的光合作用吸收太阳能储存起来。其它像风力,水力,海洋潮流等等,也都是由于太阳光加热地球上的空气和水的结果。
随着能源危机和高油价的出现,对气候变化忧虑,还有不断增加的政府支持,都在推动增加可再生能源的立法,激励和商业化。新的政府支出,法规和政策,协助业界在抵御全球金融危机中的表现中优于其他许多行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再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