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扶贫政策
一、光伏扶贫
二、农村小水电扶贫
三、重点群体免费职业培训行动
四、易地搬迁脱贫
五、教育扶贫
六、健康扶贫
七、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
一、光伏扶贫
在前期开展试点、光照条件较好的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光伏扶贫,保障280万无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因地制宜推进实施。
二、农村小水电扶贫
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全面实施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建设农村小水电扶贫装机200万千瓦,让贫困地区1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100万贫困农户每年稳定获得小水电开发收益,助力贫困户脱贫。
三、重点群体免费职业培训行动
组织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免费职业培训。到2020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贫困家庭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1次就业技能培训;使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贫困家庭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1次创业培训。
四、易地搬迁脱贫
组织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确保搬迁群众住房安全得到保障,饮水安全、出行、用电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享有便利可及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迁出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后续发展有门路、转移就业有渠道、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五、教育扶贫
以提高贫困人口基本文化素质和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为抓手,瞄准教育最薄弱领域,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到2020年,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能力明显增强,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高等教育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教育总体质量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六、健康扶贫
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条件,提升服务能力,缩小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差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就医费用个人负担大幅减轻,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均等化,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二)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慢性病救治。
(三)全国三级医院与贫困县县级医院“一对一”帮扶行动。
(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行动。
(五)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行动。
(六)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一站式”结算平台建设。
七、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
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制定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方案,确保所有地区农村低保标准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
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范围,将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各地统筹使用相关扶贫开发政策。对返贫家庭,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分别纳入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开发政策覆盖范围。日前,国家财政部提前下发了《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和《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这两个通知让贫困户和残疾人的补贴扶持政策有了新发展!首先《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中明确确定了补贴总额和每个省份享受2018年政府贫困群众的资金额度;2018年政府的扶贫总额超928亿元,其中扶持补贴款最多的就是四川省,2018年扶持金额约61.57亿元;其次是湖南省和河南省的贫困扶持资金,金额为55.63亿元和54.88亿元。
2018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的对象也在此次通知中严格规定了这四类人:
1、低保户
2、特困人员家庭
3、孤儿
4、乞讨人员
此次2018年扶持残疾人的补贴款用于这四个项目:
1、残疾人康复
2、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
3、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4、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
法律分析:光伏扶贫项目补助政策是:1、根据当前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类、类、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0.75元(含税)。自2019年起,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电价。2、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7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3、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4、各新能源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相关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并于每月10日前将相关数据报送至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上网电价执行和电价附加补贴结算的监管,督促相关上网电价政策执行到位。5、鼓励地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光伏发电就近消纳配电价格改革和市场化招标定价试点,逐步完善通过市场发现价格的机制。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案例:盱眙县首个光伏扶贫项目,安装228户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量317.52KW,发电量全部接入国家电网。项目资金统筹方式:盱眙县烟草局出资9万+第三方公司担保+农户从当地农行贷款95%以上,共261万元。贫困户收益:总收益556万元+补贴228万元。
模式二:扶贫资金(60%-70%)+农户自筹(银行小额贷款)
案例:云南红河县光伏扶贫试点项目,安装300户,每户3KW。项目资金统筹方式:项目总投资900万,其中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补助州级财政资金配套政府出资600万,贫困农户出资三分之一享受农村信用社的贴息贷款自筹300万。贫困户收益:年平均发电量约3600度*云南省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0.95元=每年每户可增加售电收入3000元至3300元。模式三:扶贫资金(80%)+企业投资(20%)
案例:贵州罗甸木引镇光伏扶贫项目,项目资金统筹方式:政府出资80%+企业垫付20%后期农户以发电收益分期偿还企业。贫困户收益:每户每年可发1000多度电,产生4000元左右的收益。
模式四:扶贫资金+地方投资公司投资。
案例:安徽亳州利辛县光伏扶贫电站,每户建设3KW光伏电站,需要22500元。项目资金统筹方式:省里每户补助8000+市、县财政各配套2000+光伏电站承建公司捐助一部分+余款通过金融机构推出的“阳光贷”等产品配套支持,还款由光伏扶贫创业平台公司统筹统还。贫困户收益:在该模式的支持下,利辛县到2017年底计划建成户均3KW的光伏电站1.5万座+村均60KW的村级光伏电站90座+实现脱贫4.5万人收回成本后预计每户年发电收入3000多元。
模式五:政府全额出资
案例:安徽省合肥市,合肥作为省会城市贫困程度和贫困数量较小,财力较强,为了扩大光伏扶贫覆盖面,合肥市坚持财政全额买单。建设资金按2:1的比例从市、县两级贫困专项资金中安排。
精准扶贫的简短事例:
1、扶贫小额信贷
2014年底,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人民 银行、银监会和保监会印发《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量身定制一款信贷产品。这种扶贫小额信贷的特点是“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抵押免担保、 基准利率放贷、扶贫资金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 偿金”,探索出有效解决贫困户贷款难贷款贵等问题的新途径。
到2016年底,全国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 2833亿元,贫困户获贷率由2014年的2%提高到2016年底的26.7%。全国共有740万贫困户受益。以宁夏盐池县为例,2016年贷款总额5.4 亿元,贫困户获贷率达86%,共支持8181户贫困户发展滩羊养殖、黄花菜种植等扶贫产业,户均增收1.2万元。
2、电商扶贫
陇南市是甘肃省乃至全国最为贫困的地区之 一。这里有丰富的特色优质农产品,但因交通不便、 信息闭塞,难以转化为群众收入。2015年初,陇南市经批准成为全国电商扶贫首个试点市。两年来,该市加大行政推动力度,通过网店带动、电商产业带动、电商创业带动、电商就业带动和电商入股带动,促进电商和精准扶贫深度融合。
到2016年底,全市共发展网店超万家,两年网络 销售农产品64亿元,718万人实现就业。其中,750个电商扶贫试点贫困村开办网店980家,带动15万贫困人口增收。
3、光伏扶贫
2015年起,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在河北、安徽、山西等6省的30个县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共探索出光伏发电扶贫的四种类型。 2016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村级光伏电站确定为光伏扶贫的主推方式。
村级光伏电站扶贫,是利用村集体的闲置土地,投资100-200万元,建设100—300千瓦的小型电站,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取得的发电收益由村集体讨论使用,可用于设立村内公益岗位,为部分贫困户提供就业;可用于村内小型公益事 业;也可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收入来源的贫困人口进行补助。
甘肃省渭源县是2016年光伏扶贫项目县,田家河乡元古堆村在去年5月投资240万元建成了全县第一个村级300千瓦光伏电站,并于当年6月16日并网发电。截至2016年12月底,该电站运行198天,发电收益为21.2万元,当年已分配给村集体11万元。
4、旅游扶贫
河北省涞水县拥有世界地质 公园、国家5A级旅游区、国家森林公园等丰富旅游资源。几年来,该县发挥这一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许多群众脱贫致富。但景区周边仍有部分贫困人口,并没有分享到旅游发展带来的好处。
为带动这些群众脱贫,2016年涞水县采取了专门办法。
一是精准分类。将野三坡景区33个贫困 村按区位分成三类:景区核心村1 个,景区周边村18个,景区辐射 村14个。33个村的贫困人口分为三种类型:没有劳动能力的(1328人)、具备劳动能力但缺乏 就业技能的(835人)、有就业技能且有意回乡创业的。
二是精准施策。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 县政府从旅游扶贫资金中列支1000万元,投入景 区建设。旅游公司每年从收入中提取1000万元 作为资产收益,对扶贫对象进行帮扶。
对具备劳 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各村成立旅游合作社,政府 统筹使用扶贫和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帮助每个村统一规划建设扶贫农业观光园、扶贫生态停车场、 扶贫经营一条街,安排贫困村民就近就业,每人 月收入2000元左右。对回乡创业的贫困人口加大扶持力度,吸引其回乡发展乡村旅游。目前已有 159名贫困人员回乡创业,也带动了其他贫困群 众增收。
5、扶贫车间
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地处黄河滩区,全县有贫困村129个,村里的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剩 下大量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当地群众一直有从事发制品、条柳编、纺线等手工业加工的传统。 前几年,有些厂家为降低生产成本,将一些对技 能要求不高的劳动密集型工序转移到村里,搭起 “小窝棚”招揽群众务工。
2015年起,菏泽市因势利导,对这种“小窝棚”进行改造提升,将其 建成“扶贫车间”。截至去年12月,全市共建成 “扶贫车间” 1803个,有383家企业入驻,直 接安置和带动191341名群众在家门口就业,使 57685名群众脱贫,其中妇女49724人、残疾人 519人、60岁以上老人8653人(含80岁以上 的69人)。
为什么要精准扶贫
我国扶贫开发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通过近30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举世公认的辉煌成就,但是,长期来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针对性不强、扶贫资金和项目指向不准的问题较为突出。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全国农村贫困居民8249万人(其中四川为602万人),实际远远不止8000万,这个数据是国家统计局根据全国7.40万户农村住户调查样本数据推算出来的。
这个数据对于研究贫困居民规模、分析贫困发展趋势不是很科学,但在具体工作中却存在“谁是贫困居民”“贫困原因是什么”“怎么针对性帮扶”“帮扶效果又怎样”等不确定问题。
由于全省乃至全国都没有建立统一的扶贫信息系统,因此对于具体贫困居民、贫困农户的帮扶工作就存在许多盲点,真正的一些贫困农户和贫困居民没有得到帮扶。
精准扶贫的背面是粗放扶贫。长期来,由于贫困居民数据来自抽样调查后的逐级往下分解,扶贫中的低质、低效问题普遍存在,如: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扶贫对象常由基层干部“推估”(推测估算),扶贫资金“天女散花”,以致“年年扶贫年年贫”。
重点县舍不得“脱贫摘帽”,数字弄虚作假,挤占浪费国家扶贫资源;人情扶贫、关系扶贫,造成应扶未扶、扶富不扶穷等社会不公,甚至滋生腐败。表面上看,粗放扶贫是工作方法存在问题,实质反映的是干部的群众观念和执政理念的大问题,不可小觑。
现行的扶贫制度设计存在缺陷,不少扶贫项目粗放“漫灌”,针对性不强,更多的是在“扶农”而不是“扶贫”。
以扶贫搬迁工程为例,居住在边远山区、地质灾害隐患区等地的贫困户,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是扶贫开发最难啃的“硬骨头”,移民搬迁是较好的出路,但是,因为补助资金少,所以,享受扶贫资金补助搬出来的多是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农户,贫困的特别是最穷的农户根本搬不起。
新村扶贫、产业扶贫、劳务扶贫等项目,受益多的主要还是贫困社区中的中高收入农户,只有较少比例贫困农户从中受益,且受益也相对较少。
综上所述,原有的扶贫体制机制必须修补和完善。换句话说,就是要解决钱和政策用在谁身上、怎么用、用得怎么样等问题。扶贫必须要有“精准度”,专项扶贫更要瞄准贫困居民,特别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务必重点用在贫困居民身上,用在正确的方向上。
扶贫要做雪中送炭的事,千万不能拿扶贫的钱去搞高标准的新农村建设,做形象工程不能实现扶真贫。贫困区域的发展,主要应使用财政综合扶贫资金和其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