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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相关成本ARC(Area relation cost)是我为了方便大家清晰理解高低功率组件合理价差而引入的重要概念,本文将会就这一概念进行深入解读,让大家也学会用清晰明了的公式计算不同功率组件的合理价差,方便电站业主进行经济理性决策。
面积相关成本是指:光伏电站建设过程中和组件的面积直接相关的成本;例如光伏电站的运输、安装、线缆、支架、运维、土地等均为面积相关成本。面积相关成本与我们所熟悉的BOS成本有很大重叠部分,但也有诸多不同,例如逆变器成本算入BOS成本,但是逆变器属于容量相关的成本,功率越高逆变器成本就越大,所以选用高功率组件并不能摊低逆变器的成本;再例如运维成本属于电站建设好以后正常运营的支出,例如清洗维护成本、线缆更换、支架更换等维修成本。运维成本和面积相关,例如清洗面积越大清洗成本越高。但是运维成本并不算入BOS成本中。所以面积相关成本和BOS成本的区别以及共同点如下表:
面积相关成本 BOS成本
共同点 共同包含运输、安装、支架等成本
不同点 不包含逆变器成本
但包含运维成本 不包含运维成本
但包含逆变器成本
面积相关成本以单块组件所需为单位,不同电站类型、不同建设区域以及不同的劳动力成本都会导致面积相关成本有很大不同。但是综合各地、各种类型电站建设成本,我们会发现面积相关成本往往介于400元/片~800元/片之间。这就是说,电站建设过程中一片60型组件的运输、安装、支架、桩基、土地所需最少成本也在400元以上。所以提高发电功率摊低单位面积的相关成本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也是高功率组件价格更贵的经济合理性基础。
由于不同组件封装形式不同、硅片质量不同、电池路线不同会导致功率有较大差异,目前普通多晶组件功率为275W,而单晶perc组件功率已经普遍达到300W+甚至310W的水平。我们选取单块组件面积相关成本为500元的常规电站为例,功率275W的组件单瓦需要摊销面积相关成本为500÷275=1.81元;功率达到305W的组件单瓦所摊销面积相关成本为500÷305=1.64元。功率更高的组件单瓦摊销面积相关成本更低,这是合理价差的根本来源,于是:
合理价差=500÷275-500÷305=0.17元。
按照上面的思路,我们可以先得到一个基本的计算合理价差的公式:
但是上述简单的计算公式有一个重大缺陷,那就是没有考虑perc大约3%的发电量增益。就是说305W的单晶perc组件等效于305W×1.03=314W的常规组件。单晶perc组件发电量有增益是有实证数据支持的,而且其理论原因也比较清晰,主要是由于:
1、单晶perc组件弱光效应好,由于能更好的吸纳弱光,电站每天启动时间更早、关闭时间更晚,相当于是每天早起晚睡勤劳的好同志。
2、第二个原因是工作温度低,由于单晶perc组件转化效率更高,工作时以热的形式耗散的能量少,正午艳阳高照下单晶perc组件相较于常规组件工作温度更低,我们都知道高温不利于组件正常发电,组件一般温度系数为0.46%,就是意味着组件温度每升高1度,发电量就会减少0.46%。更低的工作温度是提升发电量的又一关键原因。
当我们把单晶perc组件这3%发电增益也纳入考量带入计算公式时,结果就会大有不同。考虑3%的发电增益后主要带来两个变化:
1、等效功率变大,305W的单晶perc组件实际上相当于305×1.03=314W的常规组件。进而可以使面积相关成本摊低更多。
2、由于组件销售时还是按照305W的功率来计价,多发电相当赠送了一定功率的组件。就是说314W-305=9W相当于是赠送的。按照当前普通多晶组件2.45元/W的价格计算,价值相当于2.45×9=22元。由于组件功率是305W,则每瓦对应的价值为22÷305=0.072元。
考虑上述两个因素以后,对于一个每片60型组件面积相关成本为500元的电站项目,275W多晶组件和305W单晶组件的单瓦合理价格差为:
500÷275 - 500÷(305×1.03)+0.072=0.297元
这个公式可以分为三个部分来理解:
1、500÷275 是指面积相关成本500元的电站选用275W组件,单瓦所需摊销的成本。
2、500÷(305×1.03)是指一块组件面积相关成本为500元的电站项目选用305W功率的组件并且考虑3%的弱光效应发电增益后,单瓦功率要摊的成本。
3、0.072是指305W的单晶perc组件考虑3%的发电增益以后等效于314W的组件,但是组件销售的时候还是按照314W来计算,所以实际相当于“赠送”9W的功率,按照当前多晶组件每瓦售价2.45元计算,9W功率价值2.45×9=22.05元,对于一个305W的组件单瓦带来的价值提升为22.05÷305=0.072。
最后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是:这个公式最终结算得出的0.297元是该类电站最大可承受的价格差,如果此时单晶perc组件与常规多晶组件价格差<0.297元,则从经济理性的角度理应选择单晶perc组件,因为虽然价格贵一些但在电站假设过程中带来的摊销价值更大;但是如果单晶perc组件价格差>0.297,则从经济理性选择的角度,选择常规多晶组件更合适一些。
其实这个思维模型可以推而广之,可以用来计算双面组件的合理价差,对于有条件使用双面组件且假设背面功率增益为7%,面积相关成本为500元的电站项目,275W普通单面组件和300W双面组件的合理价差计算公式为:
500÷275 - 500÷(300×1.1)+0.245=0.548元
同样道理,这个公式也可以分为三个部分来解释:
1、500÷275 是指面积相关成本500元的电站选用275W组件,单瓦所需摊销的成本。
2、500÷(300×1.1)是指一块组件面积相关成本为500元的电站项目选用300W功率的组件并且考虑3%的弱光效应发电增益,以及7%的背面发电增益效应(合计10%的增益),单瓦功率要摊的成本。
3、0.245是指300W的双面组件,考虑弱光效应增益3%以及背面增益7%以后,等效于300×(1+3%+7%)=330W,相当于赠送30W功率的组件。按照当前组件价格2.45元计算,价值为73.5元,单片组件功率300W,则单瓦价值为73.5÷300=0.245元。
考虑这三个部分的增益以后,得出的结论我自己都是吃惊的,300W的单晶perc组件比275W的多晶组件卖贵0.5元都是合理的!所以对于地面电站有条件使用双面组件的项目,我的建议是能使用双面组件就选用双面。
大逻辑:
最近这些年,人力成本是不断上涨的,即便是印度地区,由于经济的发展,长期看人力成本也都是上涨趋势。再看看电站建设过程中所使用到的钢材、线缆等大宗商品,也是出在不断上涨的趋势中。这样的大格局下,要想继续降低光伏电站的建设成本,除了降低组件价格以外,最有效的办法便是提升组件效率了。有一些电站项目,面积相关的成本在项目总成本中占比突破一半,未来提效率带来的降本效果很可能远大于单纯降低组件价格所带来的效果。这也是我笃信单晶技术路线的最为核心、最为重要的原因。
我们再把这个思维模型推广到未来N型HIT电池路线,得到的效果就更加不可思议了,据说海外已经有优秀厂商可以把HIT组件正面功率做到360W,而且HIT同等容量的发电增益效果更加显著,双面率可以轻松做到90%+,那么360W的叠瓦双面HIT组件与当前275W的普通多晶组件合理价差是多少呢?
500÷275 - 500÷(360×1.15)+0.36=0.97元
就是说如果当前能生产出正面功率360W的HIT叠瓦双面组件,其每瓦卖贵0.9元以上都是完全合理的。高效高功率所体现出来的威力显露无遗,高效化几乎是未来的必然选择,理清这一事实,推广产业相关认知是本文期待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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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普遍面临屋顶落实难、贷款融资难、并网接入难、电费回收难等四大难题。四大难题紧紧拖住分布式光伏应用的后腿,也让投资商叫苦不迭。浙江嘉兴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的推广模式,能否扼住四大难题的要害,求得正解呢?
屋顶落实难?政府当裁判
我家屋顶为什么要给你来用?对屋顶造成破坏谁负责?出现了问题找谁说理?当屋顶资源所有者面对寻上门的屋顶光伏投资者时,普遍存在上述疑问。怕扯皮的心理让他们普遍望而却步。
让屋顶所有者自己建光伏?一不懂技术,二需要投资,三是嫌麻烦,除非是光伏产品生产企业和个别“环保斗士”,否则没有几户人家愿意动这个脑筋。
“屋顶那么大,可用的却没有几个。”成了当前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应用面临的第一道难题。
“企业的现有屋顶,绝大部分没有考虑到光伏发电的要求,承重、防漏、安保都有不少问题;10万平方米屋顶的大型企业,通过出让屋顶获得的电价节省每年不超过70万元。如果不考虑社会责任和政府推动,衡量得失,许多企业不愿意提供屋顶。”浙江省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对屋顶落实难深有体会。
嘉兴市政府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开发和市场应用,率先从落实屋顶资源上寻求突破。嘉兴市政府有关政策特别规定:新增建筑屋顶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必须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的标准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屋顶光伏电站。
作为嘉兴光伏发电“先锋军”的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对屋顶资源采取了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四统一”模式,组织开展屋顶资源前期摸排,逐步建立可建分布式光伏电站屋顶资源数据库,统一收储屋顶资源。
“园区内屋顶资源多元化,有工业建筑、居民住宅、市政、科技园区、商业楼宇等。目前,我们对已建建筑划分出12个3~6兆瓦装机容量的集中连片区,提前与屋顶业主签订安装协议,统一屋顶租赁和电价优惠及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标准,这样政府就掌握了相当数量的屋顶资源。”嘉兴市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徐凯平告诉记者。
在光伏发电项目投资者与屋顶资源所有者之间签订协议书,政府也不做旁观者,而是作为“丙方”全程参与和见证项目建设过程。
记者在园区管委会看到嘉兴市晶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开发运营商,与上海交大科技园(嘉兴)有限公司签署的光伏示范应用项目协议书中,嘉兴市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就作为丙方出现在协议书上。三方协议书对丙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包括:督促甲乙双方各自义务的履行,支持甲乙双方各自权利的实现;对乙方办理政府许可文件、环评批复和电网接入批复、组织调试及验收等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协助;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根据甲、乙一方或双方的请求,丙方参与调解。
“有了政府出面担保,大大增加了投资和业主双方的信任度,这样就不担心出了纠纷没地方投诉了。没有后顾之忧,光伏发电项目的推进自然大大加快了。在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除了不适宜安装的屋顶,大部分屋顶都已安装或将安装光伏。”在上海交大产业园研发楼的楼顶,嘉兴市光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徐韶指着满眼可见的屋顶光伏组件时对记者说道。
“没有三方协议和相关规定之前,有些屋顶企业随意要价,临时反悔租赁合同的现象十分普遍,对我们投资商的利益损害非常大。自从有了政府的介入,我们深深感到利益得到了保障。”浙江优太新能源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总经理何以平也对记者表示。
据记者了解,担当第三方的园区管委会,不仅担当纠纷处理的裁判,还统筹安排屋顶资源,平衡分布式电站建设中“好”屋顶与“差”屋顶的分配,避免投资商为抢夺资源而出现恶性竞争,成为关键的“第三方”。
为进一步规范屋顶资源市场,园区管委会还制定了两个范本的屋顶租用方式:一是屋顶资源所有者直接出租,投资者按照一年6元/平方米的租金支付,之后所发电量所得全部由投资者所有;二是光伏电站所发电量首先供屋顶业主使用,余电上网,屋顶业主按市电价格的9折电价向投资者支付电费。
两种方式都实现了投资者和业主双方均得益的结果。
贷款融资难?政策出奇招
金融机构往往会选择还款信誉好、背景雄厚、投资回报稳定的企业作为贷款发放对象。他们认为,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回报预期不确定、时间长、存在较大风险,因而严格控制对光伏项目的贷款发放,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很难获得银行贷款。融资难,成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又一桎梏。
“针对金融机构在光伏发电应用的收益权保证、运营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顾虑,嘉兴市政府积极探索建立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相适应的信贷方式,力求形成当光伏发电应用出现金融、保险、投资方、屋顶业主及系统质量等各种风险时的抗风险机制,并积极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嘉兴市委副书记、市长肖培生介绍嘉兴经验时说。
为强化融资保障,嘉兴市政府鼓励支持在嘉兴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设立专业金融机构,大力引进各类光伏产业投资基金,探索建立光伏企业公开发行债券融资新机制,进一步创新金融体制,拓展融资渠道。
建立政银企沟通机制,要求金融机构加强对嘉兴光伏企业及发电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对嘉兴光伏产业重点扶持企业及项目所贷款项执行国家基准利率不上浮,不增加额外融资条件和项目。
徐凯平介绍说,园区管委会已与多家银行接洽,并为他们在全区内开设分支机构预留了地点,以政府的诚信换取金融机构的支持。目前,已有多家银行到全区进行了考察,并制定在园区落户的方案。其中,国家开发银行、民生银行等银行给予了嘉兴市重点光伏应用项目和企业很大的信贷支持。
在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支持的同时,嘉兴市政府还谋划从多角度进一步为企业融资铺平道路。
一是提供贷款担保和贴息。即政府出资,并吸纳社会资本,成立贷款担保基金,优先向重点光伏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对光伏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优先提供财政贴息。
二是设立光伏产业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在市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中,专门设立光伏产业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其金额不小于市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总额的35%,专项用于引导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光伏企业。
三是支持上市融资。助推光伏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在资产重组、优化配置、财务管理、辅导上市等方面提供协调服务,一企一策,予以上市政策扶持。帮助企业做好与资本市场及有关机构的沟通衔接,扶持企业在海内外市场特别是境内市场发行上市。
稳定的经济回报,是解决投资商与金融部门各方面顾虑的关键。在提供融资支持的基础上,嘉兴市政府和有关研究机构积极探索融资模式。创建电付通平台和保证金池(或基金池)正是嘉兴融资模式探索的产物。
“通过一系列的举措来收取用电企业的电费,并存入平台,平台提取一定的比例(大约10%)存入保证金池,当电费收取遇到特殊情况,暂时可以从保证金池中提取,保证各方利益,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徐凯平向记者介绍了他们的设想。
保险是否健全在某种程度上也决定着融资成功与否。“投资方投资光伏电站的投资回报主要来源就是发电收入,以及各级政府发放的度电补贴。光伏电站投入使用后,在长达25年使用期内,年发电量能否达到理论上预期的水平,还会受到实际光照等气象条件、电站组件性能、以及其它意外事故的影响和制约,因而存在风险。有风险就会影响融资。”徐凯平说,目前他们正在与中国人保财险、安邦保险、太平洋保险、英达财险等商业保险机构,探讨光伏电站保险保障的可行性。嘉兴市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提前制定的《分布式光伏应用创新保险模式试点方案》,从电站施工期建议承包险种,电站运行维护期间建议承保险种等给保险机构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8月13日,安邦保险在嘉兴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举行了现场交流会,探讨“太阳能光伏电站综合运营保险条款”。记者看到,在这份还未实行的条款总则中规定:“本条款由电站运营期一切险、太阳辐射发电指数保险、营业中断电费收入损失保险和通用条款组成。”从各个角度为光伏电站提供保障的保险,正呼之欲出。
并网接入难?技术来保障
“与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相比,分布式光伏发电是具有不确定性的,并网后,势必会对电网造成影响。国家电网公司要求所有分布式光伏都要并网,电网安全运行、调度、检修都是新的课题。”国网嘉兴供电公司副总经理王坚敏对记者说。
并网接入难是个不可否认的难题。并网难,说到底不是政策问题,而是技术问题。在嘉兴,有了政府的主导和供电公司的配合,难题不再难。
在工作之初,嘉兴市政府就将重点企业研究院作为推进光伏产业技术创新的核心载体,并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推进光伏产业科研体制创新,在嘉兴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建设了包括分布式光伏并网技术研究院、光伏装备与智能控制研究院、光伏能源应用技术研究院等四大重点研究院,对光伏并网相关技术进行深入研究。
“我们研究院重点以光伏并网系统设计和区域智能电网研究为主攻方向,承担光伏发电并网、上网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研究,为大型集中式光伏发电系统、分布式微网系统、小型家用光伏发电系统及光伏发电运行监管、区域智能电网管理、增值服务、通信信息等提供技术支撑。”浙江分布式光伏并网技术研究院院长王越超告诉记者。
光伏装备与智能控制研究院和光伏能源应用技术研究院也分别有研究与并网相关的课题。前者对智能电网接入控制设备、光伏逆变器进行重点攻克;后者则完成了掌控并网运行模式下为微网运行策略的灵活切换技术、开发出了微网监测平台等重点技术。在研究机构的技术支撑下,一个一个并网难题被攻克。
如果光伏系统本身质量不过关,并网后对电网运行安全的危害是难以估量的,这曾经是电网公司顾虑的原因之一。“分布式光伏是新鲜事物,我们对客户自行安装的屋顶光伏系统既不具有监测评估的资格,也不具有评估的能力。”嘉兴供电公司营销部寿江云说。
于是,嘉兴市在建设安装标准上求突破,由政府部门会同相关企业技术人员,从产品选型、屋顶承载、建设布局,到竣工验收、运营维护,制定了一系列技术标准,特别是规范产品的技术参数,鼓励高效电池组件、新型逆变器等新技术的应用,明确光伏方阵场、光伏系统输配电与控制缆线等布局要求。同时,引入北京鉴衡认证中心作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项目验收。
在嘉兴市政府的领导下,嘉兴供电公司密切配合,在并网接入规范上求突破,出台了《嘉兴电网分布式光伏保护配置及整定技术规范(试行)》、《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点网继电保护配置及整定技术规范(试行)》等5项技术规定,以及《10千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典型设计》、《居民光伏接入系统典型设计和典型方案》。
同时,优化并网服务,由电力部门牵头,构建制度保障、服务保障、电网规划、技术支持、运营监控、电量结算六大体系,出台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管理办法》、《居民家庭并网服务规定》、《调度运行规定》等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接入制度,建立电力部门“一个口子”对外并网服务和全称负责体系。
在一系列技术规范和制度的保证下,嘉兴供电公司实现了并网申请全部按时限要求受理,符合要求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全部按时限并网。
在嘉兴供电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呈报的7月25日至8月1日 《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周报》中,记者看到:全市已累计受理光伏项目总计200个,总装机容量254.12兆瓦,已并网运行光伏发电项目总计111个,总并网容量158.50兆瓦,并网装机容量占全市受理装机容量的62.37%。周报对因为并网验收不通过或客户自己原因造成的未并网情况也做了详细说明。
电费回收难?合力同应对
电费回收难,难在哪里?难在使用别人的屋顶作为发电场地,一旦遇到屋顶资源所有者拖欠电费,电站运营商作为一个普通企业,并没有好的办法处理,将面临巨大的电费回收风险。
其实,电费回收对像国家电网公司这样的大型央企来说,也是个难题。国家电网公司采取以优质服务感动用户的方法,加上《按照电力法》强制拉电的方式,也不能完全回收到位,对于员工数目不多的中小民营企业来说,更是难上加难。
浙江优太新能源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总经理何以平就向记者谈出了他们的无奈:“我们负责电费回收的只有两三个人,分布式光伏的业主非常分散,我们没有人力天天上门催缴;我们也不能像电网公司可以直接拉电,拉了光伏电,业主还是可以用市电,对用户不会有任何影响,但我们的损失就大了。”虽然她所在企业因为刚进入电费回收期,还没有碰到过这样的事,但对别的投资商遭遇拖欠电费的事也有所耳闻,并有所担忧。
作为一家有丰富海外光伏投资经验的公司,浙江优太新能源有限公司习惯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公司作为受电方与屋顶资源所有者之间实现签订购受电协议时,都会明确规定电能计量方式、电量结算期、结算依据、结算方式、结算时间以及争议解决方式。“如果遇到恶意拖欠电费,我们会采取法律手段,除非是破产倒闭企业,相信我们的电费是能够追回来的。”何以平对记者说,当然,公司在选择屋顶业主时也会非常谨慎。
作为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的杨建平,对于管委会投资的沙家浜社区的电费回收却一点也不担心。
“我们的电费是从给屋顶所有者的屋顶资源租金中扣除的,租金每年年底时付给居民用户,居民也是先用电,到年底结算电费。通常情况下,电费金额肯定小于租金,这样,付租金时扣除电费就可以了。”杨建平说。
虽然在记者的采访中,并没有感到嘉兴电费回收是个很大的难题,但嘉兴市政府却未雨绸缪,制定政策防止电费回收难的发生。
据介绍,目前嘉兴电费的收取途径有四个:一是由银行负责托收;二是在银行收不到的情况下,由政府委托的第三方运维公司进行电费收取;三是在运维公司收不到电费的情况下,由政府进行协调;四是在政府协调无果的情况下,采取相关法律手段解决。
嘉兴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同时还在探索光伏发电全额上网,由电网公司按照脱硫标杆电价先付给电站运营方的方式。
“电网公司肯定不会拖欠电费,光伏发电计量结算效率会大大提高。”徐凯平说。但他同时表示,这只是他们的初步想法,还需要和有关单位协商。
“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平台,积极探索电费结算交易、电量就近消纳等机制,健全完善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投资商的积极性。真正使光伏制造企业有效益,光伏发电投资开发企业有盈利、光伏发电投资公司的商业模式创新可持续。”8月4日,嘉兴分布式光伏发电交流会上,肖培生市长的话掷地有声。
一、山地光伏电站特点
山地光伏电站是指在山地、丘陵等复杂地形条件下建设的光伏电站,建设地表起伏不平、朝向各异、局部伴有山沟,地形可使用面积不规则、分散,设计难度大,建设成本高、发电效率减少等特点。
二、山地光伏电站设计难点
根据资源情况、山体地形条件、周围环境,在满足技术规范和要求的基础上,如何选择组件、逆变器、支架安装方式、系统设计方阵排布、阵列遮挡计算、防雷接地设计、集电线路跨渠跨沟设计、场内道路、给排水,优化系统效率、保证电站有较好的经济性、可靠性、安全性,这些都是光伏电站的设计难点。
三、山地光伏电站设备选型
山地光伏电站设备选型在选择组件、汇流箱、箱变、可调支架需注意外,比较重要的是逆变器选型。目前可用于山地的逆变器有四种,A型组串式逆变器(40KW)、B型山地形集中式逆变器(500-630KW)、C型常规集中式逆变器(500-630KW)、D型集散式逆变器(500-630KW)。四种逆变器各有特点,现简单介绍四种逆变器适用情况供行业能人士参考。
A型组串式逆变器(40KW)
组串式逆变器单台容量小,适合山地电站的应用,相对可以带来更高的发电量。但由于组串式逆变器单台容量小,建议小型山地光伏电站使用,如在大型山地形地面电站使用组串逆变器达上千台后,容易造成系统谐波震荡,给电站带来一定安全风险。
B型山地型集中式逆变器(500-630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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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地型集中式逆变器适用于大型山地电站,多组MPPT的逆变器设计是针对山丘电站开发的方案机型,保持集中型逆变器在经济性、稳定性、和电网友好性的优势同时,将同一朝向布置的组件规模控制在125KW,兼顾了设计施工的可行性和运营发电的高效性。
C型常规集中式逆变器
适用于常规平坦地形逆变器只有1-2路MPPT,易受现场各种复杂情况的影响,导致MPPT跟踪曲线出现多个波峰对系统寿命、发电量都有影响。
D型集散式逆变器(500-630KW)
集散式逆变器通过提升系统交直流端口电压、降低线损等传输损耗、采用多路MPPT技术,减小组件各种失配损失,提高发电量,但目前由于集散式逆变方案稳定性、故障率、维护成本较高也并非山地最优的逆变器选择。
四、山地光伏建设难点
(1)山地光伏电站大部分场址原理交通主干道,在了解地形地貌的基础上修建进场道路及施工部署较常规电站难
(2)支架强度较平地高,因山地地表往往有植被覆盖,地区容易形成不同于平地的山风,按照平地支架强度(承载力和抗拔力)设计,建成后支架损毁率增加
(3)场内高低起伏,施工难度大,遇雨季时,需注意山洪、山体滑坡、坍塌等自然灾害
(4)因场址坎坷不平,造成支架及基础强度提高,施工时对设备及施工方法要求提高。
综上所述,如何在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复杂的山体上建设光伏电站相对于平地建设光伏电站更为困难对于整个项目勘测、设计、设备选型、施工提出更高要求。
根据当前国际形势,海外国家纷纷对太阳能光伏产业的补贴逐渐削减,再包括欧美等国对我国太阳能光伏产品实施的反补贴税,使我国面临光伏制品出口受阻,产能严重过剩,国内需求严重不足的困境。针对以上问题,我国应更加充分地开拓国内光伏市场,以需求为导向,继续推动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实施电价回报长效机制
实施电价的回报机制是引领中国光伏产业发展的内生性动力,这需要国内的太阳能光伏电站通过并网的形式来出售电力,并且形成光伏产业的投资回报渠道。但是,由于太阳能光伏发电是不可预测性和间歇性的,这使得光伏发电的并网会对传统电网产生冲击,电网集团从自身利益的出发也不愿接受光伏发电带来的挑战。
所以,在建立电价回报机制的时候,在利润的分配过程中应提高电网企业的利润,从而带动其并网购电的积极性。与此同时,政府部门应该将电网的建设提升为国家工程,不但要加速电网的建设和提高输电的能力,而且还要强化电源规划,使其与电网的建设相协调。另外,对得益的电网企业要实施配额制,强制电网公司购买一定量的光伏发电,并以此来推动国内光伏市场的发展与应用。
二、实施光伏发电配额机制
新能源的发电配额制度,其是指依靠法律来明确新能源的发电上网比例,以此来确保新能源的发电上网能够在产业的发展初期具有部分市场份额。伴随着近些年来的发展,光伏发电的价格已经有了很大幅度的降低,但相比较于传统能源的发电价格依然不具备优势。加入对太阳能光伏的发电上网采取市场化的制度,那现阶段的太阳能光伏发电必然无法与传统能源发电抗衡而失去市场份额,导致产业发展受到阻碍。
所以,根据其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我国完全有必要实施太阳能光伏发电的配额机制。另外,在实施太阳能光伏发电的配额制度时,应该与其配套绿色信用证制度和惩罚措施。绿色信用证制度,是以绿色信用证为配额交易的载体。通过其调节各个相关的企业来完成配额的情况。惩罚措施,是要明确规定没能够完成光伏发电配额的部门要承担某种数额的赔偿,以此推进光伏发电配额制度的实施。
三、实施上网电价调整机制
根据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与教训来看,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补贴可以有效促进国内光伏市场的发展,并且成功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补贴制度应该建立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伴随发电成本的变化而变化,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时的调整光伏上网电价。但是,我国目前仍未明确光伏发电上网电价补贴的下调幅度,并且我国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与日照时间不同,这导致各地区的光伏企业的发电成本也不尽相同。
所以,根据我国目前各地区采用的统一杠杆上网电价(西藏地区被排除在外),建议应该分地区、分年度地实施标杆电价。与此同时,各地方政府部门能够依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区资源制定符合自身利益的激励性政策。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制定出可行的上网补贴电价较为困难,可以先在地方实施试点项目,通过试点项目的积累为后续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此外,由于光伏发电的成本依然较高,为补贴此类成本可以尝试建立基本的市场竞标与基本补贴相结合的模式,通过市场供求关系调节补贴的成本,达到调动市场积极性的同时能够有效控制成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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