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我国要搞碳排放交易?
众所周知“全球变暖”是人类的行为造成地球气候恶劣从而变化的后果。“碳”就是石油、煤炭、木材等由碳元素构成的自然资源。“碳”耗用得多,导致地球暖化的元凶“二氧化碳”制造得多,所以我认为我国必须要搞碳排放交易。
为啥我国要搞碳排放交易?
我觉得搞碳排放交易交易的目的有以下五点:
第一:减少污染,应对全球变暖;
第二:是降低全社会的减排的经济成本;
第三:是带动社会的整体技术进步;
第四:淘汰落后产能;
第五:打造美丽中国;
碳排放交易机制是通过利用定价机制来调节市场,而落实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国目前不断出台政策促进节能减排,打造绿色生态环境。为达成这一目标,我认为必须要不断完善碳排放交易制度,合理设置,才能最终落实建成国家的战略目标!
先普及个碳中和的定义:碳中和(节能减排)就是指企业、团体或个人测算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实现二氧化碳的“零排放”。
近期政策面多次发声明确表示将系统研究财政支持污染防治和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措施,全面推动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统筹推进重点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更好地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绿色中国,节能减排,建设美丽中国,我国必须加大落实节能减排,而实行碳排放交易更是重中之重!
最后再重申:
我认为我国落实碳排放交易有以下四大优点:
第一:控制性;
第二:灵活多样性;
第三:适应性;
第四:收入性;
适应全球趋势,我国必须要搞好碳排放交易!
推进碳市场的七大理由
1. 碳市场设定了清晰的碳价格
碳市场通过建立温室气体 (GHG) 排放权市场,对二氧化碳进行了定价。这意味着那些由温室气体排放所导致的成本,例如对公共健康的影响、极端天气、特定动物或植物种类的灭绝等,将变得显而易见。这些成本可通过碳市场机制整合入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中。碳价的确定让污染者付费原则得以实施。
2. 碳市场机制限定了碳排放的上限
在一个碳交易系统中,政府设置清晰的碳排放控制目标,即所纳入各行业的最大允许的排放总量水平。这一方法可确保达到预期的环境效益。同时,通过该总量控制水平随时间推移的逐步下降,碳市场向各行业和投资机构传递出长期的市场信号,提供了可预期的减排路径。
3、提供灵活性: 参与的企业可自由选择其在何时何地以及如何完成减排
碳市场系统为企业提供了巨大的灵活性,它们可以自由决定履行减排义务的最佳方式。企业可以选择通过减少其生产排放量并向其他企业购买排放配额,或两者选其一的方式履行义务。政府通常允许企业“储存”未使用的配额供以后使用。在许多系统中,国内或国际的碳抵消项目配额也被允许。这些多元化的选择,不仅对于企业,而且对于社会整体而言,都有利于将整个碳市场实现总量控制目标的成本降低到最小。
4、碳市场可适应不同地区的经济和政治情况
碳交易系统并非一成不变,它可以根据地区不同的经济和政治情况调整其制度系统设计,并适应不同新的社会需求。碳排放权交易系统正在全球不同地区和层面运行,其中包括城市、州、省、国家和跨国家区域。不同区域的碳市场在设计中都根据其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和能源系统状况、技术水平、政府架构等,作出了相应的调整。
5. 碳市场可向政府提供额外的收入来源
政府可以选择向企业拍卖碳排放配额。拍卖所带来的财政收入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再投资,例如资助低碳绿色项目,或者补助低收入家庭。
6. 碳市场可提供一系列额外收益
碳市场的首要目标是减少碳排放,而设计良好的碳交易系统可以带来可观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这些效益包括改善空气质量,逐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更有保障的能源安全,以及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7. 碳交易系统可通过相互联接,创造出更大规模、更高效率的碳交易市场
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碳交易系统的相互联接 (linking),创造出更大规模的碳交易市场,这将带来更多(并可能更便宜)的减排选择。当不同系统直接或间接连接时,碳配额在双方的系统中可交替互换。
碳交易是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的统称,在《京都协议书》要求减排的6种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为最大宗,因此,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为计算单位。在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温室气体排放权成为一种稀缺资源,从而具备了商品属性。
简介
能源结构优化,新的能源技术被大量采用与发展中国家能源效率低,减排空间大,成本低形成鲜明的对比。这直接导致同一减排量在不同国家之间存在着不同的成本,形成了价格差。从而产生了碳交易市场。
深圳市于2013年6月18日启动全国首个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拉开了序幕。同时,深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个人投资者开放,为全国人民打开了新的投资渠道。为方便全国各地关注碳排放交易的机构和个人,开设了“足不出户,异地开户”的服务。
碳交易的基本原则是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温室气体减排的费用,买方可以利用购买的减排来缓解温室效应,实现自己的减排目标。在需要减少排放的六种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CO2)是最大的,所以这种交易是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为单位计算的,所以俗称“碳交易”。这个市场被称为碳市场。规则是碳市场的首要也是最重要的核心要素。有些规则是强制性的。例如,议定书是碳市场最重要的强制性规则之一。
议定书规定了公约附件一国家(发达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量化减排目标。2008年至2012年间,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的水平平均减少了5.2%。议定书衍生出的其他规则,如欧盟到2012年的集体减排目标是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8%,欧盟以此重新分配给成员国,以及欧盟排放交易系统(EU ETS)于2005年建立以建立交易规则。当然,有些规定是自愿的,没有国际或国家政策或法律的强制性约束,由地区、企业或个人自愿发起履行环境责任。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后,全球碳市场迅猛发展。碳交易量从2006年的16亿吨增加到2007年的27亿吨,增长了68.75%。营业额的增长甚至更快。2007年全球碳市场规模为400亿欧元,比2006年的220亿欧元增长了81.8%,2008年上半年甚至与2007年全年持平。
从交易规则来看,交易时间和股市一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价格”为计价单位,买卖申报量的最小变动计量为1吨二氧化碳当量,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计量为0.01元人民币。
具体操作来看,交易分买入和卖出,和买卖股票基本一致。碳配额买卖的申报,被交易系统接受后即刻生效,并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有效,相应的资金和交易产品即被锁定,未成交的买卖申报可以撤销。买卖申报在交易系统成交后,交易即告成立,已买入的交易产品,当日内不得再次卖出,而卖出的资金可用于当天的交易。
据了解,纳入首批碳市场覆盖的企业碳排放量超过40亿吨。这意味着中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一经启动,就将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
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通过艰难谈判,于1992年5月9日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12月于日本京都通过了《公约》的第一个附加协议,即《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交易。
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两年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和支持下,深圳积极推动碳交易相关研究和实践,努力探索建立适应中国国情且具有深圳特色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先后完成了制度设计、数据核查、配额分配、机构建设等工作。
扩展资料:
碳交易的机制
能源结构优化,新的能源技术被大量采用与发展中国家能源效率低,减排空间大,成本低形成鲜明的对比。这直接导致同一减排量在不同国家之间存在着不同的成本,形成了价格差。从而产生了碳交易市场。
深圳市于2013年6月18日启动全国首个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拉开了序幕。同时,深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个人投资者开放,为全国人民打开了新的投资渠道。为方便全国各地关注碳排放交易的机构和个人,开设了“足不出户,异地开户”的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碳交易
2、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通过艰难谈判,于1992年5月9日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12月于日本京都通过了《公约》的第一个附加协议,即《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交易。
3、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