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供热技术途径
新形势下,集中供热和新能源供热逐渐成为了我国当下城市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基础性设施,集中供热和新能源供热占据着愈发重要的位置,其已成为我国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部分。新经济时代下,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城市规模日益壮大,集中供热热源和管网建设速度远远比不上城市发展步伐,进而出现了严重的供需矛盾,新能源供热以其节能、环保、低能耗等优势正以燎原之势发展扩大
供暖时间一般11月开始,3月底结束。
2021-2022年度全国各地供暖时间表具体时间各地情况不同,因此供暖时间不同,多数在11月开始供暖。
居民供热价格每采暖期由17元/_调整为20元/_(单元式住宅收费面积按建筑面积扣减10%计算,有电梯和消防通道的住宅按建筑面积扣减15%计算,非单元式住宅含平房按建筑面积计算)。
新能源供暖是指利用天然气、电、地热、太阳能、工业余热、清洁化燃煤、核能等清洁化能源,通过高效用能系统实现低排放、低能耗的取暖方式,近几年来,因为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社会资源日益匮乏,于是新能源受到市场和人们的关注。在我国的科学技术不断的发展下,空气能和太阳能正在逐步占领市场,那么相比于传统的供暖方式,新能源供暖有哪些优势?
传统的供暖方式就是空调供暖、暖气片供暖和地暖供暖,新能源相比于这些传统的供暖方式在保护环境方面有优势,空调供暖、暖气片供暖和地暖供暖这些传统的供暖方式都是燃烧煤产生电或者加热水来实现供暖;而使用太阳能和空气能等新能源,可以有效的减少空气中的碳排放量,防止环境污染。
新能源相比于传统的供暖方式有节约资源方面的优势,近几年,我国通过空气能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供暖项目的投入使用,有效地节约了我们国家的煤的储存量,解决了煤储存量日益匮乏的问题,而且清洁能源供暖由于使用天然的自然能源,所以还能大量的减少人力、物力的损耗。
新能源相比于传统的供暖方式,从我们个人的角度来讲有政策方面的优势,国家现在大力支持新能源供暖,因此会对使用新能源供暖的用户给予优惠。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1,空调供暖灵活机动,想用就开,费用可控。常规供暖属于包季。
2,常规供暖效果好持久,门窗可以不必关紧,空调则不行。
3,空调供暖受室外温度影响,5度以上效果极佳是普通炙热电器效率的3倍,0-5度效果明显,-5-0度效果差,-5度以下不如电热器的效果。常规供暖无所谓。
4,常规供暖进门就扑脸,空调要有一个过程。
5,空调供暖所配电路要合格,否则火险。常规供暖年久有汛情。
6,空调有噪音,常规供暖环保。
现代的供暖系统可分为常规能源供暖和新能源供暖。常规能源供暖系统基本上可分为四种:电炉供暖、锅炉供暖、热电联产供暖和热泵供暖。新能源供暖包括核能供热、太阳能供热、地热采暖等。
电炉供暖,直接消耗二次能源转化为低品位能,而目前条件下,获取电能烟需使用复杂的发电设备,要消耗大约3倍于此的一次能源,与能质匹配原则不符,且就整个系统而言,能源转换效率低,从这一点上看,电炉供暖极不经济,仅适用于单栋楼房或密集的商业小区供热。
锅炉供暖,消耗一次高质能源转化为低品位热能。其中有分散小锅炉供暖、大型集中锅炉供暖及燃油燃气炉供暖。分散小锅炉供暖,效率低、占地面积大、环境污染严重,燃料运输和灰渣清除费用高,投资大,能源利用率低,随着经济的发展,已在取消之列。
大型集中锅炉供暖,采用高效锅炉,能源转换效率较高,初投资相对较少,适应供暖负荷的变化,易调整,可基本上做到按需供热,兼顾节能与环保,对于公用建筑群,尤其是对热电联产不能顾及的住宅小区、大型工矿企业有着明显的优势和适应性,大型集中锅炉还常用于热电联产供暖的调峰锅炉。
热电联产供暖,是燃料在高效热电联产锅炉中燃烧,产生高温、高压蒸汽在汽轮机中作功发电后,再作供暖蒸汽或换热成热水输送给用户,是能源的梯级利用,在供暖这一环节基本做到了能质匹配,有着较高的供热指数,用于热负荷集中、量大均衡、稳定的城市住宅区域和工矿企业建筑,可发挥其最大的效益。在大中城市,这是比较受推崇的供暖方案。
热泵供暖,有吸收式热泵和压缩式热泵,它以少量的功或热量获取更多的热量,且所得热量品位越低,热泵的性能系数越高,而供暖热量正是一种低品位热量,故热泵供暖符合能质匹配的原则,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
在季节性强、地理位置远离电厂热负荷又不集中的场合将日显其优越性。但由于从一次能源的投人到用户得热,中间的能量转换环节太多,节能效果远低于理论值,大规模地采用并不经济。尤其是吸收式热泵的制热系数比压缩式热泵差很多,实际并不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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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介绍:
辽宁大卯新能源供热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是2015-08-24在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58-1号B01-425室。
辽宁大卯新能源供热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子乐,注册资本5,000万(元),目前处于开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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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曾经长期负担基本负荷的火电厂来说需要进行改造、频繁启停,最重要的是降低发电小时数无异于自断财路。
04月08日,山西能源局关于火电灵活性改造发文:一、提高认识,积极开展灵活性改造工作
受新冠疫情及春节影响,2020年1-2月份,全省用电负荷长期低位徘徊,为了兼顾民生供热与新能源消纳,在省内供热机组连续30天按保供热最小方式运行的情况下,仍出现了6.6亿千瓦时的弃电量,弃电率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我省电源侧调峰能力不足与新能源消纳的矛盾持续加深。在新能源快速发展、装机占比大幅增长的背景下,火电企业尤其是供热企业,除提供稳定的电力热力供应外,还需承担新能源消纳的调峰义务。因此,火电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准确把握煤电机组发展趋势,主动转变观念,积极开展灵活性改造工作,要创新机制,拓展融资渠道,积极吸引 社会 资本投资, 探索 企业发展新途径,进一步提高新能源的消纳能力。
二、加快改造,主动承担新能源消纳任务
各发电集团要根据集团内省调火电机组与新能源发电机组的装机情况,尽快确定2020-2022年本集团的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计划,并于3月31日前报省能源局。原则上各集团煤电机组的调峰能力应与新能源装机容量相匹配,2020年底各发电集团煤电机组改造容量应不低于本集团的新能源装机容量。
三、化解矛盾,供热机组优先实施改造
为有效化解民生供热和新能源消纳的矛盾,自2020年起,对于新投产的热电联产机组,或改造为供热机组的现役煤电机组,应对机组实施灵活性改造,具备深度调峰能力,经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按供热机组对待。
目前火电灵活性改造是必然要进行的,承担调峰任务后如果可以发给足够调峰补助,其实火电企业的改造积极性会很高。在东北地区,少发一度电补贴一块,东北的改造相对较好,但全国来看,仅完成目标的两成。
完善补贴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提高火电企业的改造积极性。实行电力辅助市场化运作,进行电网旋转备用交易,制定煤电灵活性改造标准。目前很多地方才刚开始试点,最合适的方法也许还要很久才会出现。
市及区(市)县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供热用热管理有关的工作。第四条 鼓励和扶持供热用热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节能环保供热用热技术,推行新能源供热、集中供热和计量用热,加强供热信息化建设,提高供热用热管理水平。第五条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供热用热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建设低能耗、低污染的供热项目,限制并逐步取消高能耗、高污染的供热项目。对在供热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供热第六条 市供热用热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发展改革等主管部门,遵循统筹兼顾、合理布局、节能减排、长远与近期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供热专项规划,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供热专项规划的修改按照其制定程序执行。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供热工程,应当符合供热专项规划。第八条 建设供热工程应当先确定供热单位。供热单位确定后,建设单位应当邀请供热单位参与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供热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个供热用热期。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他工作由供热单位负责。第九条 供热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使用的设备、材料、计量器具(热量表)等,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第十条 供热工程所需资金,可以采取供热单位自筹、用户投资、吸收社会资金、利用外资、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筹集。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供热单位查询地下管网及其他有关供热设施情况;影响供热设施运行和安全的,建设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供热单位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由建设或者施工单位实施。第十二条 在供热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外缘一点五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挖掘、钻探、打桩、爆破;
(三)栽植树木;
(四)堆放垃圾、杂物,排放废液;
(五)其他影响供热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行为。第十三条 在供热区域进行房屋拆迁,影响周边未拆迁房屋供热用热的,应当消除影响;被拆迁房屋的用热系统已由供热单位进行分户改造的,应当依法给予供热单位补偿。第十四条 供热经营依法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申请从事供热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供热用热管理机构的行政许可后,方可从事供热经营。第十五条 供热单位应当设立用户服务机构,向社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报修电话和办事程序,供热用热期内安排人员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停止供热可能对用户造成影响的,应当及时通知用户;未及时通知用户中断供热,造成用户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供热用热管理机构的要求报送各种业务统计表及其他有关资料。第十六条 供热单位对其运营管理的供热设施,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查、维修、更新、改造,保证供热设施安全、稳定、正常运行。
供热单位不得擅自放弃供热经营权。转让、移交供热经营权,应当有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条件的受让人或者接收人,并经供热用热管理机构核准。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投保供热责任险。第十七条 供热单位应当制定供热故障应急处置预案,接到用户用热设施爆裂、漏水等报修信息后应当在三十分钟内进行抢修,并向保险公司报险,协助保险公司处理理赔事宜。发生其他突发性故障,应当及时进行抢修。对影响抢修的其他设施,应当采取合理的应急处置和必要的现场防护措施,并及时报告供热用热管理机构;未及时抢修,造成用户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市及区(市)县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供热用热管理有关的工作。第四条 鼓励和扶持供热用热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节能环保供热用热技术,推行新能源供热、集中供热和计量用热,加强供热信息化建设,提高供热用热管理水平。第五条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供热用热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建设低能耗、低污染的供热项目,限制并逐步取消高能耗、高污染的供热项目。对在供热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供热第六条 市供热用热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部门,遵循统筹兼顾、合理布局、节能减排、长远与近期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供热用热规划,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供热用热规划的修改,按照制定供热用热规划的程序执行。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供热工程,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供热用热规划,并报供热用热管理机构审批。第八条 建设供热工程应当先确定供热单位。供热单位确定后,建设单位应当邀请供热单位参与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供热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个供热用热期。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他工作由供热单位负责。第九条 供热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使用的设备、材料、计量器具(热量表)等,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第十条 供热工程所需资金,可以采取供热单位自筹、用户投资、吸收社会资金、利用外资、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筹集。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供热单位查询地下管网及其他有关供热设施情况;影响供热设施运行和安全的,建设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供热单位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由建设或者施工单位实施。第十二条 在供热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外缘一点五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挖掘、钻探、打桩、爆破;
(三)栽植树木;
(四)堆放垃圾、杂物,排放废液;
(五)其他影响供热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行为。第十三条 在供热区域进行房屋拆迁,影响周边未拆迁房屋供热用热的,应当消除影响;被拆迁房屋的用热系统已由供热单位进行分户改造的,应当依法给予供热单位补偿。第十四条 供热经营依法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申请从事供热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供热用热管理机构的行政许可后,方可从事供热经营。第十五条 供热单位应当设立用户服务机构,向社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报修电话和办事程序,供热用热期内安排人员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停止供热可能对用户造成影响的,应当及时通知用户。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供热用热管理机构的要求报送各种业务统计表及其他有关资料。第十六条 供热单位对其运营管理的供热设施,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查、维修、更新、改造,保证供热设施安全、稳定、正常运行。
供热单位不得擅自放弃供热经营权。转让、移交供热经营权,应当有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条件的受让人或者接收人,并经供热用热管理机构核准。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投保供热责任险。第十七条 供热单位应当制定供热故障应急处置预案,接到用户用热设施爆裂、漏水等报修信息后应当在三十分钟内进行抢修,并向保险公司报险,协助保险公司处理理赔事宜。发生其他突发性故障,应当及时进行抢修。对影响抢修的其他设施,应当采取合理的应急处置和必要的现场防护措施,并及时报告供热用热管理机构。第十八条 供热单位无法保障安全稳定供热,严重影响公共利益,供热管理机构协调、督促后仍无效的,经市或者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市或者区(市)县供热用热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供热单位对该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实施应急接管。接管期间,为保障正常供热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原供热单位承担。
对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实施应急接管的,应当听取被接管单位的陈述申辩,并在供热范围内公告。当地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接管运营期间,接管单位应当向用热户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对接管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单独记账,独立核算,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