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两村庄因建光伏电站毁百亩麦地,该事件将会如何处理?
今天是7月25日,根据最新消息报道,河北地区因为建立光伏电站导致当地村民的数百亩小麦田被毁坏,这种损害不可挽回,很多当地村民表示十分气愤,在光伏电站准备建立之前,他们对这个消息更是一无所知,直到良田被毁,他们才知晓,有很多老年人因此一病不起,村民表示愤怒,那么对于这件事,应该如何处理?
第一,对于河北地区村民的麦田因为建立光伏电站被毁这件事,应该第一时间和村民道歉,并且制定赔偿方案很多村民的一年的收入都是依靠麦田,这是他们唯一的经济来源,而如今麦田被大面积毁坏,这是他们不能接受的,既然麦田已经被毁坏,不能复原,那么有关部门应该对村民们表达最真诚的歉意,对于光伏电站毁坏的麦田,有关部门应该给他们经济补偿,对于因此患病的老年人,应该多给一些经济补助,并及时安排心理疏导,帮助村民们一起度过难关,对于村民的心情,应该保持理解并积极赔偿的态度,这样才能让村民平息愤怒。
第二,对于河北地区村民的麦田因为建立光伏电站被毁这件事,应该在日后加强对乡村建设方面的监管很多村民在麦田被炸毁后表示,他们在此前根本不知道这里要建立光伏电站,要知道,在乡村建立基础设施,如果有征用农田的情况,要在建立之前就和村民进行协商,并且把赔偿款落实到位之后,在进行光伏电站的建设,但是这件事村民却并不知晓,这意味着当中的环节出现了问题,因此,这预示着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建设的监管,杜绝一切不符合规范的建设,一切以人们的利益为出发点考虑才是最重要的。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桑园镇光伏电站。河北共产党员网讯(刘冬明通讯员孙慧军)近年来,张家口市怀来县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充分依托荒山、坡地优势,加快发展光伏发电,昔日荒山今朝变“金山”。
在河北出现了这样一件事,当地的施工人员为了建光伏电站与当地的村民发生了冲突,将当地的农田、麦田进行了铲平,甚至说与村民们发生了肢体冲突,造成了人员受伤的情况。当前的这个事件可以说是愈演愈烈,目前这种情况,究竟会对当地的居民带来何种影响,后续事态将如何发展,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深入了解一下本次光伏电站冲突事件。
根据当地人士介绍,在去年的时候就有一些人来到当地,希望能够让村民和他们签订合同来新建光伏发电项目,让土地能够交到他们手中,希望能够在麦田上建起电站。然而很多的村民认为粮食是他们的基本盘,不愿意将土地承包出去。于是双方就这一问题上产生了很多的争执。这一事件就开始发酵,光伏电站的工作人员,开始动工时将没有被承包出去的土地一并的毁去。这就导致了双方存在的冲突,甚至发生了肢体冲突,有些严重者受伤住进了医院。在这种情况下这就属于严重的违规现象,属于强征土地,在我们国家来说呢,是禁止的,也是违法的。
当地施工方的做法,无异于是不顾当地村民的利益,实行强买强卖。而且这一做法对于当地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因为那些居民他们以往的收入都要靠这些粮食,甚至说有些居民自己种的时候还要自己吃,这就导致了居民们的收入减少,生活受到了违法行为的干扰。目前当地的村民已经提交相关的起诉,申请到了人民法院,希望能够对其实施制裁。
以上就是关于河北新建光伏电站破坏农田的事件,目前这一事件仍然在处理中,具体的处理过程需要等待人民法院的受理。应该能够给予相应的补偿,不要让光伏发电荒废了我们的田地,动摇了粮食生存。
相信很多网友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则消息,这个消息就是关于河北的一个村庄因为建设光伏电站而毁掉了百亩麦地,对于开发商的这种行为很多网友表示质疑,他们认为虽然搞基建没有错,但是不能毁坏百亩麦地,毕竟小麦是作为一种粮食,如果被毁坏是非常可惜的。
一、这个事情的经过
这个事情大致经过是这样的,就是一家公司为了在当地建造光伏电站,所以他们不经村民的同意强制占领了当地农村居民的家庭承包责任田,根据相关媒体爆料,这家责任公司并没有与当地的村民达成协议,而他们则是采用欺骗和强制的手段对农田进行毁坏。这个视频播放出来以后就受到了广大网友的关注,毕竟这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如果说合同协议村民都没有签,而开发商要强制毁坏农田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二、这件事情我是这么看的
当我看到这个视频以后我感到非常的气愤,因为当时开发商为了强占农田派出了很多工作人员以及大型挖机,他们不问理由的就开始毁坏农田,本身开发商并没有与村民达成一个合理的协议,村民也没有跟开发商签合同,而开发商还是依旧我行我素采取了暴力毁坏农田,对于这种行为我个人感觉是非常厌恶的,而且他们目无法纪,这种强盗行为是令人发指的。三、希望有关部门严厉惩处
这个视频爆红网络以后就备受各大网友关注,也就导致这个事件上了热门,而相关政府部门也在积极的协调,关于这件事情的起因结果他们会做出一个详细的调查,不过我个人认为希望有关部门要大力惩处这个开发商,毕竟农民种田也非常不易,而且是没有达成协议就开始毁坏农田,像这种行为一定要得到法律的严惩。而对于以上内容只是我个人见解,有不对的地方还请广大网友批评指正。
河北百亩麦田因建光伏电站被强铲,给农民造成的损失是非常大的,很可能这一年收入来源都没有。
其实我们国家是一个农业大国,在我们国家农民的人数是非常的多的,而我们也知道很多农民的经济来源都是靠那些农作物的收入,他们每年辛辛苦苦可能都不如别人班几天赚的多,可想而知农民他们的辛劳和付出不成正比的,农民就是一个靠天吃天靠水吃水的一个行业。我们发现在河北有一个地方因要建设光伏电站,导致有一百多亩的麦田被强铲,就造成了很多农民秋收的时候没有了经济来源,对于农民造成的损失是非常的大的。
首先农民一家人全是靠这一点麦田去生活,他们所期待的就是秋收的时候可以丰收,这样麦田里的麦子可以卖一个好价钱,但是现在在建造光伏电站就需要被强制铲走了,所以他们秋天的收成就没有了希望,可能这一年这些农民就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就会使他和他的家人陷入到非常困难的境地中。其次就是农民其实是最爱用政府的人,他们觉得政府是对自己最好的人,政府这样的行为是可以让这些农民非常伤心的,他们对于当地政府一定会丧失自己的信心。
这样的事情是从身体以及心理以及财产三个方面对于农民造成的打击,对于农民造成了非常多不可挽回的损失,这些经济损失可能使这些农民他们接下来一年的生活都非常的拮据。要知道河北这个地方的麦田里的麦子是要出口到国外以及发往我们全国非常多地方的,接下来也可能导致很多人民没有办法在秋天的时候吃到丰收的麦子,在这样的情况下经济损失是非常的大的。
毁掉麦田建立光伏发电项目,就是一个杀鸡取卵行为。麦田不仅是农民根本,也是我们粮食生产基地;如果大量良田被侵占,我们的粮食产量就会受到影,这将直接影响到我们一日三餐。
事情发生在河北两村庄,企业因为修建光伏电站,毁掉百亩麦地。同收割青储饲料一样,被毁的麦田麦子长势良好,再过一个多月就能够收割。看着庄稼被毁,农民内心非常心疼,这是一种糟蹋粮食行为,应该受到严厉惩罚。
毁麦田建光伏电站,形同杀鸡取卵农民手中所种植良田,经过合理合法方式,可以被租用、占用。将即将成熟麦田毁掉,用于修建光伏电站,这种行为非常恶劣,不仅糟蹋了粮食,也违背了村民意愿。据悉有很多村民,都不愿意将土地租赁,最后还是眼看着,自己良田麦苗被毁,却又无能为力。
光伏发电是一种清洁能源,同时也是新能源;但粮食种植也同样重要,常言道:“民以食为天”,粮食不仅是口粮,更是我们的根本。毁掉即将成熟麦苗,这种做法令人气愤。
农田不能随意侵占,保障粮食种植意义重大农田是农民生活依靠,不仅是口粮来源,也是主要经济来源。农民手中农田,不能够被随意侵占;征得农民同意,在合理合法情况下,企业可以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如果农民不同意,则应该终止占地行为。
我们是一个人口大国,每天都要消耗大量粮食。因此粮食种植,对我们来讲,是一件大事情。所有能够被耕种农田,都应该积极耕种,保障良田不荒芜,田地庄稼能够长势顺利、喜迎丰收。
这件事情引起了当地政府重视,严厉处罚了企业项目负责人,同时也免去了镇党委书记和镇长职务。
河北石家庄两个村庄因为要建光伏发电站,所以就毁坏了百亩的麦地,这件事情发酵到网上之后就引起了网友的关注。在2022年5月19号的时候,河北石家庄的相关部门对毁坏麦田的这件事情也进行了调查,并且通报了结果。称这家光伏公司的负责人已经被刑事拘留了,县政委和政府都进行了深刻的检讨,并且副县长也给予了政务上的警告,还有当地的党委书记和镇长也全都被免职。
这件事情的起因还是有人在网络上反映行唐200MV发电的项目占了麦地,这个项目是新疆的一个电子公司,投资的属于农光互补的项目。在2020年9月30号的时候取得了备案证,并且第1批项目建设是位于上碑镇,各个手续都非常合乎规定。在2021年4月份的时候,上碑镇的政府启动了项目之后正常的流转,但是涉及到了镇上的5个村落和1642亩土地。
在2022年4月30号的时候,这个项目一共完成了土地流转,共计1013亩,并且有470亩都是还没有种的青苗,还有543亩种植了的青苗。网友反映这个项目毁坏了卖地几个村庄分别是刘家庄村和祁后村的土地,在3月初的时候,农民也陆续收割了209亩的农作物,企业这边清除了53.17亩。后来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实,这两个村庄毁坏的目的一共是14户村民的一共40.39亩的土地。这次的项目存在着和群众的工作配合不到位,并且签订的合同,不规范,监工的位置缺失以及违法施工等问题。
所以针对以上的问题,相关部门已经责令这个项目停止施工,并且因为这家公司在施工的过程中存在着破坏生产经营罪,所以也已经被立案调查。这个项目的负责人被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不过在调查的过程中并没有发现,在施工过程中去殴打村民,导致村民受伤的问题。目前相关部门也已经对相关罪责给予了通报,并且已经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依法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
7月19日,河北张家口人民政府发布的《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项目筛选工作方案》指出,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自2015年7月获国务院批准设立起,先后推出了《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7年)》等一系列规划或指导文件,规划到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300万千瓦,光伏发电规模达到600万千瓦。近几年张家口市结合示范区定位及相关规划先后推动了张家口风电基地三期、张家口光伏廊道的规划建设。
截至2017年底,张家口市风电已安排规模为1627万千瓦,已超出2020年规划目标(1300万千瓦);光伏发电已安排规模为435万千瓦,距离2020年规划目标(600万千瓦)还有一定空间。
以下为原文!
一、工作背景
张家口市位于我国“三北”地区交汇处,是“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重要节点城市,是京津冀地区重要的生态涵养区和规划的新能源基地之一。依托张家口的独特优势开展可再生能源应用综合示范,对引领可再生能源创新发展,推动能源革命,促进经济落后地区转型升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确保完成《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主要任务,尽快将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打造成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和推动能源消费革命的标杆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窗口区、河北省绿色发展的先导区,为河北乃至全国能源体制改革积累经验,提供示范,以“技术先进、模式创新、绿色示范”为目标,坚持“统筹协调,优中选优”的基本原则,在统筹考虑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消纳能力的情况下,建立适用于示范区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筛选及运行监测评估机制,充分做好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管理,促进示范区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基本情况
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自2015年7月获国务院批准设立起,先后推出了《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7年)》等一系列规划或指导文件,规划到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300万千瓦,光伏发电规模达到600万千瓦。近几年张家口市结合示范区定位及相关规划先后推动了张家口风电基地三期、张家口光伏廊道的规划建设。
截至2017年底,张家口市风电已安排规模为1627万千瓦,已超出2020年规划目标(1300万千瓦);光伏发电已安排规模为435万千瓦,距离2020年规划目标(600万千瓦)还有一定空间。
张家口可再生能源建设已取得巨大成就,但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全面实施及电源结构性矛盾的加剧,地方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动力与电网消纳能力的矛盾日益凸显,成为示范区可再生能源的进一步发展需重点关注要素。当前,做好可再生能源电源项目建设和并网友好协调发展,以及推动技术进步是促进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一方面应着力提高可再生能源项目自身技术先进性和经济竞争性,另一方面应加快协调解决可再生能源项目并网消纳和送出问题。
三、工作目标
根据《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项目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18〕54号)的要求,结合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基本情况及示范区2020年规划目标,开展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筛选工作。本次项目筛选工作将在不超过示范区2020年光伏规划目标的前提下,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呈报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冀发改能源〔2017〕552号)所申报的20个示范工程项目、基于百兆瓦压缩空气储能系统的综合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及涿鹿县可脱网运行的100%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黄帝城示范小镇项目为基础,对具备接入条件的项目,综合项目已开展前期工作深度、技术与产业先进性、项目创新性及示范性等因素进行筛选排序,并结合《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规划目标及电网相关规划,合理确定可实施项目及其开发规模、开发时序,提出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施方案。在明确示范区建设和运行监测评估机制后,有序推进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建设,提高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四、工作原则
(一)公平竞争、项目优选
建立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筛选体系,营造比学赶超的市场化竞争氛围。针对各能源品种特性,采用技术类和经济类等筛选指标,纵向分类,横向比较,评判项目前期工作深度、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先进程度、项目方案合理性、成本效益,遴选出一批技术先进、成本优化的示范项目,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创新驱动、维度升级
建立强调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的筛选方法,在筛选过程中,不仅考虑单体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同时,应从先进技术引领、绿色转型示范、京津冀能源协同发展等多维度评判项目先进性、创新性和示范性,提升可再生能源发展质量。
(三)规划引领、分步实施
根据《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规划期为2015—2030 年,其中近期为2015—2020 年,2020年可再生能源建设规模达到2000万千瓦,本筛选方案暂适用于近期2018—2020 年新建项目筛选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筛选主体
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呈报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冀发改能源〔2017〕552号)所申报的20个示范工程项目、基于百兆瓦压缩空气储能系统的综合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及涿鹿县可脱网运行的100%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黄帝城示范小镇项目中,对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在《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对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示范项目电网接入系统条件的复函》、《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对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新增示范项目电网接入系统条件确认的复函》、《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支持张家口市涿鹿县可脱网运行的100%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黄帝城示范小镇建设的复函》中确认的13个项目进行筛选排序。项目清单见附件。
(二)筛选工作流程
确认项目筛选工作方案→公开发布筛选文件→企业编制并递交申报材料→项目筛选排序→确定实施方案。各步骤依次为:
1. 确认项目筛选工作方案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确认项目筛选工作方案,并将确认的项目筛选工作方案报备能源局。此外,由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在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对项目筛选工作方案予以发布,水电总院予以转发。
2. 公开发布筛选文件
水电总院根据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确认的项目筛选工作方案,研究编制包括申报资格、评分标准、申报企业须知、资料格式等要求的项目筛选文件。由张家口发展改革委在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项目筛选公告,水电总院予以转发,具备申报资格的企业可向水电总院报名,购买项目筛选文件,参与项目筛选。
3. 企业编制并递交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按筛选文件要求编制对应项目申报文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递交申报文件。具体申报文件递交要求将在递交申报文件前另行通知。
4. 项目筛选排序
项目筛选排序工作自企业递交申报文件截止后开始。筛选排序具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合格性评审,第二阶段为详细评审。
(1)合格性评审
合格性评审主要审核申报项目是否在筛选项目清单中、各申报投资企业递交的材料是否完整。
(2)详细评审
通过合格性评审的申报项目由专家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客观评分并排序。
5. 确定实施方案
结合《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规划目标、电网相关规划,以及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电力送出和消纳方案,依据专家筛选排序结果,由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审定后,由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公示(网址:www.hbdrc.gov.cn),公示时间为5天。公众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需在公示期间以实名书面写明事实依据和理由,反馈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实施方案确定后由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报备能源局。
六、项目筛选标准
(一)项目基本要求
结合《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及《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呈报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实施的请示》,按照“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的原则,本次示范工程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 申报企业应与具备筛选资格项目清单中的开发业主相对应,且不得变更。开发业主为联合体的,应明确各方权益比例,同时需有绝对控股方(业绩按权益考核),联合体入选后按申报权益比例注册合资公司,合资比例不得调整。
2.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整个建设经营期不得进行变更和转让。
3.申报企业应承诺按照“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的原则,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方案有关工程技术指标实施项目建设,做好项目验收和运行工作,并接受相关方的监督和检查。
4.项目已开展土地利用、林地、环保、压矿、文物等颠覆性因素排查,不得位于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范围、自然保护区和规定其他不允许建设的范围。对于已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支持性文件的优先考虑。
5.入选项目应承诺按照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施方案的时间及规模要求如期开展工作。对于未能如期开展工作的企业,取消其规模配置,此外该企业不得参与后续张家口市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竞争或优选工作。
6.入选项目中涉及的风电建设规模,在2020年前建成的,按平价上网安排;在2020年后建成的,届时根据可安排建设规模统筹安排。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按照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的要求,提出项目筛选工作方案,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示范区项目筛选工作,并配合做好实施方案。
八、工作要求
1.公平公正。各参与组织项目筛选的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项目筛选有关文件要求,坚持竞争配置资源,不搞区别对待,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2.严格规范。在组织申报和筛选的各个环节,坚决做到政策严、操作严、纪律严、执行严和要求严。全部参与项目筛选排序人员接受监督,遵守廉政和保密要求。
九、时间安排
2018年7月20日前,公开项目筛选工作方案;7月25日前,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发布项目筛选文件; 8月10日企业申报材料提交截止;8月15日前,完成项目筛选排序工作;8月20日前,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意见,并报送请示文件;8月25日前,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审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在省发改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8月31日前,下达张家口市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