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矿业权公开出让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矿业权公开出让行为,完善矿业权有偿出让制度,优化矿产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开出让矿业权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矿业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第四条 矿业权公开出让采取招标、拍卖和挂牌的方式。第五条 矿业权公开出让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公开出让矿业权应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矿产资源规划,并结合市场供需情况进行。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发证权限,负责矿业权的公开出让工作。
下级主管部门公开出让矿业权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公开出让煤炭和大型金属矿产的矿业权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七条 新设置矿业权采取公开出让的方式进行,但国家投资和使用省级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勘查项目除外。
在下列矿产地新设置矿业权应当公开出让:
(一)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的矿产地;
(二)矿业权灭失的矿产地;
(三)未设置矿业权的矿产地。第八条 矿业权公开出让前,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具有矿业权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小型河砂和砖瓦粘土除外。
评估结果经主管部门确认后作为矿业权公开出让的标底或底价的依据。第九条 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煤炭矿业权的中标人、竞得人,可以自主选择申请办理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
煤炭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应当采用同一种评估方法。第二章 招标第十条 本规定所称矿业权招标,是指主管部门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符合矿业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不特定的或特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矿业权中标人的活动。第十一条 矿业权招标主管部门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主管部门的名称和地址;
(二)拟出让矿业权的矿区(区块)范围、地质矿产简况、储量规模等;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四)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五)履约保证金数额和缴纳时间;
(六)申请投标和资质审查的时间、地点;
(七)投标截止日期和投标地点;
(八)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但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30日。第十二条 主管部门应当成立投标人资质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人的资质。必要时,资质审查委员会可以吸收煤炭等有关部门专家参加。第十三条 投标人填写标书,密封后在规定时间内投标并交付投标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标书:
(一)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
(二)标书主要要素缺乏、标书附件不全以及标书的字迹不清难以辩认的;
(三)委托他人代理但委托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四)重复投标的;
(五)弄虚作假投标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其他无效情形的。第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由主管部门派人主持,邀请全部投标人参加。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主管部门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第十五条 评标由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主管部门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必须保密。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煤层气和煤炭是同一储层的共生矿产资源。目前,由于部门之间、企业之间不协调,造成煤层气采矿权和煤炭采矿权设置重叠,一些地方煤层气抽采与煤炭开采不协调,既不利于调动各方参与煤层气开发利用的积极性,也影响了煤炭产业的发展。2006年,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等部委和企业人员在内的调查小组,专门就煤层气与煤炭资源矿业权交叉(重叠)问题,赴山西、辽宁等地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04年年底,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共有18个优先等级的煤层气矿业权的区块与95个煤炭勘查项目的矿业权交叉(重叠),面积2263.03km2,占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煤层气矿业权面积的6%。
多级矿业权管理体制是煤层气和煤炭矿业权重叠的主要原因。煤层气由国土资源部统一集中管理,煤炭资源矿业权除国土资源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等各级政府都有相应的颁证权力。各级政府之间缺乏协调,特别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加上历史原因和人为因素,导致煤炭与煤层气矿业权重叠严重。
偏紧的煤炭供求关系客观上对两种资源的矿业权交叉(重叠)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近年来,由于我国煤炭需求旺盛,煤炭企业生产效益较好,致使煤炭勘查开发企业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地方政府出于利益的需要,越权发证的现象时有发生,企业侵权开采的情况也屡见不鲜,目前已经勘探的煤层气资源区块内普遍有小煤矿进入,给煤层气的正常勘探开发增加了新的难度。如在山西沁水和宁武盆地中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优先登记矿业权的煤层气勘探区内,煤炭企业的非法勘查开采活动和地方政府重复发证的现象相当严重,矿业权的交叉(重叠)面积超过了70%(表9-1)。煤层气与煤炭资源的矿业权交叉(重叠),对两种资源的开发和产业的发展,都产生了不利的影响。由于煤炭产业是我国传统的能源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而煤层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两权的交叉(重叠)对煤炭产业的影响较少,对煤层气产业发展起了阻碍的作用。
表9-1 山西沁水和宁武盆地煤层气和煤炭矿业权交叉情况
(据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2006)
煤炭和煤层气是同源同体的共伴生矿产,煤炭开采和煤层气的开发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做到采煤采气一体化。但在我国,油气资源是由国家一级管理,而煤炭是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管理,这就造成煤炭和煤层气矿业权交叉问题,先采气后采煤的原则在实践中难以落实,制约了煤层气产业的发展。由于我国煤层气资源勘查的起步晚于油气和煤炭资源的勘查,油气和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的面积已占据我国陆上沉积盆地的大部分游离区域,致使煤层气资源勘查登记受到矿业权排他性的严重制约,煤层气产业不能占据有利的煤层气资源区域,从而限制其商业化发展进程。因此,国家要妥善解决矿业权重叠的问题,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矿业权侵权行为。规定凡新设煤炭探矿权时,必须对煤炭、煤层气资源综合勘查、评价和储量认定。凡煤层气含量高于国家规定标准并具备地面开发条件的,必须统一编制煤炭和煤层气开发利用方案,优先选择进行地面煤层气抽采或井下抽采。可借鉴国外经验,实行煤矿准许开采统一标准,符合1t煤含气量6m3以下和巷道瓦斯浓度低于0.1%两项标准才能准许采煤[160]。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煤炭企业必须建立先采气后采煤的科学程序,充分利用煤层气资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促进煤层气和煤炭资源协调开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规定,煤层气(煤成气)属于能源矿产,是一种独立的特殊矿种。根据我国《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
《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区块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煤层气勘查、开采登记实行一级管理制度,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与管理。2005年9月,《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石油、烃类天然气、煤成(层)气、放射性矿产勘查登记,由国土资源部颁发勘查许可证石油、烃类天然气、煤成(层)气、放射性矿产的开采登记,由国土资源部颁发采矿许可证。
为了加强煤炭和煤层气资源综合勘查、开采管理,有效解决煤炭、煤层气矿业权重叠问题,促进煤炭和煤层气资源综合开发利用,2007年4月,国土资源部颁布了《关于加强煤炭和煤层气资源综合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9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①支持和鼓励煤炭矿业权人综合勘查开采煤层气资源。凡新设煤炭探矿权,必须对煤层气、煤炭资源进行综合勘查、评价和储量认定。煤层中吨煤瓦斯含量高于规定标准且具备地面开发条件的,必须统一编制煤层气和煤炭开发利用方案,并优先选择地面煤层气抽采。具备规模化地面抽采条件的,煤炭探矿权人应按照“先采气,后采煤”的原则,统一编制煤炭和煤层气开发利用方案,依法向国土资源部申请煤层气采矿权,并申请划定煤炭采矿权矿区范围。②进一步加强煤层气矿业权管理。国土资源部根据国家矿产资源规划,综合考虑煤层气、煤炭资源赋存状况和煤炭矿业权设置方案,在煤层气富集地区,划定并公告特定的煤层气勘查、开采区域。煤层气勘查、开采结束前,不设置煤炭矿业权等规定。③妥善解决煤炭、煤层气矿业权重叠问题。规定新设立的煤炭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进入国家公告的特定煤层气勘查、开采区域。对《通知》下发前已取得煤炭、煤层气探矿权或采矿权的矿业权人,应按本《通知》要求做好煤炭、煤层气资源的综合勘查、评价和回收利用等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4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煤层气抽采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6号),规定了国家对煤层气开发的扶持政策。主要规定:对煤层气抽采利用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地面直接从事煤层气勘查开采的企业,2020年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减免矿业权使用费煤层气抽采利用设备在基准年限基础上实行加速折旧各级政府筹资为煤层气抽采利用项目提供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统筹规划煤层气和天然气输送管网建设。煤层气经处理后,质量达到规定标准的,可优先并入天然气管网及城市公共供气管网。
问题二:为什么夏天树就会长叶子给我们遮阴? 春天天气变暖植物发芽,长出叶子,到了夏天日照使植物在光和作用下不断繁殖所以叶子就越来越大!
问题三:()管齐下括号里填什么 双管齐下
问题四:什么管齐下成语,填数字 双管齐下
双手执笔同时作画。比喻做一件事两个方面同时进行或两种方法同时使用。
【成语】: 双管齐下
拼 音: shuāng guǎn qí xià
注 音:ㄕㄨㄤ ㄍㄨㄢˇ ㄑㄧ@ ㄒㄧㄚA
日 译:I方で同时(どうじ)に进めること
解 释:管:笔;齐:同时。双手执笔同时作画。比喻做一件事两个方面同时进行或两种方法同时使用。
问题五:什么叫三管齐下 比如对一个人或者一件事情,一齐用三种方法解决
问题六:三管齐下是什么意思 成语双管齐下就有,没有三管齐下双管齐下【解释】:管:指笔。原指手握双笔同时作画。后比喻做一件事两个方面同时进行或两种方法同时使用。【出自】:宋・郭若虚《图画见闻志・故事拾遗》:“唐张b员外画山水松石名重于世。尤于画松特出意象,能手握双管一时齐下,一为生枝,一为枯干,势凌风雨,气傲烟霞。”【示例】:如此~,就有可能克服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投降危险并争取时局的好转前途。 ◎ *** 《克服投降危险,力争时局好转》【近义词】:齐头并进、并驾齐驱【反义词】:另起炉灶【语法】:主谓式;作谓语、定语;表示两件事同时进行
问题七:四管齐下是什么含义 一要在加强“节约发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加快矿产资源税费改革,尽快实行以储量为基数、与回采率挂钩的资源税费征收办法,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鼓励和推动煤矿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生产管理,提高资源回收率。二要研究制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煤层的回收率标准,建立严格的资源回收监管制度。对破坏性开采、严重浪费煤炭资源的,依法予以处罚。三要认真做好重点矿区矿业权有偿使用改革,规范煤炭矿业权交易,提高市场进入门槛,使煤炭企业具有珍惜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动力和压力。四要加强煤炭开发规划工作。强化煤炭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大型煤炭基地发展规划,以及矿区总体规划的指导作用,合理调控煤炭生产开发布局和建设总规模。对主焦煤、优质无烟煤等稀缺煤种,实行有计划、保护性开采,合理利用煤炭资源。
问题八:四管齐下 在推进去极端化工作中,自治区要求做到的四管齐下指的是: A、正信挤压 B、文化对冲 C、法治约束 D、科学普及。
问题九:什么管齐下,什么孔之见,什么用落千丈词语。 双管齐下
一孔之见
一落千丈
问题十:十八大以来,相关规定先后下发,坚持什么三管齐下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既要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也要统筹考虑经济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摆在同等地位,形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十八大以来,相关规定先后下发,坚持【行政】、【经济】、【法律】“三管齐下”,逐步改善我国生态环境,绘出美丽中国精彩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