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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井通怎么管理

高大的草丛
英俊的钢铁侠
2022-12-24 15:10:46

如何搞好煤矿的通风管理工作

最佳答案
迷路的曲奇
淡淡的芹菜
2026-05-09 12:17:22

1、矿井通风系统必须独立、完整、稳定可靠,严禁相邻矿井出现串风、漏风现象。各生产水平及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2、矿井必须根据各用风地点风量要求,设置相应通风设施进行风量调配。

3、矿井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设置两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两道反向风门,不使用的必须永久密闭。

4、井下交叉通过的进、回风巷必须设置风桥,并将进、回风流隔开,保证新风、乏风互不影响。

5、井巷贯通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学习考核;贯通后根据要求立即调整通风系统。

6、高瓦斯矿井严禁串联通风,低瓦斯矿井确需串联一次的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7、恢复密闭、老巷、废巷、停工区域的通风时,必须制定瓦斯排放措施。

8、主要进、回风巷道应布置在岩石中,做到断面光滑、规格符合要求。在布置巷道时,各用风点之间应采用并联网络连接方式。

9、矿井各用风点、行人巷道的风量、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0、严格控制矿井漏风,主要进、回风巷道失修率不高于7%。井内任何地点的有效断面积不得小于设计的2/3;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11、矿井必须应优先选用负压通风方式,矿井各用风点必须用主要通风机全风压通风。

12、矿井必须严格执行测风制度,每月计划配风,每旬测风,按需调风。

13、矿井在安排生产布局、组织生产、采掘接续时,

首必须要考虑通风能力,做到以风定产、定头、定面,

严禁出现因生产过于集中、追求产量进度,

造成的系统不合理、区域风量不足及违规串联通风等现象。

14、矿井必须采用正规采煤方法,采煤工作面必须煤壁笔直,畅通无阻,工作面最小断面0.6m(高)×2m(宽);尽量减少通风阻力。

15、不得在采空区及冒顶区布置采掘工作面的进、回巷。对沿空作巷的应采取防止从巷道的两帮和顶部向采空区漏风的措施。

16、安装主要通风机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回风井安全出口必须安设不少于2组风门,必须保证外部漏风率不超过5%。

17、主扇风机供风能力必须满足生产需要,且备用风量不低于20%(风机功率至少不得低于15KW),必须配置同等功率、同型号的两台风机(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18、主要通风机必须经检测合格,各种仪表必须保持正常使用,每月定期检修。

19、主要通风机必须24小时连续运转,专人值守,主扇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20、主要通风机必须采用双回路供电。

21、主要通风机必须有反风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量不低于正常通风量的40%。

22、装有主要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安装防爆门,设置行人的安全出口。

27、所有掘进工作面(含风眼、开切眼掘进等)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28、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掘进作业过程中严禁局部通风机时停时开;

29、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安装地点、安装方法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该点全风压供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吸风量,杜绝循环风;

30、所有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功率必须不小于5.5KW,风筒直径不小于300mm;

31、严禁使用漏风严重的破损风筒及非抗静电非阻燃风筒,风筒必须逢环必挂,做到平、稳、直;

32、严禁风筒出口距碛头超过5m;严禁使用空压机压风进行掘进通风。

33、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

34、严禁3台及以上风机向一个工作面供风,严禁一台局部通风机通过各种形式向2个及以上地点供风。

最新回答
疯狂的雪糕
高兴的蓝天
2026-05-09 12:17:22

1、井下一般控制角联通风地点,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不得在角联风路上;2、在角联风的相关巷道内应安装风速传感器,以保证风流正常通风;3、在角联风的相关巷道内,控制影响通风断面的施工,施工时要知道安全措施,保证角联巷道内风流不紊乱;4、角联巷道尽量避开上山或下山巷道,以免发生火灾时,易发生风流逆转。

跳跃的大炮
昏睡的眼睛
2026-05-09 12:17:22
1. 全面提高矿井通风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

人是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要想切实保障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好通风安全管理人员最为重要。作为管理者,首先应站在战略的高度,全面认识和了解通风安全工作,从根本上改变安全管理隐患。对此,一方面要加强通风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知识的培训学习,拓宽视野和心胸;另一方面,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让管理者有意识并有途径去改善通风安全问题;最后要不断提升管理者的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安全即是责任。

2. 实施安全责任管理制,安全管理科学化

对安全管理和执行的各个岗位和工种进行较明确且合理的职能划分,根据职能和职责轻重,优化配置权、责、利,用制度规范,用标准约束,用奖惩激励,最大限度调动矿井通风管理人员及责任人的工作热情,提高主动性和积极性,一方面消除不当管理行为和不良管理思想,另一方面保证通风安全管理和通风安全责任人队伍的相对稳定。

3.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标准,通风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

落实通风质量监管标准是通风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的主要任务。标准的作用是前置事后检测工作,目标是实现每个环节、每道工序的零误差和零纰漏,主要是对通风设备的每个风扇、每个通风机、每道墙的安装进行严密的检测。标准化及其执行,不仅可以提高通风质量管理,还能确保工作质量本身的计量无误。

4. 严格把握设计和审批关,从源头严格管控

本着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健康的理念,从通风安全设施的设计和设计审查着手,从源头上严格把关,在新建矿井和新建采区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在一些瓦斯浓度高、煤层易燃易爆的矿井布置专用回风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已有生产矿井。合理布置运输设备,加强喷雾降尘工作,最大限度重视和保护井下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5. 通风安全管理日常化,时刻确保“质”“量”生产

通风安全管理日常化,一方面在对通风设备进行安装时应考虑日常管理的便利性,对安装位置、型号及设备质量都要慎重考虑;其次定期维护通风管理设备,清洗通风设备上附着的矿尘、煤渣等,及时维修维护损坏的通风设备,避免因设备不能正常工作造成的矿井大量漏风而造成的井下气温升高、粉尘集聚等形成的恶劣工作环境甚至安全隐患,影响生产效率。

6. 够建合理稳定的通风网络结构,保障风流稳定

在通风安全的技术层面,要够建合理稳定的通风网络结构,首先要保证矿井有足够的通风能力,井下做到采掘工作面、主要设备硐室都采用独立通风,不出现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风、无风、微风、循环风等现象,各个用风点风量满足要求的同时,严格执行标准,禁止超通风能力生产;其次杜绝矿井多水平同时开采。井下火药库应要有单独的进风通道,回风必须直接引入矿井主要回风巷道或独立回风,且保证有足够的新鲜风流;最后,需按标准进行通风网络核算,预测风量分配和阻力分布。合理选择通风机型号,通风系统布置时多方位考虑,保证风流稳定。

火星上的枕头
甜甜的吐司
2026-05-09 12:17:22
“一通三防”指的是对煤矿安全生产中的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火灭火的技术管理工作的简称。

一通:煤矿有完善的矿井通风系统;三防:防煤尘、防火、防瓦斯爆炸。

洁净的小刺猬
无限的钥匙
2026-05-09 12:17:22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道路窨井的维护和管理,保障城市道路交通顺畅和公共安全,根据《抚顺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城市道路范围内各类窨井的设置、维护与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窨井,是指设置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的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电力、通信、有线电视、交通信号、人防等各类地下设施的检查井、阀门井、消防井、接线井、进水井的井体、井箅、井座、井盖等设施。

本办法所称的产权人是指城市道路窨井的所有者。管理人是指城市道路窨井的产权人或者依据协议负责对窨井维护管理并承担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 市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城市道路窨井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市政设施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市管辖城市道路范围内窨井的行政监督管理。

区(含经济开发区,下同)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区城市道路窨井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市管辖城市道路外的城市道路窨井的行政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公安、质监、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道路窨井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窨井的设计、施工和维修,应当符合国家、省有关技术规范和本市相关规定,并积极推广使用先进产品和先进材料。第五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建设窨井原则上规划在非机动车道、人行步道或者城市道路附属绿化带内。

建设窨井应当按照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实施,不得擅自移位和增设。第六条 机动车道上窨井井盖、井座不得低于40吨的荷载能力。第七条 窨井井盖应当标明窨井使用性质的文字或者标识;井壁应当设置标明产权人、管理人和抢修电话的标志牌。

不同使用性质的井盖禁止混用。第八条 市市政设施管理机构和区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窨井管理档案,建立窨井巡视监督制度,建立与窨井管理人联系制度,设立公开电话,受理公众投诉。第九条 市市政设施管理机构和区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到:

(一)在巡视检查中发现窨井缺失、损坏,应当立即设置警示标志, 同时通知管理人进行及时修复;

(二)通过投诉举报或其他方式收到窨井缺失、损坏有关信息的,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情况属实的,当即设置警示标志,同时通知管理人进行及时修复。

市市政设施管理机构和区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窨井修复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第十条 窨井由管理人负责维护管理。

窨井为共有的,由产权人协商确定一家管理人负责维护管理;协商不成的,由具有管辖权限的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市市政设施管理机构进行协调确定。维护管理费用由各产权人共同承担。

政府建设的窨井,办理移交手续前由负责建设的单位维护管理;办理移交手续后由接收的单位维护管理。第十一条 窨井管理人应当接受市市政设施管理机构或者区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督检查,并应当做到:

(一)健全窨井管理档案;

(二)建立窨井日常巡查、维护和抢修制度;

(三)向社会公开抢修值班电话;

(四)及时填埋废弃窨井。

窨井管理人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井盖、井箅、井座移位、缺失、破损以及井体下沉、塌陷等危及交通安全情形时,应当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进行维修。第十二条 窨井管理人接到修复窨井通知、投诉举报,应当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

(一)对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立即设置警示标志;

(二)对需要维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修复。

主要道路上的窨井井盖、井箅的正位、更换、补缺,应当在接到维修通知、投诉举报4小时内完成;其他道路上的,应当在接到维修通知、投诉举报6小时内完成。第十三条 因窨井渗漏、井座不稳定或损坏造成窨井周边路面破损、窨井与路面之间高度差不符合路面技术标准等状况的,由管理人负责维修并承担破损路面的维修费用。

因道路破损导致路面与窨井之间高度差不符合路面技术标准的,由城市道路管护责任单位负责维修。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或者维修城市道路时应当保护施工路段上的窨井,擅自掩埋、覆盖原有窨井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需要调整窨井高度差的,应当通知管理人,并在其配合下进行调整。

谦让的花生
个性的指甲油
2026-05-09 12:17:22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安监总煤矿字〔2005〕42号

【发布日期】2005-05-13

【生效日期】2005-05-1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

(安监总煤矿字〔2005〕42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煤炭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煤矿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提出的“以风定产”等煤矿瓦斯治理措施,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发改运行〔2004〕2544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工作,防止超通风能力生产,有效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研究制定了《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每年进行一次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并根据核定的矿井通风能力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企业按照核定的矿井通风能力组织生产情况的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大对煤矿企业按核定的矿井通风能力组织生产的监察执法力度。

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以具有独立通风系统的合法生产矿井为单位。

三、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的程序、组织与核准,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若干规定》(发改运行〔2004〕2544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执行。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审查核准矿井通风能力后,要将结果抄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矿井通风能力发生变化的,必须重新核定矿井通风能力,并在30日内核定完成:

(一)通风系统发生变化;

(二)生产工艺发生变化;

(三)矿井瓦斯等级发生变化或瓦斯赋存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四)实施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并经“三同时”验收合格;

(五)其他影响到矿井通风能力的重大变化。

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监察、组织指导全国煤矿的通风能力核定工作。

六、从事通风能力核定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核定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科学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核定工作,并对核定结果负责。对在矿井通风能力核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2005年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工作要于2005年9月30日前完成。在《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印发前已按《若干规定》完成了生产能力核定的省(区、市),要依据《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组织对矿井通风能力进行一次复核,并取已核定结果与复核结果两者中的低者作为最终的核定矿井通风能力。

八、对《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在贯彻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以利进一步修订完善。

附件: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

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

一、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独立通风系统的合法生产矿井。

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方法

矿井有两个以上通风系统时,应按照每一个通风系统分别进行通风能力核定,矿井的通风能力为每一通风系统通风能力之和。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采用总体核算法或由里向外核算法计算。

方法一(总体核算法,产量在30万吨/年以下矿井可使用本法):

1.公式一(较适用于低瓦斯矿井):

(万t/a)

式中:

P–通风能力,万t/a;

Q–矿井总进风量,m3/min;

q–平均日产一吨煤需要的风量, m3/t;

K–矿井通风系数。取1.3~1.5,取值范围不得低于此取值范围,并结合当地煤炭企业实际情况恰当选取确保瓦斯不超限的系数。

进行q计算时,首先应对上年度供风量的安全、合理、经济性进行认真分析与评价,对上年度生产能力安排合理性进行必要的分析与评价,对串联和瓦斯超限等因素掩盖的吨煤供风量不足要加以修正,q计算应考虑近三年来的变化,取其合理值。

2.公式二(较适用于高瓦斯、突出矿井和有冲击地压的矿井):

P =

式中:

P –通风能力,万t/a;

Q入–矿井总进风量,m3/min

0.0926–总回风巷按瓦斯浓度不超0.75%核算为单位分钟的常数;

q相–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m3 /t;在通风能力核定时,当矿井有瓦斯抽放时,q相应扣除矿井永久抽放系统所抽的瓦斯量。q相取值不小于10,小于10时按10计算。扣减瓦斯抽放量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与正常生产的采掘工作面风排瓦斯量无关的抽放量不得扣减(如封闭已开采完的采区进行瓦斯抽放作为瓦斯利用补充源等);

②未计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计算范围的瓦斯抽放量不得扣除;

③扣除部分的瓦斯抽放量取当年平均值;

活泼的春天
沉静的招牌
2026-05-09 12:17:22

为了使井下风流沿指定路线流动分配,就必须在某些巷道内建筑引导控制风流的构筑物即通风设施,它分为引导风流和隔断风流的设施。 1、风硐:风硐是联接扇风机装置和风井的一段巷道。风硐多用混凝土、砖石等建材构筑成圆形式矩形巷道,这是由风筒的特点所决定的。

2、风桥:风桥是将两股平面交汇的新、污风流隔成立体交汇的新、污风分开的一种通风设施。

根据结构特点不同风桥可分为三种:

(1)绕道式风桥。 (2)、混凝土风桥。 (3)、铁筒风桥

3、风窗(卡)

风窗是在巷道内设在墙或门上,在墙或门上留一个可调空间窗口,通过调节空间窗口面积从而达到调节风量的目的。

4、风障:

在巷道内利用木板、苇席、风筒布做布障起到引导风流的作用。常用此方法处理高冒处、落山角等处积聚瓦斯。

5、风筒:

在巷道中利用正压或负压通风动力通过管道把指定的风量送到目的地,这个管道就叫风筒。 1、防爆门(帽)

防爆门是装在扇风机筒,为防止井下发生煤尘瓦斯爆炸时产生的冲击波毁坏扇风机的安全设施。当井下发生煤尘、瓦斯爆炸时,防爆门即能被气浪冲开,爆炸波直接冲入大气,从而起到保护扇风机的作用。

2、挡风墙

在不允许风流通过,也不允许行车行人的井巷如采空区、旧巷、火区以及进风与回风大巷之间的联络小眼都必须设置挡风墙,将风流截断。以免造成漏风,风流形成短路使通风系统失去合理稳定性而发生事故。

挡风墙分为:临时挡风墙、永久挡风墙。

1)临时挡风墙:一般是在立柱上钉木板,木板上抹黄泥建成临时挡风墙。

使用条件:服务年限不长,巷道围岩压力小,漏风率要求不不严时使用。

2)永久挡风墙:一般使用料石、砖土、水泥、混凝土建筑。

使用条件:服务年限长,巷道围岩压力大,漏风率要求严时使用。

3、风门:

在不允许风流通过,但需行人或行车的巷道内,必须设置风门。

按结构分:普通风门和自运风门。

4、通风设施管理规定:

(1)、通风部门做好系统的调整,尽量减少风卡以自然分配风量为主。

(2)、爱护通风设施做到:风门严禁同时打开或用车撞风门、风门损坏及时汇报通风调度,如果影响系统风量受影响区域停电、撤人修复后再生产,安监调度组织分析处理。

(3)、通风设施由通风部门管理,其他单位无权移动、拆除等权力,如需要拆除、移动需要提前和通风部门联系。

(4)、严禁跨入栏杆、拆除栏杆、闭墙、风卡等通风设施。 矿井通风的主要参数之一就是风量,即:单位时间内通过井巷空气的体积。

一、测风站要求 1、必须设在直线巷道中。

2、测风站长度不少于4m。

3、测风站前后10m内没有拐弯和其它障碍。

4、测风站应挂有记录牌,注明编号、地点、断面积、平均风速、风量、测风日期、测风点。

5、测风站应设在没有漏风、支架齐全、断面变化不大的巷道内。

二、测风方法 测风采用定点法、九点法和线路法,求出平均风速。

在同一断面测风次数不少于三次,每次测量结果的误差不应超过5%,然后取三次的平均值。测得平均风速后通过测风站的断面积计算出巷道风量。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至少每10天要进行一次全面风量测定。

4、通风设施管理规定:

(1)、通风部门做好系统的调整,尽量减少风卡以自然分配风量为主。

(2)、爱护通风设施做到:风门严禁同时打开或用车撞风门、风门损坏及时汇报通风调度,如果影响系统风量受影响区域停电、撤人修复后再生产,安监调度组织分析处理。

(3)、通风设施由通风部门管理,其他单位无权移动、拆除等权力,如需要拆除、移动需要提前和通风部门联系。

(4)、严禁跨入栏杆、拆除栏杆、闭墙、风卡等通风设施。

玩命的大门
小巧的奇异果
2026-05-09 12:17:22
安全及注意事项:

1.进入现场安全通则

在进入现场之前,所有人员都应进行一次个人自我检查,确保自己配戴的劳动防护用品以及所带物品适合进入现场的HSE要求。赴外地(包括国外)施工作业或者建设项目现场的员工,还要按照项目HSE规定进行相应的检查。

a) 一定要随身携带身份证明(如护照、驾驶证、工作卡等)。

b) 一定要确保带有将要进入地区的有效安全身份证(有些施工地区会有公共安全、环保以及生态保护等方面的限制,请遵守)

c) 一定要随身携带从事本岗位工作的安全资格合格证(如特种作业证、健康证、HSE培训证等)。

d) 一定要带足工作和个人需要的衣物。

e) 一定要穿戴安全帽、劳保鞋、防护镜和工作服(由单位统一配发)。

f) 按医嘱所带的个人备用药品,要按规定向健康管理部门申报。

g) 切勿携带违禁物品,如酒精、毒品、有毒物品、放射性装置、水银、刀子或者其他武器。

h) 熟悉项目和单位的HSE要求,对开赴现场的交通工具、道路等条件进行评估。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遵守安全行车规定。

2.钻井现场入场安全准则

在钻井现场中存在许多不可预知的风险 ,为确保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请遵守以下规定:

a)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劳保用品。

b) 井场内禁止吸烟,禁止动用明火。

c) 请不要在高压区、设备旋转部位滞留。

d) 上下梯子要扶好栏杆。

e) 井场内设有三处紧急集合点,发生异常情况请立即按逃生路线到上风方向紧急集合点集合。

f) 井场内禁止接打电话。

g) 进入各岗属地,请在管理者引领下进行检查。

年轻的菠萝
迷人的仙人掌
2026-05-09 12:17:22

矿井通风系统是矿井通风方式、通风方法和通风网络的总称。通风系统,包括风机控制、CO传感器、交通状态检测、火灾报警控制和TC控制。通风系统的工作原理如下:中心计算机和TC收集CO检测器、交通状态检测和火灾报警器的数据,以自动接通、关闭不同位置和不同等级的风机。中心计算机和TC连续的收集并分析来自隧道的数据,当数据达到报警级别时,本系统根据报警级别接通风机。报警级别分类的主要依据为CO浓度,启动风机的数量主要为依据检测到的CO浓度是否达到预先设定的各级阀值,各级阀值和风机开启的间隔时间可根据交通流的增长趋势在中心计算机自由的进行设定。在单个隧道内定义的火灾区(1—4)发生火灾,不属于本火灾区的风机将关闭,属于这火灾区的风机将开启,同时考虑大火产生的烟雾会通过隧道内横穿通道进入另外一个隧道,给正在高速行使的车辆(在隧道火灾时两个隧道都要求关闭)带来影响,因此,通风程序在启动本洞风机的同时也启动相邻隧道洞口处的2组风机加快排烟速度。此外,管理人员可根据使用需要在中心计算机、隧道管理房PLC控制柜、隧道内TC人工接通选定的风机,并控制风机的正转和反转。 按进回风巷在井田位置不同,通风系统分为中央式 、 对角式 、 分区式 和 混合式

中央式:进、回风井均位于井田中央。根据进、回风井沿倾斜方向相对位置不同,又分为中央并列式和中央边界式(中央分列式)。

对角式:进、回风分别位于井田的两翼。两翼对角式:进风井位于井田中央,回风井位于井田两翼(沿倾斜方向的浅部),称为两翼对角式,进、回风分别位于井田的两翼称为单翼对角式。分区对角式:进风井位于井田走向的中央,在各采区开掘一个不深的小回风井,无总回风巷。

分区域式: 在井田的每一个生产区域开凿进、回风井,分别构成独立的通风系统。

混合式:由上述诸种方式混合组成。例如,中央分列与两翼对角混合式,中央并列与两翼对角混合式等等。 矿井通风系统的基本任务是:

(1)、供给井下足够的新鲜空气,满足人员对氧气的需要。

(2)、冲淡井下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保证安全生产。

(3)、调节井下气候,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矿井通风系统是由通风机和通风网络两部分组成。风流由入风井口进入矿井后,经过井下各用风场所,然后进入回风井,由回风井排出矿井,风流所经过的整个路线称为矿井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方法以风流获得的动力来源不同,可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两种。(1)自然通风:利用自然气压产生的通风动力,致使空气在井下巷道流动的通风方法叫做自然通风。自然风压一般都比较小,且不稳定,所以《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一矿井都必须采用机械通风。(2)机械通风:利用扇风机运转产生的通风动力,致使空气在井下巷道流动的通风方法叫做机械通风。采用机械通风的矿井,自然风压也是始终存在的,并在各个时期内影响着矿井的通风工作,在通风管理工作中应给予充分重视,特别是高沼气矿井尤应注意。 1.每个矿井,至少要有两个通到地面的安全出口。

2.进风井口要有利于防洪,不受粉尘,有害气体污染。

3.北方矿井、井口需装供暖装备。

4.总回风巷不得作为主要人行道。

5.工业广场不得受扇风机噪音干扰。

6.装有皮带机的井筒不得兼作回风井。7.装有箕斗的井筒不应作为主要进风井。

8.可以独立通风的矿井,采区应尽量独立通风,不宜合并一个通风系统。

9.通风系统要为防治瓦斯、火、尘、水及高温创造条件。

10.通风系统要有利用深水平或后期通风系统的发展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