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致32死瓦斯爆炸事故案32人获刑,结果合理吗?
一个单位发生重大事故,并不是一个人或者某个人可以造成的。所以内蒙古致32人死瓦斯爆炸事故案32人获刑,法院肯定充分了解了案情,弄清楚了其中的关系,才会作出这样的判决的,是合理的。
一:2016年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99万元。经法院审理查明,发生那么大的瓦斯爆炸事故,是因为宝马煤矿长时间、长距离、大范围疯狂越界违法开采煤炭资源所致的。
二:经经院审核查明:由于从2008年3月开始,宝马煤矿疯狂越界违法开采煤炭资源,累计越界采掘煤炭资源总量406172吨,总价值102036.72万元。宝马煤矿在越界区域冒险蛮干,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最终引发瓦斯爆炸事故,宝马煤矿及其母公司宝马煤炭物资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应依法对事故后果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是长时间、长距离、大范围疯狂越界违法开采都没人知道呢,到底这个长时间是多久时间、这个长距离是多长的距离、太范围是多大一个范围才会造成这么一个严重的后果,当地的安监部门的官员难道一点都不知情。 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呢?说没有都不可能吧,有没有国家公务员收受贿才会这样视而不见呢,这是肯定有的,有没有国家公务员也参与期中,充当保护伞的角色呢。肯定是有,才会发生那么严重的事故。还有部分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投资入股煤矿的,有这样的利益驱使下,才会有对这个越界违法开采的事情当作看不见。
三:法院依此作出判决,对邱则田等10人公司主要负责人以重大责任事故和非法采矿罪判处;对赵海生等7人公司负责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对高启柱等4人以非法采矿罪判处;对吕虎等4人公司员工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对鲍青春等10名国家公职人员以玩忽职守、受贿罪、行贿罪或挪用公款判处,共计32人。
二:为什么是长时间、长距离、大范围疯狂越界违法开采都没人知道呢,到底这个长时间是多久时间、这个长距离是多长的距离、太范围是多大一个范围才会造成这么一个严重的后果,当地的安监部门的官员难道一点都不知情。不可能吧,有没有国家公务员收受贿才会这样视而不见呢,这是肯定有的,有没有国家公务员也参与期中,充当保护伞的角色呢。肯定是有,才会发生那么严重的事故。
内蒙古12•3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时间是2016年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99万元。
瓦斯爆炸会引发一种非常大规模的伤亡。是施工中必须要严防的一种伤害。检查人员必须要严谨,不能出任何差错,一旦疏忽就会导致不可挽回的损失。32人死亡,20人受伤,一起事故带走这么多性命,带走那么多的劳动力,带走那么多的美好家庭,这些人的亲人谁来安慰?怎么来弥补?是一件非常令人悲痛的事。
2020年11月6日,国家对这起案件十分重视,严肃处理相关涉事人,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事故单位22名责任人和10名相关职务犯罪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法院也对这家企业所有的行为进行检查,受贿,行贿的行为严惩不贷,对灾难有进行补救的涉事人员也稍微减轻一些处罚。总之所有的人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无论多少错误都是需要自己去弥补,忏悔的。
中国,无数打工人,无数家庭的顶梁柱,无数生命,不能忽视,也不能宽容引发事故的任何人。尊重生命,保卫每个需要安全的地方,给这些建筑者无数安全感,我们的城市才能更好地繁荣起来,创造更美好的生活。
死亡已经发生,我们只能对亡者表示最起码的尊敬,愿他们的在天之灵可以安息,希望国家可以给每一个受伤的家庭表示最真切的问候与关爱,敬畏这些劳动者的付出,珍惜他们的劳动成果。希望以后这种大型的事故不再发生,希望无数家庭都能完完整整,让我们一起去迎接美好的未来。
驾车路线:全程约41.9公里
起点:平庄镇
1.从起点向正东方向出发,沿银河街行驶290米,左转进入松山路
2.沿松山路行驶1.1公里,右转
3.行驶380米,直行进入内环北路
4.沿内环北路行驶3.4公里,直行进入古马路
5.沿古马路行驶1.3公里,直行进入古马线
6.沿古马线行驶2.0公里,朝元宝山方向,稍向左转进入古马路
7.沿古马路行驶70米,直行进入S205
8.沿S205行驶17.1公里,稍向右转进入元平线
9.沿元平线行驶13.3公里,右前方转弯进入赤元线
10.沿赤元线行驶2.3公里,左转进入杜松路
11.沿杜松路行驶47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
终点:赤峰宝马煤炭物资公...
共32人获刑,具体审判结果如下:
(1)对邱则田等十人分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对赵海生等七人判处三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两人缓刑。
(3)对高启柱等四人以非法采矿罪判处三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4)对吕虎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两年两个月。
(5)对鲍青春等十名国家公职人员以玩忽职守/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等罪名判处一年九个月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其他相关涉事人员被处罚金,大部分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在这样一次恶性事件中,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正义得到公正。然而,逝去的人已离我们而去,生命是无价的。这些人受到的惩罚究竟是轻是重,判决合理吗?我们再来梳理一下事情发生的经过。
案件经过
2016年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的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瓦斯爆炸事故,32人死亡,20人受伤。随即公安部门对事故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调查得知,自2008年起,宝马矿业就大规模越界违规开采煤炭资源,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煤矿安监局的相关部门人员未尽职责,日常监管缺失。除此之外,还存在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等行为,应该为此次事件承担责任。
后续事宜
在事故发生后,相关负责人赶到现场积极参与救援并如实供述相关罪行。而32名遇难者的后续赔偿流程和方式并未具体公布,答主也不得而知。
希望企业能够依法进行工作,特别是对于煤矿资源开采/建筑工程实施这类危险性较高的职业。把员工的生命当成自己的,换位考虑用工安全。相关部门对高危险性的行业加强监管,共筑和谐安全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