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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潇洒的黄豆
儒雅的高山
2022-12-24 13:43:08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最佳答案
烂漫的白羊
认真的大炮
2026-05-08 19:01:30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历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是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第三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最新回答
老实的汽车
机智的战斗机
2026-05-08 19:01:3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煤炭资源开采活动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上市公司、总公司、矿务局、煤矿。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是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第三条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省级及以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实施监察。第四条 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全面负责。第五条 国家鼓励煤矿企业变招工为招生。煤矿企业新招井下从业人员,应当优先录用大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煤矿相关专业的毕业生。第二章 安全培训的组织与管理第六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明确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其中,用于安全培训的资金不得低于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百分之四十。第七条 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T8011)规定的安全培训条件的煤矿企业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煤矿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

从事煤矿安全培训的机构,应当将教师、教学和实习与实训设施等情况书面报告所在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第八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

(一)学员登记表,包括学员的文化程度、职务、职称、工作经历、技能等级晋升等情况;

(二)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历次接受安全培训、考核的情况;

(四)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记录,以及被追究责任,受到处分、处理的情况;

(五)其他有关情况。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应当按照《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保存。第九条 煤矿企业除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外,还应当建立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期一档。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

(一)培训计划;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三)培训课时及授课教师;

(四)课程讲义;

(五)学员名册、考勤、考核情况;

(六)综合考评报告等;

(七)其他有关情况。

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应当保存三年以上,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应当保存六年以上,其他从业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应当保存三年以上。第三章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及考核第十条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煤矿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矿务局局长,煤矿矿长等人员。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等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局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井、区、科、队)负责人。第十一条 煤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煤矿相关工作经历。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二年以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历。

结实的月饼
妩媚的吐司
2026-05-08 19:01:3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必须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和“强制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的原则,对职工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第三条 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并纳入安全办公会议的议事内容;主管安全工作的煤管局、煤炭厅(局、公司)和矿务局的厅、局长负责组织安全监察、劳资、干部、教育、工会等有关部门编制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各级安全监察部门是安全培训教育的主管部门,对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和安全教育室进行业务领导,并对所属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实行监督、检查。第四条 各煤炭生产建设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制度。煤矿职工只有具备本工种或岗位的安全技术知识水平,有牢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才可以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第二章 培训机构及任务第五条 各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和重点煤炭企业应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和培训任务,建立安全技术培训机构,加强组织管理,强化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第六条 各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是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的教育单位,其主要领导必须专职。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必须以安全培训教育为主,并根据培训规模和任务,有足够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和教师。师资队伍应专兼结合。第七条 各级安全技术培训单位的任务和培训对象是:

一、一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负责培训正副局级干部,国有重点煤矿的矿(处)级干部、总工程师、安全监察局(处)长、地方国有煤矿局长、矿山救护大、中队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师资人员。

二、二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国有重点中、小型煤矿及省(区)地、市、县煤炭企业的矿(处)级干部,安全监察人员、区(科)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矿安全教育室专、兼职教学人员,并承担本地区地方及乡镇煤矿安全管理、技术干部和特殊工种的培训任务。

三、三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区(科)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安全检查员、矿山救护队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并承担本地区地方及乡镇煤矿安全管理、技术干部和特殊工种的培训任务。

各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除负责上述培训对象外,还应接受煤炭工业部、省煤炭厅(局)指定专业的培训任务。

四、矿安全教育室的工作任务是:

(1)负责一般工种及新入矿工人的安全培训;

(2)负责办好安全教育展览馆,对事故案例、安全生产经验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教育;

(3)负责播放有关安全方面的录音、录相、幻灯;

(4)讲授安全技术知识,演示安全仪器、仪表的实际操作;

(5)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第八条 各级安全培训中心的考核标准及资格认证由部统一进行。

各级安全技术培训单位负责对所培训的对象进行安全工作资格考核。第九条 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的经费,按照财政部[82]财企字37号文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的职工教育经费内使用,保证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的开支。

省(区)属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经费,由省(区)煤炭厅(局)、公司自行解决,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培训任务的完成。第十条 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建设要达到设计规定的要求,充分发挥安全培训基地作用,不准以任何理由改变其为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服务的目的,不准用其它名目挤占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校舍,平调其固定资产及各种设备。

各煤管局、省煤炭厅(局、公司)、矿务局要保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完成培训任务在行政、教学、生活等方面的需要。第三章 教学工作第十一条 安全技术培训的教学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安全意识;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的教育;注重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第十二条 正规安全技术培训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所规定的培训时间和内容要求实施教学;要针对培训对象、编制有明确办班目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做到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核标准。

顺利的蜜粉
安详的时光
2026-05-08 19:01:30

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 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标致的心锁
懦弱的秀发
2026-05-08 19:01:3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条例》和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方针,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素质,预防各类事故和增强抢救、自救和互救的能力,加强法制观念。特制订本条例。第二条 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贯彻“强制培训、岗位培训、经常教育、广泛宣传”的原则,对职工实行正规的培训。第三条 安全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由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安全培训计划和规划,并指导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业务建设和监督本条例的贯彻执行。第二章 培训对象与标准第四条 培训的主要对象是:正副局、矿(处)级干部、总工程师、正副区(科)队长、班组长、安全专职人员、特殊工种(包括瓦斯检查员、放炮员、防爆检查员、井下电钳工、绞车司机、电车司机、信号工等)。其中重点培训对象是:安全矿长、正副区(科)队长、班组长、安全专职人员、瓦斯检查员、放炮员等。第五条 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通过正规培训,各类人员必须达到以下基本标准:

1.了解党和国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熟悉国务院颁发的《矿山安全条例》和煤炭部颁发的《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2.掌握防止瓦斯、煤尘、顶板、水、火等自然灾害的基本知识。

3.熟悉职责范围内的灾害预防计划、措施、并会抢救、会自救。第六条 通过正规培训,下列人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一、正副局、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局(处)长(包括生产处室的处长):

1.懂得安全生产技术的基本理论和有关法规、条例的具体规定及其制定的依据。

2.能制订、审查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实施措施,会正确组织指挥抢救险灾工作。

3.具备检查处理事故隐患,分析安全情况和提出采取改善安全工作具体措施的能力。

二、正副区(科)队长、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及安监人员:

1.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指挥生产,会编制、审查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2.会检查判断事故的预兆,会排除事故的隐患,发生事故后会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工人处理事故和避灾脱险。

3.熟悉掌握职责范围内各种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和安全操作技术。

三、特殊工程及班组长:

1.熟悉本工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2.熟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技术。

3.掌握职责范围内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原理、构造,会熟练地使用和操作,会排除故障。第七条 新入矿的井下工人(包括合同工、轮换工)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少于两个月(包括井下参观、现场实习),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实习四个月,考核合格后可独立工作。第三章 培训办法及任务第八条 批准下达的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应同企业其它考核指标一样,必须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可以实行培训计划与奖罚挂钩。第九条 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承担正副局、矿(处)级干部、总工程师、安监局(处)长、通风安全工程师、安全培训中心师资的培训,并负责培训对象的安全资格考核;基本建设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承担基本建设系统安全专职人员、处、区、(科)队长及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并负责培训对象的安全资格考核;省(区)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承担本省统配煤矿及地方煤矿处级干部、安全专职人员、区(科)队长、矿安全教育室专兼职教学人员的培训,并负责培训对象的安全资格考核。第十条 各矿务局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必须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充分发挥作用。其任务是:

1.负责区(科)队长、班组长、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承担本地区地方煤矿安全培训任务,并负责培训对象的安全资格考核。

2.具体落实本局的职工安全培训计划。

3.指导帮助矿安全教育室开展安全培训和安全宣传工作。

4.为推广应用安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举办专题讲座或知识更新培训班,收集储存国内外安全技术情报资料,为提供安全技术交流服务。第十一条 安全教育室是基层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各矿都要建立。其任务是:

1.负责本矿一般工种工人及新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

1.负责经常性、广泛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本矿一般工种工人的安全资格考核。

快乐的往事
瘦瘦的黄豆
2026-05-08 19:01:30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是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潜在规律和内在的不稳定因素,下大工夫、花大气力,在内容上求新、在形式上求活、在效果上求实,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要在教育培训内容上求新。要不断创新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要按照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来设置,要体现安全教育培训与提高安全素质的统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与安全业务能力的统一。既要切实抓好安全理论学习,又要抓好经济、科技、历史、法律及相关专业技术的学习教育,做到相互贯通、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同时,要把安全理论学习与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反思事故教训结合起来,达到在安全科学理论的认识和把握上有所提高,在运用安全科学技术解决实际安全问题的能力上有所提高。

要在教育培训形式上求活。要改变企业传统安全教育中“我教你学、我说你听”的单向灌输教学模式,引导干部职工主动积极参与,充分调动教与学两个积极性。要不断探索和完善教育培训的规律和方法,大力推行场景模拟、案例分析、实地考察、答疑辩论、研讨交流、职工上讲台等方式,形成“教与学互动、课堂内外并举”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新模式,使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在形式上活起来。要着力构建井下现场培训和井上模拟培训相结合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井下现场培训,要采取手把手教授如何正确使用操作机械、手指口述确认现场流程以及传授岗位应知应会知识等方式,提高职工安全意识,规范职工操作行为,促进职工向本质安全转变;井上模拟培训,应结合单位资源优势、职工特点及培训内容,采用定单式、强化式和固定式等方式,合理选择科学的培训系统和有效的培训计划,分层次、多渠道开展教育培训。

要在教育培训效果上求实。要建立和完善企业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考核制度,从量化责任、硬化考核、强化激励三个环节,把“教学、评学、考学”贯穿到企业干部职工的述职、评议、考核等管理环节中去,把安全教育培训的考核结果与干部职工的提拔和使用结合起来,使之成为促进干部职工安全学习的有效手段,进而提高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工作质量和效果。要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在企业中形成“六个到位”的理念,即“安全管理思想认识上到位、安全现场管理到位、安全硬件设施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安全科技创新到位”,使干部职工自觉做到“三严”和“三个一”,即安全管理严在干部、现场管理严在规程、行为管理严在细节,一切安全工作要落实到现场、一切安全管理要落实到班组、一切安全教育要落实到个人,真正实现“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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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睡的小蜜蜂
满意的指甲油
2026-05-08 19:01:30
第一条 安全技术培训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是实施安全培训的教学单位,为了促进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大力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的安全技术素质,根据《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规定》,特制定本达标标准及评定办法。第二条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达标标准及评定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第三条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达标标准项目共五项,满分为100分,其中:

(1)基础设施25分;

(2)组织机构教师设备25分;

(3)教学管理25分;

(4)培训质量10分;

(5)后勤15分。第四条 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分为三个等级,评定标准如下:

1.一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达标考评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并且在师资水平、教学管理、教学手段、住宿及生活服务等方面具备培训高层次煤矿管理干部的条件。

2.二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达标考评总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并且在师资水平、教学管理、教学手段、住宿及生活服务等方面具备培训中、小型煤矿矿(处)级管理干部的条件。

3.三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达标考评总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

以上三个等级由部根据检查验收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第五条 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达标检查验收工作由部组织,按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达标检查评分办法》(见附件)统一进行;对于达到一、二、三级的安全技术培训中心,部颁发证书和标志牌;定级后,部将定期组织抽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单位,部将撤消认证。第六条 本达标标准及评定办法的解释权属煤炭工业部。第七条 本达标标准及评定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达标检查评分办法(略)

含蓄的狗
悲凉的戒指
2026-05-08 19:01:30
从培训形式上讲,主要有线下培训和线上培训,以前主要都是本单位的技术能手或者外聘专家来讲,现在线上培训逐渐开展起来了,国家的政策也开始支持通过互联网的线上培训,也有一些做线上线下结合的,如矿业课堂。

如意的棉花糖
沉默的长颈鹿
2026-05-08 19:01:30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1、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地方相应的规定要求等,单位的规章制度,规程措施等;

2、煤矿五大自然灾害识别、预防、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3、煤矿在采掘生产中遇到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知识;各应急处理预案

4、各种灾害预防及处理措施等。